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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计划范例(12篇)

来源: 时间:2024-04-15 手机浏览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1

1宝鸡市农业污染现状及污染减排基数

2012年,宝鸡市COD排放总量为49978t,工业源排放14584t,生活源排放14357t,农业源排放20789t。农业源排放的COD占全市总量的41.6%,是工业源COD排放量的1.42倍,是生活源COD排放量的1.45倍。宝鸡市氨氮排放总量为5355t,工业源排放1071t,生活源排放3090t,农业源排放1153t,农业源排放的氨氮占全市氨氮排放总量的21.5%,是工业源氨氮排放量的1.08倍。通过上述分析,在我市水体污染中,农业源污染成为重要的污染源。

我国污染减排指标中,在“十二五”时期由原来的2项分别增加到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其中,COD和氨氮两项指标涉及农业源。2010年宝鸡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对农业源主要统计了畜禽养殖、水产和种植业3个类型,统计结果显示,宝鸡市2012年农业源COD排放总量为20789t,畜禽养殖业排放COD总量为20713t,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9.6%,种植业和水产业加起来只占0.4%,在农业源污染中,最大来源是畜禽养殖。通过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污染源普查统计,涉及的畜禽包括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但统计范畴没有纳入散养户。宝鸡农业相比农业发达地区仍有落后,但近年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已逐渐形成了以粮为基础、畜为主导、果为特色的优势农业发展新格局。畜牧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40%,万头以上的大型奶牛基地有1个,万头以上的大型养猪基地有3个,万只以上的大型养鸡基地有6个。

在宝鸡市畜禽养殖业中,所占比例偏高的是养殖专业户,相比之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所占比例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部分畜禽养殖业没有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2012年,宝鸡市畜禽养殖专业户排放的COD共计17459吨,占畜禽养殖业排放总量的84.3%,其中奶牛的排放量最大,约9244吨,占畜禽养殖业排放总量的44.6%,奶牛养殖专业户排放COD共计7484吨,占奶牛养殖排放总量的81%。对于宝鸡畜禽养殖业来说,减排的重要手段就是畜禽养殖实现规模化、产业化。

2宝鸡市农业源污染减排任务

“十二五”时期,国家在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域中纳入了农业源,同时单独下达削减任务,对农业源进行考核。在“十二五”期间,与2010年相比,我省到2015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方面分别下降7.5%和10%。在计算“十二五”期间的农业源污染物排放中,与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相比,计算方法有所不同,现有状况是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主要依据,通常情况下,通过畜禽养殖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治理措施的去除量对实际排放量进行计算。

在《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对我市COD和氨氮减排目标、工业和城镇生活两部分的合计目标分别进行了明确,从而可以清楚地计算得出农业源COD和氨氮的目标。即到2015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应控制在4.98万吨以内,比2010年下降8.2%;氨氮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51万吨以内,比2010年下降11.2%。农业源COD和氨氮要比2010年分别削减9.2%和11.2%,作为新增加的减排领域,农业源COD和氨氮与工业和生活领域减排的任务相当,任务十分艰巨。

3对我市农业源减排的建议

3.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畜禽养殖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发展的特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畜牧养殖小区,进而与土地消纳量相匹配。按照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对城镇、风景区、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区进行明确。对于不宜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敏感区,将养殖场与农田进行统一规划,同时对畜牧业产业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提倡将养殖场与农田、果园、山林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农牧结合的生态模式,力争粪尿全部就近消化,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稳定、限量发展。要着重强调“种养结合”的原则,畜牧发展要符合规模化、生态化、无害化、规范化和资源化。畜牧业发展空间规划的制定,不仅将更好地引导我市畜牧业稳步发展,实现一个清洁、健康、生态的养殖方式,也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生活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

3.2由分散走向集中,消灭散户、控制专业户、扶持养殖小区和养殖场

农业源减排任务的重点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的排放。但当前我市养殖专业户污染物排放量仍比重较大,应尽快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推动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养殖转变,逐步降低养殖专业户养殖量的比重。倡导有条件的村镇建立粪污处理场,集中收集、处理养殖专业户畜禽粪便,最大程度地降低养殖专业户的畜禽粪便排污强度,逐步提高污染治理整体水平。由分散走向集中,消灭散户,控制专业户,扶持养殖小区和养殖场,让散养向规模化养殖发展。

3.3扎实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建立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污水厌氧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农业利用,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有机肥或有机复合肥,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行清洁养殖技术,根据种养面积合理确定养殖数量,达到产用平衡。

案例:现代牧业(宝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年存栏奶牛15000多头,公司建设中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粪便实行“干清粪-沼气-沼液还田-沼渣生产有机肥”的处理模式,沼气发电运用的是世界先进的PFR工艺,综合利用沼液沼渣,实现粪污的综合和有效利用,并以沼气技术为纽带,将养殖和种植技术进行优化组合,做到能量多级利用、物质良性循环,形成无污染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系统。

宝鸡地区主要经济作物就是小麦,因此规模化的奶牛养殖基地可以采用此模式。奶牛产生的粪便进行沼气发酵,沼液通过管道输送到还田浇灌,优质麦草又为奶牛提供了食物来源。沼气生产的沼渣和沼液又可以作为绿色的有机肥料,用于大棚的蔬菜生产,既提高了蔬菜品质,又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污染“零排放”[3]。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

(一)畜禽养殖布局目的和意义

县畜禽养殖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畜禽养殖业已成为县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县畜禽养殖业正向着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迅速发展,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在提供农副食品的同时,由于环保治理设施未健全,也产生大量的畜禽粪便和有机污染。畜禽养殖产生水体、空气污染,传播病菌,引起地区间的污染纠纷,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流域、区域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为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促进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应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从畜禽养殖的布局上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的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结合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的布局规划。

(二)畜禽养殖布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

《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关于等县(区)生活饮用水源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三)布局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的原则

3.生态环境、经济现状与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4.流域、区域综合考虑,总体协调的原则

(四)畜禽养殖区类型

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

1.畜禽养殖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取缔。

2.畜禽养殖禁建区

畜禽养殖禁建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3.畜禽养殖可养区

畜禽养殖可养区是指除禁养区、禁建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可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二、畜禽养殖“三区”布局界限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1)县县城规划区:西至青岐、东至光明村、南至、北至铁路线城市规划区用地及外延1000米范围内。

(2)上街大学城规划用地范围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

(3)国宾馆用地范围周边1000米范围内。

2.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城镇规划用地外延500米范围,包括政府所在地镇区。

3.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1)市西区、北区水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镇永丰村桥头浦里排涝站至旧洪山桥水域以及北岸外延至甘洪路以东1000米,右岸淮安至下店路以西1000米陆域。

(2)城门水厂、调水工程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包括城门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高速公路特大桥北侧外延1000米陆域;大桥至高速公路特大桥南侧外延至100米等高线以内的陆域。

(3)水源地:塘坂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汇水区。

(4)县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县自来水厂化龙泵站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岸外延1000米陆域。

(5)官水源保护区:上街镇青源水厂官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300米水域及外延至防洪堤一侧的陆域。

(6)溪源宫水源保护区:溪源宫取水口拦水坝以上流域汇水区。

(7)三溪口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8)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9)方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10)溪坪水库水源保护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11)溪兜水库汇水区:含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12)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虎溪拦水坝以上流域汇水区(含县境内区域)。

(13)县境内各乡镇、村庄生活饮用水源汇水区内区域。

4.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1)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2)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区域。

(3)干流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5.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包括:十八重溪自然保护区、烟垅蟒蛇自然保护区、廷坪枳壳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小区的用地范围及周边500米区域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6.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

7.文物保护单位畜禽养殖禁养区

8.工业区(开发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县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县(区)级以上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外延5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投资区、上街投资区、软件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铁岭工业区)、南山洋工业集中区、旗山工业集中区等。

9.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

主要交通主干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10.其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

(1)县境内其它各地表水体两侧外延30米范围内区域。

(2)企事业单位、居民点等建筑物周围外延500米范围内区域。

(3)县境内道路两侧外延30米范围内区域(主要交通干线除外)。

(二)畜禽养殖禁建区

1.城市规划区畜禽养殖禁建区

(1)县县城规划区用地范围外延1000—2000米的范围区域。

(2)大学城规划用地范围外延1000—2000米的范围区域。

(3)国宾馆用地范围周边外延1000—2000米的范围区域。

(4)中心城市规划区禁建区范围。

2.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建区

所有乡镇的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外延500—2000米的区域。

3.主要水源涵养区畜禽养殖禁建区

(1)干流两侧外延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主要支流两侧外延500—2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大樟溪干流两侧外延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2000米范围内区域。

(3)干流两侧外延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支流两侧外延500—2000米范围内区域。

