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精选8篇)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1
编制单位:嘉兴钱塘江海塘维护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年4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公司在2019年年底前,顺利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 徐霄果
成员:任侁 谢松晁
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6、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内部自评和考核;
2、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小组
组长:任侁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郭明珠 戴红艳 杨耿 李龙虎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制修订、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等具体工作。
3、专业小组
3、1物业化巡查及海塘防潮公共设施管理
成员:戴红艳、郭明珠
3、2海塘零星维修管理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李龙虎
3、3海塘日常养护保洁管理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李龙虎
3、4作业安全与职业健康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金全观 李龙虎
职责:对所对应的专业管理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4、自评小组
组长:徐霄果
成员:任侁 谢松晁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的编制,并实施自评工作,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5、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编写评审报告和提出评审申请;
6、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三、活动的步骤、内容和时间安排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
1、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
2、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推进小组、专业小组;
3、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评审标准、创建指南等)收集、发放;
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落实责任人。
(二)、推进实施阶段:
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1、组织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全面掌握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3、隐患排查阶段: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内容,对照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公司的安全现状做出基本判断。
4、隐患整改阶段: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适时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完成时间,并予以完成。
(三)、自查自评阶段
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做出是否具备申请评审的结论,如达标,则由活动办公室形成自评报告,书面提出评审申请,如不达标,则进一步整改,并递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过程监控、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到精神、落实到每位员工行动中,从思想上真正有所提高。
3、各部(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计划顺利落实。
4、完善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5、明确责任,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附表: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职责分配表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标准条款
领
导
层
安
环
部
工
程
部
办
公
室
财
务
部
A级要素
B级要素
1法律、法规和标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2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2、2 负责人
2、3职责
2、4 组织机构
2、5 安全生产投入
3风险管理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3、2风险评价
3、3风险控制
3、4隐患排查与治理
3、5 重大危险源
3、6变更
3、7风险信息更新
3、8供应商
4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操作规程
4、3修订
5培训教育
5、1培训教育管理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5、3管理人员培训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5、6日常安全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1生产设施建设
6、2安全设施
6、3特种设备
6、4工艺安全
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6、6检维修
6、7拆除和报废
7 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7、2警示标志
7、3作业环节
7、4承包商
8职业健康
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8、3劳动防护用品
9 危险化学品管理
9、1危险化学品档案
9、2化学品分类
9、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9、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9、5危险化学品登记
9、6危害告知
9、7储存和运输
10事故与应急
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2应急救援设施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4抢险与救护
10、5事故报告
10、6事故调查
11检查与自评
11、1安全检查
11、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11、3整改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2
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害只要分类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单位采用有利于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四条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2列示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
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加强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的汇总信息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二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申请核销重大危险源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核销的文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销并出具证明文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一级重大危险源的核销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和安全管理工作。
首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情况;
(六)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情况;
(九)预防和控制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化工)园区等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周边单位、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之间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
(四)未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
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
第三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
(五)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第三十五条 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危险化学品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3
关键词: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1NH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
首先,该企业成立了安全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并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自评小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项目进行整改,完成了自评报告,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要求。再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来对公司进行评审,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评审机构的建议进行了整改和完善,从而最终达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要求。
2NH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内容
