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的基本含义范例(3篇)
城市设计的基本含义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模型;成本测算
中图分类号:D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6.061
0引言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核心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如何更好地融入城市的问题,对于丰富农民工市民化相关理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城市发展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关系问题,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及其隐藏在其后的深层次原因问题及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问题来丰富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意义。
1成果特色
本项目立足于攀枝花市,通过对攀枝花市农民工的问卷调查,了解到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为城镇居民的有意愿不强烈,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其次是大多数人都有恋土情节。通过对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意愿的调查,可以了解到攀枝花市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也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以实现社会公平。
2相关概念的界定
2.1农民工含义
农民工是指户口在农村,到城市务工的人员。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指的是后一部分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
本文所指攀枝花市农民工以攀枝花市主城区农民工为主题,同时也包含在各区县城市从业的农村籍务工人员。
2.2农民工市民化含义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外出到城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当地市民的过程。
2.3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含义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指的是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市民所需的各项经济投入,也即要让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当地市民同样的权利和公共服务所需的公共投入与个人投入。
3构建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模型
经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攀枝花市的农村人民不太愿意转型为城市人,其原因在于农民工市民化转型需要个人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除了个人,社会也要为之承担成本,因此,接下来本文将从个人成本和公共成本两方面,对农民工市民化转型进行成本测算。
3.1城市生活成本(A1)
城市生活成本是指农民工转型为城市市民后,要在城市维持基本生活的开支,包括在城市生活的人均通讯、交通、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开支,还要减掉其在城市生活的年人均消费支出。基于数据的可计算性和可得性,本文以农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替代农民工年人均消费支出。即可得A1=A城-A农
根据上表数据,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城市生活成本A1为7975.5元。
3.2住房成本(A2)
住房成本是指农民工转型后,在城市为居住所花费的成本。
关于农民工转型的住房成本,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应该是城市的人均租房成本,也有的学者认为农民工转型的住房成本应该是城市人均住房成本,但是,这种住房成本不同于城市商品房的卖价,而是应该接近于经济适用房的平均建筑成本。
因此,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居民的住房成本一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城市单位住房面积造价。公式表示为:A2=X*Y
由上表可得,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住房成本A2为33484元。
A2表示农民工转型后的住房成本,X表示人均住房面积,Y表示单位住房面积造价。
3.3机会成本(A3)
机会成本是指为得到某种东西而放弃的另一种东西的最大价值。就是在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时,选择了一项方案,未被选择的方案的最大价值就是机会成本。农民工市民化的机会成本是指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所放弃的在农村的收益。
3.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A4)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指的是为满足城市物质生产、供应和居民正常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转型之后,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交通、供水、排水、通讯、能源、环保、邮电等设施的最低资本投入。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物质形态的主要组成部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性基础设施即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和文化等社会服务设施。另一类是工程性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供水、排水、能源、通信、环境等。同时农民工的转型和人口的城市化两者之间也存在差异,特别是农民工长时间生活于城市,实际上,已经享受了城市的一些基础设施,且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商品不具排他性,所以农民工转变为城市市民,并不是重新建造全部基础设施,而是相应地扩展部分基础设施便可。
