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高中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例(12篇)

来源: 时间:2024-04-25 手机浏览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1

论文摘要本文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剖析了该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加速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同时,本文就如何构建一个适合中国农村经济现状、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保障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安全网”和“减震器”,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治化”是其今后的必由之路。然而以《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下称《基本方案》)为核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即将掀起一股“白发浪潮”,如何构建一个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

一、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实施现状

截止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171万人,共有392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共支付养老金40亿元,基金累计结存412亿元。而1998年参保人数有8025万人,2001年底有5995.1万人,2004年底有5378万人,2006年底参保人数是5374万人。可以发现自1998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越来越少,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让农村居民不理解,也没有使农村居民得到实惠。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与地方立法难以形成贯通的配套体系

到目前为止,适用于全国农村人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仅达到部门规章的层次,即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其他的法规大多是以通知、政策、会议决定等形式出现。其法律效力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同。由此构成的群龙无首般的“上下不连贯,左右不衔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缺乏可持续发展性,严重影响了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有序发展。

(二)筹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共有三种:现收现付模式、完全积累模式、部分积累模式。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完全积累模式。《基本方案》规定“筹资模式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该模式运行十多年来,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暴露出如下问题:

第一,集体补助缺失。《基本方案》规定“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但没有对集体补助标准和不给予集体补助或者只给予很少的补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规定。此外,东、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部分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的集体根本无力给予集体补助,最终形成农村经济发达地区不愿给予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无力给予补助的局面,集体补助制度最终成为空话。

第二,“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流于形式。《基本方案》规定“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很明显这种“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目前也是一句空话。这样,在集体补助未能落实、国家政策扶持未能到位的情况下,农民养老金“以个人交纳为主”则变成“完全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因此演变为“个人储蓄保险”。

第三,“保富不保贫”倾向严重。受到上述两个问题的影响再加上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导致产生“保富不保贫”的现象。“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在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参加养老保险的几乎都是富裕的农民。他们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养老也不会成太大问题”;而且根据“投保越多集体补助越多的原则”,假如集体补助落实到位,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也可以有效兑现,受益的也只是农村中高收入阶层,最需要得到保障的农村低收入阶层和贫困户的养老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三)基金运营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运营管理模式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而通货紧缩或通货膨胀将使这种单一的投资渠道“失灵”。单一的投资渠道模式面临风险时不堪一击,使“保值成为空话,增值成为幻想”。此外,《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这种县级管理机制使基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保值增值更加困难。

第二,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部门独立负责经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与支、基金的投资运营以及基金的监督,其集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集于一身,同时直接受制于地方政府。实践中经常看到地方政府利用职权挤占、挪用甚至挥霍农民养老金的情形。

(四)保障水平低,不能满足农村老人晚年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方案》规定“月交费标准设十个档次,供不同地区以及乡、镇、村、企业和投保人选择”。根据《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如果投保最低档次2元/月,投保10年后可领取的养老金为7元/月,15年后可领取9.9元/月;如果投保最高档次20元/月,投保10年后可领取的养老金也只有70元/月,15年后也只有80元/月。由于多数投保人往往选择2元/月的最低投保档次。若再考虑机构管理服务费的提取以及通货紧缩、基金流失等风险,投保人最终拿到的养老金根本起不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

三、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旧农保”在立法层次、筹资模式、基金运营管理模式以及保障水平四个方面存在种种急需完善的缺陷,而当下我国又处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削弱、人口老龄化加重的社会转型时期,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

(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目前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仍然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已成为难以逆转的趋势。一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980年农村居民户均人口为5.54人,1990年下降到4.80人,1998年下降到4.30人;农村家庭人口结构呈现“四、二、一”的倒金字塔形发展趋势,即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和抚养一个孩子。与过去的多子多孙的大规模家庭相比,这种核心小家庭显然加重了子女的赡养负担,换言之就是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

另一方面,城乡人口流动导致独居老人增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向城市流动以寻找就业机会。进城务工人数逐年上升直接导致农村独居老人增多。由于子女常年在外,独居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状况受到严重冲击。

(二)土地保障功能减弱

随着农村社区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人均耕地面积从建国初期的2.82亩减少到1995年的1.17亩,“失地农民”已成为普遍社会现象,失地农民增多,土地保障功能出现虚化,使他们失去了最后的“生命保障线”。

同时,农业已成为薄利行业。加入WTO后,我国农业自然而然的卷入国际市场的竞争浪潮中,但以小规模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农业组织结构与国外规模经营的农业结构相比生产成本高,再加上我国入世后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大幅下调,一些保护性措施也随之取消,我国农业明显缺乏国际竞争力。据华盛顿国际经济研究的评估,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关税的降低和农工产品进口的放开,将导致增加1100万人的失业。此外,雪灾、火灾、洪水等自然风险也是农业的“致命伤”。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使农业的收益越来越低。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加剧

随着农村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务工、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农村老龄人口比重和数量势必将不断增加。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2000年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0.92%。预测2022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将上升到15.6%,2050年将上升到21.2%。到2030年前后将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农村养老形势十分严峻。

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

(一)建立城乡有别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一方面要采取城乡有别的立法模式。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是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的。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有必要分步骤建立城乡有别的二元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构筑协调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立足我国国情,以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为初级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为终极目标,由全国人大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筹资模式、基金运营管理模式、保障水平、待遇给付条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改革和创新。国务院以此部法律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政府在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多层次综合养老保障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单行条例。

(二)建立新型筹资模式

1.定向强制投保,落实个人缴费责任

由于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暂时强制所有农村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没办法的。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的农民来说,他们可以将收入中一部分用于资金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在这些地区推行“强制投保原则”是可行的,因为自愿性投保往往容易导致制定的目标与实施的结果不一致。实践中我国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北京已开始推行该制度。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民来说,他们不得不将大部分收入用于低水平的生活消费。这些地区应该继续推行原政策,继续坚持“鼓励投保原则”,积极稳妥的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最终实现“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初级目标。

2.规定集体补助标准,落实集体补助责任

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应该强制要求集体予以补助,具体的比例由各地集体经济发展状况来确定。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继续推行原有的“灵活”政策,即由集体根据其经济状况予以适当的补助,并完善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落实国家的财政支持责任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都得到了国家充足的财力支持。目前,我国只有10%左右且10%的投入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可见,国家有义务财政支持社会保障事业。针对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受到种种挑战及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现状,国家必须改变原有的“虚化”的扶持政策,转为务实的资金支持。例如可以采取“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形式来体现国家的财政支持。同时,坚持“区域有别”的原则,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当适当的多补贴一些,这样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于补贴资金可以通过如:提取适当比例的税收收入、发行福利、适当提高农产品补贴等等。

(三)建立新型基金运营管理模式

1.基金的运营

过去中国资本市场不成熟,基于对基金的安全考虑,《基本方案》规定采用单一投资模式,基金的收益一直处于低水平。为了改变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的现状,运用法律改革基金运营模式势在必行。

智利是世界上第一个采用“社保私有化”基金管理模式的国家,该模式对拉美国家、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的社保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924年智利就建立了国家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80年为了提高基金收益率,智利创新性的引入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基金的收缴、支付、投资等具体事宜;政府则担任监管和担保的角色,即在基金管理公司不能保证最低收益时,由政府对投保人进行补贴。这使智利的社保基金收益在1981—1991年基金年平均收益率达到了14.4%。我国可以采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严格监管之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定安全投资和风险投资的比例”的模式,使基金的运营逐步从依赖政府过渡为依赖市场,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具体步骤可以:

第一,提高管理层次,规定基金由省级管理,扩大基金规模,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也有助于防范基金流失风险。

第二,规定安全投资和风险投资的比例、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选择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比例留足安全投资资金后,采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招投标方式,将其余的资金委托给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一家或多家基金管理公司经营。

第三,规定风险投资的领域和组合投资的比例。随着我国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投资多元化、限定投资领域和组合投资比例,可以保证基金风险的可控性。

第四,规定政府担保和基金公司反担保的责任。即规定投资运营机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收益最低线,超过最低线以上的部分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投资运营机构和受益人之间的分成比例;而当投资运营收益率低于最低线时,投资运营机构有义务用自有资产来弥补差额,至于投资运营机构无力弥补的差额而破产,则政府应该启动准备金承担最后的“兜底”责任。

2.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管理服务费由国家财政划拨

过去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管理服务费也是采取“提取”的办法,1999年后改由财政划拨,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二十多年来却始终采取“提取”的办法。相对城镇而言,农村居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没有享受到国民待遇,还受到歧视待遇,应该及时消除这种不正常的现象。

