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定义(6篇)
噪声污染定义篇1
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创造安静适宜的城市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邢台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和其它正常党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在本市辖区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管理。
各级公安部门对机动车辆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和检查人员有义务为被检查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和义务,有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直接受到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第二章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
第七条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的各类区域,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邢台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批复》(政字[1995]38号)执行。
第八条城市各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执行。
(一)1类区:昼间:44dB(A):夜间:45dB(A)
(二)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
夜间的概念:
冬季(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22:00-次日6:30
春夏科季(3月16日-11月14日)23:00-次日6:00
第九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负责全市噪声声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全市噪声声污染纠纷的监测数据的技术裁定。
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为本辖区环境管理提供噪声监测数据。
第十条凡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一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原批准单位检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厂界拜谢标准。
对排放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限期治理。
省属及省属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请省环境保护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十三条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排放噪声设施、噪声污染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噪声的噪声源种类、数量和噪声强度,并如实提供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
噪声源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的噪声强度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拆除或闲置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征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四条进行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活动的单位,应当在排放噪声六天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提出局面申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上述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天内作出答复,并在产生强烈偶发性噪声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五条凡在本市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构、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拜谢标准的,必须在开工15日前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出建筑施工噪声拜谢登记申报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条严禁夜间在建成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险、救灾作业除外。因生产工艺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备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使用证。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和禁止车辆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十八条拖拉机、柴三马、农用车、机动平板车等车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在划定禁止行驶的街道行驶。
第十九条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一律禁止使用气喇叭、怪喇叭,禁止用喇叭唤人和在市区内道路上试验喇叭。
在有禁鸣樗的地段禁止使用喇叭。
