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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管理(6篇)

来源: 时间:2024-05-18 手机浏览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篇1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普遍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环境保护常识,所以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问题。近年来,随着绿色经济发展理念的提出和应用,我国经济逐渐向低碳和绿色的方向发展,并且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国际贸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国际贸易的增长,我国的产品出口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因为环境成本比较低,所以在国际贸易中,我国的优势比较大。但是在现如今的发展环境下,我国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决心已经彰显,而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会带来企业生产环境成本的提升,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会逐渐丧失。从短期发展来看,低碳经济对于我国国际贸易消极影响显著,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其积极作用十分明显。就低碳经济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影响进行分析,旨在认清趋势,从而制定合理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

低碳经济;国际贸易发展;影响

低碳经济是现阶段我国工业进步和社会发展普遍采用的一种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的突出特点是能源的高利用率和有害物质的低排放量。简而言之,此种经济发展模式具有非常好的环境效益。国际贸易是在国际间开展的贸易活动,主要目的是进行全球范围内优势资源的利用和特色产品的输出。我国目前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角色,在贸易舞台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过去,我国的商品凭借价格优势在国际贸易舞台上大放光彩,但是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持续,过去的风光有所收敛。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主要是因为在过去的产品贸易中,我国主要是用薄利换多销,对于产品生产的成本控制和环境控制重视度比较低。但是,在目前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下,这种产品生产方式显然已经不再适用,所以我国产品的价格优势在一步步地减弱。简而言之,低碳经济对于国际贸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分析这种影响价值巨大。

一、低碳经济在短期内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大低碳经济在短期内对国际贸易形成的影响是造成了产品生产成本的加大。在我国过去的产品生产中,注重的是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规模,对于生产中形成的生态破坏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视度严重不足。所以,企业在生产中对于环境污染方面的管理控制和技术控制方面的投入比较少。现阶段,在低碳经济的要求下,企业生产的碳排放量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者更低,一旦超出,企业需要支付额外的环境治理费用。而为了达到碳排放量的标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投入以及管理投入都会得到增加,这些因素的增加会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显著提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低碳经济推行的大环境中,企业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投入有了显著的增加。通过与过去的生产投入对比发现,企业生产成本在短期内的上涨幅度超过了13.27%,最高已达21.32%。

(二)企业的管理成本提升

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而从目前的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低碳经济的发展会造成短期内企业管理成本的上升。管理成本的上升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原有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机构等都已不具备适应性,所以要想实现管理强化,需要将原来的管理进行拆除重建。因为企业全新的管理并非朝夕之间可以建设完成,所以在新的管理模式建设中需要不断进行成本投入,这就使得管理成本有了显著的增加。第二是在低碳经济模式下,企业管理不仅需要机构重建,还需要专业人员的利用,所以在持续的人员专业化引进和培训当中,企业用于管理的成本得到提升,这也就造成了企业管理成本的显著上涨。就目前的调查来看,由于管理改革造成了成本的提升,不仅总管理成本出现了7.84%的上涨,管理成本在整个企业成本中的占有率也有了6.24%的上涨。

(三)企业利润被进一步地压缩

企业利润被进一步地压缩是低碳经济模式对于企业的另一个显著短期影响。之所以会出现企业利润的压缩,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是我国传统的对外贸易产品一直秉承着薄利多销”的理念,所以产品本身的利润空间十分有限。第二是在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下,企业为了实现碳排放量的减少,在生产中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这些技术投入抵消了企业经济效益,所以使得企业的利润进一步降低。第三是在企业生产中,由于全新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人员的完善和提升,进行了大量的管理成本投入,这就使得企业的效益被进一步压缩。在调查中发现,过去我国的外贸产品,其利润空间维持在3%至5%之间,在推行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中,利润率在持续下降,甚至跌破1%。

(四)国际贸易的规模会减小

国际贸易的规模减小是低碳经济模式对于国际经济贸易短期内最为显著的影响。从目前的国际贸易来看,参与贸易的主体主要是一些外贸企业,但是从上述分析中发现,在社会广泛推行低碳经济模式的时候,外贸企业自身的发展模式在进行转变,技术投入和管理投入都有了大量的增加,这种成本的提升使得外贸企业的生产规模在逐渐下降。在国际贸易中,外贸企业是贸易主体,外贸企业的产量与国际贸易的规模成正比。由于成本提升的因素,我国外贸企业的生产量在减少,可供出口的产品规模在减少,所以国际贸易的规模也在不断缩减。简而言之,由于企业生产在短期内难以实现规模恢复,所以国际贸易的规模在短期内受到影响会出现明显下降。

二、低碳经济在长远发展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促进国际贸易的质量化发展

低碳经济虽然在短期内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利的影响,但是从长期发展来看,其对于国际贸易的质量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一,在现代化发展中,能源紧张问题越来越突出,低碳经济的发展可以有效缓解能源紧张问题,由于能源问题的缓解,经济可持续的目标便可以实现,而可持续经济的发展,对于经济的质量化进步意义重大。第二是随着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国际贸易经济主体的基础现状会慢慢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贸易主体的稳定性以及各方面的能力都会得到提升,在综合能力提升的基础上,贸易质量化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简言之,在现阶段,我国的对外贸易企业大都处于结构调整和模式改革的阵痛期,等度过这个阶段,国际贸易的基础会更加稳固,质量化发展便可以顺利实现。

(二)强化了企业的现代化进步

从长期发展来看,低碳经济的持续运行可以强化企业的现代化进步。首先,低碳经济的运行使得企业的管理模式发生了改变。而在现代化的发展环境中,企业通过现代化管理理念的运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过去的管理漏洞在目前的管理中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其次是企业生产的方式有所转变。过去的生产追求效率和产量,但是目前更注重质量。所以在生产中,企业考虑的因素更加多元,无论是产值、产能还是环境效益都有了明显的改善。第三是在企业生产中,现代化元素的应用有了大面积的提升。总之,各种现代化理念与方法的运用,使得对外贸易企业有了质的改变,现代化程度明显提升,综合效益也有了极大改观。

(三)提升了国际贸易中技术因素的比例

从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的长远影响来看,另一个显著表现就是提升了国际贸易中技术因素的比例。在过去的国际贸易中,我国对外的产品主要是加工密集型产品,这些产品主要利用的是我国较为低廉的劳动力。随着低碳经济的持续发酵,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在我国的优势地位慢慢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技术因素进行生产改进便有了积极的意义。在投入大量的技术要素之后,我国出口产品中的技术附加值显著提升,而随着技术比例的不断攀升,在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因素所占比例也越来越高。简言之,我国过去的产品出口是薄利多销”,但是在技术因素比例逐渐提升的基础上,这种理念被打破,我国产品的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利润空间也明显增大。

