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6篇)
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篇1
【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保险可持续发展
绿色保险,又称为环境责任保险,起源于欧美工业化国家,已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绿色保险制度是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生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制保险的制度;以德国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的自愿保险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制度。绿色保险制度的建立已经成为全球趋势,我们应该在国外的绿色保险制度的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绿色保险制度,从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绿色保险投保模式的选择
由于全国大部分的企业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故建议建立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保险模式。在法律的硬性规范和政府强力保障下以及任意保险产品市场化经营的竞争下,让保险人积极开发绿色保险,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新产品,以适应环境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让从事高危行业的被保险人都能投保以分担自己的环境风险。具体地,对环境污染风险大的行业,如石油、石化、造纸、采矿、建筑、废弃物处理等实行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对环境污染风险不大的行业,可以推行任意环境责任保险,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促使企业自愿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二、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绿色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针对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制度在处理环境侵权中发挥的作用,有利于减轻政府在治理环境的压力,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对绿色保险制度的重视,充分认识到绿色保险在环境保护和解决环境纠纷中的重要价值。政府还应该加强对绿色保险的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对绿色保险的认识程度,使人们真正体会到绿色保险的功能,这样有利于保险机构的发展。加强政府在绿色保险领域公权力的运用,结合自愿性投保和强制性投保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某些污染不是很严重的企业,政府积极发挥指导作用;针对那些污染严重且危险系数高的企业,政府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让这些企业投保绿色保险。政府还应该加强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能,确保保险公司依法规范经营,防范经营风险。
三、健全绿色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建议制定《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法》,同时在环境损害赔偿立法中明确绿色保险制度,即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水、土壤和大气污染责任者对清除污染费用、对第三方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绿色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等。逐步制定有关绿色保险制度的专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细化有关责任事故认定、损失评估标准、保险保障范围、操作流程等具体内容。
四、绿色保险再保险制度的建立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一旦发生,其损害程度可能是非常巨大的,如果保险公司的负担能力不够高,甚至可能会因为一个案件的理赔而破产。而再保险将会给绿色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强有力支持。通过再保险可以将单个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在众多的保险人之间分散,从而保障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五、结语
绿色保险在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并成为各国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这一途径在我国的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或障碍。我们要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它国家的成功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保险模式,以此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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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建县要求,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广泛深入的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切实抓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把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县”。
二、目标任务
(一)绿色城市
1.目标要求:到20__年,全县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3.56%提高到36.8%以上,绿化覆盖率由36.55%提高到42.2%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1.3平方米以上。县城新增建成区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新增建成区绿化面积54万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4.3万平方米,全县开发区绿化覆盖率和校园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军队营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绿色开发区1个、绿色校园4个。
2.牵头单位: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县武装部、经贸局、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到20__年,全县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以上。创建绿色乡镇2个、绿色村庄42个(每年创建绿色村庄14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2.牵头单位: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总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县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到20__年,完成公路和铁路绿化22.26公里,其中:县乡道绿化20公里,铁路绿化2.26公里。全县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89.8%提高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100%,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61.2%提高到75%以上。
2.牵头单位: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公路分局、铁路建设办公室等单位配合。红线内分别由县交通局、公路分局、铁路部门组织协调落实;红线外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
(四)绿色屏障
