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的意义范例(12篇)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农村变革;马克思主义;农民思想教育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社会的组织结构,使原来具有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功能的一些组织和机构已退出历史的舞台或弱化,农村出现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相对滞后的现象,从而直接导致农民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有所下降,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在农村有所抬头,严重地制约了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加快农村马克思主义教育,提高农民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扩大马克思主义在农村的阵地,已成为我国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紧迫任务。深刻的农村变革改变了农村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的环境,使农村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呈现新的特征与难点。理性分析当前农村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的难点以及开展突破难点的理论探索和机制创新,对于不断提高农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扩大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在农村的思想阵地,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农民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是农村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
在中国广阔乡村,约占全国人口2/3的广大农民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最大群体。搞好农民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不仅对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认识世界的能力,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历史事实证明,农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无论是对推动中国革命,还是加快社会主义建设,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从历史进程看,马克思主义在农村的传播指引着农村社会前进的方向。
自20世纪20年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以来,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农村社会的变革实践,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宣讲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使广大农民投身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不断推动着农村社会的变迁。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农村的思想政治建设,建立一系列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组织体系,强化广大农民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的思想觉悟极大的提高,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确立农村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实现新中国农村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新时期,在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农民率先掀开改革浪潮的新篇章,积极探索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农村新模式,孕育村民自治制度,大力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使农村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历史事实证明,农村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正确指引下,才能不断取得。而偏离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只能带来失误与挫折,贻误农村社会的发展时机。
其次,从实践主体看,农民自身的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与主导。
农民是农村社会最重要的活动主体,是农村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主要践行者和推动者。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程度与水平。作为当代中国的新式农民,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是其最重要的素质指征。一方面,农民只有树立和掌握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发现和尊重农业生产规律,从农村实际出发,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农村发展中遇到的一切困难,破除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干扰与侵害;另一方面,农民应具备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才能正确把握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科学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惠农举措,依顺国家政策发展农业生产,自觉进行农业技能的培训与学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各项技能的培养、使用与发挥,首先在于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最后,从现实使命看,农村发展中遇到的任何困难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推动农村的建设与发展是党和国家矢志不渝的目标。农村改革使农村经济、政治、文化日新月异,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发展的道路必然出现更深层次的矛盾与困难,产业结构的升级、所有制关系的调整、利益格局的改变以及职业的分化和阶层结构的变化等,都为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深度挑战。在这些挑战和困难面前,党和政府必须一如既往地坚持和贯彻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大胆改革创新,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农”政策,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以发展促进农村前进中一切矛盾与困难的解决。事实表明,只有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正确指导下,农村各项事业才能不断取得进步。
二、变化中的农村社会为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带来诸多难点与挑战
自80年代初以来,以家庭联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改革决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变革,它对乡村的政治模式、阶层结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无比深刻的变化,使农村社会正经历着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1]在农村社会转型中,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民主管理的乡政村治、自由宽松的思想氛围以及开放竞争的市场体制置换了农村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的历史时空,转变了农村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的利益基础,使变革中的农村社会存在一些与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不相适应的因素。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是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经营体制改革、以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之后的第三步重大改革。这次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且涉及政治、社会等领域,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对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构建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更好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客观需要。2*1年农村税费改革在我市全面推开以来,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这样两个方面:一个是全市农民负担以较大幅度逐年减轻,到2*5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后,全市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97亿元,人均减负122元,亩均减负62元。另一个是通过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等惠农政策,使农民得到国家财政的直接支持,全市落实各项补贴资金达到1.93亿元,农民从中得到的实惠年人均120元,其中仅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和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民人均享受97元。农村税费改革在给农民带来很多实惠的同时,也又一次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特别是近两年来,尽管农资价格上涨较快,但由于免征农业税和实行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村税费改革只是理顺了农村的分配关系,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体制仍未彻底消除。当前看,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县乡财力紧张,基层政权运转困难,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缺乏资金;二是乡镇机构和供养人员较多,增加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在了养人、养机构上。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民负担就有可能反弹,税费改革的成果就不能巩固。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始终没有跳出农民负担加重———减轻———再加重恶性循环的“黄宗羲定律”,根本的原因就是在税制改革之后,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正是基于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认识,中央提出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
其次,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体制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现实紧迫的重大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文明的社会风尚,而且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公共服务和民主的基层政治。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各项制度和保障机制。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通过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具有公平性、有效性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基层保障能力,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努力使社会发展的重心向农村倾斜、经济发展的重心向农业倾斜、利益分配的重心向农民倾斜,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通过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由过去农民负担为主转向政府责任,建立政府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同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劳务经济、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也需要在农村金融发展、土地流转、社会保障、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从这些意义上讲,农村综合改革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协调。当前,城乡差距不断拉大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特别是需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农村综合改革的核心就是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解决城乡分割、城乡之间要素分配不均、农村管理方式滞后等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城乡互动、平等发展的有效机制,着力建立要素合理配置、产品有序流动的市场体系,着力建立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理顺各方面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各种行为,逐步消除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确保农村经济社会规范、有序、和谐运转。当然,我们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农村综合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需要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我们必须既要看到改革的紧迫性、必然性,又要看到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把这件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
中央和省上明确提出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目标是,力争在“十一五”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这三项改革任务。完成这一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必须全面把握,重点突破,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改革。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不仅涉及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而且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搞好乡镇机构改革,既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关键,也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基础。总的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这是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现在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都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乡镇政府存在着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情况。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乡镇政府的职能界定不清,事减不下来,人员和经费支出就难以减少。当前转变乡镇职能,要从农村工作的实际出发,从农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体制的要求出发,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职能:1、要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2、要解决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等突出问题;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3、要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加强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4、要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规范乡镇政府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特别是在当前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的进程中,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做好关井压田、日光温室建设、劳务输出、水权水价改革和科技培训等项工作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在减人上。中央明确提出“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我们必须严格执行。要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下决心精简富余人员。要在严格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用人员。要积极探索多种分流形式,帮助分流人员重新就业,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市、县部门特别是业务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为基层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认真抓好改革试点。按照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的要求,各县(区)都要确定1—2个乡镇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制订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认真搞好改革试点,为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探索路子。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具体指导,帮助乡镇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既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又保证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和基层干部队伍稳定。