(四)适度提高保障水平和退休年龄

《基本方案》规定的缴费档次在中国经济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之后已证明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因此在落实集体补助责任和国家财政支持责任的基础上应合理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提高之后的最低缴费档次应保证最终领取的养老金至少达到退休当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另外,受人口老龄化的威胁,法国已将退休年龄普遍从60岁提高到65岁,挪威提高到67岁,美国2005年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零6个月,2027年将提高到67岁。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而上述几个国家都是在积累了一定的财富才进入老龄化阶段的,因而我国受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将更严重,更加有必要合理提高退休年龄以削弱老龄化危机带来的种种养老挑战。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2

2009年7月在浙江省6县(市、区)22个村开展调查,通过入户问卷调查、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访问农村高龄残疾女性51人。调查发现,她们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决策和实践中必须引起各级政府足够的重视。

一、调查分析

(一)人口特征

1.年龄分布

被调查的51人平均年龄84.27岁,其中80~84岁的31人,占总数的60.78%;85~89岁的13人,占总数的25.49%。90岁以上的7人,占总数的13.73%。

2.残疾类型

51人中,肢残23人,占45.09%;精神残疾12人,占23.53%;视力残疾16人,占31.37%;听力残疾3人,占5.88%。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所占比例高于全省比例。高龄残疾老人机体老化,调查中许多老人因脑中风瘫痪在床;或老年痴呆或白内障而失明,使他们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但是,绝大多数高龄残疾女性并没有在当地登记为残疾人。

3.婚姻状况

调查中,所有高龄残疾女性都有过婚史,且无一人离婚,反映了农村女性老人对婚姻家庭的重视,以及从一而终的传统婚姻模式。老人的高丧偶率不可避免,调查中,丧偶老人39人,占总数76.47%;与配偶一起生活的12人,占23.53%。

(二)主要问题

老有所养与老有所医问题突出,需要特别关照、保护。

1.经济供养依赖性强,供养水平低

农村高龄残疾女性多数无固定收入。被调查的51人中,62.75%的老人依赖家人(指子女、孙子女或配偶)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政府或村集体提供津贴是第二经济来源,占31.37%;具体项目包含低保补助、空巢家庭补助、残疾人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农村老干部年终补助、征地补偿费。64.23%的老人月生活费平均支出不足300元,其中11.38%的老人没有现金支出。海宁市周王庙镇博儒桥村老人潘淑君,长期瘫痪,其子女及地方政府提供养老费每月120元,日常生活照料由其丈夫承担,强度不堪负荷。余杭区鸬鸟镇前庄村吕林珠,与患癌症儿子生活,贷款筹集的每个月509元养老保险金为儿子占用,只拿出50元给老人当生活费,老人既不就医也不吃药,处于极低水平供养状态。

调查中发现,虽然浙江许多地方近年来依托地方经济实力,建立了残疾人补贴、农村老年津贴制度,但具体实施中,高龄残疾老人行动不便,多委托子女代领,常被子女侵占,老人担心主动索要会影响亲子关系,而放弃争取权益。

2.求医问药难,照护康复更难

51人均患有各类疾病,常见病、多发病一般不治,重急病能拖则拖。由于老年重症疾病治疗费用高,住院时间长,一旦卧床不起一般不会送到医院救治。新农合虽减轻了一些医药费,但高龄残疾妇女医药费,仍有72.06%需家人支付,20.59%的老人需自己承担医疗费用。老人患病,家庭便陷入困境。高龄残疾老人患病或卧床护理则更加困难。调查表明,老人患病后照料,配偶照料的占32.93%,子女照料的占72.36%,无人照料的占2.85%。尤其是高龄痴呆老人没有康复治疗机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子女不能外出打工,背上沉重债务,子女因照护或债务产生矛盾,导致家庭不和。

3.生活单调,医疗康复需求强烈

高龄残疾老人几乎都在所居空间度日,精神生活非常单调的,独居老人更是倍感孤独。调研探访的高龄残疾老人,多数目光呆滞、神情木讷;有些残疾老人躺在床上,呈无知觉或半知觉状态,没有交流能力。她们的生命活动仅剩下吃饭、排便与睡觉。

调查显示,虽然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农村高龄残疾女性老人生活质量却很低,生存状态并不乐观。35.29%和31.37%的被调查高龄残疾妇女老人将“医疗需要”和“生活照料的需要”视为第一需求,45.10%和31.37%的老人将“增加养老费用、经济或物质供养的需要”和“医疗需要”视为第二需求。最为老人所期盼的三项需求依次为“医疗需要”、“增加养老费用等经济需要”、“生活照料的需要”。可见农村高龄残疾妇女的需求尚停留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与经济物质供养层面,精神慰籍的需求并不突出。

二、政策建议

农村高龄残疾女性,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困难群体,使她们也能够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中国社会政策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内,考虑农村高龄残疾妇女特殊情况,分年龄段、分层次、分条件地发放农民基础养老金。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从2010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可享受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鉴于年满60周岁老人群体是分层的,农村高龄老人和残疾老人是急需获得帮助的对象,希望有关部门提出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年龄段、分层次、分条件的国家补贴预算。

(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研究建立高龄残疾老人长期照料服务补助制度。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对村级卫生室的投入,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向农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的普惠型医疗卫生服务,改善目前农村老人就医状况。建议对高龄残疾老人新农合医疗费报销比例适当提高;看病自费部分,困难老人可予减免。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龄残疾老人长期照料服务补助制度,补助标准可综合高龄岁数、失能等级、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要素,分成若干等级,以现金或服务券形式下发。实行“政府采购服务”,指定专人照料,给予补贴。

(三)构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体系,针对农村高龄残疾老人最急需解决的生活照料问题,提倡构建多元化的照料服务体系。巩固家庭养老模式;开发乡镇敬老院养老护理功能,接收非五保条件的高龄残疾老人入住敬老院;充分发挥乡镇和村老年协会与邻里资源,探索建立老年互助制度,就近保障高龄、失能老人日常生活。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3

关键词:农村老年贫困;社会养老保障;社会救助

据2005年全国l%人口抽样调查,我国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其中,近60%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我国将于2010年迎来老年人口的大爆发,老年人口年增长数量将达到800万人以上,到本世纪中期,全国老年人口将达4亿,其人口比重将升至20%以上。并在此高位上持续十年左右。换言之,我国正面临老龄化浪潮汹涌澎湃之势.社会老龄化中的民生问题亦日益凸显。其中,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最为艰辛,他们中的不少人正在演变为新的贫困群体。

与先行的老龄化国家比较,我国进入老龄社会有三大特征:一是时间短、速度快。我国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欧美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历程,并以平均每年3%的速度快速推进。二是数量大、延续时间长。我国现有老龄人口已占到世界老龄人口总量的20%强,占亚洲老龄人口的50%,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的社会还将延续半个多世纪。三是未富先老。欧美国家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000—10000美元时进入老龄社会的,有财力和实力应对人口老化,而我国则是在人均l000美元时就提前迈过了社会老龄化的门槛,老龄社会的不期而至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所有这些特征,在我国现实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村较之城镇表现得更突出、更严峻,也更具危险性。

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人城镇.农村留守人口主要由老人、妇女和儿童组成。据对湖北省若干县的调查,老年人口约占农村留守人口的30%.该比例大大超过我国人口老化的平均水平,使得农村人口老化速度远远快于城镇。加之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未富先老”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更为突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农村老年贫困问题。五普资料表明,城市老年贫困人口占绝对贫困人口的10%一14%,农村则高达25%一31%。可见,农村人口老化正在滋生着新的贫困群体.该群体不仅随人口增加而扩展,还随其年龄增长而加大贫困的程度。农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而农村老年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他们的生存状况往往被忽视,他们的愿望和呼声往往无处表达.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解决他们的困难应成为整个社会和各级政府必须关注的民生热点和焦点,消除农村老年贫困已成为当今社会反贫困的当务之急。

导致农村老年贫困的客观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

一是劳动参与方式。五普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城镇老人占87%,农村占50%:继续参与劳动的老年人为33%。众所周知,由于二元经济结构模式,我国城镇职工退出劳动力市场后大多都享有养老的社会保障,而农村则因维持着传统的劳动参与方式,没有建立起养老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是通过一家一户的劳动为自己提供收入保障.这种劳动方式没有年龄界限,一般情况下.是否退出劳动只能视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健康条件而定。有调查显示,城镇有七成老人能享受到离退休金,而农村只有4%的老年人拥有离退休金,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农业劳动收入的相对低下,刚刚满足温饱的农村家庭及其老年人难以顾及养老积蓄。这使得农村老年人退出劳动的时间更迟.参与劳动的时间更长。尽管现实农村老年人大多拥有承包的土地,从理论上可视为养老保障,但因为老年人丧失的正是劳动能力,加之土地流转难,使其在体力日衰后难以维持老年生活,而更易陷入贫困之中。由此可见,对于步人老年的劳动者而言,因劳动参与方式所导致的城乡差别就是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欠缺。

