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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精选8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6 手机浏览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1

用施工规范及设计文件进行对钻孔灌注桩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与方法工程的控制和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钻孔灌柱桩 工程监理 工作 探讨

一、监理工作内容

(一)参加图纸会审,协助建设单位协调施工单位和

设计单位之间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

(二)参加审定施工单位所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技

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三)督促施工单位按图纸施工,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标准,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四)根据本工程要求,制定本工程监理工作实施计

划,参加会商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五)控制和认可施工质量,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施

工质量情况;竣工后,参加工程检验;

(六)监督检查工程进度,认定已完成的工程量,签

署证明;

(七)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和主要材料,在使用

前检查其质量情况,提出意见;

(八)对施工单位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测定的基准点

坐标、导墙(用于围护结构)、地下墙轴线等进行检查和复测;

(九)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

(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归档工作。

二、检验工作内容

(一)分批抽检钢材、水泥、石子、砂子等材料性质

并提出分析报告;

(二)检查水下砼配合比、砼坍落度、砼强度,浇注

砼前泥浆的比重的正确性,提出评价;

(三)对桩的成孔直径、孔深、桩长、垂直度、孔底

沉渣厚度进行检查或测定;

(四)对钢筋笼的成型、焊接质量、钢筋间距、保护

层厚度、安装垂直度、标高、焊接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

(五)检查导管安装,接头密封性,标高,第一次浇

灌砼后,测量导管底砼埋入浓度,控制砼的初灌量;

(六)监测孔内砼表面随灌注砼的上升标高;

(七)对桩基基准点、坐标、轴线、桩位、护筒标高

进行校核,复测;

(八)对砼灌量进行复核,计算充盈系数。

三、监理检测要求

( 一) 开工前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2、 地质报告及补充的钻探报告;

3、 灌注桩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文件;

4、 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二)按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健全各级质保体

系,落实施工、检测、试验计量条件及人员岗位,并将现

有质量管理制度、各岗位主要职责、质量管理人员通报监

理单位;

(三)监理检测按有关的工程检测技术标准进行,对

不能落实执行的情况,监理人员有权提出要求改正,施工

作者简介:陈玉明,男,(1968、7、28 ――),教育背景:1999 年9 月-2002 年1 月在上海农业广播

电视学校学完成人中等专业;2007 年7 月完成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等专业,于此同时完成了工商管理

大专学业。工作经历:1989 年3 月进上海泗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资料员;1992 年担任公

司安全员;1995 年担任施工员,造价员;1998 年担任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科长;2005 年5 月任公司

副经理至今。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121•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 年11 月25 日Cheng Shi Jian She Li Lun Yan Jiu•经济建筑•

负责人应说明原因或做出修改;

(四)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方案及施工总进度计划调

整或变更是需经技术论证并向监理单位说明,提出书面文

件,经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承包单位的月度灌

注桩施工作业计划应提前以书面报送监理单位,以便协调

安排监理工作;

(五)施工单位应严格遵照灌注桩技术质量标准组织

施工、试验和检测。监理、检测人员对不按图纸、不按操

作规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随时制止,并通知

施工负责人予以改进。

四、监理检测实施方法

(一)测定定位:定位轴线、水准点需经监理审核无

误签字后方可进行桩位放样,开钻前对桩位校核,认定后

方能开钻,并做好测量记录、资料整理,并为后续开挖验

收创造条件。

(二)钻孔灌注桩工程全部为隐蔽工程,应督促施工

方严格执行三级检查手续,各工序按统一表格逐项填写并签

字负责。同时应经监理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凡不符质量要求未完备工序验收的不予承认工程完成量。

(三)本工程用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水泥

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单,应按进场情况分批取样检验提

出报告。进场水泥必须做安定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应交阅监理,经认可后方可使用,

必须进行监理单位可指定取样组织复验。若是商品砼,则

按商品砼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四)进口钢材应有材质证明,必须在使用前经有资

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方能

投入使用。

(五)砼配合比必须经试验室多方案试配,按强度、

坍落度、保水性、初凝等各项指标,并考虑水泥用量综合

比较后择优选取,使用外加剂,掺合料应经试配确定并应

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用配合比应经监理认可。每

根桩在砼浇灌过程中随机抽样制作砼强度试块(不小于)

