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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篇)

来源: 时间:2024-07-10 手机浏览

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状态;应急初始条件;应急行动水平

引言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法,田湾核电站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该体系是基于对田湾核电站危险源分析的基础上建议起来的,其中针对田湾核电站核反应堆建立制定的核事故应急预案是《田湾核电站场内应急计划》(简称场内应急计划),其他制定的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针对场内应急计划未覆盖的领域。电站可因非核突发事件进入核应急状态,说明核事故与非核突发事件存在着必然联系,但场内应急计划与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未明确确定相应关联关系。文章主要汇总归纳了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汇总归纳了应急初始条件(简称IC)中的应急行动水平,由此来说明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1应急状态

1.1应急状态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核电站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及场外应急(又称总体应急)。

1.2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为了迅速且恰当地确定应急状态等级,基于核电站的设计和厂址特征,核电厂需制定确定应急状态等级的应急初始条件以及应急行动水平。

应急初始条件(IC)系指预先确定的、触发核电厂进入某种应急状态的一类应急行动水平的征兆或指示。应急初始条件可以是超出电站运行技术规范书限值的参数数值或征兆,如过高的一回路温度;也可以是某个事件或现象,如火灾或过高的海水水位;也可以是包容放射性屏障的失效,如一回路破口。

应急行动水平(EAL)系指对应于某一应急初始条件,对指定核电站所确定的某个可测量参数的阈值或可界定的状态。应急行动水平可以是电站仪表的读数、场内外可测量的参数值、某个设备的状态、可确认的事件或自然现象、分析计算结果、应急运行规程的启用和其他应进入应急状态的情况。

根据《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核电站各应急状态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分为下列四种识别类型(文章主要涉及H类别):

(1)基于电厂系统或设备故障或其安全功能丧失类――S类别;

(2)基于裂变产物屏障类――F类别;

(3)基于辐射水平异常和放射性流出物异常类――A类别;

(4)基于影响电厂安全的灾害和意外事件类――H类别。

2田湾核电站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1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田湾核电站共有20份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如表1所示。

2.2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当田湾核电站内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疑似病例一例及以上或国家、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预警信息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

(3)《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消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应对预案》:若突发公共事件将会或已经引起媒体关注,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5)《田湾核电站泄密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泄密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6)《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收到热带气旋在加强并可能在48小时内影响电站的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7)《防汛应急预案》:收到防汛预警信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8)《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当生产设备因冰冻损坏、停运,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或当接到雨雪冰冻天气预报时(日平均气温≤-5℃,或日最低气温≤-10℃),启动本应急预案。

(9)《防大雾应急预案》:根据大雾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10)《防地震应急预案》:收到48小时“临震预报”,启动应急本预案。

(1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1人死亡,或(和)≥3人重伤(中毒)的人身伤害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2)《田湾核电站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号机组或(和)2号机组发生失去厂外电源时的事故,启动本应急预案。

(13)《田湾核电站涉网电力设备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当涉网电力设备故障时,进一步引发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14)《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火灾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6)《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当至少发生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7)《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a.核电站发生放射性流出物非

计划排放事件;b.因电站所在区域发生波及电厂环境;c.因自然灾害造成电厂屏蔽可能丧失;d.因环境问题引发一般性。

(18)《燃料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在核燃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异常情况包括货包与托架发生位移,车辆发生火灾,车辆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燃料组件货包被盗、被抢;铁路运输时,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

(19)《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发生辐射异常事件/事故;发生放射源相关事件/事故;发生核燃料厂内运输相关的事件/事故。

3田湾核电站能够触发进入核应急状态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通过对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田湾核电站应急行动水平的研究,当非核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时,可满足相应EAL的条件,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请详见表2(仅列出了应急待命状态)。

根据表2所示,当发生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如果事件进一步恶化就可能导致核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可通过2012年田湾核电站防抗第10号台风“达维”的事例进一步说明。