二是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养老保障方式可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养老保障、家庭养老保障和自我养老保障前述城乡劳动参与方式不同,决定了现实的中国农村普遍缺乏社会养老保障。而通过储蓄和购买养老保险的自我保障虽然有助于老年生活.但因农村经济条件普遍欠缺,多数农村老人一生无积蓄或储蓄甚少,养老的自我保障仅限于少部分富裕起来的农村家庭和个人。只有家庭养老保障过去是现在也仍然是农村养老方式的主体。

现实农村的家庭养老是传统养老方式的延续。虽然当前的农村老年人大多属多子女家庭,具有传统意义上养老的家庭人力资源和经济基础,但是.传统的养老方式在急骤的社会变迁中遭受到强烈冲击。这种冲击一方面表现为,家庭的小型化使得老人与已婚子女分家.以及人口流动导致“空巢”家庭大量涌现。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另一方面表现为,农村家庭养老长期以来完全依赖于个人自觉和风俗道德约束,随着农村代际鸿沟因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差异而加深,老年人的社会和家庭地位被边缘化,加之老年人维权意识淡薄,致使农村歧视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等问题较突出,虐待、遗弃老年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子女甚至一味将自己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和社会,使得农村“有儿有女的老人不如无儿无女的老人有保障”(“五保”老人可享受社会救济和福利)的现象普遍存在,尊老敬老助老的和谐社会氛围缺失。尽管近年来不少地方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因其待遇水平较低.能享受的还只是极少数人,大量老年贫困人口的生活仍然艰难,维系和支持家庭养老已成为农村新的社会问题。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4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必要性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判断是否“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的标准,则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脱离,或者对劳动者而言,参加的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其主要社会生活内容而定。另外,法定的年龄界限亦根据各国实际情况相应确定。第二,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因此,养老金在分配过程中不再遵循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原则,而是依据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来确定额度[1]。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国家可测算出未来大概的养老金开支,并根据某些既定标准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④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近2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达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这样,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而且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17.93%,比城镇的比率高出4.8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196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2.2∶1,1978年为2.4∶1,到了1994年就达到2.87∶1,2001进一步上升到2.9∶1,2004年则为3.45∶1,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2.4%。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有限,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3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还要面临世界低成本农产品的更大冲击,其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相应地,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单纯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经难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年可比值水平的79.3%、99.9%、46.6%与73.3%。欧盟15个成员国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时间上大致从20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末完成。与这些国家当时的农业产出、人均收入等指标比较,我国整体经济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都达到或超过这些国家当时的条件[2]。另外,比照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国家,一般有两个规律,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滞后城镇30-50年;二是农业占GDP的比重在3.1%-41%之间,平均为16.2%。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滞后城镇50多年。2003年,我国农业GDP比重为14%,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上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建立该制度时的比例。而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年均高速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同时,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着社会保障支出不足的问题,这也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在的经济支持。因此,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具备条件。

(五)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3]。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陈英.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可行性[J].科技资讯,2006(17):229.

[2]王德文.我国已经具备条件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J].脑库快参,2005(36):1-6.

[3]刘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金融投资,2006(10):51-52.

[4]安然.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理论观察,2006,40(4):81-82.

[5]林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0(5):18-21.

[6]徐祖荣.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初探[J].实事求是,2006(4):34-36.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5

论文摘要:建认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浙江的农村社会保障面临挑战,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不少的问题二因此,应当建立城乡一休化的二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进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改革发展、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省不仅进入厂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二位,由于浙江的社会经济较发达、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上升迅速,浙江乡村衡量老年型人口的四项指标均高于城市地区‘可见,浙江乡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地区严重,面临的挑战比城市地区更大(见下表)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的省份,更应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先行一步。

一、浙江省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有了拓展: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由所在村提供粮食资金,由乡镇企业收人、乡村提留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二是老年人分散供养,由村级基层组织给予照顾。但这一保障项日所涵盖的老年人口比重较小。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救济,主要是建立在.“三提五统”基础上的“五保”制度。此外,浙江从2001年起,将农村居民也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中。当然,能享受到这一制度的人,目前所占比重较小。

目前,浙江的农村老人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类:

一是家庭养老模式——养老经济上的支持力来源主要是来自家庭成员;二是自我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自我的储蓄或者其它的劳动所得和投资所得;三是社会养老模式——主要的经济支持力来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养老金支持或者是社会人道主义的帮助。在上述三类养老模式中,又以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

在社会养老模式中,其主要经济支持力来自以下几种类型:

(一)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是浙江农村的一个新型养老模式,1995年在全省展开。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正处于过渡期(由民政部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有此交接工作还没有完成,所以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没有大的发展。

(二)农村社区农民退休金制度这是富裕农村社区为保障本社区老年农民养老的一种形式,其资金主要来自村办企业的利润、出让土地款或其他集体经济资产。村养老基金实行退休金制度,其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而定,不同程度地解决了本社区农民的养老需求。

(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等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是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与纯女户父母养老保险。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浙江提出了在全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重点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社会救助.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近年有所发展,但目前浙江农村仍以家庭养老和以个人自养为主,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核心部分的社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养老社会保障的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其存在的问题十分尖锐和复杂。

(一)认识偏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深受城乡二元结构理论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浙江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误区:由农村解决自身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二)立法滞后农保工作至今尚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由人大通过的法律,导致实际工作中体制关系难以理顺,法律责任不明确,政策尺度难把握(如开展农保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等矛盾,直接影响农保制度的确立。

(三)基本方案尚需完善首先,方案需进一步精算。现行方案缺乏令人信服的坚实依据,尤其是在一些具体测算指标上尚无完整的体系。其次,如何体现风险共济的保险原则。目前浙江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完全个人账户制”,这种方案权益关系明确、符合农民的心理。但它背离了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基本特征。同时,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无法统筹、难以体现风险共济。这又背离了社会保障的根本性质。

(四)社会化水平低,投保人数占应保人数的比例小国家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对象为20-60岁的农村居民,但是目前浙江农村20-60岁的投保人数占应投保人数的比重不足50%。

(五)人均参保值低,根本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的需求到1999年底,全国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累计收人保险金仅为184亿元、1998年向59.8万参保人发放养老金“人均42元”(中国社科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2000),略高于各地支付给“五保”老人的平均费用。这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只能起补充作用,而不能起保障作用。

(六)养老金缺乏适当的保值增值措施,投资渠道单一目前浙江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存人银行,二是购买政府债券。这两条途径的收益率都非常低。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实现当初农民投保时国家承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2.9%的利率,则养老金不仅不能保值和增值,反而会贬值。

(七)公平性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

(八)管理不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分散,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得管理水平低下。加之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使用集于一身,有悖于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通行做法,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发展趋势——对策思考

对于农村养老问题,如果仍然局限于从农村寻找解决的途径,必然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我们应当看到,正是农村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无私贡献,推动了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21世纪,农民的养老问题陷人了困境。如果不能及时建立以社会公平为前提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推动城市的发展,势必会极大地挫伤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要最终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只有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逐渐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只有这样,广大农民才能真正公平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一个重要原则:损益补偿。也就是说,在此政策中受损的群体在彼政策中应得到相应补偿,以利于维护各种利益的均衡。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损益补偿”的具体表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大势所趋。浙江作为一个经济大省和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理应为全国树立榜样。浙江以强大的经济后盾来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可行的。

(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支持条件

1理论支撑

(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社会保障有两个基本理念:生存权和社会公平。首先,生存权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其次,社会的发展追求两个目标:即“公平和效率”。市场经济自动倾斜于效率,社会保障则是通过国家干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向公平倾斜的制度。当然,这两者之间需要实现最佳组合。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上看,社会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其基本要求是保障每个公民基本生活的尊严。只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国家可以根据具体的地区条件,采取不同的方式,以体现保障水平的区域性差异等。但是,差异性必然以普遍享有社会保障为基础,必须以“社会公平”为前提。

基于社会保障的上述理念,构造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必须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发展目标。农村老年人同样是法定公民,政府和社会有责任来保障其晚年的生存状态;而他们无固定的养老收人、其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要甚于城镇老年人,从而更需要社会保障。

