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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6篇)

来源: 时间:2024-06-15 手机浏览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篇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与设施(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并负责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并负责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

(三)跨设区的市、地区、盟、自治州的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设区的市、地区、盟、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第七条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

第二章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应当在直辖市及设区的市、地区、盟、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区域内建设。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在进行初步设计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二)定性、定量分析生产、储存的工艺、方式、规模或者能力、设备、设施等安全可靠程度;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与已有生产装置、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

(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六)与周边社区的相互影响及风险程度;

(七)自然条件的影响;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三章安全审查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生产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四)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五)安全评价报告;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所其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书面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四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或者专家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有关人员或者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结束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结论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安全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已经取得结论为合格的安全审查意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向原负责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材料:

(一)改变选址或总图布置的;

(二)改变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的;

(三)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四)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已经取得结论为合格的安全审查意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合格的安全审查意见书: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决定停止建设的;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申请书、安全审查意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地区、盟、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将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将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不合格,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已经取得结论为合格的安全审查意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新进行安全审查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原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解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该办法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篇2

关键词:合成氨装置道化学法安全评价

化工装置的安全性关系到整个生产的安全,甚至关系到整个化工厂的安全,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评价,是在国家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相关资料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化工装置的安全评价有很多种方法,在本文中我们研究道化学法在化工装置安全评价中的应用,以合成氨装置为例。

一、化工工艺装置安全评价的重要性

我国自70年代建立石油化工装置以后,石油化工装置的发展越来越大型化,石油化工装置的发展促进了化工生产过程中自控技术的发展,将石油化工生产的经济效益提升,但是在经济效益提升和各项生产技术发展的同时,化工装置中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所以需要在化工装置的设计、生产、管理、操作使用等方面,保证化工装置的安全和稳定可靠。

近几年我国化工生产中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时有发生,综合分析这些事故的产生,大多是由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引起的。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以及生产的产品、中间产物等都是一些易燃的气体、液体,以及可燃性危险固体。想要完全的掌握和认识化工生产中涉及到的化学物品的危险性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是现在在资源数据等条件下,可以对物质的危险性进行有效的安全评价,所以可以对化工生产装置、生产单元、设备等的安全性进行评价[1]。

在化工厂等化工场所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外在因素和生产装置管理、化工生产、技术操作等方面相关,一些较大型的化工装置,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件后,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命财产损失,为了将化工生产中的危险性、损失降低,就需要对这一类化工装置、生产条件、管理人员、设备等进行综合性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性事故的发生。

二、道化学法安全评价的方法

今年来我国化工生产中时常有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危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减少化工生产中的各种损失,降低危险性事故发生的几率,需要对化工装置、生产条件等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的方法目前较为常用的有道化学法。

道化学法就是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提供这种方法将化工生产工艺单元潜在的火灾、爆炸等相对值的综合指数给出。道化学法的安全评价目的主要有三点:(1)将化工生产中潜在的火灾、爆炸以及其他危险性事故的预期损失进行真实的量化分析。(2)对化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性事故的装置进行确定。(3)向管理部门反映某项化工生产中潜在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性。

道化学法对化工装置的安全评价方法,是根据化工装置的设计方案将其划分为若干个评价单元,对每一个单元中的物质系数、一般工艺危险系数、特殊工艺危险系数、火灾爆炸指数、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危害系数、单元危险系数、危险等级等进行确定或计算[2]。

三、合成氨装置安全评价中道化学法的应用

1.合成氨装置的工艺流程以及工艺单元

我们根据某化工厂引进的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脱硫脱碳技术以及丹麦托普索氨合成塔技术为主对合成氨的制备装置进行研究,其中合成氨装置的工艺流程包括煤气化、CO转换、脱硫脱碳、深度净化、压缩、氨合成等诸多工序和一些辅助系统,例如硫回收、氢回收等。

在氨合成过程中生成的产品、副产品等都是易燃易爆的产物,而且均带有毒性,如果没有很好的进行处理,就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合成氨的工艺流程大致可以分成六个单元,有煤气化、CO转换、脱硫脱碳、甲烷化、压缩、氨合成,根据每个单元的危险程度,我们对其中危险性较高的三个单元(煤气化、CO转换、脱硫脱碳)进行工艺单元危险性安全评价。