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在城区内,未经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商业活动中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徕顾客。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园、舞厅、影剧院及其它文化娱乐场所使用的间响发出的声响,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露天卡拉OK和其他音响设备应在夜间(冬季:22:00-次日6:30;春夏秋季:23:00-次日6:00)停止营业。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监督管理权的部门除责令其纠正外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拒报或者谎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噪声申报登记事项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三)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责令补缴,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五)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作业,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不听劝阻的,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交通、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使用,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建设项目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时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二)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产使用的,处以2000元至6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10000元到20000元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噪声污染损害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视期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噪声污染定义篇2
关键词:噪声监测;城市区域环境;控制与利用
中图分类号:F306文献标识码:A
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交通、城网改造、大型的施工建筑,还有一些大型的工业厂房、娱乐设施,所引起的噪声污染已经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因为噪声引起的投诉案件一直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居民区附近大型施工造成的噪声,对居民休息,学生学习产生的干扰,要求相关部门有个鉴定,我们环保部门要有效地对环境噪声有效监测,更好的为环境服务,为民生服务。
1噪声的概念
环境噪声污染的概念及噪声污染的特性分析从医学的角度来讲,凡是生活中人们不需要,而且影响到生活的让人们感到不舒服的都成为噪声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声音是人耳对物体振动的主观感觉。
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讲,声音大体可以分为2个方面,震动有规律的声音叫乐音;各种频率的声音,声音的强度也各不相同,混杂在一起,这样的声音为噪声,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还影响到人们的心情。在北京某高档住宅区,卫生间下水道呼隆隆的流水声响让业主们烦恼不已,“每当楼上冲厕所,流水声就如同一盆水当头泼下来”。但让人困惑的是,环保部门的噪声检测结果并没有超标(超过35dB为超标)。
在采访中,中国疾控中心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告诉记者:“目前不少住宅区为了美观,多将变压器、水泵、中央空调主机等安装在建筑物内,成为低频噪声的主要声源。”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指的是由于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产生的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对附近区域造成干扰的声音。噪声污染与大气污染等化学污染有着本质的不同,简单地说噪声的污染具有时间性、多发性和随机性。
2噪声的危害
2.1噪声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声强在30dB左右时,人们的休息不会受到影响,当声强达到50dB以上时,就会影响睡眠。长时间接触噪声,会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的平衡状态失调,形成牢固的兴奋灶直接影响支配内脏的植物神经发生功能紊乱,进而引起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精神压抑等一系列症状。当环境中的噪声持续在70~80dB时,会引发冠心病、脑血管破裂等多种疾病。如果噪声达到90~120dB时,片刻就会使人暂时耳聋。有人做过这样的测试,站在喷气发动机5m内听到的声音会很快变成聋子,爆发脑溢血或心脏骤停。
2.2噪声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的调查,北京市交通道的平均噪声达到75dB,道路两旁的科研机构、办公楼、学校、居住区常因噪声干扰而难以工作和休息,这种情况在我国其他大成市普遍存在。
3噪声污染的控制与利用
3.1噪声的控制技术
在大城市中,噪声污染日趋严重,“噪声病”的发病率与日俱增,人们深受噪声之苦,控制噪声已成为当务之急。控制噪声的最根本办法就是从声源上控制它。但由于在技术或经济上的原因,直接从声源上治理噪声往往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震、阻尼等几种常用的噪声控制技术。
3.2吸声
就是用吸声材料装饰在房间的内表面,或在室内悬挂空间吸声体,房间内的反射声会被吸掉,噪声级就降低了。
3.3消声
消除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方法。把消声器安装在空气动力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就可以阻止或减弱噪声传播。
3.4隔声
利用隔声罩、隔身屏等把发生物与周围环境隔绝。多用在居民稠密的公路、铁路两侧等。另外,还有隔震和阻尼等控制技术都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4完善噪声法规制度
为了使人民群众在适宜的声学环境中生活与工作,有效地消除人为噪声对环境的污染,还必须从法律上去保证。我国1989年颁布了国家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这些法律的制定对噪声的控制起了很大的作用。
5噪声的科学利用
世界上的事物总是千变万化的,噪声和其他事物一样,既有有害的一面,又有可被人类利用、造福人类的一面。许多的科学家在噪声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获得了新的突破,这些成果是21世纪推出的新技术,不久的将来,恼人的噪声将会变成优美的新曲,造福人类。
