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方案范例(3篇)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篇1
一、工作目标
建立由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全方位的城区河道治理系统,加快净化城区水域环境,加快治理水质污染,提高古城文明程度及对外良好形象,提高城区人居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等同志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容局,*任主任。实行城区河道整治工程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各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项目检查、情况通报;加强源头控制,逐步解决工业废污水非达标排放、餐饮业污水、畜禽业污水直排入江河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对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偷排污染物等不法行为;在重要生态屏障区域、水系源头区域,禁止新建有污染项目;督促建设主体工程配套建立环境保护设施;凡属国家明令淘汰或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要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停;积极扶持发展污染小、能耗物耗小、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部门负责排定及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督促沿河在建已建生活小区配套建设规范型化粪池等设施。城司负责修复部分水毁护岸工程,配套建设绿化、亮化设施。(市容局参与绿化、亮化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监管)农业部门负责编制养殖业发展及其污染治理规划,牵头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落实常年禁渔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渔业资源增殖工作。市容部门负责水面漂浮物常年打捞及沿岸垃圾清除,净化水面环境;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重点加大河道清淤力度,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徽城镇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劝导沿河居民不得在河道两旁种植农作物,不得向城区河道乱倒乱仍垃圾;及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作物及居民乱倒的生活垃圾;联合市容部门教育、处罚沿河乱倒垃圾行为。
四、工作进度
按照“部门协调,统筹推进”的原则,项目实施计划如下:第一季度:市容部门积极推进水面漂浮物打捞及沿河垃圾清除工作市场化运作,在认真调研、周密测算的前提下,制定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及沿河垃圾清除对外承包方案报县政府审定。会城司制定沿河配套亮化、绿化设施建设计划。环保部门排定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计划,推进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排定本年度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及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全面摸排沿河排污管口数量及排污现状;督促沿河在建开发小区配套建设规范型化粪池等设施,会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摸排沿河小区化粪池等设施配套建设及使用情况。城司加快修复部分沿河水毁护岸;会市容局制定沿河配套亮化、绿化设施建设计划。农业部门制定城区河道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计划,大力宣传渔业法规,落实禁渔措施。水利部门编制河道清淤计划,重点督促对沿河在建工地所在河段妨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及弃土弃渣的清除;组织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徽城镇制定对沿河居民的宣传计划,重点宣传禁止在河道两旁种植农作物,向河道乱倒乱扔垃圾,滥捕鱼,美化河道环境等环保知识。第二季度:市容部门全面落实县政府批复的水面漂浮物打捞及沿河垃圾清除对外承包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监管及考核,确保打捞质量。环保部门落实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沿河排污管道集中处置工作,会房管局等督促沿河小区健全规范型化粪池等设施,避免各类污水直排河道;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城司抓紧修复部分沿河水毁护岸;配套建设亮化、绿化设施(市容局参与绿化、亮化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监管)。农业部门严格组织实施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计划,加大对炸、电、毒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计划放养滤食性鱼类。水利部门抓紧河道清淤,重点督促对沿河在建工地所在河段妨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及弃土弃渣的清除。徽城镇开展对沿河居民的全面宣传,发动沿河村(居)委会包片入户宣传,同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业物及无主生活垃圾。第三季度:市容部门督促打捞队常年打捞水面漂浮物及清除沿河垃圾,确保效果;执法大队加强对沿河乱倒垃圾行为的教育及处罚。环保部门扎实推进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加快推进沿河排污管道集中处置,督促沿河小区完成规范型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城司完成沿河水毁护岸修复主体工程;完成配套建设亮化、绿化设施工程,市容局参与绿化、亮化配套设施设计及施工监管。