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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6篇)

来源: 时间:2024-06-22 手机浏览

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篇1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是衔接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与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一根纽带,而经济学家曼昆也将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两者之间的关系看作是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狭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本身对于资源配置也可能是缺乏效率的,而广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有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而这种市场失灵可以归因于市场的发育不足或者是制度的缺失。

一、判别市场失灵的具体标准

绝对标准--帕累托效率。帕累托效率,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帕累托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讲义》和《政治经济学教程》中提出的,他所给出的定义就是:对于某种经济的资源配置,如果不存在其他生产上可行的配置,使得该经济中的所有个人至少和他们在初始情况一样良好,而且至少有一个人的情况比初始时严格地更好,那么这个资源配置就是最优的。

有鉴于帕累托效率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极致状态,这也就使得其成为了判定是否出现了市场失灵的绝对标准。与此同时,也就意味着其否决了所有非完全竞争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这也就导致在比较不同资源配置方式之时缺乏可操作性。从这一角度来看,帕累托效率标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理想状态来为实际层面上的资源配置指明方向和目标。

相对标准---交易费用。当将市场本身看作是一种制度之时,判定市场是否出现失灵也就不能脱离对其本身的效率所进行的分析。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对制度效率进行分析之时的一个极为适用的指标就是交易费用,制度效率往往是与交易费用成反比的,越高的交易费用也就意味着越低的制度效率越低,进而也就极有可能会引致市场失灵的产生。

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的,在其看来,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并指出当市场交易费用大于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的成本时,可借助于企业来实现配置资源以达到节约交易费用的目的。

二、市场失灵的类型

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不完备而导致的市场失灵。作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状态,此时,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也就可以理解了。除此之外,作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前提条件,完全信息对于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而言,是不可能及时且无偿地获取到的,而由此导致的信息不完全或者是信息不对称也会使得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之时缺乏效率。

市场发育不完善而导致的市场失灵。较之于第一种市场失灵,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而产生的市场失灵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指的是假设市场已经发育的极为完善了,但是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却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而后者产生的原因则是由于现实中的市场本身发育不完善所导致的。以我国为例,处于经济转型时期这一现状也就意味着不健全的市场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市场运行所具有的极为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也势必会导致我国的市场机制在一定范围与程度上的失灵。

超出市场机制作用范围而导致的市场失灵。对于任何一种经济机制而言,其只有在作用范围之内或者是假设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发挥出其所具有的作用,一旦超出这一范围或者是假设前提的话,那么任何一种经济机制都无法发挥作用,更有甚者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市场机制自然无法例外。

政府失灵而导致的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指的就是政府对经济进行的不当干预、举措失宜或者是其未能克服市场失灵甚至是对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起到了阻碍作用,进而扭曲了经济关系,加剧了市场缺陷与市场混乱现象,从而导致无法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立足于西方市场经济理论以及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层面来看的话,可知归因于政府失灵所产生的市场失灵现象较之于前面三种市场失灵现象要来得更为普遍、后果更为严重。

三、市场失灵的认识误区

市场失灵是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同时也是政府进行政策干预的理论依据。但是,人们往往将各种违背经济规律的现象都归因于市场失灵,导致这种误解的根本原因在于未能全面、准确地界定市场失灵。

误认非市场机制所导致的资源配置失效为市场失灵。国内相当多的学者都将公共物品问题归因于市场机制本身,而公共物品具有的消费非竞争性与收益的非择他性等特征,也就意味着公共物品的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就能获取该物品,也就无法通过索价的方式来减少物品的使用,与此同时,也无法阻止那些未付费的个人享用该物品的好处。此时,如果由市场来提供公共物品的话,势必就会大致成本和收益的外部化,市场的交换制度也就起不到作用了。

再加之市场主体所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公共物品本身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其与这一要求是相违背的,也不符合市场机制内在的属性。由此势必就会引致市场机制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缺乏效率,出现了失灵的情况。立足于市场机制内在属性以及市场主体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角度,不应该将这种市场失灵看作是由市场机制本身所引致的。

误认现实中的非理想市场为市场失灵。理想市场是指完全竞争的市场,也是确保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得以最有效发挥出来的地方。在理性市场中,交易成本相对来说很小,而市场是极为规范的,故而,我们可以假设:越是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市场就越是饱和,从而交易成本也就越小。然而,毋庸置疑的就是现实中的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

