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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6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1-31 手机浏览

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篇1

2013年,是党的十召开之后的开局之年。中国的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改革已经开始部署实施。

2013年,也是“十二五”进程过半之年。中国的纺织工业也在极其复杂的环境中,朝着纺织强国目标衔枚疾进。前三季度,纺织行业主要指标均实现正增长,其中生产增速较上年同期有所回落,出口、经济效益指标增速较上年同期平稳回升。

在纺织工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中,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给出了令人振奋的结论:“纺织工业‘十二五’规划中期目标完成良好,重点任务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和突破,实施成效明显,进展顺利。”“十二五”以来,纺织行业在规模、产品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建设、节能减排等指标上稳步推进,完成进度较快。同时,新型纺织纤维材料技术和纺织织造技术不断突破,高端设备取得显著进步,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应用领域日益扩大。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和新兴际华集团在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一年后,2013年,这两家主营纺织业务的中国企业的排名大幅上升。山东魏桥从去年的440位上升至388位,新兴际华从484位升至404位。这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纺织企业的实力,也是对中国纺织行业的一种肯定。

2013年,更是本刊贴近行业、贴近读者、奋发向上的一年。在任何一个行业重大活动的现场,都会看到我们周刊记者的身影。他们从新闻的视角,观察和辨析产业链条上的每一个细微变化;他们用新闻的笔触,记录和传递行业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就拿我刊年初推出的“迈向纺织强国”系列述评来说,为了配合纺织全行业学习贯彻落实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纺联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刊记者编辑深入采访专家学者,从科技进步、品牌建设、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对纺织强国梦想的内涵进行了深度解读。

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篇2

Abstract:ThroughsurveyofjobsatisfactionofvocationaltextilegraduatesinrecentthreeyearsinShaanxibysamplesurvey,thispaperanalyzedthephenomenonthat"twohighandonelow"oftextilevocationalgraduatesandproposedthestrategiesandrecommendations.

关键词:纺织类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查分析

Keywords:textilegraduates;jobsatisfaction;surveyandanalysis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1-0208-01

0引言

2009年国家出台《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事业发展对人才产生同步增长,纺织中职人才需求短缺之势越演越烈。“就业是民生之本”,纺织行业是我国的传统支柱产业,开展纺织中职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调研,对于发挥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培养的骨干作用,对政府服务、企业发展、学生就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1调研方法与手段

本文通过毕业生流失率;毕业生工作状况分析;毕业生对工作满意度,企业对毕业生质量评价等指标进行调查,客观分析毕业生就业满意度。

学生样本:从陕西省现有5所纺织中职职业院校07-09届毕业生中抽取300人为样本。发出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7份。

企业样本:省内纺织企业样本为:西北国棉一厂、西北国棉二厂、唐华四棉有限责任公司、五环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第八棉纺织厂、陕西正义纺织有限公司、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总后三五一一厂。省外企业样本为: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阳光集团等。

政府或行业协会样本:陕西省纺织行业协会,咸阳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江苏省江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绍兴市劳动服务局,福建省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惠州市人事局。

学校样本:陕西省咸阳纺织工业学校、陕西省纺织高级技工学校、陕西服装艺术学院(中职部)、陕西科技纺织技工学校、陕西茂陵纺织技工学校等5所纺织中职院校。

方法手段:资料收集、文献研究、问卷调查、企业、政府、行业协会访谈、召开各类座谈会、讨论会等。

2毕业生就业现状调查统计与分析

2.1毕业生就业岗位满意度及相关因素调查统计从工资水平、岗位类别、满意度、流失率等方面对287位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统计结果显示:近三年来,陕西纺织中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稳定保持在97%以上,同时,流失率也高达50.34%,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满意率仅为8.99%。毕业生就业状况呈“两高一低”特征:即,就业率高、流失率高、满意率低。学生对企业不满意的原因:薪酬低占34%,工作环境占24%,工作强度大占16%,人际关系占10%,不重视人才占9%,其它原因占7%。学生对企业人际关系满意度最高占27%,对工作环境次之占23%,对重视人才居第三位占17%,对工作强度大的合理性占12%,其它因素占17%,满意率最低的是对薪酬,仅占4%,成为最后一位。