1991年,奥地利某研究所研究出一种消声的水泥公路,这种混泥土的水泥公路有像泡沫材料一样的气孔和弹性,可把大量的振动能转变为材料内部的热能散发掉,从而使振动和噪声迅速衰减。
噪声是声波,所以它也是一种能量。英国剑桥大学的专家们开始利用噪声发电的尝试。他们设计了一种鼓摸式声波接受器。这种接收器与一个共鸣器连接在一起,放在噪声污染区,就能将声能转为电能。美国研究人员发现,高能量的噪声可以使尘粒相聚一体,产生较好的除尘效果。
在科学研究领域更为有意义的是利用噪声透视海底的方法。科学家利用海洋里的噪声,如破碎的浪花、鱼类的游动、下雨、过往船只的扰动声等进行摄影,用声音作为摄影的“光源”。1991年,美国科学家用这种奇妙的摄影功能,在太平洋海域作了成功的实验。
另外,噪声应用于农作物同样获得令人惊讶的成果。科学家们发现,植物在受到声音的刺激后,能吸收更多的二氧化碳和氧分,从而提高增长速度和产量。通过实验发现,水稻、大豆、黄瓜等农作物在噪声的影响下都有不同程度的增产。
6结语
噪声污染定义篇3
关键词:噪声污染;噪声危害;噪声治理;
中图分类号:P733.22文献标识码:A
何为噪声—是指人们不喜欢的声音、厌烦的声音,往往把那些不希望听见的声音称为噪声,噪声有很多种,如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厂噪声等等。它是城市无形的“杀手”无时不刻危害居住在城市人们的身心的健康。因而环境噪声也是我们城市主要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之一。
1噪声是如何产生的
1.1声音和噪声的概念
声音的本质是波动,受作用的空气发生振动,当振动频率在20—20,000Hz时,作用于人的耳鼓膜而产生的感觉称为声音,声音的大小我们用分贝-dB(A)表示,(A)代表分贝测量时的模拟方式。声源可以是固体、也可以是流体(液体和气体)的振动。声音的传媒介质有空气、水和固体,它们分别称为空气声、水声和固体声等。
人类是生活在一个声音的环境中,通过声音进行交谈、表达思想感情以及开展各种活动。但是有些声音也会给人类带来危害,例如,振耳欲聋的机器声,呼啸而过的飞机声等,这些为人们生活和工作所不需要的声音叫噪声。噪声有两种意义:第一,在物理学上指不规则的、间歇的或随机的声振动;第二,指任何难听的、不谐和的声音干扰,这种噪声干扰不仅与声音的物理性质有关,还与人们的心理状态有关。噪声是声音的一种,具有声波的一切特性。从保护环境角度看,主观感觉上凡是人们不需要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当声音超过人们生活和社会活动所允许的程度时就成为噪声污染。从物理现象判断,一切无规律的或随机的声信号叫噪声;噪声的判断还与人们的主观感觉和心理因素有关,即一切不希望存在的干扰声都叫噪声,例如一个人在情绪非常烦躁的情况下即使听到是音乐声,对他来说这也可能就是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将环境噪声定义为: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将环境噪声污染定义为: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我们所讨论的噪声主要是通过空气传播的-空气声。
1.2城市中影响比较大的环境噪声具体表现
1.2.1交通噪声:交通噪声是城市环境噪声主要的污染源,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私家车快速的增加,急剧增加的车辆造成了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压力,为了缓解市区的交通拥堵压力,市区高架道路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高架道路的建设在缓解交通压力,带来交通快捷通行的同时,也给高架道路沿线两侧的环境带来严重的噪声污染。高架道路噪声是流动性的综合噪声源,其声源是高架道路与地面道路上的各种机动车本身及其组成的车流,包括机动车发动机怠速噪声、机车进排气系统及机械传动系统的噪声,车辆在道路高速行进时轮胎与地面摩擦产生的噪声,以及各种鸣笛声。其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到高架道路沿线两侧100m之内的学校学生的正常学习,居民居住区正常的生活,医院病人休息和机关单位人员工作带来严重的噪声污染影响。
表1高架道路各种车辆在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现场监测值
测点距道路5m
1.2.2社会生活噪声: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夏天降温、冬天取暖,单位办公场所、宾馆等多数都安装了中央空调,中央空调的外机一般都集中安装在楼顶。居民住宅楼房越来越多安装了柜机空调,柜机空调外机多数安装在住户窗户下沿外墙上。这些空调在启动运转工作时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以及餐饮业厨房的排油烟机和油烟净化器配套使用排风机(最小排风量:Q=6600m3/h、余压:P=800pa)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住户影响是很大的。其次娱乐行业卡拉OK厅、迪斯科舞厅的高音喇叭发出的过强音乐噪声,家庭房屋装修中冲击钻打洞、电锯裁木工板所发出的震耳噪声等,以及各种庆典,居民办理红、白喜事时燃放烟花爆竹的爆炸声。
表2是社会生活场所产生的噪声现场监测值
测点距声源3m
1.2.3建筑施工噪声: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高架道路和立交桥施工都会带来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如拆除旧房使用的挖掘机、新建楼房打地基使用的打桩机、水泥混凝土搅拌机、切割机等发出的噪声等。
表3建筑施工场所产生的噪声现场监测值
1.2.4工厂噪声: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机械加工行业的车床、冲床、剪板机。冶金化工行业的锻压设备、球磨机、大型鼓风机、冷却塔、储气罐排气。纺织行业织布机等。
表4工厂生产场所产生的噪声现场监测值
2噪声的危害
2.1噪声对人的危害
2.1.1噪声对听力的损伤,短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双耳难受、头痛、不舒服,过一段时间适应了,但这以后,双耳嗡鸣,一般令听力损失15dB(A),休息几小时后,听力会逐渐恢复,这叫暂时性听力损伤(听阈偏移、听觉疲劳),听觉器官未受到器质性损害。如果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日积月累,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听觉疲劳不能恢复,成为永久性听阈偏移,这就是噪声性耳聋。
2.1.2噪声对健康的影响,对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头痛、脑胀、耳鸣、失眠、全身无力、成为神经官能症。对于人的消化系统,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导致肠胃病和溃疡病。对于人的心血管系统,引起心跳加快,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动脉硬化,冠心病。对于人的视觉器官眼睛、造成视力减退、眼花。对于人的内分泌功能系统造成紊乱失调,尤其影响孕妇胎儿正常的发育及其胎儿听觉器官,严重的可造成新生婴儿先天性耳聋。
