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6篇)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篇1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篇2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物业管理企业在人员招聘上往往招聘那些低素质、低能力、低学历的社会人员,他们没有最基本的应急事件管理基础知识,对于应急事件处理上缺乏科学的指导,一旦出现应急事件,他们往往无法正确处理。加上物业管理企业对于人员应急管理培训方面缺乏有效管理,更加使得他们在应急事件管理上出现问题。另外,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事件管理设备配备上存在问题,设备配置较低,设备数量无法满足需求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物业管理企业应急事件管理的困难度。
任何企业都必须在一定的规章制度体系下进行,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在城市小区居民安全生活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然而,有些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对于应急管理缺乏深刻的认知,加上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最终导致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总体来讲,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应急运行体系这三大部分。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仅仅在其中之一或之二体系建设上有所进步,但是很少能够建立健全这三大应急体系,即使三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施与执行力方面也存在着重大问题。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策略探析
应急预案体系指的是根据有可能发生的或者发生过的突发事件进行相应的预测,并针对突发事件发生特点与原因制订相应的计划与方案,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物业管理企业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应急预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物业管理企业总体预案、针对某项应急事件的专项预案,各部门预案以及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在制订应急预案体系时应注意,应急事件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同时增强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之后,物业管理企业要做的就是做好对于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集中所有力量进行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还要实施领导责任制,强化物业管理企业领导对于应急事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加强对于应急事件处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应急事件处理意识与责任。另外,针对消防应急预案、电梯故障应急预案、暴风雨天气应急预案等不同的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类别,增强针对性防范。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等等。通过建立健全这一系列的应急运行机制,从每一个细节做好物业管理企业应急事件的处理与管理。同时,加强对应急事件处理技术的研究,采取具体技术措施,做到化解风险于无形,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保护工作。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篇3
1.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分类管理。在区应急委、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化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实行镇政府(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部门、专家参与,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1.3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2)政府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标准、规程、规范
《重大危险源辨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1.4基本情况
区现有14个镇,6个园区,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万多家,其中生产型单位5000多家,大部分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不少企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机器设备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规章制度不建立、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力,容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我区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事故、职业危害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领域主要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和火灾事故。随着大开发、大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上升的潜在趋势。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或30~6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应急办、区安委办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6事故灾难应急体系框架
(1)组织体系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
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区政府、区应急办、区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有关部门(单位)及镇(园区)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
(2)应急预案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关专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区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镇、园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制定、管理与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组成。事故灾难发生时,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各施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主要明确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是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联系的枢纽。
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特定类别事故灾难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事故灾难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做。
镇、园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本地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计划和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详细行动计划和技术方案。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职责
(1)区安委会职责
区安委会领导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为:
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督促安委办及时补充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区安委会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指挥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检查各镇(园区)各专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镇(园区)和各专项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应急准备情况;
组织、协调、指挥区内一般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各镇(园区)和各专项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需要,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培训、训练、演习和交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承担区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应急救援的其他工作。
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1)区安监管局
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在应急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规章;
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实施、协调、指挥危险品化学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修订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检查、督促镇(园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
(2)区公安分局
启动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力量,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根据预案中所确定负责的相关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和周边地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设置警戒线,开辟救援通道,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负责现场灭火、排险、排爆、抢救人员等抢险救援工作;
协助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3)区建交委
负责制定本区建筑工程事故专项预案与实施;
建设工程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应急救援;
对抢险队伍、处置决策专家库等进行日常管理;
提供相关的设备、设备,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救治和救护预案与实施;
组织医务人员现场救护;
负责运送伤员至医院救治;
负责灾后疫情防范和控制;
及时汇总上报人员抢救和伤亡情况。
(5)区技监局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案与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应急救援;
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环保局
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实施
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
(7)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对区域发生一般事故灾难时启动本地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情况;
协助做好较大以上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协助做好波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
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2.3应急状态时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
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发生后,在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成立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总指挥,或授权安委会办公室领导为总指挥;区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专家为成员。应急指挥部设在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协调、指挥有关部门、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作出有关应急救援的重大决策。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2.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当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先期应急救援处置以属地为主。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镇(园区)政府领导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当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政府(园区管委会)领导担任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区安委办统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较大、重大和特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经核实后除上报应急委外,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镇(园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