(二)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中央和省上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进行了调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这项改革既明显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又有效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村孩子都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财政分级负担的责任不落实,投入保障标准低,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师资差、设备差、质量差的问题普遍存在。我们必须以改革的办法下功夫解决这些问题,为农村教育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核心是建立起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坚决贯彻好总理提出的“约法三章”: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再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对不落实的县(区),市财政要停止所有的财政转移支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二是加快教育系统自身改革。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更要重视农村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要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鼓励和引导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要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按照方便学生上学、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保证教育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统筹规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新扩建校舍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着重解决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公平分配财政支出,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保证基层运转。按照这样的要求,县乡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框架要体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对加强的职能要增加财力支持,对弱化的职能要减少支出;要体现财力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切实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一要不断增加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明显增加,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增长。同时,要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这几年,我们财政困难的状况逐步有所好转,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省上的转移支付。在继续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同时,各级财政对基层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三奖一补”转移支付、工资转移支付等资金一定要落实到位,不能把支出缺口留给乡镇。要认真落实省上对乡镇、村公用经费的补助政策,确保基层正常运转。三要全面推行“乡财县管”。推行“乡财县管”有利于提高乡镇财政理财水平。从今年起,要在全市建立“收支统管、预算代编、账户统设、资金协调、直接支付、集中核算”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市财政局已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
(四)以坚决控制新债为重点,努力化解乡村债务。目前乡村两级集体债务过高,一些地方新债仍在发生,这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必须高度重视。各县(区)政府要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对乡镇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清理化解乡村债务。一要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债。税改前全市的乡村两级债务为2.1亿多元,乡均负债180多万元。2*5年底乡村两级债务累计42161万元(其中:乡镇债务29490万元,村级债务12671万元)。堵不住新债,谈何化解旧债?要严格执行新债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各县区一定要坚持量力而行,不得超越当地经济条件和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借新农村建设乱向农民乱伸手,加重农民负担;也不能举债搞建设,形成新的乡村债务。二要认真清理核查旧债。各县区要组织农业、审计、金融、监察、财政、教育等部门集中力量核清县乡村债务底数。对债权债务逐笔核实,明确债权人、债务人,债务形成时间、金额、期限等,对每一笔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登记造册,建立债务管理资料档案。这项工作要在年底完成,核查结果上报市税改办。对核实债务按照债务性质类别、责任主体、形成时间进行分类,制定化解债务时间表,为稳妥化解债务提供依据。三要有计划地化解债务。在合理划分债务类别、清理核实债务底数的基础上,要区别轻重缓急,从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最关心、利益最直接、矛盾最集中的债务入手,抓住重点,逐项突破。要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实现债务化解与理顺情绪的有机统一。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在已取消国有农场农业税的基础上,免除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全部收费,防止通过调整土地承包费加重农场职工负担。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统筹搞好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配套改革,对农场农工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将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从当地实际出发,制订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
农村综合改革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非常具体,需要处理的关系十分复杂。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采取更直接、更彻底、更有力的措施,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综合改革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中,统筹安排,通盘考虑,扎实推进。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要切实加强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实施和督查协调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及时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政策,共同做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积极支持搞好改革。
二要细化改革措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需要做过细的工作。人事编制、教育、财政及农牧四个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就各自负责的改革事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指导基层搞好改革。人事编制部门具体就乡镇职能的界定、人员分流、乡镇机构设置等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定位准确、措施具体、便于县区操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门要对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等问题提出实施意见;财政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就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切实增强基层政府履行职责和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各相关部门都要从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改革的具体规划,细化措施,落实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3
关键词:改革开放;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
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人类的生活是生活在时间的深度上的,现在的行动的发生不仅在预示将来,而且也根据了过去。如果你随意忽视过去,不去思考甚或损伤过去,那么你就妨碍自己在现在去采取有理智的行动。”课程是教育的“心脏”,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课程改革水平的高低。本文试图实事求是地研究、反思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的历程,探索农村课程改革的经验教训及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以期对当今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的策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演进
(一)恢复发展时期(1978―1984)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经过一系列的拨乱反正,以适应整个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1978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1981年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这两个教学计划的突出特点是:逐步消除课程中的消极影响因素,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强行推行基础教育课程,体现了课程的权威性和基础性,表现为课程门类齐全,课程实施重新恢复到侧重“双基”的道路上,尤其是首次明确了外语科目的开设和要求,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是,这两个计划的规定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如课程门类多,学生的学业负担比较重;同时,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是必修课程,学生缺乏学习的自主性。对农村学生来说,这些弊病体现得更为充分和具体,有必要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课程进行特别的调整和规范。
针对上述文件存在与农村不相适应的现实,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课程目标上,要突出“农村教育要为农村服务”的宗旨;在课程实施上,建议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应该切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根据灵活的办学形式选择课程,教学应讲究质量,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课程内容上,强调各类小学的教学内容都要注意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多数教师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高年级应适当增加农村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内容。
不难发现,该文件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内容上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使课程与农村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找到有效的结合点,增强课程的适切性。更加有效地为农村服务,为农业的发展服务。
(二)探索实践时期(1985―1997)
1985―1997年,全国各地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基础性和适切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使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呈现出一段曲折的历程。
在课程管理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开始确立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使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拥有了自主选择、自主决定的部分权利。1985年5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7年我国农村教育开始了以“主要为当地建设服务,兼顾升学”为指导原则,进行了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分级管理体制确定后,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增加课程适切性提供了体制保障。
在教材编审上,1985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把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和审查分开。1986年9月,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材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变,这是我国教材建设史上的重大变革。1988年国家教委印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24个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并且在全国成立了8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委员会,提倡各地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编写适应当地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材。教材的编审分离和选用制度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与农村实际之间建立适切性提供了现实的桥梁。
