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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纳税信用管理(6篇)

来源: 时间:2024-06-10 手机浏览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篇1

(一)税源监控不到位,监控手段滞后。从当前税源监控状况看,一是监控不到位。税收征管只是形式上完成了税务人员由管户到管事的转变,而没有从制度上限制征纳双方人员的违法行为。新征管模式明确强调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税收管理的起点,在重视税务系统内部各环节监督制约的同时,忽视了调动税务人员加强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管理人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只求不出错,不求有举措,缺乏工作创新积极性。二是监控手段滞后。从目前税源监控的现状分析,不仅整个监控环节滞后、范围狭窄,而且方法比较单一,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评价,对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全部信息进行事前、事中动态监督做得不够,没有形成纳税人、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相互制约机制,没有充分发挥监控作用。

(二)企业转制,税收管理难度加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县级企业基本转制,使原国有企业的税收比重越来越小,股份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比重越来越大,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多困难。而大部分股份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财务核算都不够健全、规范,纳税申报不实,税务部门难以掌握其真面目,税源有所流失。

(三)重点税源户监控不力,导致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当前地方税重点税源主要是金融保险、电信、电力、建安房地产及交通运输业税收。对于建安房地产及交通运输业税收,目前控管的主要手段是实行“以票控税”,对重点税源的掌握与管理,通常分析比较肤浅被动,只是表面上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款实现和缴纳情况,实行的是粗放型控管,横管不到边,纵管不到底,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控管,重点企业税收流失严重。

(四)纳税评估流于形式。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作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基层地税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虽有评估数量,但没有评估质量,仅限于完成上级的要求而开展此工作。

(五)部门协调配合不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只流于形式,而没有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部门间的联席会制度、信息传递制度、情况分析制度均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部门间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下,有的企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有的企业注销了营业执照不及时注销税务登记证等等,都直接影响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质量的实际要求。一方面一些纳税人不能及时纳入正常税源管理,导致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出现了许多非正常户,给偷逃税行为留有可能的空间。从内部来看,由于当前最注重的是新的征管模式本身的正常运转,而没有特别注意研究在新的征管格局下如何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的问题,造成目前内部间信息传递不畅,征、管、查在一定程度上脱节,税源管理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税源管理监控弱化问题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基本属于理想化的征管模式,忽视了对纳税人必要的信息调查和跟踪监控,致使税务机关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不够了解,难以获得企业真实的经济信息。税务机关把关审核也只是审核企业申报的各类报表的逻辑关系。这必然造成税源管理失控,监督不力,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日常的税收管理。二是征管查三部门间的工作衔接问题。由于征收、管理、稽查相对独立,但业务交叉多,在对纳税户的稽核和违章处罚时容易出现越位,造成多头检查的现象。而对漏征漏管户、欠税清理、政策咨询等较繁杂的工作,由于征管查部门间相互分离又缺乏联系协调,致使部门间经常出现相互推诿、扯皮、脱节现象,执法责任难以界定。三是办税服务不到位问题。一些部门审批环节过多,办税手续繁杂,要求提供的证件资料重复,工作效率低下,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办税服务厅在申报期承担大量税款征收工作,对纳税人办税事项缺少引导、告知,给纳税人带来许多不便,更谈不上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四是稽核评税难开展问题。由于实行一级稽查,管理局检查职能仅限于对企业日常稽核、审核评税、所得税汇算等。稽核评税的基础数据,主要从纳税人提供的各类申报资料中整理而获得,其源头提供者是纳税人,而目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普遍存在,管理局若寄希望于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基础征管数据,显然可能性不大,但又缺乏较大税收检查权。因此,稽核评税难以从失真的征管数据中分析出准确的结果,难以从深度上求突破。

二、强化税源管理,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对策

(一)创新税源管理机制。一是应切实抓好已有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的落实。以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在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发票管理、行业税收管理、单项税种管理等工作上不断创新,力求税源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二是要强化“人机结合”管理。应加大税源监控管理软件的应用力度,整合信息资源和数据利用,增强计算机对税源监控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应充分发挥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经常深入企业了解和掌握其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总体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实行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加大重点监控企业力度。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走访企业,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等各类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同时,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其产品、原料、库存等生产经营和销售、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

