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例(3篇)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篇1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现状
我国进入运营阶段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它们的运营收益直接决定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并没有在全国层次上实现统筹,而且由于打通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导致个人账户出现“空账”问题,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并未真正处于运营状态,相关部门也未公开这两项基金的运营状况。当前处于有效运营状态的社会保障基金只有中央政府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它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运营,每年通过年度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基金大致的运营状况。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可以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这一缩影来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现状。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它定位于国家的重要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定位和用途可以看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状况影响着我国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满足公民社会保障需求的能力,这也就决定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目标必须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因为不断处于贬值状态的社会保障基金是无法满足其定位需要的。此外尽管我国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各种原因并未真正处于运营状态,但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消除这部分基金的“空账”状况,实现真正的“实账”运营。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同样是为了满足参保人退休、大病时突然增加的巨额支出,因此这部分基金的运营目标同样应该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资金的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两个方面。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的范围都经历了不断扩展的过程。
就投资途径而言,从2001年到2003年,即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的前三年,基金的投资范围非常小,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基本上是把安全性作为基金投资的第一目标。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投资途径以外还增加了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途径,但相关部门对基金投资途径的监管还是比较严格,许多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而从2007年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如从2007年开始取消了对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途径的审批限制;2008年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景气,取消了股票指数化投资这一投资途径。此外,从2006年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还增加了境外投资这一途径,更大限度地拓展了基金的投资范围。
就投资机构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设立之初到2003年6月都是通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运营,从2003月6月份开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引入管理人和托管人对部分基金进行委托管理,而引入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大多为私营投资机构。自从引入委托投资方式以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委托投资资产的规模发展非常迅速,占全部基金资产的比重越来越高。但是从长期而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委托投资资产与直接投资资产的比重有待进一步调整。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主要目标在于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情况就成了衡量基金运营效益的唯一指标。我国当前公开的关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数据的仅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项,表1显示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2001年到2008年的投资收益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到,从2001年到2005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名义收益率一直处于5%以下的水平,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以后的实际收益率则更低,甚至2004年出现负的实际收益率。从2006年开始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其中2006年的实际收益率达到27.51%、2007年的实际收益率更是达到38.39%的高峰,而2008年的实际收益率则出现了-12.65%的投资亏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存在如此大幅度的投资收益波动,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组合的不合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风险控制的能力较弱。从几何平均来看,从2001年到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名义收益率平均为8.98%,实际收益率为6.65%,虽然从绝对值来说收益率并不算低,但收益率存在的大幅度波动显示了基金收益的不稳定性,基金的保值增值存在着极大风险。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迫切性
作为战略储备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现实中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却面临支付与风险两方面的压力,这直接决定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迫切性。
(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支出压力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我国则是在社会经济还不发达的条件下出现“未富先老”的现象,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增加了我国社会保障的支出压力。图1显示的是我国从1953年到2008年老年人口比重与老年抚养比的变化趋势,其中1993年到2000年主要选取了1953、1964、1983、1990、2000年共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而2000年以后则为国家统计局历年抽样调查的数据,相关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整理得来。
从图1中可以看到我国从2001年开始65岁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超过7%,达到联合国规定的“老年型”国家标准,正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态势还刚刚开始,老龄人口占全部总人口的比重还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从2001年到2008年仅仅8年时间里我国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5个百分点。此外,从图1中还可以看到老年抚养比(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与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呈正相关,也就是说,随着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单位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老年人口数也随之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的供养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增加了未来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这必然增加作为重要战略储备资金的社会保障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迫切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应付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越高,对该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在未来的支出水平也都直接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越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未来支出的水平也就越高,对基金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
(二)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隐性债务压力