2.1.3噪声影响人们的生活,人们在生活中不可少的就是睡眠。人在安静的生活环境中睡眠,可以使大脑得到很好休息,从而消除一天的疲劳。噪音的出现会使人们无法的入睡,心烦气躁,影响睡眠质量。标准的睡眠环境是声音要控制在35dB(A)以下,此外,噪音也会干扰人们的正常工作、学习及谈话。正常的谈话声音通常在50-58dB
(A)左右,如果噪音超过60dB(A)以上时,人们的谈话就会受到干扰。
3对噪声开展有效的治理措施
3.1.政府管理行为:为了有效地控制城市环境噪声的污染,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了我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规定了城市(含乡村)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见表5)。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表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各级政府依据国家环保法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城市区域功能结构特点,结合实际现状进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并制定了相应的噪声管理条例,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教育手段综合防治城市区域的固定噪声污染源。
3.2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之所以把噪声称为城市的无形“杀手”是因为噪声对人的身心健康伤害不是直观的,听到的噪声只是感到烦恼,对它的危害在主观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表6列出的是普通居住房屋在门窗关闭情况下,距市区道路20m内听到周围环境中常见的声源,当你在不同的噪声功能区划区内听到不同声源发出的噪声时,用比较对照法,对照表6相对应的声源值大小就基本确认你所听到声音是否是超标的环境噪声,如属超标的环境噪声,你应站在保护环境、保护自身利益的立场上理直气壮地向所在地环保执法部门投诉,要求环保执法部门对噪声源发生单位提出噪声污染限期整改措施。
表6常见声源
3.3噪声治理措施
3.3.1交通噪声治理:交通噪声是一种很有规律性的城市噪声,它是城市环境噪声主要的污染源。为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政府制定了相应的交通管理办法和条例如:《载重货车不得进入市区道路》、《禁止交通车辆在市区一环范围内鸣喇叭》等,这些有效措施明显的改善了市区内交通噪声的污染。高架道路建设同时,也给道路两侧的楼房住户带来高架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特别是3-5层楼房的住户影响最为明显,这就要求在高架道路建设时,在高架道路两侧敏感地段必须设置安全高度的声屏障,以此阻断声波的直接传播,声屏障最好选用具有吸音功能的材料,如使用金属材料表面应加工成凹凸形状以增加吸音效果,声屏障垂直面应做成一定的弯曲度面向路中心侧,声屏障与道路面安装端不能留有洞孔空隙,以免造成噪声漏出。在道路两边的隔离带应种植一定密度的灌木,这些都是降低高架道路噪声的有效办法。其次,高架道路两侧的楼房住户,应把临道路侧的窗户玻璃换成双层玻璃或有条件的话安装真空玻璃并配套布质窗帘,另外临道路侧的建筑物墙面应贴凹凸形装饰墙面砖,以增加吸音效果,这些措施是最有效的控制降低高架道路噪声污染的办法。
3.3.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社会生活噪声是一种涉及面广有时带有随机性的噪声,市民投诉比较多的是餐饮业油烟净化器、排油烟机使用的排风机噪声及娱乐行业卡拉OK厅、迪斯科舞厅的高音喇叭发出的过强音乐噪声,特别是夏季开展的一些露天卡拉OK音乐噪声。对于餐饮业排风机产生的噪声,要结合排风机安装位置来确定降噪处理措施,以排风机安装在楼顶为例,由灶台间至楼顶的油烟管道外包厚度20㎜,密度20㎏/m3聚苯塑料泡沫软板,以减少管道内气体流动带来的震动噪声,楼顶排风机与管道连接应使用软接方式以减少排风机震动噪声,排风机安装楼顶地面要加减震器,排风机出口端管道一定要安装与管道尺寸相对应的出口消声器。经过这些处理措施后排风机出口噪声一般在48-55dB(A)之间。对于娱乐行业的噪声治理要借助政府部门管理手段,加强行政管理措施,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办法如:开设歌舞厅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严禁在商住楼、居民楼开设歌舞厅、坚决取缔露天卡拉OK。对于集中安装在楼顶的中央空调外机发出的噪声如对周围楼层住户形成噪声影响,降噪办法是:空调外机安装楼顶地面时一定要加装减震装置,用吸音材料板距空调外机2m垂直设立高度3-4m的声屏障(也叫隔声墙,顶部加遮檐)。受噪声影响的周围楼层住户窗户要安装成双层玻璃或真空玻璃。另外对于家庭装修中砸墙、冲击钻、电锯和压缩气泵产生的噪声因为是阶段性的而我们每个家庭都有发生经历,只能要求装修者在施工时应关闭装修房屋的对外门窗,不要在中午、晚间时段施工,以此减少噪声对周围住户的影响。至于烟花爆竹引起的噪声,随着“禁放”宣传力度和市民个人素质的提高,旧的风俗习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会逐渐减少。
3.3.3建筑施工噪声治理:建筑施工噪声具有地域和阶段性特点,为了减小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政府部门制定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提出了在夜间限制施工的措施,为控制噪声而建立建筑施工噪声的申报制度。特别在每年高考、中考时间,建筑施工必须停止施工作业。以此尽可能减小建筑施工带来的噪声污染。
3.3.4工厂噪声治理:随着城市工业规划发展,各地根据产业结构特点都建立了各类工业园区,考虑到工厂企业生产特点,园区一般都建立在偏离城市人群密度相对较大的居民住宅区地域,各类工厂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都纳入园区规范化管理,工厂噪声对人们住宅环境的影响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的控制。
4.结束语
城市环境噪声的控制与治理是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它与城市建设和工业快速发展是相互矛盾的,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现代城市住宅小区良好的环境是人们所向往和追求的,也是我国城镇居民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标志。为保证城市居住声环境质量标准,从我做起,与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明天必将造就一个安静、健康、舒适的生活家园。
参考文献:
[1]周新祥.噪声控制技术及其新进展[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
噪声污染定义篇4
关键词:噪声噪声污染噪声控制
噪声污染的定义
因自然过程或人为活动引起各种不需要的声音,超过了人类所能允许的程度,以致危害人或动物健康的现象。