2、1目标职责。公司根据近几年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经严格审批后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公司严格按照“抓生产首先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各车间主任、车间主任与班组长、组长与工人等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费用提取,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按计划有序进行[3-5]。本次安全标准化创建中,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投入;共计200多万元。公司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参与到安全文化的建设中来,定期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力度,鼓励员工为安全工作献言献策,将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2、2制度化管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要求所有部门要按照新的制度实行,及时更新本部门法律法规清单,确保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加入到安全管理制度中。公司完善了《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设置程序》等15个安全标准化控制程序文件。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内50多项规章制度。公司编制完善了《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设置程序》等15个安全标准化控制程序文件。制定并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标准》等57项规章制度,印发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等18个红头文件。制定并修订了《机械加工通用操作规程》等77项操作规程。每年组织内部评审、修订,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2、3教育培训。依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明确了培训的计划、内容和范围,并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紧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分级实施了公司全员安全教育,为公司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人员教育培训包括:一是,入职安全教育。对公司新进10多名员工进行入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入职。二是,安全技能培训。上半年,为了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公司要求所有操作员工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学习。即组织外出培训和聘请行业专家进来授课。2、4现场管理。2、4、1作业安全与设备设施管理。企业在这次创建过程中,内部管理得到理顺,设备管理台帐得到完善,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涂装作业、喷涂作业等场所的电器安全隐患得到整改,锻压车间闲置设备进行了封存。在电气设备设施方面,配电房窗加了防护。3台变压器及安全工具进行了定期检测。对安装不合理的固定电气线路、开关进行了处理。完成了厂房的防雷接地工作并进行了检测。对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和落地风扇等进行了相应的维护处理等。在机械设备设施方面,对大修设备的地坑增设了围栏,并挂牌告知。对部分闲置设备办理了手续,现场切断电源并挂牌告知。对X射线探伤室有漏口的地方进行了修复,线进行了更换,操作规程和责任人进行了落实,并装裱上墙。现场工作设置告知标识。完善了起重机日常运行状况点检记录,整理备查。吊具吊索现场进行了整理,规章制度装裱上墙。对切削机床冷却水管有破损的进行了更换,操作手柄无胶木球的已补齐,对损坏的操作手柄重新进行了加工修复。喷丸室电机防护罩加了护板。剪板机做安全护栏2个,机床进火线做安全护板6个。8台不符合要求的砂轮机全部更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装裱上墙等工作。2、4、2职业健康。公司内主要存在粉尘、噪声、苯系物、高温四种职业危害因素,主要职业危害分布在结构一车间、涂装车间、机加二车间、重型车间、前处理车间、装配二车间、热处理车间。公司委托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如下:粉尘监测结果范围为0、66~6、95mg/m3,其中,结构一车间阀体组焊区电焊岗位超标;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全部为合格;噪声监测范围为73、3~98、6dB(A),其中,结构一车间、前处理车间超标。公司针对职业卫生检测结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包括加强通风防尘工作、配发防尘口罩及防噪耳罩等。2、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公司对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了广泛的培训和自查、自纠,公司组织外聘专家和本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隐患排查小组,分为5个专业小组(基础管理组、热工燃爆组、电气组、机械组、作业环境组),先后对69项评审要素和518个条款、13个部室、11个车间、17个相关场所和568台(套)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247项安全隐患。公司对查出来的247项安全隐患非常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创建国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建议,分5个专业小组制订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将247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内容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了部门和个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督办会议,检查落实整改计划完成情况,现已投入整改资金55万元,基本上完成了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同时,该企业在近半年时间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要求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搜集整理了相关运行文件和记录资料,收到了良好效果。2、6应急管理。公司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采用LEC法分析了公司的危险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6]。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共41人。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应急处置具体内容在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中进行了明确。公司组织了大规模的应急演练,并邀请了安监、消防、医疗等部门及相关社会力量参与指导,收到了良好效果。根据本公司的生产实际,2016年,公司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评审,并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建立应急物资装备的清单总表,明确应急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责任人。2、7事故管理。公司建立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管理等规章制度。自重组以来,公司没有发生国家规定应纳入事故统计范围上报的事故。2、8持续改进。公司建立了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与安全标准化咨询机构订立协作协议),建立了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的制度[7]。公司针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了改进建议。对列入“立即整改”的建议,立即组织了整改,并对其整改结果进行了核查。对列入“限期整改”的建议,公司按照“整改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责任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的原则制订了整改计划并及时落实。
3公司安全标准化外部评审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外部机构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单位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采用沟通交流、现场查勘、抽查考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对企业进行了安全标准化评审,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在企业整改完善后进行了整改核查。最后,对各评审要素进行全面考核、评审评分、推荐定级,并编制评审报告。该公司顺利通过了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4结语
以NH机械公司为例,阐述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研究结论如下:①企业应建立经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领导重视是关键。②公司组织外聘专家和本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隐患排查小组,进行全面隐患排查。③针对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这要素,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④公司应建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建立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的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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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洋、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14、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4
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5
阅读要点:
平衡性、可比性、准确性、时效性、清晰性和可靠性六大原则,对企业如何保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从内容到形式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平衡性要求报告对正面、负面信息都要客观披露;可比性要求披露的信息有助纵横对比;准确性对信息的定性和定量提出具体要求。
一、平衡性原则
1、定义
平衡性原则是指报告应该反映机构的正面和负面的业绩,确保对整体的业绩有客观的评价。
2、解读
平衡性原则要求报告的总体内容应该是对机构可持续发展业绩的客观描述,应该避免筛选、遗漏或者影响用户决策或判断的表述形式。报告应该包含正面、负面的业绩内容,以及会影响到利益相关方决策的实质性问题。报告还应该清楚地区分客观描述的信息和报告机构的解释信息。
下列问题有助于测试报告的质量是否达到平衡 :是否同时报告了正面的和负面的业绩情况?报告中信息披露采用的格式能否让读者了解到机构每年正面和负面业绩的变化趋势?
