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例(3篇)
科研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苏油田物探处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大约有一百人左右,主要分布在机关、研究所和小队,在机关、研究所工作的占23%,其中副总以上的为5人;而在小队工作的占77%,其中队长、副队长的占22%;在小队一般岗位的约为55%,在小队工作的物探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些还不在相应的技术岗位上,也就是说,在江苏油田物探处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存在着结构性缺员或结构性过剩;个别物探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徒弟对导师有些形同虚设,尤其是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和相应的技术培训也不能热心的参加,从而出现有此物探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不仅得不到提高,甚至出现下滑的迹象。所以,笔者认为江苏油田物探处物探专业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着严重的系统管理缺陷,要加强物探专业技术人力资源除了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外,还需要完善或建立一套新的管理机制,我把这一管理机制或方式暂时就称它为动态专业化管理。
一、动态专业化管理概念
所谓动态专业化管理,就是将物探企业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的部分工作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物探市场),在不同时期,划归一个部门或单位统一管理。
二、组织结构图
三、物探专业系统管理部门职责及运行方式
1.物探专业系统管理部门应该是一个物探技术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物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情况有一个比较客观的了解,就以江苏油田物探处为例,就笔者认为江苏油田物探处物探研究所可以承担此项工作。
2.作为物探企业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系统管理部门,应该是在企业领导者及企业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人力资源管理部(组干科、劳资科)和生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2.1根据海内外、域内外物探市场的需求,在人力资源管理部(组干科、劳资科)和生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处各项目组选派项目首席地球师、解释组长、副组长、现场处理员、副处理员及其他物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初定后,必须报请处科技委员会和处领导的审批,方可实施。并参与选派人员的综合考评工作。
2.2及时了解收集物探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和国内外物探技术的发展趋势,及时组织下达开展物探技术理论的研究任务,努力掌握新方法、新技术,推进技术进步。同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技术交流会。
2.3根据物探技术的发展趋势,根据处物探国内外市场、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及时编制培训计划分层次的组织培训。
2.4协助根据勘探部署组织人员进行工区踏勘。
2.5根据地质任务和地震地质条件,组织审查勘探分区设计和野外采集方法论证。
2.6协助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审查勘探施工设计和确定野外采集方法。
2.7加强和地震队的联系,组织好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
2.8协助对外合作中心,组织好招投标工作,为外事地震队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2.9组织人员做好现场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处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3.具体运行方式
3.1人员岗位的确定和选派
项目首席地球师(或称项目总监),将在物探高级工程师中产生,如人员短缺也可从优秀的中级物探工程师中产生。首席地球师的确认应由物探企业领导层集体讨论决定。
解释组长、副组长、现场处理员、副处理员及其他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将在人力资源管理部(组干科、劳资科)和生产技术部门的的指导下,由物探研究所确定和派遣,原则上第一年将根据前几年的工作岗位和工区来确定和派遣。但从第二年开始,将根据上一年各级的考核和综合评价,实行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制,择优确定岗位,并选派到各项目工区去。
所有被派遣人员,在被派遣期间,技术上接受上企业生产技术部门、物探研究所的指导;行政管理上划归项目组。施工结束后,行政关系回物探研究所,由物探研究所统一的系统管理。
3.2考核和综合评价方法及主要内容
考核和综合评价总体分二个层面:
第一层:由各项目组(地震队)组织对其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为:思想作风、素质能力、现实表现、工作成效等。特别指出的是,考核内容要加大当事人在岗位上能否服从指挥、尽心尽职、吃苦耐劳、能千方百计地、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工程任务等指标的分值,也可将服从指挥和完成项目工程任务作为否决指标。考评方式:分项目组领导和由项目组工会组织的部分职工参加的分别按标准等2块打分,考评分权重比例为6∶4。
第二层:系统管理层综合考评。其主要内容除将参照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干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要素构成表》外,还将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次数及成果、获奖级别的分数加大;将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培训次数和培训考核成绩;将参加各级组织的技术交流会次数、级别、及提供的技术交流报告、科研论文篇数和质量,以及“导师带徒”的评价结果均纳入到综合考评中,考评表要以数据为主,易评易考。考评方式:由被考人根据标准进行自考,对获奖或发表的论文、报告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自考完成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干科)牵头,生产技术科、物探研究所和劳资科共同参加,对当事人自考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核考评。第二层考评完成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干科)和物探研究所对第一、第二层面考评的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最终的综合考评分。第一、第二层面的综合考评分权重比例为4∶6。
3.3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
项目首席地球师(或称项目总监)、解释组长、副组长、现场处理员、副处理员及其他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在各项目组的待遇,必须有较为明确和明显的区别。
在项目组施工期间,项目首席地球师可以享受副队长的待遇;解释组长、副组长、现场处理员、副处理员可按照各项目组规定的班长、副班长的待遇;其他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的则享受各项目组规定的各班组一般员工的待遇。参加项目组施工阶段的奖金只发给当事人80%,另20%则由物探研究所根据其在物探研究所工作的情况考核发放。
施工结束后在物探研究所工作期间,物探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20%的奖金之外,还可享受不同级别的星点工资,级别可按三个等级,最高的是项目首席地球师;其次的是解释组长、现场处理员;再次是解释副组长、副现场处理员。
为了给所有的物探专业技术人员机会,将每年组织培训考核;组织不同层次的技术交流会;鼓励每一个有意愿、有能力的人,积极参加各种级别的科研项目的研究;鼓励每一个有意愿的人员,积极参加“师带徒”;通过每年一次的综合考评,给每一个要求学习、要求进步的技术人员提供成长的平台和机会。
四、动态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1.动态专业化管理能有效加强物探技术人员的合理配置
