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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6篇)

来源: 时间:2024-06-01 手机浏览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篇1

关键词:农村老年女性;养老状况;个人养老;家庭养老;社会养老

一、问题的提出

老龄化不仅是国际社会关心的社会问题,而且也是我国当前所面临的一项难题。根据联合国人口议题《世界人口趋势》的预测,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截止2050年,60岁或以上的人口预计将从2009年的7.43亿增加至20亿。根据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结果,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现在已成为一个人口老龄化国家。

然而,在我国城乡间老龄化程度是不一的,据相关专家研究,农村老年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城市老年人口比重为7.97%,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8.3%,也就是说67414万乡村人口中就有12336万老年人。这一群体中,女性老年人因自身特点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又在个人养老、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进入老年,男女两性存在差异,男性寿命相对短,但是身体健康的可能性要相对长,而对于农村女性高龄老人健康预期寿命最低。在农村中,老年女性随着年龄的增加,体弱多病者的比例增加速度相对大于男性,年龄越大生活自理能力越差。在地域分布上,中西部地区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比例远高于东部地区。男女两性晚年心理健康方面,男性老人较女性老人心理状态要好,这也直接影响着老人生活满意度。农村老年女性处于农村人和女性的双重角色,老年生活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身体健康和经济来源上都处于劣势,需要社会各界提供更多关注,亟需出台有效的政策以支持帮助。因此从性别视角分析农村老年女性养老状况有助于更全面地掌握农村老年女性晚年生存处境。

此次研究将朔州市农村作为研究现场,通过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在了解朔州市农村老年女性养老现状的基础之上,多层次了解影响朔州市农村老年女性晚年养老的因素,并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相应建议。

本文研究资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运用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所收集到的与农民养老相关的各类文章;二是本人在2011年7-8月以来对朔州市马官屯村和响水营村所做的问卷调查和访谈资料。

二、朔州市农村老年女性养老状况

此次调查对60位农村老年女性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处于“60-69岁”这一年龄段的被调查者所占比重最大,共有43位老人,占总体被调查者的71.6%。“70-74岁”、“75-79岁”和“80岁以上”等其他三个年龄段的老人人数分别为6人、6人、5人,分别占被调查者的10%,10%和8.3%。

(一)朔州市农村老年女性个人养老状况

调查显示,在调查的六十位老人中没有发现离婚、未婚的情况,在个人养老状况方面,对老人是否进入老年的问题上,多数女性老人表示认可目前正在扮演的老年人角色,日常生活中基本具备吃饭、洗衣、如厕等自理能力,健康普遍良好,时有小病,村中老人主要患有牙疾、关节炎、糖尿病等病症。个人养老状况的好坏既受老人个人身体健康的因素的影响,也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

农村老年女性和男性在健康上存在着差异,女性老人一般比同龄男性老人身体健康,寿命也较伴侣要长,所以女性老人除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之外还得在日常生活中操持家务,照看伴侣;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时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一般不会去医院就医,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卫生保健习惯也没有养成或保持下来。在财产处置问题上,在思想观念里老人一般都会将财产留给儿子,但是也会给女儿除现金之外的一些物品,老人在与儿女的交往中也会用财物维系双方之间的情感关系。

(二)朔州市农村老年女性家庭养老状况

对老人生育状况和意愿的调查显示,受传统思想中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农村女性老人普遍有生育男孩的意愿,在生男孩愿望满足的条件下老人希望能生育女儿,认为男女孩都一样重要,日常生活来源主要依靠老伴或儿女;在居住方面,除因高龄、身体或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老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调查中显示,儿女主要是在物质方面照料老人,老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但负担自己家庭的家务,偶尔也会帮儿女料理家务、照看孩子,由于经济社会条件的改善,女儿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女性老人能从女儿身上得到更多的情感慰藉,同时儿子也欢迎女儿照顾老人,但是儿女之间也会因老人财产出现隔膜。

农村女性老人的文体娱乐活动比较单一,在家庭中多数老人以收看电视节目消遣时间,由于老人听力和视力有所下降,所以对节目内容不会有所要求。在村中,小型便利店和可遮阳的巷口是老人午后进行娱乐活动的聚集场所,老人依年龄高低以及关系的亲疏远近形成不同的交际圈。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篇2