2.工艺单元危险系数的确定

合成氨装置工艺单元危险系数的确定由六个部分组成:物质系数、选取一般工艺危险系数、选取特殊工艺危险系数、单元危险系数以及火灾爆炸指数、确定评价单元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单元危险分析评价结果的确定。

物质系数是一个最基础的数值,是物质燃烧,或者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火灾、爆炸中释放能量大小的特性。物质系数的确定,就是对合成氨的气化、转换、脱硫等环节中氢的物质系数进行确定,在这三个主要工艺单元中最为活跃的就是氢,在道化学法物质系数、特性表中得出在三个工艺单元中的物质系数均为21。

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的主要因素是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一般工艺危险系数有六个取值,分别是放热、吸热、物流输送、封闭单元、排放、泄露控制。计算基本系数和所选取的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之和就构成了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例如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中气化单元的各项爆炸指数为:放热反应0.4,物料输送0.65,密闭单元0.7,通道0.25,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为3.0。转换单元中放热反应、物料输送、密闭单元的爆炸指数相同,但是其通道爆炸指数为2,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为2.95,脱硫脱碳单元吸热反应火灾爆炸指数0.4,物料输送0.5,密闭单元0.7,通道0.25,排放、泄露0.5,一般工艺危险系数为3.35.

事故发生概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特殊工艺危险系数,其中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的发生主导因素的特定的工艺条件,特殊工艺危险系数可以有12个取值,部分火灾爆炸指数为,三个环节火灾爆炸指数相同的有毒性物质、粉尘、燃烧范围或附近操作、低温、依然以及不稳定物质数量、磨损以及腐蚀明火设备,不同的有压力、泄露—连接头和填料处、转动、热油交换,合成氨中气化、转换、脱硫脱碳三个环节的特殊工艺危险系数分别为2.4,2.5,4。

合成氨工艺单元危险系数是一般工艺危险系数和特殊工艺危险系数的乘积,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是对化工生产过程中事故可以造成的危害进行估计,合成氨工艺单元危险系数气化单元7.2,转换单元7.38,脱硫脱碳环节8。这三个环节的火灾爆炸指数为151.2,154.9,168。

评价各单元安全措施具有一定的防护水平,合成氨工艺流程单元的单元安全措施补偿系数是由工艺控制系数、物质隔离系数以及合成氨装置防火设备安全系数三项的乘积得到的。

单元危险分析评价结果,是对可能造成的财产的损失程度、危险等级等显示[3]根据以上分析的合成氨装置各单元火灾、爆炸指数、以及各项系数,使用评价软件对合成氨装置安全补偿措实施前后装置的危险暴露面积、危害系数等进行确定,部分合成氨装置工艺单元安全评价结果为气化单元危险等级很大,危险系数0.76。转换单元危险等级很大,危险系数0.7,脱硫脱碳单元危险等级非常大,危险系数0.85。

3.合成氨装置安全整改措施

根据以上合成氨中的气化、CO转换、脱硫脱碳三个环节的安全评价部分结果我们可以知道,合成氨装置需要进行整改,例如在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操作要求进行,选择合适的煤原料。根据以上的合成氨装置工艺单元安全评价危险分析结果显示,转换、脱硫脱碳工艺单元的火灾、爆炸指数以及危险等级、危险系数均比气化单元的明显的高,这就需要将转换工艺单元中的H2S的量减少,尤其是脱硫脱碳工艺单元,不能出现脱硫、脱碳塔出口减压阀失灵等现象,同时也要防止阀门的开启过大和过快,严格的控制合成氨工艺流程中各单元出现的危害物质的含量,要严格的按照装置使用要求进行工艺操作使用。对合成氨生产装置要严格的保护,在装置设计、制造等环节要采用好的材料。定期对装置进行安全检测,防止出现安全部件失灵等现象。

在本次研究中的合成氨工艺装置三个子单元中脱硫脱碳单元的火灾爆炸指数最大,高达168,所以需要对这个单元的安全保护加大力度,这个工艺单元的产物、副产物等都是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气体,所以要控制好进出口的阀门,不管是温度阀还是压力阀,都要严格的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四、小结