农业部门严格组织实施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计划,促进渔业生态的良性循环。水利部门抓紧对河道清淤及水土流失治理计划的实施。徽城镇继续开展对沿河居民的全面宣传,发动沿河村(居)委会包片入户宣传,同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作物及无主生活垃圾,摸排清楚以河道捕鱼为生的居民。第四季度:市容部门督促打捞队常年打捞水面漂浮物及清理沿河垃圾,确保效果;执法大队加强对沿河乱倒垃圾行为的教育及处罚,确保综合治理效果。环保部门扎实推进城区河道水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工业排污达标排放,避免工业污水非达标排放、沿河小区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直排河道。建设部门完成沿河排污管道集中处置工作,督促沿河小区完成规范型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本年度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进度。城司全面完成沿河水毁护岸修复工程;全面完成配套建设亮化、绿化设施工程。农业部门巩固全年禁渔和渔业资源增殖工作,促进渔业生态的良性循环。水利部门完成全年河道清淤目标,使河道防洪能力不断提高。徽城镇巩固环保知识宣传效果,同时清除河道两旁农作物及无主生活垃圾,对以河道捕鱼为生的居民实行低保政策,从源头上控制滥捕鱼现象。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和省、市有关渭河(及支流)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全区国家生态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金陵河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堤防加固、绿化美化工程,努力把金陵河打造成生态景观长廊。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凡在金陵河河道、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向河道直接排放废水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重点整治宝十桥以北,玉池村以南的河段。沿岸的村、村、村、村、村、村所辖的河段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内容
(一)实施金陵河市区段两岸生活污水截污工程,将此段的28个排污口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主管网,并对东路坡段排水渠进行维修,改善金陵河水质。(区住建局负责)
(二)协调实施村庄、居民小区污水管网铺设和流域污水集中收集管网铺设工程,重点是地区。(区住建局负责)
(三)拆除河道内的所有直排管道,(重点是宝十桥下及南侧排口、二道沟排口、原皮革厂南边排水渠、文德中学南100米下河道路边一排水渠),将十八空桥下损毁的原截污管道修复完善。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采砂、种植等行为,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平整河床,修复损毁堤坝,加装堤坝护栏,安装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警示标志。(区林水局负责)
(四)依法取缔北环路废品收购、洗车、豆制品加工和煤炭储存等场所。(区商务局负责)
(五)禁止北环路周边门店、商铺生活污水进入排水渠,清理路两侧水渠淤泥,并加装盖板。(区交通局负责)
(六)依法淘汰涉水行业落后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水资源浪费,减少废水直排。(区发改局负责)
(七)依法查处涉水非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偷排和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等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污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治理。(环保分局负责)
(八)严肃查处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加强河道巡查和管制。(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九)按城市规划对河堤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公厕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区园林环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
金陵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从2013年6月10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30日)相关镇街和责任部门要广泛宣传这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进行,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现场,对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阶段(7月1日---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能按照分工依法开展查处清理工作,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着手整改,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三)强制执行阶段(2014年1月1日--1月31日)由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林水局牵头,区公安、发改、环保、交通、住建、综合执法、园林环卫、群众路办事处、金河镇等部门抽调人员,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强制执行。