(四)推动国际贸易的规模化发展

推动国际贸易的规模化发展是低碳经济对于国际贸易最为突出的长远影响。在上文中提到过,对外贸易的规模化与生产的数量化有关,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因为长期的低碳经济发展,使得社会形成了普遍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技术利用更加娴熟,而且在成熟度不断提升的基础上,技术成本的投入有了逐渐的缩减。在低碳经济运行初期,管理模式需要重建,但是在长远的发展下,管理建设更加完善,其成本投入逐渐降低。而就产品本身而言,因为强化了技术生产,改变了生产理念,所以产品的质量得到了提升,价值空间也在不断上升。综合来讲,产品的价值在提升,但是技术投入、管理投入等成本在不断下降,所以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在经济效益提升的基础上,对外贸易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大,并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规模化发展。

三结束语

低碳经济是现阶段我国重点强调的经济发展模式。此种经济发展模式的运行对我国各个行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因为产业结构改革和企业生产改革带来的阵痛使得我国企业在短期内呈现出低迷的状态,但是随着阵痛期的结束和全新发展模式的确定,企业进步必然会重新起航。

参考文献:

[1]李丽.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财贸经济,2014(9):114-123.

[2]周杰,李金叶.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影响与中国面临的挑战[J].对外经贸实务,2015(10):45-48.

[3]郑峥.国际贸易规则视角下低碳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16(6):145-146.

[4]郑欢.探讨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6(4):139.

[5]李秋燃.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中国商论,2016(8):130-131.

[6]张蒙.浅析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6(9):11-12.

[7]董宇.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发展策略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6(14):138-140.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篇2

内容摘要:本文探讨了在技术外生条件下,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具有密切的关系,然后分析了我国的贸易结构和经济增长现状,并提出改善我国贸易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建议。

经济学理论认为,贸易结构和经济增长有着紧密的联系,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新古典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都认为国际贸易可为双方带来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的增长。对出口国而言,贸易出口水平的提高可以使投资领域发生变化,使资金流向最有效率领域,并可给出口工业造成压力,促使其提高产品竞争力。对进口国而言,可以利用国际资源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要,并且可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引入等。在经济增长理论中,哈罗德-多马模型和索洛-斯旺模型都是以技术外生为条件,假定技术以不变的增长率增长。虽然表面上看来,国际贸易促进经济增长渠道不同,但因为已经假定技术是外生的,所以其实质就是提高产出的资本效率和产出的劳动效率。经济发展要求对外贸易的根本任务在于促进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对外贸易发展与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循环,对外贸易才能实现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我国的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都经历了快速且稳定的增长。综合我国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增长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运行轨迹的趋势基本一致,即当经济发生波动时,对外贸易也随之发生波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而当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时,对外贸易的发展也往往不景气。由此可见,二者呈现出较为密切的依存关系。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结构发展有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基本依靠进口和引进的机械设备等技术密集型国产商品已经能够在发达国家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并参与国际竞争。传统比较优势产品保持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仍然是中国从对外贸易中获取更多比较利益的主要手段。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中国对外贸易结构整体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出口商品的技术水平和附加值比较低,产业和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换代也比较缓慢。我国贸易结构数量型特征明显,主要靠出口数量拉动出口产值的增大,贸易增长方式以粗放为主,主要表现在:第一,贸易增长主要是数量扩张型增长,出口商品的高附加值趋势有所表现;第二,工业制成品国际竞争力不强,是导致外贸增长方式粗放型的重要因素;第三,我国参与国际水平分工程度有所提高,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贸易仍具有较强的垂直分工特征;第四,中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出口商品主要来自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仍然偏低。

改善我国贸易结构与促进经济增长的相关策略

从优化产业结构入手调整贸易结构,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出口结构是产业结构的表象,出口结构的改善必须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上获得支撑,从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相结合的角度入手重新理清出口结构高度化的思路。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拉长出口商品的产业链,占据附加值更高的生产环节,例如从提高纺织品出口附加值目标出发,重点发展高档纺织品面料和高新技术纺织机械;二是规范国内市场竞争秩序,建立以国内统一市场为基点的规模经济产业和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为出口品从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奠定产业组织基础;三是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由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牵头,外贸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参与的产业结构升级领导体系。

深化企业微观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国家和企业要努力营造一个客观的吸引人才的氛围。积极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和工作环境,吸引人才,加快企业技术开发步伐,提高管理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广泛实行我国的名牌战略,全面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这对我国产品全面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外贸经济效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无疑会大有裨益。同时,每个企业也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挖掘自身潜力,向管理要效益,以质量求生存,凭规模导向发展,借外力去开拓,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不断增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是靠高投入、高消耗,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的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小、效益差,在国际上缺乏影响力和竞争力。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的企业结构往往缺乏主导产品、结构雷同、无长远规划,中小企业的发展潜力极为有限。要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必须进一步调整外贸企业的组织结构,通过政策导向鼓励一批效率较高的企业进行联营,充分发挥资金、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整体优势,努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超大型企业集团。

参考文献: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篇3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主要特点;美国

中图分类号:F119文献标识码:A

根据内生型增长理论观点,区域经济增长过程中应当重视外部经济效应。其中,自由贸易园区所引发的经济活动集聚成为区域经济外部性的实证焦点[1-2]。在全球经济重构和国内产业升级的压力背景下,我国以上海、广东、天津及福建的特定区域为重点,实施以自由贸易区为引领的主动全方位开放战略,以期获得高质量的经济集聚优势。这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而且是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然而,自由贸易园区发展要实现提高经济开放程度和发展增值贸易等国家经济目标,肩负着由“政策优惠”向“制度创新”转变的重大使命。美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发展历经八十余年实践,并已成为全球自由贸易园区数量最多、管理最成熟的国家之一。本文以梳理美国自贸区发展实践历程为基础,重点透析其自由贸易园区的区位类型、产业选择和管理模式等主要特点,以期为我国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探索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1自由贸易区的概念内涵

1.1广义的自由贸易区

世界贸易组织(WTO)界定了广义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FTA)。《关贸总协定》(GATT)第二十四条第八款中提出“自由贸易区是指按照WTO的协议框架设计,由两个和两个以上关税领土所组成的对产品贸易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经济集团”。它具有实行贸易开放、取消关税壁垒、达成互惠互利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政策的功能内涵[3]。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包括美洲34国)、中欧自由贸易区(CEFTA)、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因此,该类自由贸易区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目标,旨在通过双边或者多边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以取消或减少贸易壁垒,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跨国自由流动,主要体现为一个国家对外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部署。

1.2狭义的自由贸易区

世界海关组织(WCO)界定了狭义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FTZ)。它被称为自由贸易园区,亦即本文研究的概念类型。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提出“自由贸易区是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其内部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与此类似,美国关税委员会认为,自由贸易区对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关税方面有别于一般的关税地区,它是一个只要进口商品不流入国内市场便可免关税的独立封锁地区[4]。同时,我国政府制定的《中国利用外资基础知识》则提出,自由贸易区是划在所在国或地区的海关管辖区的关卡之外,以贸易为主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5]。

