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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同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1-25 手机浏览

律师事务所合同范文

(1999年1月11日京司发〔1999〕6号)

聘用方: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一条合同依据。

(说明: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______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工作。

(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

(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聘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聘用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

(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受聘方的工作内容。

(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

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固定工资的数额为:月薪;年薪

其它可报销的费用:

(说明:如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为受聘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说明: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受聘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受聘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受聘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说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生效。

聘用方:

___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详细阅读本合同,并承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约情况,自愿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处理。

律师事务所合同范文篇2

关键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初期关键问题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律师执业的独立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也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从创建开始基本分为建所初期(1-3年)、发展期(3-5年)、稳定发展期(5年之后)等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问题。由于律师行业存在着每个律师均可以相对独立执业等特点,造就了当前律师业内律师事务所不断分裂、律师转所频频而导致的整体职业形象欠佳,事务所难以作大作强的现状。笔者认为,如果不能分清律师事务所所处的阶段,并对该阶段律师事务所的特点进行充分地认识,将不可能把律师事务所作大作强。作为一个合伙律师事务所建所初期的负责人,只有分析和认识清楚事务所目前阶段的特点,在事务所的建所初期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才能处理好事务所的各种内部关系;必须从多个方面着手,不仅把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律师的执业场所,而且要把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律师的精神家园和职业归宿,才能稳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和员工长期共同奋斗,最终将律师事务所作大作强。

根据自己的实践和思考,笔者认为,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初期,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必须树立一个正确的律师事务所宗旨

树立一个正确的律师事务所宗旨,也就是树立一种正确的文化理念,这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然存在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这是在建所初期的必然现象。在目前的情况下,执业律师面临着多方面的诱惑和困惑,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面对的社会、家庭、心理和经济问题,可以说有一个律师就有一个独特的问题,就有一个自己的观点。如果仅从每个人的角度出发,对任何问题都会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认识又都具有自己的合理性。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集体,如果不是要拼凑一个各自独立执业的“独联体”律师事务所,要作大作强就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统一思想和行动。但由于事务所处于建所的初期,尚没有完全磨合到位。统一的思想和行动不可能完全符合每个合伙律师的愿望,因此必然会产生事务所集体意愿与合伙律师个人意愿的不和谐。这是每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建所初期的必然现象。

一个正确的事务所宗旨,是判断事务所内部各种意见合理与否的尺度,也是统一事务所内部人员思想的根本。如果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宗旨,则任何一种意见都有合理性,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律师事务所宗旨,则对所有的意见就失去了判断的标准。而在没有判断标准的情况下进行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同时,由于事务所建所初期合伙人的磨合也需要一个过程,而趋向于事务所的宗旨是各合伙人思想统一的根本。因此,树立一个正确的律师事务所宗旨,树立一种正确的文化理念,这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

二、建立一个以律师作为事业经营的核心团队

从目前来看,律师职业环境的欠佳使一些曾经豪情满怀的律师转而仅追求经济利益也是一种现实。笔者作为律师同行,在理解的基础上认为无可厚非。但笔者认为,如果一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想发展,尤其是在建所的初期,必须建立一个以律师作为事业经营的核心团队作为发动机来推动事务所发展。

律师职业相对于律师个人的不同发展阶段,基本上有工作、职业、事业等不同层次的划分。在最初的工作阶段,律师基本上以满足衣食住行等要求为主要目的;在作为职业的阶段,律师基本上能敬业勤奋;但只有在作为事业经营的阶段,律师才会有决心和毅力克服一切困难来对待自己的律师工作。而这种心态是一个律师和一个律师事务所集体成功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以律师作为事业经营、积极向上的核心团队,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就没有了发动机,就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停滞不前,甚至使事务所分崩离析。这也是部分事务所建所不久就产生混乱的一个瓶颈。而如果建立了一个以律师作为事业经营的核心团队,则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会团结一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去克服困难,使事务所的发展步入正轨。因此,建设一个强大的律师事务所,尤其在困难重重的建所初期,必须要有一个以律师作为事业经营、积极向上的核心团队。

三、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步骤

从建所初期开始想将律师事务所作大作强,必须要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步骤。只有这样,才能凝聚事务所的人心,同心协力建设一个和谐、强大的律师事务所。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集体要想发展,没有发展的规划就如一个建筑没有设计一样是不可想象的。作为发展规划,就必须站在时代和宏观的高度来认识律师业,就必须从战略发展的角度来设计律师事务所的规划。只有在事务所宏伟目标的指引下,才能凝聚各种人才共谋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大业。

除了要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事务所发展的具体实施步骤也同样重要。没有实施步骤的发展规划只是一种空想。即便短时间内凝结了一些人才,也会由于发展规划只停留在字面上,使人才看不到自己成长的轨迹,无法实现人才自身成长的要求而丧失对人才的凝聚力,最终也不可能建成一个和谐、强大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合同范文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2、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

二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奉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企业为什么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主要好处是:(1)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2)有利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3)经过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4)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律师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4、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1)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年检的《律师执业证》。

(2)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本企业业务相近或相关。

(3)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考察律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专长。

(4)根据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考察律师是否曾经办理过类似法律事务。

5、怎样确定律师费?

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区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

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律师本人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业绩、可能提供的保障条件等都是影响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6、聘请律师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1)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合同;

(2)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发票;

(3)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7、怎样解聘不合适的律师?

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发现所聘请的律师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律师费一般按照律师实际工作的进度来支付,多余的律师费应当退还给委托人。但是,如果律师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

另外,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解除有明确规定,允许合同的当事人随时解除合同。如果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是合同,则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处理。

8、与所聘请的律师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1)一般应当先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由该律师事务所协调处理。

(2)委托人也可以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投诉,由律师协会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