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中进行传播。我们通常听到的声音为空气声。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为20~20000Hz,称为可听声;低于20Hz,称为次声波;高于20000Hz,称为超声波。我们所听到声音的音调的高低取决于声波的频率,高频声听起来尖锐,而低频声给人的感觉较为沉闷。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弱决定的。从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乐音则是和谐的声音。
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妙的音乐对正在学习、休息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的人可能是一种噪声。即使同一种声音,当人处于不同状态、不同心情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此时声音可能成为噪声或乐音。因此,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噪声的分类
噪声污染按声源的机械特点可分为:气体扰动产生的噪声、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液体撞击产生的噪声以及电磁作用产生的电磁噪声。
噪声按声音的频率可分为:低频噪声(1000Hz)。
噪声按时间变化的属性可分为: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起伏噪声、间歇噪声以及脉冲噪声声等。
噪声有自然现象引起的,有人为造成的,故也分为自然噪声和人造噪声。
噪声的来源
1.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发出的噪声。
2.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
3.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与生活。
4.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
5.家庭生活噪声包括:洗衣机、电冰箱、吸尘器等工作发出的噪声。
噪声的危害
1.损害听力。
当人连续听摩托车声,8小时以后听力就会受损;若是在摇滚音乐厅,半小时后,人的听力就会受损;若在8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的可能性可达50%。
2.噪音损害视力
噪音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甚至使人丧失听力,尽人皆知。然而,耳朵与眼睛之间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当噪音作用于听觉器官时,也会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而波及视觉器官,使人的视力减弱。
3.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
我国对城市噪音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地区的噪音每上升一分贝,高血压发病率就增加3%。
4.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
科学研究发现,噪音可刺激神经系统,使之产生抑制,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人,还会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如:头痛、头晕、耳鸣、记忆力衰退、视力降低等。
5.影响睡眠,造成疲倦。
噪声对睡眠的危害:突然的噪声在40分贝时,可使10%的人惊醒,达到60分贝时,可使70%的人惊醒。
6.对儿童和胎儿的影响
在噪声环境下,儿童的智力发育缓慢。有人做过调查,吵闹环境下儿童发育比安静环境中的低20%。
7.对动物的影响
强噪声会使鸟类羽毛脱落,不下蛋,甚至内出血,最终死亡。
8.对建筑物的影响
强大的早上足以砖瓦破碎房屋开裂。
噪声污染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控制噪声污染已成为当务之急。
噪声的控制
传声途径的控制。1、声在传播中的能量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的,因此使噪声源远离需要安静的地方,可以达到降噪的目的。2、声的辐射一般有指向性,处在与声源距离相同而方向不同的地方,接收到的声强度也就不同。不过多数声源以低频辐射噪声时,指向性很差;随着频率的增加,指向性就增强。因此,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频噪声的有效措施。3、建立隔声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以及利用其他隔声材料和隔声结构来阻挡噪声的传播。4、应用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将传播中的噪声声能转变为热能等。5、在城市建设中,采用合理的城市防噪声规划。此外,对于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噪声的传播。
接收者的防护。为了防止噪声对人的危害,可采取下述防护措施:1、佩戴护耳器,如耳塞、耳罩、防声盔等。2、减少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3、根据听力检测结果,适当调整在噪声环境中的工作人员。人的听觉灵敏度是有差别的。
控制措施的选择。合理的控制噪声的措施是根据噪声控制费用、噪声容许标准、劳动生产效率等有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的。在一个车间,如果噪声源是一台或少数几台机器,而车间里工人较多,一般可采用隔声罩、降噪效果为10~30分贝;如果车间里工人少,经济有效的方法是用护耳器,降噪效果为20~40分贝;如果车间里噪声源多而分散,工人又多,一般可采取吸声降噪措施,降噪效果为3~15分贝;如果工人不多,可用护耳器,或者设置供工人操作用的隔声间。机器振动产生噪声辐射,一般采取减振或隔振措施,降噪效果为5~25分贝。如机械运转使厂房的地面或墙壁振动而产生噪声辐射,可采用隔振机座或阻尼措施。
噪声控制范围。城市区域民用建筑、空调机房、车库、展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写字楼等环境为可控制范围。
1.消除噪声源
(1)改进结构。例如,选用发生小的材料制造机件,采取精密的结构形式或传动方式都能降低噪声。
(2)改进生产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
(3)提高机械加工和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摩擦和振动,降低噪声。
(4)降低高压高速气流的压差和流速,改变喷出口形状。
2.消弱噪声源
采用吸声、隔声、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控制噪声的方法(1)在声源处控制,(2)在传播途径中控制,(3)在人耳处控制。
(1)源头控制在源头控制声音的发出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如加装隔音罩,减少额外工作等.
