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调查管理制度(6篇)
信用调查管理制度篇1
(一)流程再造理论产生的背景
管理思想的创新不是独立发展的,是建立在产业革命所提供的新技术基础之上的。技术的创新,生产力水平质的飞跃,推动了对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法的思考,引发了管理创新。三次产业革命带来了相应的管理革命。
以蒸汽机发明应用为标志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引发了以劳动分工、专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第一次管理革命;以电力的应用和汽车、飞机等发明为标志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引发了以全面质量管理、及时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管理革命;以计算机的大规模应用为标志的第三次产业革命,引发了以企业流程再造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管理革命。流程再造由曾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教授的哈默博士首次提出。1993年,他和钱皮合著《再造企业》一书,进一步掀起了一场世界性的再造运动。
(二)流程再造理论的基本内涵
流程再造理论是从企业管理开始的,要求对企业的流程、组织结构、文化进行彻底的重塑。哈默博士形象地阐释为“打破鸡蛋才能做蛋卷”,并将其定义为“重新开始”。对流程再造理论可作如下简要归纳:
核心思想:通过对企业原有业务流程的重新塑造,借助信息技术,使企业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转变为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实现企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最终提高企业竞争力。流程再造是一个持续改革、不断完善的过程。
基本内涵:(1)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注重信息技术和人的有机结合,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协调分散与集中的矛盾,将串行工作流程改造为并行工作流程,尽可能实现信息的一次处理与共享使用机制。(2)建立面向流程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压缩管理层级,缩短高层管理者与员工、顾客的距离,更好地获取意见和需求,及时调整经营决策,改变职能导向下层次过多、效率较低的弊端。(3)运营机制以流程为主,以顾客为导向,突出全局最优,不是局部最优。(4)人员按流程安排,不是按职能安排,实施团队式管理。(5)沟通突出水平方向,不是垂直方向。
二、流程再造理论对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的指导作用
税收征管改革作为一种管理变革,在寻求新的突破时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流程再造理论作为国际最新的管理理论,在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实践方面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前景。
(一)流程再造作为第三次管理革命,必然对税收征管产生深刻影响
当前,税收征管改革正进一步深化,作为执法管理的税收征管与普遍意义上的管理具有共性。其管理手段和方法也受到信息技术发展的左右,其发展的战略和思路也必然受到管理思想演变的影响。税收信息化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从单机运行到网络运行,可以看出税务部门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侧重于微机的“机”,突出机器的功能,通过模拟手工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个阶段侧重于电脑的“脑”,自动生成报表资料,分析监控税源、征管过程和征管质量;第三阶段也就是现阶段,由于网络的发展,信息化成为税收工作的“载体”,穿透行政管理层次,打破层级管理界限,使一些部门职能“虚拟化”,结果将带来更大范围的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引发建立电子政府等社会性流程再造。
(二)流程再造给我们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带来深刻的启示
启示之一:流程再造产生的背景与我们改革的背景一致,都是基于信息化。信息化具有穿透时空,打破行政层次和部门界限的功能,不仅带来流程的改变,也为流程的再设计提供了支撑。我们应当运用流程再造理论,按照信息化的内在规律,对现有建立在计算机模拟手工操作、依靠纸质传递基础之上的流程进行再设计,并建立以流程为导向的扁平化的组织机构,使之与信息化的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效用。
启示之二:流程再造追求的目标与我们改革的目标一致,都是追求绩效目标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我们应当围绕目标,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清除无效管理活动,简化管理环节,并优化组合。
启示之三:流程再造以顾客为导向的原则与我们税收服务的要求一致,都是着眼于满意度的提高。同欧美政府再造一样,在税收工作中引入“顾客”概念,并以“顾客”为导向,将给我们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不仅可以建立起从“基本不相信纳税人”到“基本相信纳税人”的服务机制,让纳税人在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将内部上下工作环节作为顾客对待,有助于解决征、管、查等协调衔接不畅问题。
启示之四:流程再造涵盖重组,但绝不仅仅是重组,也不是改良。流程再造本身是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再造的不仅是流程,同时还有人员观念、思维方式、管理习惯、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的转变。我们用流程再造思想指导改革实践,从流程着手,以流程为导向,着眼于流程和实现方式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的调整,不仅可以达到重组目标,而且带来更深远的影响,实现税收管理质的飞跃。
(三)运用流程再造理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新一轮征管改革,无论是模式结构的科学性,运转的效率性,还是监控机制等方面,都较旧的征管模式有很大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1.目前的征管流程是基于传统的手工征管方式设计的,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拟手工操作,信息流以纸质资料传输为主,层级多、环节多、重复劳动多,信息在传输中易于衰减、失真,效率低下。
2.组织结构呈层次状,不必要的工作分配环节多,无实际意义的核批多,横向联系协作不够。上级、下级单位职能部门配置基本相同,工作分配层层下达。许多常规事务都必须层层报批审核,影响工作效率,不仅纳税人不满意,税务干部也不满意。实际上,大多数核批环节并不掌握更多信息,只起到“信息经纪人”转手、传递信息作用,没有形成信息增值。上下沟通基本呈直线型,部门界限明显,导致横向部门间信息相对封闭,本位意识强,协作意识不够。
3.流程设计不合理。现在的征收分局、管理分局按职能划分,使得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时要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跑;即使征收、管理集中办公的,纳税人也要在不同职能窗口之间跑,呈单点对多点形态。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却是多头找,呈多点对单点形态。如: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供票资格认定、征收方式核定等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去调查,没有很好地将这些类似活动整合起来。对纳税人基本信息重复采集、多次采集,不仅对纳税人形成客观干扰,自身也形成重复劳动。
4.分权制约尚未到位,执法权力垄断依然存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分离体现了系列间的制约,但管理分局、稽查局依然是集权形态。管理分局仅仅是将征收职能、稽查职能分离出来,管理人员仍然从事综合性管理,还留有专管员的权力特征。稽查局虽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但仅仅体现在内部职能的划分上。
可见,当前的税收征管机构是职能导向型组织机构,底座庞大,呈“金字塔”型;按职能划分事务和流程,导致环节过多、责任不明,与总体目标缺乏关联度;并且以机构职能为中心配置相应的税收征管流程,而没有以流程为中心对整个税收业务进行系统梳理、整合,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征、管、查衔接不畅,纳税人感到不方便。
如何革弊创新,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以前的改革往往偏重于局部调整,有头痛医头之嫌。以流程再造理论为指导,独辟蹊径,会让人豁然开朗、一目了然。
三、税收领域流程再造的主要内容
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税收领域流程再造应当确立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税源监控四大绩效目标,坚持以流程为导向、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分权制约、团队式管理四项核心为原则,建立符合税收信息管理规律的税收事务处理主流程,以税收信息化提高流程运行效率,整合各类要素和资源,再造组织结构和管理运行机制。具体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再造。
(一)按照税收信息运转阶段分析税收业务基本活动,再造主流程
遵循信息管理的内在规律,结合税收业务与纳税人的关联度,识别税收事务处理主流程是再造的第一步。
信息运转分为三个阶段,即收集、核实分析、增值利用。在考查流程必经环节时,真正影响运转时间和信息传递质量的环节是“税收事务处理流程基本单元”。对现有各个部门职能行使过程和各个单项事务的处理过程进行归纳,并忽略内部的、个别的、不常发生的管理活动后,我们可以把税收事务清晰地抽象为咨询、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检查、执行7个基本活动单元(见图3),组成咨询検芾項调查椇伺鷹评估椉觳闂执行的主流程(见图4)。