(4)桐口桥以上流域汇水区。

4.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畜禽养殖禁建区

部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用地范围及外延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延200—500米范围内区域;重要旅游景区(点)范围外延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建区。

5.工业区(开发区)外圈畜禽养殖禁建区

县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区(开发区)及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外延500—10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建区。

6.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建区

县主要交通主干道两侧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建区。

7.其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区域

(1)县境内各地表水体两侧外延30—100米范围内区域。

(2)企事业单位、居民点等建筑物周围外延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

(三)畜禽养殖可养区

除禁养区、禁建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当地政府并依法对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实施严格控制养殖规模。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实施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措施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以及畜牧、规划、国土、环保、林业、旅游、交通、水利、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2.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以各乡镇、街道为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国土、畜牧、环保、林业、旅游、交通、水利、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位于禁养区已建畜禽养殖场应予以全部搬迁;对位于禁建区、可养区内已建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改,采取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污水和废渣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逾期未整改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农业、畜牧部门积极在可养区范围内推广农村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等高效生态立体模式,牵头组织开展生态养殖试点工作。县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畜禽养殖方式由粗放型向生态型转变。

3.畜禽养殖场的搬迁补贴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征地地面物(农、林、畜牧、渔业及坟墓搬迁)补偿指导意见》(政办〔〕81号)执行,畜禽养殖舍的补偿标准由县建设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4.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经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按规划布局新的畜禽养殖场。

(1)畜禽养殖禁养区的要求

l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l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养殖场两年内逐步实现关停或搬迁。其中500头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5万羽规模以上的蛋鸡(鸭、鹅)养殖场、3万羽规模以上的肉鸡(鸭、鹅)养殖场在年6月底前要落实关停、搬迁计划,年底前实现关停或搬迁;其它规模的养殖场在年底前要落实关停、搬迁计划,到年底实现全面禁养目标;

l各类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或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并应进一步加大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力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2)畜禽养殖禁建区的要求

l禁建区内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特别是不得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l禁建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采取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措施,有效削减排污总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其中500头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00头规模以上的养牛场、1.5万羽规模以上的蛋鸡(鸭、鹅)养殖场、3万羽规模以上的肉鸡(鸭、鹅)养殖场在年底前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它规模的养殖场达标排放期限不得迟于年底,排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执行。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要求,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同时应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l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3)畜禽可养区的要求

l调整畜禽养殖业结构,并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实现清洁生产,生态,立体养殖,种养结合,逐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新格局,使农业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达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90%以上。

l可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总量控制的要求,合理布局,不得在城镇上风向2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2公里以上。

l可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其中500头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00头规模以上的养牛场、1.5万羽规模以上的蛋鸡(鸭、鹅)养殖场、3万羽规模以上的肉鸡(鸭、鹅)养殖场在年底前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它规模的养殖场达标排放期限不得迟于年底,排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执行。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要求,逐步缩小散养比例,同时应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l对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要依照管理权限,落实限期治理计划,对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要实现关停或搬迁。

l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3

1.信息化档案管理有利于整合不同类型信息价值,增强科研效率功能。信息化管理,信息资源库容大,信息资源类型多,层次丰富多元,不仅有着记录养殖过程,而且资源有着研究创新的价值,有利于及时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通过多方面、多层次、多类型的资源整合,可以有效地服务于养殖业的多样化,有利于前瞻性养殖产业的创新性发展;拓展水产养殖品的深加工商品种扩大产品类,充分利用郑州“航空港”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的优势,扩大目前产品的创新性市场效应。把档案管理打造成为创新性的水产养殖业产业谋划、培养、管理、交流市场一体化的服务保障平台,可以使水产养殖档案信息化科学管理平台,成为水产业和市场发展的创新保障机制。2.信息化管理,拓展了信息查询的广阔渠道,可以通过模糊查询、组合查询、分类查询、专题查询等多种方式,保证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从而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效能,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性知识和技能。一方面,可以使档案专职管理人员直接获取信息的过程中的技能;另一方面,由于具备了极为宽泛的养殖产业知识、技术、资源,保证了策划管理的人员、思想理念、技术的修养锻炼,也有利于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3.信息化档案管理有利于档案资料的储存保护。计算机管理手段有效地克服了传统的纸类收集、储存、保护等弊端,而通过机体硬件、软盘、光盘等,可以保证及时扩大信息的存量及对有效应用技术操作手段效能的维护,不仅降低了保护成本,而且也有利监管和保密,保证信息资源的长久利用效应。

二、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科

学化,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迫切性工程水产养殖档案,不仅仅是养殖产业记录、统计性的参考性资料反映,更是在客观反映产业现实状况前提下,通过资源、人才、知识、技术手段、管理方式方法,便于水产养殖业的前瞻性发展趋势的研究、开发到转化为生产力,服务市场的综合资源。可以说它是直接影响着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方向、效率和质量的基础性、支持性工程。而目前的传统型档案管理模式直接影响着这一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从目前郑州市的养殖产业档案管理现状看,尽管这些年来,运用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大幅提升,但是基本上还是停留在传统管理的模式之中,转型为信息化管理实现障碍不少。一是信息资源的收集量少、类型少,况且检索滞后、狭窄、信息资源缺乏。二是技术手段不够宽泛,尚未面向全国性水产业的养殖发展资源的积累,由此造成河南省水产养殖业发展滞后,适应新的社会饮食生活的水产品需求不够宽泛,不够丰富。三是技术档案管理的知识、技术、检索、咨询资源,与河南省水产养殖业的针对性不够,尤其是人才队伍培养推力较弱。四是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弱,知识技术、管理能力尚还达不到信息化管理水平,且缺乏相应性人才培养的平台和渠道。五是信息管理的保密性不够,不仅意识较差,而且监管技术措施滞后,影响了信息化科学管理的进程,且造成商业机密泄露现象。这些年,随着生活方式的时代性发展,社会对水产品的需求成倍翻番,而水产养殖业与猪、牛、羊、鸡、鸭养殖业的发展相比较,差距巨较大。水产品多是靠外地采购,这不仅给河南带来很大的消费成本,而且影响到广大民众的生活质量。其主要原因是河南省水产养殖业单一落后,客观上说,河南省的水利、气候条件对于水产养殖业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但这些年来我们的主观创新观念措施也不得力。而水产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滞后也不能不是原因之一。所以,档案管理由传统模式向信息化科学管理,直接影响着这一产业的发展。

三、实现水产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路径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4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工作落实,以构建和谐渔业、和谐社会为目标,高度重视并不断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以科学管理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把例行监控与监督抽查紧密结合;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规范,逐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监控工作内容

(一)省下达我市养殖产品药物残留监控任务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省局今年下达我市养殖产品药物残留抽检任务为50个样品(具体抽样方案见附表2)。抽检对象为具一定规模养殖场、集约化养殖场等,重点是无公害或绿色水产品产地、出口原料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养殖基地等及上一年度出现不合格结果的生产企业,包括对虾、鳗鱼、鲍鱼等品种。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和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代谢物、甲基酮(虾、蟹不检)。除肌肉检测外,必要时抽检水体和底泥。

(二)省下达我市水产苗种药物残留监控任务

省局下达我市水产苗种药物残留抽检任务为20个样品(具体抽样方案见附表3)。抽检对象为具一定规模养殖场、并以已颁发苗种生产许可证和上一年度出现不合格结果的苗种场为重点;抽检品种包括鳗鱼、对虾、鲍鱼等主导品种,样品可为苗种样或水样、底泥,具体由当地海洋与渔业局与检测机构视实际情况商定。检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和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代谢物。

(三)省下达我市天然海区增养殖贝类有毒有害物质例行监控任务

省局今年下达我市天然海区增养殖贝类有毒有害物质抽检任务为20个样品(具体抽样方案见附表4),主要在南澳县实施。抽检对象为具一定规模的增养殖场及已划型的贝类生产区,抽检品种包括牡蛎、扇贝、花蛤、江珧、文蛤、贻贝等,不包括室内人工养殖贝类。检测项目为大肠杆菌、细菌总数、铅、铜、镉、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李斯特菌等。

(四)省下达我市天然水域有毒有害鱼类毒素监控任务

省局今年下达我市天然水域有毒鱼类毒素例行监控任务为10个(具体抽样方案见附表5)。主要在南澳县、濠江区等重点海捕区域实施,一旦发现毒素要及时警示、封闭产地,结果不列入执法范围,不合格结果不通知被检方。

(五)省下达我市市场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任务

省局下达我市市场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任务20个(具体抽样方案见附表6),定于*大洋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抽检样品可为水产品或水样,抽检品种以交易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包括鱼类、虾类、甲鱼、养殖贝类(鲍鱼、花蛤、东风螺)等,具体与检测机构视实际情况商定。除水样和虾、蟹、贝类不检甲基酮外,其它检测项目与养殖品种抽检项目相同。

