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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8-03 手机浏览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1

【关键词】莱阳市农村社区 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民政部2009年3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社区的发展目标。通过大量的走访座谈,对莱阳市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莱阳市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按照上级部署,从2009年开始,莱阳市选择了条件较好的城郊村和中心村进行试点,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实际,选择具有代表性、人口居住多的自然村开展村落社区试点工作,探索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形成了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的模式。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已达65%,超额了完成任务。同时,在进行农村社区建设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社区建设资金少。从调查已完成改造的社区来看,99%以上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依据各自村庄的经济发展情况,这种资金投入对一村一户模式且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庄进行社区建设有利。而对于多村一社区和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庄进行社区建设困难是非常大的。

(二)基础设施差距大。按照农村社区“一厅十室”和“一厅十室三超市一广场”的建设要求,由于村级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在已建的129个农村社区中,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比较好的只占46、5%;办公和服务场所狭小、功能不完善的社区占到19、6%;而仅仅是把门牌做为门面换一换的达到了33、9%。

(三)服务功能发挥少。一是便民服务大厅形同虚设。就目前来看,由于制度不规范,90%的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利用率低;二是便民超市建设不规范。主要存在于多村一社区模式中,社区农资专营超市、社区生活日用品超市、社区慈善超市等建设方面亟待建立、完善和规范。

(四)社区建设观念弱。访谈中对于什么是农村社区?许多村民的回答很直白:认为就是换牌而易。70%的村民对社区建设不关心,参与社区民主管理、自愿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不强。

二、社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社区经济发展条件不平衡。由于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条件、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以及农户之间现有经济基础差别的影响,农村社区建设难度大。

(二)社区建设重视程度不一样。一是政府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力度不强。近年来,国家、省、市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但这些投入是通过多个部门、多种渠道下达的,由于没有一个正式机构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安排,存在各自为战、效率偏低现象。而目前的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较单一,99%的社区依靠本村经济条件建设。二是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社区办公经费不配套。农村社区经费管理缺少制度保障,多数社区办公经费缺失。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职能部门不遵守“费随事转”规定,把有关工作安排到社区做而又不提供必要的费用,导致镇上机关人员不愿到社区工作,村民办事只能跑到镇上。

(四)农村社区班子不健全。对于多村一社区这种模式,主要是依靠中心村或者经济强村将周围的村庄集中管理,这就牵扯到班子、制度、经费等许多问题,导致社区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统筹推进,存在社区功能建设不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布局不合理,社区便民服务厅不规范等现象,不能真正发挥便民、为民的作用。

三、发展好农村社区的建议

为加快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要“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的部署,建议如下:

(一)多种形式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一是加大村集体所有、使用的耕地、林地及荒地等资源开发力度,依法通过拍卖、招标、公开协商等形式,对外发包已形成的开荒地、林地果园,靠资源开发实现增收;二是鼓励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村大户能人,以股份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三是利用地缘优势,兴办商贸、餐饮等集体项目,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集体增收;四是通过创办各类专业协会,采取“支部+协会+农户”、“龙头企业+集体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形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五是积极探索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务工创收的管理模式,实现集体经济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

(二)多方力量投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重点是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投入。二是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兴办城乡社区服务项目。三是采取集体、企业、个人投入相结合的方法,建设一定面积的便民超市,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和日常生活用品。四是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建设新农村社区,将多个行政村整合到一个社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议依托金融部门成立农村社区投资中心,让投资中心参与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单位帮扶为辅助,社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三)多种机制保障社区管理有序。建设农村社区,必须确保其管理有序、高效运转,发挥其作用,这就需要建立六种管理机制。一是经济管理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主要是向村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农业科技、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及咨询服务;二是服务管理机制。对设立便民服务大厅的社区,应从制度和经费上保障其正常运行;三是民主管理机制。这种机制主要保障凡是涉及用地、公共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民主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是保障管理机制。这种机制重点是保障村民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救助;五是治安管理机制。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划分警务区,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制,建立治安巡逻队,保护社区村民的安全和谐;六是卫生管理机制。建立社区专职保洁队伍,抓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