1.目标要求:到20__年,林业部门完成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金溪一重山、环城一重山等“二沿一环”造林绿化0.3395万亩;水利部门完成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万亩。交通干线一重山、闽江流域一重山绿化程度达到100%,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到95%以上,主要江河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5%以上。
2.牵头单位: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县水利局、农业局等单位配合。
三、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并负责落实土地、资金、劳力等事宜,制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添彩增绿、兴林富民活动,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建设。
(二)县绿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1.县人武部:牵头负责驻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营区绿化,积极支持地方搞好驻地周围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
2.县委组织部:负责把造林绿化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
3.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4.县文明办:负责将各级各部门“四绿”工程建设任务列入各级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5.县农办:牵头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
6.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负责开展城乡绿化监察、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核。
7.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纳入我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在重点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
8.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开发区、有关厂矿、企业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9.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10.县科技局:加大城乡绿化科技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和水平,加强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
11.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县级部门建设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12.县人事局:提供造林绿化人才支撑,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城乡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
1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1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城市和各类建设用地的绿化规划,按照相关规定,留足绿化用地;负责县城和乡镇绿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园林县城”、“绿色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
15.县交通局:负责编制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等级公路的绿化任务。
16.县水利局: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江河、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
17.县农业局:负责指导不宜耕作的坡耕地造林和农场绿化,配合做好农田林网建设。
18.县林业局: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规划制订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实施绿色屏障建设。
19.县外经局:负责台商投资区的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20.县广电局: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宣传报道城乡绿化工作。
21.县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2.县绿化办:牵头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开展单位庭院绿化美化,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23.县煤炭行管办:牵头负责煤炭企业治理矿区生态环境,开展厂区和生活区绿化。
24.县总工会:发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造林绿化工作。
25.团县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地方植树造林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行动和绿化宣传等活动。
26.县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
27.县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编制铁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落实”的原则,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四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绿化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县绿化委员会审定汇总后付诸实施。严格考评,各乡(镇)政府每年应向县政府和县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况。各责任部门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报县政府和县绿化委员会。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强督查,县人大将对各相关建设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实施“四绿”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县监察局、县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城区绿化,要求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开辟街头小绿地、小游园,临街单位要实施拆墙透绿,提倡种植多排行道树,多种乡土珍贵树种,建设城市林荫景观道,逐步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校园绿化,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见缝插绿,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开发区绿化,应同步完成绿化规划,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尽可能保留原生植被,园区道路两侧要有足够的绿化空间;入园企业也要按照用地规划要求,退红线,留绿地,搞好厂区绿化。乡村绿化,以“创建绿色家园,建设富裕新村”为载体,引导农民利用“四旁两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道路绿化,凡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路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构建绿色长廊。“两沿一环”绿化,加强封山育林,保护原生植被,补植套种珍贵树种和季相植物,优化林分结构,将沿路、沿江、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季相明显的森林生态景观功能的绿色屏障。水土流失治理,在已划定水土流失区域的林地内,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加紧造林绿化,加强封山育林,严禁任何采矿项目的审批,禁止一切放牧、砍伐等一切农事、林事活动。