各级信息报告时限为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向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各级各部门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确认各种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对应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机构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当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区安委会办公室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上报区应急办,并通报有关部门、救援机构和专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和
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红色表示)、重大事故(II级,橙色表示)、较大事故(Ⅲ级,黄色表示)、一般事故(IV级,蓝色表示)。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界级别和程序后,从其规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或险情,在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启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当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有关部门进行Ⅲ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Ⅲ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决定。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发生II级及以上的事故或险情,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安委办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1.1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
当发生Ⅲ级事故及险情,进行响应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2)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市区处置供水、排水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3)发生道路交通、火灾、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等事故灾难时,由区公安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发生内河水上交通等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6)发生环境污染按照《市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2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镇(园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镇(园区)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应急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编制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利用现有的区政府网,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保持通信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3通信
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建立通信联系,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和必要时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确保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的通信联络畅通。
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区域性通信瘫痪时,由电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努力保障灾难应急工作的指挥通信通畅,并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组织通信恢复工作。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灾难时(发生“一般”事故灾难由所在地区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或有关单位按应急预案处置),区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协调指挥和重大决策工作,具体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在指挥部成立之前,由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先期处置和相关工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部命令后,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事故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
应急状态时,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运用指挥决策系统,迅速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4.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助行动;
(4)及时向区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5)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和医疗移送;
(7)协调对受事故威胁、影响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
(8)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起,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9)必要时,通过区应急委协调部队、武警参加救援行动。
4.5应急处置
4.5.1先期应急处置
(1)区应急联动中心直接接受全区范围内的日常事故灾难的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当发生事故灾难后,根据报警情况,判断灾情等级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区政府及通知事故灾种应急处置的相关责任部门。
(2)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和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根据事故和处置情况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或事故灾种应急处置相关责任单位报告,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4.5.2一般以上等级的应急处置
(1)在本区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组成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全区各类应急资源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2)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其他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责任部门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部,参与辅助指挥决策、事故处置和信息保障等工作。
(3)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快速实施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迅速、果断地控制或切断灾难链,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社会治安、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以及灾情的掌控和上报工作。
4.6医疗卫生救助
区与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卫生行政猪倌部门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后机构派出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4.7环境监测
环保部门跟踪监测事发地及其周围空气、水源等环境影响程度及洗消工作,必要时请求防化部队增援。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事故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程序。
一旦发现应急人员有异常,应立即撤离现场,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救护。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迅速组织力量抢救疏散事故现场的群众,划定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决定群众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方式和程序,并指定部门负责实施;
(3)要对群众的医疗防疫、疾病等加强控制;
(4)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4.11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原因分析小组,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
4.12新闻报道
区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指定的官方来源,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时,由区政府新闻办派员对事故现场媒体实施管理,并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向媒体和公众。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4.1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事故原因调查组同时开展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救援和事故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报送有关方面。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进入区政府门户网站,确保信息共享。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区有关部门及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要求及时报送。
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及知情人员通过110、119报警电话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灾情。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及时向区应急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单位、事故相关责任单位通知联络,尽快进行应急处置。
事故现场的指挥通信依托应急联动中心800兆集群通信为主。现场指挥部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等为枢纽,实现救灾现场与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在各相关单位上报应急救援设备、装备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共享的应急救援设(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能及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品化学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建立完善的救援队伍。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援力量,保证随时能拉得出,确保战斗力,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区建交委等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应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可调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联系方式等,确保应急时使用。
(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掌握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明确调用方案。接到处置事故灾难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和医救人员投入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5)治安保障
应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灾难现场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为救援队伍顺畅开展救援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6)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明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需用的物资储备量、分布、联系方式,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
(7)资金保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资金预算,经区安委会办公室初审后报区政府和区财政局审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投资、日常运行经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救援装备金等。镇、园区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的落实。事故单位应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资金。
(8)社会动员保障
镇政府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并负责协调保障,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联动中心调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为其提供各种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负责本地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灾救灾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关部门组织各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复训。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7.1演习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专项应急机构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自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通过演习,提高协调作战能力,验证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8监督检查与奖惩