由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虽然很多农民工已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是相对应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仍然十分匮乏。由于数据收集的困难性,本文将以攀枝花市年固定资产投资减住房投资后的余额作为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基础设施成本。
用公式表示为:A4=M/N。
A4表示农民工转型为市民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M表示攀枝花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N表示攀枝花市城镇户籍人口。
3.5社会保障成本(A5)
社会保障成本是指农民工向城市过渡后必须投入的确保他们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资金。由于农民工没有本地户口,尽管他们也为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出一份力,但因为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样不能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救济。此外,现行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农民工随时面临失业的风险,社会保障门槛又高,使得他们处于没有保障的社会状态之中。因此,一旦农民工转型,其养老、医疗、子女教育、失业和就业等社会保障是必须跟进的。
根据攀枝花市近五年的统计年鉴数据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0%以上,全市人口平均寿命达到75.29岁。现以年龄29岁的农民工为例,他们于2014年开始购买养老保险,每年按攀枝花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金,并于2040年55岁退休,以当前攀枝花市人均寿命75岁计算,他们能领取20年的养老金。假如记账利率与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同,设r=2.25%,这样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会根据预先设定的记账利率获得增值。攀枝花市2014年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85元,则成本计算如下:
基础养老金一(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一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为计算简便,设定缴费基数为100%,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根据国家规定,55岁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
(2)医疗保险成本。
从2015年9月1日起,攀枝花市按照新医疗改革的要求,本着巩固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攀枝花市对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各个单位、个人的分担机制进行完善,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准合理分担,经济较好地区分担较贫困地区多,居民个人缴费为360元。与此同时,缩小了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的差距,使得农村居民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到相同的保障。根据攀枝花市居民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如试行定病种、定医疗机构、定报销比例等。而由于数据的难以收集,此处就不计算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医疗保险成本。
(3)失业保险成本。
此处由于数据的难得性,加之失业保险成本较小,对总成本的影响较小,此处就不再计算攀枝花市的失业保险成本。
综合上面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分析,得出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社会保障成本A5=38201元。
3.6随迁子女教育成本(A6)
随迁子女教育成本指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承担的支出,包括教师工资、学杂费、教科书费用、公用费用、教学设施、校舍改造等费用支出,这些费用可以统称为“生均教育事业费”。
假如农民工转型后,他们所携带的子女中11岁以下的上小学,12―14岁的上中学,这样就可以计算出农民工子女接受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年数,用年数分别乘以各阶段的生均教育事业费就可以得到随迁子女的教育成本。
本文以攀枝花市2014年生均教育事业费为标准计算,攀枝花市2014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为740元/人,小学生均公用经费520/人。那么29岁的农民工转型为市民,他的子女教育应该从小学一年级算起。
随迁子女教育成本(A6)=520×6+740×3=5340(元)。
总上六个方面的成本,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
4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分担机制
4.1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分担原则
根据上表数据可知,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成本大约是178874.65元,也即是每个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个人与社会共同承担178874.65元的成本。目前攀枝花市有50万农民工,其中有40万在市区工作,他们中有23%的人愿意转为城市户口,也要换成11.5万人,若每人按178874.65元计算,他们将负担205.7058475亿元,对他们而言是不可能分担得起的。因此,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应是政府,除此之外,农民工和其所在单位也应该承担部分成本。
4.2攀枝花市农民工市民化转型成本分担主体
攀枝花市需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农民工市民化转型的分担机制,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有效机制。在引导市民分担成本的过程中,政府应最大限度的加大保障支出,分担市民的成本。