一组,养护后测28 天强度,由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每根桩的

汇总资料。当每根桩的砼由上、下两班生产的每班须做一

组试块(每组3 块)。

(六)各级质量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协助现场

控制施工质量,预防为主,一旦出现事故应做好记录及时上

报,组织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作出报告,在研

究处理方案时应请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监

理人员对处理方案的实施应督促落实并做好方案实施记录。

(七)监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监理检测工作,认真

填写监理检测记录及监理日记,现场由值班人员负责,有

关标准中的要求,办理工序质量签字。严格交接班,交班

必须交清当班中延续的工作,发生并待解决的问题及工作

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并在监理日记中写明上述交班内容。

监理检测及监理日记指定由专人保管。

(八)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由施工单位按专业要

求管理。监理单位有权监督,提交改进的意见。并视问题

的严重性,必要时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制止施工,要求问题

解决后才能复工。

(九)监理单位每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钻孔灌注桩

完成量汇总表进行核实,进出修改意见,在施工负责人说明

情况或同意后,监理单位负责人方可认为工程完成并签字。

(十)钻孔灌注桩验收

1、 成桩中间验收。按月度对已完成砼灌注的桩核实桩

号、规格、数量、工程量,由施工总承包方制定完成工作

量汇总表,报监理认可。同时整理好所有完成桩的施工原

始记录表。原材料按桩号分批,附原始试验单,砼强度待

各槽段28 天龄期试验报告完成后汇总按桩号补入。

2、 竣工验收。按成桩质量要求进行核验,并进行必须

的测试。在一系列测试的基础上提出质量验收综合评价分

析,在技术档案资料完备,现场条件处理达到要求后施工

总承包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监理核实认可后报建设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2

1、1综合质量控制

移民综合监理对具体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监督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有效,项目流程是否完善等。主要做法如下:

⑴ 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对工程综合质量进行宏观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 对单体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抽查;② 按照经审查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年季度计划,采取以不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与审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相符合性(“原功能、原标准、原规模”)进行检查;③ 对单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流程及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进行抽查;④ 审查实施单位提交的分项验收报告及其附件,全面系统地查阅有关质量方面文件、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报告,对有疑点部位进行复检或补检。

⑵ 协调指导单项工程监理,健全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按控制阶段指导和衔接实施项目的单项工程监理工作,从移民专业角度与单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交流,督促工程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做好单体工程微观质量的控制,并要求定期填报工程的实施情况报表。

⑶ 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移民综合监理因没有直接的控制手段,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影响单项工程质量的因素时,主要仍通过协调指导项目实施机构来实现。通过对影响单项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认真的分析,及时以监理报告、监理部便函或专题报告的形式提出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建议或意见,并会同设计、实施、建设监理、质检、委托方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同时跟踪其落实情况。

1、2综合进度控制

移民综合监理的进度控制侧重于整个移民过程是否协调进行,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对具体工程的进度控制,一般不采用工程监理的方式方法,只是把它放在整个移民安置工作过程进行宏观控制。

单体项目进度控制是工程监理的职责之一。移民综合监理主要是通过配合、协调工程监理来实现分项进度控制目标,其主要的方法就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巡查,结合省级移民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度,施工组织优化设计,对影响单体工程进度的关键工序进行跟踪了解,对单体项目进行总体进度控制,以达到单体工程的总体进度满足整个移民搬迁安置进度要求。对于一般性的进度滞后,在充分与工程监理进行沟通交流后,建议其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加强进度的控制,同时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委托方,以便委托方督促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对于影响较大的进度滞后,对其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告知项目委托方及省(市)移民主管部门,建议省(市)移民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委托方(县级移民部门)或组织会同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项目委托方等单位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1、3综合投资控制

⑴ 监督指导实施单位,健全移民资金流程。根据国家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投资概算以及年度移民项目资金计划,监督移民单体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移民资金的流程是否健全,有无挪用、挤占、滞留等,协助委托方监督实施单位,通过移民综合监理报告、便函的形式,对各单项工程的资金流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定期向委托方汇报,提出相应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供上级主管部门分析决策。最终与政府监督相结合,达到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移民资金的流程健全等。