(三)切实做好纳税评估分析工作。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二是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三是依托信息技术,研发推广纳税评估软件,提高评估质量和效率;四是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纳税评估信息;五是定期开展评估业务培训,交流评估经验,增强评估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评估人员能力。开展纳税评估,是提高税收征收率的重要途径,是被实践已经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重要税源管理手段。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建立,积极有效地推动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但是随着征管工作要求的提高,有待于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及执法责任性强化。一是开展全方位的基层税收管理员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其刻苦自学、不断更新知识、鼓励税收管理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计算机等级资格考试,要针对税收管理员不同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能力划分不同的培训标准,强化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责任。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实用的责任管理体系,必须遵循责任管理的内在规律,体现税收基础管理的基本要求。首先要以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基础,注重责任标准的完整性;其次要以流程控制为基础,注重责任管理的系统性;第三要以简便效能为原则,注重责任管理的可操作性;第四要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责任管理的合理性。第五要以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责任管理的超前性。

(五)强化税务稽查。稽查部门要履行好职责,除组织实施好专项检查外,日常检查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要建立起征管与稽查的互动机制,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偷逃抗骗税案件,要移送稽查局查处;稽查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要及时反馈到征管部门,形成税源监控的合作局面。

(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是要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征、管、查信息互馈制度,加强发票、大厅、会统、税政、征管部门间的信息互馈,加强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的信息互馈,形成综合互馈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实现征收、管理、评税、稽查信息的全方位共享,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外部协调,要建立完善工商、国税、地税、银行、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传递、联席会议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随时掌握区域内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权。

诚然,地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包含两方面内容――数量增加和质量提高。而税收收入数量的增加取决于不同的税源形态,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要求以入库税源为基础,以可收税源为目标,以潜在税源为追求。故要促进地税收入可持续增长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培植税源,课税不能伤及税本。首先,无收入,不课税。其次,课征税源,不伤税本。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税本是创造税源的基础。因此,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既要处理好税源与税本的关系问题,又要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问题。

(二)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地方税源特点是税源零散,涉及面广,影响大,征收难度也大。税务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应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应严格执行各项税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办税程序,严守执法权限和执法手续,真正做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

(三)加快信息化进程,保证税源监控。经济决定税源,征管决定税收。大力推行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税收征管,是强化税源监控的关键所在。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数据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关键。税务机关通过数据中心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信息,可以有效监控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同时,利用信息系统可以加强信息交换,实行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并逐步形成与工商、银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篇2

一、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风险

(一)未完全依法治税的风险

税收征管活动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即税务机关征税、纳税人纳税都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和依据。但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以完成“税收收入计划数”为中心的征管模式,从而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它使相当一部分税务机关主要以完成税收计划数为考核整体税收工作的重要指标,以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为最终目标。其次,它使“任务治税”凌驾于“依法治税”之上,常常是完成计划指标时少征少查,达不到计划指标时多征多查,从而对纳税人难以实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

(二)税源管理的风险

现行税源管理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管理中的税源管理没有对税源进行分类管理,也没有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管而不精造成了税收风险。表现在:第一,容易造成漏征漏管现象。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不从实际出发,片面按照行政区域进行税源管理,各种性质、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企业一并管理,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管而不精,税源管理出现空档。第二,征管能力不匹配。不管是大企业集团,还是个体工商户,均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尤其表现在对大企业的管理上,不能形成以强对强、以优对优的格局,以致不能做到应收尽收。

(三)信息化的风险

1.信息化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虽然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但税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不高,表现在:第一,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手段和业务流程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经济交易方式作出的,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规范、简化作用,制约了税收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二,税收征管的软件科技含量不高,兼容性较差,不能满足各个管理层次的需要。第三,数据管理质量不高,忽视原始数据收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缺乏数据及时传递和规范存储的机制,造成数据管理混乱。第四,没有在全面了解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开发业务软件,致使办事环节多、重复劳动多,信息传输衰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损失和浪费[1]。

2.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存在的风险。我国税收“信息割据”现象比较突出,表现在税务机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第一,在税务机构内部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由于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可能涉及到中央税、共享税和(或)地方税的缴纳,而国税和地税系统之间尚未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平台。国税、地税部门各自均是从自身的工作出发,采集和使用纳税信息,没有完全形成共享机制,造成税源监控信息分散,执法成本增加,同时也造成纳税人重复报送数据资料,增加纳税成本。第二,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实现。税务机关与财政、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未建立横向联网的税源监控体系,以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相关信息,容易造成纳税人逃税行为的发生。

(四)纳税申报制度的风险

按时申报、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现行申报制度暴露出税收流失的风险:第一,一些纳税人不申报或拒不申报。例如,一些地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高达46%,小规模纳税人的零申报率近40%,且存在大量低税负申报现象,造成了大量税款的流失[2]。第二,不按期申报。特别是一些新办的小型企业,往往是等到税务机关多次催促申报甚至给予处罚时,才进行申报,导致了税收征管效率的降低。第三,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甄别。税务服务厅窗口人员在受理申报时,只能就申报表中的数据进行逻辑审核,并通过发票验旧模块将申报数据与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无法延伸审核,使纳税人利用造假账、账外账等手段进行偷税、逃税有了可乘之机。

