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精选8篇)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1
根据市计划会议下达的《**市**年主要经济工作目标安排意见》(草案)的要求,**年我区共安排九项经济考核目标。
1、国内生产总值:全市工作目标增长13%,重点单位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由市计委分解下达。市计委下达我区的**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18%,我们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对**年宏观经济走势预测,以及上年度投资效果的兑现等因素,按增长20%编制下达**年国内生产总值计划。参考绝对值为52、8亿元。该项指标由区计委承担目标责任。区工商局、招商办、科委、滨江集团、华旭集团、狗不理集团、建工集团、经贸委和建委承担分解目标责任。会后请区工商局、招商办、科委、经贸委将该项指标进行再分解,并将分解意见通报区计委和区统计局。
服务业增长速度指标待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快报结束后,由市发展服务业办公室下达。我区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落实方案。因此,不在本次会议上下达。
2、固定资产投资:全市工作目标972亿元,增长20%,力争达到1000亿元。由市计委分解下达。市计委下达我区的**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为1、5亿元。增长速度为2、2%、该项指标由区计委承担目标责任。
3、外贸出口总值:全市工作目标129亿元,增长14%。由市外经贸委分解下达。下达我区的外贸出口总值为300万美元。该项指标由区招商办承担。
4、直接利用外资:全市外资协议额工作目标28亿美元,增长40%;全市实际利用额工作目标14亿元,增长40%。由市外经贸委分解下达。其中,下达我区的利用外资协议额8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500万美元。该项指标由区招商办承担。
5、吸引外地在津投资:全市吸引外地在津投资协议额工作目标108亿元,增长13%,全市吸引外地在津投资到位额工作目标69亿元,增长13%。由市经协办分解下达。其中,下达我区的吸引外地在津投资协议额61773万元;吸引外地在津投资到位额30800万元。该项指标由区招商办承担。
6、住宅建设:全市工作目标640万平方米,由市建委分解下达。下达我区的住宅竣工面积20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0万平方米,该项指标由区建委承担。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市工作目标1073亿元,增长14%。由市商委分解下达。下达我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为72、8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37%;该项指标由区计委与区经贸委承担目标责任。区工商局、招商办、科委、滨江集团、华旭集团、狗不理集团承担分解目标责任。会后请区工商局、科委、经贸委将该项指标进行再分解,并将分解意见通报区计委和区统计局。
8、增加就业:全市增加就业岗位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由市劳动局分解下达。下达我区的增加就业岗位65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该项指标由区劳动局承担。
9、居民收入:全市工作目标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下设分指标,(1)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其中再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报酬总额增长率,分别增长13%。由市劳动局分解下达,市人事局视情况分解。(2)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增长12%,由市劳动局及人事局组织落实。(3)其他收入增长17、5%,由市个私办、房管局、民政局、经委协同市统计局落实。
居民收入是今年新增加的考核目标,目前该项指标的分解意见还没有下达,暂按市计划执行,待目标下达后再行研究落实方案。
二、国内生产总值目标的分解说明
计划编制的原则:
以**年各部门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以《**市**年主要经济工作目标安排意见》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以上年度招商引资的实际情况、新经济增长点建设情况和各部门**年实际增长速度为参考。同时,考虑**年改革的具体任务,力求使经济发展计划对全区总体发展和改革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
国内生产总值目标主要考核可比价增长速度,但考虑可比价增长速度难以分解,因此,多年来均采用参考绝对值作为计划指标。今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参考绝对值是52、8亿元,比**年净增长8、8亿元
计划编制的要点:
1、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达到25、2%
根据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经过五年努力,非公有制经济要占全区经济总量的90%,根据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使之占到全区经济总量70%的发展目标;**年安排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计划总量37、96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71、89%,为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总量达到70%(36、96亿元)创造条件。非公有制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5、2%。
2、充分考虑新经济增长点因素
**年、**年我区有多项大中型商业设施相继建成并开业。同时,**年新注册私营企业1000多户,新增加民营科技企业270多家。因此,对工商局和科委分别将增长速度相应调高到26、60%和32、35%。
滨江金耀明天开业,考虑其全年投入运营,将对滨江集团整体增长速度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在兼顾集团内部中小企业退出因素的情况下,将滨江集团的增长速度提高到33、09%。
其他新经济增长点分别纳入各部门的指标考核,或抵顶国有、集体企业退出的减量因素。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月度经济分析中重点反映新经济增长点的运行情况。
建议待大连万达建成后,纳入外地驻津企业统计。
3、充分考虑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因素
**年区属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到**年底,全区要将所有区属中、小企业改制工作进行完毕。为给国企改革腾出空间,今年在银冠饮食公司计划渠道纳入区经贸委情况下,对区经贸委编制负增长计划。计划增速为-12、09%。
华旭集团、狗不理集团和建工集团等考虑改革因素,均按低于全区平均增速安排。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的分解说明
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总量为72、83亿元,比**年增长18、3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参照国内生产总值目标的分解原则和依据进行分解,不再重复说明。
**年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的单位有:工商局、招商办、科委、滨江集团、华旭集团、狗不理集团和经贸委。
鉴于建工集团、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区开发公司)所属商业三产企业已经关闭,故不再下达零售额计划。
考虑加入世贸组织后,零售业已经对外开放,因此,今年将外资企业纳入零售额计划。
四、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的说明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2
各位代表:
我受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省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有力支持下,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地方立法取得显著成绩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加强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2件,修订19件,废止23件,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59件,较好地完成了本届的立法任务。截至本届任期届满,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有284件,为依法治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完善经济立法。常委会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发挥我省能源优势,推进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经济立法。
近年来,焦化产业已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低水平重复建设、总量无序扩张、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焦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就焦化产业规划、资源保护、企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范,对于促进我省焦化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针对我省环境污染严重,安全事故易发的状况,常委会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立法,制定了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了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使我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更趋完备;制定了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了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旅游产业作为我省优势产业之一,发展前景广阔。常委会制定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利于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我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进程。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农业立法方面倾注了很大精力,制定和修订了农作物种子条例、林木种子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业机械化条例、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对于保持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高度重视社会方面的立法。常委会根据构建和谐山西的要求,在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加强了立法。