2012年8月1日上午获知台风预报后,田湾核电站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防汛抗台工作进行了部署;2012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田湾核电站启动《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各主要岗位实施24小时现场待命制度,随时做好台风来袭的防范和缓解工作;2012年8月2日至3日,第10号台风“达维”从江苏连云港过境,田湾核电站在台风中心半径80公里范围内。在台风经过期间,现场气象站测得10m高处10分钟最大平均风速为20.4m/s(风级8级),8级风速持续约148分钟(分别是2日22:05时-23:22时,3日1:10时-2:16时)。

本次抗台过程中,因现场实时气象站10m高处10分钟平均风速未超过24.5m/s并且电站未出现其他事件或事故,电站仅启动了《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假设台风过境时,现场气象站实测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则田湾核电站按照田湾核电站应急状态分级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进行判断后需要进入核应急状态(应急待命)。如此时在此假设的气象条件(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下启动应急组织存在人员安全风险,会导致电站应急组织无法按要求立即启动,不利于应急响应。

4后续工作建议

4.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

建议电站分析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水平,分析出可能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相关预案中增加进入应急状态的指向条件,以便使电站及时进入应急状态,及早启动应急组织。

4.2应急演习方面

在进行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时,增加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向核应急状态演变的内容,锻炼电站应急组织。

4.3应急体系管理方面

对于这种电站已经启动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要有可能进行核应急状态但又未进入应急状态的状态进行定义,可以称为触发应急状态。

(1)特征:一些事件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站安全水平未下降,这些正在发生的事件极有可能继续恶化或已经恶化,恶化后的事件导致或可能会导致核电站安全水平下降,在这类事件中,预期不会出现需要采取任何核应急响应行动;

(2)目的:使电站运行人员重点关注相关事件,电站可以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使电站应急组织了解事件信息,针对事情启动电站部分应急组织。当事件恶化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后,立即或较短时间内就有应急专业人员对事件或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可以快速缓解事件或事故。

参考文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Z].2006-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Z].2007.

[3]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Z].2012.

[4]田湾核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Z].2013.

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一、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紧紧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周边兄弟镇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我镇先后制定了《**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防灾减灾避灾应急预案》、《**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镇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预案。要求各村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切实开展预案演练、评估工作。

二、分级负责,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为了确保有效控制和依法、及时、有序、妥善地处置好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镇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了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成立了**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分别任正副组长,各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镇针对各个时期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了有关领导、干部和应急专业人员开展了相应的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同时按照这些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人员、物资准备工作,为这些应急预案在一旦发生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时得到迅速起动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这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构成了我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为我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依法、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我镇认真做好重要节日、重大事件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值守,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确保了辖区在重要节日、重大事件的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各部门特别是村级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和民兵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全应急保障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物资随时调用,便于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努力加强对各村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村、企业、学校、河堤、水库等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坚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通过良好值班制度的执行以及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来保障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贯彻落实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我镇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应急管理的水平,不断增强趋利避害、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能力,牢牢掌握应对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镇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认真组织好镇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最终目标。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保稳定、促和谐,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村级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报告信息员和协管员,组建了由30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积极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切实加强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防汛、抗旱及防控甲型h1n1流感时期,落实镇村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重要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积极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健全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及时将预警信息告知农民群众。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定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对农村土地征用及流转、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处理,避免发生群众性事件。关注农村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他们的生产安全。建立健全各类风险隐患和社会矛盾排查监控机制,落实整改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推进农村应急知识宣教普及工作。围绕洪涝灾害、地震灾害、交通及火灾事故、流行病疫情等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等应急知识。通过村务公开栏、“农家书屋”等场所,设置宣传栏目或摆放应急知识读本,积极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六、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评估

当前,我镇公共安全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各类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村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要针对本辖区突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二)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等基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基层应急队伍平时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抓应急保障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镇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镇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各村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备必要装备,强化队伍训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教育,使这支队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关键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3

高校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离不开对高校突发事件的全面认识,因此研究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我们必须先深入理解高校突发事件的内涵和实际状况。

(一)高校突发事件概述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高校作为当前社会的重要事业型组织,在正常的教学科研过程中,也存在着突发事件的危险。高校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二是突发性政治事件;三是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四是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五是学校管理类突发事件。

(二)高校突发事件特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内群体利益日益多样化,高校突发事件相对其他领域产生了新特点。