1992年,国家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在课程结构上改变了过去以学科课程为主的模式,提出中小学课程由学科类和活动类两部分组成,增加了适量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并在初中毕业年级安排适量的选修课,将课程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对外语、数学等学科实现分级目标要求,安排乡土教材的教学时间等。这一文件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规定了地方在课程设置方面前所未有的自主性,既调动了地方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也强化了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农业服务的功能;其次,它更加贴近了农村学生的实际,为农村学生实现个性的自我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1989年5月,国家教委组织的有规模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为摸索建立与当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础教育体系,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课程方面,“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以更为广阔的视野开发课程资源,为课程的开发和管理提供了新的天地,也为今后全国范围内更大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全面展开时期(1998-)
1998年12月,教育部在长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振兴计划》,确定了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方向,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蓝图,拉开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序幕。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思路,明确提出了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注重农村教育与农村需要的结合,指出应该“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试行)》。它提出,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明确指出:“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调整和
改革课程体系”“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课程当年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8个部级实验区的中小学开始实验。到2004年秋季,新课程实验扩大到全国2576个县(市、区)。根据教育部部署,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至此,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经验
1营造有利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20世纪80年代以来,课程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最开始规定农村基础教育课程要结合实际,到某些课程可以自主设置,到乡土教材的出现,到教材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最后落实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这个过程既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逐渐实现适切性的过程,也是走向科学、保证落实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保驾护航的过程。在今后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积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与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有创造性的予以发挥,积累经验,为全面实现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累经验。
2基础性和适切性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
农村基础教育首先是基础教育,其次才可能注意到其农村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首先必须考虑如何保证基础性、全面性、发展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表现在对农村实际状况的适切性、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适切性、对农村学生发展的适切性。在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拨乱反正之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就把如何体现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放到了关注的焦点上,并进行了一系列点面结合的探索实践,注重在课程结构中加强与农村实际相关的乡土课程、劳动技术课程,加强对于难以升学的农村学生的职业技术类课程,突出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尤其是1992年以后,地方课程的出现使课程改革的弹性更加突出,既调动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又使课程进一步突出和明确了与当地结合的特色。
但是,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在我国农村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然遇到了诸多的抗阻因素,如:教育观念滞后、教师对新课程的认同感不够、广大农村的中小学师资普遍存在质量偏低的问题、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短缺、教师缺乏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培训、农村学生对新课程的不适应、农村家长对新课程的不理解,等等。为了使课程改革在广大农村地区更为顺利深入推进,当前的重要课题之一,就是要分析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当前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表明,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情况更复杂,涉及的因素更多。未来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策略应当是整体的、全方位的改革策略。
1准确定位,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目标体系
农村教育最大的“困境”在于其目标的应试性、城市性、离农性,解决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认识农村教育、重新构建农村的教育体系。
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中小学课程目标体系,应当根据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学生发展的需要,遵循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国家的一般性的目标要求具体化、多样化;注重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基础性、发展性、时代性和差异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目标应当有地方特点,小学、初中和高中等不同学段要有阶段性的目标,以体现发展程度的差别,同一阶段的课程目标中还应当区分最低要求和较高要求等不同层次,以便于对不同的学生实行分层次施教。
2发掘资源,改善课程发展环境,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进行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应当有计划地突出农村教育的地位,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课程改革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筹划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加快课程改革的教师培训、教学设备添置、教育资源开发;要树立城乡整体的教育观念,加强城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把城乡教育纳入统一的教育发展规划;要确立基础教育的基准,保证农村基础教育所有学校的人员、经费、校舍、图书等基本条件,保证基础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明确农村教育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有效地开发课程资源,完善地方课程,建立校本课程。也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
3扩大改革成果,提高评价机制的改革实效
对农村学校来说,应自主确定发展目标,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学校评估。对于农村教师来说,以教师现有水平为基础,确立个性化的发展目标,逐步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教师评价制度。对农村学生来说,要结合学生的具体特点,通过改革考试形式、采取多种非考试的方式评价学生,促进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提高其对学习的兴趣。
通过这种评价体系,每一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现有基础,形成适合自己的评价标准和努力方向,通过评价使每个人、每所学校在已有的基础之上获得更大的发展,向着各自的目标前进。这是课程改革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4加大力度,多渠道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当前制约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因素是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投入,为教师学习提供平台。加强农村学校互联网建设和图书室建设,为农村教师提高自我素质开辟途径、提供机会。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4
30年前,农村改革是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起点;30年后,农村改革不仅事关农村发展,也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工作,农村改革仍是新一轮改革的起点。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出发,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
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对动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中央精神,为贯彻落实好三中全会精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宣传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具体要求。一要深刻领会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在新起点上推进全省改革发展的需要,是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是发挥江西优势、增强长远竞争力的需要,是加快富民兴赣、实现科学跨越的需要。二要深刻领会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概括地讲就是,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三要深刻领会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即: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民人均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四要深刻领会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原则。主要是: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五要深刻领会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全省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结合起来,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要着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村改革发展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宣传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农村改革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三中全会的热烈反响,宣传基层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新做法、新成效,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把学习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5
一步到位的林权改革从《意见》来看,林权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因而,起始于分田到户的农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就是林权改革的方向。30年来农地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是不断确定农户作为农地经营和使用权的基本单位,并朝着长期性和物权性这两个方向汇聚。
简要地分析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过程,主要分为三大步骤:一是改革开放之初的分田到户,部分土地承包到户,但集体保留了部分机动地,并拥有调整土地的权力;二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后,逐步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保持长期不变,并最终演变成为“30年不变”及“永远不变”,集体调整土地的权力受到法律限制;三是1990年代中后期以后,中央逐步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机动地比例将受到限制,并鼓励取消机动地,集体对农村耕地的控制权进一步受到限制。这三个步骤的最终成果集中表现在《物权法》中,也就是说,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拥有了较为完整的物权。
在这三大步骤的过程中,中央和各地还进行了无数的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并对土地流转等改革领域进行了谨慎的探索,并至今仍然在试验之中,并没有形成相对确定的政策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户已经成为耕地的基本经营单位,但是,大部分地区出于各种实际情况,实行的是“两田制”,村社集体在相当大程度上保持了对耕地的控制权。从农地制度的实践过程来看,“两田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部分村社集体保留了数量不等的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即所谓的“机动地”或“公田”;二是大部分地区在村社集体范围内维持着“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土地均分习惯。由于“两田制”的客观存在,使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各地的实践千差万别,体现了不同的地方习惯,在形成不少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承认这种制度事实上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不过,大概到了土地二轮承包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两田制”基本上被抛弃,强调农地经营制度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唯一正确性。其中重要的政策信号是明确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的机动地应该保持在最小范围内,甚至应该取消机动地(中央规定机动地不能超过总耕地面积的5%),并且,明确规定农地承包一定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甚而******总理在2006年3月人大会议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中指出,“中国要给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以长期的保障,15年不变,30年不变,也就是说永远不变”。2007年,《物权法》正式颁布施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进一步确定为物权,并明确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至此,经过30年的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基本上到达了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位。
相对于耕地制度的改革而言,林权改革几乎是一步到位,遵循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对30年农地制度的所有改革经验,并有相当大尺度的突破。《意见》决定,在5年之内于全国范围内完成林权改革,而实际上,福建、江西、辽宁等试点省份在《意见》出台之前已基本上完成了改革,浙江、云南、河南等改革力度较大的省份也接近完成,而大部分省市的改革都将在两三年之内完成,换言之,林权改革实际上是要在几年之内完成耕地制度改革几十年来形成的经验。而林权改革的另外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改革的意见和方案明确鼓励林权的二次流转,并为此鼓励搭建市场交易平台及政府软件,市场化的取向是相当明晰的,这一点,已经远远突破了耕地制度改革的经验,在农地制度的改革上是惊险一跃。如果说30年来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的话,那么,当前正在推行的林权改革,则是相对激进的一步到位式的改革。
当年“林业三定”改革为何失败?
