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环境整治措施(6篇)
乡村环境整治措施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立州和“四个发展”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突出重点,连片整治,解决重点区域和流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牧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探索具有高原农牧区特点的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典型示范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州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连片治理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农牧区环境问题为目标,统筹安排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全面推动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2.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结合我州农村牧区实际,筛选和推广周期短、见效快的实用技术,总结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的管理模式,培育典型、树立样板、逐步推广,促进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3.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州、县、乡(镇)政府将农村牧区环境整治纳入“三农”工作日程,健全措施,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工作职责要求,确定重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见成效。
二、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选取原则
1.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通过连片整治示范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
2.优先支持农村牧区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村”。
3.优先支持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
4.优先支持农村牧区“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百企联百村”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区)、农村清洁工程以及生态移民和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1.黄河干流州内段的主要乡镇连片村庄。
2.州内国道、省道沿线的重点乡镇周边连片村庄。
3.湖、贵德等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连片村庄。
三、工作目标、内容及示范成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年三年时间内,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相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与已有环境基础设施相结合,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使整治村庄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牧民群众环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相关环境指标达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要求。
(二)主要内容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牧区水源地划分相应保护范围,配套相应保护设施,治理污染源,消除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隐患。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优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布局,推广畜禽粪便污染物资源再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等技术,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3.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推广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收集转运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分散或相对集中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
(三)示范成效
1.农村牧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开展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牧区生活污染得到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2.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3.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环保理念,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庄环境保护和建设。
4.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逐步推广。通过连片整治示范,以示范工程为载体,逐步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牧区环保实用技术。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编制完成《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并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及州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二)编制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三年实施方案,经州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州政府与示范片区所在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整治措施、目标要求。
(四)组织实施
启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州政府成立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五)考核评估
年度项目完成并运行一年后,由州环保局、州财政局牵头,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1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
五、资金筹措
-年中央财政安排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6.5亿元,其中年1.5亿元,年、年各2.5亿元。省筹集配套资金3.25亿元,其中年0.75亿元,年、年各1.25亿元。我州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并整合涉农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与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配套实施,同步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州政府成立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监管,包括项目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和成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牛宝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县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明确责任分工
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州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州发改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州监察局负责示范项目实施的行政监察、效能监督和考核问责工作。
州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负责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相关项目的配套实施。
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州有关部门落实州级配套资金,督促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示范项目的审批、招标、监管、协调、考核验收等工作。
州住建局负责农村牧区村庄规划的监管,示范村规划审查,指导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实施农村奖励性住房及村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州水利局负责配合实施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项目,加快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州农牧局负责配套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积极发展农牧区可再生能源,推进农村牧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州林业局负责配套实施村庄绿化工程。
