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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特征范例(3篇)

来源: 时间:2024-04-28 手机浏览

绿色设计特征范文

关键词:绿色建筑;层次分析法;灰色白化权函数;评价标准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绿色建筑评估准则及评估方法。绿色建筑评价成为热点,很多学者在对已有建筑评估时“地域性特征”较模糊,为了充分体现绿色建筑的理念,在绿色建筑评估中应结合“地域性特征”进行评价。例如,青海省各地气候、环境、资源、经济与民俗文化存在很大差异,在评估时应综合考量建筑所在地区的特征,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基于此,本文借鉴国内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理论,结合《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西宁市某住宅小区为例,建立符合这一地域的评价模型。

2基于灰色聚类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模型

2.1指标体系的构建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体系应科学合理,具有适用性和可推广性,以及一定的可操作性。由于评价指标有定性和定量指标,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要考虑可量化原则。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指标较多,为使评价体系简明适用,要选取代表性较强的指标(表1)。

2.2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

层次分析法(AHP),是定量和定性结合的评价方法,该方法简单易行。选择知识渊博的相关专家确定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再经分析确定指标权重。1)建立层次分析结构。首先将要解决的问题条理化,分层建立结构模型。2)构造判断矩阵。将各层因素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可根据1~9比较尺度确定重要顺序(表2)。3)相对权重的计算。先用特征根法计算相对权重,再用几何平均数法计算最大特征值与特征向量。4)一致性检验。为保证结果的有效性,需要进行一致性检验,不符合一致性要求时则需重构判断矩阵。5)计算指标权重。算完每个因素相对目标层的重要度后,按照由上到下顺序,计算绝对权重。

2.3灰色聚类评估模型建立

采用灰色聚类评价法,首先须将分类进行定义,再对测得数据和对象用白化权函数进行分类。由于本文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的指标因子有一定的模糊性和相关性,为使相同层次因素的评价基准一致,选用三角白化权函数作为灰色聚类评价方法。

2.4评价指标各层权重的确定

本文采用专家打分法取得数据、构造判断矩阵,邀请青海省绿色建筑方面的专家对准则层进行打分,结合绿色建筑技术相关资料定量分析。目标层的权重参考《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428-2015)。对数据分析处理后得到指标权重,详见表3。

2.5确定评价标准

本文根据建立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结合青海省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避免各因素评价分值不同的差异,对规定的强制性指标在评价参数范围内取值,这样使得评价体系简单可行。对绿色建筑性能的评价采用十分制,对其建筑性能打分,评分标准详见表4。

3工程实例分析

3.1工程项目概况

西宁市城北区某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30.5万m2,由40栋多层住宅和10栋小高层住宅楼及配套构筑物组成。该小区大量采用适用于西宁地区的住宅新材料和新科技,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和“室内新风系统”。居住建筑节能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到户、安装分户超静音新风系统、新型材料等。小区结合项目地块特征按照和谐共生、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确保小区住宅性能达到“3A标准”。

3.2绿色建筑评价指标集的构建与评分

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的分值范围为1,2,3,…,10,这十项分值代表的指标评语为极其差、很差、差、较差、一般、一般好、较好、好、很好、极其好,由十个专家打分的平均结果可得到绿色建筑的评价实现值,统计结果详见表5。

3.3评价灰类的划分与阈值的选取

这三种评价灰类位绿色建筑的评价等级,即灰类k=1,2,3,分别代表绿色建筑的评价等级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每个灰类的取值范围有三个区间[a1,a2],[a2,a3],[a3,a4]=[1,4],[4,7],[7,10]。

4结语

本文结合青海省绿色建筑地方评价标准,根据AHP法测算绿色建筑评价指标权重,建立灰色聚类评估模型;考虑地域特征,建立符合案例所在地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为青海地区绿色建筑评价提供较合理的参考依据。在今后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中,各地的指标因子选取要结合当地地域特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便在青海省绿色建筑项目设计中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推动绿色建筑在该地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小雨,杨璐萍.群层次分析法和证据推理法在绿色建筑评价中的应用[J].系统工程,2016(2):76-81.

[2]章国美,时昌法.国内外典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对比研究[J].建筑经济,2016(8):76-80.

[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S].2015.