v林地制度改革一开始就与耕地制度的变革方向相一致。改革开放初期“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看成是“分田到户”的翻版。不过,与分田到户的成功实践相比,“林业三定”被普遍认为是一次失败的改革。
衡量其失败的标准是实行“林业三定”以后,一些地区的大量的林木资源被破坏,决策部门不得不于1987年叫停改革。从“林业三定”改革终止的1987年到林权改革全面推广的2008年,未尽的改革制度在林业政策领域实行了20余年的时间。20多年来,林业资源的流失并没有因为改革的终止而得以遏制,林业管理实际上陷入了困局,这也实际上构成了林权改革得以推动的背景之一。决策部门基本上把20多年来林业管理的困局归因于“林业三定”政策,认为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推行“林业三定”,广大林农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政策要义,最终导致了林业管理陷于失控的境地。并且,通过这次改革的教训,认识到林地和农地的性质有所不同,其生产周期等方面的不相一致导致了农民对土地产出的预期不一样,从而也就有可能产生不尽一致的行为逻辑。
仔细分析“林业三定”与“分田到户”截然相反的政策后果,对于理解林权改革的方向与实践过程是相当有帮助的。当前的林权改革方向在本质上仍然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这一制度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完善,这一点与“林业三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而,改革的方向本身并非决定成败的唯一要素,关键的还在于改革是否适合时宜。除了决策部门所言的林业与农业的性质有所不一导致了“林业三定”改革的失败这一逻辑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背景是先行一步的分田到户已经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客观上的缘由还在于,改革开放后的乡村社会的市场体系已经形成,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吃饭问题之后,如何致富已经成为农户最关心的问题。
由此,造成长期以来林业管理困境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是否进行“林业三定”的改革,而在于快速启动的现代化刺激了农户致富的欲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林业的延伸产业迅速发展,对林木的需求量急剧上升,因而,在市场的撬动之下,无论是集体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林业,无一例外都遭到了冲击。改革开放30年来林木市场需求量的大量增加,是“林业三定”之前及之后林业资源大量减少的根本原因。
因而,进一步分析林业改革的方向及实践时,就不能不考虑林业对于农民家庭生计及村社集体而言所具有的特殊重要的位置。“林业三定”使得大部分林区及山区的集体林地具有三种相互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经营制度,一种是自留山,对于农民家庭而言,这是一种最具物权性和长期性的家庭经营的山林,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农民家庭所拥有的自留山,不仅所占所有山林面积的比例极小,并且,绝对数量也极少,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还有一种是承包责任山,由于改革的不完全性,各地的责任山所占的比例并不平衡,不过,总体上都要比自留山要多出不少;绝大部分山林仍然属于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性质的“公山”。从“林业三定”后的林业政策实践来看,无论是自留山、责任山还是“公山”,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林业管理的政策绩效实际上与林权性质没有直接的关系。“靠山吃山”历来是山区林区农民生存的主要手段,集体化时代甚至一度形成了“农副结合,以林养农”的家庭和集体生计模式。改革开放以后,大部分山区及林区提出的致富口号是向山要钱,林业不仅在维持生存的意义上继续发挥作用,并且在农民发家致富的意义上具有战略地位,如此,应该承认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林业资源转化成资金和资本的冲动客观上与林业的生态地位发生了冲突。“林业三定”的改革方向并没有错,决定其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分田到户后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释放及快速致富的冲动与林业的特殊性质发生了冲突。
林权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分析至此,可以看出林权改革的实践方向实际上有两个相当重要的历史线索在起作用。一是30年来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这一变革已随着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而基本完成;二是30年来林权山权在农村中的实践,“林业三定”政策因为林业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使得这一政策的实践效果并不尽善尽美。30多年来农村耕地释放出来的巨大的生产力,以及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社会的相对稳定,使人们有理由相信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是相当成功的,也让决策层有理由相信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足以为林权改革提供完整的经验借鉴。尤其是在不满意于当前的林业现状,以及在社会和市场需求对林业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林权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的一开始就抓住了耕地制度变革的经验。
不过,从林权改革相关的政策解读来看,几乎没有提及30多年来农村耕地制度变革的极端复杂性,其成功经验远远还不在于“分田到户”本身,而还在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的“两田制”在各地的积极实践。同样没有注意到的是,30多年的林地制度实践,客观上已经构成为农地制度实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两田制”在广大山区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
考量30年来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不仅仅要看到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应该看到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及社会福利的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应该归因于分田到户以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不断释放,还应该归因于在两田制的实践过程中,集体经济承担了大量的水利、教育、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为农村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大量的森林资源转化为资金和资本以后,一部分成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资金,以及发展的资本,而相当大部分维持了集体经济的运转,并完成了大量的国家税收,林业资源的流失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分配不均问题。如果不从这方面去认识30多年来的农地制度实践,是不完全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从农地制度的历史和实践经验中审慎地看待当前林权改革的方向及实践是相当有必要的。林权改革坚持了30年来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是,却与30年来渐进式的农地制度改革多有相悖之处。对照30年来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评估林权改革实践过程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是有必要的。诚如《意见》所指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从30年农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手,但同时也是造成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源,从林权改革的出台来看,人们更容易看到的是前者,而对于后者却有可能估计不足。
事实上,从已有的林权改革的试点和实践来看,如此彻底的改革对农村社会所造成的震动是难以估量的。林权改革同时带来的是林业资源进一步转化为资金和资本,从这个意义上看,林权改革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几乎是必然的。而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从林权改革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资源转化为资金和资本,基本上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大规模的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几乎是必然的趋势。这一点,已经从林权改革的几个试点省份典型如福建省的试点中看出来。《意见》强调了林权改革中初次分配的公平公正性,也即均分到户,但是同时规定落实处置权,鼓励林地和林木的二次流转,而相当多的试点地区在初次分配中就进行了招标的形式,把集体林权一次性地过渡到少数人手中,由此,造成的分配不均等后果已在《意见》出台之时即已表现出来。在允许甚至鼓励二次流转的状况下,林权的集中几乎无法避免,这在事实上改变了30多年来农村社会的基本的生产关系。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6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进程绩效评价
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全国全面彻底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全面取消农业税,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个侧影,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村的税费制度,了解农村税费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必然性及进程
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选取安徽省作为试点正式开始,自此拉开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重大变革,以下我们结合实际分析其必要性。第一,农村税费制度不合理。其一是农民负担过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现象很严重。而且由于我国正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化,农业剩余被提取为工业积累资本,过渡汲取的状况出现,农民负担加重。其二是农民增收缓慢。现行财政体制使农民负担过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收入的流失;农产品结构性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销路和发展;农民思想观念的保守制约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其三是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城乡差距大。第二,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农业在一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而我国工业化的发展,为工业反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时机;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农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也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中国精耕细作的农业如何与国外农业相抗衡。
二、农村税费改革的进程
由于以上背景农村税费改革呼之欲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局部试点研究后,于2000年正式开始,首先选取安徽省作为试点省封闭进行,取得经验后推广。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三取消”,一是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方面想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二是取消屠宰税,三是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调整”,一是调整农业税,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扩大到20个;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2000年至2003年期间,取消了乡统筹费、屠宰税以及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农民的集资项目;2004年,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税率逐步降低,并且在黑龙江及吉林两省率先开展免征农业税试点工作;2005年,取消牧业税,扩大减免农业税范围至28个省;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2006年后,农村税费改革进入综合性制度创新阶段。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绩效评价
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
首先,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的各项收费,清理整顿了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有效遏制了“三乱”现象。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每年减轻税费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元左右。
其次,增加了农民收入。由于各项税收的减免,极大的促进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丰产丰收,农民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并且增加幅度逐年加快。据统计,全国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越过3000元(3255元),2007年越过了4000元(4140元)。
同时,由于农民负担的减轻,国家向农村的各项投入相应增加。中央财政陆续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政策,同时预算安排各种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及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农民生活生产的改善。如下表所示,中央财政的三农支出逐年提高:
2003—2007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情况
最后,促进了农村综合改革的进行。农村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下正在展开。
随着减免农业税改革的深入,进行了撤乡并镇的改革,乡镇区划得以合理调整,同时确定新的编制改革,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并且积极推动乡镇职能更多的向服务于农村、农民转变,提高其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同时传统的以向农民筹资和“农民教育农民办”为发展模式的农村义务教育得以改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7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9%,其中西部地区由2003年的77%提高到98%。农村义务教育在软件、硬件方面都有了大的提升。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村税费改革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首先,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即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相对比较滞后,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有的还在试点探索阶段。
其次,农村税费改革并未完全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一些障碍,城乡差距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情况下还在拉大,农村发展滞后这一状况并未得到很好的改善。
四、农村税费改革的建议
首先,就农村税费改革本身来说,取消农业税后,涉农税收政策改革的方向是统一城乡税制,同时给予农民税收优惠,按现代税制的要求,将工商税收延伸到农村成为必然,但是由于国情的特殊性,如何构建我国城乡统一的税收体系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与此同时,在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我国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与国外大规模现代化农业竞争,需要国家大力保护与支持,主要表现即是税收优惠,这也是各国保护与发展农业的普遍做法。
其次,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外延来说,农村税费改革需要查缺补漏和进一步的深化。应该着手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统筹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使那些由农村税费改革而发现的体制漏洞得以改善;建立健全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促进农村良性发展;建立健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即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就业制度等惠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服务项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外部环境来说,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是重要措施。