(三)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创新义务植树履责机制,引导和鼓励全县干部群众参加植树、认种认养、捐资助绿、购买碳汇、以资代劳等,探索建立多形式绿化新机制。创新多元投入机制,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并辅以苗木补助措施,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大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引导企业、个人、其它经济组织参与县乡道的道路绿化,引导农民在城郊建绿化苗木基地、乡村森林公园。同时,财政部门要落实绿化苗木补助资金。创新采伐利用政策,对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林木,经林业部门核准,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在保证不影响道路两侧整体绿化的前提下,允许合理、有序地间伐部分树木。农民个人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上营造的林木,允许继承和转让。
(四)强化保障,提升质量。规划保障,“四绿工程”建设要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切实提高植树造林成效。苗木保障,县林业和园林部门要按照建设需要,在水南镇乾滩建立多品种绿化苗木基地100亩,组织好绿化大苗、壮苗、名贵苗的生产供应,严把苗木质量关,保障“四绿”工程建设的用苗需要。技术保障,县林业和园林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把好规划设计关、苗木准备关、造林绿化关和抚育管护关,鼓励多种带土球的绿化大苗、多种容器苗、多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确保做到“种一片,活一片,绿一片”,提高植树造林成效。
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篇3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认识其对于重庆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其核心要义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路径是把保护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新常态下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绿色动力;通过强化资源环境约束、倒逼产业发展转型等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长江经济带恢弘篇章中的关键环节,也是统筹长江流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赋予重庆的历史使命,既是重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重庆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以来长江流域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综合实力快速提升,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但同时长江流域也是生态环境脆弱、人地关系复杂的区域,“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已然刻不容缓。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资源丰富,在国家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从源头上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实现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联动协调发展,携手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是报告明确的统筹市内外区域协调发展的优先事项,也是市委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作出的坚定选择。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把握其系统性,坚持做到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报告提出,“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山水城市”,并从全市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制度保障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大都市区与生态发展区必须齐头并进。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各功能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加快全市一体化发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必须坚持全市“一盘棋”,关键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区域生态空间,各区域板块之间必须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都市区作为重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成渝城市群的主要支撑,在集聚各类高端发展要素、集中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高新产业集群的同时,重点要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源保护、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走先污染后治理、重地上轻地下、重显绩轻潜绩的老路。占全市面积65%的渝东北、渝东南生态发展区要按照报告要求,“着眼建成以生态经济为支撑的生态发展区,强化生态屏障功能,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资源产业化,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用“快思维”、做加法,快干实干、保优控差、减量提质,在产业发展上特别是一些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上,要用“慢思维”、做减法,真正把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化”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水、气、土等环境要素必须联动治理。环保“五大行动”是重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党的十以来,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0天增加到301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22.9%,空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0天;三峡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4%,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落实最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全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实践证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环保“五大行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尤其要科学编制实施好新一轮《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既要精准发力、单兵突击、点上突破,又要做到系统谋划、区域协同、面上提升。三是城乡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必须一体推动。报告指出,要“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城市和农村两个板块缺一不可,顶层设计与基层基础两个端口缺一不可。农村乡镇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相对不足、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阶段,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达到城乡共美的目标,农村生态环保短板必须及时补齐补强。