出于人口老龄化的原因,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无法支撑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出现的支付高峰,因此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转轨,但在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转轨成本,本该用于积累并进行运营的个人账户基金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状态。如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认城市养老金缺口在2.5万亿元左右,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达到6万亿元;世界银行测算的养老金缺口则更大,估计在3~4万亿元左右。如此巨大的养老保险缺口仅仅依靠中央政府掌握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偿付是无法实现的,在基金规模最大时的2008年,基金的资产总额也只有5623.70亿元,即使全部用来弥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缺口,也只能满足缺口总额的20%左右。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巨额隐性债务压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保障基金通过运营实现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得到化解,社会保障转轨带来的隐性债务规模越大,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就越迫切。
三、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益的影响因素
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要求的迫切性,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就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然而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时必须分析各因素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效益的影响,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最优安排。
(一)投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投资途径和投资机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不同选择都会影响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效率。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途径而言,一定收益率的投资项目与一定的风险相对应,收益率越高的投资项目它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也就越高,即使市场上短暂地出现收益率高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由于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就会吸引过多的资本流向该投资项目,从而降低它的收益率而提高它的风险,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各投资项目的收益率与其风险相对应。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运营状况的分析中也可以看出投资途径的选择对收益率和风险的影响。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机构而言,根据运营主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公营机构与民营机构两种,而这两种投资机构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是存在差异的。例如,从1980年到1990年,民营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美国为8%,英国为8.8%;同时期公营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率美国为4.8%,新加坡和印度为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虽然也同时存在公营机构直接投资与民营机构委托投资同时并存的情况,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2008年的总资产中有3057.89亿元的直接投资资产和2565.81亿元的委托投资资产,但不同投资机构投资收益的相关数据并没有公布。不过我们可以通过2003年引入民营机构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委托投资以后基金的投资收益率的变化观察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民营机构与公营机构在投资收益率上的差异。
(二)监管的有效性
监管的有效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益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可以按照监管对象的不同分成对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两个方面。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一直处于不断变革的状态,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其中的养老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是以基金的存量作为基础的,在基金的存量不断被非法挪用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也就无从谈起,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成了无源之水,基金的保值增值的目标不可能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主体包括公营机构和私营机构,不同性质的运营机构进行投资运营时的收益水平和面临的风险都是存在差异的,这也就为监管部门如何有效地实现对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提出了挑战。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历年的资金运营状况,私营机构的收益率要高于公营机构,但同时风险也要高于公营机构,在这样的条件下将社会保障基金在不同性质的运营机构间合理分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对基金投资主体的监管能力,可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收益率并降低风险。
(三)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途径除了小部分存入银行外,大部分都是在国际或国内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因此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为例,在基金设立之初就把股票、企业债、金融债、国债等列入基金的投资范围,但由于缺乏投资经验,还是有64.59%的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持续运营,对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基金的投资途径越来越多地由银行转移到了资本市场,到2008年银行存款只占全部基金总值的10.90%。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展和投资组合的变化中可以看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越来越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完善的资本市场将为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有利的条件。
四、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路径选择
(一)确立恰当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针
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自身条件和基金投资途径的现实状况,确立恰当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针对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目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例,在多年的基金运营过程中逐步确立了“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投资方针。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我国的战略储备资金,属于全体公民的“养命钱”,在基金的运营过程中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控制基金投资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对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在基金的四条投资方针中仅仅只有一条涉及基金的运营收益,而且把提高基金的收益放在最不重要的位置,在基金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导致过度的注重基金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存在负相关关系,对基金安全性的过度强调往往会忽略基金的收益性,导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收益率的下降。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压力比较小的初始运营阶段,应该把基金的保值增值作为基金的重要运营理念,把提高基金的运营收益摆在基金投资方针更重要的地位。同时,在基金的实际运营操作中坚决贯彻既定的基金投资方针,使基金在运营中获得足够高的收益并尽量避免投资风险。
(二)合理搭配投资组合