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无论何时何地,消费者都无法指望生产者所生产与提供的某种产品都是同质的,与此同,也必须认识到消费者无法在不付出任何成本的前提下获取其所需产品的完全信息。故而,也就无法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这种理想市场视为研究的范本,从而要求现实中的市场完全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要求与和特征,并进一步要求其能够有效地发挥出作用。

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篇2

二、调查结果详述

1、产地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经营思路

本次产地调查得出结论,在种植规模上,白前种植分布不均,其中小户在种植资源上较多,在资源把控与价格话语权存在劣势,抵御市场价格波动能力较弱。

在本次市场调查中,对于目前白前的经营思路,选择以销定进的受访者人数所占比重明显大于认为选择仓储为主的,从样本整体分布来看,市场大多数受访者对该品种的经营思路谨慎。

2、产地与市场的货物走动状况

在本次产地调查结果显示,白前产地货源走动较以往无特别变化,交易与以往趋同。市场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白前货物走动速度整体一般。对比白前的产地货源走动和市场货物走动情况发现,产地端和市场端对该品种当前走货快慢的看法差别不大。

结合白前当前的产地库存状况分析,由上表可见,选择库存较少的占比最大,可以得出目前白前库存偏少。产地与市场走货情况相近,

3、产地与市场对市场行情的看法

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篇3

认清目前的困境

美国房地产市场暴跌并由此而引起的次贷危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们仍会感受到它的影响。我们正在经历着自1929年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市场动荡,能够作为这段历史的参与者和见证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各国政府正在努力推出各种救市计划,这些计划是否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我们将拭目以待。根据目前情况来看,短期内也许我们仍然无法走出困境。只是市场研究应当着眼于它的发展前景,因为在全球经济基本面完全走上正规之前,股票市场的复苏早已开始了。

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股市所受的打击更加严重。站在目前的时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2007年中国股市极度过热,支撑股市上涨的动力更多的是人们的投机心理而不是对经济基本面的关注。瑞泰人寿在坚持长期投资理念的前提下,就当时的股市特征适时向客户发出了警告。即使这样,牛市过后熊市下跌的严重程度仍然远远超过人们的预料。政府采取了人们盼望已久的救市措施,但由于全球性的经济低迷以及中国的经济增长结构面临着一些问题,加之投资者信心崩溃,市场下跌幅度超过了65%。

寻找未来的机会

让我们先看看股市给瑞泰的客户带来了哪些影响,他们又是如何应对的。在习惯了2007年股市的高歌猛进之后,2008年我们的一些客户对突如其来的市场下跌感到迷茫甚至失望。但是,我们也看到通过瑞泰进行长期投资的客户的收益仍然是可观的。截至2008年9月底,瑞泰的成长型投资账户自成立以来账户净值增长了127%,优于比较基准;投资风险较低的稳定型账户净值增长率也已达到近50%。

也有一些瑞泰客户在这段时间内将资产转移到风险较低的投资账户,从而避免了股市投资的重大损失,这就是瑞泰投连险产品的优势所在。这一类账户能够得到众多客户的青睐,并确实为客户们降低了投资损失使我们感到十分欣慰。然而,我们也看到,一些客户在账户间资产转移过程中高买低卖,择时操作,这种做法显然背离了价值投资理念,增加了投资风险。

尽管最近一年中国股市大幅下跌,但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正处于2005年12月以来(即本轮牛市启动时)的最低水平。一些勇敢的投资者已经看到了目前市场蕴藏的机会和价值,并开始将资金转换到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账户中。

最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股市的措施,这些措施向投资者发出了积极信号。但是要克服投资者对股市的负面心理,这些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投资者的心理是最难以把握的,他们对所谓熊市和牛市的看法有着极大的主观性,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纵观国际股票市场,最成功的投资者总是极力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在投机心理充斥的股市中保持冷静,不盲从,不跟风,以对基本面的研究作为股市交易的依据。因为对基本面的分析和预测要比对市场趋势的判断简单得多。