州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政府是整治示范工程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州、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整合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示范项目,确保连片整治示范完成预定指标,达到预期效果。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把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实行项目报备制度。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县级环保部门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修改后,上报州环保和财政部门审批,并根据下发的批复组织实施。二是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由县级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物资采购等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州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四是项目完工后,示范片区所在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项目运行管理责任制,明确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办法,建立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等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设施长期发挥作用。五是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内容、目标和责任要求,加强目标考核和问责,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应由负责哪一环节的部门或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我州已列入全省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为确保全州农村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州及示范片区所在县环保部门,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牧区环保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3、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牧区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筹集和管理、项目组织、考核验收、绩效评估等实施办法,规范示范工作管理。建立信息通报、项目报备、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措施,强化示范项目管理。示范片区所在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措施落实。
乡村环境整治措施篇2
(2019.6.25)
今年以来,渑池继续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和考核指标,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推动农村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城乡环卫一体市场化运营实现全域覆盖,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有效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有序推进,农村“一户多宅”治理全面开展,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初步有效解决。
(一)实施垃圾清零行动。以抓巩固促提升为方向,以抓结合集中攻坚,抓督查重奖重罚为手段,抓住春节前后和夏收后关键时间节点,实施农村垃圾清零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由行政村、中心村向自然村延伸推进。目前,全县236个行政村1297个自然村卫生死角逐步消除,每年投资近4000万元的城乡环卫一体市场化运营实现全域覆盖,垃圾收集设施、转运设施配置到位,近1700名保洁员全天在岗,农村保洁长效机制运转顺畅,农村环境卫生管护实现常态化。
(二)全面开展农村“一户多宅”治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宅基地规范整治实施意见,着力治理“一户多宅”“空心村”、闲置宅基地占地行为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村容破败,重塑田园风光,提升村庄整体面貌。累计拆除旧危房屋10450间,平整土地2000余亩,复垦、绿化1810亩,建设游园22个,农村空间格局趋向规范。
(三)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以贫困村、乡镇政府驻地村、旅游景点周边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村为重点,按照“统一设计、统一采购设备、统一组织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精心选择设计图纸,招标采购优良厕具,全面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启动县域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先期陈村乡西段村、苜蓿2个100户试点正在改造,全县2.4万座改厕设备正在采购。
乡村环境整治措施篇3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完善“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到2022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区98%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各乡镇、村组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运行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乡镇环卫机构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顺畅开展。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模式。强化日常清扫保洁,集中整治村容村貌环境卫生,保持村镇常年干净整洁。力争到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90%以上的生活垃圾集中到市进行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2.加快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本着“区域共享、合理布局、集中建设”的原则,加快片区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逐年关闭现有的乡镇小型垃圾填埋场。各乡镇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定点、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到2022年底前,建成乡镇区域性小型垃圾压缩中转站2个;彻底解决垃圾收集和转运过程中的脏、臭、飘散和遗撒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3.建立农村环卫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保障机制,各乡镇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镇垃圾治理工作,区上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根据各村民小组实际合理配置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卫生乡镇、村创建,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以奖促治”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申报一批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2016至2022年,新增完成5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健全秸秆收运储体系。以2015年为基数,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2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2.规范畜禽规模化养殖。推行政府、业主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力度,大力发展区域生态循环农业,促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到2022年底前,建立1个病死动物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每年完成4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3.大力引导推广加厚地膜的生产和使用。积极探索建立农田残膜和农资包装物回收利用机制,科学布局和适当增加回收网点,开展回收利用示范建设。到2022年底前,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分解目标,把各项工作抓牢抓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落实,建立议事协调、工作协调、信息通报、督促检查等制度,建成领导有力、部门联动、责权分明、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舆论宣传方式,引导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努力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卫生清洁户评选等活动,全面宣传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使“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成为自觉行动,促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农村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维护修缮经费。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并加大对边远乡镇的资金倾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负责,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乡村环境整治措施篇4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动员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再鼓干劲,再添措施,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治建设成果,努力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绩,正视差距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立足于加快科学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去年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广泛深入动员,迅速启动工作,扎实组织开展了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四个专项行动。通过一年来的集中整治,全市城乡面貌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全面提升,市场秩序混乱状况有所缓解,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为了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研究下发了《安排意见》,制定出台了七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个整治工作通告和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或县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由县级领导干部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县、乡、村三级联动,分别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市、县区工商、商务、公安、交警、卫生、文明办等部门按照职责,确定了包抓领导,分片负责,在重点乡镇组建联合执法队,逐路段、逐市场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深厚氛围。