(2)传播途径将声音在传播的过程中拦截下来.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如道路旁种树,安装隔音板.
(3)在人耳处如在耳朵上塞上棉花,最被动的一种方法.
道路交通噪声控制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噪声污染由声源、传声途经和受主三个基本环节组成。因此控制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必须着重把这前两个环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
1.机动车辆噪声源的控制
机动车辆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辆发动机噪声、车轮与路面摩擦噪声、车体振动噪声、喇叭噪声和制动噪声等。
声源是降低和消除噪声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方法。在技术上,可通过改善发动机性能和附加发动机隔罩以降低发动机噪声,安装高效的气缸排放口消声器降低气体排放噪声,改善齿轮箱、转动轴、冷却风扇、轮胎、刹车部件的性能质量来降低传动、滚动、制动等噪声。
在管理上,重新制定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噪声标准,控制高声功率级车辆进城(如控制手扶拖拉机进城);研究开发低噪声车辆,促使汽车制造商在控制车辆本身噪声上增加投入。
2.道路交通噪声传播途经控制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1)在原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城区道路布局
改善路网布局,分流车辆,降低车流量,以达到降噪目的,在同样运输量时,单行线改为双行线,噪声可减少2-5分贝。在道路交叉路口采用立体交叉结构,以减少车辆的停车和加速次数,可明显降低噪声。在同样的交通流量下,立体交叉处的噪声比一般交叉路口的噪声低5-10分贝。
(2)采用低噪声路面
通过优化路面材料、结构构造、粗糙度。如利用多孔面层材料代替常规的混凝土和沥青铺装路面,来降低车辆的行驶噪声。
(3)道路主干线两侧设置声屏障
在超标路段的道路两侧采用专门设计的配合吸声型屏障,以减弱反射声能及绕射声能,阻断声波的传播,以降低噪声,也是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一种治理措施。
(4)实行城区绿地降噪
城区绿化不仅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也可减少噪声污染。在道路主干道朝干道侧种上厚草地、矮生树或厚密有观赏价值的灌木丛,既可绿化街景,又可减弱声反射、增加噪声衰减量。
(5)合理城区规划,控制交通噪声。
影响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的重要因素是城区交通状况,合理地进行城区规划和建设是控制交通噪声的有效措施之一。按噪声功能区进行合理规划,让居住区远离交通干线;合理布局临街建筑的房间;利用商店等公共场所做临街建筑,隔离噪声;增加临街建筑的窗户隔声效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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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定义篇5
1引言
道路交通噪声是机动车辆在市区交通干线运行时发出的噪声,也是城市噪声的主要污染源。《2010年中国环境公报》显示,2010年全国331个城市监测发现,1.2%的城市
为轻度污染,1.2%的城市为中度污染,0.3%的城市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上升了0.3%,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在第一时间掌握本地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才是城市噪音、治理的根本途径。
2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及道本文由收集整理路交通噪声
污染现状(1)机动车保有量。宿州市位于安徽省最北部,是淮海经济协作区核心城市之一,近年来经济发展飞速,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802.4亿元,市辖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
16.3万辆,占全省959.1万辆的0.03%。
(2)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现状。根据《2011年宿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数据,全市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均小于70db,总平均值为67.8db。其中81%的城
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属于好(≤68.0db),其余属于较好(68.1~70.0db);总监测路长13500m。
(3)随着车辆的大量增加,车流量的进一步增大,宿州市交通噪声污染并没有因为车辆的快速增长而呈现较大变化,说明近年来宿州市在环境污染防控包括在道路交通
噪声污染方面取得了不俗成绩。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来市辖区内各主要干道改造后路面质量更好,隔路栅栏的增设以及新建了许多城市主干道路,分流了众多车辆,使得整个道路
交通噪声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并不能因成绩的取得而放松对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控的力度,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3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危害分析
噪声级在30~40db为比较安静;超过50db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80db以上会使人心烦意乱,精神紧张,影响工作;90db以上,会对听力有严重影响,还会导致其他疾病
。而我国绝大部门载重汽车和公共汽车噪声为88~91db,小型车辆为82~85db。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危害不容小视。
3.1损伤听力
噪声级在80db以下,人们的耳朵不会因长期生活或工作而致聋;在90db以下,只能保护80%的人40年后不会耳聋。即使是85db,仍会使10%的人可能产生噪声性耳聋[1]
。
3.2损害视觉
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下会引起视觉分析器官功能下降,当噪声强度达到90db时,人的视觉细胞敏感度以及视力清晰度及稳定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噪声达95db
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觉模糊;而达到130db以上的强烈噪声会引起眼震颤及眩晕。
3.3影响心理及生理
长期噪声环境下会下生活,会导致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平衡失调,中枢神经功能便会产生障碍,引起人的交感神经紧张,伴发心跳加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等症状,而
且噪声往往会引发人的情绪烦躁,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4对物质结构的影响
数据显示,当噪声超过140db时,强烈的噪声会对轻型建筑物开始起破坏作用。现实生活中,噪声常会使一些金属制品产生疲劳”而遭到破坏,尤其对于一些精密仪表
、仪器破坏性更大。
4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控的原则
4.1合理布局
