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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8-03 手机浏览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1

供应商对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与高品质供应商的紧密合作对企业至关重要。因此,对供应商的管理就十分重要,如何提高供应商的管理,对企业控制采购成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供应商细分,企业可对细分供应商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供应商关系策略,进而优化供应商的选择。

一、供应商管理现状

为规范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集团公司确定了“集中采购、分散操作”的精神,于2009年制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此办法将供应商划分为一级供应商和二级供应商。把通用性强、标准化程度高、大宗物资及大型成套设备作为一级物资由集团公司管理。一级供应商由集团公司按带量招标,定商定价、定商等采购方式来选择管理。二级供应商由各地区公司选择管理。通过集中信息、控制信息、共享信息、使用信息,有效的发挥规模优势,最终实现集团化运营成本的降低。

中油乌石化分公司参照中国石油《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定了乌石化《供应商管理办法》,该办法为六章,第一章《总则》,总述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及供应商的分类;第二章《职责》,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第三章《准入管理》,规定了供应商准入的办法、流程、准入证的发放等。规定了一套完善的评审程序;第四章《考核评价》规定了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从质量水平、售后服务、合同履约、供货业绩、交货能力、承诺与沟通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第五章《监督与责任》规定了监督检查单位和职责;第六章《附则》列示了供应商管理中所有的表格清单等。

中石油5497物料分类为60个大类,乌石化涉及48大类均有采购业务,点多面广特点。因此必须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分类,才可避免在以后选择供应商工作中出现重复,又能降低采购成本,便于管理和维护。要对供应商进行有效分类,必须对采购物资进行分类,目前,集团公司规定的一级物资共有29个大类、91个中类、150个小类、153个品种的物资。其余的物资均为二级物资均由二级单位管理。乌石化2011年度采购中一级物资占全部采购金额的41%,一级供应商占全部采购供应商的25%,其余采购金额为二级物资,供应商需要乌石化选择、管理。

目前,国内较通用的做法是将物资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战略物资,需求量大,价格昂贵,属于市场经营关键物资,其质量、价格、供应的可持续性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第二类:重要物资,对企业生产经营很重要,价格高,库存占有资金大,供应充分,企业选择余地大。第三类:瓶颈物资,企业对该类物资需求量不大,但其质量的好坏对企业生产影响很大,而且企业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第四类:一般物资,该类物资价格不高,种类繁多,供应市场容易获得。根据供应物资的分类和重要程度,与供应商的关系可分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竞争关系;既竞争又合作关系。

乌石化采购一级物资多为重要物资和战略物资,由集团公司确定战略供应商,由总部进行管理。二级物资中部分物资属于经常用到,市场供应成熟的物资,乌石化采用的是框架、寄售的方式,即一年招一次标,确定供应商排名和价格。这部分物质分为48大类、129中类、297小类、1075品名,全年采购额占二级物资采购金额的44%。这部分物资一般属于一般物资、重要物资,和供应商之间有竞争有合作。这部分供应商队伍较为稳定,合作时间较长,较好管理。还有一部分一般物资供应商,这部分供应商每年变动较大,较难管理,占到供应商总数的18%左右,这就需要寻找可以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对于瓶颈供应商,管理不能太过苛刻,能保证及时供应是关键所在。

二、供应商管理中的问题

1、应加强与供应商间的信息交流,这有助于减少投机行为。造成已成为网员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还不了解,因选择不全面,没有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使一部分供应商没有参与的机会并失去了参与的兴趣。

2、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针对合同履约、交货能力等方面,业务人员根据订货情况对供应商打分,分数主观性较大。

3、供应商管理员陷在繁杂的资料录入,应对咨询方面。由于企业供应商系统较多,供应商资料需要重复录入,这样浪费时间。

三、对供应商管理的建议

1、与供应商共同解决问题。与供应商建立联合的任务小组,解决供应及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共同关心的问题。经常性的互访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建立良好的合作氛围,让供应商更多的参与新产品开发、故障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年度考评时出现设备使用与工艺现状不符情况,最终员工向厂家咨询并联系供应商一起使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因此,转变观念才能给企业增加效益。

2、建立一种双赢的合作关系。订立互惠互利的合同是巩固和发展良好供需合作关系的根本保证。它包括了双方的承诺、信任、持久性,是商业合作活动成功的重要原则。信任是前提,持久性是保证,机会主义和短期行为对供需合作关系将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2

一、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年,我局在采购规模上下大力,采购面进一步扩大,具体情况如下:政府采购预算为9294万元,截止到12月底,政府采购额为146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为568万元,工程类采购为13815万元,服务类采购为220万元,比预算节约资金82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36%,超额完成全年政府采购预算,实现全年政府采购目标。