(四)多种方法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功能。一是科学布局社区服务中心。其布局应着眼于方便社区居民办事,着眼于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休闲娱乐和健身,尽量把“一厅十室三超市一广场”建在一起,把社区便民服务厅和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的场所设在一层,以方便社区居民办事,形成旺盛的人气。二是提高社区服务中心利用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是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服务组织机构,以热心农村社区建设的志愿者为主体,一般由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农民、教师、复员军人组成。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可实施“12345工程”。即:一个社区室外活动场所;二个阵地(公开栏、宣传栏);三支队伍(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服务站人员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四个室(办公室,老年人、残疾人活动室,警务室,多功能教室);五个服务站(农业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站)。把社区服务中心的各种服务功能利用好、发挥好,确保社区便民服务厅始终有人为社区村民办事、提供服务。

(五)多种视角探索建立农村社区管理新模式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2

一、进一步提高对涉农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

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农村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区160个社区居委会中,有46个集体经济没有剥离或者没有完全剥离,属于涉农性质。近年来,我区涉农社区居委会在推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区各部门、各涉农街道、各涉农社区居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真正把这一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健全居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1、完善居务公开的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居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改革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居务公开内容,确保居务公开始终涵盖社区事务的各个方面。当前,要将土地招标、承包、出租、出让、征用补偿及分配、社区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减免政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合作医疗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社区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居务公开的内容。群众要求公开不属机密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2、规范居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涉农社区居委会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居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居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一般的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居委,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居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居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居委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签字,涉及居委财务的还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对方案进行审定签字;提交“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居委会通过居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3、设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社区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居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4、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设置意见箱和回音栏,指定人员负责回复群众质疑,收集整理保管居务公开相关档案,方便群众查询。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居委会迅速查处和重新公布,并公布查处结果;也可以直接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询问,居委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三、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群众的决策权

1、推进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凡是社区重大事务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社区干部报酬、社区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居委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后,必须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居委会,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群众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的内容。

2、明确民主决策的形式。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召开居民会议,应当有本社区18周岁以上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居民代表由居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完善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居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认真研究和探索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情况下民主决策的有效形式。

3、规范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社区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居委会召集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实施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居民或居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

1、推进社区事务民主管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社区全体居民群众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社区干部的职责、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用制度规范社区干部和群众的行为,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2、建立居委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居委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居委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居委会,移交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社区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社区干部和居民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3、加强居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居民民主理财由居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居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从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社区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有权对本社区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居委会,区、街道党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规范社区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街道办事处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居委会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居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1、加强对社区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区、街道两级要切实组织好对社区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流转承包、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社区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也要实行财务公开,加强管理与监督。

2、推行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居委会班子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居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居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社区事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具体组织,通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与居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社区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社区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社区干部,是社区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居委会班子成员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社区事务管理人员,由居委会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3、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社区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利的干部,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居委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六、进一步加强对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各涉农街道、社区居委会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基层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群众收入、加强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居民群众依法参与居务管理,监督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群众的民利,带头执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居民群众,齐心协力做好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把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考核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五个好”社区党组织、“五个好”街道党工委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各街道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调研,并结合实际,制定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把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实施意见于11月25日前送区民政局。

2、强化责任。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把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要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要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好本辖区的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确保不流于形式。社区“两委”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对破坏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报复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的人和事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明确目标。中央、省、市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街道要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今年选择2个以上条件较好的居委会作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示范单位进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指导,重点培育,通过典型示范,树立样板,带动面上各项工作的开展。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3

关键词:“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动态管理

一、清产核资,托清家底

2008年和2012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石臼街道在全街道16个村改居社区中进行了社区“三资”清理清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三资”清理工作中石臼街道转发了《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根据实际制订并下发了《石臼街道社区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配档表,成立了街道“三资”清理清查清查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配齐了办公设施,做到机构、人员、场所“三到位”。在这两次“三资”清理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五个强化。

1、强化思想认识。街道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

2、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财政、经管靠前抓,社区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街道成立了“三资”清理业务指导组;在清查上,各社区清理小组逐物逐件进行清查;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街道“三资”清理办公室详细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3、强化调度。这次“三资”清理工作由各工作片书记任工作组组长,督导组不定期到社区督导。对各社区“三资”清理工作实行每周一调度,街道“三资”清理办公室统一制定调度表,社区每月调度情况由包社区干部和工作片书记签字后报街道“三资”清理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街道领导,领导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每周一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把这项工作列入和谐石臼考核中。

