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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传承的必要性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4-05-09 手机浏览

非遗文化传承的必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特点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9-0218-01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21世纪,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名词闯入了国人的脑袋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出自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官方中文本。从表面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偏正结构的名词,分为“非物质”和“文化遗产”两个部。按照一般的理解,“非物质”是对物质全称的否定。就此而言,“物质”的反义词就应当是“精神”,而不是“非物质。固然我们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就是精神文化。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非物质文化”并非原生性的汉语概念,它产生于汉语语境之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作了解读,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缺失,必要的时候可能会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

物质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靠物质有形文化来传承的。表现为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劳动者生产技能和知识观念,它是人类物质基础和生活环境,能够便于观察相对固定统一的文化。如山川河流、楼阁庭院、生产机械等。非物质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维系生存最重要的精神形态则是动态无形的,流传着的。如人的本身是物质的,而每个人的不同形象、性格、脾气、语言和行为的“描述”则是”’非物质”的了。由此认为,对非物质文化认识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当然角度的不同,认识的观念也不同。于是,关于“文化”几乎每一位学者都有自己的认识和标准,所有学科都定义过“文化”,事实上从未被统一过。最终世界文化组织把“文化”收集成两种:一种是物质文化,另一种是非物质文化。把非物质文化按照当今的观念和理论规定为五大类::一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语言口述的类别;二是表演艺术,包括戏剧小品、舞蹈等;三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活动);四是有关宇宙和自然界知识实践(认识自然的过程);五是传统的手工艺生产过程(手工作坊和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精神财富,保护和探讨它的存在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所谓传承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被人类以群体或个体方式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和发展的性质。如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即:指南针、火药、造纸和印刷术。它是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象征和汗水的结晶,并在长期生活实践中流传下来的技艺。我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在调查时,首先要弄清这项技艺是不是我们的祖宗留下来的。这是判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准之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流传于农村,有的传承人是文盲,不可能将自己所掌握的技艺和习俗整理成书,在传承形式上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再加上在传承中有许多规矩,如“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有许多技艺属于独门绝技,往往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绝艺。再说,我国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还打上了“仙人和神秘”的烙印,甚至让人“望而生畏”,这些技艺往往都是一脉相传,一旦师傅过世后,这些技艺随之失传。故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抢救和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塑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的传承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塑性的必然。也就是说有“非遗”口头的传承性就有“非遗”的可塑性。特别是在“非遗”的口头传说、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日庆典、传统工艺等遗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它的文化内涵是通过人的活动表演来传达给受众的,因此在传承传播的过程中,将会有所变异和创新。如武术中的太极拳,从陈氏到杨氏,再到吴氏,还有流传着的太极拳的八十八式等,在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他们还会根据不同人的特点不断创新,绝不是一成不变的。

非遗文化传承的必要性范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固本;创新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9-0169-0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在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通知》后,在某种意义上基本结束了关于生产性保护的若干争议。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实践中,依然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困扰我们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认知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适用范围

在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

在这个文件中,首先明确了必须是具有生产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才能采用生产性保护的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这一界定明确了生产性保护与整体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等诸多保护方式一样,只不过是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探寻得来的一种保护方式,不是全部的、万能的保护方式,更不是唯一的保护方式。诸多的保护方式共同推进了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然随着保护实践的深入将会发现更多的适合我们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方式,也将不可避免地对已经采用和实施地保护方式进行修订、完善,甚至是弃用。

在这个文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是要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和基础,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任何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有效传承、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措施都是为生产性保护所排斥的,因而这完全可以作为衡量诸多措施是否能够适用于生产性保护的主要标准。

在这个文件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是“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因而,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不过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所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并通过这些措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可供大众欣赏和消费的文化产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大众的视野,为广大民众所认知,从另一个侧面唤起广大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进而逐步唤起广大民众的保护意识。既然生产、流通、销售是生产性保护中的一些手段,也就存在可以采用或者不采用、选择采用的可能,这种可能完全取决于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需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的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若不能明确这个问题,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是活态流变性,如果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不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那么我们的保护实践无疑就是失败的。因而,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是探寻其活态传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