合成氨装置安全评价中道化学法的应用,将其工艺单元的危险程度降低,减少了经济损失,准确的将装置中存在的风险、危险系数大小进行确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有利于帮助对装置进行整改,为合成氨装置的安全,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方兴龙,周梁.基于道化学法的大型合成氨装置安全评价[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7(02):88-89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篇3

关键词:安全标准化风险管理风险评价

前言

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拥有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大化肥装置一套,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的大化肥装置一套。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规定,公司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合成氨工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11种。公司在推行安全标准化过程中,研究化肥装置的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是否适用,如何真正掌控公司的重大风险并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事故发生,改善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实现装置长、满、优经济运行显得格外重要。因此,研究安全标准化风险管理作为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具有实际意义。

1安全标准化与风险管理

1.1安全标准化与风险管理的相关概念

1.1.1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safetystandardization)是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其核心就是要求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从而满足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

安全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如图1所示):

1.1.2风险管理

1.1.2.1风险的基本概念

风险的概念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现代安全理念和创新实践》一书中给出了关于风险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环境下,由危险事件引起,可能造成损失的概率。

1.1.2.2安全标准化中的风险管理

实施安全标准化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类风险,减少事故发生,改善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表1可以对比发现,无论是国内的安全标准化,HMEMS还是国外的安全管理体系,都有一个共同点,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都占有很高的地位。所以,应当加强安全标准化中风险管理。

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标准中风险管理大致可以分为范围与评价方法、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风险信息更新、范围与评价方法。

1.2风险管理、风险分析

我国的风险管理开展比较晚,过程比较缓慢,在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方面,先后提出了基于灾害系统论、模糊风险评价理论等。为提高生产安全工作中决策科学化的水平,各类风险评价方法被广泛地应用到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营评价中,包括系统发生事故风险的定性或定量的分析、工业安全管理、在线风险管理、运载火箭的重要子系统的安全分析、管道煤气工程安全评价、海洋平台的载荷评估等。

1.2.1国际最新风险管理原则

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人类活动的各种风险,并确定社会可接受的合理的风险标准,为系统安全分析提供科学的管理依据,风险管理的形成过程如图2所示。

在安全风险管理领域,一项新的国际标准((ISO31000: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已被国际标准组织(ISO)风险管理技术委员会制订完成,并于2009年正式公布。ISO31000是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风险管理标准《AS/NZS4360:2004》为基础,实现了安全、健康、环境与财务风险管理的一体化,可以应用于任何企业、组织、协会、团体或个体等,并不特别限定于某些行业或部门,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其风险管理程序为(见图3)。

1.2.2风险管理、风险分析过程

风险的回避、风险辨识、风险的转移、风险评价方法。

1.2.3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

安全标准化风险管理在策划阶段确定风险评价范围、评价准则及管理责任后。应针对不同评价范围和评价目标选取适当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选取的评价方法既要简单易行,又要能适应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的特点,常用安全风险评价方法的比较见表2。

结合以上评价方法和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进行分析,建议危化品企业在建立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初期,可首先选择4种评价方法: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检维修、开停工以及其他作业活动进行分析;应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对设备设施进行分析;应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对作业条件进行分析;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对重点和关键的工艺过程进行分析。

这样,风险评价能够较为全面,基本覆盖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全过程,并且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风险大、岗位多、设备设施复杂的行业特点,同时对企业来说简便易行,容易推广,能够在短时间内应用好这些方法。企业在熟练应用这些方法后,再逐步对其他方法进行学习和应用,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1.2.4风险控制

风险的辨识与评价工作结束后,应按照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对重大风险的识别与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作业条件重大风险,危险度评价等。并依据企业情况以及管理方式合理确定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

2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建立安全标准化过程及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07年,公司荣幸被选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试点企业,2008年8月通过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初步建立起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2010年至2011年进行安全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2012年3月通过了二级企业复评验收。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要推动和创建一级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

2.1安全标准化建设基础条件较差

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大化肥装置已运行18年,设备逐年老化,各种隐患突出。化工园区的建立周边危化品企业影响增加,作业环境相对复杂。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的大化肥装置建成两年,未正式投入生产,存在许多未知隐患。目前公司采用一套班子管理两套装置,人员协作相互调集未真正得到验证。这些客观因素都极大地制约了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进程。