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行,这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只有农业、农村、农民的良性发展才有整个国家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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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沛民.介绍五年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8-02-25.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1篇7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2016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农村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有新的良好态势,农业结构调整稳健起步,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业农村改革继续深化,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发展改革系统坚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把握“三农”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坚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纵向联动和横向联合,综合施策调结构,多轮驱动促增收,退治结合转方式,加大投入补短板,攻坚克难推改革,为稳住农业农村这个“基本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也是党的召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发展改革系统要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主线,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其内涵要义,全面把握其主要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农村l展实际和农业产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改革引向深入。
会议提出,2017年发展改革系统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工作主线,找准定位,抓住关键,切实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新的步伐。重点要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着力调整产品结构,以玉米结构调整作为突破口,促进粮经饲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推动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种植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二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开创新局面。按照“大动作、硬措施、破瓶颈、见实效”的要求,建机制,搭平台,找抓手,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农民工等返乡创业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抓出成效。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呈现新风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启动实施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加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推动开展农业节水体制机制创新和示范。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继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生态屏障建设,研究启动永定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是推进农业农村补短板再创新成效。进一步创新机制,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在优化存量上做文章,进一步明确投资重点,集中资金用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今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15项,继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农村水电路气房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在加强投资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投资精细化管理,改进投资项目稽察方式和手段,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上想办法,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深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引入社会资本试点工作,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五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进展,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
会议要求,发展改革农经系统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风,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更好地为全局服务。一是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精心设计好平台、载体、抓手和路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三是要加强与农口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农经系统的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防微杜渐,筑牢防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8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自古及今,农民占有土地的诉求是强烈而执着的,中国农村改革的发端也即因于此。中国共产党正是通俗易懂地告诉农民,革命就是“”,“”就是“分地”,才激发起农民的革命热情,从而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农民革命”有效结合起来,最终夺取了政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兑现诺言,全国上下“分田分地真忙”,中国农民曾经一度成为土地的主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农民们真诚地喊出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好景不长,1952年“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了,中国共产党要带领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农村掀起合作化运动高潮,先是“初级社”,后是“高级社”,1953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不到三年时间内,全国农村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生产资料被“集体化”了,农民们“当家作主”了,但他们怎么看土地也不象是“自己的”了。就在农民们困惑、抵制——浙江、安徽许多地方悄悄“分田单干”或“包产到户”,甚至发动“反革命暴乱”(如陕西某县)的时候,又于1958年发现“好”,于是,全国农民“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两三个月时间,全国农村化,彻底“一大二公”了。至此,中国农民既失去了生产自,又失去了产品支配权,农民们此时发现,他们已经不仅是公社的“主人”,而且也是公社的“奴隶”,农民生产积极性丧失殆尽。1960年以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牢牢地“固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牢不可破”,“公社好比常青藤,社员就是藤上的瓜”,从此以后,中国农民就顺理成章地充当起“社会主义大厦”的坚实“基础”了。但是,历史资料已经证明,1958年—1978年的20年间,中国农民的“幸福生活”犹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小岗村隶属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是淮河岸边的一个普通小村庄。1978年以前的小岗村,只有20户人家100多人,是远近闻名的“三靠村”——“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每年秋后,家家户户都要背起花鼓去讨饭。1978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小岗村农民们作出了一个大胆决定:包产到户,“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这就是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农村改革由此拉开序幕。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一年就大变样,不仅结束了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而且上缴国家粮食3200多公斤。中共高层的一些明智之士发现,“大包干”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效手段,对“大包干”给予积极支持,后经过激烈的“党内斗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大包干”基本肯定,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大包干”如星星之火,迅速燃遍了中国农村大地。从1982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五年五个“一号文件”,对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农村政策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充实和规范,从而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部分土地产权和生产自,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油、棉产量连年增加,甚至翻番,农民生活普遍改善,整个1980年代,中国农村一片欣欣向荣,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进入1990年代,情况发生了逆转。农民收入增长率连年下降,有些年份甚至成了负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各种矛盾暴露出来了,农村基层政权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层出不穷,农民不堪重负,农村干群关系紧张,许多农民弃田撂荒。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中共中央于2000年决定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推向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就是要把农村的税费制度规范起来,要求农村基层政府以农民土地总产出的8.4%(农业税7%,另加20%的农业税附加)向农民收取税费,除此而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收钱、收物,同时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压缩县乡干部编制,加强民主监督,以减少基层政府财政支出。农村税费改革表面上看涉及的是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而其深层次根源仍然是“土地”问题。其理由有二,一是中央于1990年代确立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要遵循效率原则,以土地为生产资料的农业相对于城市的工业是弱质产业,因此国民收入分配必然向城市倾斜,农村就不可避免地掉进“发展中的陷阱”,从这个意义上说,1990年代农民收入增长乏力也就是“合理”的了,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政府都扶持农业、补贴农民的缘故;好在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一点,2002年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验,变对农民的间接补贴为对农民直接补贴,2004年此项改革已推向全国。二是农民负担过重只是表象,实际上,它反映的是农村土地产出已经不足以支撑农村上层建筑,从而引发多种社会矛盾;1990年代分税制改革以后,作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增殖税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分享75%,市、县、乡三级才共享25%,绝大多数县乡政府的收入来源于农业税,农业税占大多数县乡政府收入的70%以上,有些地方超过了90%,是农村土地产出支撑着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运转,中国农村的县乡衙门实际上都是“土地庙”,1990年代由于县乡政府自扩大,其机构不断膨胀,而与此同时农业产出占GDP的比重却不断下降,至2003年已经降到15%以下,很明显农村土地有不能承受之重了。由此可见,如果说“大包干”是为了提高农村土地产出,那么农村税费改革就是为了调整土地产出的不合理分配,从而缓解农村社会矛盾。
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占60%以上,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只有1.2亩,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庞大,大量农民要靠外出打工谋生,而农民却没有政府所提供的社会保障,所以,对农民来说,农民所分得的承包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他们的生存保障资料,即土地对中国农民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和劳动力是必须盘活、使其自由流动的两大要素,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农村土地的顺畅流转,就必须给土地对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寻找一个替代物,正因如此,近年来,中国政府着手进行统筹城乡用工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障等一系列改革实验,虽然步履维艰,但正在奋力前行!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9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在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会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50多年来,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村税费改革,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治本之策。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1、农村税费改革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到底就是要把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搞好农村税费改革,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做好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50年前的,废除了封建土地关系,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唤起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情;20年前的家庭承包经营冲破了旧体制的束缚,实现了“耕者有其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带来了农村社会的巨大变化;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减轻农民负担,推进村民自治,实现“耕者有其利”。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体现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最直观的表现是广大农民少支出、得实惠,使之有能力增加投入,发展生产;有利于缓解农村矛盾,巩固工农联盟,维护社会稳定,实际上就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