股市何时才能止跌回升?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在股市持续剧烈下跌的今天,更是如此。但我们几乎可以确信,今天的股市比2007年的任何时间都更具有投资价值,坚持长期投资理念的投资者可以逐步增加投资。

怎么做?选择权在你手中

我想告诉大家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在投资资产配置方面采取“要么全要,要么全不要”的方式可不是一个好办法。太多的投资者急功近利,他们总是根据自己对投资市场一知半解的短期分析做出投资决定,要么空仓,要么满仓。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投资者都无法准确预测加仓或减仓的最佳时机,相当程度上靠的是运气。你也许会碰到一两次好运气,但运气是靠不住的,运气不会永远只眷顾你一个人。

不要将所有的投资都集中于高风险账户,应当采取一种更稳妥的循序渐进的办法。根据基本的财务规划,许多客户都因持有一定比例的股票投资而最终获益,特别是在当今市场形势下。当然,你需要确信要购买的投资产品可以实现这一比例。如果你对股市的持续动荡感到忧虑或者着眼于短期投资领域,你可以同时分别投资于稳定账户和平衡账户;当你有了更多的信心时,可以增加对股票类产品的投资,比如转换更多的资金到成长型账户。

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篇4

满足上市标准的股份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资源之一,也是一国(或地区)资本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石。但问题是,一方面由于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现存的严格且带有一定行政管理色彩的证券发行核准制度、相对较小的市场容量以及选择上对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偏好等因素的影响,“排队上市”现象在中国内地愈演愈烈,大量的公司(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无法获得在内地市场公开发行权益融资的机会,另一方面考虑到和中国内地现有的资本市场相比,国际资本市场具有发展成熟、市场容量大、资金供给充足、相关法制成熟、监管完善、手续相对便捷等明显的优点,加之近年来各国证券交易所勇于创新,适应不同区域市场的要求开发出针对不同企业不同要求的上市相关产品,所以相当数量与资产规模的优质中国内地企业或是自发或是在内地有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授意下纷纷踏上了海外上市之路——要么采取h股、n股及s股等直接形式,要么通过存托凭证(dr)、海外分拆以及海外买壳等方式间接上市,上市地覆盖中国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温哥华等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目前,大盘绩优国有公司的海外(主要是中国香港)优先上市更是成为当前中国内地上市资源配置模式及政策导向上一个极为显著的特征。

客观地说,从1992年华晨汽车登陆美国、1993年7月青岛啤酒在中国香港成功上市至今,尽管中国内地公司海外上市现象已有10多年的历史,海外上市公司数超过400家,筹资规模超过1300亿美元,但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究竟海外上市是国内市场、监管环境限制下不得已的“借窝下蛋”,成为内地经济转型得以深入的推动剂还是导致“资源流失”——在国内经济金融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而近年来以中移动、中石化、中国电信、建设银行等为代表的一批在国内带有垄断性质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的海外上市步伐的加速更使得这场争论逐步升级,甚至有学者把其上升到了国家经济金融效率安全的高度来加以思考。本文试图在简要回顾中国内地上市资源配置模式变迁及其历史轨迹基础上,通过细致地对比全球不同市场中中国上市资源的实际配置情况及其经济效应,立足中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对中国现有上市资源配置模式的战略调整取向提出一些理性的思考。

事实上,近十几年来,就中国内地企业的上市资源配置(尤其是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上市地选择)的政策取向而言,海外上市已客观上成为一个优先考虑的政策导向,进而不仅导致近两年海外市场的内地公司ipo筹资额超过内地市场,而且这些海外上市内地公司的总市值目前也已远远超过了内地市场——据中国证监会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海外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达到3700亿美元,占内地沪深全部a、b股上市公司可流通市值的2.39倍,内地股票市价总值的78%。

当前来自中国内地的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很多境外证券市场中(尤其是中国香港)最主要的一个公司群体——在2006年10月的中国香港市场前十大公司中,内地中资股已有5家,市值总和更是达到了2.85万亿港元,进而这些中资公司的上市节奏、业绩变化直接关系着很多境外市场的整体运行。