从税收信息的运转阶段看,咨询、受理体现信息的收集,调查、核批体现对信息的核实分析,评估、检查、执行体现信息的增值利用,这就构成收集椇耸捣治鰲增值利用的信息流。从征纳双方的联接方向看,咨询、受理、核批体现纳税人找税务机关;调查、执行体现税务机关找纳税人;评估、检查体现国税机关与纳税人的交互联系,形成了受理服务椀鞑楹耸禇评估检查的工作流。
(二)以流程导向代替职能导向,再造组织机构,整合人力资源
符合流程的组织结构才能保证信息的快捷传输。据此,目前需要对现有组织机构进行相应的调整。
1.进行地市级数据集中处理,实现征收部门职能的虚拟化。撤销县以下征收机构,原有征收职能上收到市局,其中数据集中是再造的基础。
2.以流程为导向,将县局原征收、管理、稽查机构整合为咨询受理核批、调查执行、评估、稽查机构。各机构内原则上不再下设股室,代之以紧密协作、及时补位的团队式组织。体现凡是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事的,都由咨询受理核批机构处理;凡是国税机关找纳税人的,都由调查执行机构承担;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交互联系的,设立评估、稽查机构。原稽查机构的选案职能由计算机系统和评估机构承担,审理职能上收到县局法规部门。
咨询受理核批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税收咨询,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认证报税,发票领购、缴销、代开、监开,自印发票核批,税收管理证明开具,防伪税控系统发行。
调查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般性调查,包括开业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供票资格认定、个体户定期定额、税务登记、延期申报、民政福利企业年检、税种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等调查;信息预警;涉税物品收缴;催报催缴;漏征漏管户、停业户、非正常户的巡查;涉税文书送达;税务稽查结论执行;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实施。
纳税评估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对评估对象的约谈、评定处理等;审计性调查,包括按账征收户注销登记清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调查、超税负返还调查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日常稽核;税收计划的制订与落实;税源调查与预测;欠税管理;重点税源管理。
税务稽查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税收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市稽查局还应负责一般案件审理。
3.引入能本管理理念,结合干部能力特点和岗位能力需求,合理配置咨询受理核批、调查执行、评估、稽查机构人员,做到人尽其能,能尽其用。基层领导可从大量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工作重点向计划、组织、协调、监控、考核、狠抓落实转移。
(三)面向流程,再造衔接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流程的跨部门特性和信息技术的穿透时空功能,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工作机制和运作方式,以流程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主流程整合各个子流程,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作方式、控制体系、绩效管理体系,营造规范高效、具有持续改革能力的运行环境。变任务式分项处理事务为按活动单元集中处理事务,变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一点对多点的管理服务为点对点的管理服务,变信息的部门间传递为流程的环节间传递,变纵向层级控制为主为横向过程控制为主。不论哪一环节接收工作任务信息,相关工作即会通过流程启动。
1.以主流程整合各个子流程。
把县局机关、原管理分局核批事项推向前台,使咨询、受理、核批活动集中到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使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与国税机关单点接触;具体行政行为在不影响分权制约的前提下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同时调整部分活动先后顺序,简化管理环节和表证单书,可以较好解决纳税人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头跑、多次跑问题。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岗或主题服务区。在县局办税服务厅,取消窗口间的职责界限,设置“综合服务岗”,每个窗口都可为纳税人办理咨询、受理、核批等各项办税事宜;在地市级的市区办税服务厅,根据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频度,可设立发票服务、综合服务、出口退税和自助服务4个“主题服务区”,解决以往办税服务厅分工过细、忙闲不均的问题。
整合归并调查、执行活动。按调查性质和业务难度,将调查分为一般性调查和审计性调查。在分类归并调查活动的同时,对办理开业登记的纳税人一段时期内可预见的需调查事项,即使其暂未申请,也一并进行前置调查。将开业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供票资格认定、个体户定额核定和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等多项调查业务合并,一次到户采集。同时,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申请这些事项时,办税服务厅可以即收即办。将催报催缴,巡查,涉税文书送达,稽查结论执行,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等项执行活动归并。鉴于审计性调查与纳税评估关联较大,可将这项职责归并入纳税评估机构。
清除非法定管理环节,同时简化部分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管理。以往,基于自身控管需要,许多常规事务都要层层报批审核,设了一道又一道关口,给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纳税人带来麻烦,客观上形成“一人得病,大家吃药”的状况。如开业税务登记,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合法,受理部门可先行发证,然后将相关信息传递给调查部门进行事后调查,环节可大大减少。
2.具体界定流程启动方式和运行方向。以行政主体能否主动实施行政行为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据此,可将税收事务处理子流程分为依申请启动的流程和依职权启动的流程,同时要转变管理理念,尊重纳税人基本权利,实行无依据不检查,无异常不约谈。
依申请启动的流程是由纳税人申请启动,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受理即办,在纳税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由受理岗直接核批办结的事项,可分为直接受理核批流程(如发票领购、代开、监开等)、调查前置受理即办流程(如一般纳税人预认定、正式认定等)和调查后置受理即办流程(如开业、停业、变更税务登记等);另一类是受理转调查,指受理后将一般性调查事项转调查机构,或将审计性调查事项转评估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再回复给受理岗核批的事项(如供票资格、定期定额、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税种认定,延期申报、按账征收户税务登记注销等);再一类是受理转调查转核批,指受理后将一般性调查事项转调查机构,或将审计性调查事项转评估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再上报地市局(含)以上国税机关核批,由地市局直接回复受理岗的事项(如自印普通发票、开票限额百万元以上(含)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超税负返还,税收优惠审批等)。
依职权启动的流程主要由税务机关针对未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强制启动。一般分为三类,即由调查执行环节直接启动;由调查执行环节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启动;由评估环节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启动,直接流向纳税人或转稽查。
3.构建系统控制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和税源监控。流程再造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层级减少,部分事务性审批环节简化,有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强化管理等等,此时,强化对内对外的管理和监控是关键。
一是分析控制。对内,通过程序检测、人工提取分析,定期发送结果,监控考核兑现,同时反复检测分析,跟踪监控整改情况,规范、制约操作行为和执法行为。对外,建立监控指标体系,筛选、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监控纳税人经营、核算、纳税情况,实现征管信息系统、金税工程系统和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的有效比对。根据整体管理需要,分析宏观税负,分析地区、行业税收指标,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规范征纳行为。
二是标准控制。运用知识管理理论,集中专家智慧,制定规范而又可以通俗化解读的作业标准体系,明晰作业权限、内容、方法、时限和流向,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将个体的直接管理经验变成全体干部的间接管理经验,把税务干部因业务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导致的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是智能控制。智能控制就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征纳行为进行自动控制。将一些作业标准、程序,特别是其中的一些核批标准通过计算机固化设定,拒绝违规的操作行为、执法行为。同时自动记录过程,明晰责任流转,减少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影响,制约了受理、核批事务集中办理可能带来的随意性,强化计算机智能控制。如在个体定额核定上,系统自动对应行业、路段的标准定额和各因素影响权数计算定额,核批人员只能在系统允许的浮动幅度内进行人工判断,超过浮动幅度的必须说明原因。又如在供票资格认定上,系统自动根据纳税人领票、销票数量与频率,实时调整每次购票量。