1.偶然性几率加大

高校学生由于人生观世界观并未成熟,做事难免偏激,加之在社会进步过程中,矛盾时有发生,这些都会对高校突发事件的爆发起到导火索的作用,以至于高校管理者不知道突发事件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出现,也就是说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度是难以预测的。

2.群体性概率增大

任何一类突发事件都必然要涉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使其产生心理压力和变化,引起人们的关注和不安也属正常。而当前不少高校突发事件还存在少数人以宣传鼓动等方式操纵的行为,更是增加了这类事件的群体性概率。

3.行为的破坏性

不论什么性质和规模的突发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政治、经济和精神上的破坏与损失。

4.状态的失衡性

事件的发生,会使师生学习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常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会失去作用。

二、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与功能

针对以上高校突发事件的特点,笔者认为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功能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即时接警与通知

要明确24小时报警电话,建立接警和事故通报程序,并准备好所有的通知对象及电话名单。接警人员还应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强度和危害等信息并立即向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以及可能的应急响应级别。

(二)明确指挥与控制

预案应明确现场指挥部的工作程序、指挥部的职责和权利、指挥系统、启用现场外应急队伍的方法、事态评估与应急决策的程序、现场指挥与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学校应急指挥与外部应急指挥之间的协调。

(三)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

事故可能影响到其他人员甚至是学校周边企业或居民区时,应及时向公众发出警报或公告,告知事故性质、自我保护措施、疏散时间和路线、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及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并进行检查,以确保公众了解有关信息。

(四)安排人员疏散与安全避难

对人群疏散所做的规定和准备应包括:谁有权疏散命令;需要进行人群疏散的紧急情况和通知疏散的方法;有可能需要疏散的位置;对疏散人群数量及疏散时间的估测;对疏散路线的规定;对需要特殊援助群体的考虑。此外校外疏散与避难虽然由政府进行组织,但学校必须事先做出准备,包括向政府提出疏散的建议。

(五)进行事态监测

为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必须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在该应急功能中应明确:由谁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监测方法;监测点的设置及报告程序。

(六)提供医疗与卫生服务

明确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基层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和转送医院治疗。

(七)做好善后处理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及时向家长、媒体和公众公布。此内容应明确信息审核和批准程序,指定新闻发言人,举行新闻会,准确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以消除恐慌心理。在突发事件处理善后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建立突发事件资料库,将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及其效果、经验教训等详细记录,并总结经验教训,为高校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管理水平及预防和有效解决新的突发事件提供参考。

三、目前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存在问题分析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高校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直接决定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反应速度和处理效果。但是,由于我国高校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不同地区和类型的高校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当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是缺乏系统性、操作性、时效性与协调性。

(一)应急预案制定缺乏系统性

预案的系统性缺乏表现在对应急体制的管理基础和应急能力建设缺乏系统的认知,导致预案制定过程不够科学,内容表示相对简单,都只是一般的管理要求,这直接造成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层次不清。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操作性

应急救援和协调机制方面的可操作性不强,很多解决方法和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保障措施单一。很多高校内部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机构,而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或是救援人员欠缺应急能力和救援知识技能,这方面的培训也少之又少,难以满足应急实践操作性的需要。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时效性

应急预案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变动的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以及各高校人员、技术和外部环境等不断的变化的实际情况,全面及时地评估补充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而有些高校的应急预案制定和年份距今已有5—7年,后从未进行过修订和完善,完全无法适应近年来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和办学实际。

(四)应急预案的制定缺乏协调性

我国高校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由某一个高校或是某个相关行政部门自行制定的,基本没有几个相关联的部门联合制定其预案的情况。实践证明,高校各级部门和学生组织相互联合制定的各级各类的应急预案,对应急活动的开展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秩序。

四、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完善对策

通过对于应急预案制定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以上情况发生,从而更好的进行预案制定。

(一)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秉承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将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特别注意对弱势群体人员的保护与救助。

(二)坚持防控结合,贯彻预防为主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研判,争取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失控和混乱。

(三)坚持实事求是,因时因地制宜

当前我国高校的分布市区化、郊区化,在学生生活的社区当中宿舍楼的结构、疏散通道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何来制定适应自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仅要调研和学习兄弟院校当中良好的经验,还要因时制宜,充分的结合学校园区的实际情况。