回归a股与打造蓝筹:中国上市资源配置取向调整的战略选择

在经历了26年的高速经济发展之后,即便从全球范围看当前的中国内地已成为上市(或潜在优质上市)资源拥有量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一个由内地企业构成颇具规模的蓝筹股群体正在形成。在我们看来,尽管当前境外上市是在各种现实约束下有一定程度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意味,但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地选择时优先考虑海外市场的战略取向可能即将或在未来引发很多问题,进而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功能转型,中国内地上市资源配置取向的战略调整——从海外上市转变为回归a股进而打造真正属于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蓝筹股公司群体--已经变为中国经济运行中一个极为迫切和现实的内在要求,或者说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发展新战略的核心。

现有内地境外上市资源回归a股影响深远

之所以做这样一个判断,是因为就内地资本市场的生存、发展及其现实功能转型而言,现有内地境外上市资源的回归a股以及由此伴随的内地资本市场蓝筹股航母群的形成具有影响极为深远的作用:

首先,回归a股与打造蓝筹是扩大内地资本市场的规模与影响,进而推进中国内地金融体系结构性变革的现实需要。从金融发展的视角着眼,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资本市场规模大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指标。如果以可流通股份的规模、市值/gdp以及换手率等指标作为判断市场大小、活跃及效率的基准,我们发现即便与亚洲的很多其他新兴市场相比,尽管当前的中国内地资本市场交易较为活跃,但其规模明显偏小(与现有经济规模极不匹配),更不用说发达国家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内地相对较低的市值/gdp比率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潜在成长空间极为广阔。而从目前的上市资源状况看,我们可以发现由于52家市值超过30亿美元的内地上市公司中有28家在海外上市,那么,以现有的市值计算,若这些企业能够回到a股市场上市,那么内地资本市场的整体市值将增加7310亿美元(超过了上海及深圳两地证券市场现有市值总和),就可以在短期内实现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进而对中国内地现有的金融体系结构变化产生重大影响(即银行体系地位相对弱化)。

其次,回归a股与打造蓝筹是夯实内地市场基础,促进内地资本市场功能转型的经济前提。众所周知,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运行中一个长期无法回避的现实是上市公司业绩滑坡现象。市场中“垃圾股”泛滥再加上市场中来自上市公司(间或在报刊、杂志中披露的公司恶性欺诈事件——或骗取上市资格,或伪造财务文件、虚假信息披露等等)与机构投资者(如“基金黑幕”等等)的种种不规范行为,不仅使得投资者无从对上市公司运行质量做出准确判断而且信心不足进而无法建立稳定的长期预期机制,导致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并购乃至发行上市决策普遍带有短期逐利取向,市场投机气氛非常强烈,甚至有“”之说。

大型绩优股回归内地a股将带来五大经济效益

当现有大型绩优股回归内地a股之后,从市场运行的视角考察,其将带来一些非常积极的经济效应,进而推动内地资本市场的功能转型:

1.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价值创造与投资收益来源的形成。尽管对单个投资者而言,其投资收益主要由两部分——资本利得和股息(红利)——构成,但从整个市场的角度看,来自上市公司的价值创造(即利润)才是所有投资者投资回报的最终来源。而借助表,我们可以发现内地现有大型上市公司的一些(尤其是在海外上市的近20家企业)已经具备了蓝筹股的特征,进而可以凭借其自身现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先进的研发力量、稳定的市场占有率或者特殊的资源垄断优势在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保持利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改变内地市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不佳的状况,成为支撑内地市场长远发展的经济基础——盈利最高的前十家内地上市公司净利润在2005年底已达到了529.98亿美元(约为内地所有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53倍),市值最高的前10家企业净利润则为500.79亿美元(约为内地所有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39倍)。

2.内地市场的深度、广度与弹性的增加导致的内地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尽管从交易统计看,中国内地市场的流通股(a股)换手率的均值自1992年以来就在300%以上(每一张流通股票平均每年要转手3次以上),进而显得市场交投极为活跃,但由于内地市场股价指数波动不仅频率高,而且波动幅度大,所以就流动性的四维测度——交易及时性以及深度、广度与弹性11而言,当前的市场流动性状况并不理想,成为制约市场功能的重要因素。