根据上表数据可知,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的成本大约是178874.65元,也即是每个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市民,个人与社会共同承担178874.65元的成本。其中个人负担的成本为60420.75元,政府负担的成本为118453.9元,由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攀枝花市农民工转型为市民政府所要负担的成本较大,主要原因在于攀枝花市的基础设施成本过高,而基础设施成本过高的原因在于,攀枝花市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高,而攀枝花市的城镇居民人数较少,因此分摊到每位市民的成本较大。
城市设计的基本含义范文篇2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现状分析对策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如何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设计好城市综合体的空间,不仅是我们城市设计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城市综合体空间的设计也是城市管理者和规划者应该重点思考的问题。
城市综合体中空间设计的好与坏,不仅事关城市规划的工作成与败,而且也事关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结合自己所掌握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工作实践,对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的现状和发展对策问题阐释如下,以供广大的同仁批评、指正,以期在此基础上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1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的现状及问题
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感悟,在参考其他研究者的论述的基础上,我觉得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1“城市综合体”认识中的误区
城市综合体中的空间是我们设计研究的对象,虽然我们在各个期刊杂志中也经常看到这个概念,但对什么是城市综合体的认识,不同的设计者却有着不同的理解。例如:首先,设计者把“城市综合体”与“建筑综合体”和“都市综合体”混用,即这三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其内涵意义有交叉的时候。这交叉不仅导致了读者阅读中的歧义,而且也使城市综合体的相关研究显得混乱。例如: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分卷》一书中,对什么是“建筑综合体”进行过这样的界定:“综合体建筑是指由多个使用功能不同的空间组合而成的建筑。综合体建筑,其合理性在于节约用地、缩短交通距离,提高工作效率、发挥投资效益等”。而美国的建筑书籍中又对什么是建筑综合体进行过这样的界定:“建筑综合体是在一个位置上,具有的那个或多个功能的一组建筑。”
对于什么是都市综合体,吕鑫磊同志在其毕业论文《城市综合体公共空间协同设计研究》中,进行了这样的界定:“‘都市综合体’这个概念更多地是在地产策划中被提到,笔者将其划归到城市设计的范畴中:多个功能互补的大型建筑集群组合,通过统筹开发、一体设计,形成的小型城市区块,成为都市综合体,其自身往往具备各项基本功能,仿佛一个可以自行运作的小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吕鑫磊同志又对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什么是城市综合体进行了界定:狭义的城市综合体是指:由购物、办公、酒店、餐饮、文化娱乐、展览会议、交通链接等多种城市功能中的几种并置,融合在一座或一组建筑之中,各种功能相互作用,各种空间形式高度集约在一起,形成一个高效、有机的综合并且其实现了建筑空间与外部城市空间的有机结合,与城市交通系统的有效联系,成为城市功能混合使用中心,延展了城市的空间价值。笔者认为,广义的城市综合体应该是包含这三种综合体的,因为其本质特征相近,而三个概念之间并不能明确区分界限,对于很多实践案例的考量也难以准确划界。因此,为了增加研究的普适性与应用性,文中的研究也是针对广义城市综合体
综上所述,在具体的设计与研究中,由于对研究对象界定的不同,在参考其他研究者对相关问题的论述时,我们应该注意区分。虽然在此没有穷尽各种研究论文中的相似概念,但这足以说明广大的研究者对什么是“城市综合体”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而这个误区的存在,一定会影响到如何对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因此,在城市综合体的相关研究中,必须首先界定它的内涵。
本文的论述中,对什么是“城市综合体”的界定,我们采用吕鑫磊同志的界定,而且不特殊注明的地方,均以其广义的定义为准。
1.2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思路的多样化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设计及建设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不同的设计者面对相同的问题,却表现不同的设计风格,而这不同的设计风格背后就是那设计思路的问题。城市综合体的设计思路涉及到以下诸多设计方面的问题:
首先,面对城市综合中的共享空间,设计者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设计原则。众所周知,设计原则是设计活动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它不仅事关设计思路,设计方法,而且还事关设计结果。因为,城市共享空间的设计过程与其它设计过程是一样的,在确定开始设计之初,我们设计者都要先弄清楚自己的设计原则。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设计者的设计思路、设计方法和设计结果才能符合设计需要,才能达到设计者最初的设计目的。因此,设计原则对城市综合体中的空间设计尤为重要。但是,由于设计者所持设计原则的不同,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这种多样化的趋势在丰富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的同时,也使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水平呈现出参差不齐的情况。即有的城市综合体中的共享空间设计得较为实用些,有的城市综合体中的共享空间设计得人文性较为浓厚,有的城市综合体空间中共享空间的设计显得既缺乏实用性,又缺少人文性。
因此,在城市综合体中的共享空间设计上,我们应该制定较为科学的设计原则。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使每一个设计者都能够展现自己的设计水平,使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在某种程度达到人文性和实用性的统一。这种人文性和实用性的统一,既有利于设计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城市设计和规划的发展。
