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精选8篇)
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1
关键词:网络广告;广告;网络营销;智能化
中图分类号:F71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2-0144-03
一、网络广告的含义研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新媒体的不断进步,网络广告越来越成为当下热门的话题之一,然而网络广告的定义目前没有统一定论,为了能对它有个相对明晰的概念,现将国内外不同的意见总结如下:
(一)国内的声音
从营销方面看,网络广告是中小企业营销策略的范畴之一,本应作为网络营销策略的具体实施,服务于网络营销策略并与其融为一体[1];从媒介上来看,互联网广告是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是确定的广告主以付费方式运用互联网媒体对公众进行劝说的一种信息传播活动[2]。有学者还认为网络广告是Internet问世以来广告业务在计算机领域的新拓展,也是Internet为营销媒体最先被开发的营销技术[3]。
(二)中外对比
“网络广告,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在网站或网页上以旗帜、按钮、文字链接、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广告。”这是在我国,北京市工商局在《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中的定义。
而大卫W舒伯特与埃斯特桑森则认为:网络广告就是符合网络定义的互联网上任何形式的交互。而Wiki百科则这样定义网络广告:通过互联网和万维网来传递营销信息从而吸引顾客的一种促销方式[4]。
由此可见,依照研究者的立场和角度的不同,网络广告呈现出多重含义:它依附于营销,又依附于网络,却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两者的真正融合;它在国内学者眼中是一种行为,外国学者却能将它作为一种网上的交互信息……但是,无论如何它已然随着网络的发展进驻到我们的生活之中。
二、我国网络广告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问题及相关对策研究
(一)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之比较
无论何时说到网络广告的发展,都无法对传统广告避而不谈。因为网络广告孕育于传统广告,又是在传统广告的对比映衬下突出了其发展优势。
从时代性来讲,网络经济是科技的结晶、时代的产物,与当今科技、经济、文化紧密相联,在信息的制作、传播及与受众互动方面有着明显的时代特性[5]。
从交互性来讲,网络广告不同于传统广告信息的单向传播,而是信息互动传播。采用交互界面,可以使访问者对广告的阅读层次化[6]。并且,网络媒体的自由、开放的信息交流方式和广泛的参与性,使其很容易成为极具影响力的“意见的自由市场”和“舆论阵地”,推动主流媒体的形成。
从沟通方式来讲,传统广告是单向沟通。例如,强势信息灌输的影视广告是单向沟通为主,可提供简单交互信息。而网络广告是交互性传播,受众可自主选择广告信息[7]。
从传播范围和传播速度来讲,网络广借助互联网实现在短时间内信息的大规模传播,这是传统广告无法做到的。
从功能特性来讲,传统广告依靠着传统媒介的发行量、收听率或收视率,然而,这些数据往往不够精准;而网络广告作为傍网络而生的广告,可以利用网络自有的优点,能够凭借及时、精确的统计机制,建立完善的用户数据库,包括用户的地域分布、职业、年龄等[8],在分析这些数据后,可以精确定位目标市场受众,实现对应受众群的广告投放。
(二)我国网络广告发展现状
1、网络广告有其独有的优势,广告效益十分显著。这里说的优势主要得益于Web Ad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及时间上的有效性,使网络广告能够同时为企业主和受众所满意。
2、网络广告市场成长迅速。因为其广告具有“创新性、互动性、参与性、可测性、服务性和标准化”等优点[9],在实际上具有传统媒体难以比及的优越性。而且网民每年的大幅增长对网络广告市场的发展也十分有利。
3、农村网民受众群体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大。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群体数量庞大。政策上,国家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推进农村信息化的畅通工程[10]。
4、网络广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当前IT时代促使许多企业改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向,亟需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网络广告市场的繁荣与竞争日益显示着网络对经济的作用。
5、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网络广告虽然发展势态强,但毕竟是新兴事物,其市场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
(三)我国网络广告发展的问题
1、营销上。(1)企业对网络广告认识存在误区。传统广告占领市场已久,资历较深的企业主多已经适应传统广告模式,并且取得了稳定的营销宣传效果,改用网络广告形式,效果短期内不明确,求稳的企业多不会选择。而对网络广告自身而言,作为一种新型的宣传推介形式,企业主和受众多会对其感到陌生而产生一种主观上的不信任。而且,其本身总体来说还不成熟,如宣传形式、效果统计方式、技术运用、等都有缺陷。 “他们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纯熟地掌握网络广告的运行规律和操作技巧,使得网络广告的发展受到限制[14]”。(2)网络广告效果评价引起误解。网络广告通常是以点击率来进行效果评价的。但实际上,根据2009年的《中国网络营销(广告)效果评估准则》,网络广告营销效果数据分析指标共有五个,点击率只是其中之一。因此“点击率并不能完全代表网络广告的效果[15]”。
2、网络广告上。(1)缺乏创意。创意是网络广告的一大生命。但现代广告抄袭风横行,缺乏新意,从形式到内容同质化程度高,极大有损网络广告的发展。(2)受众观念不强。网络广告,其核心竞争力在于更加明确的受众。这就需要网络广告创作者在策划之初,就要了解受众的情况,尊重受众心理特征,从受众出发。显然,这一点国内的网络广告还没有做到。(3)带有强制性。很多网络广告都带有强制性,比如打开网页时跳出的广告窗口,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网民对网络广告的抵触情绪。(4)缺乏有效的效果评价机制。在我国,网络广告没有一个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来监测评价网络广告的受众数量与广告效果,这是当下网络广告在其发展进程中所亟需解决的问题。(5)监管机制不完善。现代网络广告市场存在混乱,不少广告主利用网络广告宣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这本质上是由于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缺乏,造成管理空白。
3、网络自身的弊处。(1)网络的虚拟性的特点。“没人知道你在互联网上是一条狗”,网络的虚拟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广告效果[17]。(2)网络的“意见市场”的舆论引导作用。 广告人如利用网络的“意见市场”,控制舆论引导的方向,“煽动”受众,欺骗受众,将使广大受众对网络广告失去信心。
(四)我国网络广告发展问题的对策分析