以三峡库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消落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加快城乡自然资本增值,推动绿色发展示范,补齐生态产业发展短板;加快农村乡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维,确保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与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严格落实《重庆环境保护条例》,从职能职责明确、机构人员配备、专项经费投入、业务技能培训等多个层面入手,补齐基层环境管理能力的短板,实现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做得成事,夯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基层基础。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突出其针对性,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报告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确保长江重庆段水质流出好于或不低于流入、主城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00天左右、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坚决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为重庆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划出了“三条底线”。我们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到今年底前全市钢铁、火电等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措施,建立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巩固和提升建成区湖库整治成果,全面推动落实城市黑臭水体和次级河流不达标水体整治;全面开展第二轮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详查,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噪声扰民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归根到底就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和期盼,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公共产品。当前,尤其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资源,限时抓好37项措施、1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具备全面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打表、分时段推进整改;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把握规律、重点整改;对带有制度性、根本性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源头上强化整改。确保今年完成37项整改措施的81%、115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的77%,其余在2018年、2022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分阶段取得实效,让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清醒认识其长期性,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篇4
围绕建设“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目标,把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主线,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力、执行力,拓展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领域和内涵,基本建成连片、有特色、高水平的示范区,力争成为全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试点镇。
1、落实规划编制。在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基础上,严格抓好规划编制的落实,突出抓好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初步形成城镇整体景观和效果。
2、显现示范效应。在新区开发、园区建设、绿色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加快推进城镇道路、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基本建成有一定规模水平、集中连片的示范区。
3、强化项目抓手。加强企业服务,深化“帮企业渡难关、帮项目破难题”活动,力争总投资3亿元的中普塑胶竣工投产,伟士体育用品、污水处理厂等4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县的平均水平,推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再上新台阶。
4、完善城镇功能。加快顶安小区、农贸市场、污水处理厂等民生工程建设进度,提升城镇配套功能;完善公园、公园、公园等3处绿地公园绿化配套,建设第四、第五级拦水坝,砌筑岸防洪堤1.6公里,形成“一江两岸”景观效果;结合“田园风光、生态之城”建设,抓好官九线上蔡--镇区绿化美化,确保年内建成1条有特色的绿道。
5、推进土地整治和“三旧”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施湖珠鼓鸣岩、顶山龙德等2个地灾点自然村整村搬迁重建,抓好上蔡、霞美、甘寨以及田头等村的土地整治,力争全年新增耕地200亩以上。
6、灵活运用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发扬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的攻坚精神,充分发挥省、市、县赋予省级试点镇的各项优惠政策,灵活运用行政、财税、户籍等管理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
二、重点任务
1、落实规划管理。一是深化规划编制。按照集中力量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有关要求,在完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基础上,提高详细规划的覆盖率,着力提高项目设计水平,提升整体品位。二是打造设计精品。围绕“提升城镇品位、突出南特色”两大主题,重点抓好省道官九线上蔡--镇区段、商业街、农贸市场、公园等重点地段和节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积极开展外部空间和形体环境设计,初步形成城镇整体景观效果。三是严格落实规划。加强建成区和新区的规划控制,落实“绿线、黄线、紫线、蓝线”四线制度。突出构建“源头把关、过程督查、落成验收”三级管理体系,项目审批时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划要求,不给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过程中实时督查,采取行政干预杜绝乱占乱建和随意更改土地性质的现象;竣工验收时严格比对,保障工程与规划图纸以及各项技术指标相一致,确保规划真正实施到位。注重规划民主性,提高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民主参与度。
2、加快示范区建设。以顶安小区为中心,加快推进顶安小区4-13#公寓楼、商业街、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二中教学楼、宿舍楼及中心小学宿舍楼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有一定规模水平、集中连片的示范效应。抓好绿化整治,做到能绿则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增加绿量,确保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通过增强示范区的集聚承载、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促进人口集中、要素集约、功能集成,争取成为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示范典型。