(五)纳税服务的风险

在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将纳税服务放在了基础地位,但在实践中纳税服务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不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没有将“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作为征管工作的出发点,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评价机制也不完善,没有形成和谐的征纳关系[3]。二是纳税服务的形式陈旧。例如,税法“告知”服务的主要途径,依然是通过在服务大厅看公告和询问窗口工作人员,但随着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的推行,原有的告知服务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方式的要求。

(六)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风险

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征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以下执法风险:第一,由于一些税务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对财税知识掌握不透、业务水平低,造成在纳税检查时难以查深、查透,无法保证税收执法检查的效果,削弱了税务稽查的力度。第二,部分税务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无形中增加了税收成本。第三,有些税务人员不严格执法,不能廉洁从政,公正执法。

二、国外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经验

(一)美国

美国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设立纳税人识别号。美国每个纳税人均拥有不同的纳税人识别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是美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2)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一方面,征管网络贯穿于纳税申报、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款征收、违法处罚等全过程,比如,计算机征管系统能够及时地自动检索出未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对于这类人国税局将发出催缴通知,限定纳税人在10日缴清税款和罚款或向国税局陈述理由,否则国税局的“自动征收系统”将把违法信息传递给大区的国税局,随即采取各种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计算机网络不仅涵盖了征纳双方的信息,而且还涵盖了工商、海关、财政、金融等政府公共部门的信息,实现了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有力地监控了税源[4]。(3)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美国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类型,设置了大中型企业局、小型和私营企业局、工资和投资局、免税与政府实体局;其中大中型企业局按照主要行业又划分为通讯技术和媒体分局、金融和财务服务分局、重工业、建筑和交通分局、自然资源分局、零售食品和医药分局,以便根据不同类型和行业的特点负责税款的征收、稽查和审计等。(4)强化纳税评估。美国在加强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并获取了可靠信息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系统,利用业务能力特别强的审计力量,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强了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5]。(5)重视税务审计。由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和现代化征管手段的应用,税务机关得以将主要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其审计人员占到了全体税务人员的50%。税务审计人员均具有优质的专业化水平,审计过程、事后处理、司法等环节高度专业化协作分工,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税务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对审计发现的逃税处罚非常严厉,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逃税行为[6]的发生。

(二)加拿大

加拿大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建立纳税人税务登记号。加拿大为便于对纳税人的税务信息资料进行归类管理,而给每个纳税人都设立了税务登记号。对于个人而言,由联邦政府人力资源部发放的终身号码———社会保险号即为税务登记号。(2)实行“纳税人自我评估,自行缴纳税款”的税收征收形式。加拿大税法要求纳税人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收入种类和数目,并自行计算应缴税款。对于不按时报送纳税资料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此外还对纳税资料保留有6年的审查权利,并规定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提出的纳税异议负有举证责任。(3)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公司之间建立了严密的全国共享的网络体系,实现了资源共享和部门间信息交换,加强了对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管理,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也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具有先进的风险评估系统。加拿大案头审计对象的选择主要来源于风险评估系统,该系统通过计算机可以从成千上万的纳税申报数据中筛选出需要审计的申报表,审计人员运用专业判断完成风险分析,从而确定审计对象的范围和步骤。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左右,其审计的重点是公司,尤其是大公司[7]。(5)实施完善的纳税服务。加拿大税务部门非常重视纳税服务建设,设置了以客户满意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先后提出了41项服务标准,且其达标情况每年要在递交给议会的年度报告中逐项汇报,以提高纳税积极性。