通过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但在各个投资项目的资金比例上可能还存在进一步调整的需要。在合理搭配投资组合上,发达国家成功的社会保障资金运营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加拿大养老保险投资部(CPPIB)在实际运作中几乎全部采用指数化投资,这些指数大多为加拿大的TSP综合指数、美国的标准普尔500指数以及MSCIEAFE指数等,实际运营结果表明这种运作方式是相对成功的。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虽然也把一部分基金用于股票指数化投资,但它占全部基金的比重并不高,与加拿大养老保险基金几乎全部采用指数化投资的方式相比有很大差距。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途径的选择时,应该积极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合理搭配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同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选择恰当的投资机构,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不同性质的投资主体所运营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选择恰当的投资机构是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路径。尽管200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私营投资机构进行委托投资的资产规模达到2565.81亿元,占基金资产总额的45.62%,获得相对较高的投资收益,但仍有54.38%的基金资产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属机构进行投资。而分散在地方政府手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也大部分都是由政府部门下属机构进行投资,基金投资的收益率不容乐观。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国际经验,转变政府的职能,把社会保障资金投资运营的具体安排交给经过政府监管部门严格审核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私营投资机构,而政府部门只保留对申请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私营机构进行审核和对他们的投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通过私营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运营来取得较高的收益,通过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严格监管实现基金的安全,通过两个部门的专业化职能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收益与安全双重目标的同时实现。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
摘要社保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制度顺利运作的根本基础,其安全与运营管理效益是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随着经济环境复杂性的提高和社保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如何在社保基金安全保值基础上实现最大的增值更成为我国社保管理机构担负的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社保基金效益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营离不开社保基金这一根本的物质基础,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来,政府十分重视社保基金的筹集与运营管理问题,社保基金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证。但随着社会形势新的变化的出现,我国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受到挑战,影响了社保制度体系的稳定。
一、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提高运转效益的紧迫性
当前内外部环境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因素,使社保基金的管理难度日益加大,如何有效管理、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成为需要考虑的紧迫问题。
首先,我国人口结构和收入层次的变化要求社保基金必须充分、有效的发挥其作用。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老有所养的问题成为社会普遍担忧的问题,而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基础的社保基金此时能否保障人民生活的能力更显得重要。而且随着各收入阶层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我国社会产生了一些影响稳定与发展的矛盾与问题,而社保基金可以调节收入差异,维系社会关系,并且通过公平的分配给弱势群体来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保证社保基金的充足性和安全效益。
其次,社保基金运作管理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因素的增加也要求必须更为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效益。在社保基金安全基础上实现最大增值是充分利用社保基金的方式,而投资于资本市场则是实现价值增值的主要途径。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创新程度不断提高,投资方式日益多样化和新颖化,资本流动更加频繁,范围也逐步扩展到全球,社保基金投资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对社保基金的安全增值的期望也提高。
第三,社保基金安全与利益屡受侵犯的事实造成的隐性流失迫切要求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我国近几年来出现多次挪用社保基金、违规投资等案件,社保基金被某些地方领导用来弥补财政困境或者被挪用挥霍,或违反投资范围进行高风险投资,严重损害了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敲响了警钟。
二、我国社保基金管理面临的效益与安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保基金规模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资本运作效率也逐步提高,但我国复杂的社会国情决定了社保基金管理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存在问题。
1.社保基金依然充裕性不足
社保基金中财政拨入的部分占比较大,虽然从统计数字来看全国社保基金的规模已经接近一万亿元,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资金缺乏的现状决定了财政拨入的款项不会无理性的增加,而其他筹资渠道资金也有限,特别是我国社会保障方面资金需求更大,人口基数的庞大、通货膨胀的持续使得在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当代要保持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储备依然责任重大。
2.社保基金整体运作效率不高
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底的近11年来全国社保基金的年均收益为8.41%,高于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但近三年来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额却逐年递减,这与基金规模的扩大是不相符的,且2011年的投资收益率远小于通货膨胀率,因此实际收益应该是负的,而社保基金各项目之间的收益也存在较大差别,有的收益率连续低于通胀率,所以整体投资效率并不乐观。另外,从社保基金的服务效率方面来看,其改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体现的不够明显,在实际给付中不及时、不足额发放,甚至冒领骗领等,造成严重的公平效率损失。
3.社保基金管理存在安全患
从客观来讲,通货膨胀是社会经济广泛存在的因素,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其变化更明显,因此是关系社保基金保值的首当其冲的因素。而从主观来讲,由于我国社保制度与管理体系建立时间不长,基金管理人员和投资运作机构的能力限制等,社保基金的筹集运作过程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社保基金违规违纪案件就说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环境安全性有待改善。
(二)社保基金诸多问题产生的原因
1.社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水平较低
首先,社保基金筹集覆盖面较窄,且筹集方式单一。其一,社保基金除财政拨入外,征缴集中于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与度比较小,更不用说外资企业等其他性质的企业,即使是参与筹集的很多企业也利用各种手段和理由欠缴、拖缴社保基金,导致收缴率降低。其二,我国社保基金以个人账户统筹为主,这需要参加人员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一定程度上把那些无稳定收入工作的人群排除在外,特别是农村人口,虽然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制度已经开始推行,但由于经验不足,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原因,使社保基金实际征缴的数额有限。其次,社保基金的申报缴纳过程不规范。当前社保基金登记、申报、征收、核定、支取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导致征管程序相互脱节,使得社保基金征缴基数无法取得准确的资料,征收过程中存在少缴、漏缴的情况,造成了社保基金的严重流失。
2.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限制因素较多
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范文
1.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理论对财政支出结构的客观需要,并根据财政供给的基本范围以及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我国近、中期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总体目标应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界定公共产品的内涵,明确政府职能,充分保障社会公共需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财政法制化建设。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来看,在现行支出结构的基础上,经济建设支出比重应逐步下降,行政管理费支出比重降中趋稳,社会文教费支出逐步增加等。要逐步降低政府购买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转移性支出所占比重。当然,财政支出结构的目标不是也不可能一步到位,需逐步实施,系统推进。
2.原则。在现阶段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体现政府职能原则。财政支出结构与政府职能存在紧密联系,政府职能的范围和方向决定着财政支出的范围和方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财政参与社会资源配置,弥补市场缺陷,为社会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因此,财政职能必须服从于政府的职能,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也要服从政府职能范围。
二是体现社会公共需要原则。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社会公共需要是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石,规范财政支出结构应体现社会公共需要,财政支出范围应与社会公共需要相符。在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必须以公共需要为原则来界定和规范财政行为。
