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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治理(6篇)

来源: 时间:2024-04-16 手机浏览

农村道路治理篇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文明创建和生态家园建设为核心,按照社区布置、村(居)实施的原则,延伸领域、拓展内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框架下的富裕乡村、美丽乡村、幸福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层次推进。各村(居)要根据各自村组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争取以较少的投入实现农村环境有效改善。

二、工作目标

坚持村(居)主导、村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社区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环境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社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由村部周边分步骤向偏远村组推进,巩固整治成果。

三、实施步骤

(一)重点整治阶段。2014年3月15日前各村(居)完成上报村民组的环境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内容包括通往村民组道路保洁、路边乱堆乱放及可视漂浮物清理、村民组房前屋后漂浮物捡拾、乱堆放清理、村组周边沟渠清理、塘坝漂浮物清理等。清理整治结束后将各组纳入农环保洁员日常保洁责任范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底前完成主干道路、村村通道路沿线村民组的环境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内容包括通往村民组道路保洁、路边乱堆乱放及可视漂浮物清理、村民组房前屋后漂浮物捡拾、乱堆放清理、村组周边沟渠清理、塘坝漂浮物清理等。

(三)常态维护阶段。自2014年3月起每月对偏远村民组(非主干道路、村村通道路沿线)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治。整治工作内容包括通往村民组道路保洁、路边乱堆乱放及可视漂浮物清理、村民组房前屋后乱堆放堆放整齐、房前屋后漂浮物捡拾、沟渠(塘坝)漂浮物清理等。

(四)典型培育阶段。3月15日前村(居)在上报的重点整治村民组中选取2至3个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向区农环办申报重点改造。改造项目包括房屋刷白、局部硬化、局部绿化、沟渠硬化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考虑到整治清理工作的各种复杂因素,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安排专人现场负责,保障整治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农村道路治理篇2

一、基本情况

县域面积2867平方公里,18个乡镇,158个村委会,14个居委会,总人口约32万人。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490.617公里,其中县道259.184公里、乡道587.945公里,村道643.488公里。全县共有客运企业2家、客运车辆36台;公交企业1家,公交车辆24台;货运企业26家、货运车辆2136台;机动车维修企业62家,其中一类15家、二类20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家。全县共有渡口10处,渡船10条。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实”字当头抓建设

夯实农村公路建设,以科学规划为引领,高标准建设农村公路主干道,先后实施青塘至西溪公路青塘至蛟潭段、三龙至湘湖公路(新平至王港段)、蛟潭至礼芳公路、浯溪口水利枢纽库周环湖公路、东流至朱溪、勒功至诰峰、经公桥至西溪、经公桥至莲花山、鹅湖至潘村等干线公路建设;实施好通自然村、窄路面拓宽、危桥改造等项目,不断完善乡村农村公路毛细血管,形成横通东西、纵贯南北、串联各景区、古村落和乡镇、对接城区和对外通道的“一环三纵四横多联”的县域农村公路交通网络,构建网络完善、结构合理、等级匹配、安全便捷、绿色环保、旅游和客运能力提升的内通外联交通格局。目前已开工的项目有20多项,建设总投资约7.5亿元。

2017年我县新改建农村公路107.4公里,目前已完工41公里,在建35.7公里,待开工30.7公里。危桥改造计划5座,现已全面启动前期手续工作当中。截止目前,全县县道三级公路比例达到90.6%,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达到95.5%,基本上形成了县到乡有二级公路、乡到乡有三级公路、乡到村有四级公路连接。

(二)“严”字当头抓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县级公路管理站、交通质量监站和乡镇交管站机构齐全。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等部门24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595辆次,执法人员2956人次,检测涉超车辆6722辆次,卸载货物5690.3吨,切割改装车辆95辆,处罚168辆,全县干线公路货运超载率由集中治超前的67%骤降至现在0.5%,货运车辆治超治限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按照“整齐、整洁、整治”的要求,突出抓好农村公路、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资金1526.6万元相继完成等乡镇道路环境整治项目,其中有省级贫困村中洲村和南溪村;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支持庄湾乡打造杨家庄童画村,不断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交通环境。

(三)“畅”字当头抓养护

为改变我县农村公路长期存在严重的“重建轻养”现象,我县出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统筹农村税费改革补助资金及其它资金218万元,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相关的管理人员;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推行了分段承包和“三定一保”的养护模式,使得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走向了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同时,为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新型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建成了首个集农村客运、运政、路政、公路建设与养护“六位一体”的多功能的蛟潭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随后又相继建成鹅湖和经公桥2个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为全省首批通过验收的县市区。