基于以上几点关于近年来我国网络广告发展的问题,许多学者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现罗列以下几点予以借鉴。
1、从广告自身出发,要求网络广告:(1)形式创新,内容新颖[18]。网络广告的竞争性远超传统广告,这就要求为网络广告在形式和内容上积极创新,并在保证真实性基础上,以创意赢市场。(2)优秀的创意。优秀的创意是网络广告生存之本、现代网络广告的核心在于创意。创意是网络广告的生命线[19]。(3)会运用隐喻式的网络广告设计。提取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符号,尤其是常见的事件符号,从而能够用隐喻这种常用语言模式来直接有效地完成广告主题的传达[20]。
2、从网络广告策划出发。(1)改变推广的强制性。网络广告在策划过程中,应考虑受众的基本要素如性别、年龄、心理等,在广告中增加公益活动、热点事件等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广告互动性,用主动的方式改变消费者心智模式。(2)投放精确化,提高受众体验。增强用户体验,实现不同时空、不同URL,多频度的定向投放,从细节着手,提高精确化。
3、从网络媒介队伍出发。传媒还必须保持人力资本的自我更新与可持续发展,建立合理有效的人才流动机制,建设学习型组织[21]。
4、从体系完善角度出发。(1)建立有效的广告效果评价体系。广告效果评价是企业主投放广告的目的之一。通过它,可以有效指导商业运作,并在深层次完善网络营销体系。(2)加强网络广告立法[22]。网络广告发展迅速。而国内还未出整的法律法规,已有的一些规范也无法适应网络广告发展速度,这就要求不断加快完善法律进程。
5、从网络发展趋势出发。当下,互联网营销发展的趋势是整合。我国网络广告的发展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从广告意义上讲,网络的核心价值就是精确网络广告,通过细分受众,找到广告主最想要的人群 [23]。
三、我国网络广告发展趋势研究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信息建设的重视和投入,使得网络广告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虽然当下其发展还不够完善和成熟,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网络广告的未来。
(一)新技术(现已出现):3D技术和智能化
1、3D技术。3D 是英文“Three Dimensions”的简写,即三维、三个维度、三个坐标的意思,是物体的长、宽、高的再现。3D 网络广告是现代商业在网络上激烈竞争的结果之一[24]。它与普通网络广告相比,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大手笔制作,不少3D 网络广告的制作都需要多家广告主联合进行。3D网络广告在技术上是以虚拟技术融入广告中,从而可以用3D动漫画面代替明星代言,从而能够减少大量的代言费;在效果上,3D画面有着强烈的视觉吸引性和冲击力,并且能让受众产生身临其境之感,加深受众对产品的印象和感受。
2、智能化。智能化集现代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控制化技术于一体。智能化广告能够针对用户的需求,通过对用户媒体接触习惯的分析和推理,实现强定向性、高精准度、高效的系统安排。它不仅降低广告的成本,更是促进了资源更加有效的配置[25]。
(二)新形式
1、网络广告经营额会稳定地增长。随着广告媒体的不断发展,传统广告已逐渐失宠,取代之的网络广告出现,使得广告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
2、网络广告趋于与营销普遍结合。《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阿里巴巴占市场营业收入规模的57、2%,环球资源、慧聪网、中国制造网、分别占到市场规模的9、9%、3、8%、3、3%。商贸搜索引擎一呼百应,2010年实现年收300%的高增长。网络营销市场发展前景巨大[26]。
3、网络广告将与传统主流媒体合作,实现整合传播。现代网络广告已开始学习参照电视媒体的制作模式,并在实际中创新运用。网络广告作为新兴推介形式,将会加大投入与传统广告媒体如电视广告、广播广告等媒体互相参照互相弥补,积极合作实现整合传播,以达到广告宣传的最佳效果。
4、网络广告的形式将会趋向多样化和复杂化。网络广告的一大优势在于它给创作者留有很大发挥余地,网络广告所运用图片、文字、声音、画面等的形式可以激发创作者的创意和潜能。随着网络广告的逐渐成熟,广告的形式和表现内容将更为复杂和多元,更富新意,也更容易打动目标受众。
5、网络广告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随民主法治进程不断加深,我国法律体系正不断完善,国家也将逐渐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广告市场,保证其健康有序正常发展。
四、网络广告研究中的缺陷
(一)研究方法上
研究形式过于单一[21]。概览了几十篇近几年关于网络广告和网络传播的论文资料,在研究方法上,发现基本上以定性研究为主,很少见到以定量研究为主或是两厢结合的。
广告学是一门交叉学科,集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等多门学科理论。康谨认为“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广告研究的理论创新在很大程度依赖对其他学科理论概念和研究范式的借鉴。”但在实际上,现今广告学教育多以新闻传播为主要内容,学术文献中的内容和相关学术背景也多呈现以文学(新闻传播)为主,营销学为辅的格局。可以看出,当下我国广告学术研究视角和研究形式仍旧比较单一,没有体现广告所应有的交叉学科的特性,也没有呈现多学科融合的态势[27]。
(二)研究内容上
首先是概念问题。笔者认为,网络广告的确应放在网络营销中研究,但有学者将网络营销等同于网络购物,这就有失偏颇了。在理论概念上,网络营销分广义和狭义两种。“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平台和方式手段的,为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目的、经营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营销策划、组织、执行活动”,这是广义的概念。而狭义的解释为,网络营销是一种营销手段[28],借助互联网技术来实现企业营销目标任务,是企业市场营销战略的重要组成。而网络购物,是指在网络上购物的方式。具体步骤是:买家通过互联网挑选商品、发出购物请求,并在网上支付,厂商确认订单并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最后由买家收货确认、评价。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为营销手段,后者为购物活动。
其次,在网络广告前景看法上,几乎所有学者对网络广告的发展之路持有乐观的心态。笔者认为,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它会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却不可成为一种主导力量。它作为一种工具,是会随着“使用者”的不同而变化的。还有一部分学者在网络广告发展问题上,在表示“看好”的同时,对投资商和广告人会不会“因利失利”表示担忧。然而,在笔者看来 ,要为网络广告前景埋单的,不仅是投资商和广告人本身,更有大大小小个人非个人的网站负责人(第三方)。正规如百度,这一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至今,它仍奉行着“价高者抬前”的玉律,即,当搜索信息时,即使列在第二条的网站更为正规,只因为列在首位的网站付费更多,它就能正大光明的把实力更强的网站挤下去,因此信奉“第一条即权威”而受钓鱼网站蒙害、遭受经济损失的人不在少数。试想,这样下去,会有多少人对网络失去信心,对网络广告避如蛇蝎?无论广告策划多么完美,多么富有创意,如果只从源头上屏蔽网络上的一切,那么网络广告又该何去何从?