2、农村税费改革是加快农村小康步伐的有效措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当前,我区同全国一样,一些农产品供给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和地区性过剩,农产品卖难、价格不高,加上我区目前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还不够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还存在不少困难,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收入有限,农民增收缓慢,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就是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广大农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只有真正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能为我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3、农村税费改革是保持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税赋制度是国家分配关系中的重要制度,是用来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绝不是解决多收一点还是少收一点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保护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增强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和拥护的重大问题。在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通过把农村税费制定、征收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实行严格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办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自治。特别是通过改革,用规范的税制控制农民负担,既从制度上规范农村分配行为,使农民能够自觉依法履行应尽义务,明白哪些该缴,哪些不该缴,又使干部能够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懂得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确保农村减负工作在制度上由不规范变规范,数量上由多变少,操作上由繁杂变简易,有利于把基层干部从收粮收款中解脱出来,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的巩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一系列会议的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把这件大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准确把握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和要求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政策,突出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芗城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中央提出的“减轻、规范、稳定”六字方针。减轻,就是要合理确定农村的税赋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就是要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建立从根本上遏制向农民乱收费的制度保障。稳定,就是要在减轻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农民的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就是要坚决落实省里提出来的“五个取消、一个稳定、一项改革”。“五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除烟叶及原木收购环节特产税外的其他农业特产税,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一个稳定”,即稳定农业税政策;“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
三要实现基本目标。就是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要。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巩固和扩大税改成果的必然要求。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在具体实施中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农村税费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的关系。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不是简单的税和费的问题,而是需要各项改革措施与之相配套。税费改革最终能否成功,搞好各项配套改革至关重要。去年十月下旬,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福建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在学习领会省市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组织人事、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区农村税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7个配套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自觉服从服务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点、方法,狠抓细化量化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在解决关键问题中推进配套改革,认真做好减人、减事、减支工作,最大限度消化改革带来的减收因素。巩固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成果,进一步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素质;精简和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区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的补助力度,保证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的长效机制,规范农村税费行为和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要切实把税改带来的各种压力,变成调整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和减人、减事、减支的动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其次,要处理好税费改革与财源建设的关系。把加强财源建设与化解税费改革后出现的资金缺口、解决历史债务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多种渠道壮大财源,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改革不断深化。要千方百计弥补资金缺口。农村税费改革后,镇级财政暂时会出现较大的收入缺口,解决缺口问题,决不能在农民身上打主意。就当前而言,主要是通过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削减开支、调整支出结构等办法予以消化解决;从长远来看,最根本的还是要自力更生,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壮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要抓住农村税费改革带来降低农业成本的机遇,大力实施绿色农业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提升农业发展层次,实现农业增值增效,增加镇级财力。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这次税费改革不解决历史债务问题,省里明确提出“不还旧账、不赊新账”。不还旧账,就是指这次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偿还旧账,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层层截留或挪用;但不还旧账,并不等于不理旧账,而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债务,分清哪些是该由政府承担的,哪些是呆账坏账,哪些是该由企业偿还的,等等,而后分门别类,积极采取对策,认真加以解决。不赊新账,就是不能采用新赊账办法去弥补税费改革中出现的缺口,以免形成新的债务。因此,各级各部门在税费改革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发生新债,禁止通过向农民收费来还旧债,禁止将各镇街、村债务转嫁到农民身上,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反弹。
再次,要处理好税费改革与当前其它工作的关系。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春节即将来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安排,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与建设经济强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农村全面奔小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经济工作、社会稳定、精神文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切实把农村税费改革这一新阶段党在农村的爱民之事、富民之策、德政之举抓紧抓实,确保改出效益,改出成果,改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要在前一阶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实施方案。方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税改政策,统筹兼顾,既要确保农民减负率达到要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建立“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配套措施要细化到每个项目,目标任务要明确,可操作性要强,指标能量化的要量化。财政部门要加快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调查研究“有税无地、有地无税”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向农民解释工作,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稳定。区税改办要将实施方案按时转报市政府审批。当前,要抓紧落实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03年度收取的乡统筹和村提留退还农民等工作,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在认真搞好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一方面要立足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2004年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实现新年各项工作“开门红”;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春节物资调剂,干部职工过节安排,节日安全保卫值班,以及扶贫济困送温暖等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1、落实领导责任。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镇街是改革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镇街党委书记和镇长(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负全责、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协调,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完善措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培植、挖掘、总结、推广群众和基层的生动实践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研究对策,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前线。要继续抓好干部培训。农村税费改革大量的基础工作和群众工作要靠镇村干部去抓,税费改革的许多具体工作要靠镇村干部去做。因此,要在巩固提高前段骨干培训成果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务求所有镇村干部和派下去抓税费改革的干部,都明确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掌握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掌握税费改革的操作办法,正确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改革的各个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宣传,重点要宣传具体改革政策,宣传怎样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原原本本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改革以后得到的实惠等等,使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改革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注意把握宣传的导向、口径和尺度,不说过头话,不承过头诺。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10
【关键词】川渝社会主义新农村研究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重点,全国各地都有着各自的特点与成就,川渝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不例外。在成都有着名的城乡一体化新农村——“龙华社区”,有成功的校园经济型新农村——“东洪社区”,它们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那么什么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发展和意义又是怎样的呢,在此将理论界的研究做出如下综述。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定义及内涵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虽然短短20字但其内涵广泛,概括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基本内涵就是农村公共政策体系构建的目标体系,包括: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民主的管理体制、和睦的邻里关系和崭新的精神面貌。而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新”在以下方面:一是新面貌;二是新农民;三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新制度。其中新形象,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理解为:“有因地制宜地而建设的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要求;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在环境卫生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同时还要有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农民;群众要有移风易俗,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和丰富的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过程及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在80年代的“五个一号文件”里也有涉及,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更是明确地提出。虽然多次提到这一概念,但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背景,在此将理论界对不同阶段提出的意义综述如下。
(一)在上世纪50年代在《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要求发展农业要逐步迈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当时为发展农业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工业化、提高农民以及全体人民生活水平提出的一个斗争纲领。当时提出的新农村只是强调土地集体制。
前农业部部长陈耀邦认为,在50年代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是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使土地由个人所有变成集体所有的,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和整个生产的发展,进而改变农民的生活。我国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当时被认为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
(二)“社会主义农业”一词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非常盛行,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五个一号文件”的重点是解决农村体制上的阻碍、推动农村生产力大发展,进而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创造物质和思想动力。改革开放后80年代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立在巩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80年代到90年代提的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某一方面,并不是很完整。
(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十一五”计划里,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所以我们现在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实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根据新形势、新阶段提出的,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