二、年政府采购主要工作

1、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为切入点,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

按照省厅下达的《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有关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要求,采购办对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做了认真的研究和精心的准备,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并提出各单位在认真做好全年收入预算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当年的采购项目、采购金额、资金构成、采购数量和项目实施的时间,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和日常的管理。按照采购预算的项目逐一落实,坚决控制超预算项目的采购行为,及时反映采购变动情况。同时,政府采购资金由专户管理,按照项目的预、决算金额进行审核、转账、支付的一体化管理设想,使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2、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专项检查。

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市采购办督导下,今年采购办对全区教育、卫生系统23家单位的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借此机会进一步宣传了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部门领导逐步重视,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

3、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首先,规范采购运作行为,严格控制自行采购。利用省厅的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及时通过网上政府采购信息,做到立项、信息、合同签定、货物验收的一体化管理。对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行为严格进行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采购单位提出严格的要求,对自行采购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采购手续,增强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意识,维护《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

第二、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制度,加大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年我们重点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认真布署,根据采购项目及金额大小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进行了多项招标。年我们对下东营小学多媒体设备项目、桥西区行政事业单位冬季暖用煤进行公开招标;对劳动局办公设备项目、下东营小学办公家具项目、环保局水源地警示标志牌项目委托招标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上述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913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873万元,仅该4个项目节约资金40万元,资金节资率为4、38%,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采购单位满意率达到100%且全年无质疑无投诉。

第三、加强对供应商的优选,确保提供最优质最低价的商品,以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由于我区货物类采购比重较大,特别是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量比较多,为了更好地节约采购资金,我们采取了网上询价、电话询价和定点供应商直接报价三重模式,从中选择价格最低、质量最优,服务最好的供货单位作为最终供应商。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同时也为各采购单位做好了服务。

第四、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今年,借会计培训的东风,采购办对全区会计进行了集体培训,重点讲解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活动的流程,通过这次培训,推动了依法采购、规范采购、科学采购,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全面、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存在不足

随着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区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政府采购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部分单位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编制的预算存在不科学、计划不细化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从而导致政府采购的随意性较大。

二、政府采购范围的规模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政府采购范围集中在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则相对较少。

三、采购人员素质仍有待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懂得政策法规、财经知识,还要求其对市场信息具备相当的掌握、分析能力,熟悉产品的性能价格。但从现有情况来看,从事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完善。

总之,年政府采购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采购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我们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大对定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年政府采购工作谋划

通过对年政府采购工作的认真总结,我们本着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对年的工作做出细致谋划,为明年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1、将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规范化建设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根本举措,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事业”的兴衰成败。第一、进一步健全“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运行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施政府采购的具体做法,在工作中逐步积累经验,监管部门和采购机构要正确认识和发挥各自职能,监管部门要监督有规,采购机构要操作有方,二者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分清职责的前提下,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不越位也不缺位。第二、进一步完善高效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环境,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监管。

2、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扩大作为重中之重。政府采购规模是实现效益的基础,有规模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节约更多的资金。规模还是落实政策功能的前提,只有规模上去了,调控才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因此,要把扩大范围和规模作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年,将仍是城市重点工程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们借此契机,争取多的将城建工程纳入采购政府采购范围。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3

关键词:工程项目;采购;文档管理

【分类号】:G275、2

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分工和专业化程度加深,针对项目管理中的文档管理也提出了专业化的要求,项目文档管理理念和方式随着社会信息管理科学的延伸不断地被拓宽和深化,并贯穿到项目管理中的方方面面。项目文档管理既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工具,也是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的一个纸质载体的成果,项目过程中大量的数据和信息都需要以文档的方式进行传递、分发、沟通,并以项目结果的方式进行存储。实际上,在前期编制的海洋石油各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计划中,都要求专门的篇章来描述有关文档管理的内容,并在实际项目过程中指导文档管理的实施。

项目采购管理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中采购文档的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法定招投标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投标法》笫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更是把采办文档的保存提高到法律法规的高度。有关招投标的文件不仅是项目管理的要求,更是后期项目文件检查和审计的依据。

海洋石油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文档的管理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又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如更深入细致的电子化存档要求,以及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更严格的审计管理要求。

一、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文档的管理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文档的管理主要包括采购文档的编号管理、发文管理、收文管理、文档跟踪管理、存档管理、查阅管理、电子文档管理以及保密管理等几个方面。

1、采购文档的编号管理

文档的编号管理一般应遵循方便识别和方便查询的原则,如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文档的形式(如传真、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年份以及流水号等。除了上述的通用要求外,采购文档的编号还需要根据采购过程中的不同环节进行编号区别,以方便文档的查询,如包含一套整体采购程序的采购文档应包括采购立项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合同文件以及变更文件等。