(2)浙江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迫切性和必然性。第一,浙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的过程,实质上是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不仅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城乡壁垒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第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应对农村老龄化的需要。浙江农村正面临自然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大多数老年农民既无积蓄(或少得可怜)、又无保障(没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面小且保险水平低,其生活基本上依赖子女的供养。这种供养缺乏“制度”刚性,弹性余地很大)。农村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成为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政府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三,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摆脱浙江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困境的惟一途径。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属地管理。农民只有取得当地集团的成员权,才能在需要社会保障时得到一定的保障。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另一方面是为了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使农村过剩劳动力真正从经营土地上转移出来。也就是说,要使农民自觉地从土地保障中解脱出来。这就必然要求有新的社会保障作为替代机制。

(3)笔者坚持“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第一步,在农村首先建立与城镇相类似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法定化、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市场化和救助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线,救灾救饥等)社会化的机制灵活的农村“社保”体系;第二步,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保障系统,为实现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之间的制度接轨做准备,最终完成两者之间的转换与衔接、真正实现一体化。

2实践条件

(1)浙江的经济发展良好,为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浙江的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这一切都为进一步健全浙江的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浙江人口年龄结构处于“黄金时期”,为建立农民养老保障提供了最佳时机。人口生育率的快速下降是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主要原因,老年人口会逐步超过未成年人口,而进人老龄化社会和随之而来的高龄化社会。在这一人口变动过程中,某一时期会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中间大,两头小”的人口结构,也就是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都比较低,使得劳动力供给充足、社会负担相对较轻。人口学者称这段时期为发展社会经济的“黄金时期”。

一般来说,这样的“黄金时期”可以持续30年到50年,并主要取决于生育水平下降的速度。生育水平下降越快,高比例劳动力的潜在发展机会就越大,黄金时期的持续时间也越短。浙江的老龄化来得又早又快,其发展机遇也既早又快,稍纵即逝。

研究结果表明,一个社会的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的30-40年是储备积累资源、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最佳时期,时间少于此期,则会使养老基金储备不足;时间太长,又必须面对巨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问题。据预测,浙江将在21世纪的三四十年代进人老龄化高峰期。我们必须抓住现在的“黄金时期”快速起步,时不可失,时不我待。

(3)农村居民的养老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建立新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犷心理基础与思想保证。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经过十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了初步框架,具备了进一步完善的许多可行性条件。据对浙江农村的有关调查显示,62.6%的农民认为有必要交纳农村养老保险金,只有8.3%的农民认为没必要交养老保险金。可见,解决养老问题切合大部分农民的需要。用养老金方式养老已逐步被农民接受。这说明,农民养老保障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为建立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与思想保证。

(4)加人世贸组织,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世界接轨创造了时代机遇。进入wto以后,社会保障的运作与管理将越来越规范化、公正化、社会保障的体系与制度趋于法制化和科学化。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必将与世界接轨,要接受世界的评判。目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组织机构的培养与建设,其发展速度很快。随着社会工作专业性教育在浙江的迅速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业化队伍和专门化机构力量将会得到改善,从而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与世界接轨创造了时代机遇。

(二)建立与完善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总思路

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财政一体化与区域财政适度差异相结合,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集体、社会等多元投人为渠道。积极提高农村养老的社会化程度;量入为出,分类指导,分阶段运作;逐步取消城乡差异,确保物质供养、兼顾生活照料、注重精神慰籍,稳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的城乡一体社会保障现代化管理体系,实现浙江省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6

就目前看,在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的发展状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状况

在我国,那些建国前后出生的人已经步入老年,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显示着当前的中国社会开始出现老年人口的高峰期,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明显。就相关调查结果来看,退休人口与劳动人口的比例达到了1:5。从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来看,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77648705人,比例为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则达到了118831709人,其占据总人口的比例为8.87%。如此大幅度增加的社会老年人口为政府和社会的养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自从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所呈现的一个明显态势就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同时,由于我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与小型化家庭结构相互重叠,更突出了养老保障问题的严重性。而我国幅员广阔的农村地区为大多数老年人的居住地,政府制定政策最重要的出发点,就是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让农村老年人有条件能安度晚年,这也是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内容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落脚点。

(二)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

生活在我国农村的老年人,其现实生活状况主要有如下特点:1.没有基本的收入保障在我国农村,大多数老年人缺乏固定收入作为生活保障。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依靠辛勤劳动来满足,繁重的劳动只能获得有限的经济收入,除去日常支出仅能将小部分收入积攒下来,等到了丧失劳动能力的年纪,就必须完全依赖外出打工的儿女和政府政策的帮扶救助。由此来看,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很严峻,经济保障能力非常弱。2.农村生活条件较差老年人居住在环境比较差的农村,居住分散,屋舍条件差,缺乏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等公共设施。农村土地资源有限,无法满足超量人口的生活,进城务工成为大多数剩余年轻劳动力的基本选择。在农村留守的基本都是孩子和老人,这些留守的农村老年人,一方面必须照顾孩子,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继续耕作来维持日常生活。由此,农村老年人缺乏完善的服务条件,业余生活也非常简单。3.文化程度较低由于老年人几乎一辈子生活在农村,经济水平非常低,相当多的农村老年人接受的教育不多,文化水平不高,大都处于文盲和半文盲的文化程度。4.思维方式保守传统思想对农村老年人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他们无法理解当前社会新形势,对新事物的产生会产生排斥心理。比如,相当多的农村老年人排斥去养老院,认为这是不光彩的事情,必须要依靠儿女养老,很多老年人的性格很倔,不喜欢依赖他人,对新型养老模式在思维上不认同。

二、人口老龄化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带来的影响

目前,在我国农村,针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主要是由养老保险、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子制度构成的养老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后,城乡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城乡发展的重要特征。在关于农村老年人保障方面,基本是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不存在正式的制度化、社会化养老机制。农村地区,仅仅有针对农村孤寡老人的低水平的“五保”供养制度单一形式,至于其他制度化安排基本没有。由于我国推进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生育率和死亡率的降低,导致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面对加速扩张的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现行社会养老保障难以避免地造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很难让所有的农村老年人全部享受到养老所需要的待遇,形成相当大的社会负担。快速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导致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面临很大困难,具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层面存在的问题

1.国家财政资金压力大根据国务院相关政策,农村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但从农村老年人生活实际来看,每月55元生活费标准很难满足其一个月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当前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下,农村基础养老保险金的支出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的压力,仅仅依靠国家财政资金很难保证农村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给付缺乏保障相对低下的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并且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大,基层农村政府很难给予足够的财政支持,无法让老年人拥有足够的生活方面的资金保障。在我国,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还刚开始,政策尚不完善,无法将足够的资金供给农村养老保险。3.政策落实存在明显差异我国有地域广阔,人口分布广泛,尤其是农村人口在各地广泛分布,大部分农村居住人口为老年人,其生活保障问题特别重要。但也正因我国地域辽阔,地域之间存在不平衡性,各区域之间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导致国家养老保障措施的落实上的不平衡性。

(二)社会层面存在的问题

1.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趋向淡化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但因市场经济发展的强烈冲击,这一传统美德之中的“孝道”意识开始淡化,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也开始弱化。农村的部分地区,经常会出现子女不尽心赡养老人甚至打骂、虐待老人的恶劣现象。在大量接触和联系外界的过程中,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也在潜移默化地受到城里的高消费和不同于乡土社会中的亚文化的深刻影响,其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看重所承担的养老责任和义务,而对自己的幸福和成功更加关注,传统孝道中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日趋淡化。2.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所谓老年抚养比,就是老年化人口数量与劳动力人口数量之比,指在社会中老年人被抚养的负担指标。通常情况下,当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结构较年轻,则其劳动人口对老年人口的抚养压力也较小,即老年抚养比较小。我国老年人口增加,新生人口降低,人口年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老年人口的抚养比例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可以预测,在本世纪的中叶,我国老年抚养比就有可能达到50%左右,需要两个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来抚养一个老年人。年轻劳动者为自身生存和发展而劳动的同时需要为更多老年人承担生活费用,适龄劳动者的负担相应地加重,社会负担也日益繁重,农村养老压力更大。3.缺乏医疗保障因农村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缺少资金开展农村医疗事业,并且农村地区自身地理条件存在劣势,缺乏专业医护人员,无法妥善安排老年人的疾病治疗。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大幅度退化,离不开医护人员的照顾,然而在当前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专业医护人员在我国极度缺乏,更少有医护人员愿意去偏远的农村和山区工作。