从现有各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来看,作为市场的“稳定器”和“价格风向标”,以市值巨大、交易活跃、经营稳健、盈利稳定为特征的蓝筹股群体——道·琼斯30家工业指数成分股的公司市值占纽约交易所总市值的25%,而标准普尔500公司的总市值和成交量占据纽约交易所的80%以上,恒生指数33只成分股的市值和成交量分别占据香港股票市场总市值的70%和80%以上——在市场运行中表现出较好的抗跌性、股价平稳性,其表现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市场的深度、广度以及弹性进而整体市场的流动性。而从中国内地的情况来看,早期就是因为公司普遍规模偏小,其价格容易受到操纵进而表现出很高的波动性,直接导致市场流动性缺乏。因此,众多绩优大盘股的回归以及由此所形成的蓝筹股航母群必将对中国内地市场流动性提升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3.上市公司产业结构的改善。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已海外上市的大型特大型网络通讯、能源类企业的回归,能够有效地改善内地市场产业结构过于偏重制造业,尤其是机械仪表、金属非金属等传统产业的状态,使市场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

4.上市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由于股权分置、证券发行定价的行政控制等制度约束的存在,长期以来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融资、股利分配甚至并购活动都带有较为浓厚的机会主义色彩。而随着中国内地蓝筹航母群的出现,其稳定的经营将对现有上市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以股利分配为例,从美国、我国香港蓝筹股情况来看,这些公司不仅股利支付水平高(1995-2001年间香港市场中75%的股息来自恒生指数33家成分股,其年均派息率达到46.8%),而且一般采取一个稳定的、连续的和市场认可的红利支付水平的分配策略,不仅维持了整个市场的稳定,而且对其他群体的上市公司财务行为起到了一种导向性(或“标杆”)的规范作用。

5.投资心理与投资行为的调整。目前内地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而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随着大型绩优公司的回归以及越来越多的外国券商和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改善将使国际上流行的投资理念将逐渐被我国的投资者接受,即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进而对原有的投资心理与投资行为产生巨大的冲击。

容易理解,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的改善与财务行为的规范以及投资者投资心理和投资行为的市场化调整,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功能定位必将从原先以融资为首要目标的“货币池”逐渐向为全社会提供资源整合平台的“资产池”转变。

再次,回归a股与打造蓝筹是经济金融全球一体化进程中内地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随着中国内地经济开放程度的增加以及经济金融全球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内地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正在不断加速——在内地公司不断走出国门实现海外上市的同时,尽管内地还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但qfii以及qdii制度的实施,使得境内外资本项目下的资金有限制流动已经成为现实。

从目前的情况看,尽管内地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qfii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境内外监管制度(含理念)、投资环境、投资经验(含理念)等因素的巨大差距,当前的内地资本市场并不具备大规模走向国际化的条件——仅就qdii制度来看,与qfii中成熟的境外机构纷纷选择进入的情况相比,境内资金通过内地机构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进程现在只能说是探索。这意味着尽管国际化本身应该是双向的,即“走出去、请进来”,但现有的条件决定当前的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在证券发行、证券投资等诸环节的国际化中主要是“请进来”,并希望以此作为动力推动内地资本市场化变革的深入。

面对国际化进程中的这样一种状况,在我们看来,如果没有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及其变革,打破既存的“路径依赖”,那么,很可能形成“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锁定”现象,最终在中国内地资本市场中,由外资证券机构控制高端业务,攫取高额利润,而中国内地机构则被边缘化。显然,大型境外上市国企的回归以及伴随的内地蓝筹企业群的形成将是这一变革进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对内地上市资源境内外配置效应的理论反思

在看到内地公司在海外上市宏观积极效应的同时,我们不应忽视伴随这一活动的宏观消极影响:

首先,内地资本市场的优质公司资源流失,或者说内地资本市场失去了获得“蓝筹股”与“潜力成长绩优股”的机遇,极大地弱化了内地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经济基础。

通过上一节的对比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内地公司香港(海外)上市,尽管不涉及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但却实际上使得困扰、制约内地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源——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低下——丧失了从基础上得到解决的途径,进而可能导致本国资本市场“稳定器”和“价格风向标”的缺失,除了通过迁徙效应和溢出效应使本国资本市场陷入“次优企业上市-资本市场流动性下降、定价失效-优质企业海外上市的同时劣质企业内地上市-资本市场空心化”的恶性循环陷阱之外,还可通过交易分散效应危及市场的流动性。而这一点对于目前处于“内忧外患”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及其长远发展来说,将是一个非常现实且影响极为深远的负面冲击。