农民工作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其生存及发展状况倍受社会关注。常委会制定了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就农民工的权利救济、工资支付保障、医疗养老保险、子女入学等作了详细规定,是全国率先出台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近年来,围绕城市住房而引发的各种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常委会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把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产权登记纳入了规范化轨道。为了进一步保护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利益,常委会制定了法律援助条例、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农村医疗机构的任务,为满足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制定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实体的劳动关系,保障了职工对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常委会制定和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提请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对于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发展基层民主,都有着重要意义。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努力体现地方特色。在制定和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优先安排了一批极具地方特色、具有较强针对性的立法项目,很好地解决了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二是充分发扬立法民主。对每项立法,常委会都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利益群体的意见。先后将焦化产业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草案在报刊和网络上公开征求意见。就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过程中,邀请公民直接参与了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使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三是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召开了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研讨会,研究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了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及法规草案论证、重要法规草案三审等制度,从立项、起草到审议、表决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法规的质量明显提高。
二、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2006年监督法通过后,常委会把保证监督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作为大事来抓,举办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及时清理了与监督法不相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使常委会的各项监督活动更为规范有序。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常委会先后就17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就2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调研。我省是能源大省,同时又是经济结构畸重的省份。为此,常委会紧紧抓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战略重点,连续四年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配合执法检查,每年都开展了“三晋环保行”活动,还对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及我省相应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促进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教育、医疗等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执法检查,要求政府加大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巩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常委会还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及我省相应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切实加强工作监督,推动“一府两院”提高工作水平。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104项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是加强对预算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财政决算、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从宏观上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近年来,我省财政收入显著增加,对于省政府的超收资金安排支出方案,都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加大了对超收分配的监督力度。为了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常委会要求政府每年在向常委会会议作整改报告的同时,根据出现问题的情节轻重和社会的关注程度,选择两个部门同时作专题整改报告。五年来,先后有公安、卫生、林业、环保等部门作了专题整改报告。常委会继续加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工作,在人代会上先后安排对教育厅、农业厅、水利厅等部门预算进行了专题审议,促进政府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常委会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出发,抓住新农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煤矿整合、退耕还林等重大事项,及时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三农”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报告,两次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减负的情况报告,在肯定我省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的同时,指出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妥善解决。要求政府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落实到户,推进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煤矿整合关系我省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煤矿整顿的报告时,要求继续依法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运销秩序,从根本上改变全省煤炭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炭工业的科学发展。
三是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市场秩序管理、广告管理、物价问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工商、物价方面的情况报告,并将审议意见送交政府,跟踪监督落实,政府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常委会作了汇报。常委会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清欠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政府要加强监管,特别是要带头偿付政府项目的拖欠款;法院要快审快结拖欠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证我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稳定的“安全网”。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认真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抓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常委会关注改善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商品房市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快普通住宅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完善公积金管理体系,着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食品药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政府高度关注食品药品源头污染严重,少数生产企业掺杂使假,流通环节违法经营及价格虚高等问题,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四是开展对政府组成人员和工作的评议监督。常委会先后对省政府四位副省长、四位厅长和两个工作部门进行了评议。每次评议前,常委会都要组织评议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被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报告,结合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被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向常委会作整改情况报告。通过评议,增强了政府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推进了政府工作。监督法颁布之后,常委会依法改进、完善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评议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实效。
五是加强司法监督和工作。公正司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常委会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情况的报告、省公安厅关于全省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召开了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会议,制定了受理司法申诉案件的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行不力、超期羁押等案件,推动公检法部门启动相关程序予以纠正,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根据2005年中央9号文件精神,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工作。设立了省人大常委会局,并制定了工作若干规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约访群众、案件办理责任等12项工作制度。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000多件(次)。通过对中反映的典型案件和共性问题的跟踪督办,使一些久拖未决的案件得到了解决。