(三)日本

日本防范税收征管风险的主要做法:(1)进行分类纳税申报。日本为了贯彻落实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采取了白色申报制度和蓝色申报制度。对一般的纳税人使用白色纳税申报表,并加强对其建账建制的宣传指导和监督;而对纳税意识强、账册健全、无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使用蓝色纳税申报表,并给予这类纳税人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以资引导和鼓励。这种申报制度的实施对引导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其法人蓝色申报的普及率达到了90%以上,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愿和税收征管的效率[8]。(2)严密的税务稽查。日本实行严密的税务调查与稽查制度,主要分为任意调查和强制调查。任意调查是对规模较大的纳税人进行的常规性调查,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手段,根据概率和收集的信息,对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调查,纠正不实申报,实现公平课税。这种调查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是非强制性的,是税务稽查的主要工作。强制调查是对故意偷逃税的纳税人,并且随机调查不能掌握其真实情况的纳税人采用的方式。这种调查的稽查官虽然占比较小,但其调查效率非常高[9]。(3)高效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国税厅,各国税局以及税务署形成了完整、全面的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统一开发运行;并且税务署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对职员进行计算机知识和操作的培训,保证工作人员能够适应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需要。(4)良好的税务协助体系。为了优化对各类纳税人的服务,日本在国税局设立了税务咨询室,由专人负责纳税人的咨询和处理纳税人反映的意见。为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建立纳税人与税务局的信赖关系,税务局在各种宣传媒体上常常播报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题材短片[10]。

从上述国家的税收征管措施来看,他们都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注重依法治税、自行纳税申报规范、征管手段的现代化与信息化、强化纳税评估、以查代管和以查促征、具有良好的纳税服务体系等,由此不但降低了税收成本,而且提高了依法纳税率,降低了税收流失的风险。

三、征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税原则

坚持依法治税,第一,要完善税收征管的相关法律制度。国外发达国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为实现应收尽收提供了基本条件。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层次较低,多数税收法律规范是以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形式零散出台,不具有统一性,影响了税法的权威性。第二,坚持依法治税。即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一是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税收征管活动,规范使用税务执法文书,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二是要坚持依法征税,不以“税收计划数”为考核目标。一方面要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现象,杜绝人情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将该收的税收上来;另一方面要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

(二)实行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主要是属地化管理,忽略了税源的分类管理,而要想解决税收应收尽收的问题,就必须对税源进行合理分类。我国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行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税源的分级分类管理,抓住重点,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以做到应收尽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就是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类型,依据纳税人行业地位、规模、跨域经营、税收贡献等,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实施专业化管理。例如,对企业的税源管理,可以根据企业的大小、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大企业具有税源大、管理内容多、适用政策复杂以及对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要求高等特点,对大企业的管理应当体现出专业化。因此,大企业或跨国企业多、税收规模大的省、市,可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或者各市直属分局,专司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大企业局应承担60%以上的税源管理。对于中小企业,应当由区(县)级税务部门承担税收管理工作。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设立重点税源税收管理局(分局)对中小企业的税源实行管理。对于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源,由于其规模较小、税收贡献少,由基层税务所征收更为方便。总之,对企业的税源管理要做到“抓大、控中、管小”,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分级管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针对我国征管中的信息化风险,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针对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要加大计算机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强硬件建设,不断提高计算机设备和各类网络设备购置完善率,同时效仿日本做法,不断地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更新式的培训;二是要在全面了解各环节工作内容的前提下,利用计算机,简化、规范业务流程,同时开发适用于征管各环节、各层次的应用软件,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将计算机技术运用于征管各环节,提高征管效率;三是要强化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加强对问题的跟踪、分析和处理,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第二,针对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可以建设一个国税、地税互相连接的网络,同时该网络又如美国、加拿大一样,能与工商、海关、财政、银行等其他相关部门相互连接,保证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真实、完整地获取各种征管信息。为此,首先可以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经验,对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11]。其次,利用网管业务平台,对纳税人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采集、整理和录入纳税人的数据信息,为纳税人建立档案,实现数据的集中处理、分析和应用。再次,规定第三方纳税协助义务,以便税务机关能够确切掌握纳税人的各类税务信息,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纳税评估

美国税务机关在获取了纳税人全面、可靠信息的基础上,依托计算机系统,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析税收流失的可能性,由此增强了税务机关的税源控管能力。针对我国纳税申报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借鉴先进国家的做法,我国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制度:第一,明确分工。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应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定期税负情况,为基层税负机关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则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负责对税负异常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12]。第二,组建专业纳税评估队伍,编写行业纳税评估指引,认真测算行业预警值,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建立评估模型,拓展评估方法。第三,根据企业规模和税源的大小,对各类企业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于评估后的同类企业进行比较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后借鉴日本的蓝色申报制度,引导纳税人自觉自愿地履行纳税义务。

(五)突出并加强税务稽查

发达国家95%以上的纳税人都能自觉申报纳税,再加之现代化征管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致使诸如美国税务机关将50%的征管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到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日本也具有高效而严密的税务稽查系统。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强,税收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现行征管模式中更需要突出并加强税务稽查,以形成稽查的震慑效应。首先,应明确税务稽查部门的职责,充实税务稽查队伍,提高稽核人员业务素质;其次,在总结经验、研究新的稽查方法的基础上,突出税务审计重点,将稽查力量主要投放在一些大企业和偷漏税较多的行业上;再次,严格处罚措施,改变浅查、轻处的一贯做法,让纳税人感到申报纳税是一种法律义务,草率和侥幸往往会遭受法律的严惩,以保证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最后,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审计监督,促使税务人员执法守法,使税务稽查健康发展。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篇3