2.2对安全标准化规范认识模糊

2.2.1与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重复

企业各级人员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安全标准化和ISO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大同小异,只要通过ISO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就不需要再开展安全标准化。抱怨重复工作较多,有效的将两个体系整合运行还需长时间的磨合研究。

2.2.2对通用规范的内涵理解不够全面

特别是公司中层干部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学习理解不够,可能认为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车间没有关系,造成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时出现安全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

2.3风险管理不够完善

2.3.1风险管理范围分类不清

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分类未能体现人-机-环-管系统的概念。公司开展风险管理过程还存在少数人员参与,虽然在变更管理制度中有风险分析要求,目前很难找到相关记录佐证。危害因素辨识清单的范围不能完全覆盖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的范围。

2.3.2风险评价方法应更加具有针对性

目前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风险评价方法还停留在采用是非判断法,危险可操作性评价法(LEC法)。重大风险的评价也是采用简单的是非判断和半定量的分析方法。风险分析的深度、准确性、量化程度不够。风险评价方法对复杂的合成氨工艺的针对性不够。

3建立企业安全管理的风险管理模型

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通过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验收,力争创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创建工作处在一个新的起步状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的研究应当继续深入;运用先进风险管理的理念建立企业安全管理的风险管理模型,加大工艺过程风险分析,运用先进风险评价方法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安全检查表等,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分类、分级以及建立适合本企业的风险评价方法,最终建立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标准化。

4结论

安全标准化有助于帮助企业建立安全运作模式,从而治理隐患,防范事故。风险管理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和核心。只有重视风险管理、全面认识风险、准确评价风险才能控制风险。有效开展安全标准化风险管理能够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能为企业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能够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能够促进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期刊李晶浅谈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标准化江苏氯碱2010年第1期第4页至第9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篇4

关键词:食品安全;伦理风险;伦理决策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增多,引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生产厂家、卫生监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不满和不信任。即使有些企业不会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损害社会利益,也应该把未来世代的利益与风险承担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加以伦理审视,有效降低伦理风险。所以,有必要对食品安全进行价值评估,审视食品安全对社会可能带来的直接或潜在影响,建立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预防机制与反馈机制,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对社会所产生的负效应。

一、食品安全风险和风险评估

就风险而言,由于人们关注的视角不同,对其所作的阐释也不尽相同。covello和merkhofer(1994)把风险定义为“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发生的不确定性,时间的先后安排,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美国项目管理学会(pmi)对风险的定义是“正面或负面影响项目内容的不确定事件或条件”,选择性风险被描述成“一个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并对实现目标的不利影响”。食品危害是指食品中可能导致对健康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者物理因素或状态,食品安全风险可定义为“对健康的不利影响的概率和这种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由此导致的食品危害的一个函数”(ec,1997)。以转基因食品为例,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主要是由于科学认识的局限造成的对技术后果的不可预知性,并不是说它一定会对人体或者环境带来危害。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是风险分析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通过对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各种生物、物理和化学危害进行评估,对风险特征进行定性或定量描述,在参考各种相关因素后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交流的过程,以保证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风险方面处于可接受的水平。风险分析包括三部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风险评估是理解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后果的科学。风险评估是整个风险分析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也是食品安全今后工作的重点。欧盟委员会确定风险评估由四部分组成:(1)危害识别:识别可能产生对健康不利并且可能存在于某种或某类特别食品中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2)危害描述:对与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有关的健康不良效果的性质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3)暴露评估:对于通过食品的可能摄入和其他有关途径暴露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因素的定性和/或定量评价。对于短期急性暴露和长期慢性暴露是不同的。对于急性暴露(如病原菌)引起敏感人群疾病的病原菌水平这一数据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慢性危害,如可能引起积累损害的,寿命平均暴露是重要的。(4)风险描述:基于上述三个方面和危害有关的风险评估,其中包括伴随的不确定性。