概括而言,自由贸易园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在其领土范围内划定一部分区域,设立特殊经济区,实行特定的管理体制和一系列更为开放的优惠政策和特殊监管体制。尽管当前自由贸易园区的名称各异,但这类特殊的经济空间凭借优良的港口/机场交通条件和完善的商贸、通讯及海关服务,形成了“监管独立、进出自由、(离岸)金融发达、物流高效”的经济空间,其本质属性上是一国实施高水平开放政策的重要空间载体。世界典型的自由贸易园区主要包括:鹿特丹欧洲贸易园区、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及美国纽约港对外贸易区等[6]。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国际贸易的指数性增长和交通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自由贸易区愈加显现出作为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政策的功能内涵,其目标是支撑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更好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融入国际贸易体系和建立国际高标准监管体系。

2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区位因素

自由贸易园区的区位选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由于区位分析是解决空间经济问题的有力工具,通过研究区位关系可以探求经济活动的最优空间组织[7]。发达国家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的实践表明,自由贸易园区究竟能否提高国民收入和降低失业率,主要取决于它的综合经济区位优势。自由贸易园区的系统性规划和管理也突出强调“地点选择、区位要求和市场营销”[8]。显然,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域,由政府引导并由企业自主决策,自由贸易园区的区位选择是多元主体的利益博弈和协调均衡的结果。因而,政府高度重视自由贸易园区的战略区位选择,在综合分析各地经济-社会-生态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以下三个核心区位因素。

2.1产业基础

世界各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具有不同的目标选择与功能定位。它的发展和布局无一不受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制约,而其所在城市或地区的产业基础则成为重要考量因素。自由贸易园区能否形成强大的集散服务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以及专业化的供应商和服务商等,均与自由贸易园区所在城市或港口的产业发展水平息息相关[9]。与此同时,伴随全球化生产网络体系和投融资服务体系的深度发展,也为拥有产业基础和优势的城市或地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显然,自由贸易园区拥有充分利用这些机遇的独特条件,因其是在特定领域内既竞争又合作的相互关联的公司、专业化供应商和服务商、相关产业的企业和有联系的机构所组成的重要地理集聚体[10]。它能够凭借强大的国际贸易体制创新能力,并与自身产业基础有效结合而形成重要的产业集群优势。

2.2交通条件

为了大力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自由贸易区作为一国或地区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其成功运营与交通条件紧密相关。自由贸易区在发展之初多为自由港的形式。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了占领海外市场和扩大对外贸易,纷纷将沿海的一些港口城市设为自由港或者划定一部分区域设为自由区,更有甚者直接在海外殖民地或半殖民地设立自由贸易区。优良的港口成为自由贸易区的首选优势区位[11]。因此,自由贸易区大多设立在港口或者毗邻港口的地区。

随着交通技术条件的不断进步,海运以外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运输效率不断提高,且运输成本逐渐降低,各国的陆运和空运能力得到迅速提升。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开始将自由贸易区大量设立在内陆或者边境区,尤其是大型机场附近[12]。例如,在美国自由贸易区发展初期,主要分布在地处大西洋沿岸、五大湖地区以及墨西哥湾沿岸的城市。自1980年代以后,美国内陆的诸多交通枢纽城市,依托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和发展便捷的物流服务,陆续发展了数量不等的自由贸易区。

2.3市场功能

经济活动的市场辐射功能深刻影响自由贸易区的区位选择决策[9]。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全球的市场和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自由贸易区由于连接海内外的特殊地位,区内企业在全球选择原材料和零部件,然后将产品销售到本国和全球其他市场。因而,自由贸易区成为配置全球生产和市场网络的重要节点。一方面,国外商品或服务通过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直接进入或者在自由贸易区进行加工制造以后进入本国市场;另一方面,在自由贸易区内生产的出口产品同样也要能够直接高效地进入目标国家市场[13]。自由贸易区面临着国内和海外市场的双重考验,因其拥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和能够充分利用其在国内市场的领头地位,而成为发展对外贸易的优势区位。同样地,两国的毗邻或临近地区的重要经济区、借助交通枢纽城市开展密切的经贸往来,亦是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区位[14]。因而,是否占据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枢纽或门户区位,日趋成为自由贸易区合理区位布局的基本参考依据之一。

3美国自贸区的发展实践特点

3.1基本概况

美国的自由贸易区被称为对外贸易区,是自由贸易区的一种重要类型。早在1934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以促进对外贸易为宗旨的《对外贸易区法案(1934)》。该法案提出:在港口或机场附近划出一个特别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该区不在海关管辖之内,凡依法进入区内的货物,都不受美国海关法限制,并享有各种优惠待遇[15]。同时,联邦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对外贸易区委员会(ForeignTradeZonesBoard,FTZB)。

1936年美国在纽约州的布鲁克林建立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美国对外贸易区在1940年~1960年代处于缓慢发展期。截至1970年,美国对外贸易区数量仅为12个,主要分布于沿海及五大湖的港口地区。之后,鉴于美国对外贸易形势出现下滑并形成贸易逆差的不利局面,为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开始争相建立各类自由贸易区,并实现每个州均有分布。截至2015年6月,美国对外贸易区的总数高达854个。目前,在美国三分之一进口商品关税为零(平均最惠国进口税率只有4.5%,农产品除外)的情况下,其对外贸易区仍呈现出强大的经济竞争力[16]。

3.2区位类型

3.2.1空间分布

综观美国自由贸易区的八十余年发展实践,其基本特点是数量庞大且遍布各州(图1)。以各个州或城市的经济基础与区位条件为前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和产业功能各有差异[17]。其中,根据美国各州设立自由贸易区的实际数据,通过测算自由贸易园区的分布数量和密度指标,发现美国自由贸易区的空间分布具有显著的地域分异特征,形成了临空、临港和陆路枢纽等三大基本区位类型。

(1)临港型。包括濒临海港与河港两种类型。该类型自由贸易区以太平洋、大西洋、五大湖以及墨西哥湾沿岸地区的分布最为密集。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马萨诸塞州、新泽西州、佛罗里达州等的自由贸易区数量和入区商品价值总额均位居全美前列。目前,明确由港口、港务局或港口委员会承办的贸易主区数量达56个,主要包括洛杉矶202号、长滩50号、怀尼米港205号、波士顿27号、布劳沃德25号、新奥尔良2号、格拉姆西124号自由贸易区等著名的自由贸易区。

