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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协议(6篇)

来源: 时间:2024-04-13 手机浏览

家校合作协议篇1

甲方: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学校)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钟秉林

乙方:(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34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第五条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录取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六条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八条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第九条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十条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

第十二条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个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培养高校根据任教学校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综合考核后录取。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

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七条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第十八条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保证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二十条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请记住我站域名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十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2012年6月1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家校合作协议篇2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本一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档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毕业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学院: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培养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__________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19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意见:___________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本二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人代表:性别:

委托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负责办理录(聘)用乙方所需的有关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

4、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备案、登记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否则乙方需缴交违约金叁仟人民币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名):

负责人:年月日

家校合作协议篇3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学校与单位或商家之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达到共赢目的,甲方乙方本着规范操作、互惠互利的宗旨,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各项协议。

一、宣传授权

1、甲方因乙方需要,承担对乙方在()进行品牌宣传。

2、乙方需缴纳品牌宣传金元。

二、合作方式

作为合作方,在校园范围内,甲方承担对赞助单位品牌和活动的整个宣传,甲方将采取的宣传方式如下:

1.冠名权某某赞助下某某学院某某届动漫节(使用彩色海报,条幅为赞助单位品牌做背景,同时享受下列宣传方式)

2.张贴条幅。在学校人多地点(篮球场,餐厅,宿舍楼前等)张贴大型条幅或海报,直观的对赞助商的商品进行宣传。

3.广发传单。安排社员在各个教室,宿舍发传单,进行直接宣传;可借助社团自身优势在校外宣传单位品牌。

4.活动过程由校报记者和社团宣传员跟踪采访,把赞助信息地区网站,校园网以及社团网页论坛。

5.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可根据赞助商要求穿赞助商提供的衣服,赞助商同时可携带反应自己产品特色的东西参加活动。

6.现场宣传。活动开始前两个礼拜现场宣传,发放入场卷;涉及表演类邀请赞助商与校领导共同观看。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活动期间内对乙方做好品牌宣传,以及各种相关的促销活动。

2、甲方需维护乙方的品牌形象,维护双方的利益。

3、甲方在协议期间内,不得与乙方联系中断超过三天。

4、甲方有义务改进或改正乙方提出的建议。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非正常手段宣传。

6、在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与该商家所类似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培训甲方讲解人员、宣传人员的义务。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宣传、宣传是否规范,并提出改进意见。

3、乙方须严格遵守事先商议好的宣传内容以及有关优惠政策。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只能由甲方进行品牌宣传。

5、乙方如发现甲方违规操作、作假行为,提供相关证据,可以取消本协议,且本协议终止。

6、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可先支付70%的赞助合作金,由乙方根据甲方宣传满意度,并在本协议签订两星期内支付剩余30%合作金。

五、结算方式、约定

1、乙方遵守现款原则。

2、乙方提出与活动无关的宣传费用均由乙方另行支付。

3、乙方须保证提供的优惠政策、物品真实性。

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可以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双方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3、对本合同规定和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家校合作协议篇4

高校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黎明学校法人代表xxx

(身份证号码)

黎明学校举办者: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黎明学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履行的义务:

1、给乙方提供现有教室36间;

2、提供黎明学校现有的设施;

3、提供现已具备的合法的黎明学校办学资格;

4、负责协调教育局与黎明学校之间的关系;

5、负责学校的植树;

6、负责与教育局的协调工作。

二:甲方享有的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对乙方办学每期的收支情况(包括账目)有监督权;

2、学校对树木成材后,甲方有权砍伐支配;

3、协议期间,乙方每学期从学杂费中提取5万元支付给甲方,

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一次付清;

4、协议期间由乙方造成的债权债务,甲方概不负责。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1、享有依法办学,在黎明学校合法办学的资格;

2、独立管理,收支自治;

3、使用公章的权利,如甲方保管公章,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出具与黎明学校无关的证明。

四:乙方履行的义务:

1、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确保每学期支付给甲方的资金按时到位;

3、承担协议期间黎明学校办学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

4、乙方每学期收费后,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应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

