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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政策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4-05-08 手机浏览

家政服务政策范文

本文以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用交易费用理论和委托理论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进行了剖析,指出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类型、影响因素和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具体情况出发,构建系统的金融服务外包的税收政策体系,并得出本文的结论,即在我国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之际,要从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两大方面加强对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防范,以促进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服务外包;税收政策

一、服务外包的含义及我国当前服务外包业的发展现状

服务外包其实质是指企业利用外部专业化团队来承接其非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源管理先后经历了七八十年代的税收专管员专责管户的模式和八九十年代的征、管、查三(两)分离的模式。从而使企业能专注核心业务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服务外包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众所周知,服务外包业按提供的服务内容,可分为商业流程外包(BPO)、信息技术外包(IT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按发包、接包方的地理位置,可分为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征管手段、管理理念等不断更新,我国服务外包行业税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现行税源管理模式的确立也大体经历了两个时期。现行税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初步实现了信息管税

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各级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信息化建设已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通过科技手段、信息技术提高税源管理的质效,已经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普遍共识。

(二)以管户制为主要特征

为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各级税务机关普遍实行了责任区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加强责任区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税源的日常管理。但无论是责任区管理,还是税收管理员制度都是以管户制为核心,其工作的思路是通过税务管理员来加强某一地理区域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与责任区管理相比,更加细致、更加科学,但仍没有突破管户制的管理思想。

(三)更加突出了纳税服务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近年来,税务机关的征收部门除了履行传统的税款征收职能外,已把纳税服务工作放到了突出位置。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提供了点面结合的各类特色服务,纳税服务工作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现行服务外包业的税收政策及不足

我国没有专门针对服务外包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当前针对服务外包的税收规定来自于财政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2008]32号)(财税[2009]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和(财税[2010]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等文件。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逐步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和不足。简要分析如下:

(一)税源管理导向不够明确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纳税人的数量急剧增加,税务机关管理和服务的纳税人越来越多。而税务机关由于受机构、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每年新招录的公务员极为有限。税务人员少,纳税人众多,已经成为当前税源管理的一大背景。在这种情况下,以管户制为特征的责任区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上级机关的各个部门都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导致基层工作没了重点,什么事都在做,什么事都做不深、做不透。如何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好,将其用在刀刃上,工作中的针对性不强,管理的成效不明显。

(二)分类分级管理不够深入

因为各级税务机关基本上都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所有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还是以属地管理为主。目前分类管理的基本做法是在基层税务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这种分类管理很不彻底,难以显现出这些行业或类型纳税人的整体特点和管理规律。在重点税源管理方面,根据纳税规模的大小对基层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少,对重点税源的实际监控管理不到位。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主要还是集中在市、县两级税务机关。

(三)综合治税网络不够完善

目前,税务机关已可以从若干政府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获取涉税信息,但由于是跨部门获取信息,在工作的衔接、配合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由于信息获取面不够开阔,获取渠道不顺畅,涉税信息对税源管理工作的支撑力度还不够。同时,基层综合治税机构的建立和运作都存在不少问题,其未能将有关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而就发生在基层的涉税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给税务机关。畅通信息采集渠道,明确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综合治税网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四)信息管税还有较大潜力

然而,在日常工作由于纳税人主动提供的信息可靠度不高,数据质量是信息管税工作的生命线,导致税源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质量不高,事倍功半。为了开发而开发,为了评比而开发,为了考核而开发,开发、建设过后没人维护、没人使用、没人完善,创新而不务实,创新而不创优,创新而不坚持,最终之前的努力成为一场空,留下的只有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人心涣散。在工作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上级税务机关的业务部门往往习惯于定期以某一个或几个工作主题进行数据分析和任务推送,但由于事项较为单一,不综合,未进行系统分析,这不但加重了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负担,干扰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而且造成了管理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到了工作质效的提升。