督促指导县级移民实施部门健全移民资金使用会计报表制度。移民监理

通过指导县级移民实施部门健全移民资金使用会计报表制度,建立月报表制度,并要求县级移民实施部门及工程监理单位认真填写项目完成投资以及移民项目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和投资,通过月报表和移民资金使用及发放流程的跟踪,建立移民资金使用台帐,对移民资金拨款和发放有详细记录,从而掌握业主及移民实施各级单位资金到位情况,现金流是否畅通,移民资金使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资金的发放方法和到位情况等。

1、4合同管理

移民综合监理中的合同有特殊的含义。首先它也有合同,这些合同主要存在于移民实施机构、移民集体和个人与承包商签定的工程建设合同和劳务合同等;其次移民综合监理的合同管理更关心的是“类合同”,主要是计划、责任书等。这是因为业主与地方实施机构之间存在的是计划关系,政府上级与下级之间的计划变成责任书形式,此时合同管理的内涵接近于计划管理,但是又不同于政府内部的计划管理,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按照计划、责任书的任务进行监督。

1、5组织协调

移民综合监理的协调是为了实现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的三大目标。根据授权监理方应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建议和参与委托方组织召开的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协调、处理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努力消除制约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因素,促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有效推进。

2、体会和建议

⑴ 健全移民综合监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目前,由于移民综合监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造成了移民工作不按实施规划执行以及随意变更等,给移民工程的综合质、进度及投资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需进一步健全移民单体项目综合监理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职责, 以便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职责规定进行变更和对移民资金使用。

⑵ 提高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认识,积极加强对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采用各种形式,促使各级政府尤其是移民主管部门提高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认识。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3

关键词:软件;检测;监管;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软件和网络监管软件在赤峰地区全面启用,使检测管理工作步入新阶段,实现了现代化管理目标。2011年3月1日在赤峰地区全面启用了建设工程检测试验软件和网络监管系统,其主要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本版检测试验软件启用实现了赤峰地区检测报告格式、检测标准、检测方法的统一,并通过监管软件全部实现数据上传、统一分析、统一查阅、实时查询等功能。已成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查阅检测进度、数据、检测报告的快速通道,同时也方便了主管部门的远程管理。二是本版检测监管软件启用使检测工作更加完善、科学,加强了检测工作和行业管理工作的快速结合,更有效地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

1实现了数据采集自动化

通过启用检测试验软件,各旗县区检测中心、企业试验室、搅拌站试验室大部分检测项目数据实现自动采集;市检测 中心90%的项目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其中在现场检测的项目如静载、动测、回弹法无损检测,在完成数据自动采集情况下实现了适时远程传输。保证了数据的科学性及报告的及时性。本版软件同时实现了地区网上委托、网上报告查询。网上委托业务的开展,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检测委托工作程序,实现随时随地的办理委托工作,完全实现了网络办公和无纸办公,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委托时间,给委托客户提供了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2提高了检测行业管理水平

2、1通过启用检测网络监管软件,对各检测机构的上传曲线、数据及报告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以“情况通报”形式及时发给问题单位及其主管局。比如,钢筋屈服点定的是否准确,抗压件是否中途控制荷载等 ,还可以发现报告出具的是否正确。市检测中心针对出现的问题到该单位进行核查,要求其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备案,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做出停止该试验项目业务、对责任人建议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等相应处罚。并要求相关检测机构限期纠正错误操作,对提高检测试验水平和检测数据的准确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2服务于工程质量。可控制不良检测单位、不良工程施工 、不良监理单位及监理、不良生产厂家。比如,当发现检测机构具有不良行为,可通过检测信息监管系统,停止检测机构使用检测软件出具报告;当发现有工程施工具有不良行为,需要对其停工处理,可通过监管系统,将其列入黑名单,该工程就不能在赤峰地区范围内送样检测 。

3检测信息监管软件功能的具体体现

3、1检测机构资质控制。

1)对检测机构无资质项目可以屏蔽,不允许其超资质开展检测业务。

2)对检测机构增项资质、新申报预拌混凝土资质的企业进行初评审。市中心派检测人员到申请检测机构(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试验场所设施环境、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所有资质内容符合要求后,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申报。