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时代的变迁所带来的社会背景的诸多变化,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甚至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相当尴尬。这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传承,甚至存在其传承在某个时期空白的可能性,即缺少某一时期的时代印迹。任何文化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所经历时代的印迹,也正是这些诸多的印迹才使得诸多具体文化项目更具有价值,甚至其所具有时代印迹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其价值的大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的一部分,自然也不能例外。因而,如何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连续性,尤其是其所代表的某种文化传统的连续性也就至关重要。如何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文化传统连续性的关键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就是通过探寻其活态传承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之间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得以活态传承,使得其所代表的某种文化传统得以延续。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要目的就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当代社会找到符合自身实际的合理定位,进而在现当代社会中实现自身的传承与发展。

现当代社会是诸多文化相互影响的时代,尤其是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商业文化对农业文化的冲击更为明显,这种冲击既表现为对本土文化、弱势文化、农业文化生存空间的挤压,更表现为对本土文化、弱势文化、农业文化的同化。若只是生存空间被挤压,尚且还有传承的可能,一旦被同化,那么带有民族印迹的文化将不复存在。

非遗文化传承的必要性范文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上升至社会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力度与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在社会上引起剧烈反响,如民间曲艺、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益成为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本文以“梁平珠帘”为例,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探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以物质为存在形态的,群众文化生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紧密联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主要依靠世代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广泛,内容众多,如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文化、手工工艺等。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人的技艺、经验、精神的活态流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可以看出其独具的特点,传承三代以上,时间不低于一百年,有明确清晰的谱系。民族特殊生产生活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表现内容,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灵活现的表现出民族个性与民族审美。人是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传承者,人的声音、形象与记忆是其不断延续的工具。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具有脆弱性。当前我国有众多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国家。

梁平竹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1.发展尺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进行发展争论日久,当前部分观点认为,只有发展才能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是其前提。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产业化发展,是解决非物质文化保护问题的唯一出路,产业化发展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化,带来经济效益,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经济成本控制是这部分观点的主要视角,其认为,应当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旧事物是否能为新时代创造经济价值是其值不值得进行保护的依据,如果被保护的事物不具备相应的传世价值,就不应浪费人力物力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济支持最终还要从其本身而出,只有走产业化发展之路,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经济价值,才能从物质基础上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保障。这种观点有其独到之处,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想要发展壮大,走产业化发展是其必经之路。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必须清楚的认识到非物质文化产业化发展的主体是什么。早在1000多年以前的宋代,梁平竹帘就已经产生。可谓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梁平竹帘古老而精美,但是在继承与发展过程中却举步维艰。梁平竹帘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竹帘的造型,而是竹帘制作背后的工艺流程、传承人、与传承方式。梁平地区的人、社会关系、物蕴藏于梁平竹帘之中。产业化发展的特点即高度工业化,如果将产业化发展引入梁平竹帘,毫无疑问,现代工业生产模式必将深入梁平竹帘制作之中,这无疑会对梁平竹帘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制作工艺造成毁灭性打击。这会使梁平竹帘制作过度重视经济利益,忽视其背后的地域文化底蕴与人文内涵。如果对梁平竹帘产业化发展的主体把握不准,无疑会对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致命损害。梁平竹帘是梁平地域文化的代表,因此,在对其进行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商业性应该小于艺术性。非物质文化申遗成功以后,相关部门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在当前开发过程中,呈现出许多过度开发现象,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严重损害。中国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正在快速推进,许多优秀的民间艺术存在于农村,新农村建设中大量出现拆旧村建新村现象,这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载体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特别是一些具有市场价值的非物质文化,在申遗成功以后,一些人刻意追求其存在的经济价值,如在相关地点建立度假村或者大量复制一些手工艺品,这虽然看似是在弘扬优秀文化,实质上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损害,这是没有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发展尺度的表现。但是如果不实行产业化发展,也不利于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传承人是民间文化存在于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民间艺术市场萎靡不振,传承人从事民间艺术收入微薄,不能满足生存发展之需,这导致许多民间文化传承人转变行业。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传承人也不希望自己的后代清贫,年轻人也不愿学习经济效益不大的手艺,这使民间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同时受西方物质诱惑,许多民间优秀艺术传承人出国,传承人流失现象严重,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点,只有代代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不会消亡,当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缺乏保护力度,传承人学习技艺的目的,首先是生活之需,只有满足自身发展之需,其才能将民间技艺等发扬光大,如果,民间技艺不能满足传承人需求,其主观上自然不愿意进行传承民间技艺,民间传承人保护力度不足,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梁平竹帘不仅仅是竹帘,其背后蕴藏的是梁平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要求其产业化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发展之度。

