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防火安全措施(6篇)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篇1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保持了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火灾风险和防控难度不断加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国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79.3万起,死亡7202人,受伤4501人,直接财产损失72亿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23起,造成353人死亡。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2011年5月以来,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出台《意见》,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有利于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国消防事业虽然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但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地方、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一些单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日常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保养不善,火灾隐患整治不力。
二是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一些地方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账”30%,市政消火栓“欠账”26.5%,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奇缺,难以适应灭火救援需要。
三是消防专业力量不足。全国目前仍有167个县(市、区、旗)未设公安消防监督机构,292个县(市、区、旗)没有消防专业力量,已有消防监督机构也大多未达到国家最低人员配备标准;乡镇一级没有消防机构,失控漏管的现象十分普遍。
四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些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员、电(气)焊工未经培训上岗,消防安全素质较低,有的甚至违法、冒险作业,导致火灾频发。据统计,近几年我国80%的火灾都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
五是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不断涌现,火灾隐患明显增多,整治后反弹的问题仍很突出,致使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
《意见》的基本精神
《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是指导消防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基本精神概括起来,就是“五大原则”和“一个目标”。
五大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四是坚持科技引领,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目标
到201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意见》根据《消防法》确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重点对政府、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消防投入,组织制定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城乡规划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标准。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要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是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或者批准开办。建设、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文物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全监管、工商、质检、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核电厂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要完善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规范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类消防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是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意见》在总结火灾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作为高危单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一是要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同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界定范围、消防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
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国因建筑工地、建筑材料引发的火灾呈多发趋势。建筑节能外保温材料大部分采用易燃可燃有机材料,燃烧蔓延速度快,并产生剧毒气体,火灾危险性、危害性极大。因此,《意见》对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如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防发〔〕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通过“五大攻坚战”,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总量,严控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镇镇长为组长、分管消防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对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当前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切实解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镇属各单位,以商店、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检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夏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在重要期间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措施。
(二)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动员发挥村委会力量,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特别是“出租后经营、居住合一”的门面房进行一次再排查,并完善台帐。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派出所、消防单位要针对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共同督促整改。村委会等要建立健全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进度。对以往各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6月30日前组织一次回访,防止隐患反弹或者新隐患的产生。对新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各村干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确定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对“五类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厅、影剧院、浴室、网吧等公共密集场所,督促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在人员集中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防范出现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将生产、储存、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现象;三是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作坊、小加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多发场所,督促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四是各种节日期间各类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文物古建筑,督促场所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应急处置预案;五是其他有关重要场所。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镇消防队评估、确定我镇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五)消除一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城建、安监、行政执法、文化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户外广告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巩固建筑消防设施治理成果,对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专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单位经常组织进行消防演练,抓好企业及物业服务单位责任等末端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要求,坚持“七个一律”,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对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相关单位对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七)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演练。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一次由职能机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联合应急救援演习,提高政府的指挥效能和各方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单位要完善内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职工灭火疏散、逃生自救演习,提高单位员工预防和应对火灾能力。