论文摘要: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关注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也成为我国21世纪最突出的难题之一,给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带来了严峻挑战。农村人口老龄化不仅关系到农村老年人的具体生活问题,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建立一个与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保障体系成了政府和社会的重要任务。

伴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1999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就己经达到7.10%,达到并超过国际公认的老龄化标准(7%),这也就宣告我国已经正式跨人了老龄化社会阶段。人口老龄化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给养老保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大部分的分布格局,直接决定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分布状况,大部分都居住在农村.老年人口分布的地区差异,使得中国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更加突出。中国目前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影响

1.1人口老龄化加重了农村家庭养老负担依据国际标准,中国于1999年正式跨人老龄化国家行列,并且2000年中国农村65岁以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7.50%,预计到2030年,这一比重将达到17.39%。中国农村在经济发展水平依旧不高的情况下迎来了老龄化,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农村人口结构发生变动。在单个农村家庭人口数量下降的情况之下,出现“4-2一1”的“核心家庭”模式。这就使得抚养比重增加,单个劳动力的养老负担加重。目前中国农村平均每8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2.5个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养老保障需求的不断上升、人口年龄结构快速向老龄化发展给农村家庭带来愈加沉重的养老负担,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将会愈加显现出来。

1.2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方式面临挑战老龄化给中国带来的挑战是十分严峻的。中国老龄化的速度如此之快,老年人口的规模如此巨大,养老保障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已经超过城市。目前,农民养老仍然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形式。“自我保障为主,集体保障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虽是农民养老保险的基本筹资方式,但在具体实施上,地方政府为了减少本地企业的负担,尽量缩小了这一比例,甚至为零。随着这一部分补助的减少,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的“政策扶持”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在人口老龄化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速度比人们预计的要快得多。农村养老方式处在转型阶段,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削弱,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形成,如何应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风险,正在逐步成为一个严峻而紧迫的问题。

1.3人口老龄化迫切需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加快,而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速度一直高于城镇地区,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总人口的大多数。借鉴国际经验,针对人口老龄化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国应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至少20-30a,及时地建立适当的老年保障制度,进行足够的资金储备,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压力。根据人口学专家的研究表明,我国人口生育高峰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假设按60岁即为老年人口推算,我国将在2022年以后陆续进人老年阶段,并且人口老龄化会突然加速而达到高峰。可见,就目前来讲,我们恰好有20一30a的准备时间。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这一大好时机,利用这一时差在农村建立适当的老年保障制度,来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和快速发展。否则,几十年后,将会使我国陷人另一困境。因此,可以说,及时恰当地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是巫待解决的社会重大战略问题。

2、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意义

2.1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建设农村养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因此,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建设,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不公平状况的改变,可以有效缓解城乡二元制社会经济结构造成的发展不平衡状况,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的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2.2改变传统养老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社会养老的发展将改变农村传统的养老观念,这将大大降低农村计划生育的难度。“养儿防老”是一些地区农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孩子的主要原因。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宁愿举家出走,放弃自家的房院,也要多生一个男孩子。因为,子女特别是儿子是他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主要依靠,甚至对许多农民来说也是唯一依靠。相反,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乡村一般有敬老院等各种老年福利设施,养老费用全部或部分由集体经济承担,“养儿防老”的观念淡化,计划生育工作比较容易开展,人口自然增长率也比较低。所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人口“老有所养”的问题,逐渐把农民的思想从“家庭养老”引导到“社会养老”上来,对于转变几千年来人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对于促进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落实,将发挥积极的作用。转贴于转贴于

2.3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目标,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建立,等同于增加了农民的收人,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战略意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将大大推动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转移,加快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3、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

3.1加强农村杜会养老保障的法制建设虽然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制度构建,已经有了十几年艰难探索的实践经验,但一直存在法律依据缺失的问题。我国基本法律中涉及到农村养老保障的论述只在宪法、劳动法中有少数原则性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社会政策的形式。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障资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3.2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养老资源的供给问题。目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主要依靠个人交费,政府基本没有投人资金。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是以社会运作的方式实现的。而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对于养老保险,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国家出大头。在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世界有数据可查的131个国家中,至少有129个国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均是全部由政府拨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头,受保人出小头。德国联邦政府的补贴占农民年金保险总支出的80%。中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较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中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人也是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

