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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作方案(6篇)

来源: 时间:2024-05-08 手机浏览

推进工作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严整治、促转型、保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力度,倒逼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医化、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结合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化解一批环境污染纠纷,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彻底查清污染源底数。在前期排查铅酸蓄电池和电镀行业的基础上,扩大排查范围,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医化、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行业污染源情况。全面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调查,彻底查清入河排污口、污水收集处理、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生活污染源、生活服务业等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明确排查工作责任,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具体到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活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审批要求或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现有企业选址、相关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搬迁;对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或转产;对造成严重污染事件和群体性污染事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始终保持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强势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县里将出台医化、电镀、熔炼、拆解、造纸、印染等行业污染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永宁江水系及西江水系“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和市区“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整治实施方案,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掌整治污染行业环境污染和水环境污染。痛下决心推进化工恶臭防治,加快实施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促进医化行业转型升级。要花大力气推进铅酸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确保铅酸蓄电池(涉铅)企业关停到位;坚决打击非法电镀、非法熔炼和非法拆解,促进涉重行业规范提升;加大造纸、印染、制革行业污染深化整治力度,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力度推进水环境整治,建立落实“河长制”,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河道疏浚、保洁、生态修复和生态补水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内河水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城区河道发黑、发臭问题。

四、时间安排

1、调查阶段(月日—月日)

各地要立即行动,集中力量,逐村排摸,不留死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重点行业和水环境污染源调查情况汇总表。

2、查处阶段(月日—月日)

各地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作出处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3、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各地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综合采取停产整治、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大力度、强化督查、跟踪监管,确保重点行业环境污染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阶段(月日—月日)

各地要认真总结环境污染整治所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于月日前向县府办和县生态办报送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环境污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监察、发改、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工商、安监、供电、国土、农办、水环境整治、农业、水利、行政执法等部门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项目及时预警和督办,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作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督办和问责;发改部门负责产业政策审查和抑制产能无序扩张;经贸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快转型升级和落后产能退出;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和吊销停产企业营业执照;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供电、建设部门分别负责对依法关闭或责令停产整治的企业依法实行停电、停水;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水环境整治部门加强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推进工作方案篇2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以创建安全社区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整合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事故灾害的感知和防范能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年度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社区自防自治、群防群治和应急管理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今年,全乡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年度内至少有1-2个村通过市级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持续改进的过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在抓紧、抓细、抓落实上下功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保障,持续推进“安全社区”软硬件建设。

(二)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社区创建是市安委会要求的硬指标、硬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村要切实增强做好社区创建的责任感,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广泛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推进工作方案篇3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推进城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范围

县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三、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组织保障,建立分工明确、科学高效、统筹推进的机制,成立住建系统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指挥部内设综合办公室,下设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市政设施及亮化建设、区域供水项目、园林绿化、保障性安居项目、老城区改造及村庄整治改造项目、区域功能性项目等7个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志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县“一主四辅”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具体指挥住建系统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同志负责综合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1、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负责14项规划编制及城建项目招商推介工作。同志负责牵头负责县城管网综合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金马高速出入口城市设计、特校地块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心里程”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等项目编制;同志牵头负责老城区人医地块、油化厂地块等城建项目推介工作。

2、市政设施及亮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21项市政工程项目及8项亮化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建设路、人民路改造工程(断面改造、路面黑色化、雨污水管道及美化亮化),新建清河路、淮河西路等3条道路工程,改造工园路、昌盛路等6条道路工程;实施路、建设路、健康路、人民路等9条污水管网工程,启动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泥干化厂建设工程,完成金莲纸业宿舍区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平安路、高宝路、育才路(大兴路-海晏路)、城南干道路灯工程(人民南路-园林南路)等路灯亮化工程。

3、区域供水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14项区域供水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城乡区域供水并网运行、二水厂一期深度处理、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成公司中心二级化验室,规划建设城乡供水调度中心,推进乡镇二三级管网提标升级,提标改造城区老旧二次供水设施,铺设城区输水管道20千米。

4、园林绿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25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利农河B节点、三里桥北岸(小客厅)、印象雕塑工程等3项续建工程和新建金莲纸业公司氧化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绿道起点公园、淮河西路景观绿化、新建河两侧景观绿化、新建河北侧(理士人才公寓段)绿化、衡阳南路西侧景观绿化、理士大道两侧景观带工程(淮金线~上湾路)、淮河东路(竹园路~大桥)、新建河(人民路-园林路两侧)、神华大道(风华假日酒店-淮金线两侧)等22项绿化工程。

5、保障性安居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9项保障性安居项目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九里农民公寓、戴楼万顷良田安置小区、陈桥万顷良田安置小区项目续建工程,新建新都花园、徐梁三期、牌楼三期、特校地块安置小区、新华巷安置小区等项目。