(八)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市消防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普及度,促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提高本辖区、本系统以及广大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针对消防安全典型案例、消防安全“老大难”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夏季消防安全知识。要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委会,学校应当协助政府以及公安、消防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从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10日前)。召开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门下发通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查阶段(年6月11日至年7月30日)。组织精干力量,针对清点,组织开展清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经济、技术等多种举措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单位、各村针对本辖区、单位、行业、系统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年7月31日至年8月31日)。认真总结夏季百日攻坚大行动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消防长效措施,巩固百日攻坚大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重点整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篇3
关键词: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防护措施
电力行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柱行业,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电力行业尤其是电力系统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电力系统自动化水平、智能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结合新时期电力系统发展的特点,从故障安全管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角度出发,加强电力系统的二次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的现状分析
1.1电力系统内防效果有限电力系统内防效果有限是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工作体系中存在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内防效果是针对电力系统的外防工作效果来说的,由于目前大部分的电力系统安全防护措施都是应对系统外部安全问题的,一旦电力系统的内部遭受到攻击,就会产生由于缺乏有效内防措施而产生电力系统运行维护故障,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提升电力系统的二次防护效果,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电力系统的内防水平进行提升。
1.2防护手段较为单一防护手段单一也是目前电力系统二次防护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防火墙是我国电力系统二次防护采取的主要措施,这种防护技术虽然能够在电力系统数据和信息管理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防护手段无法对所有的攻击进行防护,并且随着相关攻击手段的不断强化,防火墙技术的水平也受到一定的挑战,需要提高电力系统二次防护技术手段的多元化,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3电力工作人员防护素质有待提高电力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无法独立完成防护操作系统也是当前电力系统二次防护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电力系统的配置、调试和维修都是由相关的生产厂家负责完成的,一旦出现紧急问题,电力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由于缺乏相关的独立操作能力,无法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故障问题,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2实现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措施
2.1二次安全防护总体策略的制定
为了保证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结合电力系统运行中相关故障的表现以及电力系统二次攻击问题等,制定科学的电力系统的二次安全防护总体策略。要从专用网络建设、纵向认证措施、横向隔离方法以及电力系统安全分区等方面做好二次安全防护的措施制定工作。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电力系统隔离配置、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通过二次防护措施体系的构建,提升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2.2安全网络的构建
安全网络系统的构建是电力系统二次防护措施的重要方面,安全网络系统的建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首先,要在电力系统安全防火墙技术中融入入侵检测技术的应用,对电力系统入侵进行有效防护,提高防火墙技术的相关性能。其次,做好入侵防护网络建立,当入侵检测技术检测到相关的入侵行为时,要能够通过相关程序的操作对入侵行为进行制止,以此来保证电力系统二次防护工作的效果。
2.3软件应用系统软件防护体系的建立
建立软件应用系统防护体系也是电力系统二次防护技术体系建立的重要方面,电力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电自动化系统等都是电力系统中常用的应用软件系统,也是二次防护体系构建的重点,要采取措施对这些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对电力系统主机、电力系统数据库和相关的操作系统进行加固。首先,对主机的安全防护主要是对主机的防护控制能力、安全补丁系统等进行强化和优化。其次,在电力系统数据库方面,主要是通过电力系统数据库日志管理强度加强、数据库相关程序审核等进行安全防护策略强化。需要注意的是,电力系统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的安全防护策略、数据库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都是在安全区中开展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安全区是电力系统二次防护的最主要防护对象之一。
2.4防火墙安全防护措施
防火墙是目前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主要措施,同时防火墙技术在电力系统二次防护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防火墙安全技术包括软件技术和硬件技术,主要是在电力系统内外网络的边界地段发挥重要作用。包过滤防火墙技术是电力系统二次防护体系建设中最为常用的一种防火墙技术,主要是根据数据目的的地址、数据端口以及数据源地址等数据信息的标志信息对相关的信息进行系统、有效的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符合包过滤防火墙技术的信息过滤规则,则能够顺利通过防火墙,将信息数据包传送到相关的目的地,但是如果审查的结果不符合过滤防火墙技术的信息过滤规则,则该数据信息包将会被丢弃。根据包过滤防火墙技术在电力系统二次防护体系中的应用,将包过滤防火墙技术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一种是动态的包过滤防火墙,这种防火墙技术能够对防火墙的过滤规则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设置,对电力系统中任意一条信息进行追踪,并且结合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需要,对防火墙中的过滤规则进行适时的调整。另一种是静态的包过滤防火墙,这种防火墙技术主要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对电力系统的相关数据包进行过滤审查,如果无法满足静态过滤准则,则会被丢弃,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绝对性。
3结语
对电力系统二次防护措施和体系进行构建,既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电力系统智能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电力系统二次防护过程中存在的内防水平低、防护种类单一以及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需要从安全网络、软件防护策略以及防火墙技术等方面采取措施,建设电力系统二次防护措施体系,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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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防火安全措施篇4
【关键词】特点危险性原因分析措施对策