一、目前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源监控不力,征管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税务部门在税源管理上力度不大,欠税清理力度弱化,对亏损企业不能及时核算其亏损额,所得税汇缴检查流于形式等;对于已纳入税源管理的户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税源底数不清;部分企业纳税意识淡薄,采取无证经营、隐蔽经营偷逃税款,有些经营户由公开办证经营,转入隐蔽无证经营等,造成漏征漏管。

二是税源监控在管理程序上出现缺位。现行税收征管只是形式上完成了税务人员由管户到管事的转变,而没有从制度上限制征纳双方人员的违法行为。新征管模式明确强调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税收管理的起点,在重视税务系统内部各环节监督制约的同时,忽视了调动税务人员加强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管理人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只求不出错,不求有举措,只求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只求不被责任追究,不求有功创新和开拓进取。

三是监控手段落后,监控方法单调。从我国目前税源监控的现状分析,不仅整个监控环节滞后、范围狭窄,而且方法比较单一,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评价,对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全部信息进行事前、事中动态监督做得不够,没有形成纳税人、金融、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相互制约机制。税源监控方式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征管信息化仍处在初级阶段;国税、地税、工商、财政、海关、金融部门尚未联网,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所掌握的纳税人信息不能及时传递,无法准确、广泛、及时地获取纳税人的全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不够规范、统一,加重了税务机关共享税源信息的难度。

四是缺乏一套健全有效的税源监控运行机制和税源监控方法及指标体系。对税源监控工作应由谁去做,做什么,采用什么手段做,有何具体要求和评判标准,税源监控指标如何设置得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缺少一套规范的程序和运行机制。

二、对加强税源管理,实现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是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采取税收管理员按区域包片管户和行业到组的办法,明确规定了管理员的管辖范/:请记住我站域名/围和主要职能及工作任务,即管理员要负责对税收征管责任区内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税基管理、税源管理进行按月调查分析、定期开展纳税评估、深入纳税户核实与监控经营状况等日常管理工作。与此同时,着重抓好税源的监控和分析工作,对区域内纳税人实施划片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针对性地强化A类重点税源大户的监控,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监控的税源户,要实时跟踪,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警戒指标、税源变化等情况。严格加强B、C类纳税户和个体集贸市场税收的分类管理和监控。

现行税收计划体制给税源管理的真实性、积极性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市场经济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企业变化莫测,税源日益隐蔽,而基层税务机关人手偏紧,事务繁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二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进税收管理精细化。

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加强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管理,通过税收管理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首先,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按照征管重心向税源管理转移的要求,大力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使管理力量与税源管理的任务基本相匹配。根据管理难度和个人管理能力来确定管理范围,要注意重点原则,优先保证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城市税源、纳税信誉等级差的税源的监控管理需要,对其他税源则进行风险管理,要抓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以实现总体管理效益最大化。

其次,要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坚持税源管理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税收管理员下户报告制度、税源信息归档制度、定期轮岗等制度,建立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机制。

三是建立上下联动的税源分析体系,实施全方位动态跟踪监控。

各级税务部门可依据职责不同,确立不同的目标,建立数据定期采集制度,并积极运用数理统计、经济税收指标来开展税收分析,增强对税源的动态监控。

首先,上级税务机关应侧重对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充分利用数据分析的成果,评估、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单位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分行业、重点纳税人的税负变动情况,开展数据分析工作,深入分析管理中的不足,定期税负情况,提出税负预警指标,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税源分析。

其次,基层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税源分析监控和税源管理业务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侧重对影响本辖区行业税负的关键指标及其增减变化的分析监控,并制定税源分析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开展以纳税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税源管理工作。

再次,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

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及时对照上级税务机关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标准,结合各方面的外部相关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综合分析和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精细管理。第四,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其产品、原料、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基本状况和销售、成本、价格和利润等财务情况,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分析税负变化趋势,实现动态监控。

通过开展税源分析及动态监控,积极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寻找隐藏的、潜在的税源,实现税源管理由“被动型管理”向“主动型管理”的转变。

