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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精选8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6 手机浏览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文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述职述廉原则

(一)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评议活动,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增强述职述廉评议活动的针对性。

(三)群众路线原则。相信和依靠群众,诚心诚意地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四)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评议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查,整改纠正,务求取得实效。

三、述职述廉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各单位的市管干部,述职述廉的时间分别在届中(即第二年)和换届前一年(即第四年)在规定范围各开展一次。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20*年述职述廉按照浙纪[20*]46号文件要求继续进行。以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时间开展述职述廉。

(三)各县(市、区)和市直党政机关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应事前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派员参加。

四、述职述廉内容

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述职和述廉两个方面。述职重点报告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述廉重点报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述廉主要应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严格执行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规定为基本依据进行对照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工作程序

述职述廉制度是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执行该制度时,要按照以下五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执行述职述廉的党组织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由各地各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规定。原则上按照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三)廉情公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党内事务的民主和公开程度,使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执政活动、从政行为有比较详细、具体的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专题报告由执行述职述廉的党组织通过适当途径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并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收集和反馈意见。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收集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述职述廉以后,上一级党组织要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统计汇总工作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执行述职述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

(五)报告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应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结束后15天内,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上级党委,并抄送纪委和组织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贯彻执行该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组织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纪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

(二)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对述职述廉中涉及班子的问题,由党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领导干部,上级纪委和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作为今后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同时,又要注意与已有的监督制度相衔接,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2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制定措施,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3、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积极整改,务求收到实效。

三、对象范围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科级领导干部;县委各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四、方式方法

采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述职述廉和县委统一组织集中述职述廉相结合。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均不少于5人。

五、内容要求

1、本年度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

2、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情况。

3、本年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

4、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具体实在,言之有物,简明扼要。班子主要领导的报告不超过4000字,班子成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个人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领导班子也要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

六、程序步骤

1、征求意见,准备报告。述职述廉考核之前,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各自分工,深入村组和分管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收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专题报告。述职要讲个人出了什么思路,干了什么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存不存在不廉洁行为,切忌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述廉要严肃认真,不回避问题,不一语概括。

2、述职述廉预告。在考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考察组通知要求,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预告,公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预告期不少于七天。乡镇除在集镇、街道张贴预告外,还要在广播上进行播放。

3、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全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党委委员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不是委员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工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所属科室(含车间)等中层负责人。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属班子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搞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确定会议时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会议。

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参会范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组长及成员,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县纪委各委员、各室主任,由县廉责办确定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

4、现场提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或者依据廉政法规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简明扼要的问话提纲,在述职对象会议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现场提问,由述职对象分别回答。

5、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发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测评表》(分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等次)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测评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划票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既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组织的述职述廉考核又参加县上组织的集中述职述廉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其民主测评情况按照60%、40%的比例分段计算后相加即为最终结果。

6、廉情公示。科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专题报告在所在单位办公场所开设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收集意见和建议。

7、汇总上报。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汇总情况分别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述职述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向科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党委(党组)反馈民主测评及公示期间群众的反映。

8、认真整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班子方面的问题,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纠正并将结果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反映出的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由党委(党组)负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诫勉谈话等方法督促帮助改正。

七、组织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所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2、述职述廉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八、结果运用

1、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根据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集体讨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县委审定。

2、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或人事档案,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3、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的班子和干部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督促整改。对群众公认的廉勤兼优、实绩突出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经查实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惩戒,确保述职述廉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3

为了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责任内容和责任分解

第一条 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要求,把各项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

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命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反腐倡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学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据正职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本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检查考核。

(八)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二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研究制定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第三条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和行政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法规、纪律和要求,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二章 责任考核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对本局领导班子,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和廉政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组织实施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

对局班子成员主要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抓落实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述廉情况;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其他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对分管的业务和工作中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及要求;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情况;思想道德及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实施

局党组统一领导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具体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对局内设机构及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时间及方式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和专项抽查。考核一般与领导干部年终总结述职学述廉、民主生活会、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个人述职述学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作出评价。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本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建立和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单位工作总结的内容。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学述廉时,必须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领导干部要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须一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报告,重要情况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4