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工作实施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与本预案相关的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篇4
一是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执法检查和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重要内容,依法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二是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协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安监局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三是完善事故信息沟通和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建立部门间协同应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四是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气象、国土、水利、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并完善预报、预警、预防等协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备案和演练等工作。
1、加强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组织编制、完善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进行编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和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报县安监局备案,年底前所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未按照要求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和向安监部门备案的高危行业企业不得颁、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完成演练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通过应急演练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所在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范畴,要在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形式,加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逃灾、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事故预防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1、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机制,做好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御、早响应、早处置。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登记建档、监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尽快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网络监管。
2、推动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引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等优势,对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重点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单位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对应急队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整改。
六、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和《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部门数据库表结构规范(试行)》、《应急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应急资源信息。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篇5
关键词:医院;应急管理;认识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B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要职责,在应急事件中担负着重要作用,因此,应急管理水平是检验医院综合实力的首要。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
在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即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法制)体系中,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迅速、有效、有序的行动方案,成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医院涉及的应急预案很多,在医院国家等级评审中,各种预案占相当一部分内容。从符合大型现代化医院管理处理紧急事件的视角出发,应充分考虑新形势下医院紧急事件应对的各个环节,制订一系列紧急事件预案。例如,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重大伤亡抢救预案、重大治安事件应对预案、紧急情况人力资源调配预案、病人高峰合理分流患者预案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包括食物中毒抢救预案、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H7N9流感防治预案等;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职业暴露、生物安全、输血反应、废物意外事件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处理和人员疏散预案、电梯意外事件预案、停电预案、停水预案、停气预案及设备供应应急预案;网络信息系统故障预案、信息泄密事件处置预案;节假日期间物资领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及引发群众性事件预案;病人意外伤亡、逃亡处置预案等。医院涉及的预案方方面面,需要重视的是预案的编制,无论是重大事件预案,还是专业性预案,均不可随意照搬照抄,必须符合医院的环境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和资源条件,注重系统性、实际性。在建立各种预案过程中,要解决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在哪里做等问题,包含突发事件的情景、参与应对的机构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资源、应采取的行动四要素。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既要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又要遵守法律法规,内容既要非常具体,又要简单明了、容易操作。除此之外,预案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修订,对人员进行调整,对处理流程进行优化,将修订预案当作总结经验的过程、查找薄弱环节的过程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以求达到准确无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无缝隙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每当人们在回顾总结突发事件的时候,总存在人群应急处理知识欠缺的问题。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应急知识和能力须人人掌握,全面开展培训非常重要。首先要学习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让全体员工对提高参与应对应急事件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其次要对各种预案进行演练,通过自学自背、讲堂讲授、案例分析、事件评估学习,人人总结经验,人人参加考试,人人熟知流程,使应急知识入脑入心。实施分层演练培训,以各科室为主体,行政后勤科室要开展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等相关紧急事件预案演练,提高组织管理及科学研判、后勤支撑能力;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本专业预案的演练,如伤亡抢救、意外抢救,重点训练应对流程的合理性,反应的迅速性,处理事件的冷静性,提高救治能力。要将应急知识培训演练纳入全面质控管理,纳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确实让每个员工重视。对于人人必须要掌握的火灾事件、电梯事件、地震事件、治安事件等基本逃生本领,每年须开展规模演练,让员工不仅学会保护自身安全,还要具备协助病友及群众逃生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开展紧急事件新闻发言、信息报告制度的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和理解应急管理专业术语,了解媒体的运作规律,谨慎发言、规范传播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创新思路,建立应急志愿者奖励机制,在常青藤志愿服务队中开拓组建一支医院应急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对应急志愿者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志愿者救援素质。加强群众宣传,制定医院应急处理知识手册,把手册放在候诊厅、病房、医护办公室各个服务窗口,方便医护人员及病友了解医院各个部位的注意事项,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在电梯间、各应急通道口、有危险危害地方张贴紧急处理事件的方法、标示、示意图。利用微信、短信、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等广泛宣传医院应急管理常识,使医院应急管理培训全覆盖,人人训练有素。
3无盲区管控突发事件危险源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预案篇6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整个社会来说,加强应急管理、应对各种危机,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已经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政府、企业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
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的方法抓预防和应急准备,以科学的手段作好预警预报和传递信息,以科学的方法分析模拟事故影响及后果,以科学的判断作为应急处置、救援方案的决策依据,以科学和技术的研究提升应急工作的水平。
应急管理应从对风险识别开始,分析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评估风险的接受程度,采取控制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确定应急范围和对象、编制应急预案的关键。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包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对它们造成的后果和可能性的评价。危险辨识是确认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场所的特征,评估事故后果。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或灾害,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基本功能是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超前思考、超前谋划、超前化解,把应急管理工作纳人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而化应急管理为常规管理,化危机为转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企业、政府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应急预案从应急功能和定位上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从应急目的和作用分为:救援预案、响应预案、处置预案(或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应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总体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作为总体应急预案的附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预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应急预案应符合科学、实用、简明、易行的总体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适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机理,涵盖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应急措施要具体明确,具备可操作性。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再是一个安全环保部门或是生产运行部门单一部门管理的业务,而是一项关联性很强的工作。应急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不再象一些传统管理工作那样责任分明、界限清楚,比如,自然灾害造成的装置破坏会直接影响生产工艺的安全,生产工艺的安全发生问题也直接波及到人员的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同样,社会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会在局部引起恐慌,人们的心理、生活活动就会受到影响,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所以建立应急体系必须量化和分解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权限、时间和资源,确保应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并能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