其次,我们的设计都应该涉及到城市综合体共享空间的哪些方面。在前边对城市综合体定义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的设计,一定要注意我们设计所涉及到的事物。对这些事物的关注,不仅是我们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成败的关键,而且也是我们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科学与否的关键。在城市综合体空间设计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以下各个方面的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城市综合体中的商业因素。任何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商业活动,特别在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一定要对商业因素给予高度的关注。这包括商业店铺、也包括其他的商业活动。第二个因素是交通因素。任何的商业活动和其它生活,都不能离开交通。如何在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上突出交通因素,不仅能够方便公众的出行,而且还能够因为交通的方便,而促进商业的繁荣,商业的繁荣又能提升城市综合体的功能。第三个因素是生态环境因素。城市综合体与城市一样,都需要一个适合的生态环境。无论是商业活动还是交通活动,也无论是购物还是生活,都需要一个适合的生态环境。虽然生态环境因素不能直接参与商业活动,不能直接参与交通,但良好的生态环境却能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改善交通的状况。因此,在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上,一定要考虑生态环境的设计问题。甚至应该把生态环境提到设计中的首要位置上。第四个因素是地方因素。所谓地方性因素就是要在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上,一定要突出城市综合体的地方性因素。南方与北方不同,东方与西方不同。这种不同不仅表现在建筑物的设计上,而且也表现在共享空间的设计上。特别是结合地方性因素,综合各地的文化特点,更能使城市综合体的共享空间设计具有独特的风格特征。这种风格特征还可以促进城市综合体的发展。第五个要考虑的因素是城市综合体与外部环境的关系。虽然我们设计的对象是城市综合体中的共享空间,但在设计中,我们要考虑到这个空间与外部环境的衔接问题。如何把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特色与其外部环境相联系,不仅是一个设计师设计水平的体现,而且也是这个城市综合体与外部环境相互联系的需要。因此,在现代的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上一定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否则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就会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1.3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研究的实用化
在城市化速度加快的同时,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的研究也趋于实用化。所谓的实用化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个层面的含义是指相关的理论研究重点解决设计中的实际问题。例如:华侨大学郑文亮同学的毕业论文《城市综合体公共空间的衔接研究》一文,陈捷发于《福建建材》的文章《论城市综合体——以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设计为例》一文,发表于《中国集体经济》的《浅析城市综合体发展与酒店发展之间的相互意义》一文等。特别是后边的两篇文章,都能够结合具体的城市综合体分析其相关问题。另一个层面的含义是指具体的研究结论都能够促进相关理论的发展。例如结合周霄明、洪伟鲜的文章《城市综合体中小型影院设计探讨》一文,不仅可以丰富当前城市综合体设计的研究理论内容,而且还可能拓展城市综合体设计的相关研究领域。
2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的对策
面对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对症下药,探寻相应的提升策略:首先,针对界定混乱的问题,我们应该重新界定城市综合体的内涵。在内涵一致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其次,针对因设计思路多样化导致的设计结果多样性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比较现有的城市综合体共享空间的设计成果,确定最佳的设计思路。当然了,这个思路的确定,一定要在比较各种设计优劣的基础上得出。而且在得出结果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设计时应该考虑的设计因素。不能根据结果谈结果,而忽略了设计中的其它因素。因为任何一个因素都会影响到设计结果的好与坏。最后,对面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研究,我们应该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原则。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既可以促进设计实践的发展,又可以促进理论研究的进步。
总之,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的设计实践是我们分析其现状的基础,根据这个基础所得出的研究结论一定能够促进城市综合体中共享空间设计和研究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吕鑫磊.城市综合体公共空间协同设计研究[D].重庆大学,2012.05.
城市设计的基本含义范文
【关键词】中国;现代城市;环境设计;历史文化;景观元素;复苏
21世纪是环境、历史与文化赋权的时代,由于现代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变化,假如我国现代城市历史文化元素仅仅处于维持状态的话,其城市历史文脉展现的光辉只会逐渐磨损、消失,就如一个固化的躯壳,这种简单的保护与传承方式只是维持一种自然衰败。从近年来人们对城市景观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范围来审视,可以看到其保护对象由个体的文化建筑、文物古迹,发展到今天对城市历史文脉的整体性保护。其保护对象的内涵在不断扩大,这种转变预示着人们开始从更为广泛的层面看待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的现实意义。因此,积极有效的保护方法和传承措施越来越受到现代人们的关注。
一、我国现代人们对传统历史文化景观元素的价值认识
随着我国现代城市化的进程,人们对历史文化景观的价值认识程度,已上升为历史文化景观发展及时空物化为基础的阶段。我们从价值的理论研究出发,当今城市历史文化景观在我国正处于不断变化、不断磨灭与再生的时期,对历史文化景观起影响的不仅仅是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的决策者,而是形形的各种社会集团与个人。