一、履职履责情况

1、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协助局党组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按照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在局党组的支持下,驻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回归本职,实现“三转”。另外,驻局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参加局党组会议以及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局领导班子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本人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按照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保证党内监督、有效。

3、严肃查办违纪案件。近两年多来,协助市纪委查办案件15件,独自查办诈取养老金等违纪案件36件,化解信访矛盾50余起,受理信访案件21件。配合省厅对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暗访一次,配合局机关党委对市人社系统暗访两次,严查“四风”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12名违规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4、深化作风检查。严格落实好考勤制度,突出抓好全局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期间的纪律考勤,每周不定期检查2次以上,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不定期检查48余次,对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通报和追责,有效地防止庸懒散现象发生。同时,以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作风纪律等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发现一起记录一起通报一起,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止了懒政怠政现象,解决了工作质量不优、效率不高、业务不精、服务不周、态度不佳等问题,推动了纪律执行力的提升。

5、加强监督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教育。全面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今年上半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27、7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4、86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38、11﹪。针对重要节日、重要信访日期、五险百日征缴、劳动能力鉴定、各类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定等重要节点,积极介入、狠抓监督,有效地杜绝了腐败滋生。同时,根据党纪党规、《廉政准则》、《永州市人社局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制度的人或事进行严厉追究,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6、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廉政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党纪条规教育活动,着力深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努力形成不愿腐的教育引导机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了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廉政教育篇目;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系统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7、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在通过学习、讨论、谈话、开展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的基础上,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廉洁自律、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等方面10余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作中有章可循。通过这些制度构建,形成了全市人社系统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8、加强自身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性地将纪检监察的触角延伸到直属单位,在直属单位率先设立纪检监察员,首次选任了15名纪检监察员,大大充实了纪检力量。另外,按照党章要求,我局率先在局机关设立纪工委,纪工委配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5人,承办主体责任具体事项。目前,全局从事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人员已达23人。

二、廉洁自律情况

1、严格廉洁自律。我严格按照《党章》和《廉政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任现职以来,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它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经商办企业;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规定,没有操办婚丧等各种喜庆事宜;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认真执行“三公经费”使用规定。我局已经公车改革,本人没有配备公车,没有公车私用的现象;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本人没有出国出境;没有利用公款进行职务消费,如有亲朋好友来我处时,我都是自掏腰包接待。确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待的客人,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安排。

3、家庭情况方面:妻子徐艳系市供销系统下岗职工;因年纪偏大,技能单一,赋闲在家。儿子,刘诚,湖南大学在校学生。本人及家属没有投资、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和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4、个人房产方面:家拥有住房一处,市委机关宿舍一套105平米的房改房,无其它房产。

5、个人收入方面:本人主要收入为工资、奖金、津补贴,全年收入约7万元左右。本人没有在外兼职取酬及其它劳务所得情况。

三、道德修养情况

1、注重社会公德修养。带头遵守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局里举行各种义捐活动,奉献爱心。热爱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对待来访的群众,能主动为他们想办法、解难题。

2、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始终牢记“人社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始终不渝坚持理想信仰,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打擦边球、不越红线、不触底线,处事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能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提高文化素养,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树立正气,自觉做到了慎始、慎独、慎微。坚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牌,不酗酒,不抽烟,不攀比、不浪费、不滋事扰民、不见利忘义,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4、注重家庭美德修养。孝顺长辈,家有104岁的奶奶,70多岁的母亲及兄弟姐妹,大家庭和睦融洽。经常同家庭成员、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谈心,引导他们弘扬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诚信友爱,真诚待人,遵纪守法,不搞歪门邪道,不以权谋私。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回顾两年多来所走过的历程,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对人社部门各项工作了解欠具体,影响监督的针对性。人社部门各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民生的问题,工作量大、牵涉面广、涉及的法律条规、办事流程比较多,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对人社部门的工作做深入的了解,这个方面本人还存在不足。二是对执纪监督问责有畏难情绪。自己既是局党组成员之一,所有的工作都参与其中,班子成员又有分工,并各负其责,过多介入各自分工,不利于和谐。三是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五、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工作监督。继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做到对各项业务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二是提高认识,敢于担当。提高对纪检工作责任性的认识,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不拘泥于老方法、老套路,跳出思维定势,工作中多思考、多调研,努力探究工作新方法、新措施,把纪律、规则挺在前面,做到防患于未然。

