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摊经济的新看法范例(3篇)
对地摊经济的新看法范文篇1
论文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地摊,合法化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促进人民福祉最大化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切实有效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就当前看,要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运行机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根本转变。就长远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不断回应公民和社会的需求,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本文要谈的,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地摊合法化的形式。那么,我们先来看什么是地摊合法化。
1.占道经营的概念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其特征之一是经营者从事的行为具有盈利性,二是经营者行为必须有一定的过程,即买卖行为的发生,三是占用和利用城市公共道路资源,具有一定的利己性,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2.占道经营的现状
2.1国内现状
我国内地从事摊贩职业的人口总数,至今没有官方或学术数据。据台湾的调查,截至2003年8月底,台湾地区摊贩从业人口计443797人,占总就业人口的4.6%。参照这一比例粗略测算,内地摊贩就业人口约为2553万人。
就北京来说,《北京市2003年外来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公报》显示,2003年北京市409.5万流动人口中,摊点经营人员占6.78%。依此数字推算,当时北京有近30万名游商。
2008年3月南京“三项整治”的时候,统计出江南8区共有长期占道摊点5000多个,其中“街道认可的无证摊点”4000多个。
2.2西安的占道经营情况
西安市游商主要集中地区:骡马市(后改建)、小寨好又多天桥、小寨百盛至小寨十字过街天桥、小寨军区服务社、纬二街雁塔文化新天地、八里村村口、师大路等;各学校门口(食品)
3.占道经营为市场经济带来的正负外部性
在一条很多地摊的街上,有个小摊人气旺到看不到摊位了,而且一直持续到收摊为止,那就是一种文化推动,很快,类似的商品就会充斥这条街,甚至从地摊布满店铺,这种只有文化才具有的推动力,也可以靠地摊来实现,这就是地摊文化,因为她照顾到了需要她的客户群,并且创造了也培养了客户群。占道经营的好处是很显然易见的,民众购买商品选择性大,方便,实惠;为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提供机会,解决就业压力;增加城市活力等。
但是就对整个城市环境及社会治安等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城市变得脏、乱、差;对城市的交通造成负担,影响人们出行;市场无序经营,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尤其城市容貌管理者、执法者与摊贩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经对社会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些执法者在人民心中也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人们产生了对社会对国家的负面的情绪。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地摊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的一种经济形势、经济体制,既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如何使这些是求生求存的人或者自主创业的人得到保护与指导,政府需担负起很大的责任。
4.地摊合法化——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在他的《城市有限放开流动摊贩经营的建议》中提出,中国可借鉴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实践经验。比如,让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各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市民需求,划出一定区域,限定时间、地点经营。“比如,对卖早餐的,可考虑在早上7时半前结束,不影响市民上下班,对交通不造堵;而一些卖小商品的,可允许在晚上7时半后经营,晚上12时前结束。”
对于解放摊贩后,城市的市容、交通、卫生等方面会带来的问题,张育彪认为,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对摊贩实行强行驱赶或取缔,反而会遇到激烈的反抗。解禁摊贩是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保证城市管理效果的基础上的,国家应该变“堵”为“疏”。
目前已有少数几个地方进行了“摊贩合法化“的试点,效果都很好。比如,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启动“民主自治”试点。八位摊主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选出正副小组长,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商定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正副组长监督协调。试点一个月,大家都规规矩矩,既用不着起大早抢位子,也不用跟城管队员吹胡子瞪眼。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城管的工作模式发生质的变化,从执法为主转变成协调为主。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日通过《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这部条例明确提出摊点合法化,用“马路经济”缓解就业难题。
镇江:尝试马路摊贩自我管理。镇江市义士路的马路摊贩曾经因为抢占摊位三天两头吵架,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义士路一度成为镇江市脏乱差的典型。2007年年初,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最后于2月6日正式启动“民主自治”试点。
2007年4月12日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宣布《上海城市设摊导则》将于5月1日前公布试行,申城将率先对城市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据粗略估计,申城无证摊贩不低于5万,禁了数十年。试点开始后,上海已组织了25个街道(镇)开展设摊管理疏导试点,全市中心城区共设置室内疏导点35处,室内集中疏导点28处,约安置了5100个摊位。而且,通过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城市乱设摊蔓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上海在尝试给马路设摊“解禁”,引起全国强烈关注。然而,马路设摊“解禁”一年间,改革措施却推进缓慢,原定2007年5月公布的《上海城市设摊导则》至今尚未面世。
2007年4月份,南昌市湾里区在全市率先试点解禁马路摊贩。所有摊贩可在部分人行道上摆摊,规定经营的时间为每天18时至23时。
通过这些试点城市我们可以看到对摊贩的合理整治在城市建设和城市全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有重要影响,问题是我们的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我们的政府怎么做。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转型时期,我们的政府对地摊的问题如何解决体现了政府的服务品质。西安的政府如何去治理西安的占道经营,摊贩,也是体现了西安市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如果我们能顺利解决这些问题,真正使城市管理变“堵”为“疏”,即能大力推进我们西安市政府作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向宏,服务型政府与政府网站建设[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孙选中,服务型政府及其服务行政机制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3]杜振华,公共经济学[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