历史文化价值是文化价值的一个范畴,是以人们的创造和需求为中心的概念,人类作为社会的主体,系统论的价值论观点是对历史观念的修正,是具有广泛意义的价值论。现代人们对我国城市历史文脉与景观文化的研究,应该以系统论的价值观为基础,彻底突破狭义的研究范畴,但又不得不重视人们对文化的认识程度,因为文化毕竟是人类的文明。在人类造物文化的发展历程中,“天人合一”的设计思想得到一代又一代人们所认同,但是外在的环境因素却改变不了我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属性,对我国城市历史文化景观元素价值的讨论一般建立在将城市景观文化当作一种资源的基础上。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深厚积淀,将孕育出具有东方神韵的园林文化体系,其丰富多彩的内容和高度的艺术水准在世界上独树一帜。因此,我们不得不积极吸取地域性文化价值,关键在于现代设计师如何使其成为造就新艺术形式的契机,这种追求应当是对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有效传承方式,而不仅是形式的承袭或是仅局限于某种设计手法的理解和运用。如果我们今天的设计者是在盲目寻根,仅仅作孤立的纵向认同,那么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便会成为一种惰性,将会无法注入新的生机而失去发展活力。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具有开阔的视野去营造现代城市景观文化,同时又需要我们去深入寻找具有民族特色的历史文化元素。只有现代设计师自觉承担起自我批评与反完全崇拜西方化为中心的设计任务,才能使我国现代城市环境设计实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历史文化景观元素如何在我国现代城市环境设计中应用
随着现代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消遣方式。我国的旅游资源开发主要以历史文化特色为基础,这也意味着研究我国传统历史文化元素如何在现代城市环境设计中的运用具有非同一般的现实意义。因为旅游产业的文化性主要表现在旅游开发、旅游消费和旅游服务等方面。对于现代城市环境设计师而言,更重要的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发展问题,它常常与历史文化的整理、选择、强化、辐射密不可分。而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资源的开发还必须了解旅游业的文化属性,只有寻求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资源才能使旅游业稳步发展。目前,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推动了人们对我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与开发,从而,呈现出了许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例如北京的国子监街、哈尔滨中央大街、山东青州昭德古街、苏州的平江路、山塘街,以及杭州的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等。这些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呈现我国现代城市历史文脉的典范,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历史文化景观元素在现代城市环境设计中的复苏。
在我国现代城市环境建设实施过程中,一些设计者认为,具有历史文化的街区景观将阻碍了我国现代城市街区的环境设计。对于存在这种矛盾不少人认为是因为设计师犯了将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的错误,之所以会犯这种错误,是因为价值观念没有改变,没有认识到保护与发展的协调性,没有认识到保护概念中蕴含着发展的含义,从而对保护进行新的阐释。因为保护的基本目的不是要留住时光,而是要敏锐地调适各种变化力量,保护是从历史资产和未来改造者的角度对当代的一种解释。具有真正意义的保护不在于重拾过去的环境风貌,而是要保留现存的事物并指出未来可能的变化方向,保护的目标常常是要保持城市地域文化结构的稳定性,防止社会生活频繁过度演变的现状。城市传统景观文化的复苏具有保护与集成的含义,是保留原有对象有价值的元素,去除原有对象失去价值的元素。复苏不仅仅含有保护与继承的含义,同时,也是对象在新环境中的适应性变化,具有发展和创造的含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人居环境成为当今景观设计师的崇尚目标,在上海“新天地”项目设计方案中,规划设计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对现有建筑的资料收集、质量评估和价值评论,从而决定原有建筑的保留与改造措施,此设计项目之所以能获得成功,是因为设计师不仅保留了原来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质环境,同时也延续了场所精神的意义和人民大众的认同感。随着人们对我国传统历史文化认识程度的逐步提高,面对我国哪些传统文化值得保留、应该传承什么样的文化等问题的思考也越来越深入。我国目前在现代城市环境设计策略中将采取保护与开发的措施,人们会针对不同的城市环境面貌分别对待,采取合理保护与开发的措施,提倡设计师在现代城市环境设计实践中充分结合城市地域历史文脉,以高水平、高素质的设计策略取代商业化、粗放化、快速化的城市开发模式,追求精品意识,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支撑保护,真正意义上实现传统历史文化景观元素在我国现代城市环境中的文化属性。
结语
总之,城市是人类物质财富的“结晶”,又是人类历史文化的展现者。刘易斯・芒福德认为:“的确可以说,城市从其起源时代开始便是一种特殊的构造,它专门用来储存并传播人类文明的成果;这种构造致密而紧凑,足以用最小的空间容纳最多的设施;同时又能扩大自身的结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社会发展更加繁复的形式,从而保存不断积累起来的社会遗产。”这段话全面地阐释了城市文化的内在“奥秘”,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对历史文化景观元素复苏问题更加关注,如何能让传统历史和文化在现代城市环境设计中体现出极为重要的文化价值,同时又能在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不断地反映出具有时尚的审美气息,这些已成为现代城市环境设计者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适宜的人居环境会调动人们所有的感知,只要现代城市环境设计能够融合一座城市的历史文脉,才能营造出城市环境的传统文化魅力,有效展现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参考文献:
[1]梁梅.中国当代城市环境设计的美学分析与批判[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赵飞鹏,刘晓红.城市中历史文化景观的恢复与营造[J].山西建筑,2008(14).
[3]刘利.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城市h境景观设计[J].中华文化论坛,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