2.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及相关因素调查统计从用人单位角度对毕业生的满意度、毕业生专业技能水平满足岗位需要情况、顶岗所需时间、毕业生需要加强的素质能力等方面,对调研企业近三年现就业学生由企业进行评价,其统计结果显示:87.5%的企业认为毕业生最需要加强操作技能。其中62.5%的企业将加强操作技能排在最需要加强第一位。87.5%企业认为应加强学生适应能力培养。其中,12.5%认为应将其放在最需加强第一位,50%的企业将其排在第二位,12.5%认为应将其排在第三位或四位;(在进一步座谈中,向企业求证“适应能力”包括:操作技能与实际岗位、角色心理调适即由学生向纺织工人的角色转换心理适调等)。25%的企业认为应当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其中12.5%的企业将其排在最需加强第一位;12.5%的企业将其放在第三位;37.5%的企业认为应当加强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建设,并且分别有12.5%的企业将其放在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25%的企业认为要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并将其放在第二位;25%的企业提出应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培养。

3结论

综上调查结果分析显示,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认可度不理想,供需矛盾复杂,想就业却“跳槽”,要用人却“留不住”。当务之急是下大力缓和、解决纺织业人才供需要矛盾,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建议政府、学校和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3.1学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高纺织中职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加强与企业对话。坚持为企业培养人,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抓好“工学结合”平台,以岗位能力需求为目标,构建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二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加强实训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从技能与文化两个方面实现对企业需求的对接。将企业文化融入校园文化之中,学生扮双重身份:学生、员工。三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通“双师型”教师培养渠道,用名师带高徒。

3.2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改进纺织中职毕业生就业环境:一是,积极落实《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高获利空间,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力。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前校后厂,使学校教育真正符合厂企需要。三是,开展与毕业生对话,改变用人观念,完善用人机制,开创更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建立与毕业生“利益共同体”,提高相互融合度。提高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要进一步完善人才使用和培养机制,使员工收益有依靠、事业有依托、精神有归属,增强企业向心力、凝聚力,真正形成“企业―员工”利益共同体。

3.3政府部门应努力改善纺织中职毕业生就业状况: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二是,指导并给予企业必要的干预,提高纺织中职从业人员工资标准,增强纺织职业教育对劳动者的吸引力。三是,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职教投入,促进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四是,教育部门引导舆论,改变鄙薄纺织工、纺织职业教育的观念。五是,大力推进《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落实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发展报告(2007~2008).中国纺织出版社.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篇3

“衣食住行”衣当先,因而纺织产业是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下称“中纺联”)了解到,2012年全国3.7万户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总产值达57810亿元,同比增长12.3%。但全社会口径纺织品服装出口同比只增长3.3%,创近几年新低。

两大因素再次困扰纺织企业特别是中小纺织企业发展:一是由于国内棉花收储政策造成的国内棉价与国际棉价差价过大,导致企业出口竞争力下降;二是银行系统对纺织行业融资政策收紧,造成企业融资困难。

招工未出现大缺口

“去年的一年并不容易。”1月31日,2012年纺织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及2013年发展趋势会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的开场白沉重。

2012年,纺织行业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市场低迷。1—11月美国和欧盟纺织品服装进口总额同比分别下降0.9%和5%,国内出口企业订单不足。

福建省纺织服装出口基地商会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服装企业仍在去库存,整体缺乏明显回升动力和对纺织行业的带动力,多数服装出口企业反映,手中少有新增订单。

此外,中纺联的调研报告指出,国内外棉价差持续拉大,受国内管理政策影响,2012年底国内棉价大幅高出国际市场,严重影响了棉纺产业链的竞争力。1—11月我国棉纱出口额同比下降8.9%,进口额却大幅增长56.1%。

受此影响,2012年我国纺织行业所占国际市场份额有所下降,1—11月在欧盟和日本进口市场中所占比重虽保持73.2%和40.1%的高位,但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8和1.1个百分点。

中纺联报告指出,2012年国内棉价比国际棉价高出5000元/吨,福建省涉棉企业国际市场竞争优势被削弱,纺织行业中两大主要产业——棉纺、化纤面临巨大困境,效益明显下滑。

不过,与往年相比,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纺织行业在用工方面却没有出现大的缺口。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高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去年不少中小企业关停,分流的劳动力流向了大型企业,大企业今年用工紧缺的局面略有缓解。此外,随着纺织行业产能向中西部转移,尤其是中部有大量的劳动力留在家乡,所以相对来说,现在的用工环境不是那么紧张。”

棉价倒挂之忧

一般而言,棉花原料占棉纺织品成本70%以上,去年以来国际棉价大跌,国内棉价由于国家收储价(1.98万元/吨~2.14万元/吨)的托举作用,每吨市场现货价稳定在1.95万元左右,高出国际棉价5000元。