三、决定权的行使扎实有效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权,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职权。五年来,常委会积极行使这一职权,对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以及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保障和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03年上半年,我省遭遇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面对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常委会在多次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认真视察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依法防治疫病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夺取抗击非典全胜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把疫病防治、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纳入依法保护的轨道。之后,常委会组织7个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对《决定》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这一《决定》的有效实施,对于增强全省人民的凝聚力,动员全省人民打胜抗击非典攻坚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我省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长期以来也普遍存在着对资源节约重要性认识不足,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针对这种现象,2004年,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决定》,就严格执行资源规划,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加大政策调控力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决定》作出后,常委会督促政府逐项细化,制定措施,加以落实,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促进省委关于经济结构调整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我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非法建设、滥采矿产、市场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严重;关系到10个市45个县580万人民生产和生活用水的汾河、沁河、桑干河水量明显减少,水质污染加剧,源区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此,2006年,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汾河、沁河、桑干河源区保护的决定》。这两项《决定》的贯彻实施,对于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的保护,推进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工作;提高“三河”源区水环境承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人民生产和生活用水状况,有着重要意义。
针对我省家庭暴力犯罪日趋严重的情况,常委会作出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健康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我省“五五”普法开局之年,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议》,促进普法工作扎实进行。此外,本届以来,常委会还就县、乡换届选举及批准年度省本级财政决算等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37项。
四、选举任免工作依法进行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郑重行使人事任免权,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1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为山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选举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权利。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全省进行了县、乡两级人大和省人大的换届选举。常委会对每次换届选举都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和修订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就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适时作出决定。针对选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详细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培训选举工作骨干,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维护选民和代表的提名权、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保证了换届选举任务的圆满完成,巩固和加强了各级政权建设。
五、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一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按照中央9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健全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等制度,建立了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坚持为代表订购寄送多种报刊资料,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定期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省“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二是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五年来,共办理代表议案4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423件。通过采取承办责任制、与山西电视合制作代表建议特别追踪节目等措施,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特别是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先后选择了26件集中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办理的建议,由省长、副省长领办,承办单位分级负责,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委员会对口督办,增强了办理效果。三是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先后组织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我省煤炭安全生产、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十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收到很好的效果。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的培训,分别于2005年、2007年举办了省市两级代表培训班,努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2004年、2006年召开了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代表工作经验,明确了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对内形成好风气,对外树立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人大业务及其他相关知识,并有针对性地举办了21次法制讲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健全行使职权的程序和制度,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深对改革和建设中实际情况的了解,努力使常委会的工作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大工作与全省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五年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努力形成勤政为民、勇于奉献、团结协调、开拓创新的好风气,保持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常委会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条件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收到明显成效。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在协助常委会立法、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尽职尽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常委会积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之际,在省城举行了隆重的纪念活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各新闻媒体对常委会活动和代表工作宣传内容逐步深化。常委会机关的《人民代表报》和《山西人大》期刊努力提高质量,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通过理论研讨会、课题研究等形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重要问题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新的研究成果。
常委会外事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之间的交往明显增多。先后接待了捷克、美国、澳大利亚、德国、英国、阿曼、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及地方议会代表团的来访。组织50多个团组出访近30个国家,增强了与国外议会的交流,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了山西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常委会继续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通过邀请列席会议、召开各种专题性座谈会和研讨会,与市县人大同志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五年来,全省各级人大解放思想,勇于实践,依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摸索和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从各方面给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以积极配合,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人大工作的发展。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任期五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全体代表、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一府两院”及全省各方面大力支持和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对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五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如,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立法质量、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都有待进一步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还做得不够;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不懈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回顾本届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完全适合我国国情,保证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
一、必须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人大工作中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五年来,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安排、重要立法、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得到了省委的大力支持。省委定期听取常委会的工作汇报,并经常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006年省委又一次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以及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人大工作。实践充分证明,党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统一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第