[4]刘思峰,杨英杰,吴利丰.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第七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绿色设计特征范文篇2

关键词:绿色环保理念;园林景观设计;绿色建筑

景观设计工作在城市建设中成为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园林景观设计的绿色环保,也是这部分工作开展的现阶段所追求的重点目标。而绿色建筑的融入是最为核心的、能够体现出绿色环保理念的主要实践。在设计工作中,需结合园林景观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绿色建筑的功能特点等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落实开展景观设计工作,就能够促使绿色建筑环保理念在实践中与园林景观设计工作实现有机地融合。

1园林景观设计融入绿色环保理念的基本原则分析

园林景观设计具有灵活性和丰富性的典型特征,绿色环保理念的融入不仅是为了提升园林设计的整体质量效果也是为了促使园林设计在实践应用功能上更加突出地体现地体现出有效性和灵活性。

1.1结合区域环境实际开展园林景观设计

不同的区域环境气候条件都会影响到景观设计的植被选择以及景观设计的整体结构。在园林景观设计的过程中,绿色环保理念的融入和绿色建筑实体的融入也需要考虑区域环境对绿色环保理念融入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地区的环境特征、气候特点以及建筑实体的功能特点与整体风格,合理融入绿色环保理念,应用有效的绿色环保技术开展针对性的设计工作,促使绿色环保理念下的景观设计,能够实现自然环境与景观设计环境相互融合的状态,达到优化自然环境,改变周围环境质量水平的作用[1]。从具体实践的角度上来说,设计工作人员需在前期加强对景观设计区域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的观察分析,确保充分了解地区性环境条件的基本特征,以便找准设计工作的切入点,优化设计工作落实开展的整体质量。除此之外,一些细节上的植被选择植被联合种植的规划方案确定,也需要考虑前期的环境条件基础状态,避免环境条件影响到绿色建筑实体的融入以及景观设计的实际效果。

1.2注重园林景观设计的美观性效果

追求美观性是园林景观设计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在绿色环保的建筑和相关设计理念融入后,意味着工作的落实开展在具体实践环节更加强调自然环境中元素的应用。而是要选择适当的植被注重植被的造型设计和植被的色彩搭配的合理性,就能够促使园林景观设计在整体质量上更加美观,更加具备吸引力。这也是景观设计突出观赏性的一个重要方面[2]。作为设计者,其自身应当不断提升个人的审美能力,注重结合自然环境与景观设计协调统一的原则,关注设计效果是否具备创新性和美观性。并且通过先进技术先进理念的融合应用,促使整体的设计效果在美观程度上达到更高的层次。从受众群体的主观感受上来说,当其在区域性的园林景观设计中感受到环境的美感,其对于景观设计效果和质量的认同感也会更进一步的提升,园林景观设计给人们带来精神享受的高层次目标也就同步得到了实现。

1.3注重设计效果的功能性保持

功能性的保持主要是指,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后,园林景观设计不仅要达到装饰外部环境的主要效果,也需要从绿色环保、生态平衡保持以及区域环境中的改善和优化角度出发,发挥出相应的功能。设计工作中。功能发挥效果的保持需要设计者在基础的植被选择以及生态环境平衡过程中的系统结构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了解不同区域要维持生态平衡和稳定的生态系统状态所需要具备的基础条件,在具体设计中通过针对性地引入相关的元素是整体的设计效果在功能性上更进一步的得到充分的体现。而绿色环保也是整个景观设计在实践中所追求的重点目标[3]。应当结合景观的整体区域面积以及景观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采取针对性的设计措施,促使景观设计的绿色环保功能,特点和效果得到有效的体现。

2绿色环保理念支持下的园林景观设计基本要求分析

2.1景观设计需做好绿地面积应用的规划

无论是绿色环保理念的融入还是绿色建筑实体的融合,在园林景观设计的过程中绿地面积的合理规划和规划区域布局形式都是需要考虑的关键性问题。虽然绿地区域所种植的植被以及规划的区块特征可能出现一定的差异,或显示出典型特征。但公共绿地区域的合理规划是充分发挥出景观设计功能、避免景观设计对人类活动造成影响的关键要求。在常规的城市风景园林景观设计过程中,人们日常活动的公共区域,或公园带状公共绿地都是比较常见的绿地面积规划和呈现形式。要形成一个具有绿色环保特征和功能的风景园林设计区域,需保证整体的绿地规划面积达到总面积的30%以上,这也是体现出绿色环保里面的重要切入点。

2.2对铺装区域面积和雨水花园面积进行针对性的明

在整体的景观设计结构中,铺装环境以及雨水花园环境对于设计和施工的基本要求会产生非常显著的差异。为了确保景观设计的整体性和有效性,需要对上述区域的整体面积以及设计方式,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进行针对性的确认,确保绿地面积在整体占比和规划方式上符合国家相关的评审制度规范与要求。在保证绿色环保理念融入的基础上。确保具体的设计效果与规范性的景观区域设计要求相符合,避免过于追求景观设计的外部辅助效果,导致绿地面积的规划出现缺失和不足。在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虽然需要融入一部分铺装面积的施工流程和施工区域,但透水的体现也强调自然环境中的水资源和水循环利用要求的匹配。通过透水性更强的铺装材料的应用,促使园林景观设计的效果与自然环境中的气候变化、气象特征相互匹配,充分利用来源于自然环境中的资源条件。