通过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动态专业化管理,能促进管理部门对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及处理难题的能力有较深刻的了解,从而有利于技术人员的合理配置,以便适应不同工区和施工环境,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2.动态专业化管理能有效促进物探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通过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动态专业化管理,能促进管理部门有能力动员全体物探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收集物探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和国内外物探技术的发展趋势,及时组织开展物探技术理论的研究,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技术交流会,使大家能够有机会相互学习,共同努力掌握新技术、新方法,从而至促进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又更有效地推进了处整体物探技术的进步。
3.动态专业化管理能有利于管理部门根据物探技术的发展趋势,根据我处物探国内外市场、物探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及时编制培训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培训。
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为物探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岗位锻炼机会和平台,能够提高物探技术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促进物探专业技术队伍的稳定。在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动态专业化管理还能够科学的针对物探技术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进行分层次地系统培训,使物探技术人员得到自身技能与素质的提高,为提高我处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4.动态专业化管理能有效促进物探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科研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篇2
各地区、各部门所属规划、设计事业单位,可参照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施意见执行。
1994年5月3日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这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正式职工: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各级地方所属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二、新工资制度的内容和工资构成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均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分别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和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分为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工资构成的70%,津贴占30%;差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占60%,津贴占40%;自收自支的科研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其津贴在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可比差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适当高一些(为加强宏观控制和保证新工资制度顺利入轨,此次套改中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津贴部分暂按40%安排,以后随着效益的变化,再相应调整)。
三、职务(技术等级)工资的实施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科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套改办法,套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其中:
科学研究人员,执行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卫生、图书、出版、编辑、翻译以及会计、统计、经济等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改革方案”附表四、七、八、九、十)。
2.只评定了专业技术资格而未正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资格不与工资挂钩。
3.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套一档,少数特别突出的可高套2档。需高套职务工资的,地方单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报主管部委和人事部审批。
(二)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的实施
1.科研事业单位中无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三)。
2.管理人员在目前未开展职员职务评定工作的情况下,暂按“实施办法”规定的职员职务工资套改办法进行套改,待职员职务序列实行后,再按评定的职员职务确定工资。
3.管理人员中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的,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时,可按本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套改。既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可选择职务工资较高的一种套改。
(三)工人技术等级工资(等级工资)的实施
科研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套改办法,分别套入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和等级工资标准(见附表四)。尚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按人薪发〔199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套改。
四、津贴的实施
津贴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要以考核为基础,与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质量、贡献和效益等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津贴的实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实行总额控制、政策指导、单位自主分配的办法。各科研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核定的津贴总额内,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津贴的分配形式、标准和发放办法,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国家对各类科研事业单位津贴的实施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津贴
科研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建立科研课题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和研究生导师津贴。但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领取领导职务津贴。
—科研课题津贴。适用于承担科研项目的科技人员。津贴标准,根据科技人员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课题结束或无故延期的,停发科研课题津贴。
从事工程、开发课题工作的科技人员,其科研课题津贴的发放还要与贡献和效益指标挂钩。
—科研辅助津贴。适用于直接参与科研课题工作的科研辅助人员,根据科研辅助人员的岗位、职务的不同、所负责任的大小和实际工作量多少确定,其标准一般不高于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同类人员。
—研究生导师津贴。分为博士生导师津贴、硕士生导师津贴两种,根据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层次和数量确定。研究生导师津贴可与其他津贴累加享受。