(2)临空型。包括依托综合航空运输体系而设立的自由贸易区。它通常临近航空港而设,如孟菲斯、丹佛等的国际化大型枢纽机场成为发展临空型贸易区的优势区位。目前,由美国航空管理局或机场管理局直接承办的贸易主区多达24个(以田纳西州、佛罗里达州、印第安纳州、北达科他州、德克萨斯州、弗吉尼亚州较为集中)。其中,孟菲斯国际机场是全球最大的货运机场之一,77号自由贸易区的入区商品价值总额位居美国首位。

(3)陆路枢纽型。包括依托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枢纽节点设立的自由贸易区。该类型自由贸易区能够充分发挥由州际高速公路、州内高速公路以及县内外公路组成的陆路物流高效便捷优势。与临空型和临港型自由贸易区相比,陆路枢纽型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总体规模较小,但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它的运营管理主体比较多元化,主要包括地方当局、地区商会、自贸区公司、交通运输部等等。

3.2产业选择

1950年美国修订自由贸易区法案,允许其扩展至制造业及其他各类生产[18]。对外贸易区以加工制造和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兼具仓储、展示、处理、销售等多种功能。2012年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入区货物中,仓储和分销运作的价值超过1810亿美元(约占比25%),以石油、汽车整车、消费类电子、纺织业和鞋业、消费类产品为主;制造和生产运作的货物价值超过5500亿美元(约占75%),以石油、汽车零部件、消费类电子、制药和机械设备为主(表1)。此外,区内产品出口总额中,仓储和分销运作出口占23.9%,制造和生产运作出口占76.1%。可见,美国对外贸易区以加工制造业和物流等生产业为主。

对外贸易区为美国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要素参与世界经济分工提供了极大便利,尤其以工业制造业领域最为突出[18]。目前,美国活跃的对外贸易区约为180个。其中,活跃的制造业有289项,聚集了3050家企业,提供了约39万个就业岗位。对外贸易区的各项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国内外原料和零部件企业进入区内进行仓储、配送或生产。2013年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产品出口额为795亿美元,而经由对外贸易区进入国内市场的产品价值总额超过7500亿美元,比重高达90%[16]。这说明美国自由贸易区的制造产品以进入国内消费市场为主,其用于出口的产品占比并不大。

3.3管理模式

基于不同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基础,各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不同的政策导向和管理经验。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域,自由贸易区行政上的依赖性和经济上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其管理体制构成的复杂性和特殊性[18]。美国自由贸易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模式。

3.3.1双层管理机构各司其职

美国自贸区的管理机构主要分为两个层级[19]。第一层级是统筹性的管理协调体系。包括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美国海关总署和全国对外贸易区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ForeignTradeZones,NAFTZ)。对外贸易区委员会为美国所有对外贸易区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自贸区进行宏观决策、调控、监督和协调;美国海关总署配合对外贸易区委员会工作,行使海关管辖权,对进出货物和人员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美国对外贸易区协会作为民间性组织,积极参与协调与合作,主要针对普遍遇到的共同性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与协商,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商议,寻求解决办法。第二层级是对外贸易区的内部管理经营体系,以承办者和运营者为主体。承办者主要包括经过对外贸易区委员会授权的法人团体或私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共事业原则雇佣运营者对对外贸易区进行经营管理。

3.3.2主区-辅区并行运营

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发展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主区(GeneralPurposeZones)和辅区(Subzones)经营扩展模式[20]。截至2015年6月,美国批准成立261个主区和593个辅区。其中,主区是综合性的多用途区域;辅区则通常由一家公司划定经营,属于专门性的特定用途区域(以单一企业为主)。当通用的主区内出现公用场所不能满足相关企业发展需求时,依据相关法律可以准许建立分区,作为主区的附属部分。

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即使受到用地成本、固定投资或环境因素等各种条件限制无法进驻主区,也可以利用辅区制享有自由贸易园区的所有政策优势。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辅区以加工制造业活动为主,且一个主区可附属多个辅区。目前,对外贸易区77%的出口货物是由辅区完成,其经济总量规模大大超过主区(图2)。其中,石油生产、汽车零部件制造,纺织服装、钢铁、食品和造船等都是以设立辅区的形式存在。因此,众多辅区已然成为美国对外贸易的主体。主辅区的运营模式,既提供了美国自由贸易区发展机制的灵活性,又提高了自贸区生产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

3.3.3矩阵联络制协调沟通

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以不同的区域和活动类型两个因子为依据,建立矩阵制联络员制度,以实现对全美各个地区对外贸易区的有效沟通[21]。一方面,根据各个自贸区所在州的地理位置将自贸区划分归属到东部区域、大湖区域、中部区域和西部区域。每个区域各自配备1名联络员,将全国所有自贸区加以囊括;另一方面,根据自贸区的相关活动类型,又将其划分为六大类别,主要包括新设或变动的对外贸易区范围、有关制造活动、石油炼制、年度汇报、申请副本和利用网站进行沟通等,并配备专职的交叉联络员。以上四大区域和六大类别构建起矩阵制联络制度,为自贸区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沟通保障机制。

4对中国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的有益借鉴

4.1引入市场机制,创新贸易经济的治理体系

政府监督管理和市场依法运作的有机结合是美国自由贸易园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特色。其中,政府管理是指由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和海关等政府机构所主导的管理,代表政府的统一引导力和刚性强制力。为此,建议我国新增由国家商务部牵头的全国自由贸易园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相关成员应来自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及海关总署等。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目标要求,科学制定中国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发展战略与空间布局规划,并统筹协调国家与地方机构为自由贸易园区提供高效的监管服务。

与此同时,积极引入专业化的市场主体――企业,提高自由贸易园区的经营和使用效能。借鉴美国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的有益经验,建议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尝试采用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我国自由贸易园区参与方的主观能动性,科学引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差异化发展和高效率的实际运营。主要目标在于通过政府授权给符合资质的受让人,使其获得设立、经营和管理对外贸易区的专属权,依法严格监督自由贸易区对所有人员开放,经营人和使用人在法律规范框架下进行公平竞争和规范经营。

4.2拓展产业功能,推动内外贸易的融合联动

作为世界经济强国,不应单纯追求出口总量规模和对外贸易顺差,而是更加强调保持本土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22-23]。美国设立对外贸易区也为本土企业(不仅是外国企业)提供国际贸易便利[24]。1990年实施新的自由贸易区管理条例,产业功能进一步拓展为“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简单商业性加工、商品展销、混合加工和制造及转口贸易等”。驻区的美国企业利用国内和国外投入品进行大规模生产和服务,产品同时供出口和内销(约占美国进口总值的13%)[15]。因此,作为更高级形态和功能的自由贸易区定位,以上海为代表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亟须确立内外贸兼顾的发展目标。从产业功能定位上,根据2012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产业选择既要提升中高端制造业功能,也要增强研发设计、金融、法律、物流服务等业务类型功能。扩区后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达120平方公里,应当明确内外贸易功能的一体化发展,以利于充分发挥服务辐射功能,促进自由贸易区与上海市域、长江三角洲乃至全国的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与联动发展。