随着近年来养护资金的投入和养护水平的不断提高,等级公路养护覆盖率、经常性养护率全面达到100%;全县县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3.3%,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值达到85.5,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4.6%、技术状况指数MQI值达到83.9,各项指标军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全县道宜林路段县道、乡道、村道绿化率分别达到98%、95%、90%。坚持把群众出行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6年至今完成农路安保工程标准化改造2条15公里,安保能力明显增强。

(四)“优”字当头抓运营

为强化农村客运安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惠及民生,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制定以县城及周边为中心,县域东线至瑶里、西线至经公桥的县城乡公交发展规划,以形成“中心开花、东西两翼齐飞”的城乡公交网络。为此,我县先后开通了樟树坑至市火车站、寿安鸿兴经黄泥头至市火车站、鹅湖至瑶里、鹅湖至金竹山、县城至高墩庙、三龙经县城至市火车站、三龙经洪源至市西客站等7条公交线路,同时还开通了县城内外公交专线,极大的完善了县城周边公交服务网络,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影响。现我县正在进行县城(市区)至瑶里农村客运公交改造工作,力争年内完成。

(五)“准”字当头抓扶贫

抓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方面派驻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到三龙村帮扶,创新帮扶模式,入股企业分红,千方百计为贫困群众家庭增收;另一方面,全面推进通贫困村道路建设,实施通贫困村25户以上的自然村道路建设,今年共下达建设计划40公里,争取项目补助资金320万,危桥项目2座,争取项目补助资金170万元,安全防护工程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2.45万元。

三、主要问题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较,依然存在着基础不牢固、养护任务重且资金不足、安全设施少等制约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

建设方面: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头绪多,程序复杂,用时较长。公路用地权属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公路用地和林地地域划定不明,给农村公路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增加了难度。公路建设资金缺乏,上级下拨的公路建设资金有限,地方需要配套资金数额较大。施工过程中,地方干扰大,拆迁补偿成本高。村村通公路大部分已超过使用年限,现在很多需要修缮重建,工程量大,资金落实困难。至今各乡镇、村仍有数目不小的村村通建设贷款无法归还,影响乡镇、村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路面宽度为3.5米的村通公路完善提质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和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隐患和各类矛盾日益凸显。窄路面加宽项目实施后,路面有新有旧,整体效果差。

管理方面:少数村镇对乡村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不能有效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能。农村公路线长面广,现有的路政巡查人员和经费投入与农村公路执法巡查的需求不匹配,巡查力度和频度不够。治超“省道治理硬,县乡村道治理软”现象仍然存在,有些村思想麻痹,放任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许多农村公路损毁严重。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群众缺乏自觉性,公路边乱堆乱放、打场晒粮等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

养护方面:当前执行的划拨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已经过时,严重影响公路的养护成效。少数基层乡镇责任心不强,管护落实不到位。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现象仍普遍存在。养护人员的工作环境危险,工资标准低,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无法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应急资金缺乏,农村公路抢险抢修力不从心。受山区地理条件和建设投资的限制,一部分乡村公路坡陡弯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设施普遍不到位,安全性能差。

运营方面:我县地处山区,农村公路坡度大、弯道多,而且路面较窄,无法实现村通客车率100%,而且有些村通客车是在不符合条件下运营的。随着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子女进城就读,以及农村私家车的增加,农村客运市场逐渐萎缩,很多客运班车入不敷出,有些甚至已经停运。农村客运班车主要是在县乡主道上运营,离县乡主道较远的村民需步行较长距离才能到达候车点,出行不便。农村物流业发展缓慢,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四、意见建议

应当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提档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破瓶颈,进一步建设好农村公路。加强党委、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科学规划、依法实施,使“四好农村路”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的要求相适应。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审批程序。加大省市在农村公路投资中的比例,缓解县级财政压力。虽然国家出台PSL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政策,但至今一直无法真正落地,建议拓宽融资的思路、做法,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形式资金筹集机制。省市应适当提高每年农村公路建设指标,加快农村公路重建改造速度。土地政策适当向农村公路建设倾斜,以满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需求。与国土、林业等部门协商,明确公路用地权属问题。对于村村通遗留的欠账问题,可以采取免补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以提振镇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完善提质划拨资金和窄路加宽划拨资金,建议两项工程资金整合使用,减少基层压力。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乡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完善体系,进一步养护好农村公路。分级分段明确养护主体,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省市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年适当提高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县政府应将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对于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水毁、崩塌等道路能得到及时的修复。加强与保险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公路养护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公路养护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村道路治理篇3