风险管理是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被选政策进行权衡,实施适当控制风险的政策选择机制,必须以科学为基础,以食品安全目标为决策依据。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通过选择和实施适当的措施,尽可能有效地控制食品风险,从而保障公众健康。sobyetal(1993)开发了一种风险管理循环模型,通过风险沟通研究其相关关系,主要集中在与食品相关的风险。这个模型认识到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包括每一阶段的风险管理过程中需要被发现和被承认的那些公众需要。风险管理可以分为四个部分:风险评价、风险管理选择评估、执行管理决定、以及监控和审查。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制定最高限量、制定食品标签标准、实施公众教育计划、通过使用其它物质或者改善农业或生产规范以减少某些化学物质的使用等。

风险沟通被定义为“在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经理人、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关于风险的信息和观点的互动交流。风险水平的有效沟通对于食物安全来说至关重要,使食品安全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在整个供应链中传递,尤其是消费者,以便使消费者在购买食物时能做出有效信息的决定(manningandbaines,2004a)。有效沟通原则既要求能提供清晰的信息又要求与所提供的信息有关的交流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二、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内涵与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科技理性不断发展的同时,人的自身价值也不断受到重视,出现了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科技理性与以人的价值和尊严维护为核心的价值理性,科技理性与价值理性都是人类理性的重要内容。在人文主义的视野里,科学知识尽管逻辑严密、系统有序,但它并不能给人以思想和价值的判断,科学只能助长人的趋利性与工具性。过分强调科技理性或价值理性都是有失偏颇的,这种分离不仅会带来两种文化主体的知识缺失,还可能产生伦理风险。

伦理风险(也称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伦理范畴的概念,一般是指自利的个人或组织受某种因素的引诱,违反有关诚实、维护公众利益等一般道德准则所产生的不确定的伦理负效应,诸如伦理关系失调、社会失序、机制失控、人们行为失范、心理失衡等等,是人类为获得“道德合法性”或“存在正当性”的不确定性要素和事件的组合。一旦产生上述负效应,将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为环境允许他们这样做而不会遭受社会惩罚。可以这么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伦理风险就不可避免。

食品安全的伦理风险是指在食品安全的决策与运行中,有关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由于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可能使食品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方面产生不确定事件或条件,未受伦理的约束而使食品产生危害社会等伦理负效应的可能性。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研究突破了传统食品安全风险研究的“科学——技术”的研究模式,为处于风险社会的人们提供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一个新的视野和决策焦点。2002年在南部非洲发生了转基因食品援助危机,一些国家出于社会经济方面的考虑不允许接受转基因食品援助,世界卫生组织因此建议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全盘评估,并扩大对转基因食品的评估,使之包括对社会、文化和伦理方面的考虑。这说明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已注重考虑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因素。

伦理与道德风险评估与以科技为基础的风险评估是完全不同的活动,以科学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以认知为主导,以事实判断为核心;伦理与道德评估是以价值为基础的评估,以人的价值为主导。在这种价值理性的思维视角之下,以人的价值完善为向度,给人以思想和价值判断的尺度,对行为主体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进行成败得失的判断。slovic(2000)认为对风险的感知和接受根源于社会和文化因素,食品安全伦理评估具有明显的价值判断和综合性。nestle(2003)认为安全食品是“一个不超过可接受风险的水平,并且可以被基于科学或者是基于价值的风险评估的商品。”她进一步指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仅仅指健康问题,也可以是“以生理、文化和社会因素为基础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的立场”。

以科学为基础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通过计算分析住院治疗、死亡等疾病严重程度,亦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降低风险成本,是一种针对成本与收益的平衡风险。以价值为基础的食品安全评估主要评价食品安全风险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是看得见的还是隐藏的,是熟悉的还是未知的,是常见的还是违背常规的,是自然的还是技术方面的,是可控还是不可控的,是和缓的还是严重的,是公平的分配还是不公平的分配。以价值为基础的食品安全评估是一种针对担忧和使社会震惊的行为的平衡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综合性和复杂性。