对地摊经济的新看法范文
目前,地摊经济的管理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我国的地摊经济市场也将越来越规范正式。而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营销广阔的经营空间、全天候的经营时间、无店铺的经营模式、成本低廉的竞争策略等优点日益突出,尤其是微信营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微时代的到来、地摊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地摊经济也将跟上时代的步伐,营销方式也将从原来的单一、传统化得到逐渐改善,适应时代的变化,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2市场调查与结果分析
2.1基本信息
此调查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针对地摊经营者而言,另一部分是针对消费者而言。此次调查最终收获有效问卷496份,其中针对地摊经营者部分的有效问卷收获数为265份,针对消费者部分的问卷231份。虽然调研样本未达到预期数量,但数据的真实使之具有一定的参考性。针对地摊经营者部分问卷中,男性占了48.04%,女性占了51.96%;被调研对象的年龄中,15岁以下占了0%,15-25岁占了26.47%,25-35岁占了32.35%,35-45岁占了23.53%,45岁以上占了17.65%;被调研对象的学历中,小学文凭的占了21.57%,初中文凭的占了26.47%,高中文凭的占了24.51%,专科文凭的占了14.71%,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凭的占了12.74%。针对消费者部分问卷,男性占了43.14%,女性占了58.86%;被调研对象的年龄中,10-19岁占了15.69%,20-29岁占了41.18%,30-39岁占了23.53%,40-49岁占了7.84%,50岁以上占了11.76%。
2.2研究结果和分析
2.2.1地摊经营者
从调查问卷中显示,地摊经营者中已使用了微信营销的占了19.18%,未使用微信营销的占了80.82%。而未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对微信营销的具体操作不太了解(占了49.40%),认知不足。但若教于期使用发放,愿意尝试使用微信营销的程度都比较强(占了60.67%)。因此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发展的空间较大,只要人们掌握了微信营销的技术,大部分地摊经营者都愿意尝试使用。同时,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随着学历的升高,地摊经营者对微信营销的了解程度也会随之加深,对微信营销的使用率也逐渐增加。对于地摊经营者而言,特别是中等学历及中等学历以上的经营者,他们大多数倾向于经营方式的创新,愿意尝试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
2.2.2消费者
从调查问卷中显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购买地摊物品的仅占27.45%,因此地摊在人们的生活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同时对消费者年龄进行分析发现多数为年轻者,地摊经济消费者中10-39岁的占58.63%,10-50岁以上的占41.37%。在“消费者对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方式的认可度”调查中显示,大部分消费者接受并认可此创新方式,同时年龄也营销者人们的看法,如表2所示,较为年轻的消费者大多数认可并接受将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的方式,而地摊经济中的消费者大多数又都是年轻者,因此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营销是可行并且能被接受的方式。
2.3建议
针对地摊经济而言,网络营销模式的选择也需要切合地摊经济的特点、产品的特质。以微信营销为例,内容如下:
(1)查找附近的人:地摊经营者可建立微信号,备注自己的摊名、产品等资料。消费者便可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发现身边的地摊商家,并了解一定的商家信息,也可以通过“打招呼”向商家询问更多详细的产品信息,之后选择是否购买产品。由于地摊的信用相对较低,大体上应以线下购买为主,可前往商家摊位购买也可线上预定货到时线下支付。同时经营者也可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向消费者推荐自己的产品,宣传产品,虽然效率有限,但也可行且有效的方式。当然如果微信扫一扫中添加周边小摊美食等栏目效果会更佳。
(2)扫一扫:利用特定的活动,使消费者通过“扫一扫”关注地摊者账号,从而锁定一定的消费者,针对性较强。采用这种方法可定时向消费者推送自己的产品。这要求产品有一定的吸引性,对质量稍有要求。
(3)微信公众平台:此方法可推送的信息量较大,比较实用,但建议同一区域的地摊者互相合作,建立共同的公众平台,一同交给第三方管理,日常推送产品更新、产品活动等,可加入小故事,笑话之类的内容。主要以周边的居民等消费者为主进行宣传。
3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意义
地摊经济虽然简单,但是它同样也需要营销手段。从调查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和地摊经营者对地摊营销方式的创新都有一定的需求,消费者想要更便利,提前或及时了解商家产品及位置,提前预定;而经营者想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及回头客。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是一种需求,一种创新。
(1)社会意义:地摊经济在方便居民生活、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不仅能适应变化的消费者消费方式,也将有利于提升地摊经济经营者的自信心,改善地摊经济经营者的生活质量,适当减缓就业压力、生活压力。
(2)经济意义:地摊经济是城市里的一种边缘经济,收益性小,但是地摊经济的市场却也十分庞大。庞大的摊贩群体,在城市中从事着“衣食住行”中的各种行业,深刻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在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将有利于地摊经济的发展,提高摊主的收入,利于经济的发展。
对地摊经济的新看法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创新;计量;摊销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2.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3.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现行无形资产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会计确认的内容相对偏窄。关于无形资产的确认,各国会计众说不一。而我国无形资产核算范围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核算内容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许多具有无形资产特征的项目没有列入到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所以,我国应扩大无形资产核算范围,以便全面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真正价值。
