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精选3篇)
关于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篇1
摘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在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它揭示了民族发展的规律,提出了一系列民族理论的纲领和方法。在学习民族理和与民族政策课程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视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培养学生们具有初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念。本文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教学工作,略谈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的教学内容创新问题。
关键词: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学创新
中国共产党自产生以来就很重视民族的问题,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制定了许多合理的民族政策,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平等团结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了解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掌握党的民族政策,是每个学生的必须掌握的知识。因此,在关于民族**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当结合学生的实际,增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学的时效性和创新性。
1课程目标上,老师要做到知识性和民族性的统一
我国民族自古以来就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学生们在掌握了我国民族的基本情况后,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让学生科学的认识我国民族与民族**的'根源,使同学们树立各民族相互依靠,谁也离不开谁的观念,逐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与世界观,让学生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要培养学生们的民族意识。培养他们热爱少数民族,热爱中华民族,使学生们形成促进各民族的进步和团结,维护祖国和平统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贡献的正确民族意识。作为党培养的优秀知识青年,我们应当处理好这些关系。让学生们成为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拥护者和执行者。纵观民族发展的历史,中国在民族**上是解决得最妥当、最好的。是任何其他国家无法相比的,这应完全归功于我党正确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要让学生们了解党的民族政策,了解新民族政策带来的成就,特别要让学生们了解少数民族地区在民族政策指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从而正确理解党的民族政策,自觉地成为我党民族政策的拥护者和宣传者。
2在教学内容上,要与时俱进,把新时代的精神注入新的民族理论中
任何理论都要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也是如此。在民族教学过程中,老师要突出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处理民族**的政策与理论,把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坚决贯穿到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课堂教学中,把新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在党的科学民族政策指导下,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将这些内容贯穿到民族教学中去,可以引导学生们执行党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的自觉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问题,在总结我党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工作的理论指导,为民族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所以,老师在进行民族理论和政策的教学过程中,要把三个代表贯穿其中。
科学发展观理论是胡xx同志等新一代领导集体在总结现代化建设的经验、顺应历史潮流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我党关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点的继承与重大发展,它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重要体现,是与马克思主义、三个代表思想一脉相承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发展社会主义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它的要求是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本的方法是统筹兼顾,平衡全国各地区的发展能力,增强少数民族的发展机会,最终实现各民族的统一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的思想是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发展状况与民族地区的实际,制订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与措施,领导各族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用先进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是党的民族理论和方法创新的根基本要求。
胡xx同志在党的报告中庄严提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所以,我们把新时代的精神纳入到民族教学的内容里,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着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3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民族理论课在课堂的教学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空洞和乏味、学生不感兴趣等问题,如何让民族理论课生动活泼起来,提高学生学习民族知识的兴趣。笔者认为,我们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
(1)老师要坚持教学手段的多样灵活,教学方法要寓教于乐。
在民族理论的教学中,老师要尽量采用一些多媒体技术,多选学生们感兴趣的、熟悉的生活案例,引导学生们讨论与剖析案例。与此同时,学生们要从课堂走到社会中,深入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实地参观、考察参观和访问等形式,提高他们的学习民族理论的兴趣。例如,带领学生们参观少数民族文化展览馆,使学生们感受到少数民族的悠久历史与辉煌的文化,增强学生们的民族自豪感,带领学生们考察新农村建设,并进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调查等等,使学生们感受到,在党的正确民族政策的引领下,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通过这些灵活多样的实践活动,学生们既增加了民族知识,又增长了他们的见识,教学成效十分明显。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拒绝空洞的说教。
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是对世界民族和民族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的前提上,对无产阶级处理民族**的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的基础上建立与发展起来的,所以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并深深地扎根于民族地区的土壤中。学生们在学习有关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时,是要用它处理具体的民族**、民族工作,解决实际的问题。所以,在民族教学中,要尽可能的联系社会和学生们的思想问题,以解决学生们在思想与认识上的不足。