市、县区宣传、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及有关乡镇,采取印发公开信、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制作专栏板报等形式,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组、街道社区、集贸市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道,对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广泛宣传。有的县区对城乡居民、驾驶员、经营客户进行了分期分批培训,印发了文明公约,签订了协议书。灾后重建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以文化墙、小广场为载体,制作公益宣传牌、永久性标语,组织开展感恩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和惠民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发动、广泛动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形成了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市、县区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执勤,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等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公路沿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城区设置临时停车场,增设停车泊位,主街道安装隔离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牌,交通秩序趋于规范。工商、商务等部门以40个集贸市场为重点,组建联合执法队,签订“一保三包”责任书,坚持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快建设步伐,新建续建67个农贸市场,已竣工的30个市场已经回迁营运,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市、县、乡逐层发动干部群众开展机关、单位、小区、居民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城区死角、主干公路沿线的垃圾,治理灰尘污染、噪音扰民和乱写乱贴的户外广告牌,组织群众绿化乡村环境,美化居民院落,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市、县区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文明旅游线”、“文明公路线”、“文明一条街”创建活动,特别是创建的一批生态文明村,设施齐全,文化氛围浓,各具特色,成效明显。
四是创新工作举措,增强治理实效。各县区因地制宜,创新方法,着力破解难题,促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由县级领导干部分片负责,逐乡镇、逐路段、逐市场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增强了整治工作实效。针对生态文明村建设中资金筹措难、管理难等问题,有些县通过整合项目,分类实施,注重产业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美化乡村环境,形成了整体联动效应。针对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的问题,有些县聘任了专职卫生保洁员,有的为重点村配置了垃圾手推车,做到了村村卫生有人管、垃圾有人清。各县(区)在公路沿线打造的文化墙、小景点,充分体现了各地不同的地域文化、人文历史和民间习俗,成为展示当地形象的靓丽风景线。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领导小组先后五次组织人员,采取专项检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区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各县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督查力度,跟踪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整治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的县还在电视台设立专栏,对工作进展快、标准高、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公开曝光,促进了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初建长效机制。市、县区相关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机构建设,有的县区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局,有的县结合机构改革,理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较好地解决了城区管理职能交叉、体制不顺、责任不明等问题。制定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乡村道路管理办法、卫生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建立干部职工义务清扫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有些乡镇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建立农村卫生费收缴和环境卫生管护制度,制定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乡村新风。有的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基层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经营客户签订“一保三包”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兑现奖惩,逐步建立了整治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回顾一年来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整治目标衡量,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重视还不够。个别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缺乏攻坚克难、持续推进、不断创新的思想准备和工作作风,甚至个别干部还认为整治工作挤占了灾后重建、抓发展的时间和精力,工作不主动、不扎实,效果不明显;有的成员单位配合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主动抓、下功夫抓的意识还不强,影响了整体工作成效。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薄弱环节存在“脏、乱、差”问题。县区之间、城乡之间、重点部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个别重点乡镇整治工作留有死角,乱堆乱倒垃圾、乱停乱放车辆、乱设乱摆摊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乡镇整治措施不力,临街经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以及部分国省道等主干公路、县乡道路两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屡禁不止。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比较弱。受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制约,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各县区城区普遍缺乏公共停车场,停车难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存在;部分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安全隐患突出。有些乡镇农贸市场规模小,配套设施不完善,入市经营者少,利用率不高,市场功能发挥不充分。城区主街道果皮箱、公厕、垃圾收集点偏少,一些乡村没有垃圾清运设施,也无垃圾处理场,不能满足城乡发展需求。四是教育引导不够,城乡居民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居民的秩序意识、公德意识还不强,不讲卫生、不注意形象的问题时有出现;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及广场、宾馆和超市门口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贴广告等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出租车司机无视交通法规,抢客拉客,随处掉头,以及行人不走斑马线、不遵守信号灯、翻越隔离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五是长效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目前,仍然存在边整治、边反弹的现象,既有重视不够、坚持不力的问题,也有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长效机制未建立的问题。有些农贸市场建成后,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入市经营者少,大量摊位闲置,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问题难以根除。这些问题,有的是灾后重建、加快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有的是过去工作欠账、基础条件差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但也有相关部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等主观因素。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仍然作为改善民生办实事的15件实事之一。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正视差距和问题,坚定信心和决心,研究细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起步年,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克服松劲歇气思想,进一步强化措施,再鼓干劲,再掀高潮,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最近,市委、市政府审定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的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在4月底前,认真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再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高潮;9月底前,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六乱”问题,提升城镇形象品位;10月份以后,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切实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一方面,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深入研究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突出重点路段、重点乡镇、重点市场,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治工作方案,研究整治工作措施办法,努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另一方面,对整治工作通告、管理办法进行再研究、再完善,进一步加强对经营客户、驾驶员和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管理协议,加强跟踪检查,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抓好落实,再掀城乡环境整治高潮。