因此,根据平衡性原则,首先在选择和披露信息时要避免偏见,努力以平衡的形式表述企业业绩;报告议题的选择应该以其实质性为基础,而不是以能为企业带来什么好处为考虑,强调客观事实,既报喜也报忧;信息解释与事实陈述应明确区分,以使读者对企业的业绩能够做出全面评价。
3、范例
中石油《200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总经理致辞”中,对公司的安全环保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论述 :“2006年公司在安全环保重大隐患治理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提高,安全环保指标有所改善。但仍有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庆开县天然气井漏事故发生,安全环保形势依然严峻。”坦言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能增加报告的客观性和平衡性,也能显示公司负责的态度和决心。
二、可比性原则
1、定义
可比性原则是指报告的信息应该让利益相关方能够分析该机构一段时期表现的变化,并有助于与其他机构进行比较分析。
2、解读
可比性是评估绩效所必需的,该原则的应用有两个基本的要求:一是使用报告的利益相关方可根据报告所披露的经济、社会及环境绩效来比较报告机构以往的绩效、目标 ;二是使用报告的利益相关方可以用它来和其他机构的相关绩效进行对比。
因此,一致性有助于可比性的应用,它主要是强调保持计算数据的方法、报告设计、方法说明和信息准备中方法和假设的相同。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于特定机构和利益相关方而言,议题也会改变,报告的内容也要随之发展。然而,在实质性原则所选择的内容中,机构要确保一致性。一旦报告的界限、范围和周期(包括指标的设计、定义和使用)发生变化,报告机构应当尽可能重新声明现有的披露内容与历史数据,以确保信息和对比是可靠的、有意义的。如果没有提供重新声明,报告机构应当说明披露现有信息的原因和影响。
下列问题有助于测试和判断报告是否具有可比性:(1)报告及其包含的信息能够进行年度比较;(2)机构的绩效可以与适当的基准比较;(3)报告的界限、范围、周期的长短或者报告信息的明显变化都能被识别和解释;(4)如果可能的话,报告要采用公认的协议如GRI指标的技术协议来编辑、测量和披露信息;(5)可能的话,报告要使用GRI的行业附录。
3、范例
ExxonMobile公司2006年度企业公民报告的“工作场所”部分,阐述了公司在全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目标是实现零工伤和疾病,构建无事故的工作场所和文化以实现简单而明确的工作场所目标――“无人受到伤害”。为此,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采用了“经营诚信管理体系”,在过去15年间使公司的健康与安全绩效取得巨大改善。为了说明这一转变,报告以图示描述公司从1994-2006年间公司、合同商以及美国石油组织制定的行业基准的“造成缺勤的工伤和疾病率”和“总的可记录事故率”。运用图示,读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公司与自身历年的绩效相比所取得的进步,同时,也很清楚公司与其合同商的对比,并且对公司绩效与行业基准的差距也一目了然,使公司在健康与安全管理方面的绩效与自身、其他机构和行业基准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三、准确性原则
1、定义
准确性原则是指报告的信息应准确、详细,使利益相关方能正确评估报告机构的绩效。
2、解读
准确性原则主要是针对报告中的信息。对经济、环境、社会议题和指标的披露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从定性描述到定量衡量都可以应用。由于信息的性质和使用不同,因此,表现信息准确性的特征也有差异。例如,定性信息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表述的清晰、详尽和平衡程度。但是,定量信息的准确性可能取决于收集、编辑和分析数据的具体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信息应当准确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对信息的使用意图。有些决策对信息披露有相对较高的准确性要求。
下列问题有助于判断和检测报告内容的准确性:(1)报告要指出已测量过的数据;(2)要充分说明测量数据的收集方式和计算基础,并且可以重复类似的结果;(3)定量数据的误差不能够影响利益相关方对绩效评估得出合适的结论;(4)报告要指出估算的数据以及为估算所采用的基本假设和方法,或者这些信息的来源;(5)报告中定性描述要以其他报告的信息和可利用的证据为基础。
3、范例
准确性是许多优秀报告的基本特征,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准确的数据都是准确性的基本前提。为展现机构在某一议题的绩效,报告通常要借助文字和数据,并会描述如何保证所提供数据的质量。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是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做为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按照程序,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目前我市冶金工贸九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步子小、任务大、时间紧。按照省安监局综合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今年是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普开年,力争使销售额20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50%实现达标。
冶金工贸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各企业应按照文件要求,一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二要要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至少确定1名内部评审员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组织和落实工作,内审人员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担任。三是企业按照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依靠自身力量或在安全咨询机构的帮助下,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按步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四是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的要求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形成企业自评报告。五、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后,经市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和所在二、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进行评审和公告。
三、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指导,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按照程序加大督促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创建;