五、结 语
网络广告现已成为当下越来越热门的研究话题之一,相信随着众多学者不断地研究,必能从理论和实践上实现网络广告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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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2
关键词:网络广告;模式;问题;思路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181-02
一、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
(一)网络广告模式的种类
网络广告的模式或种类;一般可从如下角度来分析网络广告模式:
1、从网络广告的方式来分,网络广告模式包括网上信息、网络邮件广告、频道栏目冠名、网络活动策划、网上直播等模式。
2、从网络广告的画面表现形式,网络广告模式包括:(1)横幅式广告,又名“旗帜广告”;(2)按钮式广告,即以按钮形式定位在网页中,比横幅式广告尺寸小,表现手法简单;(3)插页式广告,又名“弹跳广告”、“弹出窗口广告”;墙纸式广告,是把广告主所要表现的广告内容体现在墙纸上,并放在有墙纸内容的网站上,供感兴趣的人下载;(4)全屏广告,即指占据全屏面积,是面积最大的广告,通常在网页显示之前显示;(5)首页中心广告,即占据首页中心,位置突出,面积较大、醒目的广告;(6)画中画广告,是存在于文字页面中的画面,该广告可链接至其他网站,增强广告的效果;(7)漂浮广告,通常是漂浮移动的提示图标,链接到具体的广告内容;(8)文字链接广告,即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出现在网站首页或频道页的显著位置,并链接至广告网页中。
3、从所用载体的形式分,网络广告模式可以分为文字广告、声音广告、图形广告、视频图像广告。
4、从网络广告的收费方式分,网络广告模式可分为:(1)千人印象成本收费模式,即一般以广告网页被1 000次测览为基准计价单位的收费模式;(2)每千次点击成本收费模式,即以网页上的广告被点击并链接到相关网站或详细内容页面1 000次为基准的网络广告收费模式;(3)平均点击次数收费模式,即按一段时间内,一个网页上某个链接点被点击的次数收费;(4)每行动成本收费模式,这是广告主为防范广告费用风险采用的一种模式,即广告主在广告带来产品的销售后按销售数量付给广告网站较一般广告价格更高的费用;(5)其他收费模式,如一些网络广告服务商还采用按月固定收费的模式,如国内许多网站推出的以租用硬盘空间方式,按“××元/××兆月”方式收费。
5、从广告的特定功能分,网络广告模式包括:(1)定向广告,即针对特定年龄、性别、需求等投放的产品或服务广告,有特定的受众群;(2)竞赛和推广式广告,即广告主与网站一起合办的网上竞赛或网上推广活动;(3)互动游戏式广告,即根据广告主的要求,制作的具有互动功能的带有游戏性质的广告;(4)赞助式广告,即要求网站使用者以赞助网站的形式,要求其点击广告而获取广告主收入的模式。
(二)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的表现
1、网络广告提升销售效果下降。网络广告的目的是提升产品的销售业绩;在网络广告较少时,网上顾客对网络广告的信任度较高;但随着网络广告增加,大量质量缺乏特色或存在问题的产品或服务竞相在互联网上打广告,使得人们对互联网广告的信任度迅速下降。
2、网络广告费用太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截至2008年7月30日,中国的网民突破了2、53亿人;中国的网站数量截至2008年底,达到287、8万个;但是90%以上的网民汇聚到大约流量靠前的前1 000个网站;所以厂商投放网络广告时,并没有太多的选择;这造成了网络广告费用越来越高;由于对网络广告效果的监控,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所以商家在与网站谈判广告费用的过程中,居于弱势地位,这也促使了广告费用的居高不下。
3、网络广告吸引顾客注意的能力弱化。电视广告由于插播在电视剧、新闻报道之间,往往会强迫顾客注意,因而容易取得广告效果。而目前互联网广告,一般都是将广告置于网站内容的边沿,潜在顾客一般都会忽略这些广告地带;即使现在如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采取了整幅广告覆盖整个网页,强迫顾客浏览的形式;但是一般顾客也会在广告弹出的瞬间,选择将视力的焦点移开。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是由于网站内容缺乏如电视新闻、电视剧目的对于观众的垄断性造成的。
4、网络广告与目标市场、目标顾客群难以对接。最理想的广告是将广告信息推送到目标顾客群面前,这样成本最低,效果最好。虽然目前互联网广告领域,也在推行所谓的定向广告;也在根据网站内容来明确客户群,从而增加网络广告的精准性。但实际上,真正有效地将广告送到目标客户群面前的技术还是很缺乏,也还没有引起网络广告领域人士足够的重视。这也是广大厂商感觉到网络广告费用与网络广告效果明显不相称的主要原因。
5、网络广告市场缺乏各种标准,价格体系混乱。几乎所有的网站都将网络广告作为部分或主要的收入来源;几乎各大商家都认识到了网络广告有一定的推广效果;但是面对这样一个迅速发展的市场,在技术、价格、质量评价指标、管理机构、适用法规等各方面都缺乏明确、一致的标准。这使得网络广告市场乱像频生,各种投诉、法律纠纷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这个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网络广告模式存在的问题,原因很多,可从各个角度进行分析;本文从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来分析,试图发现网络广告模式的多方面的问题的原因。
(一)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的主观原因
1、网络广告市场参与主体缺乏相关经验,是导致网络广告模式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之一。网络广告市场主体不仅缺乏网络广告的行业经验,甚至缺乏传统广告行业、缺乏商业运作的经验,由此导致在网络广告模式上,有大量的不成熟的地方;具体表现在技术上的不成熟、市场推广方法上的不成熟、甚至出现了很多欺骗性、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广告。
2、网站经营商的盈利期望过高。商业网站经营是应该以营利为目的;但由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缺乏成熟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培育体系,而使得大量的网站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持续的资金压力;所以网站经营商为了尽快获得资金,使用各种途径,乃至于不成熟、不规范、不合法的途径赚取广告收入,就成为他们的必然选择。
3、网络广告领域人才的技术素质偏弱。网络广告作为新兴行业,目前人才培育体制还不完善;技术人才不懂广告的商业运营;而广告人才对技术问题往往一知半解;这都使得互联网广告领域出现了大量的商业问题不能在技术上获得恰当的解决;而少数精通技术的人又在商业模式的创新上走过了商规乃至法律法规的边沿。
(二)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的客观原因
1、网络广告是一个新兴行业。任何新兴行业的产生、发展到规范,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互联网广告作为新兴行业,也必然会经历一个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这是由于行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鉴于此,网络广告各种模式存在的问题,必将还长期存在。
2、网络广告所依赖的技术环境还不成熟。技术是推动行业发展的根本力量,网络广告所依赖的互联网技术,正处在迅速发展之中。这种技术的快速变迁,使得网络广告的规范变得非常困难和不现实。技术条件的变化,使得即使有各种网络广告模式的规范管理方案,但也很容易失去针对性和可行性。
3、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服务业,本来就存在着管理标准难以制定的问题。服务业是一种高度依赖于人本身的行业,其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带有很强的主观性;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服务业,必然受到服务业管理规律的影响。并且由于对人的管理的难度远高于对物、事的管理难度,这也使得网络广告行业容易出现各种问题。
三、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解决思路
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已经困扰着网络广告行业的发展,需要我们引起重视,本人认为,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1、培育规范有序的网络广告市场。网络广告各参与主体,在一个统一的网络广告市场中相互竞争与合作。解决现存模式的问题,必须首先从规范网络广告市场着手。虽然网络广告市场创新不断,但是,如果政府和社会投入相当的资源来进行市场管理,还是具有可行性的。