鉴于目前我国政府财力有限,城乡差别还比较大,可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根据当地维持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设计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由政府和村民共同承担保险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险所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型”,才能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篇3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必要性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判断是否“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的标准,则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脱离,或者对劳动者而言,参加的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其主要社会生活内容而定。另外,法定的年龄界限亦根据各国实际情况相应确定。第二,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因此,养老金在分配过程中不再遵循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原则,而是依据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来确定额度[1]。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国家可测算出未来大概的养老金开支,并根据某些既定标准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④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近2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达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这样,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而且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17.93%,比城镇的比率高出4.8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196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2.2∶1,1978年为2.4∶1,到了1994年就达到2.87∶1,2001进一步上升到2.9∶1,2004年则为3.45∶1,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2.4%。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有限,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3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还要面临世界低成本农产品的更大冲击,其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相应地,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单纯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经难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年可比值水平的79.3%、99.9%、46.6%与73.3%。欧盟15个成员国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时间上大致从20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末完成。与这些国家当时的农业产出、人均收入等指标比较,我国整体经济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都达到或超过这些国家当时的条件[2]。另外,比照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国家,一般有两个规律,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滞后城镇30-50年;二是农业占GDP的比重在3.1%-41%之间,平均为16.2%。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滞后城镇50多年。2003年,我国农业GDP比重为14%,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上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建立该制度时的比例。而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年均高速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同时,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着社会保障支出不足的问题,这也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在的经济支持。因此,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具备条件。

(五)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3]。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陈英.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可行性[J].科技资讯,2006(17):229.

[2]王德文.我国已经具备条件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J].脑库快参,2005(36):1-6.

[3]刘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金融投资,2006(10):51-52.

[4]安然.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理论观察,2006,40(4):81-82.

[5]林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0(5):18-21.

[6]徐祖荣.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初探[J].实事求是,2006(4):34-36.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篇4

论文摘要:对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作出详细分析论述,并就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提出基本思路。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人口的老龄化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提出巨大挑战。所谓“空巢”是指子女长大成人从父母家庭中相继分离出去后,只剩下老年一代人(单身或夫妇两个人)独自生活的家庭。农村空巢老人是指与子女分居在不同的村落的那些年龄超过65岁的独居老年人。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统计,全国老年夫妇中11.4%为空巢家庭。农村老年人口明显多于城市,贫穷地区的老龄化严重。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更为严峻,如何从制度层面和人文关怀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修补,有效填充空巢家庭的情感交流、生活扶助、心理援助与社会救助之空,对我国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重视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现实意义

1.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21世纪世界各国将面临一个共同的难题——人口老龄化,而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尤为严峻:第一,当前我国的经济还不发达,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特别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加速了农村的老龄化速度,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明显快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而且农村老龄人口数显著高于城镇老龄人口数;第三,在未来我国农村地区老龄人口还将保持增长的态势,形势相当严峻。因而,政府有必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快速老龄化背景下空巢老人的养老压力。

2.有利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老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退出了劳动领域,又面临着身体机能的逐渐衰弱,但是在他们年轻的时候,曾为社会的发展、子女的健康成长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如果社会不能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养老保障,那么长寿对他们来说未必是幸福。建立健全针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就能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保障,实现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3.有利于推动农村的改革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根据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预测,农村人口老龄速度以及老龄人口绝对数远远大于城市,这将是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巨大挑战。农村空巢老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如果这些空巢老人的养老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那么科学发展观就很难在农村落实到实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的蓝图也就成了空中楼阁,要实现农村小康只能是一句空话,而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社会。因此,要建立全面的小康社会,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就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老龄化趋势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现状分析

1.家庭结构的变化,养老负担加重

随着我国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四、二、一”结构的家庭日益增多。20世纪70年代,少生子女政策的推行,$0年代,又强制推行了独生子女政策,使农村产生大批的少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同时传统的“多子多福”生育观的改变,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医疗卫生技术的扩散提高了农民的预期寿命。这些使传统的家庭结构“金字塔型”向现代的家庭结构“倒金字塔型”转型。在这样的家庭结构下单纯的家庭养老负担相当重,因为赡养老人的主体—青壮年—不仅要完成成家立业的重任,还要肩负赡养多位老人的义务,他们所要承担的任务变得更加重了。这样的状况持续下去只能造成老年人生活贫困以及年轻人不堪重负。