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人大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从维护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不断调整社会生产关系,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只有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的理解,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对人大工作的指导地位,才能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发挥好人大应有的作用。进而更为有力地凝聚全省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
三、必须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弘扬先进文化、实现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大力强化监督职能,并把监督与支持统一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事实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必须在立法、执法监督、法制宣传等方面尽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加快依法治省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
四、必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接受代表监督,是常委会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十分注意集中代表和群众的智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出决议决定以及其他工作中,力求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人大工作只有始终处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
五、必须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在新的历史阶段,做好人大工作,关键是要把“到位”和“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工作的“到位”,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全面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真正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人大工作的“创新”,就是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合山西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取得新的成果。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有新的发展。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确定了确保到二二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搞好人大制度建设和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现在,新的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的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也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完全相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中共山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我们建议,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能。要着眼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在继续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重点加强社会方面的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着眼于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加快山西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卓有成效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着眼于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的有机统一,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要着眼于为全省经济社会顺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督促他们强化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要着眼于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着眼于适应形势任务需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3
现在,安徽已到了一个发展为上、再创辉煌的重要时刻。在去年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发出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号召,极大地振奋了全省人民的精神,使我们加快发展的意志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围绕安徽崛起这一目标,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注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皖北崛起步伐。从区域角度讲,科学发展观是高度重视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并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安徽崛起应该建立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皖北地区土地总面积3、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00万,分别占全省的27、8%和30、5%,处于我省承东启西、南联北进的关键地带,区域内农业资源、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改革开放以来,皖北地区的发展滞后于全省,南北发展特别是沿江与沿淮发展差距拉大。2004年,皖北六市GDP总量为1407亿元,仅占全省的29%;人均GDP为5030元,比全省水平低2478元;财政收入总量为126、5亿元,仅占全省24%,平均增幅为16、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变,我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无法实现,安徽崛起就可能落空,合肥及沿江等地区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制约。在全国“两会”期间,郭书记明确提出把“以能源建设为重点,促进皖北地区发展”作为安徽崛起的重点任务之一,这对皖北发展具有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强大号召力和凝聚力,必将激励皖北人民为之不懈奋斗。目前,皖北发展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去年皖北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已达到()%,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个百分点。如果进一步因势利导,皖北地区一定能后来居上,成为全省最具活力的新的增长板块。因此,建议省委从全省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按照郭书记所说的那样,把加快皖北发展作为安徽崛起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放到与沿江地区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制订和实施加快皖北发展的统一规划,加强对皖北地区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皖北六市之间加强协作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产业互补、市场互通,促进共同发展;大力推进皖北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一批关键性项目实施,加快皖北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把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进一步落实对皖北地区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比照国家扶持中部地区政策,完善扶持皖北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激发皖北地区的发展潜力,尽快在全省形成南北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为安徽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力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发挥资源支撑作用。按照经济发展一般规律,区域经济发展客观上要求有多个增长极,特别要求有撬动区域发展全局的战略支撑点。从我省情况看,能够成为撬动安徽崛起的战略支撑点的,无疑就是能源资源,郭书记也多次强调不仅要对安徽,而且要对长三角地区提供资源支撑。因此,在加快安徽崛起的进程中,应该把打好资源牌,推进大型能源基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淮南长期以来被称为华东地区的“工业粮仓”,煤炭资源量约占全国的19%、华东地区的32%、安徽的74%,水资源也十分丰富,目前淮南已被列为全国13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6个煤电基地之一,省“861”计划中,淮南有17个项目列入其中,其中能源基地建设投资占全省的34、3%,“皖电东送”工程淮南装机容量达480万千瓦,占总计划的60%以上,这表明在安徽大型能源基地建设中,淮南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其它城市难以比拟的。更为重要的是,近两年来,淮南“三大基地”建设已如火如荼地展开,亿吨煤基地已经开工兴建矿井7对,今明年改扩建矿井6对,到2007年全部建成投产,建成后煤炭生产规模达到近亿吨,这相当于江浙沪三省市每年电煤供应量的总和。华东火电基地已开工兴建田家庵电厂技改、平圩电厂二期、洛河电厂三期三个项目,今年再开工兴建田集电厂、凤台电厂两个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2007年形成900万千瓦以上的装机生产能力;煤化工基地已经建成淮化集团“1830”工程、DMF扩建工程等一批煤化工项目,并已获得日本政府8000万美元贷款,今年我们要力争实现煤化工基地建设的新突破。这不仅是因为,煤化工是“十一五”期间及以后一个时期国家确立的12个重点产业之一,也可能是我市最有优势、最有成长潜力的产业链,而且考虑到淮南长期以来扮演着东部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角色,资源优势不能充分的发挥,这种被动状况必须得到改变,发展煤化工势在必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以建设全国一流的煤化工基地为目标,以煤炭气化为核心,以发展基础化肥化学品、替代燃料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为重点,建成煤化一体化集约发展体系。近期重点实施淮化老系统改造,推进淮化集团与皖北煤电集团合作建设大型甲醇项目,力争在2007年之前,形成200万吨煤化工产品生产能力,到2010年,形百万吨级甲醇、百万吨级合成油、百万吨级硝酸的生产规模。淮南“三大基地”一旦形成,将进一步确立安徽在华东地区能源基地的重要战略地位,对安徽崛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但由于“三大基地”项目投资高、建设量大,建议省委省政府给予重点支持,加快对有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申报进程,对已上报的矿井项目和电厂项目,帮助我市尽快获得国家批准;在我市发展煤电化一体化上,支持淮化集团和皖北煤电集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尽快批准我市煤化工基地规划实施,帮助解决中科院10万吨煤基合成油试点项目建设资源配套问题,推动淮南由“资源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