4、强化重点。除按“三资”清理统计表规定统计好相关资产外,还针对实际,突出街道社区“三资”清理的重点,特别是工程清理、工资核算和社区集体为工作人员购买的养老保险等,单独设计表格进行清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强化会议程序。在整个“三资”清理工作中,石臼街道始终坚持开好四个会。一是开好社区两委成员扩大会议。会议要求由部分居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居民代表参加,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搞好这项工作。二是开好清理小组会。要求“三资”清理小组认真组织清理清查工作。三是开好核实会。核实小组对照《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统计表》逐项逐笔调查核实。四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各社区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形式在社区公示栏内公示10天并设立意见箱,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经区、街道审核后,开好党员、居民、监委会主任、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社区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二、深入异地审计,学习先进经验

为巩固2008年资产清查的结果,2009年3月份开始,根据区的统一要求,街道经管站业务骨干到秦楼街道进行乡镇对调审计。在对调审计工作中,街道骨干积极探索有效的审计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1、详细了解被审计街道情况,进行分类审计。由于秦楼街道村多,工作量大,各村情况又不同,在审计中,根据土地性质将其所属村居分为三类进行审计。一是农业村,审计重点放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荒开发、粮食直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面。二是城中村,审计重点放在土地开发、土地赔偿款和城中村改造及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三是既有地又搞开发的村,审计重点既有土地开发、土地赔偿款、城中村改造,又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粮食植补等方面。

2、进一步细化分组,分清责任。针对区局提出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从三类村居中先各选择有代表性的1个村居进行审计,基本掌握了三种类型村居的村级经济状,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法,起到了“干中学”的良好作用。在统一审计方法后,把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细化分组,分别由两名业务骨干任小组组长,分两个审计小组同时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3、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审计工作中严格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山东省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及区农业局下发的审计方案进行,每审计一个村,首先查封现金库,与出纳员认真清点库存、核对存款,然后查看村账簿设置和使用情况,查看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对债权债务管理、土地补偿款的管理、集体资产的管理、农民负担、合同管理及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等进行详细认真的查看。

三、实行网络化监管,建立“三资 ”动态管理

2011年根据东港区《关于推行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三资”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石臼街道社区“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并挂牌成立了“石臼街道三资监管办公室”,负责社区的“三资”网络监管工作。

1、搞好硬件设施的配备工作。鉴于街道16个社区财务人员基本具备电脑操作能力,加上社区业务较多的情况,“三资”网络操作平台由社区财务人员自己操作,经管站对财务单据每月进行例审,对“三资”进行网上监管。社区财务室硬件配备齐全,为搞好“三资”网络操作平台打下了良好基础。

2、账实核对办法,核实核准社区“三资”情况,托清“三资”底子。以2008年资产清查为基础,以近几年动态管理为依据,将各社区“三资”初始信息录入电脑提供最有效、最准确的数据。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搞好社区会计人员培训。为便于搞好这项工作,街道在原有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清理,重新修定了《石臼街道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规范”对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票据使用、收入管理、档案管理、各项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4、针对实际分类进行,先易后难逐渐展开。针对各社区的具体情况,将社区分成四类。第一类是旧城改造社区。这类社区业务多,合同少(因为大多数合同牵涉拆迁,不能签订书面合同)。第二类是旧城改造已结束的社区。这类社区合同比较规范,工程建设较少。第三类是旧城改造还未启动的社区。这些社区业务较少,比较单纯。第四类是有实业公司的社区。这些社区居委跟公司有往来账,比较复杂。

总之,通过两年“三资”清查,基本摸清了街道社区集体“三资”存量,为建立社区“三资”台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社区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实行“三资”网络化动态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网的信息平台,实现了财务数据的及时传递、随时查询、时时监控、提前预警,从而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有效避免了社区干部随意决策,进一步控制压缩了非生产性支出,从而赢得了广大党员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经济社会的优质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立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农村,2009(01)、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4

为切实加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与协调发展,根据锡滨委办发[2010]31号《关于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现对街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内容

清理规范的范围:全街道所有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清理规范的内容:1、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资源、资产、资金情况;2、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同和集体收益管理情况;3、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4、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务支出管理情况;5、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政务公开情况;6、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会基础管理情况。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认真细致地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核实和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整改后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街道农村办。

2、督查整改阶段(8月中旬—8月底):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督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检查督查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至区纪委、监察局。