3、2检测 人员资质控制

检测人员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组织的岗位培训证书后,由市中心组织考核组,到现场进行应知应会的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内容针对检测人员将要从事的检测项目,只有考核合格,市中心通过检测信息监管系统平台备案授权控制,才允许上岗做检测。在赤峰地区检测人员上岗证书,由检测机构统一在市中心存档备案,这样控制了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的混乱局面。

3、3非正确使用现行标准控制

在启用检测 信息监管系统前,各检测机构存在执行标准是非现行或作废的,甚至有错误使用标准的。自从启用检测信息监管系统,实现了从检测标准、检测方法、报告格式等方面的统一,使检测工作正规化。

3、4检测工作控制

1)检测行为控制。对于具有力学指标等自动采集项目,进行自动采集监管控制,通过检测信息监管系统可设置哪些检测 项目必须自动采集,如没有使用自动采集就不能做检测 、出据报告。

2)检测工作防止弄虚作假。通过检测信息监管系统,我们可以通过采集曲线发现试验是否已做到位,是否存在未完成检测就出报告。比如,有些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如混凝土试块,一组三块,有可能检完两块后,第三块不检测 ,只以两块检测数据为准,后一块未经检测,人为臆造。启用监管系统后,用曲线的方式记录试件检测过程,无采集曲线,为异常报告。

3)防止出据假报告。利用检测信息监管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到赤峰地区报告防伪纸的使用发放情况,防止滥用防伪纸,有效防范出具假报告。

3、5提高服务水平

1)方便查询检测报告 。在2011年3月1日启用检测 信息监管系统后,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已上传至检测信息监管系统平台,所有检测报告具有唯一性编号,通过市中心网站输入唯一性编号可以查到具体报告。客户有怀疑的检测 报告,有档可查。

2)数据共享、工程统一备案。工程信息全市统一备案,一处备案,赤峰地区可用,集中所有检测数据,可供后期赤峰地区检测数据分析,有助于各级单位参考,可使各级单位在有权限限制的前提下,查询分析与自己相关的检测数据。

3)方便客户。市中心已实行自助式网上委托查询系统,允许委托客户在网上委托、查询费用、查询检测状态及检测报告结果。并实行一卡式刷卡收费及检测报告打印系统,方便了委托客户,减少原来检测机构二次录入委托信息的人为差错。同时缩短出据检测报告时间,及时为委托客户提供检测报告 。

4)方便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检测信息监管系统网,查询自己行政管辖区内的工程施工进度及检测报告。同时,各监督站也可查询自己监督范围内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4结束语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4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现状;重点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1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现状

在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已经实行有十几年,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工程建设方以及投资方的一致认同,已经成为工程施工中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是监理制度在当初制定的时候,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存在一些不足。由于近些年工程建设发展速度很快,工程监理制度中的质量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工程监理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发展,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性逐渐显露出来。在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中,要想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就要抓住质量控制的关键点,不要仅仅依靠规范制度,而是通过对要点的控制达到对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目的。下面我们就着重对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进行分析。

2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有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为了承揽业务,在招投标时,采取挂靠监理单位、转包监理业务、同体(或连体)监理的方式,这些方式均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监理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另外,在招标时大多数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的作用认识程度不够,迫于国家对工程监理范围的强制性规定,才委托了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故而将监理费用压得很低。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来讲,现今充斥市场的是众多而小型的监理单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监理单位为了生存,为了保资质、保业绩,投标时迫不得已降低监理费费率。实质上这种做法,其结果是降低了整个工程监理行业的从业水平,从而会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2、2 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因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亦应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的始终。但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在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这会造成监理人员在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的前提下,就开始监理,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

相关的法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但是在实际工程中,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监理常常成为摆设;第二种情况,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某些监理人员为了经济利益,与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监理单位不能正常行使其权利和职责,起不到其应用的监督作用。

3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分析

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有几个重要的控制环节,分别为:一是混凝土质量和开盘判定;二是混凝土试块的取样;三是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的及时性;四是钢筋的取样机试验;五是垫土层的压实密度取证送检。这 5个环节是整个工程施工的重点,在质量控制中要重点进行监控。