(六)我市配套增养殖区水体有毒有害物质监控任务

我市今年安排40个抽样指标用于配套省抽检计划(具体抽检方案见附表7)。主要侧重于养殖水域水样的检测。抽检对象为具一定规模养殖场、集约化养殖场、重点养殖海区等,主要是无公害或绿色水产品产地、出口原料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养殖基地等。检测项目为大肠杆菌、溶氧量、PH、COD、石油类、铜、镉、锌等。该项任务由*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负责抽检。

(七)机动抽样

主要用于省局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和元旦、春节期间的专项抽检等,具体方案另行下达。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确保成效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和市配套指标,我市全年抽检各类样品160个左右(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1),要求各区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监控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地方监控计划。请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将贯彻落实的情况于3月27日前报市局渔业科。

(二)各司其职,精心组织

本计划由市局组织实施,各地海洋与渔业局及其所属渔政部门等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市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监测站配合有关检测部门做好样品抽检、监控数据收集等工作。

(三)严肃认真,按章办事

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渔政部门、技术推广机构、病害防治机构、海洋环境监测部门和有关检测机构要一丝不苟,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办事。对不合格样品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原则上同一养殖单位、同一养殖批次、同一养殖品种,农业部、省、市三级不得重复抽样(阳性跟踪抽样除外)

(四)突出监控重点,及时掌握监控情况

本次抽检对象主要为一定规模种苗场、养殖场、集约化养殖场及较大型以上水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是无公害或绿色水产品产地、出口原料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养殖基地等上一年度出现阳性结果的生产基地,具体抽检品种由所在地海洋与渔业局与检测机构视实际情况商定。除不合格结果及相关检测报告、监控数据按《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规范(试行)》及时通报外,合格样品检测报告将由检测部门每三个月集中送一次市海洋与渔业局,再转交被检单位或个人。

(五)抽样频率和时间要求

原则上要求苗种的抽检频率每两个月一次,三月下旬开始第一次抽检,至七月底结束;养殖产品的抽检每两到三个月一次,五月份开始第一次抽检,至十一月结束;天然海区增养殖贝类有毒有害物质监控每两到三个月一次,三月份开始第一次抽检,至十二月结束;市场交易品种抽检每两到三个月一次,四月份开始第一次抽检,至十二月结束,其中“五一”和国庆、中秋期间要加大抽检密度;其它项目的抽检频率、时间由检测机构与市局协调商定,并报省局质安处备案。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5

守着青山无清水,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刻不容缓

按照区委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作为局领导班子一把手,我带头冒着酷暑,深入**镇**村开展“三进三同三个一”党性实践活动,在帮扶对象陈世湘家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走访、开会等形式,在宣传国家政策的同时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农民群众的疾苦,全面了解基层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力所能及的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其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引起了我的极大关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村的基本情况

**镇**村位于**镇东南方,幅员9.69平方公里,水源充沛,有一中型水库——朝皇寺水库(小二型)。该村有7个社,农户400余户,农业人口20xx余人,人均收入4000余元,现有五保户8人,特困群众15户。农业产业以水稻为主,副产业以果树、养殖业为主,全村现有1000余头存栏猪的规模化养猪场2个,规模化果园4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调研中,我发现,该村不但深受水稻病虫害灾情严重,但更为重要的是饮用水源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污染,饮水安全让人担忧。

****一带,应该是我区生态植被保护得最好的区域,这里森林和农田相互交错,村落一个个都被绿荫环抱,让人不自觉地产生世外桃园的遐想。然而,就在这样看似青山绿水、环境非常优美的区域里,**村的老百姓却怨声载道:每天都要喝混浊而带臭味的自来水。

该村的朝皇寺水库,坝址所在河流系长江一级支流清溪沟的一条无名小支流,该工程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库,总库容22万m3,兴利库容18.50万m3,工程占地42亩,水产养殖水面50亩,设计灌面0.101万亩。前几年,在全面禁止肥水养鱼后,水库业主与养鱼者解除了合同,水库现在实际担负着**村和板桥村3000余人的饮用水源取水任务。但陈世湘等村民告诉我,水库里的水吃起来非常让人不放心。

我在现场看到,这个水库四周都是森林,宽阔的水面象一面大镜子一样明亮,但在水库东面的一角,水面的状况却非常糟糕:水面漂浮着一些污浊的水泡和一些杂物,水质也黑中带浊。再向上看,东面的山坡上,就是一个养猪场。来到养猪场外面,虽然刚刚下过一场大雨,许多污物都被冲刷干净,但仍可清晰地看到许多从养猪场内渗透出来的粪水。村民们告诉我,现在这个状况还是他们与养猪场多次交涉后,有了明显改善的结果。

在朝皇寺水库附近,有3家养猪场,其中的方兵养殖场规模最大,存栏猪达1000余头。这家养殖场与水库边沿的直线距离不到100米,由于管理不善,污水乱排,特别是下雨天,更是粪水横流,直接进入水库而污染水源。更让村民们气愤的是,方兵养殖场曾经就将大量的病死猪尸埋放在水库边。在村民的严正交涉下,养殖场才将病死猪尸搬走,将污水用管网收集后排向与水库相反的方向。尽管如此,目前仍有不少粪液渗漏出来,流入水库。不幸的是,**村自来水取水点也在水库非常靠近养殖场的地方。自来水厂的管理也非常不规范,水从水库抽上来后,未进行任何处理,便进入供给管网,流向了千家万户。从陈世湘等村民家自来水管流出的水,不但呈黄色,还有臭味,偶尔还可发现里面有摆头蛆。村民们说,如果是下暴雨的日子,水质则更糟。

三、规模养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特点

畜禽废弃物产生量很大,并且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远远超过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物之和。其中,尤以生猪粪便的污染最为严重,根据相关专业人员的测算,100头生猪每天产生的粪便,其对环境的污染就相当于一个中型工业企业。象方兵养殖场这样存栏1000头生猪的养殖场,其对环境的污染绝不亚于一个大型企业。正是由于大量生猪粪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库,加剧了库水的富营养化,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水环境质量。

(二)规模养殖对环境的主要危害

一是污染空气。规模化畜禽养殖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染养殖场及周围空气,影响养殖场员工及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

二是污染水体。上规模的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由于含n、p量高,排入水体,造成河水或地下水水质不断恶化,导致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如果大量畜禽废弃物污水排入鱼塘及河流中,会使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严重的将导致鱼塘及河流丧失使用功能。而且,畜禽废弃物污水中有毒、有害成分一旦进入地下水中,可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体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使原有水源丧失使用功能,极难治理、恢复。

三是传染病菌。畜禽废弃物中的污染物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孳生的蚊蝇,会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尤其是有些人畜共患病,会导致疫情发生,给人畜带来严重危害。

四是危害农田土壤。高浓度的畜禽养殖污水长期用于灌溉,会使作物陡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使受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此外,高浓度污水还可导致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三)规模化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畜禽养殖,如果不上规模,则难以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正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才导致其对环境的污染。

1、当地政府和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畜禽养殖业缺乏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使养殖业与种植业严重脱节,导致畜禽粪便还田难、污水集中治理难的被动局面。

2、养殖场建设圈舍时未考虑雨污分流和粪尿干湿分离,象方兵养殖场甚至连沼气池也没有建,大量的粪水全部外排,污染土地和溪沟。

3、大多数新、扩、改建的畜禽养殖场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造成选址不当的既成事实,结果一个小养殖场就污染一大片或一条小流域;大多数畜禽养殖场不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的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有的防治设施不规范、处理能力低、实用性差,有的闲置治理设施将其当摆设应付了事。由此带来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致使污染日趋严重,纠纷不断升级。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象**村这样森林植被保存非常好的地方,饮用水源依然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据统计,20xx年末,全区畜禽养殖存栏数为:生猪57.5万头、牛3.8万头、马0.1万匹、羊5.4万只、兔6.8万只、鸡297万只、鸭141万只、鹅49万只,折算生猪当量为95.26万头,按每头生猪当量每天产生干粪3.5公斤、尿液3.5公斤、污水10公斤计算,全区畜禽全年产生干粪121万吨、尿水121万吨、污水952万吨。部分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畜禽粪便大量堆积、污水横流、恶臭熏人,有的已造成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污染,致使人畜饮水困难,养殖污染纠纷不断发生,群众污染投诉不断上升。我区集约化养殖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压力越来越大,养殖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对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

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养殖业主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建议区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畜牧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全区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布局和污染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区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坚持综合利用,实施有效治理

1、突出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

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综合利用的路子,通过综合规划和设计配套,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有效解决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大、运行费用高的难题。建设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大力推广畜禽圈舍雨污分流、粪尿干湿分离、污水沼气化处理,鼓励有机无机复合肥加工、蚯蚓养殖、“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使畜禽粪便和污水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将畜禽污染综合防治与无公害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减少药物和微量元素的面源污染,加快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要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样板,稳步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加强分类指导,依法严格管理