—领导职务津贴。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时,领取所任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其中,科研事业单位院、所长和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的津贴标准由单位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或改任其他领导职务时,该项津贴自行取消或改按新任领导职务领取津贴。
对科研事业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类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可在国家规定的津贴比例之外,设立特殊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一般掌握在这部分人员工资的20%-30%以内。具体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二)管理人员的津贴
管理人员建立岗位目标管理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根据管理人员职务高低、所负责任大小和工作实绩确定,津贴标准要与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合理的关系。对完不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要相应扣发或停发津贴。
(三)工人的津贴
科研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的不同、技术水平的高低和实际工作量的大小确定。普通工人实行作业津贴,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和工作表现好坏确定。
新的津贴制度建立后,现行经国家批准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继续执行。
科研事业单位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按国家有关政策用单位自有收入发放的带有奖金性质的其他项目),在四个月平均基本工资以内的部分予以取消。超过四个月平均基本工资的部分,由单位统一掌握,可与新设津贴合并使用。
五、套改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套入新工资标准增加工资不足三十五元的(含津贴部分),可按三十五元增加工资。
(二)从事野外科学考察、海洋科学考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期间,可分别执行地质、测绘野外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标准和船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管理人员和工人,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期间,可分别执行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部门野外或水上作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工资标准。不在野外或水上作业时,不再执行。
(三)对表现差、不能履行本职职责,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单位有权低定其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六、奖励制度的实施
(一)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具体办法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在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应用科学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重奖。凡其成果用于生产活动、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奖励金额从所获利润中提取;对从事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和高技术研究的人员,所需奖励金额由国家专项基金中列支。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一九九四年起,各地区、各部门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年终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相当本人当年十二月份的月工资(含津贴部分)。
七、正常增资办法
(一)正常升级
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升级增资制度。考核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并结合科研事业单位的特点组织实施。凡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对考核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可提前晋升或越级晋升,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3%以内。考核晋升工资的增资总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自收自支科研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比例内,自主安排职工升级。
(二)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增加工资
科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时,按晋升的职务(技术等级)相应增加工资。原工资低于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原工资已在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标准以内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职务(新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增加的工资,从晋升职务(技术等级)的下月起发给。
八、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取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确定职务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他各类毕业生均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和初期工资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见习期工资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确定或受聘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各类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2档。具体实施办法,按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待遇和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离退休人员的待遇
科研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及此次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按照〔1993〕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实施分类管理
科研事业单位按财政预算管理形式分为三种不同类型,即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对三种不同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
—全额拨款单位,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型研究工作,各项支出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和申请基金项目,创收较少。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其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70%和活的部分30%,以及国家规定的年终奖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列支。
—差额拨款单位,除国家给予部分事业费补贴外,经费的来源主要靠承担课题和创收。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增资,按规定的比例,一部分由财政拨款,一部分自筹解决。