2.3不同植被种植区域的土壤环境和种植基础条件要进行精准确认

不同类型的植被在生长环境需求和日常的维护保养需求上存在比较典型的差异。因此,在景观设计的过程中,结合不同类型植被的融入要考虑植被本身的生活习性以及景观设计区域所能够提供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资源,确保不同类型的植被在联合应用到景观设计的区域内时,能够通过生态平衡的维持,相互支持相互利用,形成具有动态活性的景观设计和呈现效果。

3园林景观设计融入绿色环保里面的有效策略分析

3.1积极选用绿色环保原材料融入景观设计

绿色环保原材料的融入主要是指,在园林景观设计工作的落实中应用生态性能更强的绿色环保原材料,一方面体现出绿色环保的理念,另一方面材料本身也可与自然环境实现更加紧密地结合。例如,在植被养护的过程中,土壤中的有机物质和营养需求就可通过绿色环保有机生态材料的融入,达到增强效果的状态。另外,这类原材料的应用还能够减少资源利用过程中的消耗促使资源利用在充分性和针对性上更进一步的加强。关于来源于自然环境的生态环保材料的应用,主要是指,当景观设计的整体环境设计完成后,需要外加一些经过人工干预塑造造型的绿色建筑实体。这时,这部分材料就会成为景观设计凸显绿色环保理念的重要切入点[4]。只要注重景观设计造型的合理塑造,并且充分结合区域的土壤环境和植被生长状态融入具有促进作用的生态环保材料和绿色建筑实体,就能够促使整个景观设计区域的绿色环保效果和生态环境稳定性得到提升。

3.2注重植被的合理选择和有效养护

在城市环境中的景观园林设计需要结合城市的基本环境状态,用尽可能丰富且具有适宜性的植被品种融合,体现出景观园林设计的丰富性和创新性。另外,多种类型植被的选择也有利于构建一个完整的小型生态系统,为区域环境的改造和优化提供帮助。具体来说,在植被选择时,可按照耐寒性强、抗旱力度高、喜阴、喜阳、降解甲醛等多种功能融入不同类型的植被。除此之外,植被的配置和养护也应当匹配具体植被的类型同步进行。为了体现整体的植被综合利用的美观性,设计者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对植被进行造型的修剪,体现出园林景观的人文气息,提高园林景观设计的文化内涵。

4结语

结合本文的设计实践分析可知,绿色建筑环保理念与园林景观设计的融合应用需要从基础的环境条件分析研究到细节的植被类型,选择与配置、再到设计工作中对造型以及自然环境状态的维护等多方面,全方位体现出绿色环保的价值和意义,并且利用先进的设计思路和手段取得预期的园林设计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惬寅.“生态的艺术”理念下风景区景观设计研究[J].美术观察,2022(2):154-155.

[2]穆昊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国外案例———美国一剧院外墙外保温改造项目[J].建设科技,2011,15:66-67.

[3]穆宏刚,卓昱伯,袁静.论BIM工具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评《基于BIM技术的绿色建筑施工新方法研究》[J].材料保护,2022,53(8):171-172.

绿色设计特征范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环境保护

环境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稀缺资源,具有独特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面对世界各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严峻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己是迫在眉睫,而建立绿色税收体系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当前我国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随着绿色税收理论在我国的出现和应用,如何建立绿色税收法律制度,以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已成为我国法律界、税收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绿色税收的含义

《国际税收辞汇》第二版中对“绿色税收”是这样定义的: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绿色税收立足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不仅仅要求事后的调节,更重要是利用税收对环境、生态的保护进行事前的引导和调控。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保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

二、绿色税收在国外的实施

2.1国外绿色税收的特点

2.1.1以能源税为主体,税收种类呈多样化趋势发达国家的绿色税收大多以能源税收为主.且税种多样化。根据污染物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五大类:废气税、水污染税、噪音税、固体废物税、垃圾税。

2.1.2将税负逐步从对收入征税转移到对环境有害的行为征税以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通过进行税收整体结构的调整,将环境税税收重点从对收入征税逐步转移到对环境有害的行为征税,即在劳务和自然资源及污染之间进行税收重新分配,将税收重点逐步从工资收入向对环境有副作用的消费和生产转化。