handler(1979年)认为风险评估是一个科学问题,在某一特定风险的可接受水平是一个在政治领域上确定的政治问题。科学与不确定性及其所带来的治理与信任的问题在2002年欧洲疯牛病事件中极大地凸显出来,许多人对包括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内的科学领域所带来的巨大机会深感不安,因为其进展往往远远超出人们的意识所及和承受程度。欧洲疯牛病事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在如何处理潜在危害的问题结论是:疯牛病事件的关键是如何处理风险的问题:一个对牛而言已知的危险和对人类而言未知的危险,政府的责任是采取措施解决双方的危险。每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和人文情况不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看法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来自多个方面,如经济的、技术的、政治的、社会的和伦理等方面的因素,其中经济因素是影响食品安全最重要的因素。伦理因素是指食品决策方案在伦理上的是非问题,其判断的依据是一些基本的伦理准则,包括公正原则、人道原则、安全原则等。组织或个人的风险决策和沟通不仅仅基于风险评估,也需要进行价值判断。食品企业必须认识到公众一般都希望食品科学和风险发生的概率,与非理性或感性的价值观念同等重要,否则就会对政府或食品企业产生猜疑和不信任。因此,对食品安全进行伦理风险评估,首先应该确立一个基本的道德立场。

国家和地区政府在立法时可能被许多利益集团游说,这种游说可能不是基于科学判断,而是为了促成对自己有利的立法通过。这可能导致政府做出一个“政治”政策的决定,而不是采取一个以科学为基础的决策目标。因此,一个国家的食品立法是以科学为基础的风险评估和基于价值的风险评估的综合平衡。cac(2003)和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1989)区分了这两个因素,并指出这两个因素需要在风险沟通中被考虑进来。也就是说,尽管对风险的科学判断不会变化,但对风险的感知可能会发生变化,对风险的感知由风险沟通决定。

有很多因素影响以价值观为准则的风险感知和风险评估(covello,1998),例如对于潜在灾难和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是聚集还是离散的,是确定的还是随意的,是熟悉的风险还是不熟悉的风险,是积极主动还是消极被动披露风险,是科学可控的已知风险还是科学无法控制的未知风险,是缺少理解还是可以理解的机制和程序,对儿童有危险还是没有危险的风险,风险具有滞后效应还是马上显现,风险受害者是可以确认的个人(组织)还是不能够确认风险受害者,是带来恐惧的风险还是没有恐惧的风险,风险造成的损失是可恢复的还是不可恢复的,是缺乏信任的机构还是充满信任的机构,媒体是大力关注还是很少关注的风险,风险是由于自身活动失误引起的还是由天灾人祸引起的。上述因素都会影响公众对风险的感知和风险评估,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它是公众对这些综合因素的整合反应,并最终影响以价值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伦理风险。

三、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

如何进行伦理决策是预防和化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重要举措。bommer等人将伦理决策看作是一个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过程,伦理决策的对象是伦理问题,伦理决策的结果是伦理行为。决策者是具有自主意识的伦理主体,对伦理问题能够做出判断和实施行动,决策者可以对决策结果做出“合乎伦理”和“不合伦理”的判定。合乎伦理的决策是指合法的、在道义上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决策,不合伦理的决策是指非法的、在道义上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决策。伦理决策的着眼点在于通过对伦理决策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对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道德评价,对于道德冲突中所涉及的各种价值观进行描述、判断、推理、以及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商,使行为主体能够对决策行为可能涉及的伦理问题进行全面思考,解决在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冲突。

(一)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是根据食品安全伦理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综合性和复杂性等特点,依据人们对食品安全道德合法性认可程度的不同,所做出的一系列道德判断与选择。西方企业伦理决策的主要模型有伦理检查模型、遭擅决策树模型、“九问式”模型等,这些伦理决策模型可分为过程模型和问题模型。过程模型是决策者主要从动机、手段、后果等方面全面地评估一项决策的道德性;问题模型是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通过系统地提出和回答一系列的问题,达到伦理决策的效果。

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机制的实施需要建立起合理的伦理风险决策流程,道德冲突是进行伦理决策的原因,决策者有时需要在两难的价值准则之间做出选择,伦理决策受许多因素影响,包括遵守法律规范、不同国家的伦理标准、组织文化以及在供应链上不同的组织文化的相互影响等因素。经济因素是产生道德冲突的主要诱因,但不是唯一的诱因,其他非经济因素如理想、安全、偏爱、恐惧等都可能引起道德冲突。确认一种情况是否属于道德冲突,取决于角色的道德要求,角色的道德要求又取决于道德判断,而道德判断的依据是道德理论,例如义务论、结果论等价值判断范式。