网络广告市场目前在法律规范、税收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管理、虚假广告、诈骗广告等方面,还存在大量的管理漏洞。政府和社会,需要在现有的广告管理部门的框架之外,成立专门的网络广告监测、管理部门;出台专门的网络广告管理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广告打击力度。
2、加强网络广告市场主体的管理。对网络广告市场主体加强管理,是解决网络广告模式现存问题的当务之急。在传统广告领域,广告方,都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但是在互联网上,几乎所有的网站都在各种广告,这其中,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审批管理环节是完全缺位的。
政府和社会必须在网络广告的准入体制、责任体制方面加强管理。这样对于互联网广告的无序竞争规范,对于违法违规广告的惩处才能落到实处。如果对于谁能网络广告,谁正在网络广告这样的信息,相关管理部门都无从知晓,很难想象,这些部门可以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管理。
3、推动技术进步和技术普及。网络广告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只有从技术的角度来想办法,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网络广告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要进一步推动技术发展,通过更高层次的技术,来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测、评估工作;一旦有了恰当的技术来分析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各市场参与主体才能更加清晰的认识网络广告,才能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网络广告。
技术普及工作,可使得大量的网络广告的消费者可以更深入的理解网络广告的运营流程,降低网络广告行业的技术门槛,这样网络广告行业就会变得更加透明。一个更加透明的网络广告行业,必然是一个更加公平、效率更高的行业,也为各方解决网络广告模式存在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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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3
关键词:网络广告;主体;行政管理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网民数量的飞速增长,社会主体越来越看好网络广告这个传播广泛,受众人数众多,成本相对低廉,经济价值不断增长的平台。但是在网络环境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经营场所,不能像一般的行政主体分行政区域进行行政管理,每个网络用户都是网络广告的受众,但是也能成为网络广告的者,网络广告的主体在界定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1、网络广告主体存在的问题
1、1网络广告的主体不明确
在传统的广告制作,过程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三个主体处于整个流程中不同的阶段,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这些主体都可以通过在自己职权范围内都可以进行监督和管理,在行政机关都可以查到法人,住所和主要经营场所,追究责任比较好确定责任人;但是网络广告的者有可能是网站经营者自己,也可能是要求网站广告的广告主,对于网络广告的主体,追究责任的时候,会发生责任互相推诿,备案登记信息不真实等问题。
1、2 隐性广告和冒用等行为主体的认定存在困难。
现今的网络广告还存在一些利用视频,社会热点词语,高频点播关键词等形式播送广告,还有一些网络广告的者用关键词技术,将关键词和某些著名品牌,驰名商标、商号和在一定群体里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关联起来,创造出与实际不符的关注率,但是由于对网络广告的主体如果不能确定的话,对于受这些隐性广告和其他冒用行为受到侵害的主体也就没有办法进行保护,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2、网络广告主体行政管理的完善
首先,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信息产业管理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互通,举报和行政处罚及时有效处理。
互联网信息管理机关已经实现了网站的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每个登记注册的网站分为企业登记主体和个人登记主体分别进行登记备案,个人需要凭身份证等证件认证,企业也需要上报一些证明自己企业资质的文件,通过国家信息管理机关的审核,但是对于网络广告的整体经济发展状态,涉及的经济效益以及经营不能做到很好的规制,对于市场主体的损害其他经营者和相对人利益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也不能依据自己的职能进行处罚,因此,两个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很重要。现行的《广告法》还没有对网络广告的主体做出明确的区分,但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中,对于网络广告的主体进行了区分,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两类、只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才可以从事网络广告的设计、制作和业务,还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备案,这就需要互联网信息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并且建立机制对网络广告的违法行为联合进行处罚,比如关闭网站一个月进行整顿,或者取消某自然人或者企业的经营网站资格,列入黑名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对信息管理机关列入黑名单的人和组织拒绝进行工商登记,实现两个部门互通有无,明确网络广告的主体。
其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 ISP) 和网络内容提供者( ICP)的责任。
互联网在本质上是提供电子信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ISP) 和网络内容提供者( ICP) 搭建的电子信息的传递的平台,笔者认为,这两个主体对于自己提供的内容还是必须负起责任的,不能消极的不作为,首先,事后及时反映。对于有用户举报的内容,应该及时关闭信息来源,不但要追究网络广告者的责任,还要追究ISP和ICP不作为行为的责任,其次,前的适当审查义务。虽然这两个主体不能做到能对自己的内容进行全部的事前审查,但是对于有明显违法内容的网络广告,比如说药品、烟草等国家规定需要许可证才能的广告,在广告之前应该进行审查,对于明显违法的网络广告,应该禁止,对于内容严重影响污染网络环境的网络广告,应该拒绝。
再次,赋予一定前提条件下个人网络广告的权利。
随着微博,淘宝等网上媒体的火热,很多学者提出了质疑,个人用户的信息不能证明真实性,也有可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权益。但是,笔者认为还是应该赋予个人在网上网络广告的权利,这是一个正在发展的媒体,在这个时候限制个人用户的权利,对于网络环境和互联网信息化生活的发展都没有益处,对于其中出现的问题,暂时可以让相对人对网络加以必要的防范,对触犯法律的网络广告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和在网站登记的信息进行追查等方法规制。
最后,积极推进网络广告主体商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推进行业自律性建设。
在商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看不见的商业习惯和商业道德标准,如果能在行业中建立起一套能在全行业都能执行,能在行业内形成一种遵守受尊敬和受欢迎,不遵守受到行业内的谴责的氛围,这对于规制行业内不正当经营行为和减少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有很大的好处。同时要加强全国性统一自律性规范的制定和执行。
结语