3、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破除“瓶颈”制约。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安徽要崛起,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先行。近几年来,我省加大了国债争取和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力度,一批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重大项目相继竣工,有效拉动了经济增长,但总体来看,相对于全省经济迅速发展和奋力崛起的需要而言,我省基础设施的综合水平还处于滞后状况,存在着能力不足、水平较低、质量不高等问题。公路网密度和人均拥有公路里程数低于华东平均水平,区域性结构布局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水利设施还比较薄弱,特别是淮河,目前还处于“入海无门、入江不畅”的境地,水患时时在威胁着淮河两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国以来,淮河流域已发生大的洪涝灾害30余次。以淮南为例,1991、1996、1998和2003年四次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亿元,2003年水灾,造成皖北地区GDP增幅减少4、6个百分点,淮河水患已成为沿淮地区和全省人民一个巨大的“心病”,水患不根除,沿淮人民无宁日。鉴于以上情况,建议省委:(1)坚持将基础设施建设放到优先发展地位,适当超前,实行提前投入,并预留必要的发展能力,对有些项目建设可以采取一次规划设计,分步到位的办法建设,以适应远期的发展需要。(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投资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相对集中用到最急迫的项目上。当前在加速建设沿江跨江大桥和沿江高通道的同时,也要切实加强皖北地区交通建设,为大型能源基地建设提供运输通道。淮南亿吨煤基地建成后,除了每年就地转化3000多吨外,还有6000多吨供应华东市场,迫切需要提高铁路、公路和水运能力。请省委、省政府在帮助淮南提高铁路和水运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正在实施的合淮阜高速公路进程,尽快动工兴建淮埠高速公路。(3)高度重视淮河治理,坚持“蓄池统筹”的治淮方针,紧紧抓住国家在安徽投资200亿元治理淮河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淮干治理和内涝治理力度,让淮河两岸人民过上富裕、安宁的生活。淮南是饱受淮河水患的城市之一,全市水涝面积达70万亩,共有6个洪区,行洪区耕地面积2万亩,区内人口8万人,淮干和内涝治理任务都十分艰巨,请省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建议继续加大淮河治理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加快淮南境内淮干治理和黑龙潭段河道疏浚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实施,对尚未立项的重要工程项目尽快批准立项和落实资金;尽快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将泥河工程这一跨流域工程上划省里管理;积极实施西淝河综合治理,建议由省综合部门牵头制订和落实西淝河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4
下午2时左右,人民大会堂东广场人潮涌动。人们这里一圈,那里一群,委员、记者、工作人员,以及不时亮着的闪光灯交织在一起。记者在人海中穿梭,在忙着招呼政协委员的同时,感受着内心的澎湃。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这样说。对此,夏建白委员甚是赞同:“安全生产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必须把其提到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地位。”去年,这位中国科学院院士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的提案》。
“安全生产必须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问题来抓!”赵国通委员刚下车就被记者截住:“我相信,这次‘两会’对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肯定作用重大。”他兴致勃勃地拿出了他的一个大会书面发言,内容就是专门针对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建设的。“你拿回去看看,我希望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帮助。”原来,这位头发已有些花白的老人,在工业安全战线上已工作了近30年。
无党派人士、金日光委员很是兴奋,他认为:“现在提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非常好,我看还应该提高到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这个层面,让各级党政领导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因为来得比较晚,来自内蒙古的陈瑞清委员被记者层层包围。“希望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生产。”他说,“参政要参到点子上,议政要议到关键处。现在矿难频发,原因很复杂,关键是办矿要严把审批关,要加强管理,提高矿工素质……”
很显然,政协会议不仅是委员们的会,它已经成为公众利益表达的主渠道。3月2日下午召开的政协新闻会议透露,当天大会秘书处已收到提案466件,大会发言稿435份,其中委员们关注的九大问题中,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如何促进安全生产的。
而在去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共提交的4660件提案中,经济建设领域的提案共1992件,涉及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这些提案或直指安全生产,或指向影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深层次原因。
今年“两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讨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前,全国政协举办了一次专题协商会,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证能源安全、实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建议。这些都在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得到充分体现。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5
1、在党委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3一5个月),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不设常委会的基层党委可召开党委会,下同)或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等。(可责成组织部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
2、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组织部门汇报,并对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名额、常委和书记、副书记职数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沟通;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一般可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下可设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人事安排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组、宣传组等工作机构);责成组织部门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研究召开党委全委会的有关事宜。(可责成组织部门起草向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4、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第x次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并表决通过《决议》。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5、《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x次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布置代表选举工作并提出要求,讨论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草案)。
会后,应及时下发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6、指导选举单位做好选举代表的工作。主要是:指导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7、党的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选举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问题的查实情况。
代表资格经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8、党委常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与推荐人员的范围由党委常委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
党委常委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委常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及时报请上级党委派人考察。
9、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10、起草党代表大会有关文件。主要是: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组)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和登记表;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1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是:制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宣传提纲;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工具和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等。
12、党代表大会前夕,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佩条;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活动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13、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xxx委、x纪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后,即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内容是:听取各筹备工作小组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最后一次党委全委会工作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包括: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大会秘书处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以及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
14、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