(四)坚持通力合作,加大协调力度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自然灾害的频发,高校安全工作复杂化程度也逐步加深。一个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和拥有的调控手段非常有限,应以地方政府为龙头,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共同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通过教育、公安、卫生、消防等多个主体协同高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有效避免因职权不明、权限交叉导致的相互推诿。只有实现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依照应急预案构建起机构完备、指挥协调高效、纵向协调管理、横向畅通交流、覆盖全地区范围的应急组织体系,才能确保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序应对价值的真正实现。

(五)建立防控组织,强化信息沟通

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先需要一个强大的信息沟通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保障校内与校外的信息沟通,从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校内沟通包括校内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应急处理小组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掌握、校方发言人以及校园广播电台、校园内部网络、BBS、微博和专门的咨询电话等对师生透明的事件的基本事实和进展情况信息两方面,通过这一举措一方面校方管理者能够及时掌握并处理突况,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广大师生的积极配合有效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

外部沟通指高校在面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如教育主管部门、交通安全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组成有效的应急措施体系,同时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与社会各界进行及时的信息沟通,以便获得社会的认同和理解。

五、结语

综上所述,及时编制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高校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预案的编制、评审以及和宣传,有利于高校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利于促进社会各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升风险抵抗能力。

参考文献:

[1]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2]劳伦斯·巴顿.组织危机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任和平.高校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与方法[J].中国应急救援,

[4]简敏;;高校突发事件的管理缺失与机制构建[J];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06期

[5]邹东升,简敏;校园危机管理法制化建设[J];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03期

[6]张英红;;高校危机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年10期

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4

1.1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需求,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11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4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场文化活动已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全区可容纳1000人以上的镇级广场有11个,各村文化活动中心广场80余个。2004年共演出150余场,观众25余万人次;年共演出220余场,观众45余万人次。广场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深受社会各界人士的欢迎。

但在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中存在着社会治安,舞台安全,灯光、音响用电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隐患,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1.5工作目标

确保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做到预防为主,把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组建区文广局群众文化活动应急领导小组。

2.1组长

区文广局局长,总体指挥协调并负责报告区委、区府领导和市有关部门领导。

2.2副组长

区文广局分管群众文化的副局长,指挥协调辖区内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并请市、区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2.3成员

局办公室,局总编室负责联络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局群文科科长,负责指挥部应急值班事项。

区文化馆、图书馆、各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并予以落实。

2.4应急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

2.4.1研究确定本辖区范围内群众文化活动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2.4.2根据区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审定群众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4.3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协调工作,检查群文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4在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4.5听取和审定有关部门的突发事件结束调查结果及情况分析,并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2.4.6定期组织修订完善本辖区内群文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2.4.7建立完善群文活动突发事件的信息网络,使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通讯及应急预案。

2.4.8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的良好局面。

3预测、预警

3.1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组织重大活动要提前将活动组织方案通报有关部门。根据活动规模,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预防和应对工作,并结合活动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2发生突发事件,群文活动场所应急小组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要及时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具体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超出自身进行处置的能力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支援的请求。

3.4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调查分析要上报有关部门。

3.5重大活动举办时,制定严密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3.6各级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查岗。

3.7各值班岗位张贴对上、对下通讯联络表,并经常主动向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了解安全情况。

3.8局应急领导小组对群众文化活动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确保活动安全。

3.9定期巡查辖区内群众文化活动的现场,了解各活动的安全情况。

3.10各级安全机构组建应急预备队,轮流待命。

4应急响应

4.1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4.1.1接国家文化部和市文广局有关指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区文广局统一区安全指挥调度令,启动应急预案。

4.1.2发生治安事件时

4.1.2.1工作人员首先做好说服劝解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如劝说无效,影响活动正常进行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1.2.2工作人员发动周围群众,帮助制止治安事件扩大,对肇事者采取必要的看管并记清其主要特征,便于公安人员解决处理,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4.1.2.3治安事件发生后,工作人员在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停止活动,并组织群众有序离开,保护好现场并对主要证人劝其留下,配合公安人员对事故的调查。