(三)农村自身存在的问题

1.农村自足养老因大量劳动力的输出而降低改革开放带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获得的经济收入要远大于在农村务农,年轻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已经成为趋势,只有一些老弱病残人员留在村里,当地农业生产因劳动力资源缺乏难以获得正常发展,更不用说发展新型农业经济了。如此形势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更加凸显,大都是依赖政府的政策性补贴和救助来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置身于如此农村经济形态之下,养老问题要想实现自身解决,难度非常大。农村的城镇化发展加快,我国也在完善和发展社会养老制度,并不断向农村逐步推广,国家自1986年就开始探索农村养老方式,相继推出了相应优惠政策、建设农村养老保障试点等多种新举措,对农村老龄人群享受社会养老保障进行引导,这一探索历时多年,但因阻碍较多,实际进展依旧非常缓慢。其中,农村老年人的实际生活状况是最难解决的一大难题。农村老年人通常积蓄较少,很难将保障基金足额缴纳,受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其不太相信新型养老方式,而对家庭式传统养老方式比较眷恋。伴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压力和难度可想而知。2.空巢老人数量巨大导致部分家庭养老缺位当今中国农村,特别是那些经济落后和人均耕地极少的地区,普遍存在着老少分居、子女进城务工等现象,为了生计需要,大量青壮年农民背井离乡,仅仅将老人和儿童留在家里,难以对其提供生活照料。留守老人的大量存在使家庭养老的作用不断弱化,没有子女的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很差,面临很大的精神压力,一旦遭遇疾病或其他重大变故,生活就会进入困顿不堪的境地。3.农村社区养老模式缺失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可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缺乏经济支持和人力资源支持,依托农村社区的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落后的农村集体经济不能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这是农村社区养老模式缺失的根本性原因。当前普遍落后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能为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民提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也就很难安排村级养老金发放。另一方面,依托社区而进行养老服务的理念在我国农村地区尚未形成。虽然2008年全国老龄委及其他九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但就目前看这些养老服务范围仅仅限于城市地区,在广大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概念还未形成。

三、对我国农村老年人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

针对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农村老年人保障方面的影响分析,建议今后在以下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一)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支持力度,建立各级财政的专项预算,确定好每年的支持比例,使国家财政投入农民养老的增长幅度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持平。同时对地区差异给予充分考虑,更多地为中西部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尤其是那些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养老负担较大的地区,更要将其资金缺口及时填补,确保各地区有均衡发展的条件。

(二)构建救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

在农民养老政策体系中,救助是非常重要的保障项目,其可为农村中的“三无”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最低层次满足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需求。当前标准很低的农村五保、低保等平均救助标准,只能为贫困老人的基本生存起到维持作用。当前“看病贵、看病难”的现状使低标准的救助难以发挥实际性作用。这就需要通过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将五保、低保的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要将那些农村的那些高龄老人、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全部纳入,使其基本养老权得到维护。同时还要把救助标准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尽快建立起来,确保其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此外,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使贫困老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还要对临时救助制度进行完善,使那些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有保障。这些农村老年人虽然数量并不多,然而其作为农村养老方面的弱势群体和重点关注对象,把这些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问题解决好,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加强养老金的科学管理

1.尽快促进全国统筹基础养老金的实现全国统筹未来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总体设想为:农村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筹资主体模式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靠近,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农村基础养老金转向政府、集体与个人共同负担。城镇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向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二账户”模式靠近,将一部分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结合到中央账户全国统筹进行发放,其他的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留存地方账户省级统筹发放。2.以养老金入市促使其保值增值养老保障金为老年农民维持基本养老的主要方式,实现养老基金的增值则是养老金投资的基本出发点,这就需要通过多渠道来保证养老基金投资的收益而实现其增值。可将养老金投资的渠道和投资品种的范围适当放宽,不仅可以通过传统的国债、银行存款和中央票据等途径,也可适当增持一部分风险较小的固定收益类和货币市场基金,使基金的流通性加大,确保基金资金正常运转。目前,很多西方国家采取将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方式。应通过参与正规市场化运作,来使养老基金获得更高的收益。3.构建养老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比较复杂,造成很多政策的落实存在区域不平衡的情况。这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专门监督机构,采取区域轮换的方式,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地方养老保险政策的有效落实。针对农村养老保障出现的不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分散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养老保障管理体系。围绕社保的不同项目,将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起来,严格并有重点地执行制度。并且还要对养老保障工作中涉及的基金收支、政策执行等问题加强监督。此外,还应将人民群众与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发挥好,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有力确保农村养老资金的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四)构建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为我国农村主要养老模式,虽然家庭养老模式的优势很强,可并不能让所有家庭具备这类条件。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进城务工的现实形势,逐步增加了核心家庭数量,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显然很难满足需要。所以,应结合人口老龄化的现实状况,发掘其他养老模式,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采取社区养老模式,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社区养老模式的地缘优势独特,农村老年人在其非常熟悉的环境之中生活并不脱离家庭。社区整合并优化配置有限的养老保障资源,可以将比较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障提供给农村老年人,从物质和精神上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服务。社区可以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日常起居提供帮助,为其提供健康的餐饮、家政保洁等一系列基本服务。同时社区还可以在医疗健康方面服务于老年人,通过对乡镇医疗资源的整合,定期开展老年人体检,进行健康科普知识和医疗急救知识的宣传。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方面,社区可根据老年人的兴趣,举办一些培训班,让老年人在一起交流学习,创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应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一些心理上的问题。通过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有机结合,有效解决老龄化趋势的压力,为年轻人后顾之忧的解除创造条件。

(五)让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我国农村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家庭结构发生急剧变化以及受到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影响等等,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在2022年之前,我国新农保计划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要基本实现。就相关调查数据来看,一些问题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中不断暴露出来,包括保障率低、政府资金风险系数高、资金供给体制不健全等。面对这些问题,我国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通过立法而使其拥有法律的充分保障。在我国经历了30多年改革开放之后,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国家的财政收入大幅度提高,国家具备了很强的经济实力。所以,国家必须有计划地大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对于那些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比较少的地区,需要中央财政对发达与欠发达地区的具体情况给予综合考虑,注重增加那些不发达地区的相关拨款,使中央财政补助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不仅如此,还要尽量扩大新农保的参保范围。社会养老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构成内容之一,也是社会养老的核心部分。在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过程中,必须抓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个关键环节。由上述分析可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新农保的参保率依然不高,很多问题相继暴露出来。然而今后农民养老的总体趋势就是社会养老,其在养老保障方面也确实发挥了有效作用。因此,政府必须大力宣传新农保,让更多的农村适龄对象积极参保,将新农保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不仅如此,对于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参保老人,还要按时足额发放其享有的基础养老金,从而让这些老人在经济上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六)加强培训农村专业医护人员

由于农村老年人大都年老力衰,身体机能基本退化,特别需要专业医护人员的照顾,政府有关部门应大力培训农村专业医护人员,从政策上对高校的医药卫生事业进行支持。如国家自2006年就开始实施的“三支一扶”政策,选择优秀医药卫生专业的大学生到基层农村支医就是其中项目之一,通过其在农村乡镇医院工作2年以上,来促进农村卫生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大力推进正确养老观念的宣传教育

对农村人口大力进行养老知识和养老政策的宣传教育非常重要,可以使公众树立起正确的养老意识,为社会养老与自我养老相结合方式的实施创造现实条件。农村年轻人要尽早进行养老规划,正常参加政府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项目,当经济条件允许时,也可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商业保险的购买。农村的老年人要在提前了解和尝试各种养老服务机构的前提下,准备好以后的养老,同时,还要多参加自我保健知识和疾病预防常识的学习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老年人之间要多交流、多沟通,保持心情开朗乐观,兴趣爱好广泛,晚年生活丰富多彩。

四、结语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1篇7

关键词:人口状况城乡关系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C92-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016-03

一、从人口规模看中国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一)基于历次人口普查及抽样调查看我国城市化进程

由于我国行政管辖范围和市镇设置标准的多变,我国城镇人口的历次统计口径也各有不同,因而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所显示的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是同一口径。

1.1982年三普――城镇人口以市镇行政辖区为统计指标。二普之后,由于我国市镇设置标准下降,新设市镇数量增加,大量的县改市、乡改镇、县改区,市镇行政辖区规模扩张,因此三普中我国的市镇人口统计数偏大。

由1982年三普统计数据得,当年全国人口为103188万人。其中,29个省(市、自治区)中,居住在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和镇的总人口为20659万人,仅占20.02%,而居住在乡村的人口高达79.98%。如果以人口为城市化进程的最主要指标,可见当时我国城市化水平之低(见表1)。

2.1990年四普――对设区市的城镇人口、不设区市的城镇人口采用新标准。1990年四普对城镇人口统计改用新标准,以对设区的市采用区的总人口,对不设区的市和镇采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人口标准.在这种新标准下,对设区的市基本上是偏大统计,对不设区市和建制镇是偏小统计,偏大偏小互相抵消,总量上基本能反映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