4结语
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课程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民族**的知识性与民族性的统一,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与时俱进和创新精神,把新时代的创新精神注入新的民族理论中,老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学形式要力求灵活多样,做到民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增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学的创新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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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篇2
[摘要]民族政策是推进我国民族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促进民族发展方面能够发挥中介作用、调控作用、促进作用和规范作用。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面临政策实践环境的诸多变化,我国的民族政策应遵循服务于各民族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不断实现优化与创新。
[关键词]民族政策;科学发展观;优化;创新
科学发展的实质是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发展离不开民族政策的推动,在民族发展问题上践行科学发展观,离不开民族政策的优化与创新。
一、民族政策的实质与作用
民族政策是执政党民族治理理念的具体化,是政府为了处理民族问题、改善民族关系而制定和实施的法规、准则以及措施的总和。
法规和准则作为一种规范,规约和导引国家、各级政府、社会团体、普通民众在对待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应持怎样的态度、该如何去做,并通过褒扬与惩戒达到维护道义和秩序的目的。措施是贯彻执行和维护法规、准则的具体手段,一是国家的积极干预,即国家根据法规和准则,主动采取行动,保护和支持少数民族的文化特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为维护法规、准则的严肃性,对违反法规和准则的行为予以惩处。我国民族政策的特点是以积极干预为主,国家主动介入到各种与少数民族相关的社会事务中,比如身份认定、社区发展、国家直接投入和管理的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国家主导的文化活动等。[1]
民族政策通过具体运行可以发挥出中介作用、调控作用、促进作用和规范作用。
民族政策是民族理论与民族工作实践的中介。民族政策是执政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政治主张向具体民族工作转化的中间环节,民族政策以法律、法规、准则等形式将执政党和国家的民族治理理念制度化,并进一步通过规范和指导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成员的行动,外化为政府作为或公民行为,发挥民族理论指导民族工作实践的作用。通过理论—政策—实践的循环链条,民族理论会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另一方面,民族工作实践过程出现的问题又会通过民族政策的评估反馈给政策的制定者,并进而督促执政者对民族理论进行思考,对民族政策进行修正和优化。
民族政策对民族关系具有调控作用。国家凭借合法性权威,依靠政治动员力量和社会资源运用,能够实现对政治单元内部各民族关系的调整,通过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调处和化解民族社会内部以及民族之间的各种矛盾,促进民族内部结构的优化和民族之间关系的顺畅和谐,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局面。公务员之家
民族政策可以推动民族发展。我国的民族政策以对少数民族的优待和倾斜为特点,能够以外部助推的方式,促进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由于各方面原因,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不少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各民族之间的差距较为明显,发展滞后的民族社会通过自身努力难以实现常态发展,与此同时,原有的民族发展差距还会不断加大,为此,为了实现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快速发展,就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民族政策,催化和助推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
规范国家和民族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一方面规约着国家对民族的责任与承诺,影响着国家对民族的政治态度、地位承认和权利赋予;一方面规约着民族对国家的义务和忠诚,影响着各民族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政治信任和政治参与。[2]
我国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在于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前,历代封建王权以强力维护帝王的权威和国家的统一,其主要措施是实现不同民族统治者之间的联合,但在社会内部却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民族歧视、剥削与压迫。新中国的成立则以各民族无产者的联合为基础,以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民族区域为制度安排,结构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很快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党的地位后,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主导,开始进行自上而下的多民族国家构建,以民族平等、团结为总原则,在意识形态和具体工作中纠正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在民族识别的基础上,保障和扩大各民族的政治参与,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民族政策体系,从政治、经济、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确立和发展制定规范。旧社会遗留的民族隔阂逐步被民族团结弥合,民族歧视被民族团结化解,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不断增加,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境况大为改观。尽管其间经历了文革的冲击以及一些环节的曲折和失误,但民族团结进步在今天依然是主流。历史已经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比较好的处理民族问题,赢得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政策,这些政策确定了行为规范,消释了种种矛盾,赢得了人心。[3]
二、当前我国的民族政策实践环境
民族政策实践环境是指既定民族政策贯彻执行环节所处的环境。我国当前的民族政策实践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构成。自然环境由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生物环境等要素组成,社会环境由社会经济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要素构成。从不同的研究视角还可以将民族政策实践环境分为宏观环境(整个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环境)和微观环境(如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环境)。
由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生物环境组成的自然环境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区域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一项民族政策的执行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灵活执行,避免一刀切。这也决定了国家政策要么给出宏观指导意见,由民族自治地方配之以具体方案;要么具体针对某一区域的特点,将政策微观化、细致化。同时,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民族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生态成本,在进行政策评估时,要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一并考虑。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为现阶段的民族政策实践环境增加了关心生态的新内容。