3、重点抽查阶段(9月上旬—10月底):区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责办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实施

1、提高重视程度。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提高到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各方面稳定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2、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河埒街道清理规范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村办,具体成员由街道纪检、财政所、农村办有关人员组成。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5

关键词:社区股份制合作公司;内部管理;外部监督;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160-02

前言

深圳市响应城市化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号召,关内各区1992年完成了社区企业改制,以当时的行政村为单位,成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自然村并入行政村统一管理。2004年城市化转地后,龙岗区、宝安区也基本完成社区集体企业改制,以行政村、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基层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作为社区集体资产的载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担负着维护社区居民切身利益、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职责。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是参照《公司法》管理的企业,但也具有自身特色。1994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中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份分为集体股、合作股(由集体财产折股后分配给股东的股份)、募集股,募集股不向村民和公司员工以外的人员发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以抵偿债务。

一、目前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面临的问题

深圳市自实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来,政府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在规范公司的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引导扶持企业经济发展、解决产权纠纷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面临着土地和能源紧缺、环境容量透支、人口压力的不堪重负四个“难以为继”问题,制约社区企业发展。

1、各社区普遍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急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采用单一物业租赁经营模式,生产方式单一、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企业发展潜力较低。

2、行政管理职能不明确、管理制度滞后社区发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与现有公司运作模式不相适应,未明确政府部门对社区股份公司的监管职责,全市也没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各区社区监管,造成各区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管理职能也不同。部分非法人性质社区股份公司处于自发管理状态,村民的合法权利难以保障。

3、作为企业内部集体资产管理机构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不明确,对集体股缺乏有效监管,居务公开、财务公开还在进一步探索中,基层党廉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还只停留在简单记账阶段,内部管理有待完善。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间存在互为贷款担保行为,具有潜在债务风险。

4、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中存在的股权不明晰、权利不明确问题,容易产生股权转让和股权继承纠纷,不利于将集体股的监管职能落到实处。

5、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外部监管不到位,缺乏对公司核心层和管理层的监督制约,审计监督未形成常态化工作,还处于配合和案件线索调查阶段,对集体资产流失防控机制不健全。

二、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的对策思考

为更好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发展,维护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基层社区的稳定,推动建立规范、高效、廉洁的企业运行机制,光明新区审计部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的一些建议。

1、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成立专门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为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要加强对社区股份公司集体资产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政府机构须成立专门的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社区股份公司内建立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切实履行对集体资产的监管职能。目前光明新区已形成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完善的集体资产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贷款担保的监管。企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内部监督”的贷款监管模式。股份合作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担保,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经过办事处严格审批后,可向本办事处的其他股份合作公司和集体企业提供担保,且对外贷款担保余额累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末净资产额的50%。严格限定被担保人条件和贷款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由新区主管部门审批。监管机构在审批贷款担保时,要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进行评估审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为更好地防范担保风险,除与公司存在全资关系的被担保人外,担保人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

2、发挥集体股在社区股份公司的主导地位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资委)要正确行使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股出资人权利,负责社区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维护集体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集体股份额设置要能充分发挥办事处在社区股份公司中的主导地位,要在股权转让、股利分配、高层管理人员职务任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中能有关键表决权,引导社区健康发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应加强监管集体股的收益、分配和使用,并开设银行专户专门管理“集体股收益”、“征地款”、“城市化转地补偿款”的收取和使用。

3、推行集中记账模式,规范社区财务管理

实行集中记账制度,办事处设置记账部门,从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抽调一名财务人员到记账部门集中记账。社区股份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合理设置会计账簿,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4、加大社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基层廉政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全面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党廉信息平台,按照省、市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和平台目录要求,及时录入并更新数据。街道、区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信息审核,以实现社区财务信息、企务信息、居务信息“三公开”。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严厉禁止拉选票、贿选、胁迫选举人等方式参与选举。加强基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严禁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妥善处理关系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股利分配、现金分红、土地、房屋分配问题,同股同权,维护社区居民切身利益。

5、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做好社区资产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由办事处审计办指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对股份合作公司、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集体资产审计、 集体经济债务审计、集中记账制度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区审计局以业务指导为主,对办事处审计办范围内重大审计事项,也可直接审计,办事处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区审计局备案。