(五)纳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近年来,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有较大改进,办税服务大厅的环境更整洁了、设备更先进了,服务态度更热情了,一些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的理解过于肤浅,喜欢做表面文章,习惯于等着服务、被动服务。一些税务机关出台的措施不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是从如何方便自己为纳税人服务出发。工作中往往是给纳税大户带红花,此外,税务业发展不快,虽然其业务量增加了,收费提高了,但是整个行业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未能真正成为税务机关的好帮手,一部分中介机构甚至出现了唯利是图的情况。

三、发展服务外包业的税收对策

目前,要完善高新技术(服务)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办法。对从事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的企业,暂不区分是技术性外包还是劳务性外包,统一划入技术性外包内,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立法层次,在所得税方面均考虑按高新技术产业统一的税收政策,参照其中的技术服务类行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建议放宽对服务外包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软件企业认定方面的限,提高认定依据的立法级次,尽快将现行的部门规章上升为系统性、规范性和统一性的法律条文。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谈建立和完善新型税源管理模式的一些思考:

(一)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科学精细管理税源

1.打破地域限制,实施分类管理。在对纳税人类型进行细分的基础上,扩大分类管理的地域范围,实施的是专业化的税源管理,而不是对什么类型的纳税人都要进行管理。即使条件不具备,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在其内设部门中体现分类管理,将具有同一特点或者符合某些规律的纳税人集中到一个部门进行管理。

2.突出管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税务机关在管理税源中各自的重点和工作职责。对重点税源的风险事项、全局性的重要复杂事项、典型性的风险事项、重大疑点的风险事项要直接负责应对和管理,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撑。对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数据模式建设以及推广应用,要由省、市以上税务机关牵头组织,负责实施。

(二)完善综合治税网络,提升数据采集效能

建立、完善综合治税单位的考核机制。目前,税务机关从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获取信息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困难。实践证明,仅靠税务部门内部信息的应用是很难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综合治税是税务机关不可缺少的、至关重要的税源管理手段。对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为组织税收收入做出重要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一方面要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积极拓展涉税信息来源,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有关制度,细化落实具体工作内容,提升涉税信息质量。另方面要主动联合各街办加强基层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建立社区税源监控工作站。

(三)依托信息管税平台,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近来年,各地税务机关开发了许多应用软件,也建立了许多数据模型。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再不能盲目的发展,我们要留下经过实践检验有实际效用的软件和模型,否则我们就要毫不吝惜地将其清理掉,实现去“伪”存“真”。我们才能真正通过应用软件和数据模型来发现税源,管理税源,产出税收,提高效率。一是对数据的分析一定是综合分析,即是税务机关要对所掌握的、纳税人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二是要将分析出的一个个疑点信息都归集到一个个纳税人身上,一次性的将风险应对任务分配到各职能机构。

(四)强化纳税服务举措,大力引导纳税遵从

目前,虽然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较大提升,但还没有达到完全自觉申报纳税的程度。.转变服务理念,营造良好氛围。税务机关要树立“真诚服务”的理念,坚持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导向,努力构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新型征纳关系。细化服务举措,提供贴心服务。积极探索征纳互动管理模式,经常开展纳税人之家活动,真正满足他们个性化的需求,真正做到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实行准入制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引入淘汰机制,不断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执法服务并重,提高纳税遵从。严密监控纳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针对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使纳税人从遵从税法中得到实惠,从而促使其保持较高的纳税遵从度。

总之,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推动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通过相应的政策扶持,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斌彬.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EJ].南方金融

2、姚勇,董利.国内外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比较[J].国际金融研究,

家政服务政策范文篇2

【关键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对策

一、前言

中国已经慢慢步入到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居家养老服务隶属于公共服务中,在社区的大背景下,有政府与社会双方合力开展的。主要是为在家养老的人提供精神上、生活上、医疗上的帮助与服务。与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及养老院那样的机构比较而言,有很大的优势。