(二)不断完善整治工作措施。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交通秩序、路政管理、市场秩序、城乡环境卫生和文明长廊建设等五项大检查,逐乡镇、逐村社、逐路段、逐市场排摸分析,从思想认识、责任分工、宣传氛围、督查整改,以及解决难点重点问题等方面,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差距,逐一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乡镇、重点路段,以及40个重点集贸市场,要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抽调有经验、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攻坚,综合治理,务求实效。对公路沿线堵车严重的路段、占道经营的乡镇、乱倒垃圾的场所,要从组织领导、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督促检查等环节入手,确定县级领导负责,相关部门牵头,研究细化措施,组织一套班子抓落实,集中治理,坚持长抓不懈,彻底根治“脏、乱、差”问题。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问题多、难度大、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疏堵结合,整体推进,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一是要下功夫治理交通秩序混乱状况。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堵点、乱点,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特别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影响安全等问题。加强对城区十字路口、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国省道沿途重点乡镇、重点路段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主要街道要增派警力加强巡逻,主要路口要定点盯守,特别要加强出租车管理,坚决治理乱停乱靠、随意调头、乱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城区街道、公路沿线40个集贸市场为重点,坚持疏堵结合,确定专人轮流值守,加强对临时摊点、流动商贩的管理,引导摊点入市交易,引导车辆定点停放,集中整治乱摆摊点、沿街叫卖、占道经商、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市场建成后摊位闲置的,降低准入门槛,先入市经营,逐步规范;对经营场地不足的,合理设置临时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导群众入市交易,坚决纠正占道经营、随地摆摊等不良习惯。三是要彻底整治环境卫生脏的问题。要在继续抓好城区街道、机关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以城区出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小吃摊点和居民小区为重点,定点清扫,及时清运垃圾杂物,不留死角。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公开曝光。组织农村群众及时清除房前屋后的垃圾、柴草、粪堆、建筑垃圾,对村庄周边、公路、水沟等死角卫生,集中进行打扫清除,经常维护,创建卫生整洁的乡村环境。推行文明施工,加强对建设工地和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全市建筑工地规范、整洁、有序。
(四)努力提升文明长廊建设水平。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文明长廊建设作为展示形象、体现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坚持高标准规划,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努力打造容貌整洁、管理有序、和谐文明的新形象。要认真总结、深入挖掘文明长廊建设方面的典型,创评一批生态文明村、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县,创建申报省级和部级文明县、文明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国省道文明景观规划实施为重点,结合“生态文明村”、“文明公路线”、“文明单位(站所)创建活动,注重个性特色、注重历史传承、注重色彩协调,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工作,全面展示各地的风情面貌和人文景观。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作)和“三规范”(规范路段、规范内容、规范管理)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科学管理和设置户外标牌,保持市容整洁美观。继续加强城乡群众教育,进一步完善村民公约、市民守则,引导城乡群众破除陋习,自觉养成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
(五)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薄弱、欠账大、困难多,既是影响全市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城区改造、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管理,认真研究解决停车难、垃圾清运难、商品入市交易难等问题。要科学编制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等规划,加强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停车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要按照改善民生办实事的总体要求,把在今年内建设20个停车场作为一项硬任务,认真研究,抓紧启动实施,争取早日建成,尽快投入使用。要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尽快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对道路两边堆放的垃圾、杂物、土堆,及时进行清理、清除,对道路两边进行绿化、美化,树立对外良好形象。对在建的37个农贸市场,以及中药材、核桃、花椒、茶叶等四个专业市场,要逐一研究,认真解决征地拆迁、资金投入、规划设计、项目审批、招投标和施工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解决以路为市的问题。按照利民便民要求,加快城区垃圾场、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公厕、垃圾桶、果皮箱,维护路灯、人行道、排水井,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六)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状况,就必须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管理,把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制定科学详实的交通、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县城、乡村实际,对县、乡、村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管理的主体、方法、标准分别提出要求,研究制定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标准规范的管理办法,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二是制定考核验收检查办法。根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县区实际,分别研究制定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管理规范、验收合格的颁发文明市场、文明村镇、文明公路标志标牌,并跟踪督查,定期复核,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崇尚文明、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三是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采取专业队伍管理与群众志愿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等办法,通过人社部门开发设立公益岗位,招聘交通协管员、市场管理员和卫生清洁员,发挥城乡居民在维护环境卫生和市容村貌、主动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解决好交通、市场、卫生无人管的问题。四是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地方自筹和吸纳社会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活动,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增强竞争实力、塑造良好形象的基础条件,是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力,加大推动力度,确保整治活动健康、有序、有效推进。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整治能否取得实效,领导重视是关键。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五个工作组继续负责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文明长廊建设和督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各组组长要对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整体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主动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包抓责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运、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整治建设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到单位、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细化措施,逐环节、逐部位确定责任人员,明确任务,严格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推进整治工作,真正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负责任、件件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进行综合整治,务求工作实效。