2.传统养老观念的淡化,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长期以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人为将农村与城市分割开来,造成中国城乡经济的严重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开展,许多农村青壮年弃农务工,农村人口流动的速度明显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社会发展必然趋势,过度地转移造成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与农村老年人生活上的分离。子女与老人的这种长期分离无形中会使子女与老人之间的联系变少,儿女对老人的亲情关怀也减少。同时,随着分离时间延长,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感情,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传统的养老观念没能被很好地继承下去自然就会弱化家庭养老的功能。

3.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缺位,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缺乏保障

由于受到现实中国经济实力的限制,相当一部分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仍没有保障,这些老人尚未被真正纳人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之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于这些空巢老人来说只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同时由于当前中国对人的社会化资源的照料上更偏重于青少年,农村空巢老人所获得的社会化照料资源少。城市的社会化养老机构、社区便民服务及志愿者的照料资源对农村空巢老人来讲是一种奢望。在中国的农村地区,绝大部分空巢老人仍处于一种“自我养老”的状态。比较规范的、能够有效付之于实践的、符合农村现实情况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还没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起来,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建立健全是一个巫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老龄化趋势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基本思路

伴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农村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家庭结构的变迁,养老观念的更新,农村年轻人赡养意识的淡化和老年人自立意识的强化,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农村空巢老人的大量涌现,是农村社会经济转型的必然现象,解决这一弱势群体养老问题的主要对策建议如下:

1.发扬传统的“孝文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农村空巢老人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养老同样有物质的需求,也渴望得到子女亲情的关怀。然而他们的子女很多为了生计常年在外打工,与自己天各一方。从中国传统的“孝文化”来说,子女理应赡养年迈的、曾经为自己辛苦付出的父母,发扬我国优良的家庭养老传统。子女当自己不在父母身边之时,除了应托人照顾家里的老人之外,还要经常打电话回家问候老人家,通过电话进行感情和思想的交流。让空巢老人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需要转变思想,恰当地处理好中国历来最难处理的婆媳关系,对于自身与子女的矛盾应该积极去面对,而不应选择与子女分居的办法来逃避现实的矛盾。应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养老氛围,充分发扬家庭养老的作用。

2.健全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农村人口流动幅度的加大,仅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作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险模式显然已不合时宜。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农村将出现更多的空巢老人。未来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将更多地要依托于社会,依赖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还不发达,在全国农村建立惠及每一位空巢老人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条件还不成熟,实现的难度系数大。因此,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选择上,既要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又要坚持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相符合的原则,同时还要坚持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相一致的原则,建立社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制度。

3.发展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目前中国的经济还不发达,政府可以考虑首先在农村建立农村空巢老人的最低生活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最低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等到条件成熟了,可以在广大农村建立普遍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全国农村建立起能让空巢老人完全脱离子女,单纯依靠社会最低生活养老保障根本解决不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这就决定了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不能丢掉传统的家庭养老,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应该将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障两种方式相结合作为中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最终实现主要依靠社会养老的模式发展。

4.广泛开展社区养老介入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

农村居民在分布上相对分散,因此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上可以适当考虑建立整散相结合的社区(乡村)养老模式。所谓的“整”,是把特别困难的空巢家庭老人集合起来,统一在养老院供养;而“散”则是让一般空巢老人散居在家庭中,但他们仍可以享受到社区养老成员的基础待遇。对于农村空巢老人的实际情况实行针对性管理,如各项养老政策措施可根据不同类型空巢老人开展,对年龄较低的老人实行养老保险积累,对困难空巢家庭老人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支持及医疗、生活照顾等方面的服务。针对农村具有良好的、紧密的邻里关系的传统,村委会组织、地方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建立互助会,让互助会中有活动能力的老人轮流照顾空巢老人,使互助会的成员相互之间都可以得到照顾。如此,既可以帮助他人,也可以在自己将来遇到困难时得到其他老人的照料。

5.鼓励农民购买商业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开拓农村市场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篇5