为了使网络广告的制作和更有规范性,只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电信管理部门之间做好协调,信息共享和公布,就能使网络广告的主体更容易追踪和定位让网络广告出现问题时有责任主体可以作为追究的对象,同时,明确ISP和ICP的责任,给予个人用户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加强网络广告行业道德建设,都有利于网络广告市场更加有序,安全,健康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网络的优势,促进网络经济更快速的发展。(作者单位: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4
网络广告是1种新兴的广告情势,网络广告是指广告主以付费的情势运用互联网媒体,、传布的广告信息,对于受众进行说服的1种信息传布流动。网络广告有它独特的特征,所以也就有愈来愈多的广告主选择网络途径作为自己产品宣扬的媒体情势。
一、交互性强。
信息的双向沟通是网络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最为凸起的特色。广告受众可和时取得他们认为有用的信息,广告主也能随时患上到消费者的反信息反馈。
二、针对于性强。
每一个网站都有自己特定的关注群体,而且这些群体是这1代人中受教育程度、经济实力相对于较强的群体,网络广告可以直接击中广告主的目标群体。
三、精确度高。
在传统媒介上广告,很难准确统计出广告信息目标受众的数量,而在互联网上,可以通过走访统计系统,精确统计出每一条广告信息的接触量和受众群体接触广告信息的时区别布。
四、跨时空性。
网络广告的传布不受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任何人,任什么时候间,任何地点,只要具备阅读互联网的前提均可以随时随地阅读网络广告信息。这是传统媒介没法到达的。
五、广告灵便,本钱低。
广告在传统媒介上刊播后很难更改,而且需要支付大量的费用。在互联网上,广告刊播后,可以随时依据营销策略的需求调剂广告内容,使广告流动及时有效地服务于企业。
2、网络广告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一、点击欺诈频现。
有些网络广告公司为了谋取利益,在设置搜寻框中的症结字词时,设置1些以及本广告内容无关的1些字词,当广告受众搜寻到打开时呈现的广告其实不是自己想要搜寻的内容,同时此次点击也需要搜寻引擎服务商付款。这既侵害了广告主的利益也侵害了广告受众的利益。
二、虚假广告丛生。
虚假网络广告是指含有虚假的内容,应用网络环境下交易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于称,夸张其词,诈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网络广告。因为对于网络广告的监管不严和法律轨制的不完美,执法部门对于虚假网络广告的背法行动的管理难度加大。再加之网络信息的易修改性,网上证据难找,肯定虚假网络广告的责任主体难,导致虚假网络广告泛滥,应用网络广告进行虚假宣扬乃至欺骗案件时常产生,致使网络广告的可托度降低,从而对于网络秩序以及消费者权益造成极大地侵害。
三、色情广告屡禁不止。
网络上的色情广告以文字、图片、声音多位1体的方式传布到互连网上,充斥着网络受众的眼球。有的是以、招嫖、非法性用品广告赚取广告费用。还有的是通过推行部份低俗游戏、推送豪情视频聊天网站、推销偷拍仪器等。
四、侵权行动频发。
不管是名人仍是普通人的肖像被1些不法广告主偷梁换柱使用到自己的网络广告中。
3、网络广告中道德缺失的缘由
一、网络广告主或者广告商的责任心差。
在传统上媒体上广告时1般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广告主对于广告的后果要负必定的责任。而网络广告主广告比较随便,网络媒体的经营者在接受广告时也比较随便,如果消费者权益遭到侵害,就会呈现推脱责任的现象。同时,广告道德问题的呈现与网络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本身的道德素质水平有亲密的瓜葛,有些广告主在广告时只斟酌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随便虚假广告,而有些广告经营者在接受广告时也忽视了消费者的利益,只是片面逢迎广告主的请求,完成广告任务。
二、网络广告行业自律不足。
我国网络广告的发展仍处于低级阶段,人们的重要目标常常侧重于利益问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意识则无比稀薄。中国网络广告迅猛发展的同时,职业道德建设方面1直显患上至关薄弱。,我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正式成立于二00七年六月一三日,同时制订了《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这对于于网络广告从业者的自我束缚施展了必定作用,但并无患上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特别是1些背反职业道德以及法律的行动并无患上到应有的谴责以及制裁。因而,制订出相应的轨制还圆圆不够、重点在于强而有力的贯彻执行。
三、网络广告法律法规的不完美。
因为网络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网络广告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网络广告的审查以及监管、网络广告主体的不肯定、网络广告的侵扰以及隐私权和应用网络技术进行的不正当竟争等等。面对于网络广告中层见叠出的新问题,我国目前的《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干的广告法律、法规缺少相对于应的条款,乃至于网络广告运作进程中与呈现了与《广告法》冲突之处,使网络广告相干主体莫衷一是,消费者的利益也没法患上到保证。
四、社会监督不力。
我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机构拥有“半官半民”的特色,这使消协在处理问题时手续繁琐,不能充沛施展社团!组织的优势。同时,消费者对于消协不太了解,所以消费者因广告而产生消费纠纷也不知如何向消协投诉。新闻媒体对于广告也有当仁不让的监督义务。然而,我国缺少比较完全的新闻法律法规体系,对于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以及义务没有给予肯定,部份新闻媒体人员把媒体当做谋求私利的工具,把舆论监督权力当做私人权力的工具,故意隐瞒不良广告和不良广告行动。
4、加强网络广告道德建设的对于策
一、完美行业自律。
应当颁布有关全国性统1的网络广告行业自律规则,在网络广告行业内部,依据网络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者本身的特色,分别制订各自的行业规则,让这些规则成为他们赖以进行自律的方向标。
二、加强网络广告法律轨制。
我国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维护法》3部法律中均没有关于网络广告的规定,针对于现有广告立法存在的缺点,需要进行完美:应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维护法》中增添关于网络广告的涵义、网络广告的以及责任主体、网络广告的组织管理以及信息内容管理等内容;制订1些规范网络广告行动、操作性可行性强的行政法规;提高对于虚假网络广告和强制性广告的处分金额,进而增添其背法本钱。
三、完美网络广告监督机制。
网络广告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消费者自发成立的消费者组织,按照国家相干法律、法规对于广告进行日常的监督。我国的消费者协会以及个处所消费者协会和全国用户委员会应当依法实
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5
那么,为什么网络广告会出现如此大的落差?网络广告究竟失去了什么?网络广告业还有前途吗?仔细分析网络广告的生存现状,我们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首先,人们对点击率的错误认识把网络广告推进了死胡同。
人们曾经认为,网络广告的最大优点之一,就在于广告访问量的可统计性。事实证明,以点击率为依据,网络广告的效果就有很大一部分被忽视。网络广告并不仅仅在点击之后才会产生效果,当网民在看到网络广告横幅时,广告就已经产生了效果,如果一个人能够完整的看完一个4、5秒的banner,我认为他就会了解这个广告的大概内容,该网络广告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不妨做个比较,报纸广告同网络广告类似,你都可以选择看或者不看,而一般人都会浏览一下报纸广告,了解其中的大概内容。这时报纸广告产生的效果同网络广告是相似的。而要求人们点击网络广告banner的前提,则需要人们在耐心看完长达4、5秒的广告后,对广告宣传的对象非常感兴趣才可能发生。这个前提条件对于报纸来说相当于一个人在浏览广告的时候,被该广告的内容、标题所吸引,花时间仔细的看完了广告的内容。众所周知,对于报纸而言,这个比例是相当小的。网络广告同样如此,点击banner条的人在全部浏览网站banner条的人中所占比例是微不足道的。笔者认为,点击率根本代表不了什么,甚至不能作为广告效果的依据之一。完全以点击率来判断网络广告的效果,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大降低了互联网广告的价值。