5、保护小学部区域树木,损失赔偿,不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砍伐

6、承担协议期间小学办学所应承担的所有的开支;

7、秩序扩大现有办学规模,不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动教室,如果扩建,须经甲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对质量的监督。五:违约责任及其他

1、协议期间,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同时向违约方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协议期间,不得擅自终止协议。

2、协议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双方如不愿继续合作,乙方无偿将学校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本协议有效期五年,(2013年春季学期始,至2022年秋季学期止)

4、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签约人,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证人:

年9月10日

高校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

乙方: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应严格对乙方的教学资源保密,不得因己方原因再未征得乙方同意后泄露、出售、变造乙方的教学资料及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三、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协助并使得甲方获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甲方在支付合作比例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增加应付金额的,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女士)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高校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兴文县石海洞乡风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宜宾学院外联部(简称乙方)

为开拓兴文石海高校客源市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启动兴文石海高校学生游推广等方面达成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为彼此之间的合作模式及政策进行高度保密。2、甲方为乙方推荐的兴文石海线路产品提供全力支持和配合,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正当权益。3、甲方为乙方提供强有力品牌号召力,配合乙方在本校区范围做相应的形象宣传,并提供景区相关宣传用品。4、甲、乙方双方共同商议一些政策,用于刺激市场和维持市场可持续性发展所需。

二、政策、奖励1、景区制作推荐函交乙方在所属校区发放,出游学生持推荐函至景区购80元/人套票和45元/人主门票,学生凭景区门票在乙方领取套票10元/人和主门票5元/人优惠款。2、只要是宜宾学院学生购买景区套餐80元/人,甲方以30元/人返点给乙方。3、只要是宜宾学院学生购买主门票半票45元/人,甲方2以20元/人返点给乙方。

三、相关要求及操作办法1、甲方景区窗口售票员负责统计宜宾学院学生出游人数。2、景区财务部每月月底需对售票窗口当月所上报的数据报表进行统计。3、景区市场部专人按月与财务部核对并办理返点手续,并核算其返点金额。财务部将返点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注意事项1、本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9月10日起到12月31日止。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兴文县石海洞乡风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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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协议篇5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

一、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作为其员工的劳动者双方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由此不难看出,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刚步入社会初为劳动者的毕业生就将来就业意愿的初步合意,双方对彼此的基本素质、身体状况、文化水平、实践能力和劳动合同的主体部分已经达成初步意愿,用人单位的主要管理部门和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管理部门同意,就业协议书经过毕业生本人、意愿的用人单位、所在的学校、主管部门签字或者签章即宣告生效,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这也是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发生争议时的依据。

二、大学生就业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尚未毕业时(一般是实习期间)时与用人单位和其所在的学校订立的三方协议,它同时也是国家编制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数据和毕业生报到的主要依据。就业协议(书)仅仅是毕业生与有意向的用人单位双方建立劳动(雇佣)关系的一个证明,按照规定有此协议的毕业生本人的人事关系(档案)、党员关系(档案)、团员关系(档案)和其他档案由所在学校转到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书)本身并没有规定在劳动关系中毕业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享有的具体劳动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具体劳动义务,而劳动合同则在劳动者的薪资报酬、工作时间、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劳动福利、企业职工的培训、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大学生就业时只与用人企业或者单位之间签就业协议(书)而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错误,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本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具体包括毕业生(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制、学历、专业、培养方式和生源地等最基本信息,毕业生(劳动者)表示同意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岗位去工作,用人单位表示能够接收签订协议的劳动者(毕业生),学校同意这个毕业生去工作并进行就业基本情况的统计,尽管如此,就业协议(书)不涉及具体的劳动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毕业生(劳动者)报到后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具体的劳动合同(书),规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劳动者)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可以事先询问一下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特别是核心内容,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查看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劳动合同书样本。

三、学生就业时只签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书)

纵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里面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置条件,就业协议(书)的订立不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必经步骤,对于劳动合同本身来说,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实践中,只签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书)会给毕业生带来一系列麻烦和问题,相反如果签了就业协议书以后再签劳动合同则会给国家、学校、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方便。