以某海洋石油工程建设项目为例,其采购文件编号如下:

LW- SER- 20120003/ CT

(1) 项目名称简写,如荔湾3-1项目为“LW”;

(2) 采办类型简写,如工程服务类型采购为SER、设备材料采购为ME;

(3) 时间及流水号,如年份为2012,流水号为003;

(4):采办阶段分类,如合同为CT,分为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框架协议和合同四类,资格预审为PQ&I,招标文件为ITB,框架协议为FA。

2、采办文档的过程管理

一般情况下,项目单位均设置有专门的文档管理人员,采购文档也涵盖在此范围之内,但是,该类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采购管理知识,在采购文档的管理上有着天然的不足。另外,考虑到采购管理属于高风险管理环节,各单位和项目普遍要求独立存放采购文档以备核查和审计,这也要求项目单位有一套独特的采购文件管理模式。

参照目前一些海洋油气田开发项目的经验,以某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建设项目为例,其采购文件管理是采购合同负责制,即合同责任分配到人,各采购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不同合同的管理任务,管理任务从一而终,自采购需求提出到合同结束的整个合同期均由同一采购管理人员负责,这类管理模式可以使得合同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合同,有效避免信息交流缺失,规避合同管理风险,具体到采办文档的过程管理,也是按照合同分配的原则,即谁的合同谁负责其文档的过程管理。各采购工程师各自承担各自负责采购文档的过程管理的职责,责任划分明确,落实到人,可以有效地控制管理交叉重叠,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区域。

3、采购文档的电子化管理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传统的以纸质为主载体的文档管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信息使得文档管理更加方便、广泛和灵活,也更加环保,而且大大的延长了文档管理的周期。国家在法律法规层面上对于电子文档认可也消除了其在审计方面的尴尬。在电子文档的管理上,在目前纸质文档仍然是主载体的情况下,其作为纸质采购文档的对应,无论是存档的层次,还是存档的内容,应与纸质载体的文档报纸严格一致。

4、采购文档的保密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少项目采购过程文件,尤其是招投标过程文件涉及保密要求,有关保密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即使在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涉及公司机密,如财务报告、设计资料和产品详细参数等,项目单位在采购文档的管理上应充分考虑保密要求。

二、项目采购文档管理存在的不足

尽管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文档管理已经基本成熟,但是,鉴于项目的临时性特征,以及海洋石油工程建设项目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公司层面上的整体管理缺乏统一针对采办文档管理的具体要求,这种成熟带有一定的随机性和偶然性。

目前,项目采购文档管理的不足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公司管理的层面对于采办文档管理不是足够的重视。因为海洋石油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一般项目管理人员不足,人员编制远低于实际需求,主要的人员编制用来解决技术、控制和商务等专业人员需求,项目组没有专业的采购文档管理人员从事文档管理和归档工作,采购文件的存档工作主要由各采购人员自行负责,对于采购文件的存档方式仍然存在个人理解的差异,导致存档质量参差不齐。且采购人员工作任务繁重,主要工作重心集中在采购管理和合同执行管理上,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管理文档。

2、采购文档管理缺乏专业和统一的标准。从公司管理的层面出发,专业和统一的采购文档管理必然会带来更快捷、更标准化和更方便使用的效果。但是,目前各项目采购文档管理模式的差异化使得项目层面以上的沟通效率失衡或效果不足。在采购文件作为公司组织过程资产适用于公司管理经验和教训总结上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也给项目审计带来风险。

3、采购文档电子化程度尚待提高。电子信息化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其对采办文档的电子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目前的项目管理上,仍缺乏行之有效的电子工具或者系统软件进行支持,还是停留在硬盘管理的层面上。

三、项目采购文档管理未来发展方向

尽管项目是一种为创造独特产品、服务或者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努力,但是,项目管理的方式方法可以是一种普遍被认可的“良好做法”,其价值和有效性应获得“一致性”的认可。项目采购文档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众多环节当中一个微小但重要部分,其获得“一致性的认可”仍然任重而道远,归根结底,因其微小而受重视的程度有待提高。

依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在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的精神,标准化涉及到文档管理的专业化和采办管理的专业化两个方面,它既是采购过程的标准化延伸,也是整个项目文档管理标准化的一个环节,是二者相结合的产物。作为项目采购文档管理的日趋专业化发展方向,标准化必将成为其重要助力。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4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XX年任务完成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64739、18万元,节约资金2019、5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7 %。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2132、62万元,节约资金2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99%;工程类采购金额为61997、56万元,节约资金1735、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6%;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09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06%。公开招投标采购额62307、56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436、8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报》等媒体上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信息等,并确保招投标、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三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继续邀请旗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和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