福建省纺织服装出口基地商会的调研报告算了一笔账:按1.1吨棉花生产1吨棉纱计算,吨纱原料成本2.15万元,人工、电费、折旧、财务管理费用和机物料消耗约0.7万元,吨纱成本不低于2.8万元,去年至今市场售价约为2.6万元,意味着棉纺织企业每生产1吨棉纱将亏损2000元。

一家龙头企业的棉纺织厂2011年盈利6000万元,2012年由于棉价成本亏损2200多万元。另一家上市公司下属的晋江、江西、山东三个棉纺厂2011年全部盈利,2012年全部亏损。其江西棉纺厂选址在产棉区,尽得地利和区域政策优惠,2011年盈利2000多万元,2012年也亏损800多万元。

高勇介绍,过去十几年,国内和国际棉花差价始终保持在每吨1500元到2000元。在这样的差价下,国内的纺织行业还保持着强大的竞争力。

但现在国内与国际棉花差价达到每吨5000元。“所以目前我们的意见是,如果政策将国内棉价调到高出国外每吨2000元左右,我们可以接受,纺织业仍可以保持相当的竞争力。”

高勇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造成目前国内与国际棉价差距的原因是,2010年开始,国内棉价一度高到33000元/吨,国际棉价也盯着国内棉价走,当国内棉价从33000元往下跌时,为托住棉花价格,国家出台了19800元/吨的收购价格,将国内棉价稳住。

但是国际棉价还在继续下跌,与国内形成了巨大的差价。政府为了保护棉农,第二年继续提高棉花收购价到20400元/吨。

之后,为了应对这样的价格差距,中国政府加大在国际市场的采购力度,但是仍然没有把国际市场的棉价抬上来,反而形成了巨大的库存以及国内高企的棉价,给纺织行业带来了巨大压力。

王天凯表示,现在的棉花价差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前面的收储棉花是计划经济行为,后面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行为。

“为了破解国内、国际棉价倒挂给企业带来的困境,我所知道的政府部门的政策就是抛储,想以19000元/吨的价格抛300万吨,这样的抛储价格实际上政府已经给补贴了,未来会抛多少取决于政府的承受能力。”高勇告诉记者。

融资被扼喉

“在融资方面,我们始终困难。”在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及纺织企业融资状况时,高勇有点激动。

事实上,在2012年第一季度,纺织行业企业融资难就已经非常严重。纺织行业中的中小企业占比达99%,在国内各行业中密度最高。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介绍,纺织行业内贷款利息上浮严重,2012年一季度利息增长超过34%,“负担很重”。

记者查阅多家纺织类上市公司年报发现,其应付利息较高,显示融资成本高企。

让高勇激动的原因在于,银行总是把纺织行业作为一个“有潜在风险的行业”。“今年年初与去年年底那几天,国有银行列出了2013年要控制贷款和限制贷款的行业,仍然把纺织放在限制贷款的行业中,我们认为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高勇说。

高勇认为,有些行业全行业亏损,有些行业全行业产能大大过剩,银行将这些行业列入限制贷款的行业有道理的。但纺织行业尽管外部环境恶劣,整体盈利情况依然处在整个制造业的前列。

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篇4

秘鲁生产部长戴维•莱莫尔近日在不同公开场合表示,秘鲁政府将要与中国政府就纺织品出口问题举行谈判,要求中方对秘鲁的纺织品出口实行自我控制,以避免秘方再次对中国纺织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莱莫尔指出,中国对秘鲁的纺织品出口增长节奏应该适当控制,以确保秘鲁民族工业也能得到增长。

印度取消农产品和海产品的出口税

5月17日,印度国会通过了取消印度农产品和海产品出口税的议案。这一措施会使农、海产品的出口价格降低0.5%左右,从而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外,这项减税法案还将取消咖啡、烟草、香料、鲜花、水果蔬菜、非香米(Basmatirice)、畜产品等的出口税。

美国将修改科技产品对华出口规定

如何平衡安全和商业利益是美国决策者面临的难题。近日,美国商务部官员透露,美国政府正在考虑对高科技产品对华出口安全控制措施的修改方案,未来几周将正式提出兼顾安全和商业利益两个方面的修改计划。据称,美国商务部考虑加强对一些技术的管制,这些技术目前无须取得许可便可出口中国。修改方案将限制对中国军方的出口,但不限制非军方客户。