由四普统计数据得,全国人口为114333万人。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中,居住在城镇的总人口为3019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6.41%(见表2)。

3.2000年五普及2005年1%抽样人口调查――在四普的基础上,对设区市的城镇人口、不设区市的城镇人口、建制镇的城镇人口标准又做了调整。五普的城乡划分针对四普存在的问题试行了新的统计标准。在对统计口径做了新调整之后,由五普统计数据得,2000年全国总人口为126743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906万人,占总人口的36.2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837万人,占总人口的63.78%。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81个百分点。

由五普统计数据及2005年1%抽样人口调查数据整理得城乡人口规模状况整理如下表(见表3):

由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乡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随城市人口和规模的变化而变化。乡村人口比重逐年递减,城镇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城市规模越大,城市人口数越多,相对的农村人口数量就越少。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57年的15.39%上升至2008年的45.68%;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率逐年降低,由1957年的84.61%下降至2008年的54.32%。由此可见,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城市化有了较快的发展。

(二)我国人口城市化现状

1.人口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化,从人口学角度来说,是农村人口不断地向城市转移,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我们称之为农村人口城市化,所以我们可以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这一指标来衡量城市化水平。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水平状况如图1。

由图1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由于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实施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战略,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增至2008年的45.68%,人口城市化水平以每年将近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

随着我国的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农村城市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由于基础比较低,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显著低于全球人口城市化率,2000年全球人口城市化率已经上升到47.4%,而我国城市化水平在2008年才为45.68%,同期韩国的城市化水平为81.9%,美国的则为77.2%。

中国的人口中大头是农民,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只有45.68%左右,因此加快我国人口城市化的步伐对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现农村经济的增长有着很重要的战略意义。

2.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工业化是紧密相关的,随着工业化的演进导致产业结构的转变,非农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与之相适应的非农就业人口和依托非农就业人口生存的相关人口向城市集聚,采用城市的生活方式,促进了城市化水平。在工业化进程的推动下,我国人口的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2%上升至2008年的45.68%,提高了27.76%,平均每年增加1.39个百分点。

根据工业化理论和国际经验,笔者采用结构指标即第二产业占国内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我国工业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对比见图2。

由图2可以看出,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是滞后于工业化水平的,但是近年来二者的差距逐渐减小。

3.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较为悬殊。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由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占人口大多数的乡村地区,经济规模远小于城市地区,乡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也都明显低于城市地区。

由图3可以看出,我国从1978年以来,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差距一直在拉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也越来越大,这将严重影响我国的人口城镇化进程。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指数(见图4)反映出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是快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只是因为农村的底子薄,基数小,才呈现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差距。

二、值得关注的城乡人口结构三大变化趋势

(一)出生性别比呈现严重失调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的性别比例不断上升,大大超出了正常的范围(联合国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并且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孩次越高性别比就越高的特点。从图5可以看出,1990年,虽然镇和农村的出生性别比失衡,但该比例在城市基本正常;2000年时,城、镇和农村的出生性别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升高,都在110以上,全国的出生性别比达到了116.9,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扩大到全国。在2005到2009年期间,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出生性别比攀升幅度均较大,并且城镇攀升的速度更快,但农村的出生性别比仍要远高于城镇,出生性别比的城乡差距较大。

由图5可知,我国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是一个十分普遍的问题,遍布城镇乡各个区域,而且近年来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加剧了失衡的程度。

(二)家庭结构延续简化趋势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城乡家庭结构延续了简化的趋势,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和模式多样化。从总体上看,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趋势是核心家庭日益增多,直系家庭逐渐减少,单人家庭比重也有所上升,呈现出核心家庭为主、直系家庭居次、单人家庭作为补充的格局。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提出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问题,更应引起关注。在城乡中,直系三代家庭所占比例不断下降,单人家庭和核心家庭(其成员是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孩子)比例有所上升。

我国平均家庭户规模1973年、1990年、2009年分别为4.81人/户、3.87人/户、3.15人/户。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全国共有家庭户3951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369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集体户人口为6934万人。然而城乡之间的家庭规模存在着较大差异。2009年,全国城市家庭户平均人口为2.82人,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更是只有2.46人和2.58人;全国镇的家庭平均人口规模是3.21人;乡村家庭平均人口规模为3.29人。

(三)年龄结构突现老龄化趋势

人口老龄化问题被公认为21世纪三大世界性社会问题之一。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截至2006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49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亿),根据《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口的1/3将是老年人。

由表6知,与2000年相比,2005年,我国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4个百分点。随着老龄化人口比例在攀升,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开始呈现出老龄化特征,步入老龄化社会。

在1982―2000年间,中国农村老年人口比列从7.8%上升到10.9%,上升了3.1个百分点;同期,城市从7.4%上升到9.7%,上升了2.3个百分点,农村上升幅度比城市高0.8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

人口老龄化必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应该提早作出政策调整,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养老保险的发展,并积极利用各年龄段人力资源,促进生产方式转变,以此来降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的冲击,防止由于老龄化对社会和经济带来的重大的不利影响。由于乡村老龄人口总量大大高于城镇,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所以,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时,在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时,一定不能忽视农村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参考文献:

1.蔡.中国流动人口问题[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鲜龙.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J].大众商务,2010(8)

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2008[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

4.车莹.工业化:概念、发展理论和衡量指标[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8(5)

5.茹效清.浅析农村城镇化[J].社会经济

6.杜鹏,王武林.论人口老龄化程度城乡差异的转变[J].人口研究,2010(3)

7.谢晋宇,于静.中国计划城市化人口与自发城市化人口对比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1992(3)

8.王跃生.当代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比较[J].社会,2006(3)

9.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M].2001-2010

10.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课题组.我国城镇化的现状、障碍与推进策略[EB/OL].省略/news/qyjjcsjj/2010/35/103594510DIF1B0J8G031HJ339931.html.2010.02.14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农村的经济基础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提高。然而与城镇老人优越的养老保障相比,数量庞大的农村老龄人口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绝大多数都只能依靠家庭的养老方式。目前我国农村占主要地位的养老方式仍然是家庭养老,但是这种单一的、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农村社会的现状。与此同时,我国农民长期游离于社会的保障体系之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由个人和家庭负担,多数情况下他们又无力承担。因此,农村养老问题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巨大挑战。

1农村养老面临的挑战

1.1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全国老龄办于2006年2月23日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已于1999年进人老龄社会,是较早进人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报告预测将我国老龄化过程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1年到2022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中国将年均新增5%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28%,到2022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第二阶段,从2022年到2050年是加速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达30%以上。第三阶段,从2051年到2100年是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可见,人口老龄化将伴随21世纪始终,中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总量过多的双重压力。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老年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发展不平衡,而且城乡倒置显著、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其中最后两个特征对于农村养老保障的负面影响更显突出。其一,人口老龄化呈现明显的城乡差异。相比城镇,乡村人口不仅老龄化程度最高,老龄化速度最快,而且城乡老龄化差距在扩大。主要原因是随着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青壮年劳动力迁移到了城镇。其二,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而出现的,伴随经济高度发达和人口转变而发生的。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而产生的结果,它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未彻底改变,农村依然不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

中国老龄化带来的最大挑战是养老问题。人口老龄柱挤寸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养老保障制度的压力巨大。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与所需的社会经济条件严重错位,对人口老龄化的承受力较弱,加速的人口老龄化导致我国养老负担空前沉重,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生产力落后导致养老资源供给不足,难以承受众多老年人口的大量消费需求。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低下与老龄人口众多形成尖锐矛盾,引发老年保障的许多问题,使原本有限的养老资源更加紧张。

1.2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

根据家庭的社会化原理,可以把家庭划分为直系家庭、核心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形式等4类。我国传统上是以直系家庭和联合家庭为主,也就是以通常所说的大家庭为主。大家庭由于几代同堂,人口多,劳力强,具有较强的养老能力。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家庭的解体趋势日益加快,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32人),核心家庭越来越成为家庭的主要形式,但核心家庭的养老能力较弱。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趋势减缓,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赡养者的负担不断加重。另外,孩子的培养教育费用特别是高校高收费,可能就是经济落后地区一对农村夫妇一年或几年的收人。仅有的一点收人要在自己、孩子和老人之间作分配,无疑不得不作出痛苦选择,赡养老人的经济来源毫无保障。老年人不只是需要物质上的供养,他们更需要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向中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将老人滞留在农村,“空巢”家庭日益增加。由于这些流动劳动者常年离家在外,老年人的各种生活和精神照顾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这种情况给农村养老保障带来新的困难。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1篇9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经济发展;河南省

