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篇)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2006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高峰论坛
主题:安全与民生
一、活动背景
2009年是中国“安全生产年”,1月9日,国务院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六大部分。
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实施总体预案,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对于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十年,世界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发生,如何科学应对和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是当今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区域性、季节性强;特别是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总体预案已经,关键在贯彻落实。为此适时举办“2006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高峰论坛”将是深入贯彻党和政府提出的“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政策方针及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高社会公众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等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政府、企业、学者等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与交流机会。
二、可行性分析
1、2009年为中国“安全生产”年,1月8日,国务院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且已经深入落实到省市机关单位,相关单位也已经下发到企事业单位,并要求他们根据各自行业特色编制《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到位,为此举办论坛无疑是企业学习与交流的良好机会;
2、2009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两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关注民生”作为重中之重,这是政策导向。此项活动正式立足于“两会精神”,围绕安全“预防”与“应急”开展广泛宣传、研究、与探讨,关乎民生,关乎安全;
3、安全问题确实已成为阻碍和谐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虽然2009年安全问题有所好转。但研讨安全预防与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4、活动本身关系到民众的生命、财产、企业的发展等众多问题,属于公益性活动,以“民生与安全”为主题,必定能够赢得企业与政府的支持,对于赞助企业来说也是一项公益事业;
5、借助华声国际强大的媒体资源,可以迅速的传播论坛信息,这位招商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与保障;
三、优势分析
1、与时俱进,关注民生:紧紧围绕两会精神,组织策划活动;
2、顺势就事,主题突出:预防与应急系统,始终是我国企业与政府最为缺乏的经验,而以前也很少涉及,借助《应急预案》的出台,必将得到更好的关注;
3、强劲媒体,宣传迅速:利用华声国际强大的媒体资源,瞬间即可传播海内外,为招商带来很大方便;
4、政府牵头、权威主办;拟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主办,以政府的声音权威呼唤“安全与民生”
5、专家演讲、学术精深;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全面解析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
四、参与群体
1、各地市、县政府机关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
2、海内外食品、矿业、交通、消防等科研单位及安全教育单位;
3、海内外相关安全生产企业等。
4、海内外安全生产设备制造企业
五、活动主题:安全与民生
六、活动名称:2006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高峰论坛
八、论坛议题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制定:
安全生产与民生
应急管理与企业发展
安全生产技术与设备
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测与预防
国际知名企业的应急管理系统解析
国内知名企业的应急管理系统解析
企业危机管理
安全生产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
九、活动内容
1、论坛新闻会
2、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高峰论坛
3、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交流洽谈会
4、优秀企业应急管理考察
5、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大赛
6、欢迎晚宴
7、颁奖大会
8、开幕式
9、闭幕式
10、领导致辞
11、专家演讲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一)我镇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思路,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高效快捷运转机制。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水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决定和部署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党政办,负责镇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我镇还成立了地质灾害、重大动物疫情、地震、森林火灾、粮食、卫生、信访、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各类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明确专人为应急管理协管信息员。
2.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镇应急办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水南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水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南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防洪抗旱工作预案及重点工程防洪抢险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具操作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各村也制定了村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值守,整合资源,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镇党政办值班电话为主线,各村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值班单位为依托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建设,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储备防汛抗旱、防火等应急专用物资。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好隐患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镇针对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拆迁、地质灾害治理、企业生产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指派镇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了风险隐患台帐,制作了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了各类矛盾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及时落实解决整改及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好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条幅。广播等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对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应急防灾影像资料、专家授课、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应急知识和自我救助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6.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防化营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共青团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青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鼓掌哦。
7.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镇有计划地聘请了专业人员,先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情、道路安全,学校师生防震演练等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全镇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防火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抗洪救援演练、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及村级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2.应急经费和后勤保障不足。
3.应急队伍建设好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全镇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抓好全镇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和宣传,组织力量抓好预案的组织实施,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镇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队伍、专业队伍(防化营)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制度。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项目,建立完善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3、进一步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我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体系,对于一些可以预测的突发公共事件,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
4.进一步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
做好我镇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损失,保障公众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二)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应急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应急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科学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对突发事件队伍教育和培训,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织保障到位有力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内江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符民隆任组长,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吴景理,副局长姬文,局纪检组长王丽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旅游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办主任由吴景理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分别负责现场救援、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置工作。各县(区)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事故的情况汇报和施救等工作。
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的落实。局领导在突发事件中都能亲赴一线,判断形势,研究方案,确定决策,靠前指挥,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编制预案,狠抓落实