反观传统媒体的广告效果统计,历史悠久的传统媒体广告效果的衡量都是相对模糊的。传统媒体的广告业中流传这样一句话:“我知道我有一半的广告费浪费了,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半。”传统媒体尚且如此,那么网络广告试图通过点击率来对广告效果进行统计的做法,是过于天真了。
遗憾的是,在2000年以前,网络广告一直是沿着点击率这条路走的。这种思想下诞生的网站banner广告有着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它难以在狭小的视觉空间内传递太多的信息。当banner没有被访问者点击的情况下,其自身起不到什么好的广告效果。而可怜的点击率进一步打击了网络广告客户的信心。
网络广告基于点击率的思想已经走了四年,这四年间,网络广告从未进行过革命性改变。过去四年来从未进行过革新的行业标准,使得网络广告无法跟上互联网的发展深度,也使得网络广告的客户无法完全体会到网络广告的好处,网络广告的低迷是可以预期的。这一点,在网络经济泡沫丰富的那段时间里还看不出来,纳斯达克一跌,拂去泡沫,网络广告的真实状况就显现出来了。
其次,广告用户对网络广告还不熟悉,存在不信任感和陌生感。传统公司包括一些互联网公司,已经习惯了传统媒体的广告,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效果。而网络广告同传统的广告相比,完全是一个全新的表现形式,媒体新、运作模式新、表现形式新、计价方法新等等。这使得广告客户在面对网络广告时持一种狐疑态度,而现有的广告效果统计方式,要么统计方式不科学,导致广告效果大打折扣;要么统计数据来源不明,令人生疑。因此,在有限的广告预算下在网络广告和传统广告之间作出选择,绝大部分企业还是会选择后者。
第三,网络经济的低迷,直接导致了网站广告收入的减少。纳斯达克上一度出现几乎所有与互联网有关的股票都以几倍,几十倍的速度狂飙,尽管这些互联网公司有很多一部分经营业绩十分差劲,但股市的良好表现使它有足够的资金来挥霍。于是,大量新涌现出来的网络公司为了尽可能的赚取所谓的“点击率”,不吝大量投入广告,其比例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公司收支平衡的可能。这种状况使得互联网企业成为在线广告业的最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直接导致了网络广告在几年内的超高速增长,随着网络神话破灭,投资者急于收回投资并且没有谁再继续投资,网络公司的资金一下子就出现了枯竭,大量互联网公司不得不倒闭,侥幸存活下来的为了维持,停掉广告和裁员是减小成本的最直接方法。
第四,当前网民的主体不是社会的主要消费群体,网络媒体的广告价值不高。根据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①目前我国网民约2650万,其中24岁以下的占了51、9%,30岁以下的占到了68%。大家都知道,消费能力最强的是30岁以上的中年人群,而中国现在网络受众的构成以年轻人和学生为主,这部分人并不是社会的主要消费群体,这导致了目前互联网的广告价值不高,难以同传统媒体匹敌。事实上,即使在互联网最热的1999年,网站广告在整个广告市场上的份额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多。
最后,网络媒体,网络广告还属于新生事务,在各方面都不同于传统的操作方式,现有的从业人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经验上都存在不足,在很多时候都只能摸着石头过桥,在网络广告的操作方式、方法和方向上认识不足。目前国内的网络广告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来自于传统企业如广告公司等,拥有丰富的传统广告经验,但是在对网络广告和传统广告的关系上,不知道什么应该继承,什么应该抛弃、什么需要修改。
举个例子,笔者认为,传统报纸上的分类广告就非常值得网站借鉴。分类广告是指除宣传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产品及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广告,包括征婚、挂失、书讯、祝贺、节目预告等,一般都放在中缝或者专门的版面上,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笔者认为,让网站来做这类广告,完全可以比报纸效果更好。由于使用了大量的超链接,用户在互联网上可以方便的进行选择、查找和浏览。在表现形式上,网站可以图文并茂,甚至加上简单的动画,效果无疑要比报纸好的多。而据作者所知,在国内的主要门户网站中,只有新浪网在今年开始刊登分类广告信息,此外前不久中华网和搜狐网也开始有类似的栏目。将这类信息作为一个栏目并列在首页栏目导航条上,位置和效果都要比报纸要好的多。但是作者在绝大部分网站上并没有看到类似的栏目,是认为没有价值?还是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网络广告的发展契机
在目前的条件下,网络广告相对于其他传统媒体的优点,往往并不能体现出来,即使有,也是大打折扣,网络的速度是其中最大的瓶颈。目前的窄带网络无法承受大容量的信息传输,无法快速地传递视频讯息、音频讯息和文字讯息。商品的广告形式单调、效果差强人意,用户浏览检索时速度缓慢,根本无法体会到网络的交互性和多媒体。无论是在信息量上、可观赏性上、速度上都远逊于电视,窄带限制了网络广告的进一步发展。
宽带网完全突破了窄带的种种限制,它的出现和发展,为网络广告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首先,宽带网将会使网费不再成为障碍,网络将更迅速的普及。对于国内较落后的省份而言,上网价格昂贵,不能成为像电视那样的主流媒体。宽带网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一个宽带用户每月的全部使用费用在100元左右(还有下降的趋势),同有线电视十分接近。低廉的价格必将促进网络在国内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带动网络广告价值的大大提高,企业将会比以前更乐意在网络上投放广告。
其次,宽带网能够进行持续的大容量信息传输,这将会使网络广告完全突破容量的限制,在表现力上达到并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目前网络广告的主要载体是以HTML语言为核心的WEB页面。无论是传统的横幅广告、按钮广告还是最近兴起的巨幅广告,都是以WEB页为基本载体出现的。这种WEB广告容量小,能够在相对较小的容量下实现比较好的画质,但这种“较好”的画质同大容量大制作的电视广告相比,差距十分明显。窄带网络上的广告根本无法同电视广告竞争。
宽带网络使网络广告的容量限制不复存在,网络广告也可以参照电视广告的模式进行制作。目前公认的观点是,随着宽带网的普及,以流媒体技术为核心的网络视频服务会成为下一个主要的网络广告载体。在带宽允许的情况下,网站可以在正常的视频内容播放之前,先播放不同长度的视频广告;或者是在页面开辟一个适当的窗口,不停的轮流播放视频广告;可以跟现在的巨幅广告一样,定时的全屏播放一段网络视频广告;甚至可以跟电视媒体一样,播出视频新闻、娱乐节目和电视剧,中间插播视频广告……总之,摆脱了带宽这个最大瓶颈之后的网络,其发展前景是可以任由人想象的。
第三,流媒体、VRML等基于宽带的视频技术的发展,为宽带网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是宽带互联网迅速普及的催化剂。
流媒体(Streaming Media),顾名思义,媒体文件可以在向播放器传输的过程中就开始播放,这就是“流”的含义——首先在网络中发送音频或视频剪辑的第一部分,在第一部分开始播放的同时,媒体文件的其余部分源源不断的流出,及时达到目的地供播放所用。流媒体技术现在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网络广告中去,现在人们看到网站上的用FLASH制作的banner、button就属于流媒体的范畴。
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6
网络营销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随着互联网的应用逐步扩大,网络营销的广告市场也呈现出非常活跃的增长势头。
由此可见,网络环境给企业的营销方式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而企业要在网络市场上开展营销策略、广告活动,必须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以多媒体为主要表现手段。多媒体广告就是将广告信息采用多种媒体形式进行传播,从而唤起人们对商品或服务的需求。在网络营销中也主要采用多媒体广告进行信息传播。
网络营销中的多媒体广告表现形式
文本类广告。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信息传播媒体,也是最基本的一种广告媒体。常用于制作说明性、描述性的商品说明。其广告效果为:内容直观,叙述清晰、明确,可反复阅读、理解,如网页广告、文本链接广告、论坛置顶广告、博客广告等等。