四是加强国地税的协作,强化户籍管理。

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理证制度,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户籍信息,是做好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全面开展税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严格做好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通过税务登记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加强对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二是强化对正常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的户籍信息管理。三是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全面核对、清理漏管户。四是逐步实现政府部门间登记信息共享,解决登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五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六是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控纳税人资料的同时,督促税收管理员根据户籍管理信息定期开展实地巡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发现和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对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税源管理部门对税收管理员巡查面、巡查次数等指标定期进行考核。七是坚持完善国税、地税协调配合机制,做好衔接工作。八是将户籍信息分类归档,“一户式”存储,认真分析总结,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是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实施深度税源管理。

开展纳税评估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要以全面开展纳税评估为核心,不断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减少漏征漏管,增加税收收入,有效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稽查部门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推动建设纳税信用体系乃至诚信社会进程。要不断充实完善纳税评估“一户式”纳税信息系统,利用该系统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由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和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在纳税申报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超过申报纳税期限的,加收滞纳金。

要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方法,将税收财务指标分析和数量经济模型分析有机结合,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税收财务指标确定指标预警值,与被评估企业各指标值逐一比对,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合理性做出评析,提出警示;借助数量经济模型估算企业应纳税额的总量,根据估算税额和企业实际缴纳税额的差值及差异率来筛选疑点对象。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化预警系统,根据实践不断改进数量经济模型,以实施深度的税源管理。

六是大力推广税控装置,强化以票控税制度。

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税控装置的应用和发票管理。推广应用税控装置是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经营原始信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作用,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

推广税控装置目的在于通过“票表比对”达到“以票控税”。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经省级政府确定适用的行业推行税控装置。对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用户完整录入每笔经营数据,逐笔打印税控发票,做好纳税人申报表填报数据与税控收款机用户卡所记录开票金额的比对,严格按规定办理申报受理、开票征税和用户卡清零解锁等事宜。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发票管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强化税源监管。要督促企业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强化发票“验旧购新”管理,落实发票限额限量供应措施。同时努力实现管理机制创新。要把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识别真伪)活动和全面取消手工发票的税控装置推广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机器开票”的发票管理新机制,做到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和电子监督三管齐下,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作用。

七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立交式监控管理。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篇4

纵观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内容,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法律救济等一系列涉税事项,都刻不容缓地摆在了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实践表明只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的操作规程、明确的管理服务内容以及扎扎实实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纳税环境等一系列规范的税收管理工作,是迅速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基础。因此,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税源管理,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按照纳税业户或区域划分征管责任区,责任区内实行管理员责任制,直接负责辖区内所辖业户的有关涉税事项。加强税源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强化对税源的管理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包括户籍管理、案头分析、咨询服务以及必要的入户检查、了解情况等等。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以及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纳税业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其次要正确处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就要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失去管理内容。优化纳税服务,都要通过逐户管理加以落实。三是要实施分类管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四是规范收入分析,不仅需要重视税收收入总量的增减变化.更要分析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分析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变化原因,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到纳税人层面上进行纳税分析,为深化和规范税收管理提供依据。

二、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加快依法治税进程。当前,尽管税收工作正在向法制化的方向迈进,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紊,纳税意识不强,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程度不高,程度不同的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偷税漏税现象还大量存在;另一方面,税务管理针对性不强,税法的可操作性差,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依法治税还处在不算高的水平上。长此以往,只要一有机会能少缴税就少缴税,甚至偷逃税款的现象屡屡发生。既然在目前条件下税法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就需要有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手段作为补充,以纳税人利益诱导与激励机制,使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自愿或不得不选择与税法要求相一致的行为,以弥补税法自身功能的不足,使依法纳税逐渐成为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要使纳税人信用体系建立在推动纳税人诚信纳税,依法纳税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应着重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建立纳税信用登记制度。税务机关年应全面收集整理所有纳税人的纳税信息资料,建立纳税挡案,并定期以不同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以行之有效的扼制偷逃税现象的发生,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完善信息登记制度并将信息公开_通过纳税信用信息的档案化和公开化,使税务机关乃至全社会更多地掌握纳税人的应税经营情况和诚信纳税情况,并将掌握的信息转化为纳税人主动纳税的重要资源。

2.建立诚信纳税利益诱导激励机制和税收失信惩罚制度使诚信纳税者对争取自身利益有明确的而直接的好处,用事实告戒纳税人”诚信纳税”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让他们在”利己”中自率.使纳税人享受到守信所带来的实惠.比如对优良纳税记录的纳税人.可以免于税务检查,可以把纳税记录作为一种社会信用的认证,在一切经济活动,经济交往中享有各种优惠否则,给予严厉的处罚,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失信者的名单和失信记录,在各种社会交往中都会遇到很多麻烦使之在经济上、声誉上付出高昂的代价.进而使之失去生存的根基,并使之寸步难行。

