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范例(3篇)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手段现代化,坚持全员参与,服务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发现及时、处置迅速,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机制,实现“管理无死角、落实无盲区、监督无空白”,全面提升我镇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我镇建立完善镇、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网格成员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网格划分
1.第三级网格。在区第二级网格的基础上,建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三级网格,作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辖区第一负责人,统一指挥、监督和调配全镇网格化体系。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成立了专门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和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监督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好环境保护各项行动,协调处置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2.第四级网格。以行政村和各社区居委员会为单元,在村委会和各居委会行政区域建立第四级网格。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以上的村(居)委会成员为环境保护员,在三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二)网格职责
按照依托一级网格、巩固二级网格、优化三级网格、提升四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上下级网格间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镇政府(三级网格):制定《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办法,统筹乡镇政府各部门力量,牵头解决辖区内各类环境保护问题,防止发生和越级上访事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认真填报相关配套表格,及时更新并上报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负责将片区内所有四级区域划片,明确乡镇驻村干部包片区,负责本片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向二级网格报告有关情况;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各行政村村(居)委会(四级网格):依托现有的村(社区)将我镇划分为22个网格,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细致全面地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同时配合包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市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问题上报制度》,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认真填写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巡查记录表,并按时上报三级网格环保机构进行汇总;村级环保员要切实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包村(片区)干部汇报。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台账)。
三、网格要求
(一)督查工作常态化。各级网格内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运监管,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在本辖区内组织巡查;上下级网格间明确责任、精细管理,定期组织对下级网格工作督查。原则上每季度对四级网格员巡查情况进行1次督查,督促四级网格员每日开展巡查,并填报相应的巡查记录情况表。
(二)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机构汇报事故情况。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税缴纳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在实际监管中,下级网格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业务等一系列监管问题均可向上级网格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同级网格间应加强联系与协助,共同探讨网格管理遇到的问题,加强学习交流经验,相互取长补短,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在环境整治办,由环境整治办主任兼任,负责环境保护网格监管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和指导。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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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江县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通委农领办)﹝2019﹞51号文件要求,我镇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总体目标,认真对照整治要求、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跟踪督查考核、走实步骤节点,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领导带头,驻村工作队,村级干部,人人参与,村村争先的良好氛围,全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着力打造农村人居新环境,现将整治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思想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自查动员会,细化具体工作举措,认真排查摸底,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自查标准,明确自查重点,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从严狠抓落实。要求全镇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务必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必见真碰硬,全力开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自查工作。二是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两委”干部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进展情况汇报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自查措施。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捆绑式”制度,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负责,定村组、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限,将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镇村干部全部深入一线,带头参与整治,不等不靠不推诿,使狠劲、动真格、下苦功,形成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确保了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整治三条主干公路,提升一条主街道,树立1个省级示范村,两个市级卫生村”为目标,一是坚持以治“脏”为重点。全面清除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彻底清除了大街小巷“乱堆”现象,实行“户分类——村收集——村清运——村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已建设好2处垃圾填埋场,实施定点收集、定点倾倒、定时清运、集中转运处理。现有垃圾运输车辆2台,建有垃圾池35个、垃圾箱25个,预计新建垃圾池、垃圾箱30个。各村利用贫困户中公益性岗位成立了清扫保洁队伍共计68人,2022年度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投入已达70万元。
(三)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坚持以治“污”为重点。重点整治农村污水横流问题,加大村内排水设施建设,6个建制村全面进行“厕所革命”已成功改建卫生厕所1088所,场镇污水处理厂加快进度建设,预计年底正常投入使用。
(三)是坚持以长效机制运行为重点。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全镇6个建制村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的成果。同时各村成立了领导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完善了《保洁员管理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环境卫生监督员制度》和《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抓早、抓常、抓出实效。
三、强化督导,时时跟进
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力度,各包村干部全部下乡监督所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镇行动领导组对全镇6个村1个居委会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不间断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跟踪问题整改,对整治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进行逐级约谈督办、通报批评问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直接与农村环境卫生经费和绩效考核挂钩。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们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一是各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各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环卫设施建设相对短缺滞后,环境卫生整治配套资金严重短缺不足;三是各村垃圾倾倒点规划不够;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和中小型企业污水需加强官网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底,我镇将全面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继续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重点,攻难点,按照市、县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目标,努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示范样板美丽乡村。
(一)是继续强化教育、宣传和引导,努力提升村民素质。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生活品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改变落后、陈旧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确保村民既用心参与活动,又享受劳动成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要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完善各项整治规划,完善村规民约。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奖惩措施,执行落实好已经建立的卫生打扫、垃圾清运、全天保洁、门前三包等机制,绝不能“一阵风”,让制度成为摆设。