三是不断强化宣传引导。环境建设人人有责。我们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知晓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依托宣传媒体,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车站、收费站、公交站亭等宣传设施,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总结挖掘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各种不文明的陋习、脏乱差现象、不作为的部门和单位,要敢于公开亮丑曝光,有效制止各种不文明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整治工作。
四是着力加强协调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统筹安排、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整合调动各级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实现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积极搞好协作,主动加强与各组、各部门、各县区之间的协调联系,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定负责领导,抽调精干人员参与,切实抓好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市、县区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环境意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在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和秩序治理的同时,组织动员本系统、本行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乡村环境整治措施篇5
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总体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责任,严格监管,严格落实环境质量责任制,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着力改善空气质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确保我乡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进一步下降,增长幅度进一步收窄,我乡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工作及分工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秸秆焚烧,扬尘污染和企业排污为治理重点,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严格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整治秸秆焚烧。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各村要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村规民约,并召开村民代表动员大会通过,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二是与村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乡环保办)。三是加强巡逻查处。在油菜、水稻收割期间,乡村组安排专人加大巡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责任单位:乡环保办、各村委会)。
(二)治理扬尘污染。规范治理建筑扬尘,按照绿色施工要求,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和清洁,对施工道路和物料进行覆盖或固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工地内裸地、土滩等进行遮挡覆盖,对工地内部进行不断洒水抑尘。(责任单位:乡国土办、相关村组)
(三)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在婚庆、殡葬、祭祀等活动中适度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无烟祭祀。餐饮行业要加强自律,引导消费者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对不按规定区域、时限、品种等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从严惩处违规销售行为(责任单位:乡安办、社区及各村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乡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正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乡环保办要牵头做好全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与各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任务落实,确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乡村环境整治措施篇6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25个行政村全面达到一星级“康居乡村”、环境整洁村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力争全镇三星级“康居乡村”累计达3个以上,二星级“康居乡村”累计达12个以上。
二、推进措施
(一)夯实一星级“康居示范村”基础,大力创建二星级“康居乡村”。按照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步骤,分类分层分步制定完善二星级“康居乡村”整治规划。实施建筑物出新,对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等进行绿化。在村庄适宜位置至少配建1座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村内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合理设置路灯照明;村级公共服务功能、公共活动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配套建设。
(二)打造优美康居环境,鼓励打造三星级“康居乡村”。各村(社区)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时,要选择有150户左右相对集中的居住规模;具有相对完备的硬件基础设施;村级集体经济有配套资金;创建范围没有改厕、污水处理设施、村庄绿化率等未达标的一票否决项目;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意愿强烈;村“两委”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号召力和执行力。按照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步骤,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在整治之前要对照标准,制定一套完善的整治方案。加强对村口、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路灯设计安装、农民健身广场、小游园、水冲式公厕、生活污水处理、破旧房屋的拆除或整修、村庄建筑物的统一出新、村庄特色的塑造、历史文化的保护与挖掘等村庄风貌的整治。要坚持“绿、曲、土、小、新”五字原则,确保集约创建、节俭创建、科学创建,对不同自然环境、不同文化背景的村庄,要结合村庄的自然禀赋和文化传承特点,着力保护自然形态,弘扬历史文化,彰显建筑特色。
(三)不断创新长效管护工作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推进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开展思路创新、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前瞻性。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村庄环境整治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引导各方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村庄环境建设,努力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先行推进村庄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等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村庄环境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整治管理水平。加强对各村(社区)村庄环境的整治,保持镇容村貌整洁;积极开展居住小区合格、示范、样板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强化小区物业管理,不断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康居乡村”示范户评选授牌活动,由村(社区)根据年度农户庭院整治和参与村(社区)村庄环境整治的程度,向镇村庄环境整治办进行“康居乡村”示范户申报;在逐一核实的基础上向市村庄环境整治办申报验收;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验,每年评选不超过总农户的5%,由镇进行授牌。
三、考核与奖惩
(一)二星级“康居乡村”的资金补助。对通过南通市验收和省级抽验的二星级“康居乡村”,市级补助5万元,镇级补助5万元。
(二)三星级“康居乡村”的资金补助。对通过省级验收的三星级“康居乡村”,每个行政村省级补助80万元,南通市级补助5万元。
(三)严格考核。各村(社区)要对照二星级“康居乡村”、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标准,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村庄环境整治巩固提升质量和水平,强化特色风貌塑造。并将村庄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列入村级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市级所配套的村庄环境整治资金全部作为长效管护考核资金,同时,将市、镇“四位一体”抽查和考评结果,纳入对村(社区)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考核,村(社区)每抽查一次不合格扣除1万元配套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资金。
四、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统筹,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1.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认真筹划加大宣传力度的相关工作措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宣传,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生动展示整治实际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康居乡村我的家、村庄整治我参加”、“小手牵大手”、“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活动,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环境整治成果。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典型示范更好地推动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