2.创新尺度

部分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走产业化发展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会导致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原生态遭到破坏,使民族传统文化丧失其本身价值与含义,如何界定原生态中的“原”,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走向。梁平竹帘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宋代的舀纸帘是其古老形式,如今的梁平竹帘是经历千年发展历史的结晶,工艺、公用与艺术价值与宋代相比,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对梁平竹帘进行原生态保护,首先应当对“原”的时空点进行界定。很显然,现在保护的梁平竹帘,并不是宋代的舀纸帘,而是经历千年发展之后的梁平竹帘。梁平竹帘在清朝末年的主要题材大多是花鸟、民年故事与年华人物,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相比,这些主要题材显然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如果固步自封,迟早会被市场淘汰,当今社会是公平法制社会,如果梁平竹帘的主题仍是维护封建秩序的宗法体系,势必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保护梁平竹帘,创新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创新也不是漫无边际的,过度创新会使梁平竹帘丧失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因此,必须准确把握创新尺度,使梁平竹帘传达的价值观与当前社会总体价值观相符合,并影响主流价值观,才能不断开拓梁平竹帘的市场,市场开发出了,梁平竹帘的经济价值就会提高,这也更有利于保护梁平竹帘。对梁平竹帘的应当准确把握创新尺度,如大力弘扬与当前社会主流价值观相符的“仁”、“孝”、“和”的中国传统价值观。总之,保护非物质文化价值观不能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应当在不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有尺度的创新。

做好梁平竹帘保护工作的具体对策

1.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梁平竹帘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梁平竹帘的发展状况。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梁平竹帘保护工作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门机构,领导梁平竹帘普查工作。确定实施单位和普查人员,积极组织、精心策划,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素质的普查队伍,落实普查工作,摸清区域内梁平竹帘的资源数量。广泛宣传,增强梁平竹帘的保护意识。加大投入,多方筹措梁平竹帘保护资金。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梁平竹帘蕴藏的文化内涵。

2.重视宣传,谋求发展

政府首先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政府并没有足够重视对于梁平竹帘这一民间传统手工艺宣传,仅有的少数报道也没有深入实质,大部分艺术工作者及研究机构对梁平竹帘没有广泛深入的了解,这直接导致梁平竹帘缺乏走向市场的媒介。梁平竹帘要发展,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这种独特的手工工艺为更多人知晓,加强社会对梁平竹帘的认识深度,使其广泛传播发扬光大。其次政府应应当积极谋求发展,只有为当地人民不断创造经济利益,人民才乐意学习这种传统工艺并将其传承下去。这就要求政府必须重视发展相关竹产业经济,鼓励当地人民积极学习竹帘制作工艺,保护梁平竹帘发展。政府应当积极利用税收、财政补贴政策对竹帘生产行业主题进行扶持,积极借鉴外部发展经验,吸收利用,构建一个完整的、良性运转的目竹帘生产发展体系。

3.制定梁平竹帘保护规划

对梁平竹帘保护必须制定规划,有步骤的开展保护工作。建章立制,推动保护工作开展,广泛普查,打好保护工作基础。制定梁平竹帘发展长期规划与具体工作步骤。规划制定应从大局出发,梁平竹帘保护工作应当做到统筹兼顾,既能保护梁平竹帘,又能促进经济发展,为传承人创收增益。制定保护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确各个阶段的目标,要求,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避免操之过急。竹帘产业发展应当坚持试点先行与面上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对有消失危险的制作工艺进行重点抢救与整体保护。梁平竹帘是梁平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的代表,梁平竹帘保护与发展核心应当是政府,,因此政府必须积极落实保护经费、加强产业建设指导。同时,要坚持政府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梁平竹帘保护工作。

4.完善法律制度

当前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正在不断增强,非遗产业化发展迅猛,与非遗产业相关的侵权案件层出不穷,纠纷不断随着国内非遗保护的意识渐渐增强,非遗行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侵权、不规范事件也屡见不鲜。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对民间创作的作品作详细规定。当前我国非遗传承人,规模庞大。非遗文化的特点,使司法保护难度加大,当前我国非遗产业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因此政府应当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培养非遗产业传承者与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梁平竹帘保护力度,从法律层面为梁平竹帘的发展提供保障。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把握非物质文化发展之度与创新之度,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快速发展的同时又不丧失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政府应当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去,才能真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壮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