3.建立诚信纳税的监督检查机制。税收执法难,随意执法的问题在实践中还比较突出,偷逃税者往往想方设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要杜绝偷逃税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要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制约执法随意性,增强执法刚性让纳税人感到依法诚信纳税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因此,要实现依法治税、诚信纳税,必须要迅速做好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以加快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要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真正体现税负公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并辅之以必要的日常检查,了解情况,分析纳税人经营情况、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相关指标与其缴纳税款的关系,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的个体纳税情况,通过分析比较,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确定行业利润平均水平,增殖平均水平和各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篇5

国家税务总局邀请部分纳税人、专家学者和税务机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推进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进行交流、研讨。这对于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刚才,与会的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座的几位纳税人代表还准备向全国纳税人发出依法诚信纳税的倡议。座谈会开得非常成功。此,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对各位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广大税纳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全国税务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近几年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中、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税收事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年全国税收收入超过亿元,增收超过亿元,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依法治税不断推进,税收改革继续深化,税收政策发挥重要作用,税收征管全面强化,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全国税务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国家税收事业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依法诚信纳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党的大提出。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的经济命脉,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进程。国家利用税收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筹集资金,有计划地用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也正是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方面面都需要国家财力的支持。这就必然要求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多做贡献。也必然要求税务部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为提高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财力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总书记指出。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税收因其所具有的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通过税收征管筹集财政收入,实施社会收入再分配,国家财政安排公共支出,增加转移支付,统筹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施支持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等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城乡协调发展。实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并将进一步完善资源税,按照最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持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调节收入分配,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扶持社会弱势群体。通过完善和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诚信纳税有利于促进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促进税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推行诚信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从而增进征纳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形成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也是最好的信用证明。国宪法明确规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履行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依法诚信纳税,既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与基础。依法诚信纳税是社会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法诚信纳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来规范、约束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对纳税人的法律义务与道德要求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诚信。依法诚信纳税有利于健全市场信用体系,营造和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商无信不兴。失去了信用就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依法诚信纳税是最好的信用证明。只有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形象,实现长远发展。

总理曾对税收工作和税收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年。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严格依法治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要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税收知识,强化税收征管,依法打击偷逃骗税行为。要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所有纳税人都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都要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征税、文明执法,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做贡献。这两年,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不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查处了一大批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改进纳税服务,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取消生产性一般纳税人销售出口供货预缴税款政策,切实方便了纳税人。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种日常宣传。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增强了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但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这次座谈会上大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好建议,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将认真加以研究、吸收,并体现到各项税收工作中。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要求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第一。税收工作的灵魂。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有机统一。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中,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要使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和掌握通用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增强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提高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要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报告。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继续清理审批项目,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三是要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要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今年要对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摩托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房地产行业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个人所得税进行检查。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通过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纳税人的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五是要推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有效激励机制。

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的目的要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要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第二。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策咨询、申报纳税、法律救济等内容的纳税服务体系,完善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全程服务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加强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热线,统一标识和宣传语,完善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咨询辅导水平。加强税务网站建设,积极开展“网送税法”活动,及时将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进一步搞好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合理简化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能够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承诺限时办理,并要改进管理方式,尽可能实行即时办理。继续清理简并各种报表资料,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推广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方便纳税人办税。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努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办税氛围。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定期征询纳税人意见,加强服务质量考核评价。

切实加强税法宣传。这是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第三。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要突出宣传重点。要大力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既要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又要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取之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为各级政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财力保障,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积极性。还要适当开展税收工作情况的宣传,取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完善税法宣传形式。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宣传相结合,既要搞好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声势,扩大影响,又要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常抓不懈,潜移默化,探索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坚持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既要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引导纳税遵从,又要对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进行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三是要丰富宣传手段。发挥好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宣传功能的同时,还要利用因特网站等现代信息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篇6

关键词:国际经验;税源管理;分类管理

税源管理是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实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的税收收入最大化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既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税源管理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这些国际经验对中国的税源管理工作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

一、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1.科学配置机构,降低税收成本。国际上,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区划进行,通常根据经济区域范围、税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纳税大户的分布情况、纳税人的分类情况,设置区域性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及若干税收征收(服务)中心。新加坡设立常规的税源评估部门,有对个人评估的纳税人服务部、对公司法人评估的公司服务部、对重大税案调查的税务调查部等,是按照纳税人对象来设置机构。阿根廷国家税务局下辖24个分局,其中在税源集中、经济发达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设9个,依据税源分布跨省设15个,其设置税务机构的根据就是税源分布和经济区域来划分。

