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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首套政策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4-05-11 手机浏览

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楼市新政促使改善性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释放,首套房提前还贷的现象也有增加的趋势。那么,提前还贷究竟需要注意什么?购房首付和利率的现实状况如何?组合贷是否划算?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提前还贷未必划算

按照“认贷不认房”的按揭贷款新政,若要享受首套房30%首付比例和可能申请到的折扣利率,那么必须先结清原有的首套房贷款。为此,记者从北京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这段时间考虑或已在办理提前还贷的客户的确不少。“我们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咨询提前还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电话,这些客户普遍想重新申请贷款购买新房。”建行某支行客户经理表示。

通常,大多数借款人会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即每月还款一样多;少部分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也就是初期还款较多,以后每月按一定比例递减,前期还款压力大,后期相对轻松。

那么,提前申请还贷需要些什么手续呢?记者咨询获悉,贷款客户可与之前经办贷款的网点先电话联系,预约办理时间;办理时需带身份证、贷款合同、存折等材料,一般两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办完。

据了解,违约金收取规则通常以“贷款是否满一年而提前还款”为界,贷款不满一年的提前还贷通常要收取一定比例违约金;贷款满一年的提前还贷,工、农、中、广发、光大、浦发等银行不收取违约金。

另外,民生证券分析师邢华秀指出,如果提前还贷再重新贷款购房是为了投资,那么目前来看不一定划算。以首付30万元、贷款10年期70万元为例,月供7966元,10年利息总额高达25.6万元,加上3%的契税等费用,100万元的房子购房总成本接近130万元。而最新的9月百城价格指数显示,百城住宅均价同比仅涨了1.12%。按这一涨幅计算,10年后房价不到112万元,投资10年甚至还亏损10多万元,如此一来,还不如选择购买一些收益较好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

7折利率仅是传说欲享优惠条件多

尽管监管层提出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可为基准利率的7折,但事实上,7折利率目前仅是传说。据记者了解,大多数银行对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给予优质客户最多8.5折至9折的优惠。数据显示,共有13家银行可以给出利率优惠,其中有11家银行可提供首套房9折至9.5折优惠利率,但条件都较为严格。

何谓有资格享受折扣的优质客户呢?除了信用记录良好和达到资质评估要求外,须在贷款银行有一定量的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比如,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给首套房贷款客户提供最低8.5折优惠,但需要客户近三个月内日均金融资产超过500万元,且该500万元金融资产须持续持有6个月以上。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给出的条件是,应办理交行沃德卡、客户卡内日均资产在50万元以上(含),方可享受9.5折房贷利率。

在二套房按揭贷款方面,前不久,建设银行房贷新政细则出台,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6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建行表示,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有一笔及以上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在不少城市,二套房首付比例由过去的70%下调为60%,不过,贷款利率依然保持上浮,一般上浮10%,几乎没有获得基准利率的情况。

“组合贷”模式受困放款时间长

为了促进改善性需求带动楼市成交量提升,推进异地贷款业务,10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贷款申请最低公积金缴存期从原来的12个月降到6个月、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于85%的要做好“组合贷款”等。

实际上,一线城市公积金利用率普遍较高,二线城市其次,三、四线城市利用率普遍低。

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篇2

导语:预计在各项调控政策明朗、细化后,购房人积蓄已久的观望情绪将逐步释放出来,下半年交易量有望继续回暖。

在房贷市场交易量连续三个月的回落过后,七月房贷市场整体交易量出现了回暖迹象。统计数据显示,七月房贷市场交易量环比6月出现上涨趋势,涨幅在15%左右。

两大主因促成上涨

一方面,公积金贷款促交易类贷款交易量增长。

从七月份的客户成交情况来看,公积金贷款咨询量及成交量双上涨,其中咨询量环比6月上涨约为30%,成交量上涨17%。

在楼市调控政策紧缩半年之后,房贷市场交易的整体走势并未出现放松迹象,部分有迫切置业需求的贷款购房人经过长时间的观望后,选择了陆续出手入市。而在商业贷款相对政策更严的情况下下,公积金贷款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在利率方面均显现出较大优势,得到多数贷款购房人的“宠爱”,从而带动了贷款交易量的上涨。

另一方面,小中企业经营贷款助非交易类贷款交易量上涨。

相对于房地产市场政策的收紧,各商业银行逐渐转型向中小企业经营贷入手,如招商银行推出的“消费易”以及民生银行推出的“商贷通”等,同时中小企业主还可以用自有房产做抵押或是以企业厂房、设备等抵押申请贷款,用于中小企业资金周转或是融资扩建等用途。

中小企业主的融资需求活跃了非交易贷款,某种程度上也成为七月房贷市场交易量增长的“新鲜血液”。

交易量有望继续回暖

北京上半年房贷市场政策,从“京十二条”到“公积金二套房从严”再到近日建委对二套房认定流程的细化,各项调控政策看似日益从紧。

不过,当前首套房、二套房及三套房的贷款政策大势已定,房贷市场调控政策逐渐平缓,对于购房人来说也比较能够接受政策,因此,带动了部分购房人的购房意愿。

另外,在2010年上半年调控政策频频从紧的态势下,不少准购房人推迟购房计划,开始向租赁市场转移。

据相关调查统计显示,今年3-6月份,北京房租同比上涨超过18%,而部分热点地区涨幅更是高达50%。上涨后的租金已赶上贷款买房的月供支出,不少购房人在仔细盘算过后,发现租房的租金成本加大,凝聚已久的观望情绪渐释放,开始由租赁市场转手入市,回归购房理性。这也是导致七月房贷市场交易量回暖的重要因素。

预计在各项调控政策明朗、细化后,购房人积蓄已久的观望情绪将逐步释放出来,下半年交易量有望继续回暖。

TIPS:

贷款买房是否正当时?