20xx纪检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二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叫xx,男,汉族,今年33岁。于20xx年8月下旬经组织派遣至花生办担任纪律检查员职务工作至今,虽在短短的数月时间里,能够积极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为基础,牢牢把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自身的学习,把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重点,认真开展权力观自我教育,增强权为民所用的责任感;同时,以学习正反典型为内容,不断警醒自己该干什么和不干什么,从而较好地把握人生的轨迹,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协助“一把手”搞好工作,保证我单位的工作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和完成。二、是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和所在支部的理论学习,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深入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系统理论,进一步增强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坚定了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决心和信心。三、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学习了纪律条令和《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规定处理办法等重要党内法规和文件以及涉及所分管业务的常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努力使自己从业务上的“门外汉”转变为“门内汉”,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二、履行职责,踏实工作

(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自己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协助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检查考核到位,促进了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促使我单位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中勤政廉洁,确保了干部职工“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全年未发生任何违纪现象。

(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在全县开展的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我单位结合当前环保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谈认识,找差距,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在学习查找阶段,始终抓住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做工作;在分析检查阶段,坚持“开门整风”,集中排查本部门在“抓落实”方面和干部职工在“庸懒散冷”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整改阶段,抓住重点解决问题做工作。通过各阶段的整顿,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切实加强廉洁自律

作为一名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干部,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和责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廉政规定,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常常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去勉励自己,用“慎初、慎微、慎独、慎友”去警醒自己。一方面认真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逐条对照认真自查,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注重党性修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要求自己,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注意管住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管住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并经常和班子成员、其他同志进行谈心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不了一些成绩,但也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在学习上不全面,缺乏自觉学习和系统学习的意识;二是工作中随意性较大,缺少计划性,抓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少;三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工作中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四是监督力度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五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以上缺点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大局意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努力工作,忠于职守,争取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5

本人现任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去年底,班子分工调整后,负责财政系统纪检监察、财政稽查监督、政府采购管理以及本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分管监察室、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基层联系点为XX镇财政所、XX财政所和XXX镇财政所。在今年8月份,被组织下派为XX镇XX村"第一书记"、自任现职以来,本人尽快完成了个人角色的转变,在领导的关怀和热情指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组派驻工作职责,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扎实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搞好优化创建,促进财政大监督规范化,不断完善财政监控机制和内控体系,着力服务于政府采购管理和招商工作,抓好联系点站所管理,积极履行"第一书记"职能。同时,注重自身作为纪检干部的廉洁形象,高标准、严要求,竭尽所能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现按通知要求报告如下:

一、扎实学习,坚定信念,廉政勤为

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系统学习了几代领导人的著作,以及党的十八大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党性觉悟、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做到在思想上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注重加强廉政以立身、勤政以务公、善政以理财的财政干部个人修养,做到德清志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争名权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同志努力做到关心,理解,尊重,能俯身倾听意见和呼声。尊重上级是本份,尊重下级是美德,尊重所有人更是一种修养;对生活能保持健康的情趣、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对工作注意调查研究,不尚空谈,注重请示汇报,对党组决策坚决贯彻执行。在分管工作中,重视制度规范行为,用教育引导思想,用真诚去沟通,用智慧去推动,对联系点站所负责人做到常提醒,要求他们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平,管得住权欲,构建好自己主要工作中纪检监察职责的首个阵营。

二、严以律己,明德惟馨,敢作敢为

紧紧围绕县纪委六次全会、市局纪检组提出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自律型的纪检监察团队建设要求,突出自律,带领纪检组、监察室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学习活动,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