1.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职业发展有重大意义

作为高校毕业学生的劳动者就业是由人事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落实的,按照规定,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需要用《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去人事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学生凭借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一般是介绍信)到意愿工作单位落实人事档案关系,这样的劳动者具有干部身份。签订就业协议书方便劳动者以后的职位晋升、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离职退休。

2.签就业协议书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每个毕业的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必须经过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院系审核、盖章,这样就使学校的就业工作有据可依,学校相关部门只需要根据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就可以把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转到意愿就业单位,提高了人事工作效率,优化了人力资源的配置。

3.签就业协议书对劳资双方合法维权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虽然是国家承认建立劳动关系的最普遍形式,但它只是对劳动者就业行为进行了一般性的约束规,一旦劳资双方有一方在学生毕业前违约,另一方根本没有办法按照就业协议书的特别政策维权。实践中,就业协议书上关于违约金有着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对此没有专门的规定。

4.签就业协议书有利于毕业生人事档案和户籍关系的落实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的学生,必须出具本人毕业证、户籍迁移证、派遣证(报到证)和签字盖章完毕的就业协议书才能办理落户。正是因为大量的学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才导致了武汉10多万大学生户籍“空挂”。

由此可见,毕业生在就业时正确的做法是先初步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然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

参考文献:

[1]关怀主编.《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家校合作协议篇6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完善途径

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逐步从计划走向市场,原来维系就业关系的分配计划就逐步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称“就业协议书”)所取代,但由于我国理论界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认识并不一致,导致实践中出现许多争议。笔者现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问题做出粗浅的探讨,初步分析就业协议书存在的缺陷,指出其可能的完善途径。

一、就业协议书概述

近年来,我国有些学者对就业协议书进行了初步研究,他们对就业协议书所下的定义基本下一致。笔者在总结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掌握、调控、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手段的载体,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经过特定管理程序后生效,作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目前,就业协议书在微观层次上具备的功能:一是作为学校和主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派遣的依据,二是作为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依据。然而,由于就业协议书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其进行规范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相对滞后,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直接的明确的定位,导致人们对它的法律性质在难以达成一致认识。另外由于就业协议书本身存在缺陷,在产生纠纷时,解决纠纷应该适用什么法律?应该遵循什么途径去解决该类纠纷,我国的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认识与看法。于是就业协议书的问题逐渐受到我国法律界学者重视,引发了人们对就业协议书本身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深刻思考。

二、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的试析

1.我国理论界对就业协议书法律性质的不同认识

对于任何一种法律现象,只有明确其法律性质才能更好地解决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就业协议书也不例外。目前理论界对其法律性质仍存在较大争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说法:第一,就业管理手段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管理的手段。第二,意向书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合同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合同。第四,劳动合同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2.笔者对前述几种学说的简单评述

笔者认为,上述第一种说法只看到就业协议书的外壳,没有看到其所载负的实质内容。就业协议书确实教育行政部门对就业工作进行管理的载体,确实具有行政管理的因素。但是,就业协议书在作为作管理手段的外壳之下,包含着非常重要的实质内容,就业管理手段说将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简单化,无法为解决就业协议书带来的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提供帮助。

第二种说法认识到了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性,但不承认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却有失妥当,其严重后果是使连结着广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社会关系处于法律调控范围之外,使广大群体的权益处于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危险境地,明显不符合公共利益。在我国现实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的根据协议书追究违约责任的司法判决,更进一步证明了这种学说与现实格格不入。

第三种说法认识到了协议书的契约性,指出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平等主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使就业协议书具有了合同的全部要件,进而认为由履行就业协议所引起的纠纷应该适用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笔者赞同这种说法,其理由随后详细予以陈述。

第四种说法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就业协议书是签订在毕业生真正成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之前,其身份是生,不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合格的劳动者;二是就业协议书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非常简单,没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所应包含的基本约定内容,并且现实情况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之后往往会重新签订一份详细的具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合同,而让就业协议书作废,因而这种说法无法令人信服。