4.3试行主-辅区制度,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美国自由贸易园区的基本功能之一也包含加工制造。1999年美国国会重新修订了《对外贸易区法案》,对外贸易区委员会第29号令,实行主区―辅区的运营制度模式。它允许为特定企业专门建立对外贸易区的辅区,鼓励进口深加工发展。当前,我国具有一定自由贸易功能的各类保税区面临土地资源紧缺或成本上升的压力[25]。例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2000年就已驻满了外企和贸易企业,但新增企业开展实际运营的土地面积已严重不足,且企业多为低端加工,使得土地产出率明显偏低[26-27]。如果加工型企业可以落户分区仍能享用对外贸易区的特殊海关政策,也可节约政府管理成本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由于统筹境内外产业联动和促进产业升级是未来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产业组织实施的重点,建议我国现有的四个自由贸易实验区,可先行进行主区-辅区的制度试点探索,并改革调整相应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以利于辅区内可复制、可推广实施自由贸易园区政策和监管措施,尽快逐步淘汰或置换低加工度、低空间产出价值的企业,加大吸引较大规模的中高端出口加工项目和满足国内需求的大宗进口商品的深加工项目。

4.4对接国际高标准,提升法律监管的保障力度

美国颁布对外贸易园区立法的若干年后,才出现第一个实际运作的对外贸易区。相比而言,我国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的相关立法严重滞后于实际建设。例如,我国第一个保税区运行十四年后,至今还尚无统一的保税区国家立法。况且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立法也多见于理论研究。我国《立法法》分别于2000年7月和2015年3月进行了颁布和修订,明确海关、财政、税收、外经贸、外汇等政策只能由国家立法进行设定。虽然现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由中央政府批准,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由地方政府立法确立和地方政府规章支撑[28]。这意味着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际运作中有关政策的权威性和法律保障力度明显偏弱。例如,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美国外贸易区的批准设立和运作从一开始就是联邦政府依据《对外贸易法》,对其进行海关关税滞免等制度安排。毋庸置疑,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国家策略和有效的经济促进工具。建议尽快建立国家统一权威的《自由贸易区基本法》及相应建设规范,尽可能与自由贸易区进行法律监管的国际最高标准接轨,成为保障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有序发展的必备法律基础。

5结语

自由贸易区是以高水平开放实现外部经济集聚优势的重要制度空间。2015年12月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和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不言而喻,将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成为引领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开放区域、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正在成为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新内涵。美国的对外贸易区在过去四十年大量涌现且现行管理规范,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增长的强大动力引擎。当前,我国的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与布局尚处于起步阶段,十分有必要结合中国实际、合理借鉴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国际经验。然而,由于各国国情、发展机遇及能力基础的显著差异,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推进实施,迫切需要加强理论支撑和实践努力。为此,上海等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应当以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双向开放制度机制为重点,加快扩大开放和率先创新的探索步伐,更好地服务于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国家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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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篇4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服务贸易业发展趋势对策建议

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向服务型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迈进步伐。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伴随着三十年改革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保持了迅速发展势头,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事实上,我国的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相当丰富,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并且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和建筑业等产业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在咨询服务、金融保险和专利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内却还处于竞争的劣势,发展稍显不足。因此,我国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贸易大国,但从种种方面看,还不能被称为服务贸易强国,其具体体现如下:

1.服务贸易规模偏小

据WTO统计,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4%,虽比200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但仍排名世界第八位,而进口排名也保持第七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重极不相称。

2.服务贸易差额扩大

在我国服务贸易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服务贸易的逆差也成逐年扩大的趋势。这些逆差主要存在于运输、保险、专利特许、咨询和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中。一直以来,运输业都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扩大,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大,我国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业项下的贸易逆差也呈逐年扩大趋势,逆差的长期存在和扩大将严重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未来的发展。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竞争力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结构都是以劳动和资源禀赋密集型服务贸易为主。虽然近年来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有所增加,但服务贸易格局仍然呈现出低水平发展的态势。以2004年的贸易结构为例: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的比重分别为33.35%、27.2%、18.15%,而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技术专利使用和特许费用等新兴服务贸易产业比重分别为4.83%、0.17%、2.14%、3.54%。这种贸易格局与欧美发达国家正好相反,表明我国处于服务贸易国际分工中附加值较低的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低的现状。

4.管理体制与法制建设不够完善

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对服务业的管理不够统一;法制建设比较滞后,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却未能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内部文件立法层次较低且缺乏协调性,与GATS的接轨也尚未实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还不够,虽然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电讯、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都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总的来看仍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增长,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间流动逐步兴起,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1980年~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增至27559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6倍,占世界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七分之一上升到近五分之一。但与服务业的GDP占比相比,2006年,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仍较小,表明全球服务贸易还不够发达,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还处于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的初始阶段。同时也说明,服务贸易还是一片未充分开发的“处女地”,并注定成为各国竞相圈地的焦点地带。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

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涉足的领域也日益广泛。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建筑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外包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凋整。据有关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传统服务项目,如运输、旅游服务在发展中份额现在正逐年呈下降趋势,而其他新型服务(包括通讯、金融、信息、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则增长较快,其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据《华尔街日报》称,IBM准备把美国本土4730个编程工作岗位转移到印度、中国等国家,即将编程服务外包到成本更低的地方,同时将高薪职位大量输往海外。惠普、甲骨文、埃森哲、美国在线、英国诺维奇保险公司等大型跨国公司也都计划将部分服务业务转移到印度或中国。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仍不平衡,但差距正在缩小

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体地位。从规模上看,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顺差。而从结构上看,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实力、制度优势,以及规则的制定权利,在发展迅猛的知识含量高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绝对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劣势,只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及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有一定的竞争能力。比较乐观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

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是以强大的国内服务业为前提保障的。目前我国国内服务业相对发展落后,严重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大力优化服务行业结构。首先,对于投资少、收效快、就业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商业、物资业、金融业、保险业、饮食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和文化卫生业等,国家需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加大发展力度。其次,加大对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加速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的行业。再次,坚决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共事业等。此外还应重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发展。同时,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服务产品质量不仅对服务企业本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

2.实施以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我国可以按照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确定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同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实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和优化,从而获得动态比较利益。尽管我国的服务业总体上落后于各发达国家,但在某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服务领域仍具备一定优势。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同时逐步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引进国外竞争,促进国内服务业行业学习先进技术经验。但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个渐进过程,在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时,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放。

3.建立和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服务贸易涉及许多部门,与国家和国家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服务管理体制,确定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优质服务,搞好投资软环境建设。首先,要明确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我国商务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进出口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关系,并落实GATS的有关条款。其次,要继续规范服务贸易进口,把握好对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必要的审批权,避免和防止对我国经济和产业的损害。再次,继续完善对服务贸易出口的管理,防止服务贸易出口外汇的流失。应该把占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入比重达70%的旅游外汇管理、国际货运管理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管理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管理的力度。同时,加大扶持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力度。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因此应注意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市场,扩大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规模,多渠道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