3、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统筹、综合配套、合理布局和联建共享,加快高速公路连接线、路等道路建设,完善供排水、供气、人行道、停车站亭、公厕、绿化、电力、污水垃圾处理、通信等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确保年底前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培育产业支撑。立足“工业发展”平台,把握高速公路落地的发展机遇,放开吸纳要素,放手激发活力,推动产业培育再上新台阶。一是拉开园区框架。继续推进工业区扩张,力争新征工业用地1000亩,把工业区扩容至5000亩以上,为承接大项目、好项目留足用地空间。同时,跟进园区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与高速公路相衔接、与工业区已开发用地相匹配的路网框架,配套园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员工公寓楼,改善员工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园区的档次和水平。二是主动对接服务。开展项目竞赛活动,比投资、比投产、比速度、比干劲、比氛围、比成效,每个工业项目都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做到靠前服务、优质服务,帮项目破难关,帮企业解难题,确保伟士体育用品、日邦实业等10家企业早日开工建设,齐创公艺、龙缘混凝土等10家企业早日竣工投产。三是突出择商选资。将“生态经济”、“绿色工业”的发展理念融入招商工作中,把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招商工作重点,打好产业转移这张牌,提升以商引商这条路,构筑人脉招商这张网,广开合作大门、广聚四方资源、广泛借智借力,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户。
5、应用和拓展土地政策。一是用好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充分应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土地整治进度,严格执行实施步骤和工作流程,做好指标交易、村民建房、拆迁补偿、土地复垦等工作,着力打造上蔡村等新村建设示范区。二是深化土地整治。全面实施上蔡村山乾及瓦窑、霞美村田中央、甘寨村寮坪、田头村谢塘等土地整治,重点推进湖珠鼓鸣岩、顶山龙德等2个地灾点整村搬迁重建,做到拆一片、整一片、连一片,扩大复垦耕地范围。加快“三旧”改造步伐,将土地整治与旧村改造、地灾点重建有机结合,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三是保证建设用地指标。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突破发展瓶颈,坚持以情助迁、以德治迁、依策动迁,做通群众思想工作,继续推进工业区扩张扩容。
6、突出绿化美化。一是重视绿化建设。将绿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上宫旧城区改造和启动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抓好岸绿化整治,完善商业街、园、公园、岸景公园等绿化配套;结合“田园风光、生态之城”重点示范区建设开展“四旁绿化”,引导农户种植优良乡土树种,种多排树,多层次立体推进,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确保年底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二是开展绿道系统建设。把绿道建设列为重点项目,建设上蔡--镇区花卉走廊,因地制宜开展内河景观治理,推进路沿、房前、田畔、水边见缝插绿,建成上蔡乡村公园,力争年内建成一条连接上蔡--镇区的具有田园风情特色的生态型观光绿道。
7、综合整治环境景观。一是加快主要街道和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学习借鉴永春经验,对省道官九线上蔡--镇区段的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通过管线下地、清理广告牌、改造公厕、架设路灯和绿化配套等措施,美化景观环境。实施镇区夜景亮化工程,建设顶安小区、公园、二中等17处主要建筑物的夜景。二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设施配套水平。
8、灵活运用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完善户籍登记和管理制度,实行“双重身份并存、双向自由流动”,允许登记为城镇户口的农民按本人意愿,继续保留其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可有偿退还或转让,五年内继续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推进暂住证制度改革,暂住人口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凭居住证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享受平等权益。同时,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保全覆盖。二是强化融资运作。加强政银合作,严格落实《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运作《县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个人台账》,从信用原则、抵押当事人、抵押物评估、抵押登记和贷款程序、抵押权实现等方面完善操作办法,破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融资的难题。充分利用以锦昌公司为主体的投融资平台,开展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市政工程运营,积极对接落实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领导机构,综合考虑工作经验、业务专长等因素,合理搭配人员结构,组建由镇党委书记主抓的小城镇战役攻坚组和由镇长负责的常规工作组,全镇三分之二的班子成员主抓小城镇建设,优先保障小城镇建设力量。围绕项目建设,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战役部署落到实处。深化“一线工作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工期倒排、项目倒逼的推进机制,强化29个在建项目及16个储备新增项目的过程管理,详列项目每旬、每月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措施,高质量、快速度推进,确保小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坚持“一周一推进、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汇报”,跟踪督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责任人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动态评估、量化考核,以项目督查情况为评估依据,把小城镇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与评先评优、职务任用相挂钩,增强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提高办事服务的效能,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3、拓展战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把农林水利、“四绿工程”、城镇美化、造福工程、饮水安全等领域的项目纳入战役实施范围,积极参与全市“十大竞赛”活动,把“田园风光,生态之城”建设作为深化小城镇战役的有力抓手、拉动内需的有效途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同时,结合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加强项目拓展,有针对性地引办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影响小、财税贡献大、经济带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4、加强要素保障。灵活运用BT、BOT等融资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探索建立小城镇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深化政银企合作,灵活用好信托、融资租赁、债券等金融工具,推进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深入探索实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坚持“遵循规划、有序释放、依法运作、注重效益”的要求,做好土地占补平衡,盘活土地存量,集约节约用地。加强与上级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接配合,强化协作,联动推进。
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篇5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幸福城建设为宗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镇村实施、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机制,创造特色,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把打造成为绿色、生态,为四大千亿产业集群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管委会要求,结合实际,今年对整个辖区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整治。重点是大道、镇澄路、大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的环境综合整治,并通过整治建立辖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整治大道南部25平方公里区域,重点为大道两侧200米可视范围;时间为年3月至年6月。