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办法。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单位,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编制内节余的工资总额,由单位自主安排使用,改善内部分配关系。实行工资总额包干,不得改变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自主决定内部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内部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需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
十一、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科研事业单位改行地区津贴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工资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这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地方科研事业单位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所属在京外的科研事业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在京科研事业单位,由人事部组织协调,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具体实施。
科研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
从体系、机制入手,奠定推进省部产学研合作的坚实基础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是时展的必然。自上世纪80年代放开放活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开始,就有一批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来到珠三角地区,进入企业,进入经济领域,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召开了全国产学研工作会议。此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科技与经济结合愈益紧密,广东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济、科技和政策环境更加优越,产业和企业对高校技术、人才和项目的需求更加旺盛。经过“211工程”、“985工程”的建设,国内高校,特别是教育部所属重点高校的科技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意识大幅度提高。因此,省部合作既有现实需求,又有良好条件。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教育部和广东省紧紧围绕国家目标,及时把握发展机遇,联合启动实施了产学研结合工作,大力推进区域和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自省部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广东省通过建立健全“三大体系”、完善“两大机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今后全面推进省部产学研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了政策支持体系。2006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明确了省部产学研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推动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县、区政府,都在其出台的自主创新政策文件中,增加或者强化了产学研结合的支持措施。全省17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鼓励自主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也制定了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投入机制、支持产学研联合承担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联合攻关招标等方面的政策。
其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组织保障体系。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工作,并将产学研结合作为广东自主创新的战略重点,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亲自过问和推动广东省和教育部的产学研结合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多次强调要全方位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和深层次合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科技部联合成立了“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设立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部产学研办),专门负责推进省部产学研合作工作。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后,全省各市积极响应,把省部合作摆上了突出的位置,指定了省部产学研结合的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部分市、县、区还专门成立了对口的产学研结合工作机构。珠海、汕头、江门、云浮、韶关、河源、佛山禅城区和顺德区等市(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市(区)一级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并提供人、财、物等保障。东莞、江门、顺德等市(区)已经编制了整体实施方案,积极建设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市(区)。
其三是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支持体系,落实省部产学研结合的经费投入。2006年,广东省政府投入1亿元,设立产学研省部合作财政专项资金。省政府还决定,2007年产学研省部合作财政专项资金增加到2亿元,比2006年翻一番,从2008年至2010年每年投入不少于2亿元。为提高省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广东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为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提供了保障。政府的财政支持体系有效地推动其他科技计划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产学研结合投入体系。
完善“两大机制”
首先,完善与部属高校对接协商机制。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机构成立后,广东与部属高校的对接协商机制迅速形成。省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近10家教育部部属重点高校举行了全面合作的洽谈会。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部属高校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与省部产学研办探讨推进省部产学研合作工作,并介绍了合作的具体意向和重点项目。通过协商沟通,广东的产业、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的科技、学科优势之间找到了结合点,保证了校地、校企合作项目的顺利组织实施。
其次,完善省部产学研项目合作机制。根据广东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及部属高校科技优势,组织实施了省部产学研结合专项科技项目,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推动一批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研合作的新型合作模式,提升广东的产业竞争力。2006年的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高校参与面广,得到了国内重点建设高校、省内的企业和研究院所积极响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60所省外重点建设高校和20所省内高校与广东500多家企业组织了591个项目申报省部产学研合作计划,基本达到了推动以教育部属重点大学为代表的国内重点建设高校参与广东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结合广东省科技、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专家评审意见,围绕十个关键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选择了70个项目共155个课题进行支持资助。从选择立项的项目来看,共有58所大学参与承担项目,其中省外高校46所,省内高校12所,分布在全国17个省和直辖市。省外高校参与的项目数占66%,省内高校参与的项目数占34%。教育部直属高校参与的项目数占80%。项目产业化前景良好。产学研合作项目主要集中于广东的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项目与市场的结合紧密,产业配套完善,产业化前景好。技术水平高。许多产学研合作项目瞄准世界前沿技术领域,由国内一流大学和广东的中兴、TCL集团、美的、格力、广钢集团、广药集团、巨轮和迪森热能等知名企业共同组织实施,绝大部分技术成果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通过建立体系,完善机制,构筑起省部产学研合作完整的框架和宽广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各地市、各高校纷纷行动起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了一批高水平的校企联合技术创新中心,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升级;实施了一批产学研合作计划,吸引了数千人次部属大学科技专家来粤开展自主创新工作;多次举办各类省部产学研结合交流洽谈会,促成了高校与广东企业成功对接结成战略联盟。