3.笔者认为就业协议书是民事合同的理由

(1)就业协议书实质上是双方主体。以就业协议书的主体而论,相信很多学者都赞成,其实质主体应只是用人招人单位与毕业生两方,即其实质上是双方主体,因为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占了就业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的绝对主体部分。第三方在就业协议书中只是一个形式主体,其几乎不对就业协议书承担实质性的法律义务,我国有的省份将就业协议书由三方协议改为二方协议即是最好的证明。因而形式主体不应成为我们判决其法律性质的主要影响因素,我们应去除形式,从本质上来认识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我国有部分学者认为就业协议书是三方主体,在认识上过分受形式所束缚,未能透过形式看本质所形成的结论。

(2)现阶段协议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法律依据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国部分学者认为,就业协议书的依据是《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表达方式实际上是不清楚的,容易产生误导。应该说就业协议书作为管理手段的这种载体产生的依据是前述两个文件,教育行政部门及就业指导部门管理就业协议书的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作为每一份具体的就业协议书,由于其具有了特定的内容,作为就业协议书的实质主体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他们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所遵循的原则是主体平等及意思自治,同时也强调内容合法。也即是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他们所遵循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他们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依据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

另外,我们通常所说的就业协议书,指的是具体的就业协议书,也即是具有了确定的用人单位及确定的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而不是指仅作为管理形式载体的未加入具体权利义务的就业协议书。因而笔者认为就业协议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由于协议主体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就业协议的内容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而且就业协议书还只是一个在特定阶段有效的协议,至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即失效。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其法律性质之前,笔者认为应该综合前述特点,将就业协议书定性为民事合同,其引起的法律纠纷适用民事、合同法律。

三、现行就业协议书存在的主要缺陷

1.没有区分协议主体与监督主体,造成主体混乱

现行的就业协议中有三方主体,其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为真正合格的协议主体,协议中的第三方学校或就业主管单位实质上是监督主体,但因现行就业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加以区分,造成主体混乱。

2.协议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边际未做出明确规定,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由于协议及其相关规定对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边际未做出明确规定,造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门或就业指导部门利用现行规定的漏洞,谋求部门的不正当利益,使得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受损。

3.就业协议的内容过于简单,不利于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现行的“三方协议”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规定三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主要规定的是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甲方和乙方均已相互了解,自愿达成协议,丙方经审核同意乙方到甲方工作;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所有未尽事宜及甲乙丙三方要求注明的其他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第三部分主要是三方的签名和盖章。由此可见,三方协议的内容主要强调双方达成就业意向,至于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作为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内容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均基本上没有规定。

四、对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建议

笔者认为,要使改进及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工作得到顺利推进,首先必须保证改进或完善后的就业协议书能够担任起目前其所肩负的任务。现行的就业协议书肩负的任务有二种,其一为国家行政部门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解、统计、调控的任务;其二为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化任务。第一种任务可以通过强化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登记制度来完成,第二种任务则可以通过将就业协议书逐步发展为附条件并且附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实现。因此,笔者对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建议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不同主体的角色与权利义务,变三方主体为双方主体

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合同仅保留双方主体。同时明确目前的第三方是合同的鉴证、登记、管理合同的主体。

2.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职权,规范就业协议的管理程序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有利于限制、减少部门利益。将就业协议的鉴证、登记、生效程序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招人单位及毕业生的权益。

3.逐步将就业协议发展为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基本要求,充实协议书的内容,从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顺利过渡做起,最终实现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合二为一,将就业协议书发展为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所附的条件为学生能够顺利毕业,达到其在合同中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件。其所附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约学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时。

总而言之,现行的就业协议书存在诸多缺陷,但其每年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却是庞大的,因而需要有关部门与相关利益群体合力逐步去改进、完善它,以促使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实现和谐就业,创建更加和谐的就业关系。

参考文献:

[1]林铤.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5).

[2]张冬梅.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大学生就业,2005,(24).

[3]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