4.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对服务贸易实行保护。我国服务业基本上属于“幼稚产业”,除了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旅游、运输等传统产业外,涉及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都不够成熟,目前还无法与外国匹敌。GATS对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很多保留与例外,特别是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援助方面予以很大的灵活性。因此,要认真研究掌握GATS的各项规则,充分利用这些例外,这些保护“幼稚产业”,提高发展速度。

5.加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市场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加强对GATS、WTO有关条款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人原则及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在立法的同时,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在指导原则、立法精神等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废除妨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法规,修改、完善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率和法规。

综上所述,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上升。但就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尚不成熟,世界服务贸易利益新格局还尚未形成。为顺应这一趋势,我国需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争取打破服务贸易垄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同时要加快法务立法,建立系统的法规体系,并加强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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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篇5

[关键词]经济职能;经济全球化;对外贸易

十六大报告指出: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为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试图通过对转型经济时期政府我国对外经济管理职能进行分析。

一转型经济时期政府对外经济管理职能转换的必要性

转型经济是一种过渡形态的经济,指当经济在社会从一个历史阶段向另一个历史阶段的过渡期运行时的一种形态,它界定为某个社会形态内经济的一个转折时期。中国在90年代提出了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便开始处于转型经济时期,即从以前的计划经济运行机制转变到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

中国的转型经济时期正是经济全球化、区域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的时期。经济全球化是一切人类经济活动跨越民族、国家界限以及各个国家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相互融合的过程[1](P277)。经济全球化是人类以市场经济行为为主导,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物质和信息沟通的过程,政府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的趋势下,一个国家的政府经济职能不仅是面向本国的而且是面向全球的,因此,各个国家政府对外经济管理职能都适时地转化并扩大。当前中国正处于转型经济时期,经济仍然是以政府为导向的,要想能够完全与国际接轨,政府只有针对全球经济环境进行经济职能的不断转变,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而且中国已经加入WTO,从备受关注的WTO23个协议中可以看到,只有两项条款涉及到企业,其余均与政府有关,尤其侧重针对政府的立法与决策,这无疑对我国政府对外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转型经济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飞速,“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延续了2002年以来快速增长的态势,全年进出口总额达1422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比“九五”期末的2000年增长了2倍”[2]。在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也遭受了各种贸易壁垒的冲击和贸易争端的的不利影响。据统计,自1979年至2005年底,国外共发起745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别保障措施的调查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影响到中国数百亿美元的出口贸易。贸易争端的解不是单个企业能胜任的,需要政府的全面支持,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外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为对外贸易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所以,“为了融入全球经济,分享国际分工利益,保护本国经济免受外来冲击”,对外经济职能是“必须而且只能由政府承担的经济职能”[3](P96)。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对外经济管理职能体现在宏观和微观方面。

二转型经济时期政府宏观对外贸易管理职能的转变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前提下,我国要想保持市场和国家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强宏观对外经济调控。政府要对微观经济实施有效的调节和管理,也离不开宏观环境的支撑。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微观经济要获得持续发展,从客观上要求宏观经济的持续利好,对外贸易经济也是如此。入世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主流,中国经济发展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形势和环境,这在客观上要求中国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与各方面的组织协调,以创造出有利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

具体说来,当前我国政府宏观对外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宏观规划出口发展战略和制定与实施科学的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政府要制定中长期的对外贸易发展总体规划,为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参与国外市场的竞争与合作提供必要的宏观经济发展导向,从而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及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之所以成为经济全球化中的赢家,就主要是因为中国政府从本国的比较优势出发,制定了正确的对外开放战略,并一以贯之地加以实施。例如在汽车、石化等“制高点”领域实行“进口替代战略”和在劳动密集型部门实行“出口导向战略”,这样的发展战略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今后宏观规划出口发展战略中外贸增长不仅追求数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量的提升和效益的增长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建立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制环境。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必须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则应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和细则,以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制定法律,实际上就是制定一套大家都应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这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政府应该加速与对外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内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国际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

第三,建立科学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要发挥政府部门对外贸易为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建立科学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当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某些管理和协调职能基本由外经贸部和国务院其他部委联合承担,这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策协调,但在管理上容易出现条块分割,责任权限不明。有些部门处于本系统利益考虑,容易产生保护倾向,造成行业垄断,不利于该行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全国缺乏统一的促进服务贸易的协调管理机构。因此,迅速建立中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协调管理体制,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第四加强对国内出口企业的调控。有时部分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多的价格优势,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常常与其他企业竞争,有时甚至出现与外商联手压低价格,对资源进行控制和垄断,通过恶性竞争来限制本国企业进入市场。要解决“兄弟竞争”,政府应该提供规范的制度供给,在国内施行统一的对外规则,依靠中央政府的权威来进行必要的集中协调,将国家利益观融入到全体国民的行为习惯中去,维护本国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转型经济时期政府微观对外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微观与宏观是国民经济的两个层面,微观对外经济管理职能领域是政府干预对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我国市场化程度加深乃大势所趋,面对WTO协议中的各项规定,政府要遵循其具体的要求,其实质就是要转变成为不折不扣的企业服务者。为此,政府应该收缩原有的权力边界,充分引入市场因素,转换旧有的微观管理方式和方法。

具体说来,当前我国政府微观对外贸易管理职能的转变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立紧急的应对机制,提高风险的承担能力。面对国际贸易中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各种危机,应通过监测、预测现在和未来的国际贸易形势,建立紧急的应对机制。例如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对外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对外贸易预警机制的基础是建设一个包括国外经济贸易政策、产业增长变化等内容的数据库。而这样一个数据库,一般来讲,企业自身是建立不起来的。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来共同做好这一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并掌握中国产品进口国经济增长变化、国际上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市场销量和价格水平等情况,建立一个包括出口产品价格、数量发展变化的数据监测分析系统的预警机制。

第二,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沟通、协作。政府应该积极参加国际间的贸易合作,例如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能使国际标准反映我们的利益和要求。当遭遇贸易壁垒时,政府要与有关国家交涉和谈判,以减少我国企业所受到的影响。此外,可利用有关条款和国际组织协议,联合发展中国家抵制发达国家利用绿色保护而采取的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及歧视性政策,保护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要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利用国际环境公约中保护发展中国家特殊利益的有利条件,争取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中的优惠待遇,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

第三,与国际惯例接轨,实施标准化战略。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是国际贸易的主要条件和处理国际纠纷的重要基础。97年以后我国制定修订标准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占60%,但从整体看,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状况仍很落后。因此,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要加快在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对外经贸企业中推行ISO9000系列认证,获取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所以,政府须建立实施标准化战,来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