(二)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在四川,采取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与农村道路修建改建“捆绑”的办法,广泛吸纳民营资金修建改建乡村公路,新建农村客运站(点),增加客运车辆。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将非法无序营运的微型面包车纳入公司化经营。遇到逢场天、学生开学放假、民工回乡返程或婚丧娶嫁等人流高峰情况,由客运公司合理调配运力,满足农民需求。减免农村客运税费,降低营运成本,让业主有利可图;将客车票价降到和坐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价格差不多,让农民愿意坐车、坐得起车。

(三)加大资金投入,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农村道路“三分建、七分养”。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组织交通、公安、农机、安监部门对农村道路,特别是县乡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进行全面排查,逐条路线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市(州)、县(区)政府每年应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列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治理。集中有限财力重点改造县乡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对一时难以改造的,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标牌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公路必须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凡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公路工程,一律责令整改,防止新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强管理手段措施,重点整治农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针对不同路段、不同时段科学安排交警勤务,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执勤和鼓励群众有奖举报等办法,重点整治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车超速超员、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根据农村道路里程、交通流量和道路环境合理布建交警中队。原则上每个乡(镇)应建一个中队,其民警数与所辖任务相适应。同时借鉴“交警驻村、驻派出所”和绵阳“农村交警警务室”等新型勤务办法,完善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派出所、安监站、农机站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发挥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围、职责和权限,对道路隐患排查、交通违法处罚、轻微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要细化和规范,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农村道路治理篇4

一、总的要求

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

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梯次推进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梯次渐进式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县级主体的原则。建立省加强指导、市(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县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部门协作的原则。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

二、主要任务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以治大、治散、治乱为重点,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二)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污染。坚持不懈地开展春秋两季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1.清垃圾。清理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特别是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做到无积雪残冰、无垃圾、无树上浮挂物。

2.清柴草垛。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尽量避开公路视线,整齐美观。

3.清粪堆。清理村内街道两旁和田间地头散落堆放的粪堆,发酵后肥田。农户饲养的畜禽新产生的粪便要及时清运到屯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清理院落内私搭乱建、墙壁乱涂乱画、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问题,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室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解决好“地趴粮”问题。

5.清路障。清除村道和屯内街路边堆放的红砖、砂石等建筑材料,清除废弃的农用车、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和木头疙瘩等。

6.清沟渠。道路两侧建有排水沟,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和村内小流域、河流等内的垃圾污物,保持排水通畅。

7.清死角。清理城郊、镇郊、村屯相邻地带、公铁路区间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环境整洁。

8.清小广告。清除内容低俗、不健康的户外广告和各种推介产品的野广告,根治乱贴乱画,治理墙面“疥疮”。

9.清病死畜禽。清除丢弃在村庄周围、路边沟、沟塘河渠里边的畜禽动物尸体,实施填埋处理。

10.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畜禽粪便培肥地力,建筑垃圾用于平整道路,柴草等综合利用,废纸和废塑料回收利用,依法依规处理废弃电池、医疗垃圾、农药瓶子、废弃日用化学品、丢弃化纤衣物、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垃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维修农村道路。通村、通屯的砂石路和土路要逐步实现水泥路、柏油路硬化,加快推进对破损农村公路的维修和重建。

2.整修农户房屋。加强现有危房改造,有条件地方对砖瓦房统一更换彩钢瓦、墙面保暖和粉刷涂料,更换塑钢门窗等。

3.整治围墙大门。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

4.建设垃圾场点。根据村庄大小和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垃圾临时收储场点、配备垃圾转运车辆、设置垃圾箱等。

5.改造农村厕所。积极推广水冲厕所,达到村屯、农户无臭味,减少蚊蝇繁殖,切断病虫害传播。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6.推进人畜分离。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7.综合利用秸秆。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禁止野外焚烧秸秆。

8.保护水源地。村屯地表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清除用于农村饮用水的河流、塘坝、泵站等水源地各种化工污染源、建筑垃圾污染源、畜禽粪尿污染源,防治污染,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9.加强绿化美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屯四周、道路两侧绿化美化,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和花海旅游基地,推进整县美化。

10.推进村屯亮化。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11.规范公共场所建设。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休闲广场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既要美化亮化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12.绘制文化墙体。墙体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

13.有序管理小城镇、农贸集市和旅游景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垃圾及时清运、环境卫生整洁。