4.1.2.4发生治安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团结一致,不得擅离职守,努力维护秩序。

4.1.2.5发生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并保护好伤员。

4.1.2.6当物品发生被盗时,工作人员首先要保护好被盗现场,并向上级报告、报警。

4.1.2.7积极配合上级及公安部门调查工作,并对现场贵重物品进行核实检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1.3发生暴风雨及电器故障时

4.1.3.1要保证参加活动人员安全的同时,维护好设施设备。

4.1.3.2清除舞台后背景、灯架、吊灯等不安全隐患,疏散活动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

4.1.3.3对电器设施出现故障及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立即切断电源,做好防护警示标志,并告知现场观众保持安定,查明原因及时抢修,以免造成人员和物品的伤害。

4.2应急预案责任追究

4.2.1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否则视造成后果轻重予以查处。

4.2.2各一线岗位人员,在出现不安全情况下,必须按应急预案操作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超过合理操作时间酿成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以人为责任事故论处,相关指挥人员应负领导责任。

4.2.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善后工作

突发群众文化活动公共事件出现后,各级指挥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群众文化活动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6应急保障

区政府和各镇文化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求援工作需要,使群众文化活动能顺利进行。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区应急办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群众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公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7.2培训

将突发群众文化活动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以突发群众文化活动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增加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7.3演习

7.3.1区文广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7.3.2各镇文化服务中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要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协调机制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完善应急预案。

8监督检查与奖惩

突发群众文化活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奖惩方案。区应急办、区纪监委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附则

9.1专项预案目录

9.2预案管理

为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区文广局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制定区群众文化活动应急预案,经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审查,进行修改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9.3制定与解释

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预防和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转变职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科学应对,协同处置;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四)预案启动

本预案随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变化而自行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有关机构、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五)预案界定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我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危害或威胁,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六)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5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七)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大小、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事件从轻到重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县政府协助,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县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镇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配合上级应急机构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八)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重点指一般(4级)及其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

(九)应急预案体系

金刚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经镇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二、指挥机制

(一)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金刚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作为我镇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应急委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副镇长和武装部部长担任,委员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村委会主任及驻纸坊武警、部队、镇机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镇应急委可根据上级要求或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临时召集增补相关镇级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镇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发生本预案中未预料到且涉及多个部门进行防范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确定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和相应的职责任务;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日常工作机构。

镇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负责办理镇应急委的日常事务。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具体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承担。

镇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执行、督促、落实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指导、编制、修订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应急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发挥枢纽作用。

3.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镇应急委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单位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牵头部门的副镇长任副总指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牵头部门和单位,指挥场所设在牵头部门和单位,如果条件不具备,则由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在适当地方开设,充分利用现有指挥系统硬件设施,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设立金刚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综治办、农技站、畜牧站、水管站、派出所、财政所、安全办、国土资源所、卫生院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环保站、水管站、卫生院、经发办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由镇政府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环保站、水利站、卫生院、供销社、科协、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参与。

——设立金刚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由镇林业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水管站、农科站、卫生院、兽医站、农机站等有关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现有的防洪度汛指挥部合署),指挥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中小型水库、重点防洪区域、重要河流超标准洪水、特大局部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饮缺水应急工作。由水管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武装部、派出所、农技站、卫生院、民政办、林业、国土资源所、村建环保所、有线电视站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镇义务消防队、民政办、村建环保所、水管站、农科站、畜牧站、卫生院、经发办、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城建规划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由安全监督管理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与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合署),指挥采石场、工业及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应急工作。由安全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国土资源所、工商所、环保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由环保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水管站、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相关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应急工作。由卫生院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食安办、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工商所、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纸坊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食物)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由食安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农技站、畜牧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防治高致病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指挥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由畜牧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武装部、农科站、林业站、经发办、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重大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含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办、统战、武装部、卫生院、财政所、各有关村委会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镇境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含突发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司法所、卫生院、财政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5.应急队伍。

在应急处置中承担抢险救灾具体工作的队伍主要有:

(1)紧急救援队,由派出所、镇人武部、环保、民政、卫生、通讯等部门抽调人员和专用救援设备、必需物资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工作分队。各分队及专用救援设备和储备物资列为常备力量,队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临时通知组队,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迅速投入的作用,迅速、高效开展救援生命工作。

(2)专业救灾队伍,分别由抗震减灾、水利、林业、派出所、医疗急救、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组建,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应急工作。

(3)志愿者队伍,由镇机关各单位全体人员、各村委会抢险应急队成员,企事业单位、农村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中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辅助工作。

(4)后备队伍,由民兵组成。后备队伍的调用由镇人民政府与各单位协调,报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批准后,按照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二)预警、信息与宣传。

1.监测与预测。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特别是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中完善、细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标准;有计划地开展隐患调查;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因素;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报送

(l)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各村民委员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级别以下或未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在接报后立即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在接报后1-2小时内报市应急办;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相关上级部门汇报。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级别以上(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在接报后立即上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市应急办。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详细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限,争取处置时间。

(5)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3.预警信息。

镇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上级应急委的预警级别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做好自护宣传工作和群众稳定工作。

4.宣传报道。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宣传的有关规定,在上级应急机构的指导下,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存在困难和下部工作部署。报道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注重社会效应,突出以尽快、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为核心开展宣传.

(三)分级负责。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预案和各自的职责任务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不同(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置指挥:

1.未达到级别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由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

部指挥应急,及时报送信息。

(2)镇应急领导机构可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持。

(3)由上级相关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应急委有关成员率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专业指导和协助应急。

2.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启动相关预案进行处置。

3.对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要求我镇参与,或镇应急委请求参与的涉及市内其它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队伍由市应急办或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

三、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村民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立即报送信息。

(二)事中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

在处置一般(4级)及其以下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镇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分管突发事件工作的副镇长任指挥长,事发单位、镇机关有关部门及应急队伍负责人组成。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启动后,与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配合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机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职责是: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了解、收集现场情况并上报镇应急委。现场指挥部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分口负责,实行责任人制度。

2.组成现场工作小组。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等情况,下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从有关部门、应急队伍中配置专门力量,按照职能分工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展开工作。

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对现

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武装部、民兵等单位及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等。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牵头,环保、农科、畜牧、林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救治、护理、转送伤员;监测、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民政、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强制)疏散、安置、安抚现场群众;保障被疏散和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等。

(5)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武装部、民兵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对现场及周边的重点目标进行警戒,维护秩序。

(6)应急通信组:由镇电信分局牵头,主要职责: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畅通。

(7)交通保障组,由派出所牵头,交通、运政、农机、规划建设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交通管制、路桥维修,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

(8)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民政办牵头,财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征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

(9)生活保障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主要职责: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10)社会动员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宣传办、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辅工作,稳定民心。

(11)善后工作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民政、卫生、派出所、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置遇难者遗体;理赔、管理救助捐赠等。

3.应急措施。

(1)镇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经请示镇应急委同意,立即启动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全部或部分力量,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件扩大。

(2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实行准军事化指挥进入待命状态后,全体队员、设备停止其它工作启用紧急救援标志,以最快速度分别抵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在规定时限抵达现场,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

(3)镇应急委、应急办成员迅速就位,进入指挥中心(镇政府办公室);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成员迅速赶到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报送信息;镇应急办开始组织后续力量,准备增援。

(4)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启动专业救灾队伍应急;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委组建专家咨询机构。现场指挥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队伍和力量有效地组织现场指挥。

(5)各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要求和专项应急预案,配置不同的力量,组成现场工作小组,开展施救工作。

(6)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7)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信息报送。

(8)镇应急委指挥、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或临时召集相关镇级部门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9)镇应急委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或后备队伍支援。

(10)现场指挥部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镇紧急救援队转为常规救灾队伍或休整、收队。

(1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被基本消除后,在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镇应急委组织实施善后工作: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查排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依法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4)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保险。

各级社会公益组织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3.调查、总结。

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追究责任。镇应急委和有关村民委员会、部门根据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四)组织保障。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关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1.指挥系统保障。

加强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有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和技术支撑体系。