2.对纳税人分类管理、提高税收效率。很多国家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通常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澳大利亚税务局按照规模将公司分为三类(大企业、中小企业、更小企业)进行监控。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大型企业进行管理,一方面为这些大公司提供优质的纳税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增强对其监控的力度。荷兰把纳税人分为个人、中小公司、大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等四种类型,并分别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针对性,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阿根廷是将纳税人按大、中、小户归类,侧重抓好年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过半的大户,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3.强调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纳税风险评估被作为新加坡税务局的税源管理核心工作,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环节,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和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澳大利亚国税局认为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自行审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时风险也增大了,因此必须对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是进行纳税风险评估,评估人员将来自税务当局数据信息库、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的内、外部信息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自动生成评估报告,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收情况分析、营业行为报表等,得出分析结论。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报、自行审核的策略,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管理具有强制性。

4.多渠道交换信息,重视税源管理信息化。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其有效实施税源管理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税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较高,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由东海岸国家计算中心和按地区设立的十个税务征收中心组成,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电脑会自动进行逻辑审核,并以此估算其税款,自动进行评估,旨在追求纳税评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加强宣传、实现纳税服务经常化与多元化。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周到、多元化的税法宣传和优质纳税服务,为税源管理创造条件,提高纳税遵从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常用的做法。除传统宣传方式以外,税法宣传广泛运用高科技手段,如多媒体、flash、dvd软件、网络等,还注重个性化的宣传。在澳大利亚,税务机关每年都会派出高级官员与前三十名的集团公司进行沟通,讨论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税收遵从问题。税务机关还定期邀请行业和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税源管理工作,使税务官员们更好地了解大公司在经营中所处的经济和行业环境,以增强税务官员的管理能力。

德国成立了纳税人协会,办有《纳税人》月刊,并建立了专业数据库,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为会员提供税务信息服务。

二、对中国税源管理的启示

1.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合理配置机构和资源。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高风险税源

点的区域、行业、企业。分行业、分税种、分区域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确认为税源管理风险点。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通过建立风险特征指标和风险特征库,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找出遵从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适应风险管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在合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的基础上,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以是否有助于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降低纳税风险、促进纳税遵从来规划和展开,并以此作为衡量、检验资源整合配置、流程改造是否成功的标准。

2.加强税源信息交换,实现信息来源多元化。与纳税人税源相关的信息多种多样,由许多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掌握的,涉及到工商、海关、财政、统计、土管等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电力、审计、评估等机构和企业的数据。因此,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保证相关部门所掌握信息的有效交换传递。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已着手于税源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进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金税工程、评估系统、防伪税控、税控收款机等。但是,由于中国税源管理信息化工程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现有税源管理采集数据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税源管理信息分析应用水平较低、对数据的挖掘利用程度不高。为了更好地应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源管理进行强化,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快网络社会化进程。网络社会化,就是使计算机网络从税务部门向社会各部门延伸,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使税务机关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纳税资料。(2)建立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税源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包括税收风险评估分析)为主线的税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增强税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利用、管理能力,加强税收风险的分析和评估。(3)建立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建立起功能齐备、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充分利用采集、整理的数据资料,向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3.专业化的分类管理。按照纳税人的税源规模、税收风险、纳税遵从的不同进行税源分类,进行分类管理,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将税源管理指向由管理所有纳税人转为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将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由用于管好所有纳税人转为优先用于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和领域,可加强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进行不同的税收监控和审计措施。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采取宽松措施,由纳税人进行自我管理、自行评估,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对税收风险高、纳税遵从度低的纳税人采取严厉措施,实行全程监控、全面跟踪、全面审计。针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设计不同的税源监控、管理方案。将大型企业集团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管理,对他们实行税务审计为主的管理措施。对中、小型企业实行以纳税风险评估为主的税源监控办法,对这些企业仍然采用属地管理办法。

4.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涉税宣传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不断改进,涉税宣传的方式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运用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提供纳税手册、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开设税务课程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和详尽周到的纳税服务,真正建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税收征管基础。税源管理的最终对象是纳税人,要高度重视纳税人纳税主体地位,没有良好的服务体系作保障,没有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就不可能搞好税源管理。因此要建立以纳税服务为中心的工作模式,将现有的重征管、轻服务的征管模式,转变为重服务、重稽查的模式,加快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换;为纳税人提供经常化和多元化的全程涉税服务。

在税务局与纳税人所打交道中,应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愿望与要求,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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