二、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要素有5个:购买者、生产者、消费者、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务的购买者、生产者与消费者,三者围绕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核心,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为了使居家养老服务更好的开展,这三者缺一不可。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属于一种新型的针对福利政策上的手段,这一服务在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成熟,但是在国内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h。政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更好的为本地老人提供服务,在社会福利经费方面也可以大大节约成本,使剩余下来的经费可以更多的投入转移到其他福利事业方面。所以这种带有改革创新意味的方式在我国多个城市已开始尝试。自“星光计划”以来,国内各地方政府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行动,以社区社会服务为背景,将养老服务做的尽可能全面和完善。使在家养老的老人也可以享受到政府的政策帮助。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个层面,我国还处于部分地区试点的特例,没有特别典型的成功案例出现。

三、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内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也较低。其中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经费来源单一。现在的国内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提供者还是仅有政府,社会的参与度不高。这就给政府的福利经费带来很大压力。第二,专业化水平不够。因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均较低。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大多属于失业人士和公益人员,专业的服务人员不多,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对相关人员系统式培训,缺乏专业性。第三,精神服务较为匮乏。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是以社区为依托为老人提供服务,但是服务主要还是与物质和医疗相关的,对于精神方面的服务则不多。第四,供求信息不平衡不透明,使得政府提供的服务往往并不是老人们所真正需要的。第五,政府对于提供服务的企业没有统一的标准化的门槛,使得无论何种的企业都有可能作为服务的提供对象。政府没有严格把关,最后可能会导致目的不纯的企业纯粹为了利益而去竞标而非真正为老人服务的情况出现。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国内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进行研究,对现存问题进行了提出与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1.借鉴经验,构建平台

政府购买服务在西方是比较成熟的,所以国内要做好这一方面势必应该向西方学习和借鉴。比如应该在进行购买前,先将预算的总细则公布出来。对于提供的社会服务也不能光投入资金就不管不顾了,应从源头进行把控,对于提供服务的机构要像政府采购那样采取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并在确定最终的服务提供者之前,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和鉴定。

构建比较系统的机构与平台,尤其是专业人员的培训平台。对于人员的选取可以是公益人士和下岗人员,但是若这些人员想真正的投入为老人的公共服务中时,应该事先接受系统化的培训。所以培训别人的人员选取则十分重要,就一定要选择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2.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一般仅仅只有政府自己。所以应当扩大资金的渠道,使政府的财政压力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减轻政府自身压力。

建立合理的评估与监督机制,评估机制是应当是为了选取合适的、符合规定的企业而建立的。监督机制则是为了养老服务工作后续更好的开展,而对相关提供服务的企业和社区进行监督,应该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来从事这一工作。

3.关注老人精神需求,力求供需信息透明

由于服务的消费者与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完善,导致提供社区服务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并不能真正的满足广大老年群体的需求。所以应当由政府这个购买者介入,派专员进行收集信息,沟通联系企业与个人,力求使需求传达到服务的提供者那里。使提供者可以更好的为老人们提供服务。

同时对于现存的,物质和医疗服务较好,精神服务上较匮乏的问题来说。加强对老人的精神服务水平也是必不可少的。现代老人心理上主要遇到的问题就是孤独以及面对衰老的问题,应该找相关专业的心理学人事介入来对老人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

参考文献:

[1]闫芳.徐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5.

[2]王秀华.泉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D].华侨大学,2014.