由社会经济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要素构成的社会环境具有时代性、综合性、主题性的特点。社会环境的时代性表现在21世纪的民族政策执行既要面对全球化的潮流,又要保持民族性的特点,共性与个性同时关照;社会环境的综合性是指在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期,既要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又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要重视民族文化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现阶段我国民族政策的实践环境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综合性特点;社会环境的主题性是指在现阶段民族政策面临解决一些必要的主题,比如民族地区的生态环保问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问题、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民族扶贫问题、西藏和新疆等边疆地区稳定发展的问题等等。
政策实践环境的变化要求民族政策随之而动。一方面要阶段性的评估、终结一些失效的、与现行环境脱节的政策。有关学者的研究统计表明,从1949年到2004年,财政优惠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50%、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62.5%、人口生育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5%、文化教育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92.31%、就业职业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100%、农业发展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0%、工业发展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57%、民族贸易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20%、扶贫优惠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92.31%、扶贫开发计划执行的稳定程度为50%、扶贫专项基金执行的稳定程度为80%、对口联合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5%、外贸边贸政策执行的稳定程度为71.43%。
[4]另一方面,要根据新的实践环境要求及其衍生的发展任务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新的民族政策。新世纪以来,根据新的环境和发展任务,国家先后出台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规划;在2001年至2010年具体制定实施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西部地区实行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实施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特殊政策、国家对西部地区实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政策等十多项微观政策。把握现阶段我国民族政策实践环境的特点,明晰我国当前民族政策的目标和任务,是深入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三、影响民族政策效应的因素分析
民族政策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治理的指导思想和举措,对其效应的评价可能来自于执政党对预先政策目标设定完成情况的评估,还可能来自于政策受益群体的满意度反馈,还可能来自于综合的社会评价,包括一项政策对于其他民族的连锁影响。但从根本上,有两点会对民族政策效应的评价产生影响,那就是道义和公正。
道义是一种原则,这一原则会影响到民族政策的合法性,即公众对民族政策内容和目的的认可和支持程度。符合道义是制定和实施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只有更多不同民族的民众认为国家的某一民族政策是合理的、符合道义的,这项政策才会得到支持和认可,否则,将因缺乏道义支持而失去效应,甚至产生负面效应。
公正是国家政策和政府行为必须恪守的价值基础。在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不仅要体现公平原则,而且要自始至终地贯彻公平原则。人类发展的历史证明,人们只有在体现了公平的社会规则和社会关系中,才能最大限度地协作劳动、分工生产,积极创造社会财富,越高程度的社会公平就能够创造越高程度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5],民族政策应遵循社会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原则。我国各民族发展不均衡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以不公平的倾斜性支持政策形式,朝着公平的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政策目标努力。但这种不公平不能超出公平阈[6]的范围,否则,将导致逆向性歧视。
此外,民族政策的立策基础也是影响民族政策效应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民族问题及其诱因复杂多变,民族政策的立策基础和效果评价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甚至是天壤之别,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尤其是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与民族问题之间关系的把握。如果抛开政治、文化等因素,一般来讲,民族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会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但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其间的关系并不一定成立,甚至相反。
西班牙的巴斯克人和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分立主张在实现经济富裕后反而愈演愈烈。在特殊的情况下,贫穷不仅会成为民族分立的理由,富裕也可以成为民族分立的借口,而且这种情况已不是特例,西班牙的巴斯克人、前南斯拉夫的斯洛文尼亚人、克罗地亚人和比利时的佛拉芒人以及意大利北部帕达尼亚的独立,都有这方面的原因。[7]此外,西方的后物质主义思潮的兴起也启示我们: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在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或基本满足以后,其注意力很有可能转向对非物质生活以外的诉求,包括信仰、文化甚至是民族主义情结。
此外,民族优待政策也可能诱发新的民族问题产生。在一些国家中,政府为减少民族冲突实施一些优待政策。其理论支持是:民族冲突是民族间经济差距的产物。实施优待政策的政府认为:这是一个成本较低的应付民族冲突的策略。为了绝大多数民族群体最终能够平等的竞争,至少在短时期内有必要实行倾斜的优待政策;来源于客观经济差距的民族冲突可以通过针对这些差距的政策的实行而消除。但引出的一个后果是使另一些在优待政策之外的民族心理失衡,导致民族之间、民族群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一些国家的事例表明,政府在施行民族优待政策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经济和政治代价。研究者认为,如果严格地实行优待政策,有可能引起两方面的负面效果,一方面引发不被优待民族群体受歧视的愤怒,增加民族冲突;另一方面优待政策增加了落后民族中普遍存在的竞争无能感,增加他们需要特殊照顾的负罪感,还会增加他们由于实际竞争失败产生的对竞争的恐惧。[8]
可见,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准确把握政策环境为基础,还要考虑到政策的综合效果。一个民族区域如果传统社会特征浓厚,在信仰等方面存在显著的民族特殊性,又存在政治精英的狭隘民族主义动员,甚至是民族分裂主义的煽动,经济落后则有可能成为反动精英进行政治动员的借口,但经济发展也可能会成为地区民族主义激升的基础。为此,针对不同的民族问题,民族政策要进行多处方的综合,共同致力于民族问题的解决。