四是流程控制。也就是流程之间的关联控制。流程再造后,流水线式的作业模式,将流程中上下活动单元之间、上下环节之间的承接关系、递延顺序和时间质量等要求寓于工作流中,形成了互相协作、互相牵制的格局。
五是柔性控制。根据税收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组成临时性的组织,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的某一阶段或某一部分进行检查,以查找、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所形成的控制。如:对内组织的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等;对外组织的漏征漏管户巡查、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等。
4.以整体价值创造为导向,实施绩效管理,激发组织活力。以往,衡量绩效的标准是工作时间或工作量。实际上,这种衡量标准是不尽合理的,因为其绩效与整个流程的绩效是不成正比的。应当通过建立TAU(税收活动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和组织评价体系,使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高度关联,使每名干部都成为组织中一个活动单位,即TAU,人人代表组织形象,人人都对绩效目标负责,激发个体、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可为每个TAU设置三张表:《TAU工作日志》、《TAU绩效表》、《TAU收益表》。《TAU工作日志》以系统记录为主,辅以人工记录和领导确认,详细记录个人每天工作内容。《TAU绩效表》将组织目标分解成与个人相关的绩效目标。《TAU收益表》将工作绩效与个人每月的工资、奖金挂钩。让TAU实行自我管理,使每个干部成为自主自觉的“创造主体”,而不是被动的缺乏活力的“任务受体”,充分满足其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
信用调查管理制度篇2
一、坚持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管理水平,着力创建数据质量示范区
1.全力以赴做好统计年定报工作。认真贯彻2015年年报和2016年定报制度,加强与基层统计和统计调查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正确领会掌握统计方法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填报范围、口径、计算方法和标准执行,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年定报工作,维护统计制度的严肃性。同时,要高质量完成好常规调查,坚持直接调查、独立上报,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2.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围绕普查工作方案,着力抓好2016年度主体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普查宣传和质量管控,要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抓好普查试点、清查摸底、遥感测量、普查登记等工作,确保农普工作优质高效圆满完成。
3.优化“三位一体”统计法制工作体系。积极构建完善统计监审、统计巡查、统计督查和统计立法、执法、普法两个“三位一体”的统计法制工作体系。加强调研评估,积极完成《市统计管理办法》修订起草工作。启动“七五”统计普法,切实加强统计普法和统计法制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构建统计执法记实系统,严肃纪律、规范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过程的便捷、透明程度。要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惩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统计调查对象不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的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权威。
4.深化“六位一体”统计规范化体系。继续以对标指导、示范引导、行政督导、检查考核为工作抓手,推进市、市(区)、镇(街道)和部门、村(社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本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开展实际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的行政指导。建立健全规范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创建省级规范化示范点,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5.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围绕市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修订并严格执行《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市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审核评估办法(试行)》,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树立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理念,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科学组织各项统计调查。通过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组织实施方式,重点把控统计调查项目设计、调查对象确定、任务布置、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加工、质量检查等环节工作质量,完善评估指标,规范评估方法,不断建立和强化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
6.实化统计信用体系。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要求,加快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诚信”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统计信用体系平台,对依法认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加大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有轻微失信企业要加强行政指导和督促整改,促进其依法开展统计。对统计诚信企业,进行通报表彰,树立诚信统计榜样。
二、坚持服务兴统,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水平,着力创建服务品牌样板区
7.全面提升统计分析研究能力。进一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努力公布更多、更高质量、更加获取便捷的统计信息,更好揭示新常态下的新问题、新特征、新规律,最大限度发挥统计社会价值。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战略重点,密切关注全市月度、季度经济运行趋势,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和全省经济运行的新动向,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增强分析研究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拓展研究领域、提高分析水平、加强课题研究、打造服务精品。充分利用统计调查部门数据资源优势,多出具有统计特色、特点的统计研究成果,使统计调查既当“数库”,又当“智库”。
8.全力做好经济监测评价工作。在继续做好省八项工程、基本现代化、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的基础上,加强部门联动、专业联动,根据监测体系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特点,重点围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发展要求,体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成效,切实反映质量效益、结构升级、科技进步、民生发展的进程,更好地发挥监测评价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9.建立健全预警预测体系。强化新常态下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判,建立以部门指标、专业指标为主体的先行指标预警监测体系,用已有历史数据尝试开展预警监测和深入研究。强化统计事前预警功能,为研究预测、预警提供可靠的数据分析保障。
10.切实加强统计宣传解读。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在主流媒体、统计核心报刊统计宣传报道。继续开展统计进媒体、进讲堂、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五进”工程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切实发挥好“数据移动平台”、“统计微博”和新闻会等统计宣传三大主力的作用,积极开展统计宣传,进一步扩大统计影响。
三、坚持创新促统,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着力创建创新创优先行区
11.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积极组织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认真实施核算制度改革,全面抓好投资统计、生态低碳统计,完善部门服务业统计、电子商务统计、就业失业统计,做好商业综合体专项调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积极探索“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新机制,确保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12.积极探索统计管理创新。树立“大数据、大统计”理念,理顺统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按照统计产品生产方式,加快制度变革与管理创新,积极利用部门数据和网络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查询和审核评估,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业务流程再造工作。