3、1 混凝土质量和开盘判定

工程施工中的混凝土质量是要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的,对于第一次使用混凝土的配比需要做开盘判定。来鉴定其配比要求是否达到规范,验证其工作性能是否达标。第一次对混凝土进行配比的时候,各原材料的比例一定要按照设计比例严格执行。例如砂子、水泥、水和石子的配比,一定要按规范执行,不可以随意变动。混凝土配比完成之后,需要取试块进行工作性能验证,保证混凝土配比完全符合施工质量要求。在混凝土配比过程中,固体原料的用量可以通过称重计量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加水量就不太好计量了。因为混凝土配比过程中的水是逐渐添加的,是一个动态的量,这就比较难把握。所以,在进行大批量混凝土配比之前,一定要按照设计比例进行试验性配置,并进行混凝土开盘判定。判定质量合格后,记录好固体原料和加水量,并严格执行固体原料和水的比例,保证工程施工的混凝土质量达到要求。

3、2 混凝土试块的取样

国家关于建筑施工用混凝土做了硬性规定,要求建筑施工用混凝土必须在现场对混凝土进行取样,并将取样试块及时送检予以见证。对混凝土取样的时候,负责取样的技术员要对试样进行标识和封志,要求见证员和取样员同时签字确认,并保证试块的真实性。工程监理公司要对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工作进行全程监控,保证试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是在施工现场中,要想对混凝土试块进行全程见证是有困难的。原因在于混凝土取样后最终送检的中间过程时间长,环节多,不能随时做到见证。并且,混凝土取样的试块需要存放在固定地方保存,如果保存不好,容易对最终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导致混凝土试块取样失去意义。混凝土试块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局部混凝土的检测,判断混凝土配合比是否合理,判断混凝土质量是否达标。如果取样的试块检测不准确,容易影响工程的最终质量。所以,在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中,要做好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工作,在取样到检测这一阶段,大力推行见证制度,真正实现全过程见证。

3、3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的及时性

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试块需要检验其强度是否符合标准,因此就需要对混凝土试块按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目前国家对混凝土的标准养护时间为28天。在实际施工中,一般混凝土试块的试验报告都要比实际工期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为工程进度比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出具时间要快。如果等到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出具之后再进行施工,可能就要发生工期延误,这主要都是由国家对混凝土的标准养护时间引起的。目前可以研究如何缩短混凝土标准养护时间,将养护时间缩短为14 天或者 7 天,通过对比分析来确定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提高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的及时性,使混凝土试块的硬度检测符合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程序。除此方式外,要想及时获得混凝土试块的强度试验报告,就要在工程施工之前采集混凝土试块,在时间上予以提前,保证施工时及时获得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所以,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中,要保证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的及时性。

3、4 钢筋的取样及试验

钢筋的取样试验和混凝土取样试验一样,也需要在全过程进行见证。对钢筋进行取样的时候,通常取钢筋头。钢筋头的取样一般在材料进场的时候就要进行选取,取样后送到检测实验室进行力学性能检测,判定钢筋的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同样道理,钢筋的检测试验报告也会出现不及时的问题,原因在于检测实验室任务量大,接到钢筋头并不是第一时间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其次,钢筋头的检验项目多,检测报告填写的数据繁琐,导致了钢筋头的检验报告不能立刻出具,一般都有延后现象。钢筋是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材料,关系到建筑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能,马虎不得。在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中,要对钢筋质量进行重点监控。施工中对钢筋的质量控制要做到材料进场之后,马上对钢筋进行取样检测,争取第一时间拿到钢筋检测报告,保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筋性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3、5 垫土层的压实密度取样送检

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对垫土层的压实密度进行取样,取样经过见证后送到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等出具合格报告后展开下一步施工。在垫土层的压实密度取样送检工作中,需要全程进行见证,保证取样送检过程的真实有效。由于垫土层的施工进度快,垫土层都是与其他施工配套进行,如果单纯等检测报告恐怕不能保证施工进度。所以在垫土层的压实密度

取样送检过程中,要提前做好准备,一旦取样之后立刻送检,保证第一时间拿到检测报告。对不能及时获得检测报告,并且工期较紧的,可以在垫土层的压实密度进行初步鉴定之后准许其下步工序。