其次,内地公司的海外上市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尽合理的财富再分配过程的形成与加剧。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体系具备财富(资产)储备职能。这就使得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资本市场通过其特有的“资产池”功能不仅具有储备,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财富的成长,成为社会财富的管理中心。一般地,资本市场的这一功能是与风险以及风险配置联系在一起的,即投资者通过承担相应的风险获得财富的增加。

尽管资本市场的财富管理或重新配置功能本身在理论上无可厚非,但考虑到现有赴海外上市的以中石化、中移动、中国电信、建设银行等为代表的相当一批绩优内地公司的利润并非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相反却和其在中国内地特有的资源、牌照垄断性经营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或者说具有垄断利润的特性,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风险利润。在这样一种前提下,在中国内地实行资本管制的背景下,投资者局限于境外的海外上市模式实际上排除了内地投资者间接获取这种垄断性利润的权利,对于内地投资者而言显然有失公平,同时也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财富(内地垄断性公司的利润来源于中国内地)在中国内地居民与海外投资者之间的不合理配置。

第三,内地资本市场证券发行、交易定价权的外移。

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定价权的独立性无论在其境内融资还是境外融资中都至关重要——从小处观,这一问题直接关系着市场的走势及对应的经济活动秩序,从大处观,它关系着国民财富是否可能通过股市交易的国际路径而流失。

但目前的情况是,在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融资时,一方面由于在ipo的“簿记”发行中是机构投资者获得了ipo股份的绝大部分——在1990-2000年间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同时面向机构和中小投资者发行的ipo中,机构投资者获得的份额分别为76%、73%和58%,所以在定价环节上,同时承担承销商和做市商角色的投资银行自身的利益冲突是非常现实的决定因素,考虑到承销商的做市能力及其利益有赖于机构之间的长期合作,在利益的驱动下就面临着外资机构联手操纵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创造空间的可能,或者说资金实力雄厚的外资机构基本获得了这些内地公司的定价权,另一方面,考虑到当前中国内地的海外上市活动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收益套现和政绩工程的诱导下有强烈的内在冲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其在ipo定价谈判中处于劣势。两者的迭加,不仅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内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资产通过发行上市非常廉价的进入到外资机构手中,而且也使得内地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出和香港市场趋同的态势。

第四,从更深层次意义上分析,内地公司海外上市这一活动对内地资本市场带来的上述各种消极经济效应的迭加,客观上加剧了当前内地资本市场日益“边缘化”的态势,进而其近年来加速推进的发展态势可能对中国金融体系未来的现代化、市场化变革进程可能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当前的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可以说处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风口浪尖。客观地说,就事论事,局限于短期,单从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在实践中表现出经济功能而言,由于受到股权分置、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低下、透明度低下以及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制约,资本市场在中国的现实并不令人乐观,但当我们着眼于长期,立足中国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大背景,从功能视角重新审视中国金融体系的未来演变时,我们得到的结论却可能截然不同——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体系不仅要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还要具有(1)将经济增长累积起来的风险进行分散的功能,(2)让居民和投资者享受经济增长的财富效应,或者说要有储备和促进金融资产以不低于经济增长率的速度增长的功能。这样的金融体系可能具有很多结构性的要素,但有一点或许是最重要的,即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发达的资本市场是必不可少的。

现在的问题是,大批业绩优良的内地公司海外上市进程不仅削弱了内地资本市场的发展基础,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与投资信心,这显然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进而中国金融体系的未来变革相当不利。