13.全面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统计调查体系。统一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探索建立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库、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制定部门统计人员行为规范和部门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加强部门统计人员培训,加强部门统计的行政指导、业务指导,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建立部门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实现部门统计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健全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部门统计数据。
14.加快“智慧统计”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统计现代化发展,统筹规划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既定的“智慧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实施“四个三”工程,即:“三大生产平台、三大数据库、三大统计产品、三大保障体系”,争取于“十三五”期间整体建成。利用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省局一套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建设完善“数据”网站及移动平台,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以简洁美观的界面进行展示,便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获得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15.认真施行绩效管理。创新管理方法,完善机关绩效管理办法,从履职情况,统计分析、信息情况,作风效能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等方面实施目标化管理,建立争先创优机制,提高统计调查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完善专业考评办法,加强综合考评,促进全市统计调查系统提质增效。
四、坚持人才强统,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着力创建文化文明引领区
1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抓好党建联盟、党群共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认真抓好统计调查系统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与干部能力培养相结合,把党性教育贯穿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始终,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党性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党性修养。
17.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努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层级考核、逐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内控监管、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
18.全面提高统计队伍素质。要加强全市统计调查干部的管理,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把学习教育和培训指导常态化;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会,继续联合高校开展综合素质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国家局、省局、总队举办的各类培训;组织举办各项竞赛、评选活动,开展“十佳统计站长”评选;积极鼓励统计方法制度研究探索,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工作效能,在全市统计调查系统内形成踏实进取、风正劲足的工作氛围。
信用调查管理制度篇3
【关键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安全管理体系
1.调查方法和对象
1.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的选择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
1.2调查方法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填写和反馈,实现调查目的。
1.3调查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4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实地调查,在人群密集处随机发放纸质调查问卷,请调查对象现场填写和反馈。另一种是利用网络调查平台,和回收调查问卷。两种调查方式相结合,使本次调查达到了覆盖范围较广,形式多样的效果。同时以不记名方式填答,保证了答卷结果的真实性。
本次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去除无效问卷146份,共回收有效问卷854份,回收率为85.4%。调查问卷回收后,对相关数据进行详细地统计和汇总,并做出分析。
2.调查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主要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公众对个人信息及其安全的认识;二是公众对电子商务及其安全的认识;三是公众对电子商务中信息安全的态度。
2.1公众对个人信息及其安全的认识方面
在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关注度上,“一般关注”所占比例略高于“非常关注”,两者所占比例均达到40%以上,“不关注”所占比例很小。调查情况与“非常关注”比例应高于“一般关注”的理想状态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在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渠道方面,“各种业务的办理”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自愿告知”、“聊天交友”。这说明公众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大多是出于实际需要或个人意愿,“自愿告知”和“聊天交友”所占比例均高于理想状态。这说明调查对象对个人信息安全普遍有较为充分和准确的认识,对待个人信息的基本态度是正确的,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关注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主要表现为大部分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关注程度不够高,还有相当一部分个人信息是主动泄露的。因此,为提高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认识,有必要借助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个人信息的重视程度,增强保护意识,防止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信息泄漏。
2.2公众对电子商务及其安全的认识方面
与实体交易相比,在对电子商务的信任程度上,调查对象表示“一般信任”的接近80%,“非常信任”和“非常不信任”的比例相当,在10%左右;在电子商务的安全性的考虑上,大部分调查对象“比较关注”,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调查对象表示“一般不会考虑”。以上结果表明,公众对目前的电子商务安全状况还不是十分满意,只是基本接受。有相当一部分调查对象“一般不会考虑”电子商务的安全性说明,公众在信息技术方面普遍存在知识欠缺的情况,对电子商务安全性的认识不足,容易造成盲目信赖或跟风。在使用电子商务时会否考虑采取安全措施方面,“经常采取”的所比例最大,接近40%,其次是“一般不会采取”的接近30%,“必须采取”和“没考虑过”的分别占20%和10%左右。这说明,公众有意愿采取安全措施,抵御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但是,实际采取的比例并不高。这主要受限于公众的信息技术素养和能力不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有意愿采取安全措施,但自己又缺乏这方面的能力,只能坐以待毙。这组数据表明在电子商务及其安全性上:一方面,无论电子商务的安全现状,还是公众对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认知,都存在很大的不足。另一方面,公众对电子商务及其安全性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现在还比较幼稚,但正在不断成熟、发展,具有一定的改善趋势。
2.3对电子商务中信息安全的态度方面
针对第三个内容的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超过70%的调查对象表面对电子商务中信息安全现状“基本满意”,但是,与此同时,认为“大部分已经泄漏,安全感明显降低”和“不是很多,还可以接受”的比例都超过了25%。这表明,电子商务中信息安全的现状不容乐观。大多数调查对象表示基本满意,并不能说明电子商务中信息安全现状真的可以满足实际需求,而是因为现状长期得不到改善,致使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陷入麻木状态。所以,我国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不容小视,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水平亟待提高,而单方面的改善是难以见效的。公众对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水平的要求是迫切的,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要保障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的安全,必须采取多种措施,齐抓共管,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构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一个健康安全的电子商务环境。