人们首先要分清道德冲突的内涵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发生道德冲突。当在同一价值体系范围内选择了按照某种道德准则的要求去实现一定的道德价值时,就不得不放弃按照其他道德准则的要求去实现另外的道德价值,由此使决策主体陷入了一种道德选择上的两难境地时,就产生了道德冲突。另外,决策方案的道德状态对决策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琼斯(jones)认为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和利益的结果,社会对行为是好是坏的认同程度,危害和利益实际出现的可能性,行为后果出现之前的时间长短,决策者与行为受益者之间的社会、文化、心理或生理亲近程度,受行为影响的人的范围等因素都会对伦理决策结果产生影响。

(二)伦理决策的价值判断依据和影响因子

在伦理决策过程中,需要有基本的价值判断依据和影响因子。一般说来,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可从伦理决策的价值判断标准、决策时个人权益的保护、决策后被影响的对象、决策后的效果等方面来考虑。为了让伦理因素嵌入食品安全决策中,决策者必须能够理解和评价道德争论,考虑到感知到的风险是基于价值判断还是科学判断,从而做出合理的伦理决策。为了使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是有效和可持续的,它需要人们在一定的商业环境下评判什么是“好”还是“公平”。

belmont提出的伦理基本原则包括尊重个人,应将个人看成是能自主的主体,让行为人自己选择,对那些自主力受限制的人应加以保护;自主即理解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自愿性即不受他人控制和影响的自由;善行提醒人们要尽量减少伤害,增加利益;公正要求人们应公平待人。可持续发展原则以道德表现为基础,给企业提供了一套伦理决策的指南,使企业能够通过有效地应对并满足由于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挑战。英国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主要有(defra,2002):(1)生产健康、安全的食品,以满足市场需求;(2)支持农村和城市经济和社区的生存能力和多样性;(3)通过市场和公共利益补偿实施可持续土地管理,确保能养活的生计;(4)在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水和生物多样性)的生物学限制下运营;(5)通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资源使用,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资源,取得持续的高环境绩效标准;(6)确保食品供应链中所有员工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良好的社会福利和培训;(7)持续获得高水准的动物健康和福利;(8)为确保需求不断增长的食品并提供其他公共利益,保持可利用的资源,尤其是可选择的土地使用是满足社会其他需求所必须的。上述道德原则有助于指导我们进行恰当的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

食品伦理理事会(2001)通过剖析四个利益相关者的福利、自治和公正的道德原则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伦理决策,这四个利益相关者包括在食品供应链上工作的个人和组织(如农民、农业供应商、食品制造商、零售商、贸易人员和餐饮人员);一般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如社会上的消费者和参与者);农场牲畜和环境。“利益相关者”和“道德原则”这两个维度相互作用形成一个伦理决策矩阵,在伦理决策矩阵的12个独立单元中,福利、自治和公正的原则分别适合农业和食品行业的人员、公众、农场动物和生态系统的利益相关者权益。该伦理决策矩阵提供了在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和道德原则之间相互作用的关键要素,涉及伦理的基本准则,如动物福利、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该伦理决策矩阵确定了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的问题和争议的焦点,把伦理决策从问题和人们的感觉中梳理出来,使人们能在更广的范围内讨论问题,能有效帮助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进行价值判断并确立影响因子;它提供了一个对食品伦理决策和个人选择的详细分析,但没有对组织伦理决策进行定量分析或组织之间的定量比较。

(三)伦理决策方案筛选机制

食品企业在进行伦理决策时,要根据各种伦理道德原则对企业的重要性对伦理决策方案进行排序。福利、自治和公正这三项原则中的每一项都应具有相等的道德重要性,这意味着在有些情况下这三项原则会互相冲突。某一项原则的重要性不会总是超过另一项原则的重要性。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后决定什么是合乎所有三项道德原则。可接受的伦理风险标准是以伦理政策、伦理目标和伦理指标为基础的指南。伦理目标是组织设立的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政策一致;伦理指标是组织详细的可实施的伦理绩效标准,是伦理目标的具体分解。企业通过筛选伦理道德各方面对企业的影响,按照伦理重要性和伦理绩效标准就可以进行伦理决策,管理食品安全的伦理风险。世界上许多知名企业已建立了以“道德过滤器”为中心的决策流程,把拟定的行动方案与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企业的道德原则进行对照,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方案就被剔除。在对食品安全进行伦理风险与收益评估时,必须尽可能优化方案来增加收益、减少危害,必须禁止风险几率大于收益的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伦理决策矩阵和伦理决策方案筛选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在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决策过程中,在伦理道德影响方面的优先权排序,对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道德评价,使利润动机符合伦理的要求,是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一个定性的输出机制,帮助管理者做出正确的抉择。