会后,即可以党委名义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二)预备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5、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的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16、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17、召开大会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它确认事项。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在预备会议上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也可以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8、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第一次)。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预备会议上没有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要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需要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要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酝酿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三)正式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9、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是:宣布大会开幕;奏《国际歌》;作党委工作报告。如时间允许,还可以作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33、选举或者预选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或者预选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是分两次进行,先选举或者预选委员,再选举或者预选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候补委员候选人,参加候补委员的选举或预选。
25、采用预选办法的,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和有关规定,讨论确定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26、宣布当选人名单。正式选举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首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确定当选人名单和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主席团会议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27、举行大会闭幕式。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奏《国际歌》;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四)党代表大会闭幕后的工作及其程序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6
这次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既是春节过后的收心会,也是全年各项工作的启动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从现在开始,收回心思,集中精力,尽快从节日的喜庆气氛中走出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新一年的各项工作中。下面,我就做好近期各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抓好重点会议的筹备工作。近期将要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项目工作会议、城乡建设会议、工业强县会议等几个重要会议,这些会议的筹备工作已经在元旦期间做过安排,各相关部门已在年前拿出了会议方案初稿,还需要进一步认真谋划、完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项目工作会议、城乡建设会议4个会议计划力争在近期全部开完,工业强县工作会议计划至迟于4月初召开。近期,县委、县政府将研究确定有关政策、意见和表彰方案。各牵头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确保会议高质量、成功召开。
(二)抓好工业经济。工业经济运行方面:工信、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预测分析,积极协调解决好企业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调度,帮助指导未生产的企业尽快启动生产,半达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努力实现第一季度开门红。园区建设方面:财政、建设、交通、电力、水务等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1月14日工业集中区双塔工业园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抓紧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产业为发展重点,尽快启动双塔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尽快完成土门工业园规划修编和大靖工业园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及早开工建设园区道路、供排水、道路照明及通道绿化等工程;根据入园项目用地需求和园区发展需要,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保证园区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方面:重点抓好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线、晋威高钙年产50万吨高钙灰生产线、鑫淼公司年产10万吨石灰氮生产线、海纳塑业10万吨管材生产线二期、高原薯业年产2万吨马铃薯淀粉加工、易源生物制药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建成投产。全面服务支持新建工业项目,重点引进建设化工建材、冶金、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工业项目,抓好集团年产200兆瓦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和威海华东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兆瓦光伏逆变器、汇流箱、配电柜及光伏支架生产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年内建成投产。抓紧做好鑫淼公司电石产业链战略投资、酒钢集团年产60万吨电石生产线、威龙10万吨生态肥、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玻璃制品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特别酒钢集团年产60万吨电石生产线项目必要时马书记和我一同前往酒钢集团进行进一步衔接。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马书记和我多次赴省和国家发改、国土、林业、交通、电力、水利、建设等部门汇报衔接项目,特别针对工业园区和园外企业矿产资源、公铁交通、330KV变电站、水利供给等关系工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的重大关键问题进行了沟通争取,并通过召开银政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政企合作,推进金融支持,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工业提速创造条件。
(三)抓好农业结构调整和春耕备耕生产。全县春耕生产即将开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年农业生产至关重要。农牧、林业、科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结合全市农业结构调整现场会精神,以及省、市安排部署,统筹谋划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制定出台具有较强操作性、指导性的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积极研究相关扶持政策、示范点片建设、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强化科技支撑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办法,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产业,确保农业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各乡镇和涉农各部门要加强对春耕生产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确保将设施农业、经济林果业、旱作农业、梯田建设等种植规划和生产计划落实到农户和地块。乡镇和水务部门要加强水资源调度,积极组织开展渠道维修清淤、机井维修改造和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广泛推广抗旱品种和抗旱技术,大力普及各类节水措施,统筹解决好春耕生产和人畜饮水问题。(尤其水库清淤工作,水务局要加快工作进度,基础工程和规划设计要同步进行,力争尽快动工。)农牧、供销、信用联社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今年农资市场和群众需求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籽种、化肥、农机具、农膜、农药等物资的调运、储备和农贷资金发放,保证供给。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农业生产实际,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扎实搞好旱作马铃薯、日光温室种植管理、舍饲养殖、经济林果业等方面的科技培训工作,抓好动物春季畜禽防疫和草场森林防火工作。年前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的一系列目标和政策,蕴含很多重大项目,扶贫办、发改、财政、建设、农牧、林业、水务、交通、电力、商务、科技、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及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对号入座,加紧衔接,不能等不能靠,要积极争取,扶贫开发相关项目争取工作也要列入政府所有领导的重要日程。扶贫开发不仅仅是扶贫办一个部门的事情,涉及农业、工业等方方面面,各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整合起来打一套扶贫开发的组合拳。年前召开的全市石羊河流域后期治理暨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对石羊河流域后期治理和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水务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四)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近期,发改等相关部门要紧盯省市下达投资计划的黄金时节,尽快安排好手头的工作,腾出时间,集中精力衔接争取项目,确保谋划的一批投资额度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能挤进省市投资的盘子,已经纳入的要力争更多的资金支持。(春节前,县委马书记和我以及县委、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多次赴兰衔接,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直各有关部门均表示将对我县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照顾或优先安排。)同时要统筹调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着手开展项目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能投入施工的要尽快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都要树立“招大引强”的理念,加强对化工建材、冶金(清洁生产、非淘汰产能)、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各领域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谋划和招商洽谈。全县每个部门、每个干部都有招商引资的义务,要充分挖掘、调动、寻找一切有利于我县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和水平提升的好项目、大项目信息,寻风而动抓项目,“无中生有”抓项目。重点要围绕三个工业园的产业定位,拓展招商视野,创新招商方式,充分调动挖掘各方面的招商资源,谋划引进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明显增税空间的重点工业项目。特别是招商局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早谋划、早着手,确保今年招商引资工作有重大突破、重大创新。自去年10月份以来,已有10余家企业负责人应邀来古考察洽谈,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信、招商、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盯紧衔接。集团110万吨电解铝产业链项目在省市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协调下,目前已有新的进展,腊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经市委火书记协调,邀请省政府副省长带领省工信委主任和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副市长以及县委马书记、我、副县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专程赴与集团进行了考察洽谈,集团有望于近期派出集团高层考察团来我县进行深入考察并进一步商谈合作事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工信、国土、水务、交通、招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抓紧开展土地储备、供排水、供电、道路建设等项目落地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力促项目洽谈签约。近期,年初各项工作启动后,我们还将继续赴外招商。
