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6篇)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一、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市商务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失职渎职问责追究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依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围绕安全投入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严格执法检查,督促商务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3、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商务经济发展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
二、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4、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运用多种方式,继续在全市商务系统全面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以各地商务部门、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对象的新《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坚持对重大隐患实施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6、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坚持事故调查“说清楚”、较大以上事故约谈制度。依法对情节严重的事故责任单位实行从严处罚,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双罚制”。在严肃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三、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7、深入开展展销展览活动场所安全检查。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展销展览场所水系统、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符合人员密集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是否制定人员疏散应急预案,确保展销展览活动场所安全。
8、深入开展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对农贸市场建设及功能使用的相关规定,重点排查市场功能是否变更作为它用、安全死角是否彻底清除,脏乱差现象是否得到明显改观。
9、深入开展油库、加油站点安全检查。按照国务院、省、市对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要求,强化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重点排查油库、加油站(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各类电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大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0、深入开展商场超市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商贸领域各类促销展览活动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商贸企业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突发事故处理和报告机制完善情况。
11、深入开展外贸企业、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按照全市内保工作会议要求,重点排查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是否落实防火、防盗、治安、特种设备、食堂、交通、值班等关键环节的安保要求,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平安商务建设。
12、深入开展外资企业、企业维稳和危化企业等安全检查。按照全市维稳工作会议要求,重点排查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商贸企业改制企业维稳存在的矛盾隐患,商务系统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等,今年重点督办汉江集团丹江口博远职业有限责任公司冷冻分公司、张湾区汉江街办胡家村蔬菜保鲜冷库、市田汇水产有限公司等三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确保商务系统和谐稳定大局。
四、监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
13、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围绕进一步扩“面”提“质”的要求,继续扩大入网企业覆盖面,以商务企业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重点,不断提高“两化”体系运行质量。继续加大“两化”体系宣传培训力度,制定“两化”系统规范运行制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绩效考核,研究出台“两化”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14、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为主题,深入开展商务系统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继续抓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培育1-3个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安全资格考核。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2
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雅江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雅江县县级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雅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能。(各乡镇党委政府、相关县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能力
(一)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完善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做好与省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县市场监管局)严把入口关,推进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运单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输物流防控,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县交通局)对冷链食品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厂(库)检验制度;督促粮食加工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县发改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严控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持续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县发改局)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县市场监管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持续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县生态环境局)持续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残留超标。(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三)强化抽检监测与风险评估。全面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食品安全国抽”和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样品量达到1批次/千人,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完成省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县林草局)
(四)加强风险研判与应急演练。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县卫生健康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定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掌握风险点和隐患问题,有针对性的整改提升,协调处置机制和不合格(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检监联动规则。(县市场监管局)做好网络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分析研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舆情深度分析和风险研判预警。(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方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智慧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县教体局)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县经信局)
(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推进食品饮料加工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管理人才专题培训。(县经信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实施一老一小”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供应全面持证经营,推进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县民政局)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等开展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抽查考核。(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加强特殊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县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持续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食品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县经信局)深入实施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寺庙守护行动。以大型宗教活动为重点,着力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临时摊点、商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寺庙管理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完善场所内自供食堂和对外营业餐厅进行定期日常检查机制,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率、上墙率达100%;积极指导寺庙管理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工作预案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进寺庙活动,提高寺庙僧尼食品安全意识。(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宗教活动场所集中供餐区实施明厨亮灶”行动,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集中供餐区明厨亮灶”完成率达55%。(县民宗局)
(四)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攻坚行动。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县文旅局)以重点旅游景区及国道318沿线为整治重点,以食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包括冻库)、食品批发企业、超市、小食杂店、土特产经营店、宾馆、饭店、小餐馆、流动摊贩等为整治对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体服务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逗硬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加大大案要案侦办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春雷行动2022”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肉及肉制品”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食安委、县交通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林草局)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加大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事求是公布舆情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媒介,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力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县委宣传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寺庙、进景区、进社区、进建筑工地、进牧区八进”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普及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卫生健康局)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县委宣传部)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3