四、科学发展观对民族政策的指导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现阶段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民族工作开展同样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地关注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增强各民族的发展能力,帮助各民族改善生活,给予各民族更多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加快消除各民族的贫困,即努力消除各民族的知识贫困、权利贫困、人力贫困和收入贫困等。[9]民族政策是推动民族工作进步、促进各民族发展的重要手段,民政政策实践过程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公务员之家
(一)更好地体现公平
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公平,意味着权利和利益的共享和共有,意味着同等地位的同等待遇。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向横向拓展,民族成员之间跨传统居住区域的多向流动增加,各民族内部结构性变化和民族社会分层流动加快,民族成员内部贫富两极分化明显,民族成员之间之地位与待遇的比较就表现得更为直接。这种局面致使相同社会分层上的不同民族的成员因为享受不同的政策,产生不同的感受,进而会影响到民族关系。因为我们的民族政策可以高度概括为是族体共享的政策。民族政策整体运行环境发生了明显的时代变化,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的联动性作用加强,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渗透到社会各层面、各领域,以人为本要体现人本关怀,要体现对各民族弱势群体的同样关照。
(二)更好地体现照顾
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中更重要的是要强调在政府的决策、政府的行政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哪类人。在我国,由于历史、自然环境等综合原因,形成了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基于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民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大局。为此,以人为本应体现出明确的指向性,那就是加大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支持力度,尤其是要特别关注那些亟待加快发展的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民族之间发展的差异性、差距度决定了以人为本要具有民族特色和针对性,要突出强调通过民族政策激活民族发展的内部活力,让受益的民族获得自身永续性的发展能力,而不是一时的福利。
(三)民族政策以维护和实现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
以人为本,强调的是以人的利益和人的发展为根本,但它强调的不是某个人的利益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决定了以人为本理念中的人,指的是中国人民,利益指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发展指的是中华民族的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是以中国56个民族人民的利益为本,是以中国56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为本。民族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是维护、保障和实现各族人民的利益,一项具体的民族政策既要使作为政策客体的民族受益,也不能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
五、民族政策的优化与创新
科学发展观反思了过去发展的挫折与教训,汲取了人类关于发展的最新理念,其内涵集发展应体现的人性伦理关怀、发展的理路与范式选择、对发展的本质认识于一体,对民族政策的内容优化、实践过程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将理想目标微观化、具体化,进一步发挥民族政策的规范作用
在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初期,为了聚合民心,提高各民族成员对未来发展的预期,提出和确立民族关系和民族发展的理想目标是必要的。平等、团结、自治、发展的原则及目标设定和旧社会民族关系恶化的状况相比,无疑激发了各族人民对未来多民族国家的向往,并积极投身于多民族国家建设。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一种价值理想,是一种宏观原则,也是一种发展目标,将其从抽象的信念转化为各民族群众身体力行的自觉需要一个过程,将其从口号、辞令层面切实内化为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一种包容、尊重、理解、善待同样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以人文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并不单单是要求国家和政府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其更为深刻的内涵在于人人以人为本。社会发展的引领力量来自于政府权威,而实现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却在民间。
民族政策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公众,民族政策的执行并不只是国家和政府的任务,民族工作也不只是某个或某些部门的工作。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工作因而是整个社会的工作,做好民族工作人人有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民族政策实践,要在继续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行人、财、物支持的基础上,也要注重通过微观化、具体化的政策渗透,进一步发挥民族政策作为规范的作用,规范政府、社团、公民在民族交往中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得体的言行。民族政策既要通过看得见的一面体现出来,也要通过看不见的一面体现出来。
民族政策是政府行为,也是公众行为。长期以来,人们似乎已经固定化的认为民族政策是政府行为,其结果是社会公众的责任淡了。民族纠纷、冲突的出现后,往往需要政府出面解决,普通民众怕、躲、靠、看,不主动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这说明,民族政策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社会基层发挥得比较薄弱。
民族政策贯彻实施需要创新,民族政策要通过微观化、具体化、基层化、社会化来实施。如果各民族群众在日常交往中,都能彼此尊重对方、包容对方、克制自己的行为、矫正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真正人人以人为本,那么社会和谐的基础才会建立起来。
(二)从群体受益向地区受益和个体受益转化
目前,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族体共享的政策。[10]这一传统来自于新中国建立初期。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到计划经济时代,除了满族、回族以外,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集中分布在传统的居住区域内,民族社会环境相对封闭、稳定,同一民族社会内部社会分层情况不突出,因此,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实现民族政策族体共享是合理的。
时至今日,我国民族政策的整体运行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向横向拓展,民族成员间跨传统居住区域的多向流动增加,民族散居化趋势更为明显,也就是说,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到计划经济时代的民族居住区域相对固定,民族社会环境相对封闭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二是在各个民族社会内部,社会分层现象比较普遍,民族成员内部贫富两极分化明显,群体性的民族经济社会差距被个体化的民族经济社会差距替代;民族成员之间之地位与待遇的比较更为直接,这种局面致使相同社会分层上的不同民族的成员因为享受不同的政策,产生不同的感受,三是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渗透到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公平、公正、平等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社会价值追求,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公众的维权意识、民主参与意识都不断地叩问为什么在生育、入学、就业、提干、福利等方面不实行各民族的完全平等?