美中关于恢复牛肉进口议定书首轮谈判结束

美中代表团关于恢复进口美牛肉议定书的谈判于5月15日结束了第一轮谈判。此次双边谈判是中美第17届商贸联委会(JCCT)确定的后续工作之一,在第17届JCCT会议上,中方已同意依据国际兽疫组织(OIE)指南并与美方签署基于科学的贸易议定书后,将于今年6月30日前恢复进口美国牛肉。

欧盟将对原产于中国的垃圾袋和塑料袋实施反倾销

应欧盟30家生产企业的申请,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垃圾袋和塑料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中国输欧垃圾袋及塑料袋存在6%~22%的倾销,已给欧盟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欧委会将于9月底前做出相关决定。

澳大利亚对来自中国的罐头蘑菇和菠萝进行反倾销调查

《澳洲人报》报道,澳大利亚海关决定对来自中国的罐头蘑菇和菠萝进行反倾销调查。过去11年中,中国所受的反倾销调查数位于全球之首,共达663件,澳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占其总数的比例为三分之一。

意大利鞋业协会声称30%的进口中国鞋有损健康

意大利鞋业协会下属意大利制鞋材料研究中心研究结果表明,中国进口鞋确实有损健康。意大利卫生部1月份批准执行的鞋类检测将于6月中旬完成,虽然最终结果还没有确定,但是其国内媒体提前相关消息说,在数百双来自中国和越南的受检鞋制品中,几乎30%的产品含有致癌物质。

WTO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的首要目标

世贸组织5月8日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的首要目标。报告称,2005年下半年,全球82起反倾销案中对中国产品提出反倾销诉讼的就有33宗,约占40%;全年178起反倾销案中对中国产品提请反倾销诉讼的有55宗,接近31%;2005年全年在反倾销调查后采取进口限制措施或征收附加关税的129宗案件中,中国占40起,约占31%。

巴西企业拟进一步抵制我纺织品进口

巴西纺织界请求巴西政府对中国纺织品采取措施,阻止中国产品进入巴西市场。该国纺织业界代表希望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采取类似墨西哥的抵制方式,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收取高达300%的附加税率。

斯里兰卡商业部长建议南盟联手与中国竞争纺织品市场

斯里兰卡商业部长贾亚拉吉近日称,南盟中任何一个纺织品生产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都难以与中国抗衡,唯一可行的是联合一致与中国竞争。随着今年7月南盟自贸协议开始实施,这种联合已成为可能。南盟各成员国应允许以优惠税率相互交换各自所需纺织品原料,发挥各自的优势生产出附加值产品。

中国成为巴西棉花主要进口国

在2006年销售年度(2005年8月-2006年2月),巴西成为世界主要的棉花出口国,特别扩大了向亚洲的出口。在这7个月内,巴西的棉花出口达到创记录的173万包。

中国是巴西棉花的最大进口国,中国从巴西进口了38.7万包棉花。

叙增加办理允许进口服装和鞋类清关手续的海关

叙利亚海关总署通告,自2006年4月1日起,允许办理进口服装和鞋清关手续的海关新增霍姆斯海关,至此,共有三个海关可办理此项业务:大马士革海关、阿勒颇海关和霍姆斯海关。

加纳海关出台木材出口新规定

加纳海关出台了针对第三级木材产品出口的新规定。新规定要求,列入非传统出口商品的第三级木材产品,如胶合板、三夹板和家具以及其他木材加工产品的出口商,在出口上述产品前,必须向“加纳林业委员会木材工业发展部”申请出口许可。

中国成为法进口家具第三大来源国

据法国海关统计,2005年,法国从中国的进口额为209亿欧元,其中,各类家具产品金额共计2.9亿欧元,约占当年进口中国商品总额的1.4%。中国已成为法国进口家具的第三大来源国,同时,也是欧洲国家以外,法国进口家具的最大来源国。

中国水泥敲开巴基斯坦大门

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篇5

这项《备忘录》规定,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年底期间内,对上述10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的出口数量,这个增长率高于遭受特保情况下的增长率(7.5%)。因此,可以认定,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停止特保调查,中国不仅赢得了“面子”,而且赢得了“里子”。

8%~12.5%的年度增长率看起来并不算很高。按照欧盟有关官员提出的期望数字,他们希望进口中国纺织品增幅上限设定在17.5%。今年1~4月,我国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出口增长率为18.9%,大大超过该《备忘录》设定的8%~12.5%年度增长率。但必须看到,今年年初纺织品出口高速增长是纺织企业和美、欧进口商担心美欧政府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因而开足马力生产、加快出口造成的,这种高增长必定不可持续。