第四,加强技术监督工作,发挥服务对外经贸的功能。应利用技术监督加强出口市场监管,技术监督工作具有法制性、技术性等特征。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以技术法规、标准等为武器,对商品生产、对外经贸活动进行规范,维护其严肃性,杜绝假劣商品出口;促进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及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各国科技动态、技术立法、标准制定等信息的收集,为企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服务生产、服务贸易的功能。检验检疫部门主动为对外贸易保驾护航,检验检疫部门掌握着大量及时可靠的信息,一方面可以主动与出口企业联系,指导他们制定出消除壁垒的措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自身对外交流的优势,主动出击,追根溯源,制定解决方案。

(作者单位:福建泉州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1]施锡铨博弈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篇6

一、国际贸易学科研究范围狭窄,不能适应学科和外经贸实际发展的需要现今的国际贸易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调整学科专业确定的,属于应用经济学,在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它同其它9个二级学科同属应用经济学,在国际贸易学(020226)中指出:“国际贸易学是研究国家(地区)间商品与劳务交换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很强实践性特点的学科”。但是,当今世界已经成为现实的生产要素、人员、知识产权交换及国际间的经贸合作,这些比纯粹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更为重要的内容没有包括在内。在业务范围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务与管理,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组织”。从当今学科发展的实践来看,它注重了理论与政策,贸易的实务,没有指出国际经济合作这个内容极为丰富的领域,业务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在指定的博士学位专业课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国际贸易政策研究,跨国公司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硕士学位专业课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经营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这些指定,一是笼统,二是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贸组织、国际金融、国际经贸法规等类重要课程没有提及。在指出的主要相关学科中,仅列出了“金融学和世界经济学”。而与之关系极密切的国际经济法、企业管理、国际关系等没有提及,比起其他应用经济学的二级学科来相关学科很单纯。在以上学科研究范围的指导思想下,很多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设置的研究范围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总体上以文字中规定的为主,领域较小,对我国整个对外经济贸易战略有重大作用的对外投资(走出去)、利用国际优质资源(引进来)研究较少,偏重于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当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重点院校与研究机构未受影响,影响主要是对一般性大学,它们多局限于以上给出的范围。实际的对外经贸情况早已突破了上述设置的范围,研究外资、外经的文章充满了主要国际贸易学类杂志,但在权威的“指导简介”中没有。更为不可理解的是,在2006年国家社会学科基金申报填表的学科目录中,在应用经济学24个二级学科里,竟然没有了“国际贸易学”这个二级学科的名称,我们申报表只好填写成“应用经济其他学科”,作为全国最权威的管理和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个学科领域及其地位的,我们不得而知。学科是指学术的分类,即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专业分支。我国国家标准Gff13735-92将学科定义为:“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的划分是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它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但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一些新的知识也归于原来的体系,这是任何学科都存在的发展规律。划分学科的目的,是为了专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进行研究,以求学科有新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1)从国际贸易最初的知识体系来说,就是直接的出口和进口,后来有了国际投资,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二者可以互相替代(Mundel,1957):贸易障碍会产生资本流动,资本流动障碍会产生贸易,二者具有相互替代性;Bhagwati(1973):过多的引致投资可能带来贸易的“悲惨性(贫困化)增长”。Markuson(1983),Svensson(1984):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之间具有互补性,如果贸易和投资之间不合作,则出现相互替代关系,如果相互合作,则是互补关系,商品的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将互相促进。还出现外贸对外资的促进发展(陈泽星等,2005);相当多的学者都承认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相互渗透发展的现实和趋势。(2)我国实践也证明,外资利用大大促进了对外出口和进口。在经济全球化下,生产要素和人员的跨国流动,跨国投资,它的地位和利益的所得,已经超过了单纯的出口和进口,仅以外贸来衡量利益的大小已经不能反映一国得到的外贸实际利益,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是对外贸易自然的延伸或替代。无论任何学科,其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我们学习和研究的目的是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总战略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服务。从目前我国主管对外经济贸易的国家职能部门,也可看出国际贸易学应该研究哪些领域:最高有国务院的经贸委,国家商务部,以下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商务厅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以下是市县的相应部门。商务部的主要下属职能机构有近20个,但无论多少,职能业务总体可分为外经贸法规政策部门、进出口管理部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对外投资或对外经济合作部门四大类,当然新设立的商务部增加了管理国内市场和商贸一项大内容,倾向于内外贸一体化,这也是个新的研究点。省级商务厅或外经贸厅的主要职能机构有:没有设商务厅的省暂时不管内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如同商务部:外经贸法规政策(原政策法规处,现为综合处)、对外贸易(有贸易发展处、贸易管理处、贸易促进、机电进出口处)、外商投资(外资处、投资促进处、开发区处)、对外经济合作(外经处、境外处)。对于无形贸易,如旅游、运输、金融、保险的进出口,则属于其他政府部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学,它应该的研究范围是很宽泛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界的生产要素大规模流动成为必然,载体是跨国企业和人员,因此,对跨国企业和人员及其文化的研究是越来越重要了。还有,国际竞争的加剧,多边贸易体制运转不好时,次多边即区域一体化组织,或几个国家的一体化组织,或双边一体化的发展都在涌现,因此,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应放在一个日益关注的地位。国际贸易学科研究面较小的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学校对纯理论研究较多,应用性对策研究较少,成果鉴定重期刊发表及档次,轻政策对策性研究报告,使我们的理论成果与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研究成果应有的价值,也抑制了研究面的扩大。此外,学生,甚至我们个别的同行,也把国际贸易学科的研究范围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内容理解为仅是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这种对学科和专业的片面或错误理解,导致的负面效应是严重的。首先,它使我们研究领域局限于狭小的范围,不利于开拓应有领域或新领域,使研究水平很难提高,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其次,由于这个专业的热度非凡,我们的学生和其他有关从业人员是社会上人数增长最快和总量居前茅的,但学生如果仅做外贸单证或坐办公室,跑海关和工商税务局,这种单一的就业面,现已人满为患,中专生、高职生、大专生、本科生,同抢一个饭碗,我们的本科生与他们竞争没有多少优势。这样片面的认识会影响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外经贸人才的培养,现在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能简单地就理解为国际贸易专业,而是一个“大外经贸”专业。