全区现有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限期治理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总体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或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要限期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养殖场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关停或搬迁;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整改;对治理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治理投入

建议通过多渠道筹资和有效整合使用各类项目资金,加快全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进程。一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以养殖场为主,自筹资金解决污染防治问题。二是区政府应在每年财政年度资金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补助。三是大力向国家争取项目扶持。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养殖场沼气池、沼液池、干粪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或改造补助;农村沼气池建设力求做到与全区畜禽养殖发展相配套,建设补助资金侧重用于养殖场沼气池建设补助。三是部门扶持。区农业、畜牧、移民、环保等部门给予必要的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扶持。四是大力争取金融部门在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贷款上给予倾斜。

(五)坚持防治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

关键词生态观光畜牧业;景区设计;养殖模式

中图分类号F5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3)06-0248-03

将观光畜牧业和生态养殖有机结合起来,就形成了新兴的产业模式——生态观光畜牧业,其核心是畜牧旅游的生态性,是利用生态资源的一种旅游活动,因此,生态观光畜牧业示范园区既是观光园又是生产基地,生态观光畜牧业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必须遵从科学性,使其具有产品生产功能;作为旅游园区,又必须具有艺术性和观赏性,以满足人们的视觉亲历和心灵感受[1];示范园区的景区设计就是利用农村养殖设备与空间、农牧业生产场地、农牧业产品、农牧业经营活动、自然生态、农业自然环境、农村人文资源等,经过适当的规划设计,以发挥生态农牧业生产效益,在满足游客旅游休闲需求的同时,给游客带来农村和农牧业的知识,将旅游休闲和增长知识结合起来[2]。

生态观光畜牧业园(区)建设,应因地制宜进行设计,位置可选择自然风景条件较好及畜牧业资源丰富的风景区周围,还可在草原、山地草场、养殖牧场、农场、林地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可选择利用周围已有的名胜古迹、人文历史或现代化农村等地点建设园(区),展示农村悠久古老的历史文化或崭新的现代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观风貌;园址选择应结合区域的经济技术水平,规划相应的园区,水平条件不同,园区类型也不同,要规划用地,留出适当的发展备用地;景区设计在考虑其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持园区与外部区域的联系与协调,营造优美宜人的绿色景观,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园区园林化”。

1景观规划功能定位

在进行规划前,首先要明确景区规划的功能[1,3]。虽然观光园区是将休闲和生产相结合,但其功能依然有侧重点。如果园区侧重观光旅游,在设计时,就要注重植物搭配,营造良好的景观,愉悦身心,以旅游带动畜牧业的发展。如果园区侧重产业生产,应该将重点放在养殖园的生产和示范方面。确定园区的发展重点之后,就可以打造园区的主题形象。主题形象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结合园区本身的资源状况确定的。一个立足自身资源,适合市场需求的的主题形象可以使示范园区的特色得以凸显,能够打造自己的风格,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4]。一般情况下,景观园区的规划可以分为以下4个功能区:一是生态环保种养区。该区域主要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种植区可以种植蔬菜、水果、饲草等;养殖区主要是生态养殖各种动物。种植区和养殖区合理布局,种植区可以作为畜禽养殖隔离带,起到工程防疫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将养殖区的粪污进行处理后,施用于种植区,促进其发展。二是能源循环展示区。该区域主要包括新型能源区和有机果蔬区。新型能源主要是指利用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沼气和发电,用于生活燃料和生产用电;有机果蔬区是指有机肥用于饲草、饲料和果蔬种植,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三是安全食品加工物流区。设置于种养区,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四是商务休闲服务区。设计办公、旅社、会议中心、现代农业科技展览中心、素质拓展基地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户外休闲、旅游度假、现代农牧业为核心的休闲商务中心。

2生态畜牧业观光景区布置原则

传统的畜牧业发展以生产畜禽产品作为最终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生态观光畜牧业与传统的畜牧业其共同点是其主要内容都是畜牧生产,但生态观光畜牧业不以生产畜禽产品为最终目的。生态观光畜牧业是在进行生态养殖的基础上,通过观光休闲,在获得畜禽产品的同时,满足游客休闲娱乐的需求,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发展观光畜牧业,先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营造有特色的景观,才能吸引游客[5]。生态畜牧观光园区布置要遵循以下原则。

2.1突出特色

生态观光畜牧业的目的是吸引游客前来开展观(赏)、品(尝)、娱(乐)、劳(作)、科(教)等活动,以农牧业为基础,以旅游为手段,以城市为市场,以参与为特点,以文化为内涵;为使园区在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屋、看农家戏、观农村风光、带农特产品”的旅游消费中实现增收,必须在生态原则上集中建设一批养殖、种植园区,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带;规划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掘当地资源的潜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养殖园区。要避免生态观光畜牧业园区设计千园一面、缺乏新意和吸引力,营造出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种植养殖景观,如特菜种植、特禽养殖、牧区天然草原草场和自然人文景观。

生态观光农牧业旅游资源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模式,要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包括培育绿色观念,推行绿色标准,实行绿色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开展绿色经营[6];在观光旅游经营中充分利用生态畜牧资源和乡土资源(如特色畜产品、特色蔬菜、尝农家饭等),既体现对资源的深化利用,提高附加值,又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2.2以人为本,注重文化景观的营造,做到景观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规划生态观光畜牧业园时,需要游客更多地参与到种植、养殖、畜产品加工、乘骑、使役等劳动中去,体验自己动手的乐趣,游客的行为活动成为构成景观的重要要素,规划要充分考虑人的行为活动空间,使之成为景观的一个重要部分,真正体现劳动+休闲的模式。

在规划考虑人景交融的同时,尽可能保持养殖区、乡村等原貌,体现人与自然的天然和谐,远离复杂,远离功利,远离雕琢,远离装饰,保持乡土文化的简略和淳朴;保持原生态是生态观光景区设计大原则;生态观光旅游景区一般都面积广阔、村寨相连、山水相依,有田舍、牧场、圈舍、森林、草场草地、动植物、山崖巨石、溪涧港湾或者江河、大漠、海洋等,这些“原生态”旅游资源都是不能过多人为干涉或扭曲的旅游资源,尤其是富有地方特色的节日民俗更是不可替代的原生态旅游资源,因此生态畜牧业观光规划设计必须突出原生态性,留“乡味”,传承乡土文化[7]。

2.3兼顾生产与观光的功能

生态观光农业的重要特点是将生产和观光功能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生产是基础,只有在生产基础上,开发其生态观光功能,将传统的生态畜牧业生产通过规划设计融入周围环境,使其景观满足游客的观光需求,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例如,挖掘地方文化底蕴并结合当地产业传统,实施特色种植养殖产业,不断开发农牧业生态和休闲功能,大力开发山、水、场、园、林、庄等旅游资源,鼓励发展“名特优”特种养殖,形成由几个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区域特色经济架构[8]。推行健康养殖方式,按草牧、农牧、林牧、渔牧、牧沼等相结合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养殖;坚持非均衡发展,打造优势区域,一园一品或一园多品;或推进专业化养殖,建设优势产业村镇,形成一村一品、数村一品或一乡一品,大力发展生态示范户、示范村、示范乡镇,逐步建设成生态家园小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生态农业小区、旅游观光农牧业小区。

3生态农牧业观光园区养殖模式

生态观光农牧业是将观光与休养、体验与游乐等结合在一起,农牧业既具有丰富膳食的功能、动物生产功能、社会生活服务功能、调节生态功能,也具有旅游观光功能、文化功能和示范教育功能等,融生产、生活、生态和示范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生态观光畜牧业是对有明显优势的生态畜牧业和观光旅游业进行综合开发,使种草、养畜养禽、林业、种植业、旅游等作为一完善产业链条,形成种植业、养殖业和旅游业共生关系的良性循环,做到资源共享、统一规划、相互利用、相互促进,形成“1+1>2”的开发模式[9-10]。