2.4改进建议
本次调查最后一题采取了开放式的答题模式,收集到了一部分公众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方面提出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集中在: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安全保障技术水平四个方面上。通过本次调查,可以进一步总结出应对各种安全风险的有效措施,并提高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5调查评价
为提高调查的效度[1],本次调查采用了网络调查和实际调查两种调查方式,提高了抽取样本的随机性。网络调查的对象主要是经常上网的人群,而实际调查由于调查时间、地点和方式的不同,则具有更大的随机性。
为提高调查的信度[1],本次调查抽取了的足够多的调查样本。大量的调查对象,扩大了调查的人群覆盖面;网络调查方式有效的避免了实地调查的地理局限性,而实地调查克服了网络调查真实度低的问题,二者相互弥补。
3.构建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基于问卷调查所得数据,有必要构建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以实现全面保障电子商务中信息的安全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和监督机制,配置精良设备,掌握核心技术,增加安全投入,强化培训和准入,配备精干力量,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等各种措施配合与协调,构建全方位高层次的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提高信息的安全管理水平。该体系可大体分为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
3.1技术方面
3.1.1反病毒和安全扫描技术
通过病毒查杀和实时防御,可以及时清除已存在的病毒并防止新病毒植入,防止病毒对数据的破坏和窃取。安全扫描可以发现软件中存在的漏洞和“后门”程序,通过添加补丁,防止漏洞和“后门”程序被恶意利用,危及信息安全。
3.1.2防火墙和入侵检测技术
防火墙是软件和硬件的结合体,能根据安全策略对进出网络的数据行为及其流向实行控制,并保留日志,进行审计。入侵检测技术实时监控数据传输状况,并对数据访问请求进行甄别,能够及时拒绝、中断、抵御可疑的访问和传输行为。
3.1.3身份识别技术
密码作为使用最方便也最普遍的身份识别技术得到极为广泛地使用。为了加强身份识别技术的可靠性,密码常与生物技术、物理令牌等识别方式联合使用。[2]
3.1.4访问控制技术
主要用于控制用户、进程、计算机等对主体对系统资源或个人信息的访问。访问控制可以防止非法用户的入侵和合法用户的非法行为,有效防止信息被非法访问、窃取或篡改。
3.1.5数据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在安全工程领域对数学知识的应用,达到对明文进行伪装处理,输出密文的作用。这样即使数据被窃取,非法入侵者得到的也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无用信息。数据加密技术在使用中应以适用、高效为原则,选择功能适当、操作简便的,可以单独使用一种加密技术,也可以多种技术结合使用。
3.1.6设备及数据备份技术
设备备份为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关键设备配备冗余和备份,数据备份为重要数据提供备份,并具有恢复重要数据的功能。
3.1.7日志和审计
日志用于实时记录系统的主要运转情况,审计是在事后对日志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日志和审计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系统的异常状况,甄别可疑事件和可疑行为,并作出警报或采取必要的抵御措施。[3]
3.1.8推广使用国产软硬件
一是安全可控。国产产品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成果,制造维护过程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标准,消除了“后门”程序、植入代码的危险。二是国产产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更适应我国电力供应状况及技术人员操作习惯,后期维护和保障水平高等。
3.2管理方面
3.2.1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监督机制,发展社会监督,才能促进信息安全工作的进步。也可借鉴他国经验,引入第三方评测机构,对收集和保有个人信息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测评,为政府执法提供可靠依据,规范企业的信息保护行为。
3.2.2增加安全投入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要占到总支出的8%以上才能达到设备齐全,人员充足,制度规范的管理状态。大中型网站有必要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和隐私工程师,人员数量由网站的规模和访问流量决定。[4]小型网站则可以将安全工作外包,由专业安全企业对网站的安全事务进行管理。
3.2.3强化培训和准入
对安全管理人才的培养,可以借鉴网络工程师及软件工程师的认证方式。同时,由于安全管理不同于其他技术工作,其对专业要求的强制性更高,标准更严,因此有必要借鉴会计从业的相关规定,采取准入制度,并打破职业资格终身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再教育和资格考核。
3.2.4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方面,政府和电子商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利用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使公众认识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提高公众的信息技术素养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一是指导公众掌握辨别不安全网站的基本方法,识别和抵御网络钓鱼、身份伪装、恶意传播病毒等不法行为;二是帮助公众掌握必要的安全保障手段,如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漏洞、维护计算机系统等,以保护信息存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
【参考文献】
[1]FloydJ.Fowler.ImprovingSurveyQuestions:DesignAndEvaluation[M].USA:SagePublications,Inc,1995:5.
[2]RossAnderson.SecurityEngineering:AGuidetoBuildingDependableDistributedSystems,SecondEdition[M].UK:JohnWiley&Sons,Inc,2012:23.
信用调查管理制度篇4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土地登记社会公信力
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对土地产权的确定取决于登记而不是产权文件。对政府登记的信赖、政府对产权的保护、已登记土地权利人损失可获得赔偿、土地唯一登记、登记低支出、高效率等是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的主要特征。
昆士兰州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通过法定形式对土地产权信息及其变动信息加以记载,确保了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经过近l50多年的发展,土地登记已成为交易双方的主动行为,这是社会信任土地登记的主要表现。
首先,昆士兰州建立了海量、安全的土地登记资料数据库,为土地登记制度的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数据库,需求方可查询每块土地的现势登记资料和历史登记资料。州政府土地登记工作人员每天都根据当天登记结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和备份;为保障数据安全,还将土地登记资料在三处不同地点存放。
第二,按照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的规定,政府并不强制当事人进行土地登记,但是未经登记的土地权利没有效力,所以,土地交易人及时进行土地登记已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昆士兰州的土地登记率几乎为l00%。
第三,建立了完善的土地产权登记错误赔偿制度。在昆士兰,根据法律规定,因欺诈、登记官的失误、土地登记档案遗失或错误造成土地权利人的损失,政府要无条件、及时、全部、先行赔偿,同时还建立了土地登记赔偿基金。
我国目前要达到提高土地登记社会公信力的目的,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l.提高政府对土地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扩大土地登记的覆盖率,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地籍资料数据库,夯实土地管理的基础。应抓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机遇,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并逐步建立地籍信息公开查询与定期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2.结合《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完善土地登记法律体系,尽快出台《土地调查条例》、《土地登记条例》。从提高土地登记资料法律地位、依法进行地籍调查、建立土地登记错误赔偿制度、建立土地登记资料及时更新维护机制等方面提高土地登记工作效率,确保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比如:在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划拨及转让等土地审批行为中,在未进行土地登记的区域通过地籍调查前置,将土地登记资料作为法定要件;同时建立土地登记资料及时更新维护机制,做到登记一宗地,变更一宗地。