以人为本要体现人本关怀,要体现对各民族弱势群体的同样关照。国家和政府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社会整体的扶贫工作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工作,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由此可见,如果再简单地实施族体共享的做法,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违背社会公正的原则。民族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应该微观化、细致化,不能再简单地一刀切。比如某些省在招收民族预科班学生时,招生政策原则上规定录取分数线可降低80分,结果吸引了大批城市少数民族学生报考,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计划数的录取方法,实际录取分数线只降低了几分到十几分,结果是:被录取的学生成绩好,但又不愿意多上一年的预科班,而这些省内欠发达地市需要照顾的少数民族学生却没有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城市内与享受这一政策的少数民族学生同等家庭环境和同等教育条件的汉族学生认为这对他们不公平。[11]这一政策的实施由于没有以照顾差距为基础,简单的以族体受益为标准,因而其结果是该照顾的没有受到照顾,不该照顾的却受到了照顾。
(三)民族政策过程中体现民族关怀
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维护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利益为目标的,民族政策是益民的社会工程,不只是简单的政府行政工作和任务。贯彻执行好一项民族政策的催化剂是民族关怀。所谓民族关怀就是要在具体的政策实践过程中,相关人员带着感情去工作,诚心诚意的带着对受益民族的尊重、爱护和关心去工作。这是政府公共责任感在民族政策执行上对公职人员的要求,是政府人员伦理自主性的体现。
高效应的民族政策实践过程离不开民族关怀因素,民族关怀应充分体现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和政策监控等各个环节。
民族政策制定是整个政策过程的起始阶段和首要环节。在这个阶段要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汇集各方面民族发展的政策意向和信息,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进行政策实施预测,形成政策提案,经过合法化的过程,成为正式的准备付诸执行的民族政策。在这个阶段,为了确保形成的政策符合民意,应把民族政策的制定置放在整个社会环境中,吸纳广泛的公众参与,通过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和新闻媒体介入、举行听证会等途径、方式了解各方反应,了解受益民族群众和利益相关民族群众的真实想法,以确保政策目标真正为民族群众所急、为民族群众所想。
民族政策执行是构成政策过程的中介环节,是将政策既定目标转化为现实的唯一途径。因此,这个环节相当重要。这个环节本身又包括政策宣传、政策分解、物质和组织准备、试点和全面铺开等环节。体现民族关怀以尊重民族群众的知情权为前提,通过必要的宣传让民族群众了解政策的内容和目的,让民族群众觉得民族政策与其生活密切相关,从而支持政策,积极参与政策执行。体现民族关怀也体现在充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作用上,通过民族自治地方对民族自治权的充分运用,发挥出政策效益。在这个环节,应该充分发扬民主,避免主观作风和单一的行政行为模式化,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服务于当地各族人民。一些对口援建项目采取的交钥匙工程的做法,往往忽视了必要的民族关怀。为了各族群众、相信各族群众、依靠各族群众正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践行。公务员之家
民族政策评估是判断政策效果的重要环节,政策评估将为政策的继续、调整还是终结提供依据,有利于促进民族政策的制定及其运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民族政策的评估可采用专家评估、民意收集、综合评估等方式,要以政策的效果、效益、效率为评估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意从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生态指标、民意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民族政策监控贯穿于整个政策过程的始末,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通过这个环节来监控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终结,有助于确保政策是否得到贯彻实施,以求达到预期的效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挖掘民族政策的监控源,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党委、民主党派、广大人民群众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尤其应注意吸收受益群体的代表参与政策监控工作。
科学发展观要求民族政策实践应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以人为本,既要体现民族照顾,又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在受益对象界定方面可采取两种思路:一是将民族照顾与地区照顾结合起来,即对于一些发展水平相近、自然环境相似、经济发展困难相同的民族和地区,实施同样或相近的政策,做到民族发展和地区整体发展同步考虑。二是由群体受益转向个体受益,基于民族群体的优惠政策向基于个人需求的扶助政策过渡,最后转变为基于公民权利的政府扶助,即谁需要帮助,政府就扶助谁。[12]
总之,随着时代演进,我国民族政策的实践环境和整个社会的大环境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些新问题、应对这些新情况,就要以人文本,不断创新。
注释:
[1]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根据社会心理学中的认知失调理论于1963年前后提出了公平理论。其中公平差别阈(EDTequitydifferencethreshold)理论强调条件不相等的公平感,认为在人们心理承受的范围内,存在分配差别是允许的.根据个人工龄,职位,资历,劳动投入量等因素决定不同的人的收入存在的差别。条件不相同的人之间的收入差别过大(称为悬殊差别)或差别过小(称为无差别)时,都会造成人们的不公平感。只有适宜的差别分配才能产生公平感。所以,公平差别阈的概念是:刚刚能使两个条件不相等的人产生公平感时的适宜差别分配的比值。将这一理论借用到民族政策的影响上来,如果民族政策对某一民族的照顾过于优惠,超过了其他民族的心理承受限度就会对政策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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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论文篇3
摘要:新中国成立xx年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但是,目前民族理论研究和教学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需要改正和完善的问题。具体来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不能混为一谈,两者有着不同的内含。民族问题理论与民族理论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也必须区别开来。同理,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理论也是一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应分清他们之间的联系和不同之处。