3.1区域开发模式

生态观光畜牧业的养殖模式要以畜禽养殖为中心,重点解决养殖中的粪污问题,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当地风景区,因地制宜配置其他相关产业(种植业、加工业、服务业、无污染处理业等),形成各个环节相互平衡、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正常、高效、无污染的配套系统工程体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生态流循环再生原理为指导设置生产功能区,涉及产业有种植业、林果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蜂业等,在提高农业景观生态、经济效益的同时,注意提升景观美学价值,为生态旅游营造出更优美的环境,根据不同区域选取相应模式[9];观光生态畜牧业具体主要有山地、平原、山塘库区等3种形式:一是山地模式。山区区域多林木、果木,园区模式建议以放养为主,与林果业相结合,达到生态、观光、畜牧三者结合的目的。游客在园区可以采摘、山间游玩、购买农牧产品。林区养殖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注重疫病防治,强化防疫措施,做好林区防护设施,避免游客在游玩中发生危险。该模式建议以林下养禽为主,以避免小型园区在屠宰过程中产生问题。防护林的建设还可加速土壤脱盐熟化,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起到良好的生态保护作用。二是平原模式。利用荒滩植草发展牛羊为主的牧业生产,油葵与养蜂相结合;利用滩涂草地资源和作物秸秆,扩大以牛羊为主的畜牧业规模经营。平原地区经济作物多,应以果蔬为主,可考虑通过以沼气工程建设为纽带,用畜禽粪便、秸秆生产沼气,用沼液灌溉作物,沼渣作有机肥,形成畜种、沼气、作物的良性循环,形成“牧—沼—果(蔬)”的循环生产格局。建立林-菇型、林-鸡型复合生态系统,突出生态养殖理念,特别注重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把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作为项目建设目标。结合现有的采摘形式,鼓励有机认证、绿色认证,以有机水果、绿色食品、生态肉蛋奶为卖点,吸引城区游客消费。三是库区模式。对海河泽等滩涂可采用农牧渔工多种模式进行综合开发[11]。库区渔业推行健康养殖模式进行鱼塘标准化建设,在鱼塘周边建排污渠道,实行污水与养殖水分开,以保证生产养殖达到无公害标准,同时排污水可用于农作物灌溉,对鱼病采用中草药防治方法。这一模式可以充分利用鱼塘污水灌溉作物,达到生态循环,同时可建设树下垂钓、作物采摘、全鱼宴特色餐饮等项目,吸引游客消费。

3.2生态养殖模式

设计生态农牧业观光示范区或园区要因地制宜,以生产为主体,提供游客休闲、产品为主线,突出生态养殖;选择合适的生态生产模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生态农业生产设计,以此实现农业系统结构的合理[12]。一是种养结合,养殖项目必须和种植项目结合,做到粪污无害化循环处理,形成绿色或有机种植如蔬菜、水果、菌类、温棚种植蔬菜园,可以提高商品自给率,做到吃得好,拿得走。在养殖和体验区域,其设施要考虑安全性,同时应确保整洁。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体验园、有机水果区,温室蔬菜园区等,瓜果成熟季节可以进行采摘体验;养殖服务内容有奶牛养殖、乳品加工、乳制品品尝、奶吧;生态养鹿,开发鹿茸制品,鹿产品、喂鹿童趣;养羊如绵羊、山羊、奶山羊,羊肉或毛制品、羊奶等。二是与林木结合的生态养畜和生态养禽,如林下养鸡,河塘养鸭养鹅,特种家禽养殖;畜禽粪便直接用作农作物有机肥,达到生态循环经济的要求,并使畜产品品质得以提升,提高了经济附加值,肉蛋奶受到游客欢迎,提高园区收入。三是畜禽、土地认养,开辟出租服务,为游客提供种植、养殖天地,平时代管理,如宠物代养、代管理等。四是各种特色服务,游客可在园区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游玩,有自助烧烤、采摘、垂钓、园区劳作、体育运动等多种娱乐项目,利用农家餐饮、山间野味吸引了大量游客如野地种植的蔬菜、野地圈养的鸡、鸭等;该园区依山而建,游客可以随时到山中游玩,同时园区为游客提供KTV、室等多种娱乐方式,使游客有多种休闲方式可以选择。在生态园景观的规划区让游客品尝以绿色、无公害为特色的农家餐饮,使游客通过品尝该农家菜的新鲜和美味后,感受农家的气氛,放松心情,享受农家的自然与纯朴[11-12]。

4结语

观光生态农牧业开发模式主要依托生态村、风景区和农牧业园(牧场、林场、生态菜园、茶园、果园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建设兼具生产和旅游功能的农牧林渔业观光生态园,将生态农牧业与旅游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把生态环境作为第一要素,以达到充分利用农牧业生态、土地资源和太阳能,延长产业链的目的。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经营管理生产,以获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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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军和,史建民.山东省区域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探析[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6,14(2):203-206.

[3]李同升,马庆斌.观光农业景观结构与功能研究[J].生态学杂志,2002,21(2):77-80.

[4]徐海顺,卞新民,汤国辉.城郊矿区废弃地观光农业生态规划[J].中国农学通报,2006,22(2):275-279.

[5]李彦苇,陈霞.休闲观光农业规划布局的原则--以赣榆县观光农业发展为例[J].现代农业科技,2012(8):362-363.

[6]尹华光,王晓彤.试论绿色旅游的实现形式[J].生态经济,2006(3):114-116.

[7]汪升华,陈田,刘洋.都市郊区生态旅游地规划与开发的核心理念[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旅游版,2007(1):49-52.

[8]李晓颖,王浩.“三位一体”生态农业观光园规划探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1,27(25):300-306.

[9]李金才,邱建军,任天志,等.北方“四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功能与效益分析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9,30(3):46-50.

[10]刘常珍.镇江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践与对策建议[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4):52-54,59.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7

问:“粮猪安天下”。老百姓日常生活离不开猪肉,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大幅度禁养限养,在这种背景下,农业部《规划》,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猪肉占整个肉类产量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4%左右,是肉类消费的主要来源,是我国城乡居民不可或缺的“菜篮子”产品。长期以来,我国猪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位,约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发展生猪生产,对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推进,生产方式加快转变,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保障了城乡居肉消费需求。当前,我国生猪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新旧矛盾交织叠加,问题越发凸显。一是环境压力加大。生猪养殖粪便污染、种养脱节等问题日益突出。二是资源约束趋紧。土地资源短缺成为生猪规模养殖发展的重大制约,蛋白饲料原料对外依存度高。三是国际竞争加剧。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猪养殖的劳动生产率、饲料转化率、母猪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成本较高,没有竞争优势,猪肉进口的压力加大。四是疫病隐患凸显。我国生猪疫病流行状况复杂,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给生猪生产发展带来隐患。五是市场波动加深。最近一轮猪周期和禁养限养叠加,产能下调、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总的来看,当前生猪养殖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制约条件增加,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一些地方和养殖场户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在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环境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规划》,对破解制约当前生猪生产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逐步熨平“猪周期”,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问:《规划》提出到2022年猪肉产量在“十二五”末基础上稳定略增,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2%,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75%等。请问农业部将如何保障“十三五”生猪生产发展目标得以实现?

答:《规划》在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国生猪生产发展成就、分析今后一个时期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期间的总体思路,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调结构、转方式两大抓手,推进种植、养殖和屠宰加工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突出现代种业、标准化养殖、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四个关键环节,确立“提素质、增效益、稳供给、保安全、促生态”五大目标。提出了四条基本原则:转变方式,提质增效;优化布局,绿色发展;龙头带动,产业融合;消费引领,政策支持。具体目标是,到2022年猪肉产量在“十二五”末基础上稳定略增,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2%,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75%等。

《规划》综合考虑各地生产发展基础、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消费偏好和屠宰加工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重点发展区、约束发展区、潜力增长区和适度发展区四个区域。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重点提出了八项任务。一是建设现代生猪种业,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推进企业集团育种和联合育种。二是提升饲料兽药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型饲料添加剂,开发环保型饲料产品,培育兽药产业集团,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三是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规模养殖场自动化装备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四是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调整优化养殖区域布局,促进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五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促进屠宰行业结构调整。六是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七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八是强化生猪疫病防控。

问:在全国上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下,作为第一个生猪专项《规划》,与以往的相关规划相比,在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经营理念和区域布局等方面有哪些独特之处?

答:我们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既立足于新常态的大背景,又着眼于生猪生产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注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规划》主要有四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在发展目标上,更加注重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的有机统一。《规划》在发展思路中明确提出“提素质、增效益、稳供给、保安全、促生态”的总体目标,具体发展目标把总量目标、规模化发展水平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推进。二是在发展方式上,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和可持续。《规划》立足推进生猪生产转型升级,明确提出发展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生猪种业等措施,提高饲料转化率、母猪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三是在经营理念上,更加注重全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基本思想,各区域发展重点把种植、养殖和屠宰加工三个环节结合一起通盘谋划,主要任务统筹考虑种业、饲料兽药、屠宰加工到产业化经营各环节。四是在区域布局上,更加注重发挥优势。《规划》结合各地产业发展现状,在评估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区域优势互补,把全国划分为四大区域,重点发展区是传统主产区,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约束发展区环境压力大,要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高粪便综合利用水平;潜力增长区资源优势明显,要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适度发展区要突出区域特色,发展地方特色生猪产业。

问:近年来,生猪价格经历几轮大的波动,《规划》在熨平“猪周期”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规划》主要从生产和市场两方面入手,坚持政府调节和市场调控相结合,实现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一是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规模化水平提高了,保障稳定供给的产业基础就稳固了,同时可更好地避免散养户发展的盲目性,减少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现象。《规划》从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大政策扶持等多方面支持规模养殖发展。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发展农民营销合作组织等途径,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产销衔接。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生猪市场、屠宰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强化生产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预警信息,引导养殖场户科学调整生产结构,稳定市场心理预期。四是推动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降低生猪养殖风险,稳定养殖收益。

问:生猪养殖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规划》在绿色发展上有哪些新的考虑?