3.开拓土地登记资金渠道,建立土地登记错误赔偿基金,形成依靠土地登记收费更新维护土地登记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的良性循环,为土地登记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昆士兰州地籍产业发展成熟、土地登记高效便捷与其有着强大的技术支撑体系密不可分。昆士兰州的土地登记行为涉及测量机构和测量师、律师服务机构、评估师服务机构、数据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等多个社会中介服务行业。
首先,土地登记中的地籍调查(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是由社会测量机构和测量师来完成的。测量机构和测量师的资质受政府和测量师协会的严格管理,被强制参加商业保险,以赔偿因测量错误而造成土地权利人的损失。
第二,土地产权交易及土地产权登记当事人一般都委托律师进行,律师帮助当事人完成相关资料查询、确保交易安全、向土地登记机关呈递土地登记申请等工作。
第三,州政府将登记资料以招投标形式提供给几家信誉高、有实力的网络运营商开展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州政府还委托上市公司Technology
one公司开发了自动产权登记系统(ATS),同时Technology
one公司还负责根据政府需求对ATS进行升级维护。以上这些技术支撑体系极大地简化了土地登记工作程序,提高了登记效率。
目前,我国土地登记机关在接受土地权利人的申请后,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地籍调查,还要完成权属审核、土地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等工作,以土地登记机关目前的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这些工作的需要。
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启动,这既是对现有人员业务能力的一次挑战,同时也为壮大土地管理队伍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吸取澳大利亚土地登记的宝贵经验,应着手加快我国地籍工作产业化,并建立土地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体系。
l.加强领导,组建稳定的调查队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相应的土地调查工作机构,把第二次土地调查真正落到实处。土地调查数据是动态的,需要时时更新,我们应着眼调查后成果的更新维护,建立稳定的土地调查队伍,以确保土地调查工作的持续性,及时提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的数据。
2.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部门作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计划利用两年半的时间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这就需要国土资源部有关技术支撑部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家测绘局、其他相关测绘单位等)在调查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应建立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测绘队伍、大专院校、软件开发公司等相关力量的作用,把土地调查事业做大、做强,为今后的数据更新奠定基础。目前,我国开始推行测量师资质认证制度,如果将其与土地调查、登记制度建立起联系,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地籍工作的产业化。
3.建立完整的土地管理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同时,应拓宽各地土地管理工作人员学习的渠道,结合土地管理网站的建设,建立土地管理相关知识页面,增加地籍管理相关知识,提高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这是提高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效率的必要保障。
明确政府各部门权责,提高工作效率
昆士兰州有着完善的土地登记错误赔偿制度,但是,由于社会测量机构和测量师确定的土地面积、地块位置、边界等出现错误而造成土地权利人的损失,政府登记机关并不负责赔偿。这部分损失由测量机构和测量师无条件、及时给予赔偿,赔偿费可由保险公司支付。这种严密、权责分明的土地登记制度,为提高土地登记的工作效率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在我国,土地登记的责任机构是人民政府,由于测量机构造成的登记错误,土地权利人的损失并没有明确规定由测量机构承担,土地评估等方面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各部门权利和责任的不明晰,造成政府对土地权利人损失统一买单、政府利益受损的结果。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应做到:
1.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土地管理中的许多工作是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分别完成的,这就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建立“谁承担,谁受益,谁负责”的机制,减少政府不必要的损失。建立责权分明机制是土地管理高效工作程序形成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土地权利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必要措施。
2.加强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在完成土地调查和地籍管理的工作过程中,经常需要事业单位或测量机构、律师事务所、土地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参与,在这一过程中,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组织和事业单位的规范和管理,明确他们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在对其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建立职业资质认证制度和职业保险制度。
整合现有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土地管理整体水平
昆士兰州土地登记的便捷、高效,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自1994年就统一采用的自动产权系统(ATS)。这个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具有中心窗口功能的数据库,昆士兰州的政府机构及许多在线服务提供商都与ATS系统联通。人们可通过网络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查询,同时也实现了远程办理土地登记。昆士兰州面积约172.7万平方公里,采用统一的ATS系统,实现了昆士兰自然资源和水利部与全州所有分支机构土地登记信息的无缝连接和数据共享,极大地降低了土地登记的成本;登记信息的市场化还增加了国家收入。ATS系统的应用也极大地提高了昆士兰土地登记的效率,登记工作量从l990的40万件增加到2002年的110万件;登记耗时从l994年前的4周缩短到现在的2~3小时(现在每件登记从受理申请到完成登记最多需要5天时间)。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地区还比较落后。结合目前现状,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内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以提高我国土地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水平:
信用调查管理制度篇5
近年来,我们__国税系统把流程再造理论引入税收管理领域,不断地推进税收管理革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于此同时,根据总局、省局的征管改革目标、思路,并结合流程再造理念和信息化应用的需求,在全市国税系统进行县局征管实体化建设的尝试。
所谓县局征管实体化,就是把过去作为基层领导机关的县局和过去具体负责征收征管的分局、乡所进行层级压缩,精简以往的机关机构,归并内部相关事务,压缩中间层次的管理人员,,让更多的人充实到征、管、查一线,县局成为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基层税务部门。
县局实施征管实体化后,除稽查局外,所有的内设科室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一个公章对外,便于从总体上规范执法,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一、县局征管实体化的初步尝试情况
起,市局部署实施的税收流程再造和新一轮机构改革,使县级国税局已具备了实体化的雏形。我县从11月份开始,撤销所有全职能分局,成立稽查局和11个相关科室,在城区设置一个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事务都到办税服务厅来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由调查执行机构来执行。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纳税申报,双定户实行税款预储,划卡缴税,零散税源委托乡(镇)、办事处,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税源实行控管,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具体体现在:
(一)实现人力资源最大化。由于打破了原有的机关、基层层级,使得人力资源调配使用的机制显得非常灵活、便捷,可通过部门挂钩、科室结对等方式,实现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实现人力资源最大化。
(二)实现税源管理专业化。县局将原来征管科、税政科等业务科室担负的职能推向前台即管理一科,使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的涉税事宜,全部归并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同时,按照“一窗式”管理的要求,对办税服务厅内部窗口进行了调整,对纳税人实行一窗受理、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实体化后,首先得到加强的就是基层专业化税源管理力量。