鉴于道路交通噪声源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噪声源的不同,通过噪声管制手段解决其污染难度较大,而且一旦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形成后,后期很难治理,有时甚至完全
没有条件治理,因此,现实中大多通过合理规划提前预防,遵循合理规划布局的原则。
4.2分层次控制与各负其责
根据道路交通噪声物理性污染特点,建立从源”、途径”、受体”3方面分层次控制,并与规划布局”、噪声源头消减”、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交通
噪声管理”4个控制措施的主体合作,各负其责。
4.3消减重点噪声源头
与大气、水污染的防控治理一样,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治理也应遵循污染预防”的原则,抓源头防控,并对重点车辆和重点道路交通工程降噪相结合重点开展防控治理
工作。
4.4保护重点目标
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目的,是为了保护周边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所以在防治时应该有所选择,将优先资源重点放在需要重点保护的噪声敏
感目标”方面,如学校、居民生活区等。
5对策与建议
2008年宿州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要求加强城区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规定机动车辆的噪声、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超过的不予办理车辆行驶证,不予办理
年审,并将机动车噪声列入机动车辆大修大范围,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惩。设立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预审环节,指导施工单位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防噪降噪措施;建立定期排查、定
期约谈制度,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采取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噪声专项整治行动,曝光违法施工单位,打击违法施工行为。宿州市已将靠近大的居民区、学校、机关、医院路段设置
禁鸣区和减速路段,建设外环路,将过境客货车辆分流到外环路,减轻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目前已经实施的客运分流计划是将长途汽车站从市区汴河路与宿怀路交口长途汽车站搬
迁到拂晓大道与汴河路交口南侧快客站,宿州汽车站
转贴于
搬迁到原长途汽车站,市运站从环城东路与胜利路交口城市中心区搬迁到火车站北侧滨河路停车场。
5.1规划与管理同步
根据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特点,重点从噪声源”、传播途径”、作用受体”入手,将车辆降噪、交通建设项目降噪、噪声防护与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交通管
理、环境管理同步实行,加强规划与管理同步进行,如图1所示[2]。
5.2建立宿州市交通噪声污染源数据库
通过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发适合宿州市市情的道路噪声与振动预测、分析、设计软件,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噪声污染防控前沿技术研究,注重运用现代新技术(
如数字技术、有源控制技术等)在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中的运用。
5.3转变噪声污染防控的管理模式
切实改变当前普遍采用的的噪声污染防控监管模式,改被动主管为主动管理,末端管理为源头管理,将宿州市交通噪声污染防控提前至全省路网规划、环评以及汽车产品研发
、设计阶段,对路线设计中环节充分将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考虑进去。
5.4借鉴其他城市的道路设置成功案例
道路是由路和桥共同构成,桥除了通常意义上所指的跨越障碍物(如沟壑、河流)外,在像宿州这样的人口较大的现代化城市,要重点解决城市的道路桥”问题,即设立
立交桥,可以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如苜蓿叶型(如北京的复兴门桥)、环形(如北京的安定门桥)、菱形(如北京官园桥)等等;结合道路周边的环境,根据道路两侧
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分布、层高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不同的路桥形式。
5.5规划2015年建设4个换乘中心
噪声污染定义篇6
近年来,随着XX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的内涵日趋丰富,然而噪声作为一种新的环境污染公害,城市综合症也日益突出,影响着市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已成为市民当前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由此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此,现将我县的噪声污染防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组成联合执法组,重拳出击,整治城区商业噪声污染。此次行动,形成了长效机制,由县环境保护局和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组成联合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噪声整治工作,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城区(特别是步行街)商业噪声实行常态化整治:一是向城区企业逐一发放《告知书》并让业主签收,告知业主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声设备,为业主普及商业噪声污染等相关知识;二是通过巡查街道,若发现有商业噪声产生的商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噪声点进行监测,对噪声超标的商铺予以没收噪声设备,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三是加强对流动摊点叫卖声的治理,对于有噪声污染的流动摊点,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关闭噪声设备;四是我县正在调整噪声功能区划,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通过对商业噪声的大力整治,从根本上杜绝了商业噪声的污染,还居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为我县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噪声污染历来都是城市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是广大市民反映和投诉的焦点问题。但面临噪声污染的严峻形势,防治工作仍显不足。主要是:
(一)噪声污染管理体制不顺。当前我县噪声污染管理职能的实施主体主要是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其中环保部门拥有专业检测设备,但执法能力薄弱,也不是城市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执法主体,而城管、公安部门有执法权限,却无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缺乏执法能力,执法权限与执法能力矛盾较为突出,管理效果不够理想。