养老保障是对社会中所有老年人的生活起保护作用的“安全网”。然而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结构下,许多农村老年人却被隔离在这张网之外,尤其是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由此产生很多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有增无减。据国际公认的标准,我国己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城镇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比例为6.24%而在农村这一比例己达7.5%以上。随着农村人口出生率的下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到城市务工,农村老龄化人口的比重和数量还将不断增加,老龄人口负担系数不断提高,这些都对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及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人口老龄化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概况

人口老龄化的静态含义指某个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已经达到既定的数量标准;动态含义指某个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不断增加的趋势。川这种界定源于人口学者对总体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即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见表1)。

按照联合国人口委员会定义,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在总体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的趋势和过程,它是由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人口寿命不断延长等人口自然变动因素所促成;按照联合国人口组织(WPO)公布的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就表明这一人口总体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一国家和地区就属于老年型国家和地区。

我国社会步入老龄化的速度非常快。图1,描述了我国从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具体清况,可以看到,我国己基本达到国际公认的老龄化标准。根据联合国预算,我国将在2040年以后逐步达到老龄化高峰。

(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1.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己超过城镇。其原因除生育率和死亡率下降外,还有人口迁移。人口迁移流动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老人”,加快了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步伐。进城务工的老年农村人口和退休的城里老年人口的回流也加快了农村社会老龄化的进程。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篇6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必要性建议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峻,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我国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根据OECD预测,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国家。特别是农村地区,其程度更多体现在“未富先老”或“未备先老”状态。有学者指出我国近年来老龄化的特点,包括速度快、来势猛,绝对数量大,高龄化趋势明显,老龄人抚养比明显偏大,地区间老龄化差异大,未富先老这6个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而农村地区的经济与保障制度却无法及时跟上,“老有所养”目标未能达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不得不引起重视。

一、我国近年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作为五大险种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的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者相结合的筹资模式。该政策与旧农保相比在于筹资方式不同,旧农保以居民自我储蓄为主,新农保以三方筹资的模式为主。并且新农保中农民账户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该项制度在2009年开始试点,于2012年实现了全国基本全面覆盖的目标。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新农保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依附于我国经济特别是农村地区本身的经济发展。其施行年份也并不久远,尽管是基本覆盖各地区,但还是处于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进步的过程。所以在实施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现实问题。

1、三大筹资模式不平衡

前文已提及新农保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者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但这三个资金来源比例却分配不均,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出现困难。王旭东指出,我国农民过于依赖政府补贴,使得国家财政支出压力过大]。李海东也指出,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资金筹集模式问题,并提出渠道需要更加多元化的观点。王云璐指出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社会养老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而我国乡镇政府担负农村治安、医疗教育、保险等各方面的支出,其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三方集资方式,其不平衡模式使得政府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虽然已经实现基本养老目标,却日益加重政府负担,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潜在问题。

另外田文军认为,农村地区经济相对不发达,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农民得不到该方补贴,该制度实际上成为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

2、实施不平衡

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无论是东西部的差别还是城乡差别,最终皆导致了各种制度措施的施行不平衡,新农保也不例外。比起城镇养老保险,农民在个人账户中的投入不足,经济基础有一定的局限性。甚至在农民个体上也存在着差别。农村中有以土地为主的耕地农民,也有其他身份的农民,比如农民工、失地农民、乡镇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所以身份的极大差异性导致经济收入不同,从而加剧了不同群体的缴费能力和养老保险的需求不同。换言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在地区上、在个体上均存在着实施不平衡的状态。与此同时,农村地区信奉养儿防老观念,把希望更多地寄托在后代身上而不是制度保障方面。这导致了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更难深入实施。相对于城镇而已,这在公平上是一个问题,但更多体现了制度的不足,无法使贫困地区的老年人得到好的养老保险保障。

3、其他问题

制度本身即存在集资与实施具有矛盾,而针对农村地区其他情况,也是问题重重。张峰指出,由于农村人口迁移及计划生育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其本身负担养老缴费是一个大问题。从张洋的调查中可知,参保人员多是年老、收入较低的人群,收入较高的青年却极少参加,使得制度呈现逆选择典型现象。在笔者看来,因有钱的中年不参保,这更容易造成穷人更穷、政府负担更大的恶性循环。而学者万婕深刻指出,新农保忽略了养老金待遇与时间、物价、通货膨胀等社会经济问题相结合的长远问题,将会导致农民的实际保障水平过低。安燕指出,新农保基层管理平台脆弱、管理能力不强,并且宣传力度不够、缺乏长效动力机制。