(三)实现征管职能科学化。明晰征、管、查职责,严格岗责体系,加强衔接,形成合力;组织实施前后台职能分离,办税服务厅作为前台以事务为主,不断扩展功能,扩大即时办理事项的范围;管理部门作为后台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和动态监控管理,强化前后台及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
(四)实现征管流程规范化。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依据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流,统一、规范征管流程,实施有效的内部管理控制,透明和优化工作评价标准,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五)实现征管手段现代化。充分发挥计算机依托作用,全面实施“一户式”存储,实现征管信息和数据资料的集中采集、集中处理和信息共享。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搞好为纳税人服务的信息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六)实现征管水平高效化。全面推进“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统筹管理与服务、执法与服务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有效的税源管理机制,并坚持以人为本、以能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加强对税(来源:文秘站)务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不断增强征管工作的效能。
二、当前县局征管实体化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应该说我县的税收征管实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根据二年来运行的情况看,也尚有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业务衔接不畅,机构设置尚有合并的空间等等,尤其是涟水“2.26”皮革案件的发生,暴露了我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因此,结合我局的工作实践和我县税收环境,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理顺、整合有关业务,调整部分机构职能,以便县局征管实体化在“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中发挥更大的效能。
目前信息中心的主要工作都是由办税服务厅来完成,或者说由办税服务厅来完成这些工作更方便、更快捷。所以建议撤销信息中心,将信息中心的工作转到办税服务厅。
纳税评估部门常常需同调查执行机构人员联系以寻找评估源,建议撤销纳税评估部门,将其业务转到调查执行机构(大企业管理科),根据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建议按企业类型将调查执行机构分为一般纳税人(大企业管理科)、小规模纳税人(含双定户)按属地原则即涟城、涟东、涟西划分为三个管理科
鉴于政策法规科与监察室都有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的职能,也为了更好地实施执法监督,建议将政策法规科与监察室进行合并,其业务也进行合并,档案工作转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按照总局在全国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要求,办公室在机关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协调综合、审核把关、运转保障、督促检查”的作用,建议将办公室与服务中心合并,一则压缩行政管理工作环节,二则减小行政职能部门的比重,办公室与服务中心合并后将能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进一步推行县局征管实体化的构思
基于以上各种原因,县局征管实体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监察科、稽查局、咨询受理核批科、大企业管理科、涟城管理科、涟东管理科、涟西管理科。各机构的职能如下:
1、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年度及有关重要工作会议报告;组织开展税收科研、进行工作调研,为全局性工作提供决策建议;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及办公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政务信息、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保密、提案办理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负责档案接收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房产;负责基建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和管理;负责税务服装的制作和发放、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分配;负责生活保障、来宾接待、会议安排、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区工作。
2、人事教育科:制定全县国税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人事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国税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体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工作。
3、法规监察科: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反馈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在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核稿工作;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税务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对本系统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国家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承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培训。负责全县国税系统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处国税机关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负责与检察等司法机关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4、稽查局主要负责:偷逃骗抗税收案件的查处。
具体负责:根据本部门掌握的信息,自主确立案源实施检查;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社会举报、上级交办和其他机构转办的涉税案件的查处;稽查案件的执行;金税工程协查事项的管理;稽查案件的审理,超过权限的移交法规监察科或大要案审理委员会审理;应由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移送;其他稽查事项。
5、咨询受理核批科: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涉税事务的受理和有关涉税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网络与硬件的管理、软件维护、数据增值利用、税收计会统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具体负责:接受纳税人的咨询;处理税收即办事宜;进行税收业务的审核审批;纳税申报的一窗式管理;纳税人提交的纸质信息与电子信息一致性的审核;发票的核销、发售与审核;管理活动中异常信息的分析处理;金税工程数据的处理与上传;涉税事项的公告;其他受理核批事项,网络管理,办公自动化维护,硬件管理,征管信息系统、流程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金税工程技术支持等。
6、大企业管理科:对全县所有一般纳税人实施综合性日常税收管理;政策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的宣传辅导和贯彻落实,企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业性税收数据的深度分析与利用,税收风险分析。
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巡查、调查、核查、协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一般纳税人登记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税控装置的使用情况等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及时分析和处理异常情况;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利息税等所征管税种的税源、税基管理,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上级文件明确列入每月必须评估纳税人的核查和处理,纳税申报的管理;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的真实性的审核;依纳税人申请和依职权启动的涉税事项的调查、检查和核查;增值税日常稽核;各种涉税核批事项的事后管理性核查;稽查结果的协助执行;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缴检查;欠税的管理;金税工程、出口退税、涉外税收的协查;相关管理性涉税文书的送达;发票、金税卡等涉税物品的收缴;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提示提醒、催报催缴、税收宣传辅导等服务性工作;其他管理事项。