(二)噪声污染执法受到限制。一是界定难。主要是噪声证据在法的规定上很难确定,目前我国“噪声污染”的定义是“单一+超标+扰民”的概念,即单一声源超过国家标准、影响公众的属于噪声。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噪声污染多属于单一声源符合排放标准,但多重声源叠加后超过标准,显然不可笼统的对所有单个声源的主体实施惩治。二是取证难。噪音是稍纵即逝的感觉污染,很难留下作为惩处的证据,若不采用专业设备检测,即使超过法定分贝数,制造噪声者矢口否认,执法人员也难于依法定论。三是处理难。虽然国家早在1996年就颁布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如条款中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违反公安机关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但由于一直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造成一些恶意、长期制造噪声行为缺乏取缔、查封、关停等行政强制手段,噪声执法震慑力不够,执法效果不尽人意。当前,执法措施基本是以口头劝导为主,对流动性噪声污染,至多也只是暂扣高音喇叭。
(三)噪声污染紧系城市规划。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城市规划相对滞后,城市功能细分不完善,导致城区居住、商业混杂矛盾较为突出。多数居民建筑属于一楼餐饮店、服装店、二三楼娱乐场所、四楼及以上商品房的商居混合模式,在客观上形成了底层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现实,加大了噪声污染防治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推进城市文明发展的需要。文明城市是安居乐业的城市,是安静祥和的城市,争创文明城市必须大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减少城市噪声。安静无噪声的环境是宜居城市、幸福城市的内在要求。要祛除城市的“吵闹与喧嚣”,必须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再次,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落实法律法规的需要。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噪声污染执法意识,进一步加大打击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为的力度,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最后,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是回应市民投诉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及时解决广大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将是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由点到面、由治标到治本、由现象到本质的变化,也必能争取到全体市民的最大支持。因此,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等阵地和媒介,普及噪声污染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知识,宣传开展噪声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同防治噪声污染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噪声污染环保审批。按照环评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严格招商引资项目的声环境评估,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防止噪声扰民。禁止商住楼的商业铺面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噪声设施不完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未通过噪声排放验收的项目,一律禁入,对于不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工商部门不得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验收合格的噪声防治设施未经主要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变动,防止出现一边治理、一边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的恶性循环现象。
(三)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宏观上,要将降噪纳入城市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不同区域的声环境的影响,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域,划定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提高不同时间段的噪声达标率。微观上,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一是交通运输噪声方面。加强对新建道路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与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及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建筑物隔声性能。加强道路及行道两旁绿化工作,科学合理设置绿化带,选择吸音效果好的树种,阻止和吸收噪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铺设道路尽量用沥青罩面,减少汽车与路面的摩擦噪声。开发商在售房前必须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限行等措施,探索实施全城禁鸣。二是工业噪声方面。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管理各类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城市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厂界噪声全部达标排放。对于城市建成区内有固定边界的其他单位,其边界噪声也必须按照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达标排放。三是社会生活噪声方面。结合“完美社区”建设,鼓励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居民装修和居民区内、公共休闲广场跳舞、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管理,有效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流动摊贩等噪声扰民的整治,严格控制医院、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内的商业噪声扰民现象。四是建筑施工噪声方面。严格施工工地管理,引导施工单位使用低噪装备,进一步规范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条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大夜间无证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在保证市政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下,严格控制建成区范围内夜间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