总之,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如何保证质量控制落到实处,就要把握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五个重点,保证工程质量在监理的有效监控之下。虽然工程监理对工程施工的作用十分明显,但是工程监理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只有在工程施工中处处按照规范标准施工,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稳步提升。因此,把握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重点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李术希、浅谈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J]、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2)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5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五条公路建设活动及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交通部负责全国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省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采用中外合资、合作、贷款及BOT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由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试运营,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试运营;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使用;在试运营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事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从业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禁止地区分割和行业保护。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和资信登记,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含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的管理规定;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五)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取使用建设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二十八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年度公路建设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决算、竣工验收;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二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员聘用办法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制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业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取消1一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可停止其行使政府监督职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或暂停资金拨付;对从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1—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乱摊、乱挤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6

1受监资料整理 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工程注册监督申请后给建设单位 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建设单位据此填写 此表,并提交土地证、规划证、中标通知书及参建各方责任 主体的资质证、营业执照、人员上岗证、技术成果以及图审 报告和整改报告。合格后,监督站成立监督小组,制订监督 计划,进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和申报材料、监督计 划进入监督档案、

2监督交底 一个监督工作方案,一个交底记录。监督工作方案要有 针对性,对于特殊工程,可制定详细的监督方案作为补充。另 外,编制日期要及时,不应超过受监15日,要由站长或总工 审批。监督交底记录应填写交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 议程、会议明确的主要问题、各方反映的问题及要求,还要 有各方负责人签字、

3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 录 由质监员进入工地检查时填写监督手册,监督手册应如 实填写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监督组成员名单、监督重点、停 检点。质监人员在检查时,就检查中发现各方责任主体存在 问题,要如实填写,并填写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对于行政机关要求提前介入的工程,也应及时如实填写,提 出处理意见。这样更具真实性,且能反应出质量行为完善的 过程、

4监督巡查记录 应有质量行为巡查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情况、

质监员在做记录时,往往实体质量写得多,质量行为内容不 写或写得少。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要检查的内容很多,在质量 监督手册中已有体现,但在监督巡查记录中仍要有该部分内 容。主要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及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应如实记录。对实体质量的巡查记录要详细,检查哪个部位,存在的 问题要记录清楚,以便反馈参建单位进行整改。监督巡查记 录一式四份,各方签字后,发放给各责任主体三份,一份存 档。在巡查记录中已经写清,发放责任主体便于整改。对于 问题较多或较严重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局部暂停通知 单》、

5质量监督抽检记录 建筑工程抽检内容有:主要材料、构配件抽检、现浇混凝 土强度、构件尺寸。每年制订抽检计划,最低保证每一季度 一次,成立专门的抽检小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 操作规程。所有的工地都要抽检,抽检不流于形式,增大监 督抽检的权威性、

6反馈、整改、停工通知单及不良行为 记录 我站《抽测通知单》签发的问题主要来源为:①日常监督 发现有可疑构件或问题,签发《抽检通知单》;②工程质量大 检查中发现问题,需签发《抽检通知单》;③参建单位或社会 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需签发《抽检通知单》。《抽检通 知单》签发要及时,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应把检测报告 复印件附于《抽检通知单》后、

《整改通知单》是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质量问题要求责任 单位整改的通知,整改有时限,责任单位应在时限内完成并 回复完成报告书。完成报告应有总监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监督员接报告实地回访。这里应注意的问题 是有的质监员认为“我发过《整改通知单》就没有我的责任 了”,不去认真地责成有关单位整改,无整改完成报告、

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单》是出现严重问题,质监 员认为必须停工,向站领导汇报后,质监站加盖公章下发通 知单。责任单位对质监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后,上报 《工程质量整改报告》和《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机构下 达《工程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这里通知单和报告环环 相扣,问题处理要闭合、对应、

责任主体不良记录是质监机构处理较薄弱的方面,有 些质监员不作此项记录。根据建设部建质[2003]第113号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对 责任单位出现113号文规定的情况,应作不良记录,并向站 长提交材料由站长审核。填写不良记录后,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汇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统计汇总及网上等工 作、 7主要分部、子分部及专项验收监督记 录 主要是桩基、地基处理、基础、主体、钢结构、玻璃幕墙、 建筑节能等比较重要的环节的监督验收记录,各责任主体要 报送相应验收记录并加盖法人章或业务专用章作为附件、