6、合理划分股份,做好股权登记

结合资产投资、管理、分配要求,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划分股份,探索建立新型社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酬,切实解决原股份合作公司中股权不明晰,产权不明确、股权分配、继承、转让中产生的纠纷。做好股权登记、股份确认,明确界定居民股份划分条件、范围,严厉打击混水摸鱼、假冒社区居民身份骗取股份行为,充分体现全体股民的真实权利。

7、推动多元化经济模式,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转型”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仅拥有房屋等固定资产,还积累了不少货币资金,如何解决资金投向、资产投资是个大问题,各级主管部门需加强管理、指导和扶持,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剥离企业社会管理职能,对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担的社区治安、环保、公共设施、公共事业等公共事务性支出新区予以适当补助,协调解决企业职工工资、社保支出问题,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加快发展。二是引导企业经济转型发展,在保持原有的租赁业优势基础上,解决好发展用地,盘活空置厂房宿舍,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结合地方特色,发展规模经济、总部经济、旅游经济、绿色生态经济。建立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扶持企业转型发展。

参考文献:

[1] 关郁波,赵贵福、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5,(7):24-25、

[2] 赵维清、浙江省农村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情况及态势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下半月),2007,(4):57-59、

[3] 汪海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比较研究[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8,(6):44-48、

Thinking of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unity stock cooperation pany

YAO Qi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Bureau,Guangming New district,Shenzhen city,Shenzhen 518107,China)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6

1、各社区(村)的资产,属社区(村)集体所有。社区(村)的集体资产是指社区(村)及其所属企业拥有的房屋、土地、设施、设备、物质、证劵、资金等。依照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规定,应该由社区(村)进行管理的全部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属社区(村),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监管。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监管及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社区(村)集体资产监管和财务管理工作。

2、社区(村)集体资产的租赁、处置以及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等,必须经社区(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产租赁原则上实行现场公开拍租。即社区(村)涉及签订和变更等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通过两委会集体讨论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方能实施,社区(村)集体资产租赁在到期前30日发出公告,公告之日起15日内报名,公告到期后,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社区(村)研究实行议租,杜绝租赁中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

3、社区(村)集体资产的购置、改造、维修、维护等实行申报制度管理。即除两委会集体讨论外,还必须申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方能实施。

4、社区(村)要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社区(村)书记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任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社区(村)对集体资产必须实施登记造册管理,建立管理帐卡和档案,定期核查资产变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资产盘存清查,对盘存清查的增、减情况书面上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按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资产与实际相符,对租赁的集体资产要进行跟踪管理,租赁到期前30日必须书面申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做好公告和拍租的准备工作,确保租赁工作顺利进行。

5、社区(村)要切实做好所属部门和居(村)民小组资产的监管工作。社区(村)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理财小组,负责社区(村)的民主理财,监管所属部门和居(村)民小组的资产。

6、凡涉及社区(村)集体资产的经济业务,未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给社区(村)经济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社区(村)财务管理

1、严格社区(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中央财政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两则、两制”的规定,结合我镇加强社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际,设置社区(村)财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村会计在镇监管领导小组的监管下,进行会计核算,社区会计由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委派兼任,实行记账管理,出纳由社区主任兼任,主任负责社区(村)财务审核,书记负责社区(村)财务审批。各社区(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及会计、出纳要各尽其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日清、月结(社区季度结),确保帐帐、账据、帐实相符。社区(村)要依法加强所属部门和居(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社区(村)支出只能由书记一支笔审批(审批签在发票的右上角),每一张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注明经办事由(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要注明两委会集体研究时间),由主任证明属实,书记方能审核审批。

3、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一切收支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中的要素必须齐全(即票据的时间、单位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开票人或收款人等),必须有出票单位加盖印章。从严控制生活费支出,因特殊事项开支生活费须注明事由,领条不能用圆珠笔填写,会议费支出要附花名册,杜绝不规范票据和白条子入账。

4、严格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会计按规定开立银行存款账户,银行存款实行预留印鉴(社区公章、书记私章)管理,杜绝公款私存,出纳按会计制度要求登记好现金日记账,做好库存现金日常管理工作,严禁个人借支和白条抵库。