(五)抓好城乡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城乡融合”战略的总体思路和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县城以增强城市功能为切入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核心区8个乡镇,要按照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抓紧做好总体规划修编,力争3月中旬完成规划修编,4月份各项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全面开工。今年我县廉租房、公租房建设任务较重,也是我县房地产发展的一个机遇,房地产建设的带动和衍生作用,会带动建材、物流、建筑业、家电、家具、家庭装潢、金融、商贸、家政、餐饮等十几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关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建设主体、地块征用、规划设计等相关事宜,建设局要及早谋划,提出可行操作意见,提交有关会议研究,4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六)抓好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各乡镇和安监等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年前召开的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彻底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近期尽快筹备召开今年的第一次安委会,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基层。要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的困难问题,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控和疏导,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各类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维护好社会稳定。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7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关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过程和思路、草案的体例结构和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作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就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李继耐从参加军队选举的人员范围、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军人代表大会的任期、军队人大代表的辞职等方面对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会议审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关于两个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了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6月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韩启德副委员长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1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2011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报告了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作的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做了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荷兰、克罗地亚、卢森堡和西班牙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6月3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国家主席签署第57号、第58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对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修正案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公布;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1年中央决算;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77人;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本次会议通过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吴邦国说,修改后的选举人大代表办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对参加军队选举的人员范围、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军队人大代表的辞职程序等作出相应调整,为做好军队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吴邦国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认为,预算法的修改要有利于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预算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和监督,更好发挥财政预算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分配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建立健全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既反映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又为深化改革留下空间。
吴邦国说,本次会议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大家对这次修改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并提出一些完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强调在积极发展养老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完善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义务,促进家庭和睦和代际和谐,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吴邦国强调,澳门回归祖国12年来,澳门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对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个体制下,澳门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民利,有效行使了澳门基本法赋予澳门的高度自治权。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就一定能够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就一定能够开创澳门更加美好的明天。
吴邦国说,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2011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11年中央决算。大家在充分肯定去年财政和审计工作的同时,还围绕完善决算编制、深化财税改革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请国务院责成有关方面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并在今年年底前将整改和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吴邦国说,本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两个报告,并结合审议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不少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吴邦国指出,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是这部法律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各地方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关系,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制,规范引导文物流通秩序,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
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6月2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10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他们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等10部委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受吴邦国委员长委托,陈至立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高度重视、切实保障。6月27日上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28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这个报告。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国务院逐步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强水源保护,推进供水工程建设,强化法规制度建设,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水量供给不足、水源污染趋势加重、供水净化能力有限等问题日益凸显,形势仍然严峻。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强化水源地保护、严防水质污染、加快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完善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
