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曾桂(晚清时期的大臣)简介_翁曾桂的个人资料
翁曾桂是晚清时期的大臣,是翁同龢的侄子,早年因助饷奖郎中,后升任刑部主事,在刑部时,听断明决,屡平奇案,京察排名第一,后担任衡州知府,升任江西按察使,官至江西布政使,后因病辞官,病逝于家乡
翁曾桂
道光十七年(1837年)7月生于常熟。
同治十二年(1873年)5月,翁曾桂补为刑部湖广司郎中,萱调浙江司。时年11月,浙江余杭发生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在西太后干预下,翁曾桂作为刑部浙江司的承审人员,担任了该案的“主审”,亲自组织开棺验尸,证明并非毒死,实系因病死亡。其后,翁曾桂又参加了午门兵丁殴打太监事件,因问案认真,受到上下好评,刑部吏部引荐擢用
光绪七年(1881年)年正月外放湖南衡州知府。他到任后,清理狱讼,宽猛相济,衡州秩序明显好转,并深得历任湖南巡抚卞宝第、玫韶等人的好评,此后,被调任常德知府和长沙知府
光绪二十年(1894年)七月,翁曾桂署湖南按察使。同月,江西按察使出缺,被擢任。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翁同酥因支持光绪推行维新变法,开缺回籍。翁曾桂邀叔父在江西休养,后电传谕旨,令翁曾桂捉拿翁同酥和门生内阁学士文廷武,翁曾桂以“内外确查,委无踪迹,不知现在何处”复奏,示意文廷武经过湖南转赴上海,最后逃到日本。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十月二十日,翁曾桂简任浙江布政使。翁曾桂曾用自己历年积俸,在常熟城内造园林“之园”。
光绪三十年(1904年)九月十二日翁曾桂因病陈情开缺,得旨允准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病逝,葬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