对于中国而言,最大的成功是欧盟承诺在2005年~2007年间对上述10类产品之外的、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款;2008年,对所有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一致同意,对今后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将通过磋商予以解决。这几项条款可以保证中国企业在今后几年无需过分担心来自欧盟特保措施的无妄之灾,在安排生产经营时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摘自2005年6月12日《新京报》社论)

相关链接

纺织品出口数量激增有合理原因

当前,国外部分人认为一体化后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出现了数量激增,价格下降,视中国纺织品为威胁。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说,2005年一体化的产品出口仅占中国纺织品出口的11%,对欧美出口的部分类别出现了数量增长、价格下降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方达成的协定为发达成员设立了长达10年的过渡期,明确要求分阶段将其纺织品配额体制纳入贸易自由化进程,并以1990年进口量为参照系,分四步按比例完成:1995年1月1日减少16%,1998年1月1日再减少17%,2002年1月1日再减少18%,2005年1月1日取消其余的49%。但美欧等发达成员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拖延,对自身纺织业实行过度保护,美国、欧盟分别将90%和70%的配额保留到最后时刻才取消。这不仅剥夺了广大发展中成员在过渡期内理应享受的正当权益,而且直接导致一体化后国际纺织品市场短期内的波动。因此,对部分纺织品贸易数量激增的问题,发达成员政府自身应负全部的责任。

纺织业行业调查报告篇6

论文摘要: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法源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在后配额时代第一年所遭遇的特保措施,并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i:2i大幅增加,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欧美等国在后配额时代频繁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对此,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对该问题作了重点讨论。

一、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及比较

(一)四种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过激增长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保障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不同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价格歧视,而保障措施则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由于美欧等国担心中国人世后,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急剧增长会扰乱其市场秩序,损害其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人世时特别要求中国政府做出一些特殊承诺,这些承诺反映在《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的具体条款中。简言之,wto其他成员方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其中,第一种也被称为“一般保障措施”,而后三种则通常被称为“特殊保障措施”。

1.依据《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了一般保障措施制度。基本内容是: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缔约国领土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以致对该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和/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或修改减让;实施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该类产品,而不考虑其来源。

2.依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规定,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o年过渡期中(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开始起算),除已纳入gati’i994的纺织品或服装产品外,各成员在过渡期内可实施特定的“过渡性保障措施(transitionalsafeguardmeasures,简称tsm)”,即如果某一未受配额限制的特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质威胁,则可对该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限制等措施,如果是单个成员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可对该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产品实施配额限制。该过渡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通过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实施,也可以单方面实施,但需要由纺织品监督机构(tmb)审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wto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在10年过渡期后(即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全部取消。该协议本身也就不存在了,理论上第6条关于在过渡期采取保障措施的规定也随之失效。

3.依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且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如果wto某一成员认为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基于“市场扰乱”所采取的限制中国产品的行动(包括中国自己同意进行的主动自我限制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如此类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该条款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4.依据《报告书》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报告书》第241至242段(也作242条款)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成员方仍可以对原产于我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如果wto其它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自《wto协定》对我国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或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我国进行协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如双方在90天的磋商期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继续实行限制。

(二)四种保障措施的比较

为了对上述四种保障措施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其异同点。(见表1)

通过表1分析可知,一般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最苛刻,实施标准最高,且依据无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成员方,故实施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而后三种特殊保障措施中,《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条件较严,且该协议于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取消已自动废止。所以在后配额时代,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欧美等国实施特保措施时更愿意援引《议定书》和《报告书》的相关法规,这两项特保措施的实施门槛较低,且实施形式和实施期限更为灵活,即使最终磋商失败,也为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便于其调整本国的外贸政策。

二、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遇的特保措施

(一)关欧等国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o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后,原属于配额产品的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5年1至4月,我国纺织品出口额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欧出口39亿美元,增长幅度为82%,对美国的增长幅度为250%。为此,欧美等国援引《议定书》的第16条和《报告书》的242条款频繁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