二、国际贸易学科应拓宽的研究领域与方向(一)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的指导思想教育部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中,对学科专业的改革结构调整提出了原则,如提出:学科专业调整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全局性、战略性调整”,“要以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和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大力开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鼓励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交叉学科专业,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的新机制”我们应根据以此指导思想并结合外经贸发展的实际和未来的趋势,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二)学科研究总体要增加的内容在对学科研究规律内容的界定中,应增加“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与交换”,以补充原来仅有的“商品和劳务交换”,体现当今经济国际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和趋势。强调应用性、对策性,体现学科特点。在主要相关学科中,除原来列出的“金融学、世界经济”外,应增加“国际法学、国际关系、企业管理”等几个重要相关学科,体现与它的知识体系相关的重要学科。(三)从整个再生产纳入全球的现实来考虑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我们要从经济全球化,生产贸易国际化来看学科的研究领域。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它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利益的分配也不局限于哪一个阶段。我们可以从国际化生产的整个再生产过程的三大阶段来看:G--W...P...W’---G’传统的出口贸易是仅在W’--G’间,纯粹用的是本国的原材料加工生产出口,也叫一般贸易。传统的进口贸易是G--W,从国外进口来直接消费。加工贸易,外商用进口的原材料加工出口,则是G--W...P…W’---G’。如果是在境外国外利用当地原材料生产并就地销售,则是W…P...W’--G’。这几种方式,都是与贸易有关的,包括了直接出口(传统出口,或自己进料加工出口);直接进口(传统进口);间接出口(来料、来样加工出口,外商要扣除进料外汇);间接出口和进口(跨国企业利用母国的设备、东道国的原材料、人力加工生产后在东道国当地销售,或转销其他国家,或产品返销母国)。以上表面上是进口与出口,实际上是利用外资来加工生产再出口;对外投资进行生产在东道国销售或转销他国或返销母国。这就是现资、加工、生产、贸易的复杂关系。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说,直接进出口,也就是传统的外贸,这是第一层次的外贸,也是狭义的外贸;第二层次的外贸,是利用外资加工生产后的外贸和国内贸易;第三层次的外贸是到境外国外投资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生产后的出口(产品到东道国或其他国家)或返销母国的进口。从利益上讲,第三层次的外贸综合利益最大。所以,仅以简单的出口和进口来看国际贸易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看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都是与贸易直接有关的且利益更大。以上是国际贸易学最核心的内容,可概括为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简言之,即外贸、外资、外经三大领域,我国管理外经贸的政府机构,主要是围绕这三大领域设置的。(四)从与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性来分类细化研究领域与方向以下研究领域大都出现于外经贸实践中,但从全国各大学及研究机构来看,研究领域总体较小,有的研究虽然有,但不深入,有的没有开拓和创立,应拓展领域和方向。这里并非要每个学校都要面面俱到,而是指全国应有如下研究:(1)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从古典到当代,各种理论与学说,这是最基本的重点的研究领域,要开拓新方向;(2)国际贸易实务研究:国际经贸惯例、贸易合同、争议与仲裁、物流、运输与保险、信用证等单证运用、商务谈判等,要深入研究,开创新的方向;(3)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研究:WTO规则,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协议,原料生产与输出国组织规则,联合国经济贸易组织规则,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组与协议;(4)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研究: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区域和次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双边贸易关系,要深入或开创研究新方向;(5)国际贸易法规政策研究:国际经济贸易法,国内对外经济贸易法规,各国政策,要开创新研究点;(6)货物贸易研究:机电产品、纺织品与服装类、农林渔水产品贸易研究、原料与资源产品贸易研究,要深入研究或开拓新研究方向;(7)服务贸易研究:金融、电信、运输与保险、旅游、会展等研究,领域大,行业多,在不断扩展,地位日渐重要,是重点开拓研究的领域;(8)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走出去”战略与政策,投资方式、投资环境等,这是现在和未来都要大力进行并开拓的,是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重点领域;(9)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研究:“引进来”战略,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环境、方式,开发区,跨国公司研究,与上面都属国际投资的内容,研究理论多,形式及内容更多,要深入研究,以外资促进外贸;(10)国际工程承包研究:国际承包市场,招标投标,竞争能力等,要深入研究,开创研究新方向,是贸易增长方式的重要方面;(u)劳务输出与自然人流动研究:这是现在和未来要大力拓展研究的领域,是我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重点项目,可部分解决我国剩余劳动力,是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渠道之一。以上(7)、(10)、(11),是我国重点开拓的贸易增长新领域,必须加强研究;(12)国际市场营销研究:市场预测分析,营销策略与手段,开拓的新领域;(13)国际金融研究:国际金融市场,贸易融资,国际货币体制及人民币汇率,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与运作,要结合外经贸深入研究;(14)贸易方式研究:、经销、加工、补偿贸易、租赁贸易、采购、期货贸易及电子商务等,要大力开拓、开创研究;(15)国际企业管理:跨国经营与管理,要重点开拓研究,为“走出去”服务;(16)贸易摩擦与应对研究:问题层出不穷,要深入进行研究。三、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换名或同名及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问题从以上国际贸易学需要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看,它涵盖的内容很多,但从字面意思上看,它没有包涵这些内容,与实际要求的内容差别太大。更重要的是用“国际贸易”这个学科名,容易使人们对它产生狭义的或错误的理解,这种理解,不是少数人,甚至包括了实际在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我们在毕业论文封面上写学科与专业名称时,不只是学生写错,而且相当部分老师也是模糊的,其他专业的人,就更不用说是片面理解和错误理解了。这种误解,对学科研究与专业的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为此,不如将学科名称与专业名称互相替换,学科名称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称定为“国际贸易”。但从“大贸易”或“大经贸”看,专业名和学科名都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更好一些。这样命名的好处:一是从字面上就拓展了学科的研究领域和范围,有利于学科研究和发展;二是纠正对这个专业狭义的和错误的理解,跳出片面狭隘的专业就业观,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及全方位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深入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领域。如按狭义的该专业就业,就是从事直接的进出口贸易、做单证、谈生意、跑海关、坐办公室,而与其他专业无缘,各层次学生在同一岗位就业。而要从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本科专业及学科涵盖面来看,就业领域就很大了。如我们的培养要求与目标中指出的那样:本专业培养应对经济全球化,为我国外贸、外资、外经、外事等领域服务的以实用型人才为主的多层次对外经贸人才,毕业后能在进出口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工业与商业企业、涉外金融企业、涉外政府机关和涉外事业单位、涉外中介机构等部门及个体工商业,从事进出口实务、商务谈判、翻译、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研究策划、文秘、宣传公关、新闻、研究、教育等工作。此外,国际贸易或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也值得商榷。任何学科和专业都是根据社会需要而来的。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越来越紧密融合,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趋势和规律将引导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从事与国际经济与贸易有关的就业人员来看,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显示出这个学科的地位日渐重要;另从学科研究领域和范围来说,应用经济学的其他任何一个二级学科,都没有这么大的领域,研究方向远远没有这么多。可否把它作为一个一级学科独立出来,与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并列起来。学科名可以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下设三个大的二级学科,国际贸易学(涵盖所有的贸易理论与政策、各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学或国际商务学(国际融资、对外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国际经贸组织学(WTO理论与规则、区域经济贸易组织、双边贸易组织及双边经贸关系等)。这个设想敬请同行们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