1.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规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保护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启动IV级响应的事故(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2)市委、市政府领导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组织处置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乡(镇)政府、市经贸委和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尾矿库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乡(镇)政府、市经贸委根据信息报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协调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救援。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据有关规章规范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工作准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备不懈。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组成单位
成立尾矿库溃坝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2)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应急救援指挥部。
(3)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2.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人员
(1)市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安监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总工会、农电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
现场总指挥: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2)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成员:安监站、公安派出所、人武部、水利站、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或市经贸委安监办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现场总指挥: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3)非煤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企业主要负责人
副总指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现场总指挥:由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2.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启动和终止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调动人员、资源、矿山救护队及应急队伍。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实施救援的有关人员。
(5)指挥事故状态下各级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6)制定事故状态下应急救援方案。
(7)上报和对外事故信息。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4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负责组织成立,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调动装备资源,统一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本行政区域以外力量增援的或波及到本行政区域外的事故,报请市政府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波及范围等情况。现场救援指挥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干部具体负责。
2.5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市安监局负责组成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主要职责是:
(1)参与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
(4)为恢复生产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3预防与预警
3.1尾矿库管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价,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尾矿库档案,并将有关材料根据尾矿库的等别,报送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备案;针对尾矿库事故与洪涝灾害密切相关的特点,高度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对汛期尾矿库的管理,加大对尾矿坝的监测监控与预警,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处理。
3.2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的现有资源情况,应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队伍。包括现场抢险救援队;抢险救护和抢险抢修、医疗救护、安全保卫、救援通讯、运输车辆联合救援队。
(2)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装备、药品等要及时启动到位。
(3)成立应急救援技术组。由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组成,及时对事故的技术问题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并能制定出抢险救援方案。
3.3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电话
(1)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值班电话:5823500(夜间);5816205(白天)。
(2)市急救中心值班电话:“120”(市一院);5823888(市二院)。
(3)市消防大队值班电话:“119”。
(4)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案电话:“110”。
3.4应急救援预案贯彻执行的保证措施
(1)建立较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2)建立较先进的技术保障系统;
(3)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快捷、服从命令的人员保障体系;
(4)要有备用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5)能够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经费。
3.5预警预防行动
生产经营单位应与当地乡(镇)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尾矿库可能存在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和紧急情况下应急避险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告知尾矿库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群众;在雨季前,应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在雨季期间,要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检查,保持与气象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掌握气象信息;事故可能发生时,通过预先确定的报警方法第一时间告知事故可能涉及的群众。
乡(镇)政府和市经贸委应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和分管企业可能导致尾矿库事故的信息,确定应对方案,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尾矿库坝体出现管涌、流土等现象,威胁坝体安全时;尾矿库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有垮坝危险时;尾矿库库内水位超过限制最高洪水水位,有洪水漫顶危险时;在用排水井倒塌或排水管坍塌堵塞,丧失或者降低排洪能力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市经贸委分管企业报告经贸委),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防止险情扩大,避免人员伤亡。乡(镇)政府、市经贸委要根据尾矿库事故险情,进行事故预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实施救援。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与处理
(1)尾矿库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确定事故影响(或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并上报市安监局、环保局。
(3)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安全监局接到尾矿库事故灾难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事故信息,并向朝阳市安监局报告。
4.2分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撤离尾矿库下游居民到安全地带。
2、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后,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
3、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将事故立即按程序上报。
4、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具体的抢险救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执行。
5、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好对事故单位的供电、排水、医疗救护、救援物资供应、通讯等保障,维护好治安秩序,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6、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本单位及附近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的撤离工作,防止灾害扩大。
4.3响应程序
发生IV级尾矿库事故时,市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进入预备状态,并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1、市安监局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立即上报市政府,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调度事故救援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向事故发生地传达市领导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意见。
2、市政府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有关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4.4指挥与协调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地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市安监局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协助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调集有关专家、尾矿库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提出应对方案,必要时可协调人武部、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
4.5现场紧急处置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救援。
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2、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设法保护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引发次生的安全或环境事故;
3、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调集当地医疗卫生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
4、按照事故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方案的要求,紧急调集相关应急救援设备;
5、掌握事故发生地气象信息,及时制定科学的事故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
6、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保护国家重要设施,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
4.6信息
市安监局负责事故灾难和应急救援的信息工作。及时通报事故救援情况,协助乡(镇)政府或市经贸委做好事故现场新闻,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4.7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或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护公众免受危害,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后,报送市政府及市安监局,由市政府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附则
5.1名词解释
尾矿: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排放的“废渣”。这些尾矿由于数量大,有些还含有暂时不能处理的有用或有害成分,如随意排放,就会造成资源的流失,大面积覆没农田或淤塞河道,污染环境。
尾矿库: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除尾矿或其它工业废渣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由于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容易造成重特大事故。冶炼废渣形成的赤泥库,发电废渣形成的废渣库,也按尾矿库进行管理。
5.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5.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4
XX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字【XXX】XX号)和省商务厅《关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字【XX】X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3号至9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2017XX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细心安排