答:随着农户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种植养殖经营主体逐渐分离,传统种养结合的模式被打破,养殖污染问题成为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规划》总的考虑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补短板上下功夫,统筹生猪生产和环境保护,在生产发展中同时解决生猪养殖污染问题。一是优化区域布局。以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将全国划分为重点发展区、约束发展区、潜力增长区和适度发展区四个区域,其中,把京津沪地区和南方水网地区11个省市划入约束发展区,明确提出保持总量稳定,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实现合理承载,推动绿色发展。二是深化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在推行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基础上,创建内容更加突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2016年计划在南方水网地区创建100个部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三是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以生猪大县为重点,通过对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发展模式、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和技术支撑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整县推进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促进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完善有机肥生产、使用补贴政策,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五是完善种养循环机制。总结推广经济适用粪便综合利用模式,积极探索PPP(政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打通粪便还田利用通道,促进有机肥就地就近综合利用。

问:在加快生猪种业发展方面,《规划》有哪些新的措施?

答:种业是生猪生产发展的基础。保障猪肉产品稳定供给,必须有自己的种业支撑和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规划》把建设现代生猪种业作为首要任务,具体措施有五个方面。一是推进种猪联合育种。继续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以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为重点,推进企业集团育种与联合育种。二是打造华系种猪品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突出“杜、长、大”品种的本土化选育,着力提升生长发育性能和繁殖性能,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三是强化种猪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以种猪登记和生产性能测定为基础,以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和遗传评估中心为载体,构建种猪质量评价体系和信息平台,推进种猪优质优价。四是促进地方品种保护与开发。据第二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我国共有地方猪种资源80个,其中列入部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有42个。以部级保护品种为重点,建立资源动态监测机制,促进地方品种资源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继续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和良种补贴等政策项目的基础上,《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和全基因组选择育种。

问:为什么要推进养殖屠宰相结合,合理调整生猪屠宰产业布局?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1篇8

第二条凡在本市管辖范围内的江、河、湖、海及沿江、沿海滩涂等渔业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收购、利用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以下简称“渔业资源费”)。

第三条渔业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实行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的权限,征收渔业资源费。

第五条渔业资源费分为海洋渔业资源费和淡水渔业资源费。

第六条海洋渔业资源费的征收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从事外海捕捞作业的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计征。

(二)从事近海拖网作业的国营、集体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计征;个体渔船按3%计征。

(三)从事近海围网(含对网)、流网、钓作业的国营、集体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计征;个体渔船按2%计征。

(四)从事定置作业的渔船,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计征,其中集体渔船从事高稀网、海蜇涨网、疏目转网、板曾网等作业的按2%计征。

(五)对持有临时捕捞许可证的渔船,按同类型作业的征收标准加倍计征,但最高不得超过9%。

(六)教学单位的教学实习船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实习计划从事捕捞作业的,可以减半征收;实习计划外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按国营渔船同类型作业标准计征。

(七)科研单位的科研调查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课题任务书、调查监测计划从事捕捞作业的,可以免征;课题或者计划外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按国营渔船同类型作业标准计征。

(八)按规定属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渔业资源费的,按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制订的收费标准计征。

凡从事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的作业(包括国家限制发展和应当逐步淘汰的作业)的,其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9%。

教学、科研单位需要减征或者免征渔业资源费的,按发放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的权限审批。

第七条淡水渔业资源费的征收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对从事钩子、丝网、扎网、抄网、扛网、虾笼、鳝笼、扒蚬(螺、蚌)等作业的船只或者个人,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至6%计征。

(二)对从事机拖蟹、机拖虾、珠网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4%至8%计征。

(三)对从事机吸蚬(螺)、软硬簖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6%至12%计征。

(四)在划定的增殖水域采捕增殖资源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15%计征;在重点增殖水域采捕增殖资源的,征收比例可以高于15%,但最高不得超过25%。

(五)在本市管辖的长江渔业水域从事流网、挑张网等作业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2%至3%计征。

凡从事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的作业(包括国家限制发展和应当逐步淘汰的作业)的,其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15%,但最高不得超过20%。

非专业渔民从事季节性淡水捕捞作业的,应当按同类型作业征收标准的200%至300%计征。

第八条对多种捕捞方式兼作的海洋或者内陆水域渔船,按其产值较高的作业类型的征收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

对海洋、长江水域捕捞兼作的渔船,分别按相应的作业类型的征收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九条对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属海洋的可以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至5%计征渔业资源费;属淡水的可以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至10%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条因养殖和其他特殊需要采捕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按不超过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15%的标准征收渔业资源费。其中从事鳗苗捕捞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5%至10%计征渔业资源费,从事蟹苗捕捞的按前3年平均年总产值的3%至5%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一条凡从事收购或者经营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其收购或者经营总金额的1.5%至2.5%计征渔业资源费。

收购经济价值较高的水生动植物苗种、亲体直接用于增殖、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收购总金额的0.5%至1%计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二条依法经批准采捕珍稀水生动植物的,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渔业资源费。因科研活动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经批准采捕珍稀水生动植物的除外。

第十三条经本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在本市管辖水域作业的外省(市)渔船和个人,从事海洋捕捞的按本市同类型作业的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从事淡水捕捞的可以高于本市同类型作业的标准计征渔业资源费,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年总产值的25%。

第十四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向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减征或者免征渔业资源费。

第十五条渔业资源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发证权限,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并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定和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本市凡利用江、河、湖泊、河沟等自然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按当地平均亩产值的0.5%至1%计征养殖保护管理费。

精养鱼塘、园沟、宅河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征收与否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自定。凡征收养殖保护管理费的,每年每亩收费不得超过1元。

第十七条市、县(区)两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职权范围在核发捕捞许可证、收购许可证、养殖使用证的同时征收渔业资源费及养殖保护管理费,在有关证书上记录缴款金额、加盖印章并出具收款收据。

已持有捕捞许可证、养殖使用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年度审证时缴纳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

在规定日期内不缴纳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补缴,并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渔业资源费列入当年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渔业资源费实行按比例留成和上缴部分统筹使用的办法:

(一)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海洋渔业资源费,10%上缴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90%留用。

(二)各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海洋、淡水渔业资源费,1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90%留用。

(三)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委托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捕捞许可证所的渔业资源费,8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20%由机构留用,其中的鳗苗渔业资源费,20%上缴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80%由机构留用。

前款规定应当上缴的渔业资源费,征收单位应当按季度上缴,不得截留坐支。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所征收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全部留用。

第二十条渔业资源费用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的使用范围是:

(一)购置增殖放流用的苗种和培育苗种所需的配套设施,修建近海和内陆水域的增殖设施。

(二)为增殖保护渔业资源的科学研究提供经费补助,以及为渔业资源监测和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提供经费补助。

(三)购置、更新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关的渔政公务车、船,改善渔政管理设施。

(四)为保护渔业资源、渔场环境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提供经费补助。

(五)为保护特定渔业资源品种,借给生产单位用于转业或者转产的生产周转金(不得作为生活补助和流动资金)。

依据本办法所征收的养殖保护管理费,全部用于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经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渔业资源费用于资源增殖的开支原则上应当高于用于保护管理的开支。

本市渔业资源费用于资源增殖和保护管理的比例为:资源增殖不得低于50%,保护管理不得高于50%,其中对采捕、收购、利用鳗苗所征收的渔业资源费,资源增殖不得低于40%,保护管理不得高于60%。

第二十二条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

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征收的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应当交同级财政在银行开设专户储存,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市、县(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使用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应当在年初编制收支计划、在年终编制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报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收支计划和决算报表使用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格式。

第二十三条本市的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自*年度起征收。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资源费、养殖保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挪用、浪费资金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五条本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补充条文,不另订实施细则。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9