(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做到有经费、有队伍、有手段、有制度。

1.强化经费保障。要多渠道解决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2.建立保洁队伍。集镇和农贸集市要配备充足的环卫人员,以解决好人流大、垃圾多的问题。有条件的要设立公益岗位,解决环卫人员的后顾之忧。村组要雇佣保洁人员,落实好保洁费用和垃圾清运责任。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保洁人员短缺问题。

3.完善相关设施。村组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辆,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按需要建设垃圾堆放点、分类场所和填埋场地。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

4.健全管护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设施维护和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五包”、“八不准”,即:农户包新建院墙大门维护,包门前街道卫生清扫,包清除积雪,包花草树木成活和路灯管护,包路边沟清理;不准乱垛柴草垛,不准乱堆放粪堆,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在墙体乱写和张贴广告,不准畜禽散养乱跑,不准随意焚烧秸秆,不准在庭院内外随意摆放物品,不准在街路随意停放车辆。

三、实施步骤

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申报阶段:1~2月份,有意向开展整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向县(市、区)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和表格,报省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6月份,集中开展春季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章立制阶段:7~11月份,推动各行政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设施维护和卫生管理日常保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份,对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整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和公共预算各项资金来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乡村和农民积极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物资、捐建、捐款、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村道路治理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群众出行安全为出发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社会化机制,巩固深化全县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战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治理公路交通事故隐患,逐步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农村道路设计标准,提升安全性能,改善通行环境。

(二)通过开展全县安全大检查、交通秩序大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交通安全进农户主题宣传、三方合署办公(派出所、交警、农业)等工作,使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通过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送子车驾驶员群体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对违法驾驶员的再教育工作,及时清理资质不合格的驾驶员和安全性能不达标的高危作业车辆,保证重点监管驾驶员群体的健康发展及车辆的良性运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重点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交通陋习及形成交通难点症结问题的原因,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有效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农村交通规划建设。加大农村地区交通投入,合理规划农村交通布局,缓解交通供需矛盾,完善现有路网功能和基础交通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建设薄弱问题。

(三)加强农村交通陋习治理。以哈肇、庆木等隐患较多、路况复杂、流量较大的主要公路及县乡公路为重点管控区域,以送子车、长途客运车、送工车、农用车、摩的港田车等易发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运营、违规载人、“三超一疲劳”、酒后驾车、涉牌涉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治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硬性隔离设施欠缺、公路平交路口过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以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

(五)加强农村公共交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和郊区公共交通,提高公交线网覆盖面积,解决运力不足带来的农用车载人、客车超员和非法送子车等问题,满足农村客运需求,提高群众乘车安全系数。

(六)加强农村交通事故防控。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对交通事故预防负第一责任,以及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职责,科学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形态、分布特点、诱发原因,建立交通事故预防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王思库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雪冬、县安监局局长李春波、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晓春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主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杨绍军担任,具体负责督导、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推进和落实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一是发挥主体管理职能,统筹开展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综合治理交通环境。二是发挥基层政府作用,整合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资源,落实上级部署,加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调研整改突出问题。三是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制定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二)宣传部门。一是制定《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倡导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守法驾驶、遵章出行的文明交通风尚,倡导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二是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声、屏、报、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工作动态,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开展“交通平安新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和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客运站、农村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采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条幅、挂图、发放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等方式,集中宣讲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警示各类交通参与者。

(三)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道路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并牵头组织联合督察组,检查、指导整治专项行动的推进与落实。

(四)公安部门。一是集中优势警力,在农村、城乡结合部、服务站设置交通陋习整治点和交通安全宣传站,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勤打击非法营运、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强化对公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巡逻管控,加大事故高发点段巡逻密度,排查整改事故黑点黑段,通过公路测速、定点执勤、巡控纠违等方式,提升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四是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模式,教育提升各类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并利用检车检证契机,加强对送子车、农用车、长途客运车等重点车辆和农村驾驶员的源头管理。五是组织相关警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工作,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六是组织乡镇派出所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农村居民按照要求办理牌证,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

(五)交通运输部门。一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道路、农村道路和各级公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治理事故隐患黑点,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标识,最大限度地强化事故预防硬件设施建设。二是提高农村地区的交通运力,加强公交、客运企业行业监管及从业人员素质教育,满足农村客运需求,全面提升公交和出租行业服务质量。三是牵头治理送子车、旅游车及无手续“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净化运输市场秩序。

(六)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部门。一是结合道路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完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基础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二是依据职能,优化路网通行能力,努力消除事故黑点及交通事故高发区域的道路安全隐患。