(三)是继续强化督查问责,巩固成果。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要增加检查次数,扩大检查覆盖面。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典型宣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让先进有光有彩,让后进无地自容。同时要将督查结果、工作成效与下拨专项资金、干部考核紧密挂钩,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评比。真正通过强有力的督查考核,推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达到预期目的。
特此报告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大集镇管理力度,改善辖区环境面貌,打造“绿色峰江”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统一思想、痛下决心、坚决彻底、全面取缔”为工作方针,落实有效措施,打好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防治、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整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整治、绿满峰江、清洁家园六大攻坚战,为建设“和谐峰江”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整治对象与目标
(一)取缔辖区内各村居场外非法拆解点的非法拆解行为,加强拆解垃圾“露天焚烧”整治,并对上述整治场地进行长效监管,确保场外非法拆解场点不反弹、不转移蔓延。1、严禁在定点单位拆解场点外进行固体废物拆解;2、定点企业要规范拆解经营行为,加强工业垃圾监管,严禁倒卖批文,违者一律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予以取消定点资格;3、严禁违反规定将固体废物运入街道;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卖废旧塑料、废电线电缆、老扁机、下档料、拆解垃圾、线路板等固体废物,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非法从事废旧塑料、废电线电缆、老扁机、线路板等固体废物拆解和拆解垃圾分拣、清洗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停止固体废物买卖及拆解、分拣、清洗行为。原有固体废物及拆解垃圾限于2011年5月15日前自行清理处置完毕,并自觉拆除乱搭乱建的作业工棚。逾期继续非法从事固体废物买卖及拆解、分拣、清洗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重处罚。6、严禁露天焚烧废旧电线电缆、生活垃圾、拆解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一律处以治安拘留。
(二)严厉打击非法进行金属表面处理(小电镀和熔铅、锌、锡等)等涉重企业(个体户)的违法行为,发现非法行为视情节依法立即予以制止、立案查处或函告相关部门查处,并一律予以取缔。
(三)对于清查出来的各类非法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由区政府对其下达限期治理、限期验收文件,逾期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法予以打击取缔。1、限期关停对象:未经环保审批和未经环保整治验收的金属熔炼、压延、铸造企业(个体户)。在2011年5月12日前自行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主动办理自行关停手续,逾期没有完成自行关停工作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其生产设施和违章建筑。2、限期验收对象:已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许可后已建设并投入生产,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个体户)。没有按期通过验收的企业(个体户)应于2011年5月1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强制实施关停。3、限期治理对象为:一是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二是经环保整治验收的熔炼企业(个体户)。企业(个体户)于5月31日前通过限期治理验收,没有按期通过验收的企业(个体户)应于6月15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将于6月30日之前强制实施关停。
(四)严厉打击辖区内上述整治后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现象,建立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快速反应机制,强化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复土绿化工作,并鼓励流转经综合整治后的相关土地。
三、职责分工
1、各村居、机关各办公室要在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认真做好有关文件、方案的起草以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撰写、汇总、保存;做好宣传资料的准备,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编辑整治工作简报;协调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搞好相关表格的设计、分发、收集和汇总;筹划好集中强行取缔阶段的力量部署和有关工具调度;做好考评验收阶段的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和归档,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3、按照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重点突破的原则,责任分解到相应工作片。要求各片片长亲自抓,可根据分户包干的原则,把责任进一步分解到驻村干部、工作片同志,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4、街道工办要积极配合区工商、税务、工业、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重点整治对象户经营范围进行核实查处;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明查细察;对纳税情况进行清查审验,发现问题的,协助职能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街道城建办要配合区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对重点整治户或企业的规划、用地情况进行检查整顿。
6、街道宣传办要积极以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7、街道政法办、办、派出所要负责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动态,化解矛盾和纠纷,做好整治行动的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8、街道农办、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要认真做好整治后各户主的转产引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9、街道纪工委要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严重阻挠整治行动的党员,依照有关党纪条规予以处理。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1、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工作要求:对辖区范围内的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和具体情况;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建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及具体日程安排,落实街道工作片、工作人员分片分村责任包干办法;街道和村居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并签订责任书;街道整治办和宣传办配合,以多种形式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各责任片将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资料送达到户,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片负责进一步核实各村居场外拆解和“露天焚烧”、重金属污染、金属熔炼压延铸造行业环境污染、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相关情况;公示取缔和整改对象名单;汇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及强制取缔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理,减少货源;送达取缔和整改通知书,提供各村居内思想较顽固、抵触情绪强的重点整治户名单;重点整治户按照要求自觉进行清理,有资质和通过环评的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各责任片负责对责任村居的取缔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日报制度;街道将研究确定后的重点户名单报区整治办;配合区整治办协调工商、税务、国土、环保、规划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查处;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重点整治户,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拆除,对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重点整治户进行取缔;汇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
3、第三阶段:迎接考评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工作要求:街道整治办在对各村居开展自查自评和对工作片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街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结、资料汇总等工作,并报区整治办,迎接区整治办组织的考评验收。
4、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之后)
工作要求:街道整治办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巡查制度和目标管理长效责任机制,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各村居确定专人负责巡查工作;各工作片和驻村干部负责对所在村居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死灰复燃苗头,立即予以取缔并报告街道整治办,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防工作反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街道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居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街道建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机关人员共同参与的责任机制。各村居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街道各工作组要严格依法行政,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综合采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手段,确保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生态峰江”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使群众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等。通过有效的宣传,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万众一心、齐心协力、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事例,强化舆论监督。
4、强化协调,联动执法。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信息编发制度、联合督查制度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各种重大问题和困难。各村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街道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听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多方联动,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