成立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任成员的“2017年XX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等。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对全市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肉、糖、厂丝等商品储备库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从机构、人员、资金、制度建设是否合理;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治理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等有关事项。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应急管理情况;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七、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等等;本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批发市场、商超、住宿、餐饮企业、加油站、物流仓储共37家,暂无发现任何安全隐患。
四、下期工作打算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和《特别规定》为依据,认真落实市局《*市工商局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秩序,达到“体系健全、管理科学、质量安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分局“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及目标
(一)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条件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准入管理。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总局即将颁布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有关许可。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坚持先证后照,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时,发现有关许可证期满的,应当要求提交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新的许可证。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工商部门职责的,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前置审批的,会同或配合相关审批部门依法处理。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乡镇以上食品经营户持照率达*%,县城以上农贸市场摊位(农民自产自销除外)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户达*%”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要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记好进货台帐;要按照相关规定,监督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记好销售台帐;要依法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要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依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理。要突出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批发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电子进货查验记录,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食品进货销货台账建账率达*%,逐步推广电子台账,可追溯率达*%”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尤其是要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机制和方式,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检、工商抽检、消费者送检”相结合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体系。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大中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设立检测室或检测工作台,开展质量自检,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要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种类和问题多、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业门店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并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要严格对外地进入我市流通的食品进行连续抽检,并按照分局《*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安排》,认真抓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及时依法开展市场清查。要加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不符合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外埠产品合格率达到*%以上”的目标。
(五)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针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不同特点及不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商场、超市,重点加强对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质量安全的监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对批发企业,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建立并执行了食品销售台帐的监督检查。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监督检查。要依据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重点加强对辖区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对集贸市场的经营者、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加强对其是否履行了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义务的监督检查,并引导农村食品店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在全市所有乡镇和*%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工作目标。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严格按照分局制定下发的《*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层层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利用*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报请上级机关同意,及时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四、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于*年*月开始,至*年*月结束,历时*年。分*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启动宣传阶段(*年*月至*年*月)。成立*分局“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板报橱窗等方式,大力营造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月至*年*月)。*年以城区辖区为重点,年内确保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年以农村辖区为重点,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各专项及集中整治工作。基本实现“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的各项指示,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监测预警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六项制度”等。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年*月至*年*月)。*年*月*日至*月*日,分局将对各工商所“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进行检查验收。*年*月*日至*年*月*日,*市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验收,召开总结大会。各工商所及相关科室对两年工作进行梳理归纳,展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成果,全面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监测体系、预警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考评体系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工商所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分局的一把手是“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重点抓,相关科室协同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工商所要积极开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食品安全知识“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把食品安全知识“六进”活动与分局正在开展的消费维权“五进”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抓好落实。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橱窗、个体例会、市场广播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引导群众树立安全消费、科学饮食的理念,号召广大食品经营户和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深化食品安全诚信教育,曝光违法食品经营企业和不合格食品。切实强化行业自律,增加食品经营户的社会责任感。各工商所要设置食品安全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及时上报分局,分局将上报市局建设全国食品安全先进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工商所要充分运用执法职能和手段,加大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大案要出手快、下手狠,一抓到底,严查快办,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为贯彻落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覆盖率100%,基本消除用电、防火、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推动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分工
重点部位:定点屠宰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贸公司、地毯厂。
重点工作分工:生猪办负责生猪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生产设施隐患,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及时冲洗场地、清除苔藓,防止人员摔倒,及时维修屠凳,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加强值班,把好人情关,坚决杜绝病死猪、母猪等不合格肉品入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出售病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上市肉品规范管理,不定期对用肉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病死猪肉、白板肉流入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督促有关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督查,彻底消除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害猪肉、假酒行为。
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全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的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进行整改,督促市场经营户安全用电,对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及时制止,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外贸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安全工作。
地毯厂负责本厂区内所有租赁企业以及自身的安全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伏海龙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庄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
2、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方案。(4月20日—30日)
3、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和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浓厚氛围。(5月1日—15日)
4、深入排查摸底。各责任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己负责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了,目标明确。(5月16日—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