四、结语

道德指南是企业经营的基本伦理原则,也是企业化解伦理风险的基本保障。食品企业应把伦理风险问题纳入其高层决策系统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遵守道德指南,制定食品安全伦理决策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问题,从而使伦理风险的管理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保证社会和伦理的要素不会迷失在企业竞争之中,有效化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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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篇5

关键词:民用飞机;安全评价;危险源;有害因素;辨识

安全评价工作的开展是保障工程、系统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措施,通过实施安全评价工作,来针对工程与系统之中所潜藏的危险源及有害因素作出辨识,评判其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与危害后果,并以此来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手段,进一步为做出更加科学性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支持。在民用飞机生产制造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危险源及有害因素的影响,对此,就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至关重要。本文将利用对照-经验法及有关标准规范,来就飞机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危险源及有害因素展开分类与辨识。

1危害源与有害因素辨识依据

一般所较常采用的辨识方法包括两种,即:系统安全分析法与直观经验法。其中直观经验法指的是被广泛的应用在具备参考实例,有经验可借鉴的危害辨识方面,具体还可将其再进行细致划分为类比法与对照-经验法。对照-经验法辨识依据相关的标准、规定、检查项目内容或是借助于分析人员自身的经验,来对存在的危险性作出直观性的评价。在本次研究中主要就采取了对照-经验法来进行对危害源及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2主要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析

2.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分析

民用飞机的生产制造过程十分复杂,在本次研究中重点就从飞机的生产制造全过程,来详细探究在其中所牵涉到的各项有害物质因素,其中主要就包括了:氧气、丙酮、乙醇、油漆、胶水等。在对于胶水类型未作出准确说明的基础上,本次研究将对一般胶水中所最为常见的危害成分苯、二甲苯,及一般油漆主要危害成分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二甲苯等予以具体分析。

2.2危险源与有害因素辨识

就基于所展开的实地车间调查研究及数据分析表明,在民用飞机生产制造过程中最常出现的有害因素具体包括火灾、爆炸、灼烫、中毒、职业病、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与雷击伤害等,详见表1。

3主要化学品危险源辨识

3.1辨识依据

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主要化学品危险源即:临时或长期性的生产、应用及存储危险化学品,同时其数量≥临界量。在本次研究中就针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边缘相距

(1)若单元之中的化学品类型为1种,那么此种化学品数量及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

(2)单元当中的危险化学品在为多个品种类型之时,则可依据如下公式予以计算处理,经计算后所得结果应>1即可确定为危险化学品。

(1)

在上述公式当中q1、q2……qn均是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数量,单位以吨表示(t);Q1、Q2……Qn均为和各类危险化学品所相对照的临界量数值,单位采用吨(t)表示。

3.2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篇6

近年来,化工行业发展迅速,其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含半成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简称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数量越来越多。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将这部分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安全生产监管的手段和力度不够,导致不少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安全隐患多。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缺乏系统了解和掌握;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生产设施设备不是正规的工艺设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几率较大。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迫在眉睫,各村(居)、股份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聘用、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根据自身实际,从工艺控制、设备管理、现场作业、储存运输、改扩建工程、安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宣传学习,规范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建设项目安全关。

要进一步明确各村(居)、股份合作社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要建立健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施设备的缺陷和隐患,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建立健全生产设施设备台帐,特别是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报检制度,严防未检或到期未检验的设备运行。

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规范企业生产厂区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应针对生产岗位和环境的不同特点,配备完善适用的预防事故的防护器材;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和职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作业现场人身安全。

三、严格落实安全评价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各村(居)、股份合作社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街道安监所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督促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严格落实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安全措施,保障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