三、实施标准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

20xx年,对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包括招标文件、评标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大量资料,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今年采劝专人保管、登记造册;的办法,管理现有的政府采购资料。对以前的文件资料重新整理装订,有效地防止资料的散失。

四、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原有的评审专家数量少,技术力量薄弱,专业单一,已无法适应规模日益扩大,操作逐步规范的政府采购工作,因此我们扩充了专家的数量,截止11月份,全旗共有各类专家450人。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含量高的设备采购,我们与自治区或市一级的专家库实行资源共享。如:旗人民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请市里专家进行评审;规划局对城市规划设计、城市的总体规划请自治区一级专家评审。通过本机专家库的扩充和自治区、市级的专家实行资源共享,现基本能满足旗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五、大力抓好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了《达拉特旗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达拉特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达拉特旗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达拉特旗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达拉特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等制度。

六、抓学习、抓服务、抓干部队伍建设,塑造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一)抓服务

采购就是服务,服务必须付出,我们把为机关服务,为供应商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真心实意搞好优质服务,努力塑造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二)抓学习

一是采用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方式,学习财政知识、政府采购法、采购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知识;二是今年征订了《政府采购法使用手册》、《政府采购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法规则制度造编》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报刊杂志,为学习提供物质基础;三是积极参与市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三)抓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的相关知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人员的八不准规定;。

七、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预算不完整。各采购单位没没有统筹计划安排,采购数量少,批次多,形不成规模效益,工作量大,很难吸引供应商,采购效率不明显。

(二)采购规模孝范围窄,政府采购支出和财政总收入不相适应

(三)专家数量少,专业类别单一,请外地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保密性差。

(四)政府采购资金不能够按时到位。有些采购单位需赊欠采购资金,无法有效组织政府采购。

(五)对政府采购法认识不到位,有的采购单位找各种理由有意规避政府采购程序。

八、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工作要想有新的突破,必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绩效评价。

(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严格按计划、按预算安排实行政府采购。

(二)实行专家库资源共享。

(三)要建立电子信息平台,构建政府各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

(四)为提高通用(常用)货物的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方便采购当事人借鉴自治区、市里的经验,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实施办公自动化、印刷、车辆等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制度是建立在公开招标方式上的一种采购制度,它具有一次招标,多品牌中标,减少重复招标,采购人可随时采购的特点。不仅可以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同时可以满足采购单位使用的多样性和及时性,适用于通用型标准化专营商品,是实现政府采购规范,效益和效率的最佳结合。今后我旗准备对全旗公务用车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桌椅等一些通用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方式。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5

关键词:乡镇政府;采购工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作用及本文研究意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随着该制度的广泛实施,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趋明显。然而,由于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实施较晚,各项法律、程序还不是很完善,特别是乡镇级,更加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过程的一个盲点。本人在乡镇一级政府采购机构工作多年,对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有深刻的了解,并结合某镇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此作为其它乡镇在推行政府采购工作时作参考,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更快、更健康发展。

二、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政府采购法》实施已10年,与之相适应的、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性法规相对滞后,现行法律体系仍然存在关键条款难以适用等问题。并且,《政府采购法》当中很多要求只规定到市、县级,对乡镇级根本没有提及,因此,乡镇级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亟需完善。

(二)机构设置混乱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施“管办分离”原则,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包括集中采构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集中采购机构。这就意味着镇级只能设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没有法律依据。但目前,某些乡镇管办不分,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均为同一套人马,如果乡镇政府采购业务全部委托上级执行机构去操作,加大了采购成本不说,乡镇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该如何行使其监管职责呢?因此,乡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该如何设立,是当前困扰乡镇政府采购的一大难题。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采购计划性差

乡镇级采购预算编制意性很大,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经常脱节。由于采购预算编制粗糙,采购监管部门不能制订年度采购总体计划,导致突发采购、零散采购居多,无法形成集中规模。分散多次采购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效率。供应商认为采购项目规模小,而不愿意参加竞标,导致投标竞争性不够,降低了节约率。

(四)政府采购意识不强,操作不规范

《政府采购法》虽然颁布实施,但很多乡镇尚未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不够重视,规避采购等乱象时有发生。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使得某些乡镇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缺乏科学性,公开招标操作流于形式,邀请招标滥用,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应用也不规范,单一来源应用率高等。