家政服务政策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民情家访”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落实,引导各级干部不断强化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责任意识,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经济繁荣、文化活跃、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州首善之区奠定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

“民情家访”的目标任务是:

了解社情民意。引导各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期盼,更加真实地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解决难题;及时了解基层各种矛盾纠纷,排查隐情隐患;积极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理顺情绪;积极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和关注热点,摸清社情。

听取意见建议。引导各级干部到群众中去,甘当群众的小学生,虚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通过听取意见,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掌握自己工作的利弊得失,检验政策和工作是否符合基层实际,有没有给群众带来实惠;通过听取建议,研究实招,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宣传政策法律。引导各级干部发挥熟悉政策懂政策的优势,积极向基层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宣讲政策,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政策,真心拥护、自觉执行政策;通过宣讲法律,帮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各级干部下移工作重心,践行一线工作法,到矛盾多、纠纷多、不和谐因素多的地方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询访,变等待解决为现场处理,以民主协商、示范引导、说服教育的方式,与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于法、于理、于情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各级干部到艰苦偏远的地方去,到困难大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批群众所盼、所需、所难的实际问题,解民忧,疏民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各级干部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基层摸爬滚打,与群众朝夕相处,体验群众的冷暖疾苦,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设身处地增强对百姓困难的深刻感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二、参与人员、家访对象和主要形式

(一)参与人员。着眼群众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民情家访”的人员为参加“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的所有干部。其中,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平均每月至少3次进行家访。各部门干部要充分利用居民空闲时间进行家访,切实做到不扰民。

(二)家访对象。街道所有“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的“民情家访”对象主要为本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联系帮扶的重点户。

(三)主要形式。“民情家访”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1.上门家访。各级“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按规定的次数,上门走访自己的家访对象,与其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他们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家访对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

2.定点接访。各级“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定时到挂点的社区便民服务站接待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反映,直接答复来访人的问题。

3.重点约访。在上门家访、定点接访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约请群众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和复杂矛盾,理顺群众情绪。

4.定期回访。定期主动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进行回访,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听取群众对解决问题的反映,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三、工作程序

建立民情收集、梳理办理、反馈通报、归档备案的链条循环工作流程,促进“民情家访”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务实运转。

(一)民情收集。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干部通过家访、接访、约访、回访,认真接待和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记好“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民情日记”,分门别类建立“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民情台账”。同时,要采取张贴“联系牌”、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电子邮箱、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征求意见会、填写“连心册”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民情收集的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二)梳理办理。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访办一体的工作负责制。对了解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给予明确答复并做好记录;对需要较长时间或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按照“一事一表”和“不过夜”的原则,填写《“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好后2天内报至街道党工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党工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送来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情况登记表》后,要及时编号分类,属于街道范围内解决的,由街道党工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并分送本街道的相关责任部门;属区一级范围内解决的,由街道党工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区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情况登记表》进行分类编号后,分送到区委、区政府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部门在收到转来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情况登记表》之后,明确责任人,按照一般问题1个星期内办理,重要诉求1个月内办理的规定时限处理完成。对目前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由责任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制定专人会同家访干部耐心细致、合情合理地向反映问题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稳定群众情绪;对需市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区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情况登记表》及时上报市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反馈通报。责任部门在处理完结后,填写《“民情家访”部门处理回执单》一式四份,分别报送本级党(工)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家访干部、问题反映人以及问题反映人所在的社区。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和各界关注程度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街道党工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张贴公告、在基层党务公开栏中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集中反馈。对“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未按时限反馈的,由街道“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本级“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督查组,由督查组发出督办通知。在督办时限内仍未办理的,由督查组下发督查通报。

(四)归档备案。街道“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的家访情况,包括家访的时间、家访地点、家访对象、家访人数、收集问题情况、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群众反响等资料,要采取“家(接)访一户(人)建立一台账”或“处理一事建立一台帐”的方法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成册,立案归档,备案备查。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党工委成立“民情家访”工作办公机构,与街道党工委创先争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办公室合署办公。各社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街道党工委至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民情家访”工作例会,认真听取家访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

(二)建立家访公告、接访公示制度。街道和区直部门下派社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原则上要挂牌、定点、定时开展“民情家访”工作。家访、接访前,要提前1-2天通知有关社区,街道、社区要挂牌公示,将“民情家访”干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接访时间和接访地点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