(一)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在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的同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工作中敢于碰硬。

(二)组织全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去年8月份以来,按照市局纪检组"廉洁理财,做党和群众满意的财政干部"主题活动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工程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双日"活动,召开"四查四比"现场会。

(三)注重职业道德,提高自身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读懂《纪检干部职业道德》这本好书,组织全系统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开展"做人、做事、做官"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水准。

三、爱岗敬业,守职尽责,求真务实

(一)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穷尽才智,献计献策。作为班子成员,我注重大局意识,自觉为推动财政工作的整体发展贡献才智。一是协助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谋划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积极主动的出谋划策,进言献策。二是对提交集体研究的事项,做到上会前先调研,先思考,会上知无不言,言之有道,为形成正确决策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全力推动重点工作,为班子决策助力。如党风廉政、优化创建、能力作风、干部调整等重点工作,协助主要领导抓推动,抓落实。

(二)为分管工作不遗余力。根据班子分工调整,二0一一年八月我不再分管信息科和政府融资工作,增加分管财政监督检查科和政府采购管理科。我对分管的工作,重在出思路、用干部、带队伍。做到平时多观察,工作中多支持,生活中多关心,业务上多指导,责任上多担当,为领导保驾护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纪检监察和财政稽查监督工作。

去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仅获三等奖,成绩不够理想,纪检组倍感压力。年初,我同监察室主任就纪检监察工作向局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取得了领导的支持和对下一步工作思路的肯定,从做好监督检查、保廉机制、优化创建、源头治理、案件查处六大板块构成的纪检监察基础工作入手,结合财政管理职能,积极推动构建适合财政自身特色的惩防体系。

一是整合内外监督资源,完善纪检监察机制。一方面,强化了局纪检组对内主要监督职能科室的统一组织领导。局主要监督职能科室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的监督检查信息、结果共享,由局纪检组统一领导,根据不同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等,结合科室监督职能安排任务和分工。另一方面,有效利用外部监督资源,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按创建要求,(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纪检组聘请了由"两委员一代表"、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组成的十人行风监督团,对我局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的创建工作监督指导,协同监察室、监督检查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对政府采购、专项工程全过程监督检查,并积极向局纪检组反馈监督检查结果和提供案件线索。通过行风政风热线解答群众关注的财政热点问题,旨在打开民情通道,润色我局监督体系。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制度的严肃性。首要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责任分解。其次是进一步落实局各项管理制度。局监察室、财监科、办公室通过内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科、所及个人执行管理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检查情况作为科、所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是完善惩防体系,推进源头治理。

按照县委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及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局纪检组积极推进我县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的源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公有房屋租赁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五是严肃案件查处,建立信访预警机制。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剖析机制,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及时剖析案例。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实现信访件按期办结。

七是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优化创建。

为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服务型财政机关。纪检组严格执行《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十项规定》、《宝应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暂行规定》,把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作风转变、精神状态提升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基本着力点,教育和引导干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范服务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履行公共财政职责,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公开力度。深入开展创建"最佳服务部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执法大队)"活动,完善"扎口收费"和"一费制"等便民服务机制。2名站所被评为市"示范站所"、

3、联系点和下派工作。一是服务基层,推进基层站所全面建设。注重抓好四方面的工作,即: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切实转变干部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四五"普法,切实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强化精品意识,推进"实在"帮扶项目。下派帮扶工作都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不打造精品工程,只注重"面子工程"、"眼球工程",仅搞形式主义,在项目上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到帮扶结束时,就不会赢得老百姓的交心。而只有依托部门优势,老老实实、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打基础,办实事,帮助村集体不断增强"造血"功能,打造富民强村的精品品牌,才能做一名让群众赞扬的人。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认识存在误区。对自己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有时不能准确定位。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6

一、认真履职

(一)强化责任和制度的落实

2、层层分解责任。一是局党组与各科室、处、所签订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状;二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司法所(调处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将“作风效能”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三是制订出台了《xx市司法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廉政准则》及机关效能提速“十项制度”等20种影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3、严格执行制度。一是开展了礼品礼金集中清理活动。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专项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落实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初和年中组织领导干部按时填报个人重大事项;三是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要求填写廉政档案,并为其建立了电子档案。