(五)政府采购专业操作人才缺乏

目前,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理论水平、操作能力整体上偏低,对政府采购有关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等知识欠缺。并且,从事政府采购的专业人员相对不固定,人员流到性大,不利于整体水平的待续提高。

(六)政府采购监督乏力

乡镇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只着重于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但对采购项目前期参数制订、项目合理性论证、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等环节基本上不参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过程存在漏洞,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亟需加强。

三、完善乡镇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研究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配套措施

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以弥补现行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规缺位问题。并结合乡镇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规定》、《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等,这样,既有国家法律支撑,又有地方规章制度的配套约束,才能更好地规范乡镇政府采购行为。

(二)因地制宜,完善采购执行机构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地域差异较大,因此,本人认为乡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设置应采取因地制宜的方针,允许经济发展良好,支出总量大的乡镇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或者,设立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负责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交易四大类交易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条件不成熟的乡镇,可将政府采购操作推向市场,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同时,还要健全财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职能,从而有效避免采购环节的不规范行为。

(三)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规模采购

首先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将现行财政支出专门用于单位或部门货物、服务和工程等资金,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总预算中单独编制,使采购管理部门拟定年度采购计划,克服零星采购和无序采购的弊端。同时,要提高采购预算的可操作性,要求采购人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将项目进行细化,将项目金额划分到采购的各种货物、服务和工程中,使其能与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对应。最后,采购预算一经乡镇人大批准,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任意追加或者改变采购计划,对确需调整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否则,采购资金将不予支付。

(四)加强采购宣传,狠抓规范操作

首先要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政府采购法律、政策宣传到每个采购人。并通过走访、讲解、答疑以及对单位领导和采购人员实地进行采购操作培训等形式,使其提高理论水平,掌握操作要领,又增强对政府采购的认知度。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尽快制订乡镇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严把政府采购报批程序,有效杜绝随意变更采购方式,影响采购结果的现象发生。

(五)完善采购培训制度,保障专业人才需求

首先,要建立全面、系统的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形成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和优胜劣汰的培训制度体系。同时,还应建立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和培训上岗制度,形成特定的职业规范化机制。最后,可建立政府采购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行业宣传、行业培训,实施行业维权和行业交流等行业性管理职责。

(六)多方配合,严格监督管理

首先要完善法律监督,以《政府采购法》和乡镇级政府采购法规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建立多方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人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采购监管部门要定期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等定期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有效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秩序。同时,还要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网上报批、采购计划网上报送、采购方式网上审批、电子评标、合同网上签订等各项操作,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四、实例分析

自我国2003实施《国政府采购法》以来,某镇是全国首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乡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10年来,共完成采购项目6300项,完成采购金额共28、6亿元,节约采购金额达6、42亿元,平均节约率达18、3%。政府采购的范围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人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各中小学、医院及镇属集体企业共128个。政府采购制度在某镇取得良好经济及社会效益。经过10年的不断完善,某镇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在全镇快速、健康发展。

(一)制度建设

为确保依法采购,某镇结合《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法律,先后制订了《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镇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标准化配置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镇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为规范全镇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机构设置

某镇严格执行“管办分离”制度。在镇财政分局下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是全镇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镇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采购项目的审批、采购方式的确定和政府采购过程监督。由于《政府采购法》规定乡镇一级不能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某镇以设立社会中介机构的形式设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负责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三)操作流程

一是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要求各采购人将全年用于单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资金详细列出,并要求对项目预算信息进行细化,没有编制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支付;二是拟定全年采购计划,将同类项目合并采购,克服乡镇项目过于零星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例如,将全镇30家中、小学分散多次的多媒体设备合并采购,一次就完成了全年60多次的零星采购,而且,增加了采购项目的标的额,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节约了采购金额;三是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每个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镇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要求操作,对规避采购和随意改变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资金不予支付;四是全面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立起采购项目从资金落实—项目审批—组织采购—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每个环节的动态监控机制,每个环节有严格的审批和操作时间要求,切实强化对每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管理

为保障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某镇要求全镇每个采购人的采购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每年分批举行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定期向采购从业人员传达政府采购最快信息,并且,建立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档案,劣汰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对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进行表彰。

(五)监督管理

某镇将整个政府采购过程分阶段实施监督,明确每阶段监督要求。预算制作阶段由采购人负责,镇采购管理办公室严格把关;项目阶段,采购执行部门及时将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项目评审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按预算金额的不同分别实行监督,每年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进场监督的采购项目金额均占全部采购项目金额的90%以上;项目验收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项目组织联合验收;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阶段,镇采购管理办公室就每个采购项目在镇采购网上开展供应商合同履行及售后服务网上评价,有效地实现了对供应商的监督。

参考文献:

[1]许彩霞、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现状分析、商业经济、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采购及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秩序,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闵行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制定镇政府采购及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管理范围

镇人民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等以财政资金、集体资金投资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企业的生产性物资采购除外)、服务采购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环保、园林绿化、河道整治疏浚、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

二、政府采购

㈠组织机构

镇成立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分管镇长担任,组员由镇党政办、建设办、经发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2个办公室:物资采购类招标办公室及工程类招标办公室。

㈡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我镇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操作平台,明确统一规范的运作模式,降低采购、建设成本,提高管理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1、建立物资采购类招标办公室

⑴管理范围内的采购项目承发包进入招投标平台。

⑵建立供货商、服务商信息库。

⑶组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2、建立政府工程类招标办公室

⑴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承发包进入招投标平台。

⑵建立镇属施工企业信息库与评审人员信息库。

⑶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建立政府监管机制

由镇纪检部门牵头,会同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财政所等职能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程序、结算程序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及建设项目管理的有效、有序。

三、程序管理

物资采购及建设项目申报需经分管领导预审,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㈠项目申报

⑴申报资料:项目名称、规模、预算。

⑵项目招标:10—100万元(含)进入镇招投标平台。

1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办全相关建设手续后,由镇招标办统一向区招标办办理招投标手续。

㈡项目签证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量增加追加预算外资金的项目签证:

⑴在预算资金基础上不超过10万的,由建设单位签证。签证程序:施工单位申报¬——建设方工地负责人、工程监理会签¬——方案设计评审,确定工程量增加预算¬——投资咨询审核¬——行政分管审核¬——行政主管审批。

⑵在预算资金基础上超过10万(含)以上的,在建设单位行政主管签证程序的基础上,将签证方案上报分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村及使用集体资金的项目除外)。

⑶涉及工程安全等特殊情况的,建设单位可先行实施后再申报方案。

㈢项目结算

项目结算审价由集资办统一委托。需投资控制的建设项目,由集资办委托投资咨询公司提前介入。

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经审价确定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⑵行政村使用集体资金投资的,由村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同意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其他事项

1、镇属集体组织的工程项目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2、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招标的,须向政府领导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保证教育技术装备采购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维护教育事业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见(试用)>的通知》(**政发[**]19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技术装备采购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及事业收入为市属各类学校(含为区县各类学校统购统配)进行技术装备及提供装备服务的采购。

第三条市财政局是全市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市教委配合市财政局对教育技术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采购的范围

第四条凡列入国家教育部规定装备目录和**市办学条件标准中所含的项目。

第五条列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审定的政策性收费购置装备及服务的项目(如电化教育软件、学具、学生服、卫生、保健器材等)。

第六条各类教室、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等专用设备及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教育装备。

第三章采购计划的编制

第七条市属各类学校需购置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应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实施的教育改造薄弱学校工程、教育现代化工程、教育优化工程及为区县学校统购统配的教育技术装备、提供技术装备服务的采购按有关规定编制计划后,由市教学仪器站中(以下简称市教仪站)编制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质量、技术规格、产地、交货时间和资金来源等情况。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应编制采购调整计划。

第八条市教仪站对申报的采购计划进行登记、分类和审查,重点审查采购计划的必要性、采购物品的标准、采购资金的落实情况及主要规格型号、特殊要求、物品参考单价的合理性等。经审查、汇总后分别抄报市教委和市财政局。

第九条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共同商定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程等项目的发展计划。

第十条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负责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将批准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下达给市采购中心,同时抄送市教仪站;由市教仪站负责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将批准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下达给市教仪站。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采购计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应负责设立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专家库人员为兼职人员,从符合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科研单位中选聘从事教学、科研试验、设备仪器采购、财务核算等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受市财政局、市教委委托负责采购项目的论证、供应商的考察及参与评标工作。每次项目采购,从设立的专家库中按随机抽样的方式抽调人员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市财政局审定。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市教委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本办法第二章所列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实行资格认证。

第十三条采购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有效竞争为原则,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主,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单项或批量合同估价在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下同)的货物采购,合同估价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合同估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均应实行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要求在市财政局制定的媒体上公开招标广告,吸引所有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中选定中标供应商。邀请招标采购要求向五家以上经过资格认证的特定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最终根据供应商提品的质量、价格、性能、售后服务等具体情况,择优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一般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以及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等情况。询价采购要求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进行比较,择优采购。询价采购一般用于规格标准且价格弹性不大的产品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向唯一能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尽可能保证质量,节省资金。

第十四条教育技术装备的招标采购由市采购中心会同市教仪站共同组织。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程序:

(1)政府采购计划批准后,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通过公开媒体招标公告。

(2)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组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监督小组和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监察局及市各有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