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

3.应急队伍保障

做好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各专业救灾队伍、后备队伍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镇紧急救援队备战要求如下: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支持紧急救援工作,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各项执备勤制度,随时确保紧急救援队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设备。所有列入镇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2)人员。应急队伍在组织队员时,要考虑紧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应避免高龄和女性队员,同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后备队员(车辆驾驶员、专业机械操作员的后备队员不应少于2人/组)。应急队员(含后备队员)必需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畅通。列入镇紧急救援力量的设备、人员要确保稳定,避免出现因设备、人员频繁调整导致工作、职责脱节的情况出现。各单位确实需要对设备、人员进行调整的必须及时报告获批准后报镇应急办备案。

(3)标志。金刚镇紧急救援队车辆、人员(含后备队员)统一配发标志牌。标志牌在备战状态由各车辆、队员自行妥善保管,紧急救援状态下使用,以确保行动畅通、指挥有序。

(五)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装备、物资、粮食的维护、备勤、征用、储备工作;为涉险、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必要的生产能力、生产基地储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储备和信息储备发展的机制;完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动态数据库,避免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重复投资。

(六)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挥疾病控制监测网络优势;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保障措施;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工作;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点,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逐步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建立医护急救资源动态数据库。

(七)经费保障。

镇财政对一般(四级)及其以利及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经费;加强对应急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和鼓励保险企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灾害事故保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探索设立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机制。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利用人防设备设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服务和保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动态数据库。

(八)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公路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九)生命线保障。

保障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十)宣传保障。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规定,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十一)培训保障。

加强全镇在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直接参与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指挥能力和信息处理效率,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1.预案的定义和编制主体。

(1金刚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镇应急办组织编制,与《浏阳市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2)专项应急预案,是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机关关部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是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属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对应上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镇相关职能部门或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组织编制。

(3)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相关职能而制定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属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对应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编制。

(4)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2.预案审议、批准和备案。

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和批准;专项应急预案由分管副镇长审议和批准;部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审定;各类预案审定完成后下发执行、上报备案。

3.预案修订。

如各类预案制定的法律依据、机构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时,各类预案编制主体应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重新上报备案;专项目应急预案和主要的部门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演习。

1、预案演练从实际出发,份额不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检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现场迟处置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评价应急准备状态。

2、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监督与检查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预案和各专项预案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4、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6

【关键词】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对体制

地铁深埋地下,环境封闭、空间狭窄、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灾难或突发事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世界地铁在其运营史上发生的灾难与事故不是少数,而且许多灾难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也极其严重。因此建立与健全我国地铁安全事故应对体系对于地铁乃至城市安全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本文根据2006年初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文件,对我国目前地铁事故灾难的应对机构及体制的现状进行了评述与分析。由于地铁事故灾难也属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范畴,因此有必要在对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进行了解的基础上,再对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做进一步的评析。

1我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

1.1预案体系

我国已经陆续有城市开始建立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措施与体系,但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为《总体应急预案》)出台前,都是自成一体,没有系统的规划与整合,资源重复利用,效率低。而《总体应急预案》则明确地从法律条文上搭建了一个自上而下、系统而全面的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其中也将地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纳入其中。

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如表1所示。各级预案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1.2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此外,还有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的办事机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事项的工作机构;负责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地方机构;以及为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级专家组。

具体的组织机构形式如图1。从新闻报道来看,目前我国全国各地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搭建工作都已经全面启动。

1.3运行机制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我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运行机制涵盖了事件发生前、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后等几个阶段的不同应对措施,如表2所示。

1.4其他

《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了对应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措施,即通过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等措施,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的有效运转。

2我国城市地铁火灾应对体制

与《总体应急预案》同步出台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铁应急预案》),与其他8个应急专项预案一起,构成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地铁应急预案》中对地铁中发生事故灾难时的应对体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法律条文上确立了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运作及保障体系。

2.1组织机构

我国地铁事故灾难应对的机构设置分为国家应急机构,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及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这三层(如图2所示),每层组织机构设置不同,所担负的职责也不一样。由于地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在这里省级、市级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和城市地铁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机构将成为应急抢险的主体。因其能充分的发挥对当地地理环境较为熟悉、掌握第一手灾难事故资料、能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社会救援力量等优势。而国务院有关各部门、军队、武警等进行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的处置。