联组会上,任茂东、张中伟、陈斯喜、王佐书、严以新、庄先、张兴凯、刘德培、吴晓灵、郝如玉等委员就新的生活饮用水强制标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具体措施、加强饮用水安全方面法律实施的配套立法、水价改革、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地下水超采、饮用水安全保障科技支撑、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透明度、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等问题提出询问,相关部委负责人一一作了认真回答。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四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予以备案,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
〔十一届〕第四十一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6月26日接受了王立军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立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7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12年6月30日第五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12年6月3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1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高憬宏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王晓东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三、任命万永海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四、任命王闯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王振宇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六、免去耿景仪(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孙忠志、陈泊安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一、2014年选举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委员会共4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 120人文化、教育、专业等界 115人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115人
立法会议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50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二、不少于66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三、第五任及以后各任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备案)
一、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由33人组成,其中:
直接选举的议员 14人
间接选举的议员 12人
委任的议员 7人
二、第六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规定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国人民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现役军人,在军队安置和待移交地方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的文职人员、职员、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行政关系在军队的其他人员,参加军队选举。”
二、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选举委员会任期五年,行使职权至新的选举委员会产生为止。”
三、将第九条修改为:“人民选举委员会由十一至十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三人,委员若干人。其他各级选举委员会由七至十七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
四、第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原第十条第五项改为第六项。
五、第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军人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军人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本届军人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军人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六、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各级组织,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军人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应当向选民或者军人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七、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人民选举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军人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八、将第二十条修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以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反复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以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团级以上单位的军人代表大会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各该级选举委员会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以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军人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军人代表大会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九、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军人代表大会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直接选举时,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十、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直接选举时,各选区应当召开军人大会进行选举,或者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驻地分散或者行动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投票选举由军人委员会或者选举委员会主持。”
十一、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选举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军人委员会或者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十三、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四、将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选出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原选举单位的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人民选出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原选区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接受辞职,须经军人代表大会或者军人大会全体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并报送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军队上一级选举委员会备案。”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因执行任务等原因无法召开军人代表大会的,团级以上单位的选举委员会可以接受各该级选出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选举委员会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后,应当及时通报选举产生该代表的军人代表大会的代表,并报送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军队上一级选举委员会备案。”
此外,将第七章章名修改为“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篇8
一、主要工作
1、迅速安排部署。县安委会2017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之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规范月活动方案》,对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规范月活动安排部署。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集中规范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规范月活动领导小组。
3、开展集中整治。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严格按照集中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要求,对工信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地集中排查整治。共检查出安全隐患59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13条,一时难以整改的46条,结合企业实际,合理确定整改时限,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4、抓好资料归档整理。根据县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印发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28号)、市工信委《关于印发市工信系统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发〔2017〕107号)要求,制定了县工信系统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清单,抓紧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资料归档整理,确保各类资料齐全。同时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料收集装订还不规范。安全生产资料未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类”进行分类整理归档,还存在资料收集不全面、台账和影像资料等缺项漏项的问题。二是隐患问题整改还不到位。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规划设计、安全设施配套及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目前尚未整改到位。三是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不到位。部分企业还心存侥幸,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舍不得投入,该建的安全设施不建,建成的不按要求运行。一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要抓好隐患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六个所有、六个都要”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全面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验收和销号全过程、闭环式、留痕式管理制度,确保各类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