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篇5

当我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3.5‰佣金成本;二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2‰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于是,在此种体系下,一笔交易的完成所需费用为5.5‰;与国际上佣金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变革趋势相比较,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分析现行税制的特点,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过高的交易成本损害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而如我们所知,证券市场是虚拟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对于这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培育;固定的高佣金制度实际上是对目前尚相当落后的证券行业的保护,不利于我国证券业的行业重组和业务创新,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滞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难度;这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影响了现有企业的低成本重组,而且加速了我国资本的外逃。第四,现行税制对交易活动本身征税,而不论该笔交易的盈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常常会起到拉大目前市场上已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税收理论中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现行税制相比较,资本利得税的优越性是比较明显的。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而言就是对投资者证券买卖所获取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征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的印花税,代之以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样的税收体系下,一般能起到“多获利者多交税”的效果,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发抑制作用。不仅如此,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一个较大的增幅,从而对正日渐升温的市场起到持续自发“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理性的维持和千衡发展的实现;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给予数量(通常会)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获利空间、减轻(甚至免除)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简言之,资本利得税体系及其内在的自发调节市场起落的机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健发展;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也是经常起伏动荡着的,那是因为决定市场升降趋势的因素为数甚多,而税收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有其客观上的局限性。另外,资本利得税制度下“多获利者多交税”的具体实施效果比之印花税也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征管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在我国,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税种,还具有特别的意义。

如我们所知,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在实际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当大的价格差;并且一级市场资本利得收益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单纯性特点,因此单对一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征税,不但在现实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对解决目前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将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涨幅在50%以上,则征收资本利得税所得就会超过按10%筹资额减持国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现实意义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一级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所获取的新增收益补充社保基金,就可顺势降低国有股减持售价,从而为有关利益方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创造关键性的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二级市场的割裂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价格水平远高于一级市场,由此造成绝大多数新股上市都有相当可观的涨幅,一些析股的涨幅甚至超过100%,一级市场普遍存在的这种超额收益与其所对应的风险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非市场化取向的。从公平税赋的角度看,应该对一级市场存在的这种低风险高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有助于维护投资者财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股暂不流通导致了两个市场的割裂,那么对于由此在一级市场产生的超额收益,理应通过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形式来“弥补”国有股暂不流通的“损失”。在一级市场引入资本利得税不仅是解开国有股流通难题的钥匙,而且它将对整个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它实际上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对于申购成本很低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征税以后仍然能够保证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对于申购成本较高的融资申购来说,征税将可能使其面临亏损;因此,征税将遏制融资申购行为,提高申购中签率,从而保护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次,根据所得税制的超额累进原则,对于涨幅过大(往往是小盘股)的还可以在20%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击“恶炒”小盘股的行为,加强价值型投资的市场主导地位。再次,它可以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为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创造条件,最后,先行在一级市场试点资本利得税可以为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利得税政策积累经验;毕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来说新兴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市场则以所得税为资本市场主体税种;免征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日渐成熟日益发展,将成为全球证券交易税制演变的长期趋势;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以资本利得税代替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二级市场推行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单就理论分析,以资本利得税替代印花税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二级市场)的主体税种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观情况看,笔者认为立即推行这一税收体系的替代时机尚未成熟。过去数年中,证券市场对开征资本利得税时有议论,但最后都未能实施,2001年11月间,为扭转股市连续数月的低迷态势,财政部还调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资本利得税的推行则仍被排除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之外,足见政府对开征此税的谨慎。就客观情况看,目前在二级市场推行这一税种存在如下困难;

1.技术方面的困难,也即“利润确定”的困难性。是按当笔交易课征或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开征此税需要有先进的税务电子化系统和科学的稽查技术,才能对利润进行及时准确的确定,而目前我国显然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科学技术条件。

2.就监管方面要求看,显然对利得征税有其合理性,但因为利得税远较交易印花税复杂,核算利得困难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开来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税的国家,均对交易的损失补偿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得交易所得税是在净所得的基础上进行征收,而这一环节的完善不但需要技术上的配套,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想做到这一步,短期内是有一定难度的。

3.开征资本利得税必须充分估计到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力。我国曾于1994年底盛传将开征证券交易税和股票转让所得税,引起轩然大波,股指巨幅震荡。而同期台湾证券市场也因拟开征资本利得税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于台湾证券管理当局不得不宣布无限期搁置对资本利得税的课征。因此在国内设立资本利得税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特别是在目前印花税率本已较高的情况下,设立该税种可能会使投资者产生增税的印象,从而引发市场大幅振荡。