三是体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效益涉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都可由市场解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应特别注重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公共产品中的纯公共产品,因其社会效益最高,应首先保证这部分支出,然后再安排准公共产品财政负担的部分。政府应根据公共产品社会效益的不同,分层次、有重点地确定财政支出范围。
四是注重财政支出结构相互协调原则。财政支出结构的协调主要指结构内部各个要素的相互适应,是明确支出重点与非重点的平衡发展,而不是各个要素不分主次的平均发展。在不同的条件下,各要素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的地位不同,有着明确的主与次、重点与非重点的分别。支出结构的协调是动态的协调,是支出各要素在承认差别的基础上实现各支出要素之间相互促进的发展。五是体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财政支出结构按行政级别划分有中央、省、市、县、乡各级财政支出,由于各级政府职责权限不同,财政支出范围也不同,即事权与财权应相一致。国家可通过立法等形式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事权,根据各自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权。在明确财政职责范围的前提下,合理、科学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范围。
3.总体思路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前提是科学界定我国财政支出的范围,明确政府及财政应当承担什么事务,应重点支持什么,重点控制什么等等。因此,我国财政支出调整的总体思路可作以下考虑:(1)确保国家政权建设支出需要,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权建设支出属社会公共需要支出,市场机制无法满足,只能由政府财政通过税收筹集资金予以解决。(2)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近年来,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逐年增加,但仍存在支出比重较低、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的问题,这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3)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私人投资者通常不愿介入或介入不充分,政府财政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环境。(4)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的支持力度。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客观要求,财政预算内投资要退出“竞争性”领域,逐步让位于市场,财政主要增加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研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
二、调整和优化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对策思考
根据上述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及总体思路,针对目前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在近、中期应采取下列对策:1.逐步解决行政事业经费增长过快的问题行政管理、外交、公检法等部门执行社会管理的必要经费支出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属于公共需要,是财政必须保证的部分。但我国行政管理费支出与世界各国相比较高,2000年达17.42%,增长速度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针对我国现状,可采取如下改革措施:(1)进一步精减机构,控制行政编制,提高行政支出效率。1998年以来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人员,但仍然存在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人员费、办公费居高不下,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要严格控制政府机构的公共经费,改革会议制度、公共用车制度和招待制度,减少会议费、车辆购置维护费和接待费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规范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事业单位可分为三类:一是社会公益型,如基础教育、技术推广等;二是准公益型;三是经营型。对这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财政应保证社会公益型经费,对准公益型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方式,并适当核减部分经费,把经营型事业单位推向市场。
(3)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统管。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贯彻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作用、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其它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和促进事业的发展,建立一套能全面、系统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报表体系。
2.改革财政投资体制财政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是经济建设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投资对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8年起,中央政府针对我国存在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连年增发国债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有力地拉动了我国经济增长,但同时中央政府承担了很大的债务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必然的,总体来看,应以企业和家庭部门投资为主,政府投资只能限于公共需要、私人不愿意投资的领域。要把过去财政对生产、经营领域的投入转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工程上来,并随着财力的丰裕逐步增加投入,通过转变资金投入方式,为市场经济和企业平等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经济建设主体应由政府转向企业,财政只进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从直接投入生产领域,逐步转移到为生产建设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上来,转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项目,转移到共同需要方面来。要改革国家政策性投资体制,财政预算内投资不宜实行有偿使用的方式管理,宜采取无偿投资的方式;由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的投资,应采取国家资本金投入的方式。
3.优化社会文教支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政府早已提出科教兴国战略,2001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完成213亿元、科技支出完成373亿元,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2002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51亿元,安排科技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7.84%和9.38%.总的来说,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中,基础教育基本上属于公共产品,整个社会成员都可以从中受益,具有正外部效应,其经费应全部或绝大部分由财政供给。高等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更多地带有私人产品的特性,其费用可由受益者来支付一部分。因此,按照公共财政理论,高等教育可以由政府来办,也可以由私人来办。对此,国家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应为义务教育提供资金保证,为重点高校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
基础科学研究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其成果为社会所共享,其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应用型科学研究由于可以市场化,财政不应负担经费或酌情负担一部分。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科技力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政府应提高对科学研究事业的财力投入,并使科学投入的增长快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同时,在科学研究支出总量提高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基础科研的投入力度,优化科研支出结构。
4.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是一个重要的“内在稳定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许多应由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由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负担。另外,社会保障支出划分不明确,支出比重低的现象仍然存在,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财政必须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现行支出分配结构,尽快使财政资金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同时相应削减行政经费和一般事业经费支出,真正把社会保障支出作为财政预算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加快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失业保险实施范围,使各类城镇企事业职工都参加失业保险;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