分析纳税人行业性经营特征,并以此确定本地区的行业税负;研究各类行业、各种经营方式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应的数据筛选分析指标;自主确定评估对象,并对自主确定和外部提交的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处理;根据需要对纳税人进行约谈,或要求纳税人进行举证;根据行业分析和个案评估的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综合评定;重点税源户的分析监控;其他纳税评估事项。
信用调查管理制度篇6
对消费者而言,GMF是新生而敏感的事物,供应链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极大地制约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标识管理制度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最为基本和常见的手段,也是较为有效的手段。已有研究结果表明,信息接受者是否认可标识信息受到标识本身和标识信息来源的可信度两个属性的影响[11-12]。因此,除了消费者对标识本身的信任程度影响其购买意愿之外,消费者是否信任标识来源,即对政府管理的信任度,也是影响其购买意愿的因素之一。由于GMF是一个新兴产品,现阶段大多数消费者对其还不甚了解。消费者对其的接受程度不仅是对技术本身所可能带来风险的反应,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也会对消费者是否接受这项新产品产生重要影响[13],冯良宣等研究也表明,消费者对政府管理能力信任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增强消费者对GMF的购买意愿[14],据此,本研究先提出如下两个假设:H1:消费者对GMF标识的信任程度影响其购买意愿。H2:消费者对政府标识管理信任度影响其GMF购买意愿。据张传统研究表明,消费者对信息的关注度显著影响其购买决策[15],标识是通过将商品的内在特性与外在提示相统一,将商品的信任特征转化为商品的搜索特征[11],从而解决GMF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消费者对GMF标识的关注程度会影响其购买行为,因此,本研究提出第三个假设:H3:消费者对GMF标识关注度影响其GMF购买意愿。根据上述分析,本研究以消费者对GMF标识的信任度、对政府标识管理信任度和消费者对GMF标识关注度3个因素为切入点,将消费者对GMF购买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标识管理制度对消费者GMF购买意愿影响的实证研究模型。
2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
2.1数据来源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武汉市消费者。首先,根据相关统计公式确定样本容量为n,n=Z2×p(1-p)e2,其中,e为容许的抽样误差(本次调查取5%);p为总体成数(本次调查取0.5);Z为标准化正态变量,为保证准确度,本次调查置信度选用95%,对应Z值为1.96,计算得到样本容量约为385。结合以往的调研经验,考虑到调查的回收率和有效率,本次调查扩充了一定的样本量,最终确定样本量为416。随后,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本研究运用SPSS17.0对武汉市各个区按照人口密度、人均GDP等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将武汉市13个区分为4个层,然后,在各层选择了2个大型购物广场或超市做为调查地点,采用偶遇抽样的方式在每个点抽样调查了52个城市消费者,共发放问卷数416份。由于面谈式调查质量比较高、回收情况较好,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97份。就样本分布来看,性别方面,被调查者的性别比例分布较为合理,男女比例分布为48.9%、51.1%。从年龄结构上来看,样本所涵盖的年龄范围比较广泛,但主要以18~39岁的中青年为主,占到了总体的75.5%,中老年群体比例仅为20.8%,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老年人体质较差,不方便外出购物,从而导致了样本年龄结构分布不均。从受教育程度的分布来看,被调查者主要是以本科或大专为主,其次是高中、技校或中专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10.5%,比例最低的是小学及以下学历的,这与武汉市作为省会城市,其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各种大专院校广泛分布,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有关。从个人月收入来看,被调查者中收入在1001~2000元的占23.5%,2001~3000的占24.5%,3001~5000元的占21.4%,而月收入达到5001元以上的仅占总体的11.9%,1000元以下的消费者占18.7%。专业分布上,被调查者所学专业也较为广泛,涉及农业、食品、生物工程的为23.8%,医科所占比例较小,其余的理科、工科、文科分布较为均匀。
2.2变量选取与赋值
根据前述构建的研究模型,并结合本次调查的实际情况,本研究通过设计问题“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在GMF与非GMF之间进行选择,您会选择什么?”来测量消费者对GMF的购买意愿。由消费者在“非转基因食品”、“无所谓”、“转基因食品”3个选项中进行选择。3个选项分别赋值为1、2、3,即赋值越高,表明消费者对GMF的购买意愿越强。消费者对GMF标识的信任度通过直接询问获得,由消费者在“完全不相信”、“基本不相信”、“一般”、“比较相信”和“很相信”5个选项中进行选择,5个选项分别赋值1、2、3、4、5,即赋值越高消费者对GMF标识的信任度越高。结合目前关于GMF安全问题的争论,消费者对政府标识管理能力的信任度用消费者对政府颁发GMF安全证书的评价来测量,越是认为草率的即对政府管理能力越是不信任,越是认为谨慎的则表明其对政府管理能力越信任。而标识的关注度则用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是否常看成分说明来测量,越是常看的则表明其对标识的关注度越高。
3调查结果分析
3.1描述性统计结果分析
现阶段,消费者对GMF的认知度较低,普遍缺乏客观、准确的认识,仇焕广等2002年对我国东部5省11个城市调查之后发现,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居民听说过GMF,但是对转基因技术和食品的知识了解较少[16]。此外,再加上GMF争论引发的不确定性影响,消费者对GMF的态度还是十分小心谨慎。本次调查结果也表明,明确表示愿意购买GMF的消费者仅占3.5%,而倾向于购买非GMF的消费者达59%,远远超过愿意购买GMF的消费者比例,只有28.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在意所购食品是否为转基因。究其原因是消费者比较介意转基因成分,调查结果显示,当消费者知道自己购买的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时,仅有0.9%的消费者明确表示会购买更多,5.7%的消费者会选择继续购买且购买数量不变;另外还有16.8%会继续购买,但购买数量会有所减少;而马上停止购买的消费者达25.6%,超过会继续购买的消费者比例,大多数消费者抱着一种不太确定的态度,表示尝试以后才会做出选择。因为介意转基因成分,再加之为了维护自己的消费知情权和选择权,大多数消费者都希望对GMF加贴标识以区别于传统食品。本次调查发现,84.3%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加贴GMF标识以区分于传统食品,而认为不需要的仅为3.4%,另外还有12.3%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进一步调查发现,标识在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44.3%的被调查者表示在以往的食品购买经历中每次都会查看成分说明,另外还有36.9%的被调查者表示经常查看。尽管消费者对标识的关注程度较高,但其对政府标识管理能力的信任度并不高,虽有49.1%的消费者一致认为政府颁发的GMF安全证书是比较慎重的,但是,仍有33%的被调查者认为颁发转基因水稻、玉米安全生产应用证书是比较草率的。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消费权益,86%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家对于GMF不仅需要加贴标识,而且需要采取强制性标识管理制度。
3.2标识管理制度对消费者
GMF购买意愿的影响通过上述分析发现消费者对GMF的购买意愿不高,但对标识管理期望非常强烈,这可能是因为绝大多数消费者对GMF的安全问题有所顾虑,期望通过标识选购以规避风险。本研究首先采用偏相关分析探究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与购买意愿之间的关系,主要探究消费者对GMF标识信任度和对政府标识管理信任度以及标识关注度对其购买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第一,消费者对政府关于转基因标识管理的信任度越高,其对GMF的购买意愿越高,相关系数为0.158,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这是因为政府公信力能够在公众GMF购买态度的形成与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公信力能够显著降低公众对GMF的风险感知[17]。Moon等也认为公众对一项新技术的接受程度不仅受到技术本身所可能带来风险的影响,使用和管理这项技术的一切行为规范都可能影响公众是否接受这项新技术[18],因此,消费者对转基因标识管理的信任程度会影响其购买意愿。此外,仇焕广通过严格的计量经济模型也验证了消费者对政府公关管理能力信任度的提高会显著提高消费者对GMF的接受程度[13]。故让消费者了解政府在GMF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增加他们对GMF的信心和认可度,对于提升消费者对GMF购买意愿有重要的作用。第二,消费者对GMF标识的关注度越高,其购买意愿也越高,相关系数为0.107,在5%的水平上显著。由于GMF具有信任品特性,消费者在短期之内并不能确定食用GMF是否会对其身体健康产生威胁,因此,充分利用转基因标识,能更好地帮助消费者规避GMF潜在风险,满足他们对GMF安全管理的期望。这也符合Hicks消费者剩余形式的经济学原理,即在假定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信息的关注度越高,搜寻到质量高、信度高的信息对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就越大[11]。本研究以GMF购买意愿为因变量,以消费者对GMF标识的信任度、对政府标识管理信任度和消费者对标识关注度为自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表3)。结果表明消费者对政府标识管理信任度、消费者对标识关注度显著影响消费者对GMF的购买意愿,而消费者对GMF标识的信任度对其购买意愿的影响不显著。这与相关分析的结果是一致的。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