(3)公开开标。按照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中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开标,并请公证处公证。

(4)密封评标。项目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书内容,客观评判,独立打分。

(5)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侯选人名单,确定最终中标人。

(6)项目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

(7)采购合同的签订。招标活动结束后,由市采购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对货物、工程和服务有特别要求的,由各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验收。由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组织用货单位、有关专家成立验收小组,依据有关规定按合同条款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非教育技术装备项目,如汽车购置、微机及外部设备、空调、复印机、传真机、电梯、汽车定点保险、加油、维修等由市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

第十七条除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以外的采购项目由市教仪站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对采购教育技术装备有一定批量的,为节约采购费用、提高规模效益,由市教仪站统一组织采购。学校低值易耗的教学仪器的零星补充,具体采购办法由市教委按本办法规定制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八条采购活动开始前,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须将具体采购方式、评标标准、评标原则、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送市财政局审定,如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方可实施采购。采购活动结束后,应将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履约情况书面送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市教仪站应督促供应商做好采购项目的售后工作。

第二十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招标活动,应通知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派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市属各类学校的上述采购,因特殊情况无法集中采购的,可报经市财政局、市教委同意后授权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自行采购。采购时,应通知市财政局、市教委派员参加。

第五章采购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第二十二条市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遵循"专户存储,先存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由市财政总预算会计统一核算、统一支付货款。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二十三条市教委作为学校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单位拼盘、配套的采购资金的运作和指导基层学校的会计核算。各单位用自有资金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拼盘用于政府采购的,应根据市教委开具的《政府采购资金划款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划入市教委指定账户中,再由市教委统一拨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实施的教育改造薄弱学校工程、教育现代化工程、教育优化工程及为区县学校统购统配的技术装备及提供技术装备服务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市有关管理规定,市财政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及区县、学校配套资金统一划入教育专项资金专户,在项目实施中,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二十五条采购工作结束后,由市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根据市采购中心提交的采购资金付款申请书以及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供货发票复印件等结算凭据,经审核后,分期或一次性按实际价款统一从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实际支付的货款与采购预算有差额的,对单位自有资金负担的部分,按其占采购资金来源比例多退少补,由市财政局开具《政府采购资金退款(补划款)通知书》退还或补交。

第二十六条由市教仪站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根据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和市教委的拨款申请按采购进度从"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拨入市教委专户,由市教委拨给市教仪站。市教委应加强对市教仪站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将《政府采购资金执行情况表》报送市财政局。

第二十七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预算户全部为单位自有资金的,其采购资金的收支划拨不通过”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各单位按市财政局、市教委批准的采购计划和市采购中心(或市教仪站)中标通知书核定的价格及有关资料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支付采购货款。

第二十八条采购货款支付后,市教委根据市财政局开具的《政府采购指出转账通知书》,给基层单位开具转账通知书,各单位据以办理预算收支和固定资产转账业务。

第二十九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的资金结余部分,仍由市财政局、市教委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实施补充计划。

第六章采购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条教育技术装备的采购活动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市财政局、市教委对采购活动要加强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擅自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采购无效,市财政局一律不予核拨资金,各单位会计人员一律不得报销。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非教委系统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区县可依照本办法制订各辖区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

采购类合同管理办法篇8

一、管理机构:

1、学院纪委监审处、产业后勤处、设备实验处为学校监督、组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总公司的配送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及指导;

2、杭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配送中心作为公司直属机构,是公司内负责配送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规定及各用户要求开展配送、核算、仓库保管、市场信息调查等工作;

3、总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负责监督协调配送工作。

二、配送范围:

1、原则上总公司所有物品由配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配送。

⑴饮服公司所有荤素菜、粮油、燃料及其他原材料的配送;

⑵住宿服务公司的学生公寓及客房服务用品的配送;

⑶物业管理公司绿化、卫生、维修工具、材料及文印纸张等物品的配送;

⑷商贸服务公司销售商品的配送;

⑸总公司范围内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的配送;

⑹根据总公司安排需配送的其他物品。

2、配送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调提出集中配送的具体范围,报总公司同意后实施。(具体另附)

三、采购工作规定:

1、所有对外采购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通过正常渠道和正当方式实施。凡数量多,金额大的批量采购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依法签订购销合同。

2、配送中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具体的廉政管理规定。总公司及学院有关部门将监督执行有关廉政制度。

3、批量采购项目,必须在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作好准备的基础上,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厂商进行业务洽谈,择优确定供应商,核定价格与质量要求。供应厂商的优惠、折扣、赠送、回扣等必须归总公司所有,并在合同中注明。