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从全国来看,由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比较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和老龄化速度差异也比较大,基本上是由东向西呈梯次降低的状况,东部发达地区远远快于西部欠发达地区。2005年11月1日,河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24%,远远超过衡量老龄化程度的世界标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目前,河南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年人口比重和老年抚养比将逐步上升。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96%。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河南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77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4%,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上升了1.27个百分点。

第二,人口老龄化地区差异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老年人口多数生活在农村。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表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一般高于农村,老年人口主要分布于城市,河南的情况则不同。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农业大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是河南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点。2005年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0.7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迁移和流动到城市从事务工经商、参加学习和培训等。

(二)河南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根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河南省老年人口总量将由2009年的771万逐渐增加到2050年的2432万人。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将成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群体。老年抚养比将从2009年的10.4%上升到2050年的40.06%。

二、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对劳动力数量和结构的影响

老龄化对劳动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年龄结构。一般而言,人口老龄化会造成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从而导致劳动力短缺。河南的老龄化特点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等特点都对劳动力的供给产生深远影响。根据预测数据,河南2030年以前0岁-14岁、15岁-64岁和65岁及以上三个年龄组人口变动情况,呈现少儿人口比重逐步下降,老年人口逐步上升的趋势,而劳动年龄人口则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趋势。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在2015年以前不断上升,此后则处于下降态势。从短期来看人口老龄化还不会给河南劳动力市场供给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河南的老龄化速度快,河南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比较优势局面也将在2015年前后结束。我们应该认识到河南省劳动力短缺是必然出现的现象。

(二)对劳动生产率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老龄化带来的是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与之对应的就是老年人口大量增加。老年人口的增加抑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劳动生产率上。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口老龄化造成老年人体力或精力下降,反应速度变慢,劳动能力衰退,不宜继续从事繁重的劳动和快节奏的生产,从而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二是与年轻劳动力相比,老年劳动力容易生病误工,加大企业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增加利润,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三是劳动力高龄化后带来的知识老化,这将会给技术更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一定困难;四是科学史表明,青年人才对科学的创新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科学家和文学艺术天才大多是在青年或中年时期出成果的。

人口老龄化问题尤其是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对农业的基础地位将产生很大的影响。河南农业基础地位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引起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主要是劳动年龄人口外出,农业劳动力的老化,导致现有农村的农业的人口减少,并且在农业中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较低,这不利于河南省农业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中有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劳动力的年龄要求比较严格,目前沿海地区已经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状况。无论劳动力短缺是结构性的短缺还是数量的短缺,都说明适合这种产业的劳动人口在减少。随着河南的经济发展,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适龄劳动力的减少将会对第二产业的发展带来影响。

(三)对养老保障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于社会养老负担的方面的影响可以通过抚养比来进行衡量,抚养比又称抚养系数,是劳动者和非劳动者人数之比,实际上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一般以百分数表示。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河南人口抚养比在未来50年中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老年人口抚养比则从13.7%上升到54.6%,上升了40.9个百分点。同期,少儿人口抚养比下降,少儿人口抚养比从1990年的43.1%下降到2050年的28.8%,下降了14.3个百分点。由于老年抚养比增加的速度远远快于少年抚养比的下降速度,导致总人口抚养比从2000年的56.8%增加到2050年的83.3%。人口老龄化使得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大大加重。

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还体现在养老金的支出上,随着河南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快,离退休职工也迅速增加,相应的养老金支出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河南的养老负担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农村的养老保障,由于河南老龄化的一个特征就是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加严重,使得农村的养老负担日益严重。目前,农村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超过城镇。在未来,这一趋势将继续。与城镇相比,农村面对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

(四)对储蓄的影响

当代西方经济学界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对储蓄的意愿是下降的。我国的学者通过实证研究也发现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从2022年前后开始,我国将由目前的高储蓄率国家逐渐转变为一个低储蓄率国家。老年人口比重每上升1个百分点,储蓄率可提高0.37个百分点,远远不及劳动年龄人口每上升1个百分点,储蓄率提高1.47个百分点。老龄化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老年人自己的储蓄减少,而且还会影响到家庭中年轻人的储蓄行为。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基本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老年人口的增加对于家庭来说消费呈现增加的趋势。随着老年人的消费特别是医疗费用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储蓄减少的同时,将会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消费和储蓄行为。河南人口预测数据表明未来少年人口的数量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也就是未来老少扶养比的总体是增加的,人口负担系数的增加必然会减少家庭的储蓄。

(五)对消费的影响

按照消费经济学理论来说,消费水平的基础是收入水平,一般来说,老龄人口退休后,由于所领取的退休金、养老金只及原来工资活薪水的50%或70%,有的甚至更低。老年人口的消费水平一般要低于劳动年龄人口的消费水平,老年人的消费倾向较劳动年龄人口低。现有研究的结论中一般认为老年人的消费是劳动年龄人口80%,也就是老年人的消费系数是0.8,这个数字在数据上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估计检验。

三、应对河南人口老龄化的对策与建议

人口问题是河南的基本省情,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河南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关系着河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要从战略的角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更要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尽量避免或减缓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

(一)协调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一,加快河南的科技创新步伐。对于老龄化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的解决办法是是刺激技术进步,提高生产力。在人口不断老龄化的情况下,技术进步,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源泉。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刺激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利用河南最后的人口红利期发展经济,为老龄化社会做好经济积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加强对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于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的劳动力进行教育和培训。促进河南的经济有劳动力密集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为老龄化社会做好准备。对于老年人也要加强教育培训,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探索实行富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健康低龄老年人中的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

第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老龄化给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利用老年消费的特点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鉴于老年消费品市场的特殊性,政府应当及时出台正确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向老龄产业投资,以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同时也为经济增长创造机遇。

第四,促进河南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为老龄化积累更多的资金保障。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口的养老基金及证券、基金投资的保值增值都要求完善的资本市场来保证。这就需要健全河南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增加老年人口的财产性收入。

(二)协调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把养老保障放在工作的首位,城市应当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使得所有老年人都享有老年保险;农村也要积极推进老年养老保险,探索和土地结合的养老保险,一定要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投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是把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重点照顾和扶持。

其次,需要控制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成本的增加。要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要树立全新的医疗卫生观念,实现健康老龄化。

再次,针对河南国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的老年养老服务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弘扬敬老养老美德,发展和谐文化。老年社会化养老不能单纯的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解决,要有政府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对养老社会化服务给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属于社会公共事物,政府要高度重视,在公共财政上加大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重点扶持社会急需的老年服务产业的发展。探索各种养老模式,把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结合,为养老事业做好软硬件的设施配套,加强人才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保障服务人员的待遇。

参考文献:

1、孟宪臣.河南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

2、河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世纪之交的中国人口(河南卷)[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3、张原震.统筹解决河南人口问题的对策研究[M].原子能出版社,2007.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000多万职工和2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11

关键词:河北省农村老年人体质状况身体锻炼现状

1前言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层面带来的冲击空前强烈,老年人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当然,老年人的体质健康更不容忽视。我国政府部门对老龄人口的体质也给予了很多的关注,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将体质研究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做出决策的客观依据。然而,我国体质研究工作开展二十多年来,对儿童青少年、成年人的体质研究较多,对老年人的研究相对较少,尤其忽视了农民――这一最庞大、最贫困、最弱势群体体质的研究,本课题通过对城乡老年人体质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影响体质的相关因素以及变化趋势,从数据方面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为探索增强农民体质,搞好农民的健身活动,提高农民的身体素质提供有益的参考。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依据河北省体育局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乡村老年人共1505人,城镇老年人共1571人的体质监测数据为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2.2.2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河北省乡村老年人及城镇老年人群体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比较,总结规律,得出结论。

2.2.3数理统计法

测试的各项指标数据应用SPSS19.0和EXCEL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以均值、标准差、T值来表示,对所有数据进行常规处理,并进行相应的数理检验。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河北省老年人体质总体评价

由表1可知,河北省老年人男性优秀率达11.08%,女性优秀率达10.59%,高于女性。在良好和合格两个等级上,女性老年人高于男性,而不合格率男性老年人高于女性,达到16.26%。在达标率方面男性为85.11%,女性为86.46%,男性低于女性1.35个百分点。说明老年男性体质总体波动较大,女性相对稳定。

3.2河北省城乡老年人群体质对比分析

由表2可以看到乡村老年人的优秀率远远低于城市老年人,不合格率高于城市老年人6.71个百分点;乡村老年人体质总体水平合格以上的远远低于城市老年人和总体老年人的体质水平,这与城市的生活水平、营养状况、生活环境等好于农村有关,这些数据令人担忧,乡村老年人的体质健康应该引起重视。