5、严格收费管理制度。社区(村)的一切收费,必须有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物价部门的明文规定,才能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居(村)民自治通过的收费须,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才能实施收费。为其他单位的收费,须征得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签订收费书面协议,才能实施收费。否则视为乱收费,都必须停止。社区(村)对单位的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代开的非经营性收费收据,对部门的收费,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社区(村)收费收据,杜绝收费不开票据和用白条子收费。如有违反,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降职、撤职等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6、严格集体议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社区(村)对重大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实施,若未按程序办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严格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村)要按照《会计法》、《档案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年终,会计人员要将各社区上年的会计凭证、账簿、票据等财务资料,移交社区,并指导社区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立卷归档。社区财务档案不得自行封包保存,也不得擅自销毁。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社区提出意见,并编造清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销毁。人员变动时,必须移交财务档案。

8、鼓励社区(村)共享共建和奖励创收制度。鼓励社区(村)与辖区单位进行共享共建,支持社区(村)两委会积极对外争取资金和创收,对在镇外争取的资金实施责任人奖励制度。奖励政策按实际争取到位资金的20%奖励责任人(10%奖励直接责任人,10%奖励班子成员),奖励在争取的资金中列支。

三、相关事项

1、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社区(村)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和财务管理工作,不得自行其事乱开口子。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7

一、增强指导,高度注重,实在做到“一把手”担任制落实到位

一体局指导高度注重,把乡村党风廉政建立任务列入严重议事日程,经过宣传、监视、反省等治理方法,实在抓好乡村党风廉政建立任务,具体落实“一把手”担任制,班子成员积极共同抓好分担的党风廉政建立任务的落实。实在抓好了涉农政策落实、村务公开、三乱管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等方面的监视反省,维护了农人好处。

二、增强反省,多方监视,实在做到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状况进行监视反省

一体局为仔细贯彻中心、省、市2012相关“三农”文件精力,狠抓支农惠农各项政策落实,详细从“两早”、“四查”着手。

“两早”:一是“早”抓进修。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修中心、省、市一号文件及相关政策,具体把握文件方法,促进抓好落实。二是“早”方案宣传。一体局制订出“财政公开状况、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落实状况、农人担负反弹状况和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状况”任务年度方案,三月份具体反省落实状况;还应用科技三下乡时进行“三农”政策宣传。

“四查”:汇同区纪委监察局等协办单元,着手对等四个涉农街道做事处所属社区进行年的财政公开状况、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落实状况、农人担负反弹状况和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状况一一反省监视。一查居务、财政公开状况。对同乐等社区的居务、财政公开状况一一检查和核实。二查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落实状况。在安全社区李志林家检查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银行卡时,年的直补已到农户的乡村信誉社帐上;街办对11768户农户予以108余万元全额直补。三查农人担负反弹状况。圣灯建北社区年收入301余万元,开支173余万元,余款一一分派到各农户,农人无担负。四查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状况。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优越,同乐社区积极探究“3+1”社区开展治理形式。

(二)增强对村务公开任务的监管

我区非常注重村务公开任务,盲目将村务公开任务摆上党委、当局的主要议事日程,并依照有关文件精力,成立了农人担负监管小组,担任指点、监视我区农人担负及村务公开;各社区村委会也响应成立村务公开指导和监视机构,为村务公开任务的顺畅展开供应组织包管。在村务公开任务中,做到严厉把关;在公开局限上,做到全公开;除公开村级财政进出、公益建立、计生目标、水电费收缴、专项资金和物资的运用分派、上级有关社会经济开展的优惠政策等内容外,还把群众关怀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里决议计划的严重事项做为必需内容进行公开;在公开顺序上,做到有序公开;对确定公开的事项,先由村民监视小组审议,再经村“两委”会议核定后,对触及村内严重事务的公开,要求必需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定定;在公开方式上,做到灵敏公开;经过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有关事项和账目按期张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面临面向群众公开等多种方式扩展公开面;在公开工夫上,做到常公开;依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群众关怀的水平,分为月、季度、半年、随时公开四品种型。在第一季度组织按期反省1次。第二季度布置人员参与区财务局牵头的关于财政公开大反省任务;9月8日一体局对我区同乐社区、建立社区的村务公开状况进行抽查,并请成华电视台宣传报道。

(三)对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制止“三乱”景象落实状况进行反省

依据中心、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触及“三乱”收费进行仔细反省,对中小学收费、农人用电收费、报刊征订以及其他涉农收费都依照规则公示上墙,普遍承受群众监视。