(二)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1、突出主题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5·10”思廉日、“立公仆之德、扬清廉之风、树表率之志”、“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迷失的人生》;二是组织局机关党员赴淮海战役纪念馆、纪念馆和故居重温入党誓词,进行集体廉政宣誓;三是在“七一”建党纪念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邢新华以“干净干事效能”为主题给全系统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大党课。四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四讲、四比、四看”为主要内容的“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2、深入学习贯彻《准则》。一是分别组织中心组和局机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廉政准则》原文,传达学习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市纪委宣讲团成员作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专题辅导报告。二是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结合本单位及自身实际撰写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心得体会。三是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四是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统一组织的遵守《廉政准则》公开签名承诺,组织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倡廉守廉践廉个人承诺书,并通过市司法行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五是通过撰写分析报告、向系统内人员发放征求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廉洁从政方面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查找自身及局机关在廉洁从政方面和工作作风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六是利用《普法宣传卡》,向全市副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宣传“《廉政准则》八个方面的禁止”。

(三)强化作风行风建设

1、扎实开展“作风与效能提升月”活动。制定下发了“作风与效能提升月”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了作风与效能建设对标找差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先进、跨江争八强,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

3、常态督察作风和效能。今年先后对落实“八条禁令”、工作绩效、政治学习、创卫工作、“双促双助”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交办工作落实、上半年绩效考核完成重点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印发督察通报六期。

4、规范实施权力公开运行。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试运行工作,邀请市职能部门人员来局现场指导网上运行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网上运行工作。及时组织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重新清理,准确划分“在用”、“挂起”事项,排查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今年以来网上及时办结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31件。

二、廉洁自律

本人作为纪检干部,一是能经常用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先进人物的事迹鞭策自己,用腐败分子的下场警醒自己;二是坚持做到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是真正做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心存敬畏,知足常乐,永葆清廉。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7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

纪检组述职述廉报告篇8

一、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今年本人主要学习了胡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北京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同志在华中科技大学主讲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会,参加了湖北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在华中农业大学主讲的省情报告和廉政报告;参加了在中国邮电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座谈会,参加了在xq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第二片组会议;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完成了学校“两访两创”活动中的访谈任务,对新闻学院、金融学院五位教师进行了访谈,并按时提交了书面访谈材料;参与了教育部第二片组关于高校制度执行力研究课题的调;通读了《管好身边人》《黑白人生》两本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专著,在个人博客中收集整理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和岗位目标责任时,本人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思想,以纪检监察的实际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湖北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学校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主讲的,以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党课,参加了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周元武同志主讲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了洪山监狱等。

二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湖北省纪委“1+6”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是圆满完成了教育部党组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对纪委的日常工作和资料准备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四是圆满完成了湖北省纪委就我校贯彻落实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即“1+6”文件)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我校纪委落实“1+6”文件协助有力,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风险点查找深入到位,起到了宣传、预警作用。

五是协助财务部门完成了学校“小金库”清理和上级部门治理乱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

六是主持制定、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今年,结合教育部和湖北省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关于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予以补充完善,除继续要求处级干部在每年进行述职报告的同时进行述廉报告外,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将遵守《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参与了《中南财经zd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制定。

七是完成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今年主要参加了干部选拔和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的招录聘用监督,对2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参加了本科招生录取和研究生考试监督,特别是在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能切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参加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招标领导小组,对部分招投标结果进行了监督;参加了研究生推免、研究生资教选拔、四六级考试、本科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处分等教学工作的监督;参加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对校办产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列席了校务会议,下半年开始列席了校党委常会会。

八是认真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件,严肃查办违纪案,今年共处理了来信来访12件。

三、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工作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中南财经zd大学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照两个《规定》对个人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能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部门和个人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的事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度工作任务中计划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汇编,由于等待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而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