对当前资本市场的看法篇6

当我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3.5‰佣金成本;二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2‰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于是,在此种体系下,一笔交易的完成所需费用为5.5‰;与国际上佣金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变革趋势相比较,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分析现行税制的特点,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过高的交易成本损害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而如我们所知,证券市场是虚拟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对于这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培育;固定的高佣金制度实际上是对目前尚相当落后的证券行业的保护,不利于我国证券业的行业重组和业务创新,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滞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难度;这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影响了现有企业的低成本重组,而且加速了我国资本的外逃。第四,现行税制对交易活动本身征税,而不论该笔交易的盈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常常会起到拉大目前市场上已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税收理论中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现行税制相比较,资本利得税的优越性是比较明显的。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而言就是对投资者证券买卖所获取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征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的印花税,代之以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样的税收体系下,一般能起到“多获利者多交税”的效果,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发抑制作用。不仅如此,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一个较大的增幅,从而对正日渐升温的市场起到持续自发“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理性的维持和千衡发展的实现;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给予数量(通常会)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获利空间、减轻(甚至免除)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简言之,资本利得税体系及其内在的自发调节市场起落的机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健发展;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也是经常起伏动荡着的,那是因为决定市场升降趋势的因素为数甚多,而税收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有其客观上的局限性。另外,资本利得税制度下“多获利者多交税”的具体实施效果比之印花税也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征管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在我国,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税种,还具有特别的意义。

如我们所知,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在实际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当大的价格差;并且一级市场资本利得收益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单纯性特点,因此单对一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征税,不但在现实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对解决目前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将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涨幅在50%以上,则征收资本利得税所得就会超过按10%筹资额减持国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现实意义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一级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所获取的新增收益补充社保基金,就可顺势降低国有股减持售价,从而为有关利益方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创造关键性的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二级市场的割裂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价格水平远高于一级市场,由此造成绝大多数新股上市都有相当可观的涨幅,一些析股的涨幅甚至超过100%,一级市场普遍存在的这种超额收益与其所对应的风险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非市场化取向的。从公平税赋的角度看,应该对一级市场存在的这种低风险高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有助于维护投资者财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股暂不流通导致了两个市场的割裂,那么对于由此在一级市场产生的超额收益,理应通过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形式来“弥补”国有股暂不流通的“损失”。在一级市场引入资本利得税不仅是解开国有股流通难题的钥匙,而且它将对整个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它实际上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对于申购成本很低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征税以后仍然能够保证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对于申购成本较高的融资申购来说,征税将可能使其面临亏损;因此,征税将遏制融资申购行为,提高申购中签率,从而保护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次,根据所得税制的超额累进原则,对于涨幅过大(往往是小盘股)的还可以在20%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击“恶炒”小盘股的行为,加强价值型投资的市场主导地位。再次,它可以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为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创造条件,最后,先行在一级市场试点资本利得税可以为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利得税政策积累经验;毕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来说新兴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市场则以所得税为资本市场主体税种;免征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日渐成熟日益发展,将成为全球证券交易税制演变的长期趋势;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以资本利得税代替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二级市场推行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单就理论分析,以资本利得税替代印花税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二级市场)的主体税种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观情况看,笔者认为立即推行这一税收体系的替代时机尚未成熟。过去数年中,证券市场对开征资本利得税时有议论,但最后都未能实施,2001年11月间,为扭转股市连续数月的低迷态势,财政部还调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资本利得税的推行则仍被排除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之外,足见政府对开征此税的谨慎。就客观情况看,目前在二级市场推行这一税种存在如下困难;

1.技术方面的困难,也即“利润确定”的困难性。是按当笔交易课征或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开征此税需要有先进的税务电子化系统和科学的稽查技术,才能对利润进行及时准确的确定,而目前我国显然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科学技术条件。

2.就监管方面要求看,显然对利得征税有其合理性,但因为利得税远较交易印花税复杂,核算利得困难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开来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税的国家,均对交易的损失补偿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得交易所得税是在净所得的基础上进行征收,而这一环节的完善不但需要技术上的配套,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想做到这一步,短期内是有一定难度的。

3.开征资本利得税必须充分估计到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力。我国曾于1994年底盛传将开征证券交易税和股票转让所得税,引起轩然大波,股指巨幅震荡。而同期台湾证券市场也因拟开征资本利得税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于台湾证券管理当局不得不宣布无限期搁置对资本利得税的课征。因此在国内设立资本利得税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特别是在目前印花税率本已较高的情况下,设立该税种可能会使投资者产生增税的印象,从而引发市场大幅振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