图像类广告。此种广告媒体投放形式以图形、图像表现为主。在Internet上通用的格式有GIF和JPG两种,比如:电子邮件广告、横幅式广告等。电子邮件广告通常以图片的形式发送到受众的邮箱中,使用户了解营销内容。横幅式广告是最为有效的直销工具,位于首页或各个频道页面的最上方,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动画类广告。此种广告媒体投放形式以动画表现为主,其格式主要为FLASH格式。其最大特点是具有形象、趣味,具有交互性和自主性,吸引受众注意力。其应用有插页式广告、通栏广告和“浮层”广告等等。插页式广告又名“弹跳广告”,当浏览网站或栏目时,在该网站或栏目打开之前先插入一个新窗口显示广告。“浮层”广告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并且可以加入音效,浮层广告丰富的效果更能满足不同广告主的需求。
视频类广告。视频广告是一种新兴的网络广告形式,其格式主要有flv格式、wmv格式、流媒体格式等等,具有感官冲击力强、内容丰富、互动性强、实时信息更新等优点。比如在网络视频流媒体上投放的视频广告。这种广告媒体能以唯美的画面、鲜明的色彩、流畅的动作和悦耳的音效,使品牌价值得到出色的创意表现。
虚拟现实类广告。这类广告以三维技术建立一个虚拟现实的环境,让受众在逼真的广告场景中感受品牌魅力和商家的服务。如房地产营销网站,制作出楼盘地图指示动画、装修效果图翻页动画、样板间三维展示模拟动画,全方位、立体、动态地展现出楼盘的特点,给客户一个全新的体验。顾客可以通过鼠标的移动浏览虚拟现实场景,犹如身临其境,增强商品的说服力,提高楼盘的销售量。多媒体广告在网络营销中的应用特点。
多样性。互联网中多媒体广告提供了丰富的营销方式,这极大的丰富了广告主的选择,提升了网络营销的价值。它改变了企业主广告信息传播的单一模式,使商品信息呈现更多样化或多维化,更具有感官刺激和视觉冲击力,从而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达到广告效果。
集成性。网络多媒体技术可以综合处理多种信息媒体,使多种媒体信息统一获取、统一组织、统一存储及多媒体信息表现合成等方面。企业主可以依托网络多媒体技术建立网络营销的竞争平台,整合媒体传播资源,为商品或品牌销售活动提供“一条龙”式的服务,通过网络技术可以增强广告活动的跟踪、反馈、测试环节的功能,从而使广告活动目标更加明确。
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7
一、《广告法》对广告主体的界定与网络广告特性的冲突
(一)网络广告主体融合挑战传统媒体广告三分主体模式
在网络广告中,网络广告主体融合现象已属常见,它打破了三分广告主体的格局,带来的实质问题是:在网络广告环境下,《广告法》赋予传统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各自的职责变得模糊,审查监督机制遭到削弱。ISP之类的机构并不属于传统的广告经营者,但同样可以进行广告经营业务,广告经营者的范围在网络上被扩大了。网络广告主体重叠使《广告法》中关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难以适用于网络广告,继而造成广告审查机制失灵。
(二)《广告法》否定“个人”广告资质与“个人”网络广告既成事实的矛盾
《广告法》第二条规定的广告者仅包括“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否认“个人”的广告者资格。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是立法者在上个世纪末制定《广告法》的时候所始料未及的,包括“个人”在内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可以通过自建网站、主页或网络公司提供信息平台商业广告,在技术上禁止个人通过网络广告似乎已不可能实现。这显然与《广告法》就广告经营者作出的规定存在矛盾。“个人”利用网络广告的行为对《广告法》中广告者资格的规定造成冲击,也影响广告法律、法规对网络广告的适用。
(三)网络广告主体不清,对违法网络广告主体的责任追究难
在网络广告中“谁是谁”的问题都不清楚的情况下,难以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传统的广告管理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国的传统广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在互联网上任何人都可以自己或他人的广告,广告形式、内容多种多样,这样一来,监管部门事前审查机制就会失灵,事后审查也难以到位,以至于一些违法广告得不到有效治理。
二、完善我国网络广告主体的监管对策
面对网络广告主体界定出现的种种问题,也出于对网络广告进行实效监管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网络广告监管的法规和规章,如《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网络广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立法宗旨上看,两个《办法》都是为适应网络广告发展的需要、有效规制网络广告行为而制定的,是对《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补充。前者面对网络广告行为,在涉及广告主体问题时,使用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这一表述。根据这一思路,不管网络广告为何人,只要其违反了具体的广告准则,广告的者都应当对广告的行为负责。这样一来,通过网站经营商业广告业务的“个人”就被纳入《办法》的规制范围之内;而后者则回避了三分广告主体的规定,只对网络广告经营者进行了定义。
(一)完善网络广告主体立法规制,填补现有法律空白并增强可操作性
一是应确立“个人”在网络广告领域的资质。网络广告使“个人”作为广告者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个人利用网站广告已经没有任何技术障碍。立法应因势利导,明确赋予“个人”网络广告者的权利,同时明确其法律责任,有效解决“个人”网络广告处罚难等一系列问题。
二是广告立法应改变三分主体的单一模式,解决网络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主体融合问题,明确网络广告中“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不妨淡化各主体之间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强调他们各自在网络广告中的工作特点或职责来对其进行界定。
(二)实施网络广告主体市场准入监管,完善网络广告登记审查制度
广告经营者开展网络广告业务,须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管理机关以此作为事前审查的有效监管方式。网络广告之后,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广告自动“报备”系统,把“报备”作为一种资格认定手段。只要是授权广告,用电子标记贴在广告上,然后在的同时自动传到网络监管中心“报备”,以增强识别的可行性。另外,对于一般性企业网站,均应在显眼位置标贴电子版营业执照,标明企业信息,有效辨别和防止网络虚假宣传行为。
(三)强化网络广告者的审查义务和责任
对于网络平台提供商(IPP)和网络内容提供商(ICP)来说,前者对传输的内容可进行监控,对信息有一定的编制权,有对网络广告审查的基础和条件,应当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对广告内容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IPP在网络广告后还应当履行事后注意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防止侵权行为损害结果继续扩大。关于ICP的审查义务,第一,当ICP仅作为网络广告的者时(实际上扮演IPP的角色),它应履行IPP的广告审查义务,其法律责任可充分考虑其对虚假或不正当竞争性网络广告的参与程度,包括其是否只是遵从客户的指示,以及是否履行了对广告内容的审查、监督义务,履行程度如何等。第二,ICP在自己的门户站点上广告,既是广告者又是广告经营者,主体身份重叠,须全面承担审查义务。
(四)探索建立网络广告监测系统,为网络广告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要建立网络监测系统对网络广告进行巡查并解决违法网络广告取证难问题,依靠网络治理网络。目前深圳市场管理部门借鉴公安部门网络管理的经验,正加快网络广告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并制定了符合市场管理部门广告监管特点的《网络广告取证流程与步骤》规定,利用主页屏拷、属性框屏拷、二级页面屏拷进行录制取证,锁定网站主页及其链接页面的违法广告。网络广告自动监测系统将成为对网络广告主体监管的利器。
网络广告主要体现篇8
关键词:垂直网络广告;现状;优势;趋势
垂直网络广告是指广告主体利用网络广告投放平台,为不同行业的广告客户提供针对其特定目标客户群的细分广告服务,让广告的受众能够从互联网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行业或商品类别信息。以CPM为主要计费方式。从内容可以看出,垂直网络广告的目标对象更精准、行业针对性更强、技术要求更高,而CPM作为品牌广告的计费方式也是相对科学和客观的。
一、垂直网络广告现状