(二)无形资产计量方法还不够精确。按现行会计制度,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毫无疑问,除非提供有效的凭证,否则无形资产的计量将陷入很大的主观性。另外,按照目前的会计惯例,自创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有关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此种确认和计量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方式,从根本上是一种投入角度计量无形资产的方式,并不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三)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够科学。按现行会计制度,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分摊应摊销金额,一般按照直线法摊销,这种方法在无形资产占据较小比例的时候是可行的,因为这样处理可以简化核算,不会给企业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在知识经济时代,有些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可能达到数百万,甚至数千万,而且价值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增减变化,采用直线法摊销和按照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的减值测试,必然会造成各期摊销成本与同期实际负担成本不符,从而造成企业的资产、费用和收益等基本情况的不合实际。
(四)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揭示披露不够充分。在现行财务报表中,本着稳健的传统,重点反映的是有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则没有给于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表上只列有“无形资产”一个项目,处于次要地位,从报表中只是看到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无法反应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构成、收益状况;在现金流量表中仅设置了一项“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这样把除长期投资以外的全部非流动资产合并到一起反映,根本无法看到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无形资产披露也很少,不能满足报表使用者对无形资产信息的需求。
三、无形资产会计创新的构想
(一)扩大拓展无形资产会计的确认范围。无形资产的特征之一是缺乏实物形态,但有价值,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的经济利益。所以必须扩大拓展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其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与市场相关的市场型资产。指一个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而可能获得的潜在的利益总和,包括:品牌的信誉,如企业品牌、服务品牌;与客户的关系,如销售网、分销渠道、长期客户;合同,如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经常性合同及其其他一些公司有竞争优势的合同等。
2.智力成果型的知识产权资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和科学试验等创新过程中,所发明创造的高新技术和技术决窍,而形成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等。
3.组织管理方法型资产。指企业管理层在组织协调、管理、沟通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如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方法、信息技术交流、网络工作系统、融资关系等要素。
(二)无形资产计量的创新。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价值随着知识的发展升值或贬值,有些无形资产可能根本就没有价值,有些可能有原始投入价值,但随着时间或发展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同于投入价值。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应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对于初次取得的外购无形资产,可根据取得之日的买价、相关税费与取得的无形资产有关的一切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入账,即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接受投资可根据合同或评估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对于自行研制的无形资产,有条件的将研究费用与开发支出全部资本化。
(三)改进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无形资产的一个显著特性是可以在较长的时期内给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且无形资产大都具有一定期限。为此,若假定无形资产的超额盈利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或者无形资产的价值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少,则需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和其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行业特点等,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对于无形资产价值不大或有确切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可用现行的直线摊销法和工作量法;对于价值很大、影响企业程度大的,可采取加速折旧法;对于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采用定期评估的方法,定期调整其账面价值。
(四)改革无形资产的财务报表和全面及时披露无形资产的会计信息。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财务报表使用者将逐渐认识到无形资产的作用以及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应改变对无形资产披露过于简单的状况,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求。具体构想如下:
1.凡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都应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全面反映。对符合会计准则确认范围的无形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进行确认与计量,在财务报表正文中披露。财务报表列示上,应将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和净值同时列示。对不符合会计准则确认范围的、尚未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另外,对企业的重要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计量基础、摊销政策、使用年限等项目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2.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对企业中无形资产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到超过固定资产的程度时,无形资产项目应该列于固定资产项目之前;另外,采用实物计量和定性描述等方法对智力资料和产品的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更为重要,对于传达信息的财务报告,以及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就更加重要了。
总之,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加快,无形资产在企业经济增长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相关各方对无形资产也越来越关注,这给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无形资产的会计创新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所以建立新型的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也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