4、对技术性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可要求使用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共同采购或授权使用部门有关专业人员采购,并共同承担责任。

5、原则上配送范围内的物品由配送中心集中负责配送。但根据实际情况,可由配送中心与具体用户协商,由配送中心授权各用户自行采购相应物品。

6、凡由配送中心集中配送和经配送中心授权由各用户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配送中心审核认可并进行相关登记入帐工作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7、配送中心成立专门的采购队伍,负责具体的配送工作。各部门应遵守由配送中心提交总公司同意后的有关申购规定,原则上各部门应统一以公司名义向配送中心提交书面的申购订货单,订单要求注明规格、估价、数量、原进货渠道等,否则配送中心有权退还并要求重新按规范填写申购订单。

8、如各部门对申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申购单中作书面说明,否则,各部门原则上应接受配送中心配送的物品。

9、用户因特殊情况提出特殊申购订货要求的,配送中心应给予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尽可能满足用户的特殊需求。

10、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有关要求完成配送任务的,配送中心应主动及与用户联系,共同协商补救措施,否则以失职论处。

四、物品验收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好验收工作。配送中心负责人须积极监督并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抽查,杜绝不合格物品流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入库物品到货后,由保管员验收;其他物品送往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指定的验收员验收,严禁未经验收即入库。

3、必须依据各公司(或仓库)的申购订单进行验收,逐一核对到货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单价、金额等,验收合格方可入库或接收。凡与订单不符合的货物,用户可以拒收。

4、凡对单验收,发现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要做好记录,及时告知中心负责人,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⑴凡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供应商立即调换合格商品再进行验收,否则,应予全部退货;

⑵凡临近保质期(有效期)的物品,使用部门无法在保质期(有效期)内使用完的,可拒绝验收;

⑶“三无产品”一律退回。

5、验收合格入库后须分类整理,做好记录。

五、仓库管理规定

1、配送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储备一定数量的仓储物品。在确定仓储物品及数量时应严格审批程序,并考虑以下因素:

⑴必须根据耗用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确定仓库物品的储存结构,以利保证货物的供应。减少资金占用,防止浪费、损失。

⑵必须根据仓库的地理位置,设备条件和仓储物资的自然属性,做到布局合理,编号有序,领用方便。

⑶必须按物品的包装形状、重量、数量、性能特点和储存时间,合理堆放进仓物品,以利保护仓储物品的质量。

2、物品进仓,必须抓住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物品出仓,必须抓住验单、复核、点交三个主要环节,防止差错,分清责任。

3、必须建立货物盘点制度。按仓储物品特性确定合理储耗率,及时做好盘点工作和仓储损溢的报批工作。

4、配送中心必须建立仓库保管相关制度,切实做好仓库管理工作,确保仓库及物品的安全及物品达到的及时发送,降低库存损耗。

5、做好仓库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确保仓储物资的安全,仓库不得擅自为私人、其他部门和单位代保管物品。

六、招投标有关规定

1、单件设备在2000元以上或总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必须成立采购小组,由分管副总签批执行;

2、单件设备在5000元以上或总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必须以招投标方式购买,由总经理签批执行;

3、单价设备在10000元以上或总计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经总公司经理会议讨论批准后请院有关职能共同组成招投标小组,按规定办理。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杭州师范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

配送中心集中配送具体范围及时间规定

根据《杭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配送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总公司办公会议同意,配送中心就现阶段集中配送范围及时间等作如下规定:

一、配送中心集中配送范围:(以常用、大宗、可批量采购物品为主)

1、饮食服务公司所需的蔬菜类(含速冻蔬菜类)、畜类、鱼类、禽蛋类、禽畜副产品类、粮油类、燃料类、豆制品类、调料类、水果类、饮料酒类、低值易耗类由公司集中申购。各接待餐厅的零星采购由各餐厅自行完成。

2、住宿服务公司所需的床上用品、家具、客房服务用品、清卫用具。

3、商贸服务公司所需的饮料、酒类;其他食品由公司自行组织采购,根据经营规模作相应调整。

4、物业管理公司所需维修材料、工具用具、文印纸张、绿化苗木、清卫用具。常用的绿化农药、单价材料和应急抢修材料,由各物业公司自行采购。

5、总公司范围内的设备、劳保用品、总公司所需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

凡属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物品,须经配送中心统一核算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配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经总公司同意后调整集中配送范围。

二、配送提前预订时间:

餐饮所需用肉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提前一天预订,其他原料提前三天预订。其他部门所需物品提前三天预订。

三、配送中心餐饮业原料采购时间为:

水果类:每周一、三、五;

禽、畜副产品类:每周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