1引言
当前,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建筑业、地产业呈跨跃式发展,达到了空前的高涨,形势喜人,但是万事万物都是辩证存在的,有一利必有一弊,在消防工作中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近年来,具有较大影响火灾中建筑火灾所占较大的比例,然而,当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全国范围内建筑工地面广、量多、大量农民工的涌入、工人素质的参差不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火灾危险性等,这些方面和当前的建筑防火工作还有很多不合时宜之处,如何大力控制和防止火灾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越来越受社会关注,也是构建合谐社会的消防主题,建筑工地防火又是保证其基本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面广,项目繁多,情况复杂。尤其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防火安全工作,如果放松了管理,那将有可能使刚建起来的厂房、楼房毁于一旦,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又严重影响了社会及家庭的和谐。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结构特点及火灾危险性
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结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施工现场的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建筑)构造简单,多为单层简易临时建筑,屋面、屋架及墙体建筑材料多为活动板材、彩钢及苯板、木材、油毡等。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火灾危险性
2.2.1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低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因其选材多为活动板材、彩钢及苯板、木材、油毡等,因此耐火等级较低,多为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初期火灾不易控制,火势极易蔓延。
2.2.2布局不合理
违章搭建临时用房,相互交错,影响安全布局,一是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且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食堂临时性易燃建筑相互毗连。二是用房面积大、人员多,并没有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规范设计要求,表现在疏散出口缺少、堵塞,交错毗连的临时建筑物和围栏或篱笆墙、沟、坑、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严重阻碍了消防车通行,易延误灭火战机。
2.2.3人员进出流动性大
交叉作业多施工现场的生产作业性质使建筑工人常处于分散和流动状态,施工工序又相互交叉,管理不便,火险隐患往往不易被人发现。
2.2.4缺少消防水源、消防设施
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内往往缺乏消防水源,由于工程进展和季节变化,供水很难保证,工地通常只有临时的消防水源,有的工地虽有市政自来水管道给水,常是临时性管网,水量不足,满足不了消防需要。另外,工地用房一般缺少必要的灭火器材,无临时应急灭火设施。
2.2.5管理混乱
用房内经常存有木屑、杂草、刨花、油漆、喷灯等易燃品、危险物品,室内临时接拉线路错综复杂,很容易造成漏电、短路、接触点不牢打火,产生火花。用房内用火用电较乱,明火点随意设立,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电热器具现象普遍存在。
3引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的原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起火致灾因素繁多,简要分析如下:
人的因素:(1)民工缺乏防火常识,造成火源失控。有时随便吸烟、用火,在无防火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在用房及可燃材料周围进行焊接切割作业,高温焊渣引起可燃物燃烧;还有的在距离用房及其它易燃建筑防火安全间距不足的情况下,喷涂易燃涂料、沥青时,未等易燃蒸气挥发掉,便进行作业,引起火灾。(2)违章取暖疏忽大意引发火灾,冬季春季取暖,如使用电炉子用后未关闭电源造成火灾的发生。(3)用火不慎,吸烟乱丢烟头,蜡烛等明火照明不慎等。(4)乞丐、精神病、恶意报复滋事者等放火。
物的因素:(1)用房内外电气设备不符合消防用电要求,存有乱接乱拉临时线路。(2)用房内外未按消防要求设置、储存物品,稍有疏忽,极易引起火灾。象喷灯、汽油、油漆、乙炔瓶、氧气瓶、等是极易造成引发火灾的可燃物和助燃物,有的材料极易被引燃,有的材料受潮或长时间堆放后,还易发生自燃。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的预防措施及对策
4.1组织建设、责任落实方面
(1)对于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消防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包括组织和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狠抓上述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2)加强消防监督同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督促其尽快依法整改,有必要的召集有关人员负责人会议,提高施工队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及全体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3)确实成立义务消防组织,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建筑工地要切实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项目开工前,应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明确岗位防火安全措施和职责。同时定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消防违规行为,确保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正常使用,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要在用房内自备水桶装满水,以备生活用水同时供消防灭火使用。
4.2预防措施方面
(1)积极采用防火分隔,提高用房耐火程度的技术措施,改善建筑工地用房的防火条件。
(2)用房的搭建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禁在用房密集区内设置价值较高的重要物资和设备仓库。现有在用房密集区的物资和设备仓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搬迁,或修筑简易的防火分隔墙。新搭建的用房,外部靠道路一面的壁墙,应用简易砖墙。现有的用房区,凡是用苯板或沥青纸作外壁的,应改用岩棉、纤维板等材料、或涂泥浆、抹灰等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程度。
(3)临时用房的搭建材料应是不燃性难燃性材料。搭建在甲、乙类厂房。库房附近的,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临时用房如作为建筑工地或工厂临时件生产车间时,必须选择环境良好的地方,并不得在临时用房内动用明火、使用化学危险品等,搭建时应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
(4)组织施工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用房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结合考虑。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5)施工现场用房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要注意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它区域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各区域问应留有一定的防火间距。
(6)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应小于4米。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要求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等布置合理,使用方便。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池,要设置在消防车能驶人的地点。
(7)临时食堂、宿舍的规划和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各临时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防火间距,特别应注意要把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仓库设置在远离临时生活区和永久性工程的地带。一些临时性公共建筑(如商店。食堂、俱乐部等)要设置有利于人员疏散的门和通道,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3日常管理方面
(1)对焊接、切割和其它生产、生活用火以及用电管理,易燃、可燃材料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要根据有关的防火规范,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防止发生火灾。
(2)切实加强雨季、高温季节的防火管理。加强雨季防雷措施,加强对外露的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和维修,对石灰、电石等常用的遇水燃烧物品,应防漏防潮,垫高存放。高温季节重点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设立专人(安全管理人)管理易燃材料、生活用火、电气施工维修等工作。确立用房管理人,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坚持每日清理易燃物,用房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子及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标志。避免民工在用房内生火做饭等情况。
(4)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了解动火区域的情况,遵守电焊“十不烧”的原则。