市科工信局:负责指导、推动、民用爆炸物品和冶金、机械、轻工、纺织、有色、建材、电力等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创建工作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落实;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推动、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创建工作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创建工作。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依据,在全镇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在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年底前,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含往年已达标的)达到3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5%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3、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4、年至2014年期间,每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
5、2015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等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原省级标准化达标和我镇规范化企业创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以后逐步引向全国统一的考评等级。我镇今年规范化复评企业原则上全部开展标准化创建。
(二)考评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贸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不含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考评,国家暂无标准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考评程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84号)精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机构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3、媒体公告。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三级企业分别由省、市安监局或委托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5、证后管理。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达标等级;区安监部门、乡镇安监所和其他区级部门加强对达标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后,安监所将督促达标企业做好每3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全面推动我镇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云龙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安委会成员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国土、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
2、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云龙派出所牵头组织,镇综治办、文化站、工商、各行政村等配合。
3、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云龙派出所牵头组织,镇综治办、文化站、工商、各行政村等配合。
4、房屋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安监所、各行政村等配合。
5、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农办牵头组织,各行政村等配合。
6、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下应路政中队、姜山交管站、各行政村等配合。
7、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姜山交管站牵头组织,横溪交警中队、各行政村等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订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各责任单位请于7月28日前报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5年10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辖区内(本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请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报送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激励约束等工作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对各相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相关部门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本部门五年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继续发扬“求实、敢为、争先”的鄞州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深入基层、企业,加强专题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企业达标质量。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篇8
2005年7月,美国联邦政府审计署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信息安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美国报告),其题目是《信息安全:相关法规执行方面有所成就,但是仍然存在薄弱之处》。美国报告指出,联邦政府各个分支机构以及众多事关国计民生的部门,包括能源、供水、电信、国防以及应急服务部门,他们的日常工作已经广泛依赖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电子数据。这些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非常重要,信息安全措施要防止数据篡改,保证核心业务连续性,预防数据欺骗以及阻止敏感信息泄漏。
美国政务的五大安全隐患
美国审计署发现,美国联邦政府24个部门信息系统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访问控制并未有效实施、软件变更控制并非总是有效、职责划分没有始终如一地执行、业务持续性计划经常是不充分的、部门信息安全规划没有全面地应用。
访问控制
它保证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可以阅读、修改或者删除数据。访问控制包括电子方式以及物理方式,前者包括账号控制、密码控制以及用户权限控制,后者包括门卫、门锁等方式。24个部门中有23个部门在访问控制方面存在隐患。例如,有的信息系统允许用户使用非常简单的词语做密码,这使得黑客很容易破解密码。物理控制方面,有的部门并未有效采用门锁、门卡等手段。