3.3河北省老年人身体机能分析

身体机能是指人的整体及其组成器官、系统所表现的生命活动。对身体机能的测试可以反映出人的整体系统的机能能力。表3不同层面的展示了机能指标的分析结果。

安静脉搏是最常用的、简便有效评价心功能的指标,健康成年人安静时每分钟心率在60―100次之间,平均为75次/分【3】。由表2显示,老年男性的脉搏有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出上升趋势,但无显著性差异;而老年女性的脉搏随着年龄的增长略有下降,差异不显著。这可能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健身意识的增强,老年人身体衰老的速度渐缓有关。由城乡对比结果显示,乡村老年男性在60-64岁年龄阶段脉搏低于城镇老年男性,乡村老年女性和男性65-69年龄段均高于同年龄组的城镇老年人,但没有显著性差异。

肺活量是反映肺功能的主要生理指标。由标显示,不论老年男性还是女性,肺活量均随着年龄增长而下降,老年女性呈现显著性差异(P

3.4河北省老年人身体素质分析

身体素质通常是指人体在肌肉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各种能力,包括力量、柔韧、平衡、灵敏和耐力。表4从不同组别和层面反映了河北省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各方面能力。

握力是反映人的前臂及手部屈肌群的静力力量,是上肢力量的常用指标之一。由下表可以看到,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握力在逐渐减少,但没有显著性差异。城乡老年人对比,乡村老年人普遍低于同年龄段城镇老年人,在60-64岁年龄段男女均呈现出显著性差异(P0.05)。

坐位体前屈主要用于评价老年人的柔韧性。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男女老年人的柔韧性有所下降,但无显著性差异。乡村老年人的坐位体前屈普遍低于城镇老年人,尤其是60-65岁老年男性的柔韧低于城市老年人(P0.05)。

闭眼单脚站立主要反映了人体的平衡能力。由表4显示,老年人无论男女闭眼单脚站立都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小,尤其是男性老年人在两年龄段呈现出高度显著性差异(P

选择反应时是反映机体神经系统动态反应速度的重要生理指标。反应时越短,说明机体对刺激反应越快。由统计可知,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反应速度呈下降趋势,尤其是男性老年人表现突出(P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河北省老年人体质达标结果

河北省老年人男性优秀率高于女性0.49个百分点,而达标率低于女性1.35个百分点。城乡老年人对比方面,乡村老年人不合格率高于城市老年人6.71个百分点,体质总体水平合格以上的远远低于城市老年人。

4.1.2河北省老年人身体机能比较分析结果

河北省老年人的肺活量均随着年龄增长而下降,老年男女性均呈现高度显著性差异和显著性差异。城乡对比结果,乡村老年人在65-69岁年龄段与城镇老年人相比有显著性差异(P

4.1.3河北省老年人身体素质比较分析结果

总的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河北省老年人在身体素质各方面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4.2建议

4.2.1建议有关单位重视农民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有针对性的广泛宣传科学健身和增强农村老年人体质的意义。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关注自身体质健康,并掌握增强体质的有效手段。

4.2.2根据农村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因地制宜地创编一些农民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锻炼方法。有目的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身体素质。

4.2.3针对农村老年人体质弱于城市老年人的状况,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各项制度的改革,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的投入,吸引更多的老年人来参加体育活动,有效改善农村老年人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国新闻网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呈高龄化、空巢化趋势2011年12月2日.

[2]赖建科,胡喜华.中国老年人体育运动科研状况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8,16(5):123-125.

当前农村老龄化的现状范文篇12

关键词:农村人口老龄化;挑战;对策

一、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近况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2010年,60岁及60以上老年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631万人,其占老年人口中的比重为11.69%;乡村人口数为9930万人,乡村人口占老年人口总人口的比重是14.98%;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中城镇人口数量为3102万人,其占老人口总人口中比重的7.8%,乡村人口数量为6667万人,其占老年人口总人口比重的10.0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为1.35%,乡村为1.8%。联合上述数据阐发可得出,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的水平要高于城镇人口的老龄化,高龄化水平更比城镇的高龄化紧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地区性差异大,东部地区的生活条件要远高于西部地区的生活条件,西部农村的生活条件要远低于东部农村的生活条件。

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挑战

(一)农村老年人的抚养比难以承受。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3.26%,农村老年抚养比为4.22:1。也就是说,4.22个农村劳动力赡养一个老人。我国总体上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在我国农村未富先老的特点更为突出,给我国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挑战。造成这类现象既有政策方面的缘由又有经济社会方面的缘由,早在1970年代中国就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中国的人口得到有效的遏制。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卫生医疗条件大幅度提高,平均预期寿命提高了,又由于现代人的压力大,生育意愿也在不停的降低。生育率的降低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的必然导致老年人口数量增加。

(二)存在大量的空巢老人。农村空巢老人是人口老龄化中的一个特别群体,一般是指,60周岁以上的无后代或者子女持久居住在外地,本身自立糊口的老人。大部分的空巢老人缺少生活上的顾问,老人不免有孤寂之感,尤其是老人抱病时,子女又不在身旁求医看病比较难,乃至出现病死无人问津的征象。在农村,农民首要是外出务工,赚些外快进一步提高本身的生活水平,农村劳动人口的流动也是造成农村中的空巢老人的一个因素。

(三)农村中医疗卫生条件状况不是很好,农民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中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像样的体检活动,小病累积成大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瞧瞧。现在,有了新型农村合作社会保险简称新农合,可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因素是得新农合轨制还未发挥有效的功能。由于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农合轨道对患大病的老年人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大多数老人就是小病抗、大病挨的状况,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人会去看医生。农村偏远地区甚至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农村老年人养老办事条件严峻欠缺。长期以来,民政局在农村的养老办事方面着重于保障那些“五保户”、特困户等特殊群体,对农村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及失能或部分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也慢慢正视起来,但与众多老人的需求相比仍然是无济于事。农村中大多以家政服务项目为主,其服务内容跟形式比较枯燥,还不能充分满足农村老年人对服务内容多样化的需求,居家养老模式在农村中受到阻力,往往进行不顺利。然而多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因为报酬较差,业务素质总体不高,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异常少。

三、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中面临的一系列挑战,提出公道响应的对策

(一)加速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程序。要对合适零丁二孩生养政策的方针人群,政策要宣传到位,办事合理到位,简化再生养证审批流程,真正将人口政策盈利落到到实处。加速推动信息化建设,建设好下层卫生计生的管理平台。连续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的信息整合和共享,展开优质服务建立做好榜样性的服务工作,加以推行从而使农村里出生率的比例高于老龄化的比例,从而改善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比例,为农村增添新鲜血液。

(二)增强政府的主导力量,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率,加大公众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本地政府应当增强城乡统筹规划建设,出台写惠农政策,用财力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勉励农地集中以便形成规模性的发展范围,发展当地的乡村旅游和产业链,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政府引进外地投资者企业,以使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应用。提高农村劳动人的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对现代科技知识的利用,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此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从而能使农村能集中劳动力,从而空巢现象会减少,老年人从身体和精神上都能得到有效的照料。

(三)增强农村基层卫生工作。(1)在建立大病保险政策的同时也要健全商业保险,同时做好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一部分原合管办人员负责对保险公司经办业务的监管,从而实现医疗保险全流程办事。(2)建立好网上结算工作,能实现省内省外核查信息和报销,实现民不出户就能办理好一切医疗繁琐事务(3)政府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培养专门的新农合基金管理人员,使其具备相应的资金管理知识。

(四)在摸索的道路中寻求新的农村养老模式。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外,还要鼓励民间资本力量的参与,并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探索“以农地养老”的新模式。连系农村改革的情况,在许可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措施,探索“以农地养老”的新模式,发挥土地资产在农民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钻研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所必要的食物产品,开展对老年人在营养与膳食方面进行检测指导,保障老年人生活的质量和健康水平。要继续鼓励农村中有劳动力的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积极参加当地村里的活动、对新农村的建设及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贡献自己应有的一份贡献等,以提高老年人自己的身心健康精神上得到满足来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农村养老当前严峻态势,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对策建议[J].新农网.2015

[2]在2015年全省农村基层卫生、计划生育基层和新农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A].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

[3]主旨演讲与理论研讨之一:人口老龄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J].人民论坛.2014(34)

[4]刘生龙.健康老龄化战略缓解老龄化与少子化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1

[5]黄宏磊.以湖北省为例浅析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J].农业经济.2012(3)

[6]王红珠.宁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创新.2014.

[7]万宝瑞.农村养老当前严峻态势[J].中国乡村发现.2015.1

[8]蔡茜.向丽华.我国农村老龄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

[9]崔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问题研究[C].南京师范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