(七)农业部门。负责对农业运输机械摸排清理、登记造册,对安全性能差、私改拼装、达到报废期限的依法处理,并在春季播种前,对农机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农业机械操作规范,签订安全责任状。

(八)教育部门。一是将交通安全宣教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互动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同时安排学校共同参与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三是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学生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监督学校不得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黑车”作为接送学生交通工具,并将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农村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强管控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将管控触角进一步向城郊结合部、乡镇和通村道路延伸,对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实施监管,加强对管控薄弱时段的警力布控,合理划分重点管控区间、区段,明确责任区、落实责任人,遇有突发事件要做到快出警、快施救、快处置、快撤除、快疏通,严防因处理不及时而引发交通堵塞或导致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路面、企业、场站、社区、学校和农户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摸排重点车辆驾驶人违法信息情况,严密排查车辆安全状况,严格重点车辆的准入制度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坚决禁止和取缔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进行违法操作,杜绝重点人群、车型、路段出现失教、失管、失控现象。

(四)完善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提前落实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遇有影响道路畅通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封闭管制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农村道路治理篇6

为切实改善我县农村道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村通”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现就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乡村分级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原则,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2、完善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综治、公安、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为成员的县道路安全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各乡镇也应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乡镇长为第一召集人。各乡镇要依托“综治维稳中心”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由分管乡(镇)长任站长,安办、综治维稳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法庭、法律服务所、中心学校和行政村负责人和维稳中心人员为成员,中学和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名交通安全员(信息员),达到“有牌子,有专用办公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台帐”的四有标准,使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明确各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村委会、县直各单位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县安监、县公安、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一般每月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研究问题,部署工作,通报不足,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县、乡两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每季度应举行一次会议,及时交流信息,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农村山区线长面广、畈区交通环境复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重等实际需要,县政府年初编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预算。在财政予以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县公安局要适当增加用于农村地区交通管理的交通协管员,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考评办法,加强乡镇农村公安派出所与基层交警中队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

二、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4、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县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组织乡镇政府和公安、农机、交运、安监、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货车超限超载,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组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要按照《公路法》、《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组织乡镇政府和公安、农机、交运、安监、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道路联合清障工作。重点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域违章建筑、骑路集市、打场晒粮和破坏道路设施的行为。要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制止、清理农村公路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和打场晒粮等行为,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道路良好的安全通行环境。

6、县教育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对师生教育内容,每周至少一节交通安全教育课。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车安全管理培训,会同公安交警、交运、安监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的管理,定期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的营运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对驾驶人资质、行驶时间、行驶路线、是否超员等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入车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或取缔,特别是要依法坚决取缔“黑校车”和农用车运送学生。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逐步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要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监管,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黑校车”和农用车。

三、从源头上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情节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交运、农机、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试和审验等关口,全面摸排和掌握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县级一等车管所建设和机动车考试设施建设,落实摩托车、三轮汽车驾驶许可考试项目和标准,严把驾驶人源头准入关。农机管理局要严格变型拖拉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核发等工作,不得给予不属于拖拉机范畴的低速载货汽车和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形成常态化,改变“只发证,只挂牌,不管理”的现状。县财政、公安、农机部门要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优惠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未上牌摩托车、拖拉机补办注册登记的处理意见和引导政策,进一步下放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权限。公安交警、农机部门要推行购车缴税、注册登记、检测检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办牌办证提供便利,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拖拉机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

9、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加大对农村客运“三关一监督”(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工作力度,严格农村客运班线审批的管理,特别是严格审批途经太岳、赤百等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进一步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增强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客运场(站)的秩序整治,强化运输市场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农村客运市场。

四、努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10、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要同步考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要按照《公路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交通通行条件。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督促落实安全设施,组织有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重要路段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要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提高“村村通”建设标准,有效保障农村道路建设成果,确保“村村通”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安全通行的需要。

11、各乡镇要积极协助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未达到农村公路等级要求的,要参照或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区分轻重缓急,逐步设置到位。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短期内不能根治的路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12、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对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路面,要及时进行治理,确保行车安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根据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预算,筹集必要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通运输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村村通”公路的养护补助和交通标志标牌设置。

1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发展,认真规划并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按照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对通乡村客运班车交通规费征收实行优惠的通知》(皖公交运精神,认真清理、规范和落实农村客运收费的优惠政策。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也应当制定措施,对涉及农村客运的税费、价格给予优惠。交通部门要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站场设施服务功能。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各地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结合县委、县政府正在实施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县电视台、县信息社、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要组织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公安、农机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信息台账,并定期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常规教学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乡镇、村委会以及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要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职责,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