1、实在做好粮食直补任务

依据有关文件精力,我区接纳发放误工费方法将粮食直补发到每个农户和生齿,严厉做到“五个到户、六个禁绝”,让农人群众亲身感触到党的乡村政策的暖和。本年,我区共发放粮食直补款19万、农资综合直补资金94万。

2、树立委派管帐核算中间

各涉农街道均树立委派管帐核算中间,对各社区资产一致治理、集中核算;树立健全了民主办财准则和民主办财小组,制订规矩,连系村务公开任务,按要乞降顺序进行财政公开,严重事项随时公开,承受群众监视;树立健全财政治理准则,树立资产台账,标准财政运动顺序;树立健全审计监视准则,轮番对村社财政状况进行审计。每一笔开支都要交理财小组审核,年关分派方案须报经所属街道审批。

三、增强宣传,实在把党的政策宣传到社区、农户

一是仔细挑选。经由重复推敲,仔细挑选了中心、省、市触及农业乡村方面的政策文件5个,应用保和街办的有利前提,将5个乡村政策精力依托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和触摸屏查阅等方法向农人进行宣传。其他几个涉农街办待前提成熟后再以电子屏幕等方法宣传农业乡村方面的各项政策;二是抓好政策宣传。以纸质文件和科技三下乡进行宣传。三是抓好监视反省。依据义务分工,一体局年头实时制订全年反省任务方案,按期或不按期到街道、社区反省催促政策宣传落实状况。四是宣传内容普遍。1、《2012年四川省委1号文件》;2、会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关于促进进城务工乡村劳动者不变就业的施行方法》;3、《会农人身份证实治理方法、》;4、《会人事局关于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开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供应人事人才效劳的定见》;5、《关于应对当时经济情势做好不变就业任务的定见的施行细则》成劳社发(2012)21号。

四、增强治理,避免集体资产流掉,强化对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本的治理

(一)增强指导,机构健全

为实在抓好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本治理,由区一体局牵头成立乡村集体资产治理指点小组,还制订出台《关于树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指点定见》;相关部分依据职责分工,各施其责,亲密共同,一起做好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本治理任务。各涉农街道做事处确定专人担任此项任务。

(二)清产核资,清楚产权

按市委年一致布置摆设,我区在全区局限内展开了乡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任务。清算对象包罗集体运营性资产和资本性资产,处理了原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经过这项任务的展开,进一步清楚了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还也维护了农人的好处。乡村承包运营权确权注销任务,截止当前,同乐社区6-11组乡村承包运营权数据摸底查询任务已根本完成。下一步社区将对《6-11组乡村承包运营权确权任务注销方案》进行表决。

(三)完美准则,增强监管

树立健全了民主办财准则,树立民主办财小组,制订规矩,并连系村务公开任务,按要乞降顺序进行财政公开,严重事项随时公开,承受群众监视;树立健全财政治理准则,树立资产台账,标准财政运动顺序;树立建全审计监视准则,轮番对村社财政状况进行审计。

五、统筹开展,立异机制,按股份化运作要求树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一)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创立状况

为促进集体资产开展强大,我区积极探究集体资产治理新体系体例、新机制。将运营性资产量化到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逐渐完成公司化治理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有用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截止当前,全区已立异和树立乡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35个。个中:18个、青龙6个、圣灯6个、保和5个。资产总量在50万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比例达100%;资产总量在100万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比例达89%,资产总量超越1万万的集体经济组织有3个,辨别为会成华区乐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成华区西联实业公司和站东实业有限公司。全区已组建的35个乡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悉数是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为根本单元,由农人以现金或地盘承包运营权入股的方式组建而成。

(二)立异树立同乐股份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在我局任务组牵头指点下,同乐社区就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方案和人员身份界定方法进行了重复评论和研讨,在充沛寻求社区居民定见后,连系本身实践制订了《同乐社区6-11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大同乐祥资产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置方案》和《同乐社区6-11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方案》。6月6日,社区将两个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两个方案都取得全票经过。大会应到34人,实到27人,表决赞同人数27人。

六、圣灯“农转非”地域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指点任务状况

依据会农委等九委局《关于我市乡村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施行定见》(成农办〔2006〕51号)文件要求、区委常委会三个触及乡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会议纪要以及有关会议精力,区一体局担任对乡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指点和协调任务。