为确保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旅游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积极有效应对旅游行业突发性事件,根据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内江市旅游系统应对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内江市涉外突发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突发群体性安全事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我市外事、旅游市场环境的安全、稳定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健全突发应急事件应对制度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及局领导接待日制。要求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声请坐、一杯茶水、一份满意。并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实行开门接访、带案下访解决化解疑难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形势及时进行通报,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预防预警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有效提高,为及时制订实施相关防范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我局在认真抓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对全系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重点进行了《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信访培训班,领导带头,全员参加。通过经常性学习培训,接待和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实际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针对常发突发公共事件,先后组织开展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积累了应急处置经验,提高了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应急队伍综合素质。在处理违法案件和旅游、外事、侨务矛盾纠纷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五、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我局建立了领导带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同时,为确保信息畅通,我局向社会公布了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并定时定期核对干部职工的电话号码,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六、认真排查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全市旅游系统围绕安全促生产、安全出效益的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线,坚持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以强化市场检查为主线,加强了旅游市场联合监管,着力解决旅游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章问题。先后与安监、消防、卫生、质监、交通等部门合作,采取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全市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了旅游安全管理力度,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确保了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
今年共组织、联合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70余人次、车辆40多台次,主要涉及旅游星级饭店12家、旅行社及分社23家、在元旦、清明、五一等小长假和春节、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期间,对全市涉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抽查。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旅游交通、星级饭店消防安全设施、景区(点)游乐设施等场地和部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全市旅游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旅游系统各企业的正常生产。
七、加强宣传工作,夯实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群众基础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照明亮化适合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对照明亮化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持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照明亮化突发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可能造成城区大面积灭灯,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害社会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夜间大面积灭灯。主要是整条路灭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辖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2、恶劣天气的应急开灯,主要是遇到恶劣天气需要提前开灯照明。
3、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照明亮化运行应急调整,主要包括照明运行方式和照明亮化时间的调整。
4、设备损坏,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引发的设施损坏,供电设施被盗事件。
5、事故灾难。主要是设备漏电引发的伤亡事件。
各类照明亮化突发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作为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对一些特殊突发安全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同时提高相应等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照明亮化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迅速处置。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照明亮化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碑林区城管局决定和部署本区照明亮化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办事机构
碑林区城管局建立健全办事机构,指导和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三)预警机制
1、预测与预警碑林区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安全事件进行预警,办事机构要及时、准确的报告重特大突发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管理权限、危险性和紧张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
3、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和通报突发安全事件后,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接报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口头报告,之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先期处置
大面积灭灯:巡灯人员发现大面积灭灯时,首先进行故障排除,排除不了时,立即通知维修值班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恶劣天气:如遇恶劣天气,未到照明时间路面能见程度低时,立即启动应急照明方案,确保交通安全;
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随时调整照明亮化运行方式和运行时间;
设备损坏:如遇交通事故或地下施工造成灯杆或地下电缆损坏时,抢修人员要立即报警,并通知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做应急处理;
事故灾难:如遇灾难性事件,接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对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应急结束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信息
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事件时,碑林区城管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四)监督受理
1、宣传教育和培训
碑林区城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援救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提高其专业技能。
2、责任与奖罚
照明亮化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到、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4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强化工作的组织部署,专门召开了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煤矿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相关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处置的能力;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指导协调全县煤矿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二、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为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实效,我局突出通风瓦斯、水患等重点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了“煤矿透水事故应急处置室内推演”,由局长任总指挥,分设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模拟合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我局接报、响应、组织协调、现场处置的全过程,提高了全局上下应急响应速度,收效明显。6月份,全局监管人员分别参加了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了2014年安全生产月煤矿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演练的主要项目是开展通风瓦斯和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各煤矿企业的演练紧张而有续地进行,基本完成了应急预案演练任务,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
三、主要做法和特点
1、周密计划,精心准备。为了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开展,我们做到了早谋划、早安排,提早明确了负责演练周活动筹备工作安排、重点内容及有关要求,全县各煤矿企业迅速行动,精心准备,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为演练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为强化煤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全县各煤矿企业制定了详细的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各个环节。通过演练,全县煤矿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了普遍提升。
3、突出重点,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注重煤矿“五大灾害”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组织开展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达到了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煤矿工人的应急意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救援能力的目的。
四、认真总结,加强宣传,提升了全县煤矿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一、切实提高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
企业应急管理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和可能给企业带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种外部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企业可能给社会带来损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近年来,我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总体上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企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同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也给企业安全造成多方面影响。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24号),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体制、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切实提高企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工作目标:各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初步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企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起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加强企业危险源监控,实现企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有机结合;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企业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应具备履行应急值守、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汇总和分析报送、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登记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管理、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系等职责。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矿山、建筑施工、交通客运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1—2名应急管理人员。