从年初国务院“国十一条”引发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后,在半年的时间里,二手房市场及房贷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当前的状况下买房究竟是否合适?

政策从紧优惠尚存

对于首次购房人群,目前的贷款政策仍存在较大优惠空间。

虽然目前的政策是从紧趋势,但央行、银监会对首次置业人群的贷款政策还是扶持的。现阶段各银行对首套房90平米以下首付最低要求为20%、90平米以上首付最低要求为30%,优惠利率普通执行七五折或八五折不等。对于首次置业人群来说,首套房贷款政策与二套房贷款政策,无论是首付还是利率上,皆有较大的优惠空间。所以说首次置业人群目前入市的话,在贷款政策上还是较为合适的。

二套房置业升级人群可选公积金贷款或是抵押贷款。

对于二套房购房人群来说,虽然目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较为严格,但二套房人群仍有置业升级省钱法则可循。

首套房全款购买的置业升级人群有两种方式可缓解置业压力:一是采取“卖旧买新”,将名下现有住房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享受首套房政策优惠;二是,采取“抵旧买新”,即抵押现有房产然后全款购房,抵押中的房产仍可以正常使用或是出租。

另外,对于首套房贷款购买且未结清的人群,则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来再购房,目前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虽然首付方面与商业贷款无差别,但3.87%的利率与商业贷款上浮1.1倍的6.53%相比,有2.66个百分点的优惠,可以缓解置业升级人群利息支出压力。

房价已现下降趋势

国家统计局6月份的数据显示,6月份北京房价同比涨13.5%,环比跌0.4%,而5月份为上涨0.2%。6月房价环比的下降是2009年3月以来房价连续上涨15个月以后,首次由涨转为跌。

从近期市场来看,二手房价格也的确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远郊区县天通苑、通州等区域房价下降幅度较为明显。一些急于售房的小业主原有的嚣张气焰已有所弱化,改以往“一味提价”为“适度降价”。购房人现在购房的话存在一定的议价空间,加上部分投资客抛售房源导致放量的增加,同等价位可以选择到性价比更高的二手房。

从近月来不断走高的租赁市场来看,租金支出已接近贷款买房的月供支出,因此,在租房成本上涨后,一些准备出手的购房人可以考虑由租赁市场转向二手房市场,在现阶段适时出手入市。

从目前的房贷市场政策以及二手房市场来看,刚性需求人群目前出手入市还是较为适合的。

(吴昊伟嘉安捷企划主管)

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当下,套取公积金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且套取行为日渐公开化,这说明公积金的提取存在漏洞。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六种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便可提取本人的公积金。此外,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提取进行了“人性化”的补充,对“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对上述条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条例》规定的2、3、4三种情况是销户性提取,没什么漏洞可挖,一次性提取后就不再有了,基本不存在套取的可能。因“偿还贷款本息”而提取公积金,也没空子可钻,因为要先有购房贷款,且需正常还贷,条件要求高,造假难度大,更何况银行的信息共享(个人征信系统)能十分方便地查询到。显然,这四种情形基本不存在可钻的漏洞。

相比之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和“遇到突发事件”这三种情形,其规定不甚严密。造假购房合同、假租赁合同以及“遇到突发事件”的假证明,容易得多,制假成本也不高,这成为套取公积金方式的首选。即便不造假,也可能通过真实购房和租房来套取公积金。

二、套取公积金的危害

一是,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损害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建立的,旨在通过长期积累达到增强缴存人为今后改善居住条件的一项长期专项储金。虽然公积金归缴存人所有,但它有别于居民储蓄,不能随时取出来用。如果为其他用途而把公积金套取出来,完全违背了政策初衷,改变了政策方向,损害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更何况,公积金套取行为由隐蔽逐渐呈半公开、公开的趋势,这更是公然对国家政策的挑战。

二是,套取公积金将动摇公积金制度之基础。缴存人暂时不使用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并不表明这块资金是“死钱”,它能提供给其他缴存人使用,这正体现了公积金的互助特性。如果公积金被套取走了,那么,当缴存人(包括套取者本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管理中心却发现无钱可用。公积金缴存人尽了缴存责任,却在关键时刻享受不到公积金的优惠,试想,住房公积金存在与否,有何区别。

三是,套取公积金行为具有可复制性,影响极坏。对己发生的套取公积金案例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套取所依托的客体和主体均呈集中的态势。即在较短时间内,一套房多次转手套取公积金者多为同一单位职工或经常在一起玩的小圈子。这是因为,只要有一个成功套现者,其他人也会起而效之,这种复制性是可怕的。

三、解决对策

首先,要界定范畴。要明确哪些是正常提取公积金,哪些是属于套取行为,只有划定区分标准,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用伪造材料来支取公积金,自然属于套取行为,这应是公认的。如用真实材料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是否属于套取,则比较复杂。根据《条例》强调“自住”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不含销户性提取,下同)也必须以自住为前提,把握这个原则,就好区分是否是套取行为,并可予以拒提。

其次,要完善制度。相对而言,公积金套取行为是一个新问题,到目前为止,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任何有关住房公积金套取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政策的系统指导,仅凭当地管委会根据管理中心反映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手段出台“补丁”似的规定,使得政策的效力大打折扣,管理中心在面对套取行为时显得颇为被动。所以,国家要尽快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措施,最好是以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来遏制愈演愈烈的套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