第二阶段:整治大道以南大道以北区域,重点为镇澄路两侧;时间为年7月至年8月。
第三阶段:整治大道以北区域,重点为城大道两侧。并在年底前对全辖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方位、全区域、全覆盖”的彻底综合整治,全面达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比细则》要求,并形成长效卫生环境管理机制;时间为年9月至年12月。
三、工作举措(整治活动内容)
(一)完善道路沿线规划,加强规划执法,突出一个“拆”字。按照高起点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大道沿路旧房改造、违章建筑拆除。切实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严重影响环境、违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采取有效措施从规划源头上治理违章建设。
(二)突出整治重点,切实改变重点区域环境面貌,突出一个“刷”字。主要完成“穿衣戴帽”,粉刷外墙,消除“赤膊屋”。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厂房进行粉刷。做到统一政策、统一设计风格、统一外墙色彩三“统一”。粉刷后的色调做到与村庄相和谐,对部分旧房、危房进行改造。
(三)搞好污染治理,优化生活环境,突出一个“清”字。清理沿路河湖水面,依据河道规划进行河道清障,清挖疏浚河道,实施清污分流,使河湖水体变清,岸边建设开放式绿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河水清淤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清理,严禁焚烧、乱倒垃圾。加强对沿路公交站台的管理,定期定人负责清洁。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音。
(四)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墓地建设,突出一个“迁”字。分批做好沿路200米可视范围的坟墓迁移工作,分类整治农村私建墓地,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指定所在村委会安排专人管理,逐步将殡葬改革引向深入,建立起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殡葬管理和服务体系。
(五)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提升绿化质量,突出一个“绿”字。立求高水准展现现代江南水乡城镇风貌和生态农业风光,使区域绿化逐步向“规模化”、“节点绿化”、“景观化”层次发展。大道两侧由各镇、街道结合各自产业、文化特色,分三个区实施绿地建设,形成以“花园锦族绿化区、润泽田园绿化区、红珠碧玉绿化区”为主题的生态带格局,彰现出特有的个性特色。道路两侧实施拆墙透绿,使道路绿地与单位庭院(小区)绿地融为一体,拓展绿化空间。开展创建绿色文明家园活动,以种植树木为主,搞好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对原有公共绿地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植物造景,增加文化内涵。建设精品园林绿地,实现绿化由粗放向精细发展,不断提高绿化档次。绿化美化近郊山体及水体堤岸,实施环路带建设。加强村镇植树绿化,加强绿地养护管理,确保绿地养护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养护全部达到省定一级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营造整治氛围
成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修华林为组长,管委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庞祥芬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定联络员,并根据各自分工,明确职责。广泛开展动员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
(二)制定工作标准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个路段、各个时间节点整治的重点和标准,考核验收的方法和标准。对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制出详细的考评细则。按照“条块结合,分片治理”的原则,制定实施意见、标准,使监督考核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良性运作机制。
(三)加快落实推进
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整治任务,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制定分步实施规划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定期将整治的进展情况上报管委会综合整治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提高
各镇、街道根据要在认真学习、充分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措施,以此为基础,全面确定2011年全区域综合整治指导意见。
五、保障体系
政策保障:制定环境整治工作意见,并下发环境整治考核细则及环境整治目标任务一览表,明确整治要求及标准。
人员保障:各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职明确。
经费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资金,根据所属片区,由各镇、街道筹集资金,自行解决,管委会在各阶段考核验收后,根据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达标的的镇、街道在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篇6
绿色经济崛起,就是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新型经济为中心,以和谐文化为灵魂,以社会建设为基础,以政治建设为保障,把德宏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转化为具有充分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生产要素与发展资本,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和最合理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德宏在青山绿水中异军突起跨越发展的、具有德宏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推动德宏绿色经济崛起的路径选择是:现阶段,主要是以“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为突破口,努力推动德宏从工业化初期直接进入后工业化社会。推动绿色经济崛起,对于德宏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推动绿色经济崛起,是探索德宏边疆
民族地区科学发展道路的重大使命。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德宏踏上新的发展征程的根本指南。德宏地处滇西边陲,地缘政治、边境区位、口岸经济、文化旅游和绿色生态等区域特色经济优势突显。当前,德宏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绿色经济崛起,就是到德宏顺应时代潮流、探索发展新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二)推动绿色经济崛起,是德宏彰显后发
优势、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德宏虽远离省府昆明中心城市,属“少、小、边、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但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厚的民族文化积淀、和谐的社会氛围,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热能充沛,水资源富足,是云南省重要的生态发展区,继续走粗放型发展的传统老路,不仅会制约德宏的发展,更会严重制约德宏自身优势的发挥。因此,只有推动绿色经济崛起,德宏才能扬长避短,把握现代文明变革的主进程,破除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消极因素;只有推动绿色经济崛起,德宏才能充分发挥自然禀赋和人文优势,提升长远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集聚发展要素;只有推动绿色经济崛起,德宏才能避免走发达地区曾经走过的弯路,跨越低端工业化导致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的阶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动绿色经济崛起,是德宏实现科学