6、老城区改造及村庄整治改造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同志牵头负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即实施改造农校宿舍楼、食品公司宿舍区、富兴花园、富源机械、玻璃仪器厂宿舍、供电宿舍区、滚轮体厂宿舍楼、龙港花园、新城公寓、国土小区、教师公寓、金石人才公寓、职中宿舍区等13个老旧小区;同志牵头负责棚户区改造,即主要实施改造油化厂和闸东二期棚户区,做好新华巷棚户区改造扫尾工作;同志牵头负责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即实施乡镇农村危房改造600户,进行村庄环境整治全面提档升级及长效管护工作。

7、区域功能性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牵头负责人:

主要负责金马高速入口片区、城南新区、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同志配合做好县金马高速入口片区建设相关事项,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目标定位,建好金马高速入口景观工程,会同其他部门综合开发东、西海水库;同志配合做好县城南新区建设相关事项,整体推进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负责城南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建设大剧院、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完成智慧城市的云计算中心、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等3个子项目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前期调研、规划编制设计。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项目领导小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增强建设好重大工程项目的责任心,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力度。一是全力做好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争取许可、资金、核准等工作。二是组织协调好项目建设主体和相关部门各方关系,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工作情况和上级意见,需要县政府或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四是需要上级领导出面协调的重大事项,由指挥部带队汇报争取。

(三)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项目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联络工作人员,于每月5日、25日前报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综合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指挥部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推进信息,有效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推进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目的,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完善我市防空防灾应急疏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居民防空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为创建富强、文明、和谐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原则。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训练演练,提升社区居民防空防灾应急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共同建设原则。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以乡镇、办事处为主导,各级民政、地震、应急、民防(人防)等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拓展人防与应急管理的融合发展的路子,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建设、督促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使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与社区一站式服务紧密相联,形成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局面。

(三)坚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原则。紧紧围绕社区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着眼未来,统一规划,科学安排,重点建设,分类指导,积极创新,探索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全市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覆盖率。

(四)坚持规范高效、实在管用原则。明确社区防空防灾的建设标准,完善机制,配套制度,推动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规范化;坚持社区防空防灾建设与社区组织、制度、档案、基础设施等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现有资源和优势,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人力、设施等方面的使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应急办综合协调。各级民政、民防(人防)、地震部门指导,成立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或书记)兼任,工作人员(由3-5人组成)主要由社区选派人员兼任;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组织机构,悬挂工作站牌、《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职责》(附件一)、《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站制度》(附件二)(由民防局负责制作发放、辖区负责安装);建立工作台账和资料《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台账内容》。

(二)制定防空防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由各级地震、民防(人防)和民政部门指导,按照“简明扼要、职责清晰、操作性强”的工作要求,针对辖区防空防灾要求和社区实际,制定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分工、组织指挥、疏散路线和有关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周边环境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并报市、县(市)人防部门备案。

(三)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利用社区广播、室外宣传栏、展板等载体,积极开展与防空防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知识教育及防护技能训练,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防空防灾教育宣传室,配备防空防灾的书籍供居民阅读,使社区居民掌握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印刷品、音像资料、应急车辆、器材展示由民防局协助提供。

(四)建立防空防灾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每个社区组建10-20人的志愿者队伍,制定、建立志愿者手册和登记卡,并定期组织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要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教案、有考核。志愿者队伍主要负责各种灾害的先期处置、组织居民应急疏散和各种灾害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完善防空防灾应急设施。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落实。三区灾害应急工具房、LED统控报警装置由市民防局负责建设、安装,辖区负责选址,各种应急抢险救灾器材由市民政局负责配备发放(参看附件四)。志愿者队伍应急包由市地震局负责配备发放。两县一市参照三区标准,组织应急设施建设、安装、购置、配发。各类防护装备由社区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使用、保管、保养账册。做到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期保养,保证所有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六)设置实施示意图、利用好人员疏散场所。居民小区要在醒目位置安装人员防空防灾应急疏散示意总图,单元楼要设置人员疏散编成表。社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利用人防工程,绿地公园和小区活动场所等开阔地域,建立应急疏散场所。疏散场所均应向居民公布,设置明显标识,便于引导居民疏散和避险。社区人员疏散示意图由民防局制作,各辖区地震(科技)局提供社区疏散示意图,社区负责选址、安装。

(七)组织应急培训演练。由各级应急办综合协调落实,地震、民防(人防)、民政、教育、卫生部门指导,根据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居民防空防灾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技能。社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空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演练要求有演练方案、演练总结及演练现场音视频资料以备检查。

(八)完善台帐资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落实,民防局备案,根据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预案。