(四)验收阶段(2月1日--2月28日)由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对工作行动迟缓、清理整治不彻底、发现问题查处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金陵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金陵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区林水局牵头,区环保、住建、发改、交通、商务、国土、工信、工商、药监、环卫、执法等部门和金河镇、群众路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区金陵河河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水局。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包抓,组织精干力量负责本部门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河道整治方案范文
关键词:河道整治;综合规划;分类研究
中图分类号:TV147文献标识码:A
一、河道整治的内容
要想合理的针对河道展开整治工作,首先应了解整治管理主要有哪些内容,在建立整治目标的前提下展开整治工作。本次研究中,河道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一)河道两岸环境研究
河道两岸环境是整治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者应详实的了解河道两岸工农业生产、城镇建设、航运状况、堤防条件等状态。对河道两岸状况的了解有利于相关整治规划人员清楚掌握河道的发展历史,便于整治过程中合理调整方案。
例如对河道两岸的工农业生产调查而言,能够了解周边农业发展情况以及工农业对河道的影响。农业需要灌溉用水,通常这类型的用水是在河水中直接获取,因此河道整治应考虑到农业种植者用水问题,尽可能减小整治工作对农业的不良影响。在农业生产方面,对其调查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其对河道污染的状况,工业废水在排放上大多排放至河水中,调查者应了解其排放是否属于处理后排放,若不是则应令其整改,以免整治工作完成后再次污染。
(二)河道发展历史研究
河道并非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其通常是在长期发展中从小的河流逐渐演变而成。规划初期应了解河道的演变历史,包含其来沙特性、来水特性、河岸土质、地理概况、历史演变、河床形态等方面,同时还应了解目标河道近几年内是否已经接受过整改或是存在哪些变化,并对其今后的发展状况展开预测(例如附近有工业厂房排放污水就应采取措施,避免整改后二次污染)。
由于河道整治是建立在水利综合规划基础之上的,因此还应注意河道整治完成之后可能会遇到的变化因素,针对这些变化进行定量评估,了解不同因素对河道综合发展的影响。这一工作的开展通常需要运用到数学模型的构建与计算、实际测量获取相关资料、试题模型试验的开展等等,在这些方式相结合下做好河道发展历史研究。
(三)整治项目经济效益研究
河道整治的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环境,其次为整治下经济等方面的效益。在政府部门投入资金之后,河道的治理工作仍旧需要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才能够体现出整治的有效性。但在实际操作中,河道整治难免会带来环境以及社会效益的影响,例如整治之后合水对周边地区的淹没程度、整治过程中洪水防范措施下的经济支出、整治之后原有河道口的水深以及原有航线变更影响、船舶运输周期的变化等等,这些因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影响均要体现在规划当中。除此之外,研究者还应注意对城市建设以及取水等方面的探讨,尽可能减轻河道整治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整治综合效益的提升。
二、河道整治中水利综合规划分类
(一)按照自然条件划分
按照自然条件,河道可以被分为平原规划、山区规划以及河口规划这几个方面,不同类型的划分在整治重点上也不尽相同,具体区别如下:
1、平原规划
平原地区的河道在整治难度上相对较低,由于其多为经过了河水不断冲刷之后形成的土层结构,土壤类型大多偏向淤泥状态。在整治方面,规划者首先应考虑到这类型地区的作用,其主要作用为防洪,其次为工农业的取水以及航运。在规划时应根据平原河道类型制定针对性方案,合理安排下让整治工作稳定展开。
2、山区规划
山区地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其河床多数是不同种类的基岩,且在坡度方面也偏向陡峭。加上山区地区的地形地貌造成河水流动速度较快,整治过程中出现水位上涨时会在短时间内发生,防备性较弱(但水位若下降同样也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同时,山区规划中应注意此地区河床更容易出现变形情况,主要在于其强度偏小。因此这方面的规划重点应在工农业取水以及航运两方面,需利用其地形地貌状态制定出合适于地形的整治方案。
3、河口规划
相对于平原以及山区地段而言,河口地区的河道治理工作在难度上相对较大,不仅受到径向流水状态的影响,还可能由于潮流造成河床状态复杂。河口段的河道整治工作应将重点放在滩地利用、工农业取水以及洪水防灾等方面,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对河滩的稳固并制定合理的水流流向方案,将河水分散排入其它地段。
(二)按照整治程序划分
按照整治程序划分可分为局部河段整治以及河势控制规划两方面。河道整治工作是一项规模较大工作,尤其是大型的江河或是底部河道状态较复杂情况下,整治工程的开展必须要分阶段进行。
局部河段整治主要是在现有状态下制定出河段下一阶段的整治模式或是方案,根据现有整治状态对原本已经做好的方案适当调整,以此来不断完善整治模式,提升水利综合规划有效性。河势控制规划主要在于对河道地段演变过程展开分析,了解其变化情况,以便于制定出有利于河势稳定性的规划方案。
(三)按照水利枢纽划分
1、坝区河段
只有对上游河坝的河势做到良好的控制,才能够保证泄水建筑物和电站的正常运行,保证通航建筑物引航道的畅通无阻,实现航运和发电正常运行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航运枢纽的综合利用效益。
2、库区河段
库区河段的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受到涨潮和落潮的影响,在发生潮水的涨落的期间,因为回水对河段的影响,会使其有大量的淤泥和泥沙不断的积累,削弱了原河床边界的强度,水流的流速是受到原河床边界的控制和影响的,一旦有泥沙的积累,那么该控制作用就会明显的减弱。
结束语
在河道整治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然而河道整治工作必须与周围的环境、治理的时间联系在一起,要根据时时变化的因素把握河道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加以治理。
参考文献
[1]高峰哲,朱春红.水利综合规划中河道整治规划综述[J].水利科技与经济,2013,02:25-27.
[2]潘其斌.水利综合规划中河道整治的规划[J].中国城市经济,2011,1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