发展、迈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一个新要求。因此,只有坚定不移地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破除对传统工业化的迷信,超越传统工业化的路径,才能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才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才能使各民族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推动德宏从工业化初始阶段更快迈向后工业化社会。
(四)推动绿色经济崛起,是以人为本执政
理念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第一要务。因此,只有坚持用解放了的思想和广阔视野,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突破发展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让德宏各民族人民过上宁静、祥和、富裕、进取的美好生活。
二、构建推动德宏绿色经济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路。
(一)总体构建目标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培育绿色产业,增强文化实力,提升民生质量,完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与传统模式不一样的绿色经济崛起新路,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新德宏。
(二)战略目标构建思路:勇于探索推动德宏绿色经济崛起,实现科学发展之路,努力把德宏建设成为云南乃至国内外极具独特的生态绿色经济名州。即:力争经过十至十五年的努力,基本建立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创新出一条“宜居带动宜业、宜业提升宜居”的绿色经济崛起之路,加快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生态化建设步伐,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战略目标构建原则:一是坚持环境优先,宜居带动宜业。二是坚持错位发展,科学利用资源。三是民生为重,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坚持制度创新,增强发展活力。五是坚持深化研究,不断探索完善。
(四)战略目标构建内容:一是生态优美、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更加优化。二是依赖资源、粗放增长的发展方式根本转变。三是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民生环境基本形成。四是统筹兼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三、构建宜居城乡,增创德宏绿色经济发展优势。
(一)优化生态环境。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巩固提升以青山、绿水、蓝天为标志的德宏生态优势。按照全州生态发展区域性主体功能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以森林、土壤、水、大气等为重点,严格实施环保规划,继续推进“退耕还林绿化工程”建设,强化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落实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重大产业发展的污染控制。
(二)提高城乡品位。建立健全全州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坚持以城带乡,拓展城市规模,力争通过10~15年的努力,到2022年把潞西城镇面积拓展到100平方公里,人口超过20万,城市化水平达到50%的滇西边境区域性中心城市,初步形成以芒市主城区和与城郊、风平、法帕若干功能城镇组成的城市群落。彰显各县(市)城市尤其州府芒市城的区域特色,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初步形成融人文特色景观、民族风情景观、生态园林景观和出行方便、生活舒适、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形态。
(三)完善基础设施。抓住德宏列入国家铁路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的机遇,积极推进德宏新一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泛亚铁路(大理-瑞丽)和昆瑞(龙陵-瑞丽)高速公路为重点,构建适应滇西边境以德宏(芒市)为中心而联通邻国缅甸、沟通东南亚乃至西亚印度次大陆区域合作的交通大动脉和现代交通体系。加快县际公路网和农村乡村公路建设,促进德宏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电源电网建设,构建德宏—昆明输电网络体系,确保能源安全。
(四)推进平安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政治安全、治安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安全”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统一规划建设市(县)城区停车保管场所,加强城区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加大安全文明
小区创建和管理力度,加强群防群治,实现“镇(街)有联防队控面、村(居)有治保会防线、组有群防巡逻队守点”,建设完善基层网络化联动联防体系。进一步构建完善、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镇级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化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对各种重特大事故和灾害事件防范处置能力,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构建绿色经济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德宏发展竞争力。
(一)培育绿色经济现代产业。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淘汰落后产能,治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突出培育中缅边境口岸旅游、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滇西边塞自驾车旅游和人文绿色生态旅游先锋产业,全力打造“孔雀之乡”、“美丽德宏·康体天堂”、“中国—德宏葫芦丝文化”、“勐巴娜西民族风情”、“原生态目瑙纵歌”和“瑞丽东方珠宝城”、“大盈江及凯邦湖生态景区”等品牌,促进旅游与文化、生态、农业、工业的有机结合,把德宏打造成为全省极具影响力的“四大旅游热区”之一,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极具民族特色旅游品牌,最有影响力的滇西中缅边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金融证券、物流商贸、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医疗保健等现代服务业。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条件成熟的骨干企业上市。
(二)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寻求探索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及国家和省级有关科研机构的合作,主动引进、消化、吸收科研成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完善自主创新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德宏创新指数。
(三)建设省级工业园区。按照“新型工业化、生态工业园”的定位,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整合优势资源,把相关产业项目集聚到省级路西和瑞丽两个工业园区及其他县市工业产业区,形成结构优化、分工明确的产业集群。立足省内经济发达地区,面向珠三角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北海湾经济区、港澳台经济区,以及邻国缅甸乃至东南亚东盟经济区和印度次大陆经济区,主动承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及国内百强企业,把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更大的产业和项目落户省级潞西或瑞丽工业园区及县市工业产业区。以省级潞西和瑞丽工业园区、专业经济乡(镇)为依托,以产业带动和布局带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产业结构+空间结构”来形成“产业带动+布局带动”的经济新格局,从而形成“产业带+城镇带”的经济发展空间。