四、时间安排

全市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防空防灾进社区工作,具体阶段为:201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每个县(市)区选择5个社区,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社区防空防灾试点建设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25%;

2015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60%;

2016年12月31日前,社区达标率达到100%。

五、检查考核

由市应急办牵头,市民政局、地震局、民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年定期对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达标先进社区实施奖励,对建设标准不高、不达标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县(市)区年终量化考评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社区防空防灾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防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把全面推进社区防空防灾工作作为各部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预防比救援更人道更经济的理念,认真筹划社区防空防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推动社区防空防灾工作顺利发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作为社区防空防灾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并由应急办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认真落实防空防灾进社区建设有关标准,确保社区防空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工作方案篇5

一、工作时间:

本次推进月活动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9日。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以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根本,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三查”遗留和长效措施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联动长效机制,提升全镇总体计生工作水平。截止活动结束之日,确保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两率达到80%和60%以上,“三查”率达到98%以上,长效措施落实率达到5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动员违法生育户主动做好社会抚养费缴纳工作,争取对近年来的违法生育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理。各工作片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强对所驻工作片、村居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两率平均达到80%和60%以上。

(二)开展“三查”扫遗留工作。今年第一次集中“三查”工作已结束,但“三查”率不高,遗留人员较多。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扫清市、区内的遗留人员;对市外的遗留人员,要摸清每一位遗留对象的底数,具体要掌握人员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从事职业等,并及时将具体人员名单提交片领导和计生办;对有怀疑的对象户,要重点关注,想尽一切办法落实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计划外生育。对于寄回的证明,要通过“一看二查三访”的方法进行鉴别,落实责任联包的村党员干部、村计生服务员、驻村干部和联系片专干“四签字”制度;对发现的假孕环检证明追查到底,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全力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是预防计划外生育的有效手段。因此,各村居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应上环对象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避免因其他避孕节育措施不当而导致计划外怀孕。今年,镇将继续兑现上环对象补助政策,并对上环费用全额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集中推进月活动是基于全镇当前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希望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好计生工作,落实责任包干,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加强对集中推进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专门成立了集中推进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好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推进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推进“村改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尊重民意、依法有序、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改居”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村改居”工作中的每项决策都是重大的村务活动,涉及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在确保原村集体资产权属不变的基础上,统筹处理好村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主动让利于民,确保“村改居”后原村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村改居”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村情况不尽相同,经研究我街道确定林庄、戴湾、赵府3个村先行开展“村改居”工作。

三、“村改居”的工作程序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对具备条件的村按下列步骤进行:

1、街道办事处研究提出“村改居”申请;

2、召开村党党总支委员会议和村“两委”会议,对“村改居”的方案进行讨论;

3、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村改居”等相关工作方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4、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村改居”工作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向市政府正式提出撤村改居的请示;

5、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村改居”方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我街道“村改居”工作的时间安排是从2017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20日前)

1、召开“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按照市“村改居”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街道“村改居”工作计划,开好“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安排“村改居”具体工作。

2、宣传引导。加大对推进“村改居”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村要设置专题宣传栏,重点宣传“村改居”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法规政策,提高村民对“村改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增强信心,为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调查研究。各村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动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摸清实情,了解掌握民意,认真讨论研究“村改居”工作方案。重点对村集体资产处置、“村改居”后工作模式、资产运营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做好准备。

4、制定方案。各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村(组)情,因村制宜,科学制定具体的推进“村改居”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21日—9月10日)

1、开展清产核资

各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在村民广泛监督参与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改制村的村(组)两级集体资产分类别、性质进行清理、核定和评估,清产核资的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

2、妥善处置集体资产

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村民的户籍、承包责任田、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等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召开村民会议界定资产所有人资格并张榜公布。资产处置方式宜分则分,宜股则股,兼顾好村民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确保“村改居”后的原村民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建立社区建制与管理模式

一是实行一村改一社区。按照一村改一社区以及平稳过渡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复后,“村改居”的村,撤销原村民委员会的建制,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新社区冠名要充分尊重原住居民意见,具体名称经市民政局核准、市政府批复后,由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挂牌。二是按社区模式运行。新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地域原则上不变,原选举产生的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可直接过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三是强化社会公共服务。加大对“村改居”后的社区服务场所建设,方便居民办事,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建设,使“村改居”社区居民全面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实现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市化质量和水平。改制后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干部补贴与城市社区同步,改建的社区居委会届满后,与老社区同步统一换届。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

1、做好“村改居”工作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存档。

2、开展对“村改居”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在“村改居”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要及时纠正,完善提高,确保依法有效的做好“村改居”工作。

3、对各村推进“村改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卞齐国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组织室,负责街道“村改居”各项工作的落实。街道派驻村工作组,各村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村民广泛参与,确保“村改居”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