关键词: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理论;建议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5-0001-05
新中国成立60年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经过了毛泽东理论、邓小平理论、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四个发展阶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但是,目前民族理论研究和教学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需要改正和完善的问题。本文将对此阐述纯属个人的几点肤浅的看法,并请关注者批评指正。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总以为,民族学界在许多问题上概念不太清楚。对此,笔者在前两年发表过一篇题为《关于民族问题理论研究中一些含混概念的几个问题》的论文,此文发表后引起一些学界同仁的关注,同时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民族问题研究》杂志全文转载。此文中,笔者提出了民族矛盾与民族关系问题;权利与权力问题;区域性与民族性问题;民族与人民问题;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特殊照顾政策问题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概念不清的现象。与此同时,也指出了此种现象对民族理论研究的未来发展和民族工作的具体效果都将产生不利影响。应该说,弄清概念是学术研究首先要做到的工作,模糊不清的概念,会对所有具体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对此不再赘述。
必须指出,在民族理论研究中存的许多模糊不清的概念或环节,导致了人们对民族理论学科持有一种轻视或小看的态度,认为在社会上谁都能很随意地就能研究这门学科;在校园里谁都能拿起本子就能讲解这门课。于是,在各种报刊上出现了很多套话连篇的口号式文章;在各类学校或各种培训班的课堂上也出现了空洞无味的说教式的民族理论课。笔者以为,这一现象与民族理论学界没有搞清楚几个重要关系有很大的关系。就是说,这与民族理论学界没有对社会各界解释清楚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理论等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直接的关系。
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理论虽然都是关于民族的学问,但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族问题理论与民族理论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也必须区别开来。同理,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理论也是一个不同的概念,应该分清三者之间的联系和不同之处。过去,我们只注重三者间的联系,而没有重视其不同之处或不同的角度。从而,影响了民族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不能混为一谈,两者有着不同的内含。当然,三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而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但是,有联系不等于没有区别。在现实社会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既清楚事物之间内在的联系,又明确它们之间的许多区别,这是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总之,在一定程度上讲,区别是存在的本质,也是和谐发展的本质意义所在。因为,没有区别就无所谓和谐。从我国社会现实来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理论都有其各自的不同含义,我们应该全面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什么是民族理论?什么是民族政策?什么是民族问题理论?提出和回答这一问题的时候已到。这三个问题其实都是具有鲜明特点的各自独立的学科,都有各自独特的内容和框架体系。无论从学校教育的角度讲,还是学科建设角度讲,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时候已到。
二、关于民族理论
民族理论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既有自己的产生、发展的过程,也有自己完整的内容体系。那么,什么是民族理论?从自己多年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我们现在讲的所谓的民族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经典论述。它蕴含着庞大的、独具特色的内容。我们应从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多吸取营养,学会综合起来看问题,从而应在学术研究中真正贯彻科学发展观,应利用所有可利用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学术研究的学术性和科学性。一直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做的不够科学。民族理论是什么?研究这一理论有何意义?它有什么特点?笔者以为,概括起来民族理论学科有以下特点:
第一,民族理论是关于民族的综合性学问,它不仅解释着什么是民族这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同时也探寻着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和规律。当然,其中包括很多不同观点和看法。民族是什么?民族的产生应具备哪些重要因素?民族为何消亡?如何消亡?民族理论首先应该回答这些问题。
第二,民族理论是研究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在其发展进程中的问题,其中包括民族关系、民族矛盾和民族自身发展问题等问题。民族有两个属性,一是自然属性,二是社会属性。简言之,当人们关注纯粹的民族本身文化特性的时候,民族显现的其实就是她的自然属性;而当人们强调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的时候民族却显现其社会属性。因此,民族是离不开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没有了自然属性民族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没有了社会属性,民族将失去发展的动力。
第三,民族理论其实是一种观点,是一种原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理论上讲,持什么样的观点很重要,因为有什么样的观点就会有什么样的态度,从而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族理论就是一种权利理论,其核心为平等问题。就像人类最终的关键问题是人权问题一样,民族之间归根结底的问题也是平等生存问题。平等团结、和谐共处都是后来的事情,都是在平等生存的基础上才能正式产生的事情。没有平等这个前提和基础就没有和谐这个结果。虽然这是一个非常简单明了的道理,人们也很清楚这个道理,并且所有人都希望各民族能够和睦相处。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却总是忘记或忽略它的前提条件――平等生存这个关键性的问题。