2.2运行机制

地铁事故灾难应对的运行机制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应急运行机制类似,但由于其目的与针对性很强,与国家总体应急运行机制在一些具体的处置程序上有所不同,具体如表3所示。

2.3保障体系

为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建立工作有力和保障有效的保障体系。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保障体系包括如表4中所示的几个方面。

3我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评析

《总体应急预案》及《地铁应急预案》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条文上规范和建立了地铁事故灾难的应对体制,对我国地铁(包括轻轨)事故灾难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从预案的出台至今,我国各有关部门已经按照预案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并着手进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各类资源也正在系统化整合中。可以预见,一旦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搭建并逐步完善后,我国地铁事故灾难的防治工作的效率将得到有效的提高。

从《总体应急预案》及《地铁应急预案》来看,我国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具有以下特点,且未来的工作重心也会朝以下方面倾斜。

(1)以人为中心,竭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的伤亡。从预案中可以看出,目前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体现出了“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救人与救火同步”的原则。由于地铁火灾发生时就有排烟困难、客流量大、逃生条件差等特点,所以留给人们逃生的时间相当短。预案规定当灾难发生后,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倾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预案规定,在救助被困人员的同时,也应保证施救、应急人员和周围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配备专业防护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灾难现场的相关规定。并且在紧急状态下要有条不紊地安排好群众的疏散、安置的方式和路线。

(2)未雨绸缪、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防患于未然”是总体预案的一个重要基本要求,“预测与预警”被确定为一项重要内容。而《地铁应急预案》规定的预警与预防机制主要是从地铁运行方面进行监测。在地铁所发生的事故中,地铁火灾所占的比例约为30%。而火灾大部分是由于电气设备故障、线路老化、用电不慎、隧道内安装的电缆和电气设备潮湿、鼠害等原因所造成。还有工作人员违章操作、工作人员吸烟、用火不慎、以及列车运行时产生的电弧引起的。而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时刻去监测、监督,将可能发生灾害的原因消灭在萌芽状态。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部牵头负责,省、区、市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地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国务院是最高的行政领导机构,各地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地铁事故事件的行政领导机构,本预案规定“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城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灾难的主体,要承担处置的首要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保证事故灾难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快速有效的处置。

(4)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加强管理。《地铁应急预案》的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将预案以法的形式加以巩固、规范。在地铁事故灾难应急中,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地铁事故灾难重要情况的,或有些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或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按规定制定灾难预案的、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的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等等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5)快速反应,增强对联动应对火灾的重视。我国目前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主要由如下几种分类:层级型、联动型、办公厅型、公安型。联动型就是领导负责,将刑警、火警、急救、交警及省市领导电话集中,组成联动中心。统一处置各类安全减灾及应急工作。预案规定,当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将由建设部在短时间内决定是启动Ⅰ级、还是Ⅱ级以下的应急方案。Ⅰ级方案由国务院或由国务院授权建设部设立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启动实施。Ⅱ级以下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当响应级别确定以后,将根据灾难的基本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并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武警等有关方面的通信并派出相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各方面人员的力量。预案还详细编制了地铁火灾、地震、爆炸、大面积停电等等不同的响应措施,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做出比较快速的反应。

(6)科技为依托,宣传为保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大地铁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平台,以便更好地应对地铁灾难事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认识到地铁灾难事故的严重性。这项工作主要由城市人民政府和地铁企业负责,主要内容是地铁安全运营及应急的基本常识和救助知识。

4结束语

国家相关部门颁布此预案,可见国家已经对地铁灾难事故有了足够的重视,并且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地铁灾难事故应急体制。在美国地铁灾难事故就是由法制、体制和机制“三管”齐下,用制度来规范地铁灾难事故应急。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灵活的地铁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对体制,是解决我国地铁安全困境和应急体系的良好方法。当然,光有应对体制还是不够的,还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人民大众的应急救助基本常识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还要组织进行有效的应急演习,使预案能够真正的用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林兵.由伦敦地铁连环爆炸案引发对我国城市安全应急体系的思考[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5,1(5):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