建设创新型国家,省部产学研合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宏观层面上看,当前广东省正处在全面推进省部产学研合作的黄金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家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工作,为广东省自主创新工作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使我们有希望搭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快车,实现跨越式发展。2006年1月省部产学研结合刚刚开展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就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继1978年3月和1995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科技大会。大会吹响了“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角。不久后还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2)》及其配套政策,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广东的自主创新和省部产学研结合指明了方向。
从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看,广东省部产学研结合的基础越来越坚实。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广东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六个关系”,突出推进“十大工程”和“十项民心工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伟大征程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开始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取得明显成效,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长期以来固定资产高投入、经济高增长、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四高一低”粗放型增长方式正在向高增长、高效益、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的“二高三低”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2006年1~11月,全省完成生产总值23381亿元,同比增长14.1%。预计全年达到25800亿元,增长14%左右,占全国的比重上升至1/8;人均GDP达到3500美元。效益明显改善。2006年1~11月,工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65亿元,增长19.2%。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到4634.6亿元,预计全年将突破50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71.5亿元,增长21.6%;其中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54亿元,增长22.1%,全省和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均创近5年来新高。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节能降耗效果明显,集约节约用地成效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从广东省部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条件上看,目前广东已经初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基础扎实。一是科技综合实力跃居全国前列。科技部公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显示,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指标连续几年位居全国第三,属于国内创新能力较强的省份。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从2002年的45.82%增加到2006年的50%。二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2006年1至11月,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77390件和3814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8606件,分别占全国的19.4%、19.2%和17.4%。目前,全省拥有221个“中国名牌产品”,占全国的16.5%,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一。全国的“中国世界名牌”共7个,广东占了3个,即华为、中兴和格力。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4件,跃居全国首位。中国名牌农产品9个,约占全国1/10。商务部重点培育发展的出口名牌29个,占全国15.3%。三是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广东省共有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408个,比2002年增加1倍多,其中部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33个,数量居全国前列;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公共实验室114家,比2002年增加54家,数量全国最多,其中部级重点实验室7家。省市联动组建的支柱产业研究院和创新平台达15家。全省省级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累计达128家。这些都为省部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抓好“四个结合”,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向纵深发展
虽然广东省在产学研结合和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广东省的自主创新工作与建设创新型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与先进发达国家和地区比较,广东省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是显得薄弱,核心和关键技术少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例如,广东东莞电子信息产品配套能力在95%以上,但主要从事产品的加工组装生产,附加值不高,增加值不大,增加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20.67%,产品销售利润率仅为2.49%。
在新形势下,广东要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发展速度,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根本的出路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而要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就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系。目前,我国科技资源和创新成果大量集聚在高等学校。广东要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经济强省,实现富裕安康,必须依靠高校提供的先进技术和智力成果。但目前广东的高等教育资源有限,进入教育部72家直属高校的也只有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两所高校。尽管广东初步确立了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仍较弱,高素质科技人才较少。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实现“四个结合”,全面推进省部合作向纵深发展,引进全国高校力量来帮助广东解决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