(一)任务办法

依照区委何立斌书记就处理圣灯农转非地域清产核资问题提出的“尊敬前史、统筹实际、保证权益、尊敬开展”四项总体准则和五点任务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指点力度,搞好效劳和协调,并积极接纳办法,力促矛盾化解。

1、落实包案指导、承办科室,树立预警机制。

为妥帖处理农转非地域集体资产遗留问题,我局高度注重,一是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身包案指导的内部任务小组,经济科和局办公室两个科室详细承办;二是树立了清产核资信拜访题的预警机制,提早制订预案。按期和不按期与圣灯街办勾结,仔细剖析、研讨有关问题,针对性制订措置方案。

2、热情耐性招待上访群众,不变上访群众心情。

对所反映的问题,依据有关司法律例和清产核资政策耐性做好分析和疏导任务,并增强有关司法律例和政策宣传力度,指导群众依法进行运动。

3、进修借鉴其它区集体资产措置任务成功经历,积极探究展开清产核资任务方法、做法。

因为农转非地域集体资产构成追溯工夫长,组成复杂,触及分歧好处诉求群体,清产核资比拟难,轻易形成不不变要素。为探究处理方法,我局组织相关街道和部分到武候区双楠社区进修了集体资产措置经历,拓开了任务思绪、取得了必然启示。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篇8

依法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是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改善和发展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以及各级干部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工作,切实把这件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实,确保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主体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全体成员行使管理权,并接受村(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原则上以村(居)民小组建制调整前的农业社为管理核算单位,但若原农业社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以现建制村(居)民小组管理核算的,必须召开建制调整后的村(居)民小组成员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予以确认。

三、稳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区级职能部门和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越俎代庖。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程序

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初审后,提交成员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最后予以登记造册。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依据

《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府发〔〕138号等规范性文件,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作了相关规定和解释,各地结合实际对照执行。超出办法及文件规定范围的情形,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可以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四、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分配

(一)基本原则

1、依法办事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从其规定办理;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或没有规定的,应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结合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尊重合法的村规民约和民风民俗,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地办理。

2、村民自治与接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村(居)委会和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障生活与发展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既要维护好被征收土地农户的利益,保障其生活水平不下降,又要着眼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个人与集体双赢。

(二)资金管理

1、资金专户存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全额存入新区、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的农村集体资金专户,由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成立的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落实专人管理。资金划拨、使用、分配必须通过专户结算。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规定管理专户及资金,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分户核算,结算利息。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用地单位进行资金结算。

2、委托记账。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纳入统一账内核算,委托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记账。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严格按府发〔〕74号文件规定进行专户核算,按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划拨、使用、分配和结余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资金划拨、使用、分配和结余情况,接受部门监督。

3、实行专项审计。新区、各乡镇街道纪检机构定期组织经发办、财政办、国土所等单位,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分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考核的依据。区审计局、监察局要对各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资金用途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兴办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公益事业、改善被征地农户或其他成员的生产生活条件等;安置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户因失去土地后就业安置的补偿,必须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就业安置;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投资人或所有权人的补偿,按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归有关农户或集体所有,归集体所有的部分并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使用。

(四)使用程序

1、拟定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组织成员代表,在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监督下,拟定《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草案)》,明确资金用途。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资金,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清人分类,明确分配对象及标准。

2、议定公示。《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草案)》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成员会议或户主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张榜公示7天。

3、审核报批。将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报所在村(居)委会、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和新区、各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审核。大额资金使用和分配应报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核准。

4、支取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成员代表、村(社区)报账员,凭核准通过的《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到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5、使用资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下,按《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使用资金,办理资金使用手续或凭据。未使用完的资金必须及时存入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专户。

6、结算报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社区)报账员将资金使用手续和凭证,分别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村(居)委会、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新区及乡镇街道经发办、新区管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核签字,交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办理资金结算和报账手续。

7、跟踪监督。新区及各乡镇街道经发办、农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村(社区)报账员,要跟踪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或改变资金用途行为,立即收回资金存入统一的农村集体资金专户,向集体经济成员通报,并向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五、认真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工作是区级有关部门、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安排具体机构和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区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委、审计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协作机制。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制度,为其提供会计核算和资金代管服务,经常性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非法侵占补偿资金的行为,帮助解决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