规模养殖,推进稻田养鱼的大面积均衡增产

一是合理规划渔业产业化基地布局,按照都匀市渔业发展规划,确立都匀市东、南部为稻田养鱼基地,重点发发展,西部为大鲵和冷水鱼养殖地,中部为池塘养殖和鱼种繁殖培育基地。都匀市渔业主管部门引导农民、经营者和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方向发展。2012全市大鲵养殖21900尾。大鲵、鲟鱼商品鱼产量25t、产值1150万元,分别占渔业产量和产值的1.94%、47.68%。其中大鲵商品鱼产量5t占产水产品总产量0.39%,产值1000万元占渔业产值41.46%;稻田养面积6.45万亩,产量899t,占水产品总是的69.19%,产值1348.5万元,占55.91%.特种水产养殖的经济效益日益突出,都匀制定《都匀市2010至2022年大鲵养殖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对大鲵养殖加大扶持力度以促进全市特种养殖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稻田生态渔业技术的推广应用给稻田养殖注入了巨大的活力,稻田生态渔业面积2987亩,占全市稻田养鱼面积4.63%,产量203.16t,占稻田养鱼产量的22.59%,在实施稻田生态渔业的地方亩均稻田达到500kg稻、50kg鱼效果,有的甚至千元的收入,稻田的增产潜力还很大。因此,都匀市在制定渔业规划时把发展稻田养鱼作为可持续发展和资源节约型渔业重点,要求常抓不懈,并制定了《都匀市2010一2022年稻田养鱼发展规划》。在投入上采取政府为引导,农户主体,在技术上采取技术部部门为纽带,科技示范户为桥梁,增加投入和技术推广力度,引导农户充分利用稻田资源大力发展稻田养殖。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态势。三是跳出渔业抓渔业,围绕休闲渔业和农家饭店增加渔业发展后劲,打造大坪一杨柳街线、河阳一墨冲线稻田养鱼产业带,甘塘—摆忙大鲵养殖产业带,形成斗蓬山部级风景区和四方滩等风景区旅游构建渔业经济格局。

强化服务意识、构建推广体系

围绕龙头企业和基地强化技术服务,完善技术推广体系。都匀市水产部门始终把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作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一环常抓不懈、作为考核的标准,通过各种途径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水产技术水平;技术人员能够根据科技示范户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采取通俗易懂方式因材施教,把水产适用技术较好的传授给农户;在工作计划中认真制定分户指导方案和填写《科技示范户档案》;年累计每个地技术人员必须进村入户技术指导农户时间100天以上;对每个科技示范户技术培训在5次以上;科技示范户的农产品产量比前三年平均增产10%以上,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科技示范户认可程度高。鼓励水产技术人员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出成果出成绩突出;深刻理解水产科技入户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技术人员能深入基层,积极组织技术推广水产新品种和养殖方式、亲自为农民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服务;对本市所在区域的农民水产技术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和政策建议;科技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认可程度高。高度重视、支持并积极参与渔业技术推广工作特别是渔业科技入户科技普及和宣传报道工作;经常为渔业科教工作献计献策年撰写渔业信息29期,宣传渔业科技推广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就;关注农民的科技普及与技术运用,为渔业科技普及和宣传作出突出贡献。

本文作者:马文理工作单位:贵州省都匀市水产站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10

关键词兴华水产养殖场;发展规划;安徽蒙城

中图分类号F32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7)11-0230-01

1规划背景

《蒙城县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2)》已于2016年实施,而蒙城县兴华水产养殖场正位于蒙城县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主要养殖区――宁洛高速公路池塘精养区中。因此,对兴华水产养殖场进行发展规划,符合蒙城县渔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也是蒙城县渔业发展规划的重点。

随着近几年兴华水产养殖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养殖场快速发展,提升的外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同时,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水产品市场格局的变化,蒙城县渔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养殖场交通条件的改善,养殖场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机。因此,养殖场必须抓住政策机遇,特别是目前国家对水产养殖场的政策、资金、技术的扶持,通过规划推动养殖场发展方式的转变,从而实现养殖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目标和意义

目标:旨在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利用5年时间把该渔场打造成为皖北地区最大、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最具特色、效益最显著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成为引领蒙城县渔业发展的亮点之一。

意义:①有利于发挥本养殖场的区域优势,提高渔业综合竞争能力;②有利于树立优势水产品品牌,提高水产品品牌效益;③有利于带动蒙城县休闲渔业的发展,丰富渔场周边地区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1]。

3规划依据与期限

蒙城县兴华水产养殖场发展规划的依据是《亳州市“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亳州市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实施方案》《蒙城县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本次规划年限为2017―2022年。

4功能定位

4.1亳州市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充分利用兴华水产养殖场的自然资源条件,通过资金、渔业技术的投入,把兴华水产养殖场打造成能够体现亳州市现代渔业发展水平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成为亳州市绿色水产品、特色水产品、渔业新技术的展示养殖基地和休闲渔业的示范基地,对于蒙城、亳州乃至整个皖北地区渔业生产都有示范带动作用,从而发挥本渔场的辐射示范功能。

4.2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2012年,兴华水产养殖场按照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标准要求,积极进行了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2012年12月被评为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15年以来,本场加大投资,扩大养殖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在市级示范场的基础上,按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标准进行规划发展[2],把功能定位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争取被评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4.3安徽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兴华水产养殖场在发展渔业生产的同时,又发展了以垂钓、餐饮服务为主的休闲渔业,展现了现代渔业所具有的休闲功能。可把本渔场的休闲渔业发展功能定位为安徽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按照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标准进行创建申报发展。渔业的休闲功能主要体现在垂钓、餐饮、观光等产业,赋予渔业文化丰富的内涵,为城乡居民休闲提供宁静、清新、优美的田园风景和生态环境,满足与适应人们回归自然、享受宁静与安逸生活的心理和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5发展布局和重点

5.1产业布局

蒙城h兴华水产养殖场现有面积14.67hm2,在规划期内规范建设、稳定面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树立品牌、增加效益。规划期内总体布局形成“231”发展格局,即二区并驾、三大体系和一个功能区。二区并驾:指渔业生产区和休闲渔业区协同发展,并驾齐驱。三大体系:指渔业养殖技术体系、甲鱼苗种繁育养殖体系和水产品市场销售体系,共同支撑渔场发展。一个功能区:即餐饮服务功能区,形成年接待能力1.5万人次的餐饮服务功能。

5.1.1两区建设。

(1)渔业生产区。渔业生产区以养殖生态甲鱼、鳜鱼为主。甲鱼的品种为黄河鳖,黄河鳖为当地传统野生品种,易于养殖,价格较高,供不应求;鳜鱼的品种也应以当地的野生品种斑鳜为主,市场价格较高。大宗淡水鱼精养塘主养草鱼、鲤鱼、鲫鱼等,利用增氧机、投饵机、颗粒饲料进行高密度精养,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为休闲垂钓提供优质商品鱼[3]。

(2)休闲渔业区。以餐饮、垂钓为主的休闲渔业必须以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和水产品的品质取得消费者的认可。餐饮服务菜谱上应以本养殖场生产的生态甲鱼、鳜鱼等优质水产品为主;垂钓鱼因是本场自主生产,应以水产品市场价格出售,以低于其他休闲渔业场所的价格赢得消费者。本渔场的休闲渔业除餐饮、垂钓外,可利用资源条件,发展观赏鱼养殖,把本场建设成蒙城县观赏鱼养殖基地,使观赏鱼养殖也成为休闲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餐饮服务、垂钓及观赏鱼养殖为休闲渔业主体的兴华水产养殖场可建成为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5.1.2三大体系。

(1)渔业养殖技术体系。联合安徽农业大学、蒙城县畜牧水产局,开展产学研联合,制定各类鱼种的养殖、疫病防控等技术规程,编印技术资料,科学养殖,规范生产[4-5],将兴华水产养殖场打造成为科技含量高、养殖水平高、产出效益高的现代化渔场。

(2)甲鱼苗种繁育养殖体系。为提高养殖效益,大规模的甲鱼养殖生产必须有自己的甲鱼繁育场所。因此,养殖场必须形成自己的甲鱼苗种繁育养殖体系。

(3)水产品市场销售体系。兴华水产养殖场以生产生态甲鱼(纯种黄河鳖)为主,目前水产品市场上黄河鳖属于紧俏商品,市场销售价格较高,消费群体相对较少。因此,必须建立好以甲鱼、鳜鱼为销售主体的市场销售体系,随着养殖场休闲渔业的发展,观赏鱼的销售也将纳入养殖场水产品市场销售体系。

5.1.3一个功能区。完善现有餐饮服务功能,形成年接待服务1.5万人次的接待功能,满足渔场周边居民及来场购销、休闲、垂钓人员的餐饮需求。

5.2发展重点

在2017―2022年的规划期限内,养殖场要以渔业生产为主、休闲渔业为辅,主辅同步,稳步发展。

5.2.1渔业生产。渔业生产方面以发展甲鱼养殖、鳜鱼养殖为主。利用早期养殖的性成熟的甲鱼自然产卵,集中人工孵化,生产甲鱼苗种,除用于本场养殖外,还可以出售苗种。甲鱼产卵孵化技术成熟后,可以大规模地进行甲鱼苗种生产,并将其列入养殖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

5.2.2休闲渔业。在近期规划内,休闲渔业以餐饮服务、垂钓为主,小规模开展观赏鱼养殖,待养殖技术成熟、销售市场形成后,可进行大规模的养殖,这将是养殖场休闲渔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6参考文献

[1]沈蔚,车斌.上海青浦区休闲渔业发展的SWOT分析[J].中国渔业经济,2016(6):42-49.