省部产学研合作要与广东省整个自主创新战略相结合
广东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科技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部产学研结合要根据纲要和规划的要求,寻找结合的重点和突破口。要按照支柱和基础产业优先、核心和关键技术优先的原则,集中力量发展工业九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实现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重大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突破,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如广东省为了提升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正推动大尺寸液晶电视模组项目在广东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在汽车、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方面,省部产学研结合要与广州汽车产业出口基地以及轻工装备、电子信息装备、乙烯深加工等产业技术创新实现对接,发挥更大的作用。自主创新不等于自我创新,要优化创新技术线路,在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同时,切实加强引进吸收再创新工作,提高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省部产学研合作要与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相结合
“十五”期间,广东省高新区获得长足发展,由10个发展到16个,其中部级6个、省级10个。高新区始终高举创新的旗帜,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的软硬环境,成为企业创业发展的摇篮和热土,成功孵化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如深圳高新区成长起来的华为科技每年申请上千项发明专利,仅在3G技术方面就累计拥有2700多项专利,而且其中95%以上是发明专利,该公司已跻身于世界通信行业的前沿。“十五”期间,16个高新区累计专利申请量超过2万件、专利授权量超过1万件。今后,省部产学研合作要积极面向高新区,积极面向广州软件园、深圳软件园、湛江海洋产业基地、佛山电子电器产业基地、江门新材料产业基地等13个部级的特色产业基地和佛山顺德金属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等4个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加大合作的力度,积极参与研发项目,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促进高新区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阵地。
省部产学研合作要与广东省专业镇建设相结合
近年来广东省专业镇蓬勃发展,规模和实力迅速壮大、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布局逐步合理、品牌建设成效显著。下一阶段广东省将着力推动专业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搞自主创新要以企业为主体,企业要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支持,充分利用省部产学研结合的契机。在结合过程中,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企业和高校的主动作用。顺德的专业镇主动出击与清华、北大、华南理工等40多所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有效地提高了企业和产品的技术研发水平。一方面,全省各地的专业镇要主动带着研究课题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系,共建技术创新平台、联合开发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要以省部合作为契机,实现信息互通,发动高校积极参与专业镇建设,全面推动专业镇的特色产业、品牌建设。
省部产学研合作要与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用现代工业的理念谋划和发展农业,用现代工业成果和科学技术装备和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管理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下一阶段,要大力推动与农业开发密切相关的高校和农业开发重点地区全面启动省部产学研结合,在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外向型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进良种培育推广、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实现农产品优质化和品牌化。
加强组织协调,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2007年,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部产学研结合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强组织,注重协调,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动员部属高校和广东产业界广泛积极参与,力争使省部产学研结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新突破。
继续完善政策体系
组织开展省部产学研结合总结调研工作,开展省部产学研结合战略研究及校企合作技术需求分析,着眼国家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集聚和整合技术创新要素,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进一步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制定省部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着力解决政策不配套、行为短期化、持续创新能力不强、组织形式分散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
加大项目组织力度
紧紧围绕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服务,主动组织一批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一批能够对广东的产业升级换代具有带动作用,满足广东当前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是要针对企业迫切需要的关键技术,重点把省外高校的科技成果吸引到广东来实现产业化。推动一批专业镇与高校进行对接和项目合作。针对广东省专业镇的产业特色,通过项目的形式,尽快将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技术力量和科技成果有效引入到专业镇,提升专业镇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专业镇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组建产学研创新平台
根据广东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汽车、石油化工和生物医药等行业发展需求,有目的地选择广东省具有实力的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共建技术创新平台。针对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需求,举办若干个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促进企业和大学的联姻。
建设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区)和成果转化基地
选取基础良好、地方政府有足够配套能力的市(区)建设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市(区),以点带面,加快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型企业,以示范基地为载体,组织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加快高素质创新人才向广东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