这部分资料整理难度在于大部分工程工期较紧,主体工程完 成后,就要进行主体验收,以便进入装饰阶段。施工单位不 可能等到试块全部到龄期后再验收。所以验收时,因为有些 质量控制资料不到期,参建单位有的不能签字盖章。导致验 收记录提交滞后,有的参建单位拖拖拉拉不能及时提交,监 督员填写监督记录应在提交验收记录后,所以使监督记录 填写也滞后。监督员要及时向参建单位催要相关验收记录、

8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 这部分记录也是监督人员较为忽视的,有的监督人员认 为只要下发整改或停工通知单问题已处理就行了,写事故处 理监督记录太麻烦,于是事故处理部分一片空白。这是不对 的。质量事故发生后,应要求责任单位报送《工程质量事故 报告》,初步了解事故情况、经过、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损 失情况、临时措施。然后进行事故调查,摸清事故情况,填写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站领导 审核签字。最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

9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竣工前7日建设工程项目部向质监站书面提交《工程竣 工通知书》,约定时间进行工程验收,其中《竣工验收通知 书》还有竣工验收组成员名单、竣工验收方案。监督人员应认 真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实物抽测和观感检查,并对验收过程 进行监督,最后填写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在这里应注意的问 题是有的参建单位业务素质差,在竣工资料中填写不规范、 不认真,监督员应严格按要求填写、

1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单位工程监督工作的总结, 是竣工备案的依据之一,是监督档案中最重要的资料。监督 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提交,这是时限要求、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7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招投标

首先要建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体系,作为业主单位和责任主体,负责委托招标中介机构实施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单位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招标要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并通过政府批准的网站招标公告,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同时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招标公告、以增进市场开放力度和竞争强度。为进一步开放地方市场,积极鼓励并邀请高水平的外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按招标法组建评委,评委会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投标工期、质量、施工组织体系、施工方案、企业信誉、业绩、总报价等进行综合的评价,最终评定出中标单位。

2审查监理单位的前期工作

审查组应由业主单位的技术部门、工程的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组成审查组,对已中标的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程序等进行审查,在审查结束后批复意见书。

3技术交底

开工前由业主主持技术交底。设计部门对工程的技术要点、难点及施工注意事项进行说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也可以提出工程中的技术问题,而且通过交底会可以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部门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参加施工交底的有业主单位的技术部门、计划部门、预算部门、项目负责人,还有工程总监、驻地监理、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者、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及相关技术人员。交底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4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等专业,有些工程兼有多个专业,每个专业又各有其专业技术性,如桥梁有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等特点,而道路施工有管网排迁繁杂、作业面大涉及面广等特点,绿化则是工期要求严格、维护性强等特点。因此,为了能按期保质的完成工程,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论证。业主单位应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5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检查,开工报告的批复

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交开工报告。报告被批复后方能进行施工。业主在批复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最后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储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后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的批准开工报告,允许开工。

6协助监理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①业主向监理单位授权。②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介绍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分工情况。③业主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提出相关要求,并宣告有关规定。④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参加人员由业主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计划部门、拆迁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市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总监单位、施工单位,这个次会议十分重要,起着把关定向的作用。

7施工阶段的管理

(1)严把质量关。质量主要指现场的施工质量,也包括材料质量。市政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设备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直接与间接因素,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究其源头也是人的问题。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员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机械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至关重要。坚持进场材料一定要合格。施工操作一定要规范,并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杜绝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按图施工,按规范操作。

(3)合同管理(略)

(4)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工具,收集相关信息,加以利用;同时汇总所有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或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传达领导的要求和指示。

(5)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管理原则,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安全管理也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坚持例行安全检查。

8竣工验收及工程总结报告

由业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总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市质量监督站、接收单位进行验收及移交。工程总结报告应由业主完成。

工程监理进度报告篇8

一年来,__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__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0__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__年*月__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____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__年*月__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__*同志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____*》及《____*》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__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__*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__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__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__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____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__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__*集团收购其拥有的____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20__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