民族理论的内容体系包括:民族概念、民族的产生、民族的发展、民族消亡与融合、民族问题、民族关系、民族差别与民族矛盾、民族自身发展问题、非马克思主义者的民族观、马克思主义者的民族观和世界民族概况、中国民族概况等。在此,必须指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及其产生、发展是民族理论内容体系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或涉及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文章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有360多篇,200多万字。列宁和斯大林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者和捍卫者。列宁的民族理论著述主要包括俄国十月革命前的《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
(1913年12月)、《论民族自决权》(1914年2-5月)、《关于自决问题的争论总结》(1917年7月)和十月革命后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1920年6月)、《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1922年12月)等。斯大林在民族问题方面撰写了一系列著作,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1913年1月)、《十月革命和民族问题》(1918年11月)、《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1921年3月)、《论民族问题的提法》(1921年5月)、《论列宁主义基础》(1924年4月)、《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1929年3月)等。中国民族理论来源于马、恩、列、斯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理论。
综上所述,民族理论是一个具有庞大内容的一门独立的学科。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理论研究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细化理论研究的视角,在学校教育中进一步完善民族理论的学科建设工作。
三、关于民族政策
所谓民族政策就是某个国家和地区政府为解决境内民族问题而制定出的方针和政策。很显然,民族政策应该是关于民族的所有政策的综合。从我国而言,所谓的民族政策就是指我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而所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国内少数民族的方针、政策。民族政策至少有它的特殊性、延续性与多变性、转换性与固定性等特点。特殊性是指所有的民族政策都是为少数民族而制定的特殊政策,离开少数民族就无所谓民族政策。以少数民族的名义制定出大众化的政策是一种错误行为。因为,名义上是为少数民族而实际上却所有人都能享受的政策不是真正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工作方面要突出特殊性,特殊性是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的不可忽略的因素。民族政策只有这样的特殊性才能不同于其他的公共政策,才能体现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延续性与多变性是从政策的继承性与创新性的角度讲的。我们对待传统时应该在继承的基础上再进行创新,民族政策也不例外。继承好的、行之有效的传统政策的同时,根据新情况、新趋势进行政策创新。这样才能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内在关系。延续性和多变性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任何政策必须有它的延续性,但这并不是说不能有变化;同理,任何政策必须有它的多变性,必须跟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但这也并不等于政策必须是无静止地变换。如果政策只有延续性而没有多变性,说明这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停滞不前,没有发展也没有进步;如果政策只有多变性而没有延续性,说明这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混乱无序,没有稳定环境也没有和谐共进。所谓的转换性与固定性是从政策与法律制度的角度讲的。包括民族政策在内的所有政策都有一个过程,就是酝酿一制订一出台――实行一完善和变为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过程。好的政策必须变成法律制度,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应该说,政策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社会制度文化的形成过程。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政策是其所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对整个国家的制度文化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民族政策有自己完整的内容体系。从我国而言,民族政策的内容体系有: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杂散居少数民族政策、民族干部政策、民族地区经济政策、民族教育政策、民族文化政策、民族人口政策、民族卫生政策、民族体育政策、民族语文政策、民族习俗政策、民族宗教政策等。其中,民资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是原则、是基础,没有这一基础,其他政策就无从谈起,而民族区域自治是既是一个政策又是一个基本政治制度,它是其他各项政策顺利执行的根本保障。因此,中国民族政策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组成,一是基本原则;二是具体政策;三是制度保障。目前来讲,制度完善是关键性的问题。
四、关于民族问题理论
什么是民族问题理论?简言之,民族问题理论就是指关于现实社会当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中所提出的各种看法和观点的综合。民族问题理论不仅研究政策实现等问题,而且还要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方面新出现的各种问题或可能要出现的更多问题。因此,民族问题理论既有现实性的特点,也有未来性的特点。对于具体民族而言,民族问题理论更为重要。因为,它是研究现实当中的民族问题,所以有助于先行政策的更加合理化和更加完善;因为,它是研究可能要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有助于更具有可行性政策的制订和出台。民族问题理论至少有以下特点:第一,它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因此它有非常现实的特点;第二,这一研究是专门针对中国少数民族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的学问,因此它有很鲜明的针对性的特点;第三,由于民族问题理论是研究和预防在民族问题方面可能要发生的各类问题,因此未来性是它的又一个显著特点。根据民族关系和民族自身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或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这对国家和民族本身是非常重要的。就从这一角度讲,民族问题研究应该是民族研究领域中的重中之重,应该从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一门学科。