三、成渝地区的政策优惠及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7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宣布重庆和成都为首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立“成渝新特区”。成渝的改革将赋予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平等的地位,给予他们同市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区别于深圳经济特区的吸引、聚集资本政策,成渝新特区是要把农民的身份解放出来。因为如今面对的是城乡关系严重失衡的格局,难以完全用市场化的方法来解决城乡问题,必须通过体制与政策改革来解决这一矛盾,以引导城乡资源有效流动与合理配置。
成为新特区后,成都和重庆等地可能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在5.12地震之后,中央财政在一定时期内会对新特区给予专项补助,从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土地流转试验、推进特区市场改革。如:建立市域城镇体系,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支持基础设施类企业自主发展;建立开放、规范、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等。
结论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以来,全国各地的新农村建设都是引人注目的,特别是有相关政策扶持的新农村示范点,随着中央的着力部署,其它地区新农村的发展也会跟上脚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相关政策是相辅相承、紧密联系的。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相关政策的扶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难以实现;没有新农村这样的环境,所制定的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等政策也难以得到肯定和实施。政策是新农村建设的坚实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政策执行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谢来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公共政策体系建构[J].农村经济问题.2006,(2)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篇11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市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上级精神与**实际相结合,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破难,开拓进取,全市农村呈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村容村貌加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80亿元,是2000年2.8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88元,“十五”期间年均增幅达到11%;2004、2005连续两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农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0.488降为2005年的0.383。可以说,我市的“三农”工作,特别是在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百千工程”、康庄工程建设,农村税费、教育、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前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市的“三农”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在全国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市发展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总体上看,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另一方面,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乡镇政府职能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乡镇工作的重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乡镇进一步面临转变职能的压力。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面对要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现有的乡镇职能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乡镇的主要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方式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民主和教育的手段,更多地依靠农民的社区自治。可以说,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职能将逐渐淡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服务职能将不断增强,而且内容更多,要求更高。而我们的乡镇职能恰恰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缺位。因此,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根本上突破制约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转变乡镇职能。这是一场涉及农村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复杂而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特别是从“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来认识这项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寓意深刻,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重大变革。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层面,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综合改革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而统筹城乡发展最大难题就是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二元分割的状况正在被逐步地冲破,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也逐渐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关键是从体制机制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乡镇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不少乡镇存在的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问题,已经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推行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促进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估计在现有体制下开展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即将全面推进的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任务是: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重点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逐步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防止把综合改革理解为减几个机构、裁几个干部的简单化倾向,切实按照“明确乡镇功能定位,理顺乡镇权责关系,合理配置机构人员,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要求,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总的来说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从乡镇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功能应该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这个定位,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逐步把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转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上来,并根据省里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上适当赋予乡镇一定的管理职能和部分必要的行政处罚权,着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乡镇机构设置要按照转变职能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贯彻“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机构精简、编制压缩、人尽其用。乡镇机构改革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达到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作用。领导班子职数要严格按照乡镇换届的要求配置,并注重逐步推进领导干部年轻化,抓好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调整。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快建立择优选任、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人员定岗,对分流干部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转岗培训,多渠道安置,鼓励他们到村(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对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扶持;对提前退休的要妥善安排,确保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决定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经过前一阶段的紧张努力,明天就要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启动1381行动计划,即建设一个区(建设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争取建成部级示范区),构筑三个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人才支撑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实施八项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城乡综合改革工程),百项项目(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百项重点建设项目)。1381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要确保1381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改革与其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建立并完善新型的农村工作机制、管理机制、投入机制等。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倾斜,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各种要素向农村流动。要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办事体系和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要加快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做到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民办公助、合同承包等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真正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与浙大的合作中,要注重发挥浙大的优势,充分利用浙大的研究力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综合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还要重视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的培训,市里准备月底召开读书会,同时还将组织对全市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区也要抓好培训。
三要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财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要通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当前,还要重视做好化解乡村债务的工作。乡村负债现象比较多,少数乡村负债重,债务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的乡村债务,逐步化解旧的债务,确保发展步入良性循环。总之,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工作难度很大。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到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在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坚持服务为先,努力在服务三农上有新的进展;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主要工作在县区,主要责任也在县区,各县区“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并抽调得力干部,建立专门班子抓好这项工作。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对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与乡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我市和浙大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结合起来,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改革方案确定之后,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定不移地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的严肃性;同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流人员做到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妥善安置,保持稳定。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1篇12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和总理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半年多来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安排部署全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刚才,广西、贵州、重庆、湖北4个省(区、市)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就本地区前一阶段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财政部、教育部领导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成效显著,为全面推开这项重大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为顺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去年底,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成立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的领导。自今年春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首先在西部和中部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起步顺利,开局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面推进改革、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新机制实施顺利,成效显著。
一是农民教育负担得到减轻,许多辍学的农村孩子又回到了学校,辍学率切实降低。新机制实施后,西部地区春季学期落实免杂费资金近40亿元,惠及488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许多已经辍学的贫困孩子重返校园。多年来一直困扰我们的农村义务教育辍学率偏高问题得到缓解。农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衷心拥护党和政府。