(5)油漆喷涂作业不得与明火交叉进行。如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了解材料的性质,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先动火后油漆、喷涂,或者须等油漆和喷涂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完全挥发后方可进行,现场必须配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和防护器具,防止起火和火势蔓延祸及用房和其它建筑。
(6)使用各种电气施工机械和设备,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电线不得乱接乱拉。临时线路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后应及时收掉。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用房内一律不得使用电炉烧煮食物和烘烤、取暖,也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
(7)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二是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三是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8)当施工任务与防火安全发生矛盾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冒险作业,施工单位领导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承接新的施工任务时,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向职工下达防火安全事项;职工有疑问时,应先了解清楚方可施工。
(9)清理整顿建筑市场,加强消防审核,打击伪劣产品使用市场。
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要主动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检查,接受审核,同时消防部门联合公安、质监、工商、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摸底,严格按照审核要求进行检查,对不具备施工资质和施工水平(包括消防工程),不合格者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消除建筑市场的隐患。
(10)全面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在建筑施工现场、用房内利用报纸、广播、传单等形式开展防火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火灾发生。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篇5
4月18日凌晨,位于市团结路上的百脑汇电脑城发生大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当前正值春季施工季节,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辖区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工作,切实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在建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督促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施工防火安全大检查,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抓落实并进行抽查。检点:一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
二是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建筑材料、竹木堆放场地、办公室、宿舍、厨房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箱、电渣焊的安全使用情况;
四是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情况。民工宿舍是否使用明火和取暖设备的情况。特别是焊工、木工、电工、沥青作业的重点防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工地的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明火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明火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每次工作完成后要仔细检查作业场所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认无误后,才准撤离。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动火作业的检查监督,在作业人员离场后要进行一次复检。
四、各施工企业要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按消防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工地形成较为完善的消防保障体系,提高抗御初期火灾的能力,特别要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置,确保高层消防水管水源的落实。同时,要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整有效。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篇6
全民搞防火,全区秋季森林防火工作要继续坚持“全社会抓保护。政府负全责”原则,全面实施“全力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万无一失”总体战略,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大力推行科学防火、依法治火,森林防火工作中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综合能力。秋防期的基本任务目标是全区的森林火灾受害率均要保持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火案查处率达到90%以上,确保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抢前抓早。
(一)全区从月日起全面进入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各乡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细致地进行防火工作安排部署。逐方面、逐环节落实具体措施。要普遍召开秋防动员部署会议。确保准备工作充分、部署周密。
(二)全面做好防火、扑火设施设备及通讯工具的检修和填充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森林防火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防火扑火基本能力达到规定标准,通讯网络全面畅通。
(三)做好防火队伍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各乡镇要在秋防前期普遍对现有和新增防火工作人员、护林员进行相关的防火知识培训工作。防止因人为失误引发大的责任事故。
三、强化宣传。
(一)努力营造森林防火强大声势。要以大力提高林区文明用火、野外申请用火、严控用火为基本目标。深入细致地专项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防火专栏、标语、宣传车等进行防火知识、常识、处罚规定的广泛宣传。要用规范统一、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宣传教育方式,始终保持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二)各乡镇要在秋防期前全面完成防火宣传旗的悬挂和各种宣传碑、牌的刷新整修工作。宣传效果明显,以充分达到宣传警示作用。
四、全力预防。
(一)积极开展秋季计划烧除工作。要采取超前性措施。大力推行科学的林火管理措施,紧紧抓住初霜期后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周(日)活动,烧除林缘可燃物、秸稞、茬子等,提前清除火患。
(二)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各乡镇要在逐村逐户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要在坚持以往严密布防、严看死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各项火源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增加固定入山看守点,增加流动巡护员,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地块的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性预防,做到山山有人管、处处有设防、处有人抓的格局。
(三)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秋防工作中。并在秋季采集、农副业种植剩余物清理高峰期和“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加大火源管理和火灾防范管理措施。遇有45级高森林火险状态或火情多发等情况,要立即按预警响应预案适时提高火险等级标准,悬挂防火警示旗,并做好相应的扑火准备与监控工作,同时增加巡护和入山把守力量,杜绝一切火源入山。
五、求真务实。
(一)要层层明确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检查监督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秋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本地存在突出问题确定督促检点。及时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反映防火工作存在问题,大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二)严密监控森林防火工作的运行状态。全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各类防火人员在岗在位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对于森林防火工作薄弱、森林火情多发等重点区域和地段,各乡镇要果断采取人员蹲点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和督促整改,确保整体平安。要继续大力查处虚假行为,进一步严明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人为事故的发生,重点查处有火不报、隐瞒森林火情、虚假布设火源看守人员、虚报扑火进展信息等虚假行为,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
六、强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