2.1.3税收手段与其他手段相互协调和配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国外的环保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效,主要原因是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在采用税收手段的同时,注意与产品收费、使用者收费、排污交易等市场方法相互配合,使它们形成合力,共同作用。

2.2西方国家“绿色税收”的主要类型

第一种,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征收的税。包括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的课税。如英国、荷兰、挪威等征收二氧化碳税,美国、德国、日本征收二氧化硫税,德国征收水污染税。

第二种,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如德国、荷兰征收的油税,美国、法国征收的旧轮胎税,挪威征收的饮料容器税等:

第三种,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税。如美国、日本征收的噪音税和工业拥挤税、车辆拥挤税。

三、建立与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设想

3.1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共有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太少,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这样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第二,现有涉及环保的税种中,有关环保的规定不健全。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比如就资源税而言,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征税范围狭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

第三,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单一.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均可应用于环保税收政策中,以增加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而我国税收这方面的内容较少。

第四,收费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偏低.而且在不同污染物之间收费标准不平衡。其次,征收依据落后,仍是按单因子收费.即在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时.按含量最高的一种计算排污量。这种收费依据不仅起不到促进企业治理污染的刺激作用.反而给企业一种规避高收费的方法。另外排污费的收费方式由环保部门征收,不仅征收阻力很大.而且排污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不理席日。

3.2构建我国绿色税制的基本思路

3.2.1借鉴国际经验,开征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开征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fq税种。即在排污等领域实行费改税,开征新的环境保护税。具体的措施包括:

(1)开征空气污染税。以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锅炉、工业窑炉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在生产活动中排放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为课税对象,以排放烟尘、扬尘和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在计税方法上,以烟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根据烟排放量及有害气体的浓度设计累进税率.从量计征。有害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这两者是造成地球温室效应的最主要因素,对排放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进行征税,可以减少燃料的使用。进而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由于目前我国环境监测体系还不完善,单独开征二氧化硫税和二氧化碳税还不可行,因此现阶段只能开征空气污染税。

(2)开征水污染税。对于企业排放的废水,一般按废水排放量定额征收,但由于废水中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各异,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也有所不同,需要确定一个废水排放的“标准单位”。纳税人的废水排放量按其浓度换算成标准单位计征。根据废水中各种污染物质的含量设计具有累进性的定额税率.使税负与废水污染物质的含量呈正相关变化。对城镇居民排放的生活废水。由于其排放量与用水量成正比.且不同居民排放生活废水中所含污染物质的成分及浓度通常差别不大.因而可以居民用水量为计税依据.采用无差别的定额税率。

(3)开征固体废弃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对工矿企业排放的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渣与不含毒物质的废渣及其他工业垃圾因视其对环境的不同影响,分别设置税目、规定有差别的定额税率。然后逐步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其计税依据可以选择按重量征税、按体积征税、按住房面积征税或按人均定额征税。在税率设计上,对同一种类垃圾,还应区分不同堆放地点、不同处理方式加以区别对待。

(4)开征污染性产品税。污染性产品主要是对在制造、消费或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稀缺资源使用的产品课税。从而提高这类产品的相对价格。减少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和消费。例如,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环保问题一”白色污染”就可以征收污染税加以解决。此外还可以对油、农药、杀虫剂、不可回收容器、化学原料及其包装袋等容易造成的污染产品进行课税。

(5)噪音税。可考虑对特种噪音,如飞机的起落、建筑噪音等征税。它的税基是噪声的产生量,政府筹集此项资金,可用来在飞机场附近安装隔音设施、安置搬迁居民的搬迁等此外,应将环境保护税确定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并且环保税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开支。

3.2.2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

(1)扩大征收范围,将目前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可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

(2)完善计税方法,加大税档之问差距。为促进经济主体珍惜和节约资源.宜将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合理调整资源税的单位税额。使不可再生资源的单位税额高于可再生资源,对环境危害程度大的资源的单位税额、稀缺资源的单位税额高于普通资源的单位税额。通过对部分资源提高征收额外负担,遏制生产者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同时通过税收手段,加大税档差距,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企业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以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在出口退税方面.应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同时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3)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完善.可考虑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适当提高税率。

3.2.3健全现行保护环境与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的税收支出政策,包括取消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不利于污染控制的税收支出;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产品的进口,大幅提高上述有毒、有害产品的进口关税。实施企业投资于治污设备和设施的税收优惠,对防止污染的投资活动进行刺激。

3.2.4制定促进再生资源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再生

资源业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也有利于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资源回收利用的潜力很大。据估算.我国每年可再生利用而未回收的废旧资源价值将近250亿一300亿元人民币。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再生资源业利用废旧物资允许按10%作进项抵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再生资源业的发展。今后,在绿色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还应进一步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