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驻滇高危行业的中央企业比照省内大中型企业的要求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其他各类企业也要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自身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分布、企业重点危险源、应急队伍、救援基地、应急物资、道路交通等基本情况,加强与企业联系,组织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立起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以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各类救援队伍与签订救援协议的企业的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建立起中央和省属企业与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推进企业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20****年底,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全省大中型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各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的风险隐患特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以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重点,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预案内容要简明、实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生产企业要在预案中明确可能发生事故的具体应对措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企业和改革重组改制企业的指导,明确预案编制要求,制订编制指南或预案范本,提高预案质量。
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和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案内容的审查,实现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
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预案演练的指导,并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五、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
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队伍体系。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起现代化、专业化、高技术水准的应急救援队伍;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对尚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企业应根据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对已经建有专兼职消防队的企业,其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托已有的专兼职消防队组建。各企业要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不仅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更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高危企业一线职工必须配备避险、自救设备进行作业。签订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协助协议企业排查事故隐患,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充分发挥专家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指导作用,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技术竞赛,参加有关救援演练。
六、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初步形成应急救援网络
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依托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企业的组织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建设区域骨干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依托企业加快建立起滇中、滇南、滇西三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使企业在做好本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率先建立一批管理规范、装备先进适用、信息畅通、处置能力强的区域应急救援基地,有偿承担起一定区域内的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当地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的支持,充分发挥救援基地在区域救援方面的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为纽带,区域救援基地为基础,骨干救援队伍为中坚力量,企业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
七、做好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隐患排查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企业要组织力量,重点针对企业生产场所、危险建(构)筑物以及企业周边环境等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工作,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整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对隐患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改革重组改制企业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和其他影响社会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防范发生。有关部门要加强隐患标准的制订、完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出现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险情,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溢流、井喷、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传染病疫情、尾矿库溃坝等可能对周边群众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企业要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职工、群众发出预警信息。要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地方政府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对应急处置的指挥领导,组织开展救援和群众疏散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救援措施的衔接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企业应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环境污染,并加强事后评估,完善各项措施。
八、强化企业应急管理职责和部门的监管职责
企业是应急管理责任主体,对自身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监督指导有关企业预防和应对其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并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把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监管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同特点,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的分类指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隐瞒不报、迟报、谎报及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九、加大企业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6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但是,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三)编制并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科学指导各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等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法律体系。抓紧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紧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以及有关规章、标准的修订工作。各地区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五)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修订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尽快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国务院是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三、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七)开展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促进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监管手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国务院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在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预警信息。
(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十一)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应急平台。加快国务院应急平台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地方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形成连接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规范技术标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十二)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十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
(十四)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国家、地方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建立国家和地方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国家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十五)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六)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突发公共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制定和完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地方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
(十八)大力发展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发展项目,在政策上积极予以支持。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采取政府采购等办法,推动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成套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研发和生产。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十九)建立公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和科学基金等,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基础理论、应用和关键技术研究给予支持,并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实现成套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的突破,增强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六、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
(二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特别要抓好市(地)、县(区)两级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十一)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二十二)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逐步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尽快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适应全日制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或课时。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