研究现存问题或即将要发生的问题就是为了给关于民族的基础理论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从而丰富马、恩、列、斯、毛、邓的经典理论,就是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更多的现实依据,从而增强党的方针的准确性和国家政策的正确性。
民族问题理论的内容体系有:民族区域自治研究、民族法与自治权研究、民族语言文字使用问题研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民族人口问题等。对我国而言,民族区域自治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涵盖着上述问题的基本内容。
综上所述,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理论三者之间既有内在的联系,也有外在的不同。所谓内在联系是说,它们都是为民族而做的学问;而所谓外在的不同是说,三者所涉及到的具体内容、目的等都不尽相同。民族理论主要研究有关民族和民族问题方面已经发生过的事物,所以它有很强的过去时的特性。而民族政策可以说,就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关民族而实施的实践活动,它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对民族政策而言,贯彻执行是其重点,如果说民族政策有其研究的一面,那就是怎样实现既定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的各种辅助措施,这当然是一个很有必要研究的问题。中国的民族理论,具备实践性是对它的最基本的要求,而不是一种仅仅去品味之作为文化现象的这个共同体、而缺乏真正现实关怀和政策实践的课堂学术。笔者以为,民族问题理论就是专门研究此类问题的学问。应该指出,它的现实性和未来性的特性,对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有益处。
五、几点建议
我们要明确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理论的真正含义。若要更进一步地细讲,所谓的民族理论(传统意义上的民族理论)是前人,包括马、恩、列、斯、毛、邓等伟人和一些智者的经典理论,研究解答是这门学科的重点。而所谓的民族政策是国家所实施的关于民族的各种方针政策,关于它只能意味着讲解和宣传。所谓的民族问题理论是研究现实存在的和将要产生的问题,因此它意味着很强的研究性和学术性。基于上述观点的基础上,笔者向民族学界和各地区各类学校教育中的民族理论教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各个高校理论教学中必须细化民族理论学科的分类。从目前情况看,关于民族方面的课程就是一个笼统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所使用的各个版本的教材也是千篇一律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而且各地区的教材除了出版社的名称不同以外其他内容却都是翻来覆去、大同小异。可以说,大部分都是互相抄袭的结果。没有特点,更没有新意。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无论作为学理上的理论概括,还是作为实践上的经验总结,都是基于解决一定条件下中国民族问题实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因此,决定了任何形式的教条主义,都是这一过程的思想障碍。
对此,笔者建议:编写各级各类教科书时要把关于民族的教科书分成几大部分,好改变以往的笼统的、空洞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状况。具体来讲,至少应该分以下几大部分:一是《中国民族概况》;二是《世界民族与文化》;三是《中国各民族与文化》;四是《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五是《民族政策概论》;六是《中国民族问题理论研究》等。这样有利于摆脱空洞乏味、套话连篇的现象而促使和活跃校园和社会领域里的学习理论和研究问题的气氛。第二,在做好学科分类和教材编写的基础上,必须设计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授课内容。具体来讲,要在全国中小学中普遍开设《中国民族概况》
(当然,中、学和小学的教材编写的具体方法上应该有所区别)一门课,改变以往只在民族地区中小学开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做法。帮助全国中小学生从小就对祖国民族国情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从而为他们以后了解国家对各少数民族的各项政策打下基础。这是主要针对初中阶段而言的。那么,在高中阶段应该开设《中国各民族与文化》一门课。而在大学期间应该开设《世界民族与文化》和《民族政策概论》两门课。
在各级党校和干部院校的领导干部培训中应开设《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民族问题理论研多》究主。因为,各级党政领导们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现实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而不是重复学习所谓的政策条文。
第三,要改革包括民族团结表彰月在内的所有与民族工作相关的奖励活动。表彰和奖励应该成为一个促进相关工作的激励机制,收到表彰和奖励的人员应该是为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因此,应该量化标准,制订具体条目,逐渐改变目前在这一工作中存在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较大的现象,这是第一。第二,要加强奖励力度,提高奖励标准。为社会、为平民百姓真正做了突出贡献的人应该得到重奖。这样才能带动社会,带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应该让人们明白,为人民生计,为社会和谐做出善事――突出的善事与当歌手和当演员一样能挣钱,甚至比歌手和演员更能挣钱,因为这个奖励来自于国家。第三,有奖励也有惩罚。在奖励有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的同时,也要严惩破坏民族和谐和破坏民族文化的正常生存发展的行为,对此类言行进行重罚。应该说,只有真正做到上述几点,才能给民族团结表彰月等活动赋予应有的活力。
第四,要改变以往的民族学界的理论研究与民族工作具体情况相脱节以及民族理论的教学与社会现实相脱节的现象。怎么讲呢?要改变这一现象,我们必须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民族问题研究上,必须用平衡的心态去搞调研,必须真切反映实际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撰写和发表研究成果。这一问题,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这些内容我们一直在讲。但是,说和做确实很难统一。实际上,民族地区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但是,民族理论界的研究并没有跟上去。缺少真正的田野调查,因此人们所写的有关民族方面的文章大部分都为书本到书本的空洞无味的套话,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的民族理论教学也在采用空洞死板的模式,所使用的教材大部分也是多少年不变的八股文式的东西。这些现象严重影响着民族学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和民族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度。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现象。毋庸置疑,解决问题的前提就是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只有发现问题才能够提出问题,而提出问题才能够解决问题。民族问题理论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