1.美国

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于4月对纺织品实施特别检测设施,该措施使美国海关对进1:3纺织品的监控预警期从6周缩短到2周,以便其迅速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等三类纺织品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两天后,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纺织协会、美国棉花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5家纺织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交特别保障措施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7种、14大类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些产品占2004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总额的8.1%。5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对我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制及化纤制内衣3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理由是这些纺织品“正在威胁和扰乱美国的市场,并要求其今年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最多只能增长7.5%;仅5天后,该委员会再次对我国的棉布和人造纤维男衬衫(包括男童衬衣)、人造纤维布裤、人造纤维针织男女衬衣以及精纺棉纱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配额限制。截止到11月8日,中美双方就纺织品服装出1:3共进行七轮谈判,其间,美不断扩大受限产品的范围和条件,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遭受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2.欧洲

2005年3月10日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提出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紧身衫及套头衫、棉质或人造纤维装等12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4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明确指出欧盟设限的标准,以2004年中国纺织品占欧盟进1:3总量的百分比为准,将进口产品分为四类,各类产品在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都有一个增长,若超过规定的增长率,欧盟则进行特保调查。4月底,欧盟正式宣布将对中国9类纺织品服装展开为期6o天的特别限制调查,且正严密监测从中国进口的另外11类产品的交易情况。如果调查发现中国纺织品确实破坏了欧盟市场的市场秩序,欧盟可自动启用临时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加以限制。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以2005年第一季度欧盟从中国进1:3的t恤和麻纱增长过快,且扰乱欧盟市场为由,提议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并声称,如果正式磋商未果,欧盟将会对这两类纺织品实施“紧急特保”措施,将其2005年进1:3数量的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一周后,欧盟纺织品委员会通过了曼德尔森的提议,并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对t恤和麻纱的“紧急特保”程序。

3.其它国家

除美欧外,土尔其、巴西、厄瓜多尔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的形式对我国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或发出信号。如2005年1月中旬,厄瓜多尔纺织业工业协会援引《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第16条,由其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271种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征收5%一3chd%的关税。这些措施无疑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雪上加霜。

(二)欧美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援引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欧美对我国设限的主要依据是《报告书》的242条款,但援引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确凿的数据证明中国纺织品服装在美欧确实存在扰乱市场、威胁阻碍贸易发展的情况,且两者构成因果关系。正如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所言,“美欧等国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对中国设限,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客观理性的看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激增现象”:首先,尽管2005年1—4月我国对欧美市场有一个总体增长,但也存在两个下降,一是增幅逐月下降,二是纺织品服装出口占中欧、中美贸易的比重逐月下降。其次,美欧把发展中国家最具出1:3潜力的产品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在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被全面废除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激增现象”。再次,这种“激增”是一种正常增长,因为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自由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该情况是可以预见的。

欧美在实施特保措施的法律程序上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他们总是单方面宣布将对中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采取特保措施,并未及时与中方进行磋商。他们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实际遵循着“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本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极力要求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他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后配额时代我国应对特保措施的主要策略

面对欧美等国频繁的特保措施,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以变应变,积极寻求建立和谐的贸易体制。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来分析具体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层面看

1.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同时应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

自美欧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我国政府已与美欧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6月11日,中欧终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o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对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同意,自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而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历时半年,最终于11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不仅符合中、美、欧三方的利益,而且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在解决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主动性,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提供成功范例。

2.以变应变,适时调整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为了稳定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但美欧对我国主动采取的限制出口措施反映平淡,反而不断加大采取特保措施的力度,在2005年5月达到高峰。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得不在5月30日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先前要提高关税的74种纺织品。此外,商务部在7月7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明确列出输欧10类纺织品2005年的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这些对外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不仅降低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厂商的出口风险,而且表明我国政府在制定时外贸易战略时更加成熟、灵活。

(二)从企业层面看

1.提高纺织品服装的质量,改变价格策略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互补性,而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再加上国内企业间的激烈的竞争,往往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商竞相压价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外汇,从而促使进l=i国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等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国企业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应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大纺织品服装研发和创新的力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和培育自己的知名品牌,抛弃低价竞争策略,以质优价廉开拓国际市场。

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市场多元化可以降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的贸易风险。目前,我国出口到香港地区、日本、美国和欧盟四大市场的纺织品及服装,约占出口总量的70%。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极大地增加了出口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企业在后配额时代应主动开拓其他国家市场,尤其是东欧、中东、南美地区和独联体等轻纺工业相对不发达或竞争优势相对较弱的国家市场。

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在后配额时代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那些拥有先进技术、雄厚资本、知名品牌、一流管理的国内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将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可利用东道国的某些税收优惠,不断扩大当地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从行会层面看,应充分发挥纺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