[2]王健,郁蔚文,田昌凤,等.浅谈标准化水产养殖场设计思路[J].科学养鱼,2013(7):82-83.

[3]邢化峰.安徽亳州:基地推动农业现代化[J].环境经济,2006(7):63.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篇11

生猪产业是我县国民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在较长时期内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传统优势产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城乡就业、发展县域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省会城市“菜蓝子”基地和畜牧强县,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打造优质生猪基地目标,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生猪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健康养殖,推动生猪产业化经营,加快生猪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建立产业配套、科技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实现养猪大县向畜牧强县的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2013年,全县生猪出栏120万头左右,规模化生产比重达70%,优质三元猪比重达80%,规模养殖场环保达标率100%,基本实现生猪产业“五化”(即产业布局区域化、猪场建设规模化、养殖技术科学化、环保处理标准化、疫病防控经常化)生产格局。

三、产业发展方向和措施

(一)规划产业布局,实现区域化生产

立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对接“两型社会”和“先导区”建设布局要求,统筹兼顾工业与农业发展,逐步形成工业和农业分区生产格局,实现生猪产业区域化生产。城市三环线内、工业生产重要区域、交通规划重要区域、城镇建设规划区域等范围内实施禁养政策,有计划逐步退出生猪养殖;居民集中生活区、学校、重点环境保护单位等周边500米范围内或其它法定不宜养殖的地方实施限养政策,不得新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对已产生影响的养殖场要引导退出或搬迁;农业主产乡镇可利用养殖区域实施鼓励养殖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区域发展规划,明确生猪产业发展区域,科学规划养殖用地,并有计划承接禁养区和限养区的产业转移。

(二)规范用地审批程序,实现有序用地

根据国发[*]4号和国发[*]22号文件规定中合理安排养殖业用地,简化规模养殖用地审批程序的具体要求,以及国土资发[*]220号和湘国土资发[*]34号文件规定,对全县生猪规模养殖用地审批进行明确,其它各部门不得搭车收费和违规添加审批环节。符合规模养殖的区域,任何乡镇和部门不得禁止或限制。凡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设计常年存栏量在300头以上(含300头),栏舍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规模养殖用地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报县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乡镇国土所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设计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规模场需取得环保评估许可方可建场。

(三)鼓励养殖环保治理,实现粪污“零排放”

按照《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湘政发〔*〕14号文件)要求,加强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明确生猪产业环保整治措施和整治目标。大力宣传推广生物垫料生产技术和“猪-粪-沼-林(渔、田、果)”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切实解决粪污环保问题。*年完成存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环保治理;*前完成存栏3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环保治理,鼓励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环保改造。对在规定时间采取生物垫料生产技术的养殖场(户)优先享受国家生猪产业扶持政策和其它农业类扶持政策,未享受国家扶持政策的养殖场(户)按4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环保治理的规模养殖场(户)依法停产整顿或强制关闭。

(四)严格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安全上市

切实提高生猪疫病防控能力,严格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突出抓好乡镇畜牧水产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强化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畜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饲料、兽药、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等猪肉生产销售环节检验检疫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五)完善产业配套措施,实现标准化生产

1、提高种猪保障能力。实施生猪良种工程,加大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和生产水平。

2、加快发展规模饲养。积极探索生猪产业发展新机制,建立以适度规模养殖为主导、标准化饲养为基础的生猪养殖模式,鼓励县外销区在我县建立生产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和生猪订单式生产。

3、大力发展养猪经济合作组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多元化兴办主体、多种形式发展养猪专业合作组织,及时引导合作组织兴办养猪合作社,不断增强实力,更好地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

4、扶大扶强生猪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现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肉食深加工企业,择优扶强生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

5、完善农村信用担保。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

6、加强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

全面普及推广母猪高产和仔猪保育技术、生猪三元杂交技术、生猪标准化饲养技术、环境污染控制技术,提高生猪出栏率和养猪效益。进一步做好生猪需求和市场信息服务,及时生猪市场价格及需求信息,适时开展预警分析,指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引导养殖户正确掌握市场形势,促进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水产养殖计划范文1篇12

中图分类号:DF413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之带来的畜禽粪便污水的排放大量增加,由于粪便利用率的低下和排放的不规范不达标,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畜牧业面源污染具有污染源分散、分布广泛、成因复杂且潜伏周期长等特点,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许多国家已将畜禽污染的管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制定法律、法规,严加控制和管理。2001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把畜牧业污染防治正式纳入环境保护规划。目前,我国大中型畜禽场畜禽粪、尿年流失率达50%以上,致使畜禽场周围环境恶化,群众反映强烈,已经成为阻碍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减轻畜牧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1畜牧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原因

据2011年底统计,全国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达1.8万多个,加上农村小规模饲养户,禽畜粪便及冲洗污水产生量巨大,年排放量达2000亿t以上,且基本上难以做到达标排放,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并列水环境污染的三大源头之一。畜禽养殖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过去我国畜禽养殖是以分散户养、小规模经营为主,产生的粪尿总量不多,也能被耕地消化。随着人们对畜产品的需求量增加,推动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生产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越来越多,逐步形成了污染问题。二是农业生产上化肥取代农家肥比例增加。畜禽粪尿等农家肥与化肥比较,有体积大、用量多、装运不便等突出问题,加上化肥来源已相当方便,很多耕地大量施用化学肥料,造成畜禽粪便没有了应用出路,从“利”变为“害”,成为了污染源。三是畜牧业养殖环节属微利行业,无力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污染治理。与工业等其他行业不同,畜禽养殖业从总体上看利润率不高,而污染又相当严重,污染治理成本过高。此外,很多养殖户不了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清洁生产技术。四是城市周边地区被清理的部分规模养殖场向农村迁移,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畜牧业污染问题。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陆续出台相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清理城市周边养殖场,实行严格的禁养政策,畜牧业生产重心将向农村转移,污染也必然会向农村转移。

2养殖业污染的主要危害

一是污染水体。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泊、鱼塘中,使氮、磷含量高,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有毒、有害成分进入地下水,可使地下水溶氧量减少,水体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极难治理和恢复。二是污染空气。畜禽养殖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氨、硫化物、甲烷等气体,恶臭难闻,引发养殖场与周围群众关系紧张,甚至产生社会矛盾。三是传播病菌。畜禽废弃物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可成为人、畜传染病的传染源。

3治理对策

3.1切实加强对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环境容量条件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计划。在具体工作中,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依法综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各级财政应安排治理污染专项资金,以促进和推动整治工作开展。通过多种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处理和利用难度,降低处理成本,为提高资源化水平创造条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吸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防治的教训,将畜牧业生态保护纳入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畜产品安全和环保意识。通过科技进步,推广高效、实用、价廉的治理技术,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2抓好污染源头控制

一是划定禁养限养区。禁限养区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畜禽养殖项目。二是改建、扩建、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划可养殖区域应有总体建设规划,并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提出用地规模、区域布局、治理模式、载畜量、环境目标等控制性要求,防止产生新的集中污染。今后凡新建场选址上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并要配套消纳污染物土地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三是种植与养殖有机结合。养殖场从平原片区向山地转移,按照配套的山地面积确定养殖规模,采取干湿分离措施和沼气治理措施等,将废渣、废液用于作物施肥,利用植物(作物)全部吸收有机污染物,达到废水零排放的标准。

3.3推广畜牧业污染治理模式,加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

引导散户向规模化转化,规范处理措施,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排污量。应用饲用酶制剂等高效、无毒副作用和环保型的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对畜禽粪便进行技术处理,提高畜禽粪便作为农业肥料的利用率。因地制宜,采用混凝—脱氨—好氧生化、沼气池—生物塘、生物活性酶配套处理工艺[1-2]等方法处理养殖业废水,使之达标排放。禁养区内养殖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关停,不再开展养殖活动,原有养殖场及配套设施拆除或改作他用。其他规模养殖场要结合实际,配套建设干湿分离机、沼气池、沉淀池、生化塘(机械曝气或自然氧化)、鱼塘等足够容量的物理和生化治理设施,减少或不排放污染物质[3-4]。要加强对畜牧业环境污染的监测,开展畜禽污染现状的调查,科学地掌握畜牧业环境污染情况,为畜牧业生态保护提供依据。

4参考文献

[1]于金莲,阎宁.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方法探讨[J].给水排水,2000(9):44-47.

[2]陈银祥.畜禽养殖废水生物活性酶技术的应用效果[J].现代农业科技,2009(16):22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