二是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实行新机制前,农村中小学运转经费主要靠收取杂费,财政拨款很少。实行新机制后,所有的农村学校都拿到了政府按学生人数和标准拨付的公用经费,有效地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农村中小学校长可以集中精力抓学校管理、抓教学。
三是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以来,乱收费明显减少。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绝大部分学校除了代收课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费”;不少地方实现了教育收费“零投诉”。
四是提高了政府和学校的管理水平。新机制的实行,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强化了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学校的一切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同时也促进学校加强科学管理、民主理财,提高管理水平。
2.西部地区的改革实践,为在全国全面实施新机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第一,必须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关键是落实好省级政府的责任。这次改革中,中央政府的责任非常明确并已落实到位。西部各省区市都把这次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均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不少地方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在经费上做到了“省拿大头”,其中,贵州、广西、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六省区应由地方承担的那部分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有效保证了改革的顺利推进。西部地区的实践充分证明,凡是省级政府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的,新机制就实施得好。
第二,必须在保证改革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确保原来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但不减少,还应适当增加。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行,中央财政已落实免除学杂费、补公用经费资金、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免费教科书经费等133亿元。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及中部8县市除将中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外,按国务院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共落实专项资金48亿元。很多地方既做到了从当年新增财力中落实新机制改革资金,还做到了使原有教育投入也有所增加。重庆市还创造性工作,采取措施,逐步偿还“普九”欠债。
第三,必须抓好协调配合,形成规范有效的经费管理工作机制,并坚决制止乱收费。财政部、教育部及时制定了确保经费投入和加强预算管理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就预算、资金支付、学校管理、收费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春季开学后,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了7个联合督查组,对实施新机制的15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逐省督查。不久前,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又专门下发文件,再次严明了纪律,制止乱收费。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大了对学校收费的监管,较好地纠正了学校违规收费行为。有的地方还积极探索经费管理新形式,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支、经费拨付、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监督等环节。
西部地区改革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为在全国全面推开这项重大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在全国农村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工作
1.进一步深化对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贯彻对农村和农民“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维护和发展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得民心,顺民意,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亮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有力地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乃至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们要不断加深对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孩子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使义务教育真正成为面向人人、面向大众的平民教育。新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学生不会因贫辍学,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矛盾,也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乱收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得以解决。这就从最大程度上和最大范围内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公平,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
第二,新机制改革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农村义务教育是农村最大的公共事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履行好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公共职能,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广大农村,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方向,也符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关于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的范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要求。这一重大改革有利于增强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第三,新机制改革的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这一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偏低、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为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持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促使农村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大事,精心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如期实现国务院预定的工作目标。
2.高度重视并稳妥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建立新机制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比预料的多。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央的政策,因地制宜,主动解决好出现的新问题。当前,要重视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省份反映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中央补助标准是按照各省制定的“一费制”标准以“中档就高”原则确定的。由于一些地方“一费制”标准较低,确实存在部分省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对一些标准确实偏低的省份,中央财政在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时,还会给予一定倾斜。今后几年将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各地应结合本省实际,合理分配和统筹使用好中央改革专项经费,还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更要防止“挤出效应”。
二是部分地区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下降的问题。实施新机制前,一些学校在收取的杂费和服务性收费中安排了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实行新机制后,由于严格了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并坚决制止乱收费,这部分津补贴失去资金来源,使得一些教师实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理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对地方政府出台的合理的、教师应享受、且本地公务员已发放的津补贴项目,要按照“谁出台政策,谁出钱”的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决不允许以挪用公用经费和向学生收费来发放教师津补贴。要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
三是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问题。危房问题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必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这次改革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建立之后,中央财政给的钱不仅是稳定的,而且是增加的。今年仅中央安排的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就达到近35亿元,已经超过了“十五”的平均水平,如果地方再按5:5的比例分担,总量可达到近70亿元。关键是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同时加大危房改造的力度,确保地方资金落实到位,并加强统筹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对一些特殊问题,财政部将酌情研究解决。
四是控制办学成本问题。实施新机制后,政府对农村中小学的投入增加了,但在实际运转中确实存在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越来越高的问题。最近,国家发改委明确将城乡中小学教学用电由“非居民电价”全部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使中小学用电每度可降低0.19元,这样,全国城乡中小学每年将减轻负担20多亿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这一政策,并在权限范围内出台政策,尽可能帮助学校控制办学成本,减轻学校负担,使来之不易的、有限的改革资金真正用在教育教学上,用在提高质量上,用在学生身上。
我国有2800多个县、5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1.4亿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推进新机制涉及面广、环节多,政策性极强,能否办好这件大事也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考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求真务实,把工作做细,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3.认真抓好中部地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和明年春季全国农村全面推进改革的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这次改革要用五年时间,分区域、分步骤地实施,前两年重点是推行,后三年重点是巩固和提高。今明两年是改革的关键时期,明年春季学期,改革要在中、东部地区农村全面推开。
中东部地区,将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中部地区为6:4(西部地区为8:2),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分担比例,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一样为5:5,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资金,中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寄宿的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对全国人口较少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经费,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生活补助。
为保证明年春季在中部和东部农村也推行新机制,国务院决定今年秋季在中部地区进行改革试点。财政部、教育部已经发出了通知。中部地区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农业大县很多,人口密集,学龄人口多,教育支出较大,原来的收费标准比较高。中部地区还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最多的地区,实行新机制后,预计回流学生人数也会比西部多。这些因素将使中部地区的改革相对更为复杂。
做好中部地区的试点工作,对中部地区改革的全面顺利推开至关重要。中部各省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对于中部来说,中央资金所占的比例比西部相对要小一些,因此,省级政府对这项改革的统筹责任就更大。进行试点的中部地区要把试点工作作为全面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环节,精心制定好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前一阶段西部地区改革中遇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早进行研究,及时制定预案,力争在改革推开之前就把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周全,为明年全面顺利地实施新机制奠定良好基础。
中部和东部各省市对明年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开要及早做好准备工作。逐县核定财力,摸清底数,科学确定改革方案。着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好协调,并在明年预算中落实地方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对地方应承担的资金,省级政府应负起统筹的主要责任。
已经先期实施新机制的东部省市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
三、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务必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及其他各项工作的落实。
推行新机制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关键是要抓细抓实,才能使好事真正办好。
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地都要成立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省级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制定改革方案各项配套措施;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由地方安排的资金,要确保与中央同步增加并及时到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教育部等部门已选择若干地区长期蹲点,全程跟踪研究新机制实施情况。各地也要选择一些县、乡进行蹲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对面上工作的指导。
2.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校长责任。新机制的各项改革措施,最终要落实到学校。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要看学校是否正常运转,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是否得到提高,群众是否满意。这些都对学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制度,把学校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强化财务管理,保证每笔合理开支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要加强对校长的培训,强化校长责任,对违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防止“一边免费,一边收费”,对乱收费问题,要坚决查处。
3.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深化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实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探索建立农村师资补充的新机制,组织好农村教师的培训和提高工作;确保农村学校的基本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