(一)垂直网络广告的价值得到广泛认可。2009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核心媒体网络广告营收排名前十位中,共有两家搜索引擎运营商和五家综合门户网站。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家擅长做垂直网络广告的网站进入了前九位,分别是电子商务类的淘宝网和视频分享类的优酷网。这说明垂直网络广告的价值已经得到网络受众的广泛认可,广告主在网络广告投放策略上有了更多选择。2009年淘宝网网络广告收入达15、0亿元,排名第四位,淘宝网上的网络广告形式主要包括淘宝直通车广告、品牌广告、钻石展位广告等几类。优酷网网络广告收入为2、4亿元,排名第九位。艾瑞咨询认为,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的高速增长在推动中国网络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网站和以优酷网为代表的视频网站的垂直网络广告价值得以提升,且得到了广告主的广泛认可,受到越来越多广告主的青睐。
(二)垂直网络广告仍需发展空间。中国垂直网络广告市场集中度较高,搜索引擎与门户网站作为垂直网络广告的主体仍占据市场主体地位。2009年两大搜索引擎运营商百度、谷歌分列中国网络核心媒体垂直网络广告市场份额排名的前两位,其份额分别达21、5%和10、8%;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和MSN五家综合门户网站分别位居第三、五、六、七、八位,市场份额分别为7、4%、5、8%、4、8%、1、8%和1、5%。百度、谷歌两大搜索引擎运营商共同占到垂直网络广告市场32、4%的份额;而五家综合门户网站市场份额共计21、3%;七家媒体合计份额达53、7%。淘宝位列垂直网络广告市场份额的第四位,其份额为7、2%;优酷网的市场份额为1、2%,分列第九位。九大核心媒体市场份额总计达62、0%,垂直网络广告市场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垂直网络广告仍需进一步扩大发展空间。
二、垂直网络广告的优势
(一)效果优于传统网络广告。传统网络广告的平均点击率为3‰,而垂直网络广告可以达到1、5%~4%,独立访问客户和页面浏览量更是超过了传统网络广告几百倍。
(二)服务流程更专业,整合营销效果明显。为广告主提供受众分析、策略制定、广告投放、优化提升、效果评估的综合服务。在投放过程中保持软文广告与硬性广告的有机呼应,通过主题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论坛营销建立品牌口碑,在网络上实现360度立体行销。通过科学的分析、专业的流程、精准的投放、全面的服务,整合能有效影响目标人群的媒体资源,充分传播、树立品牌形象。
(三)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利用丰富的网络营销工具,深入分析媒体受众特征、媒体的受众地域分布特征、受众行为特征、媒体特性和广告价值、广告主的竞争对手,通过调查问卷建立更详细的用户数据,利用第三方进行广告活动,最终为广告主制定合适的营销策略。
三、垂直网络广告发展新趋势
根据“艾瑞”统计的数据,2006~2007年的两年间,博客已成为网民使用最频繁的网络服务,2007年博客季度总访问次数首次超过网页搜索,居中国各大网络服务之首;用户对搜索服务的使用趋于稳定,中国网页搜索和网站导航服务访问次数分别在80亿次和30亿次左右。目前,网民认可度最高的几类网站有网上购物、IT类网站、新闻门户类网站(指新华网等纯新闻的网站)、财经类网站、网络游戏类网站、房产网站、汽车网站、医疗网站、化妆品网站、服装网站等。这说明网民对网络的细分使用已达到了比较深化的阶段,这对垂直网络广告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其作为垂直渠道与电子商务对接,蕴含的商机很大。基于以上分析,垂直网络广告服务的发展将呈现几种趋势:
首先,呈现从服务大众向聚焦分众转变的趋势。综合网络广告媒体的服务逐步细化,垂直网络广告在网络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垂直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分众,这也是垂直网络广告的价值所在。分众不仅能体现出垂直网络广告的价值,其广告效应还可以渗透到电子商务、虚拟社区中,延伸出来的盈利空间很大。
其次,呈现门户网站与搜索引擎相融合的趋势。各大门户网站不断升级和改进自身的搜索服务,以百度和谷歌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已成为新型的主流门户网站。
最后,呈现出多元化扩张的趋势。根据艾瑞咨询的《2009~2010年中国网络广告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广告核心媒体中百度的网络广告收入高达44、5亿元,排名首位;谷歌、新浪、淘宝紧随其后,分列二至四位。2009年两家搜索引擎商与五家综合门户网站合计份额达53、7%,搜索引擎与门户网站仍占据中国垂直网络广告的主体地位,而在这一进程中,淘宝网和优酷网、土豆网等优秀的垂直网络广告媒体价值凸显,垂直网络广告市场开始出现多元发展趋势。
四、市场价值及前景分析
(一)市场价值。说服广告主投放广告,首先要让广告主认可垂直网络广告的市场价值,垂直网络广告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垂直网络广告的成长性、垂直网络广告收入增长潜力、有效浏览时间、目标用户广告曝光单位成本等方面来衡量。
第一,从垂直网络广告的成长性来看,垂直网络广告面临的是一个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广告市场。垂直网络广告年增长率在40%~50%之间,而整体的广告(包括传统广告和网络广告)年增长率在15%~20%之间,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主数量达到3,545家,比上年增长3、7%,而广告主网络广告投放金额平均达到131万元,比上年增长43、5%。这可以看出垂直网络广告的成长性是很高的,这也是广告主普遍看好垂直网络广告的原因。
第二,广告主行业集中度呈下降趋势,网络广告市场份额趋于分散,垂直网络广告收入增长潜力巨大。2001~2006年三大门户网站虽然网络广告收入一直增加,但是比例越来越低。新浪在整个广告市场的收入比重由41、5%下降到20、4%,而搜狐由18、5%%下降到13、9%,网易不足10%。目前,垂直网站广告收入规模与门户网站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广告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未来增长潜力巨大,IT类网站和房地产类网站表现尤为突出。
第三,有效浏览时间指的是同时打开不同的页面,按当前激活页面计算访问时间,其他非激活的浏览页面属于无效访问时间。按有效时间来看,网上购物的时间是最长的,然后是博客社区、财经网站。通过有效浏览时间,既可以说服广告主投放广告,也可以让广告主认可垂直网络广告的发展前途。
第四,垂直网络广告的目标用户广告曝光单位成本更低。从垂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传统媒体在目标用户的广告价格、用户数量、曝光成本方面是属于比较高的,因此单位成本也比较高;与此相反,垂直网络广告的单位成本不仅低,而且垂直网络广告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因此,无论做品牌推广还是做产品推广,垂直网络广告都可以从传统广告商那里分得一杯羹。
(二)前景分析。目前总的来看,综合门户在网络营销市场仍具有显著优势,但垂直服务应用的兴起,对综合门户的优势具有明显分化的作用。综合DCCI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数据来看,作为广告载体,搜索、视频、社区的这两方面指标均有显著优势;另外,DCCI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网络视频、网络社区和搜索引擎广告收入规模分别为5、9亿元、7、8亿元、70、1亿元,同比增长73、5%、18、2%、37、9%,预计2010年涨幅将分别达67、8%、47、4%、42、2%。因此,随着搜索、视频、社区用户规模的不断增加,相关广告产品的发展完善,网民对相关广告产品关注度、参与度的提升,搜索、视频、社区等领域网络营销的增长潜力是显著的,并将成为2010年网络营销市场增长的驱动力。
未来3年,垂直网络广告将占据国内网络广告市场50%以上的份额,数额可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成为大部分广告主较信赖的投放方式,同时成为支撑中国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如今国内领先的垂直网络广告媒体营销平台已经研发出领先的网络广告投放技术,为品牌广告客户提供针对青少年、女性、汽车、金融等精准定位的垂直网络广告服务。随着众多专业垂直网络广告媒体营销平台不断涌现,相信中国在不久的未来将迎来广告产业新的发展机遇。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晓玉、论我国网络广告的现状、前景及发展对策[J]、民营科技,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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