综上所述,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矛盾,包括资金来源、制度本身、实施过程、经济水平、管理体制等皆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匹配的问题。然而,我国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且短时间内无法逆转,解决新农保出现的问题具有紧迫性与重大意义。

二、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分析

(一)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区域性问题,城乡差别明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慢于城镇养老保险的实施使得农村养老负担大,从而又加大城乡差别。因而加大农村养老保险有利于经济协调发展,而经济协调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成就一个良性循环。然而当务之急即是解决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中所出现的问题,只有解决其问题,才能减轻家庭养老的压力,提高农村消费,拉动农村内需与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经济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容目标之一,促进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才能推动经济协调发展。黄勇平指出,只有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社会公平、稳定的要求

区域、城乡、个体等方面的差异与不平衡,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发展。只有解决好农村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对农民的收入进行再分配,从而缩小个体差异及收入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缺陷而使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而关于“稳定”问题,即人口老龄化极速发展的状态下,很多家庭陷入未富先来、未备先老的状态,这对家庭、社会的安稳产生极大的挑战。只有解决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才能缓和家庭矛盾实现社会稳定,达到社会公平、稳定的要求。

三、建议与对策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其制度(新农保)在方方面面都遇到一定的发展瓶颈,各种资金、实施、长效机制问题接踵而来;同时,解决其问题又具有紧迫性与重要性。政府、集体、个人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对于政府方面,其解决措施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

(一)发展农村经济

发展经济乃第一要义。政府只有加大农村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才能提高农民收入,从而降低农民支出压力,促使农民有更多余钱用于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投资。而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措施可以从多方面进行,比如政府已经取消了农业税,在2013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政府的投资引导,提供税收、土地优先供给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环境,以此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收入,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严重依赖性也是举措之一,这样国家将有更多收入可以用于地方财政拨款、同时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缓解农村经济压力,一举多得,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建立长效机制

发展农村经济为基础,而政策方面则需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长久有效机制,提高政策吸引力,号召更多农民加入到农村养老保险行列当中。凯恩斯在《就业、信息、货币通论》中提出,政府需承担社会福利的责任,对生活贫困的公民进行救济,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促进有效需求增长,实现社会稳定。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拨款,特别是对农村养老保险专款专项补助,使地方政府有能力加大养老保险财政支出而不至于财政赤字。同时,应不可忽视随时间而产生的通货膨胀、物价波动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降低的问题,政府承诺或以文件出台形式对一定时间后领取养老金有一定的补贴,以此使养老保险机制长久有效。

(三)加大宣传,提高参保人数

农村地处相对偏僻,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受家庭养老传统观念影响深刻,在某些程度上会有思想落后的倾向,从而导致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忽略与不理睬、不信任。所以,政府应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机构,进行制度宣传,让更多地农民了解养老保险并参与进来。虽然我国实现全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但在农场中依靠家庭养老的人数绝对值不小。提高参保人数仍是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项重大任务。

(四)开放二胎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计划生育,在控制人口方面结果显著,但同时引发了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进度与深度却跟不上因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进程,国家放松计划生育政策,从而实行开放二胎政策。这从长远上,为缓解以后的人口老龄化路程铺上了基石。同时,政府要切实推行“开放二胎”政策的逐渐试点与实施,真正做到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降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压力。

四结束语

本文基于人口老龄化角度,不同于以往只关注城镇的养老保险,而是以农村地区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指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解决问题的必要性,从而得出相关的政策措施,为政府提出与实施相关政策提供科学指导。但由于笔者受限于理论知识,且对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不深刻,得出的结论不一定全面,需今后通过更多地文献及实地考察得出更全面的结论。

参考文献:

[1]殷晨昕.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最优延迟退休率及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替代率研究[D].厦门大学,2014.

[2]蔚志新.城乡统筹背景下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与实证研究[D].吉林大学,2014

[3]田文军.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析[D].西南财经大学,2004

[4]陈浩.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南京大学,2013

[5]李海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农村实施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4

[6]王旭东.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4

[7]王云璐.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8]蔡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理论与政策研究[D].武汉大学,2011

[9]张峰.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10]张洋.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09

[11]万婕.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