软件变更控制
软件变更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软件程序才可以被安装,软件变更控制也会监控敏感程序、数据的使用情况。24个部门中有22个存在这方面的漏洞,例如软件系统没有采用正确流程进行升级。此外,有的信息系统在程序调整方面的批准、测试以及实施的文档记录没有良好维护,以至于出错的或者有预谋的程序将会严重威胁到系统安全。
职责划分
职责划分降低个人进行错误操作而没有被发现的风险。24个部门中有14个存在这方面的隐患,主要体现在系统管理和系统安全管理没有很好地分清。例如,有的部门用户可以在系统中添加并不存在的账号并获得很高的权限,用这个账号从事的活动没人监管。
业务连续计划
确保计算机相关的业务在紧急情况下不出现严重中断,例如出现地震、火灾等破坏活动的时候。20个部门存在这一方面的隐患。在审计署2005年4月提交的报告中已经指出,不到一半的部门有应急指挥通讯录,很少的部门记录了重要文件分布情况,大多数机构没有测试、检验、演习他们的业务连续计划以确保灾难发生时可以应用这些计划。
部门级别的安全规划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各个部门没有强有力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划。部门级别的安全规划提供工作框架,确保全部门能够理解风险并且有效控制、合理采取措施。这个方面,所有的部门都存在隐患,他们都没有制定全面的信息安全规划,尤其是新型的安全威胁方面,包括垃圾邮件、钓鱼以及间谍程序。
我国可借鉴什么
我国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开展工作的时间不长,相关经验不多,许多应建立的规章制度还在摸索之中。2005年7月刚刚的《2005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谈到信息安全的时候,提到蠕虫和病毒在网上传播十分猖獗、木马事件潜在威胁巨大、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但没有专门介绍电子政务的安全现状。
重视管理机制制度
《2005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指出,要加强对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领导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设。
重视管理机制制度这一方面,中美两国有相近之处。美国《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认为,联邦政府存在信息安全隐患最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划。基于此,美国《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要求政府建立一套全面的信息安全控制管理框架。不仅如此,考虑到各个机构在信息安全管理规划方面难免出现漏洞,美国《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评估机制,包括部门定期自检以及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以及其他独立机构的评估。
《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各个机构的信息安全报告包含如下信息:风险评估情况、政策和流程、个别系统的安全规划、相关培训情况、年度测试和评估情况、采取的对策、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以及运行连续性。
美国的评估机制,保证了部门领导在意识上定期关注各自部门的信息安全,又使得他们有能力全面深入了解本部门信息安全的方方面面。这样,既提高了部门领导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又采用完善的制度来提高各个部门发现、报告和共享信息安全隐患的能力。与美国相比,我们还没有明确提出要建立全方位的评估体系。
完善标准法规体系
《2005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指出,抓紧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在标准法规、技术指南方面,我国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方面。比较而言,美国政府制订的标准法规、技术指南则更为全面。美国《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规定,由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负责为政府各个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制度或技术援助,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研究,并且参与国家安全体系相关标准的开发。
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同时还是社会和法律问题。与美国相比,我国在标准的制定、认证、检测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信息安全标准方面,我国有国家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公安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多个部门参与这方面的工作,而美国则在法案中明确表示由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一家来完成。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信息安全标准的培训、认证和检测机构中,有一些是赢利机构,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其公证性。
加强信息安全培训
《2005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指出,加强信息安全学科、人才培养。
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要求,联邦政府各个机构对政府雇员以及合同商的雇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这些机构在年度评估报告中要标明参与培训人员的数量以及所占比例。2005年的报告指出,所有24个部门都对本部门60%以上的职员进行了培训。美国报告指出,如果不能提供最新的信息安全培训,将会给政府机构的信息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例如,美国大多数部门没有对雇员提供无线局域网方面的信息安全培训,这使得他们在建设没有认证措施的无线局域网的时候,不了解其安全隐患。
由此可见,美国政府更注重日常的培训工作,而不仅仅是学校培养。信息安全,需要有数学算法、软件、硬件等诸多方面的理论支持。但对于很多现有的隐患来说,更重要的是提高普通用户的安全意识。例如美国政府提到的无线局域网问题,我国政府在科研方面正在开发WAPI,希望以此来增强系统的安全性。但是,有许多无线局域网是内置了安全认证程序而根本没有启用。
信息安全是个系统工程,既要有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整体框架,又要有体贴入微的法规标准、行动指南,还要有资金支持、日常培训以及监察制度,需要恩威并重。同美国信息安全报告谈到的情况相比,在我国政府部门中宣传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并且保证相关人员有能力、有方法了解其现状,懂得如何降低风险,这些都是任重而道远的。
链接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和安全相关的主要任务是:
基本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组织建立我国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