(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服务业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环境,积极主动承接现代化服务业的转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各种资本加大在相应服务业的投入。
(五)加强信息化进程。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产业优势,推进产品开发、设计及生产过程的普及运用。
五、构建特色民族文化,增强文化实力,提升德宏形象。
(一)弘扬绿色生态文化。坚持把绿色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活动,积极研究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重视文化、重视环境的理念,强化公众的协调发展观念、环境价值观念、生态道德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教育强州。弘扬崇学重教,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以州和县市(区)示范性高中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高中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着力打造职业教育基地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加大力度支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各类中等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学校品牌。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骨干教师激励机制,稳定基层尤其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重视民族文化品牌建设。保护五种世居少数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富有特色的“孔雀文化”、“美丽德宏·康乐天堂”、“葫芦丝文化”、“勐巴娜西民族风情”、“原生态目瑙纵歌”和“东方珠宝城”等民族文化,保持德宏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持久生命力、影响力、吸引力。把德宏建设成为民族文化研究、民族文化产品制作、民族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提升德宏———“孔雀之乡”、“民族文化之乡”、“民族歌舞之乡”、“葫芦丝文化之乡”、“东方珠宝之乡”和“动植物王国之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积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大力开展文化惠民行动,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培育重点文化项目和重点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重视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六、着力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德宏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一)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坚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努力实现全州新成长青年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不断完善转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与省内和沿海发达地区合作,积极输送富余劳动力到发达地区就业。制定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施办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县市(区)城市、中心镇转移。制定优秀进城务工农民落户城镇政策,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高级技师技工及重点企业、重点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应予以优先准予入户。建立健全实施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低保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救济对象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政策,努力实现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创新扶贫工作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思路,加大“兴边富民”工程建设力度。
(三)重视解决水利、医疗、住房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视城乡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管理力度。大力构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
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德宏各族人民群众民利。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积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政协汇集力量、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群众维权。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深化机关作风评议。积极深入开展州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接访活动。探索建立媒体适度介入和重大事件的机制。
(二)推进依法治州。弘扬法治理念,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治的统一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阳光政府”。推进司法公正,推进法制教育,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断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管理创新,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八、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推动德宏绿色经济崛起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推动德宏绿色经济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政治组织保障。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推动德宏绿色经济崛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民主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让善于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的人上,怠于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的人让,阻碍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的人下。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宽松环境,健全上挂下派锻炼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中共德宏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阵地作用,大力培养一批善于推动绿色经济崛起的干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吸引人才环境,引进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在德宏创业发展。加强各级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落实村“两委”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创新体制,形成具有德宏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广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