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精选8篇)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1
根据市政协八届八次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今天在这里召开八届四次常委会议。常委应到会58人,实到人,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今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明德来参加这次会议,向大家通报《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我代表市政协对王市长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首先,审议通过本次常委会议议程(草案)。这次常委会主要议程有5项:
1、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版权所有
2、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3、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4、协商有关人事问题;
5、研究决定八届二次全会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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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常委,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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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下面按议程逐项进行。
第一项议程,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请王市长通报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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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常委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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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围绕报告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王市长通报《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二项议程,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请大家围绕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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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工作人员按照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如无其他意见,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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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协八届八次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建议推举李福州主席做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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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第三项议程,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请大家围绕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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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工作人员按照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如无其他意见,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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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协八届八次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建议推举冯用全副主席做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报告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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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第四项议程,协商有关人事问题。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王凌骥作关于市政协委员调整增补的说明。
需要增补的委员基本情况和个人简历已发给大家,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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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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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第五项议程,研究决定市政协八届二次全会有关事宜。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关于召开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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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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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2、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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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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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3、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日程(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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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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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4、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建议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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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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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5、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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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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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6、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编组办法(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编组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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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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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7、审议通过委员组召集人名单(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委员组召集人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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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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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8、审议通过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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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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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9、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全会秘书处各工作机构任务和工作人员职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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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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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向各位常委通报市政协“优秀调查与建议”、“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个人”、“优秀政协委员”、“社情民意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名单。
由于时间关系,市政协六个专委会的2004年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向各位常委进行汇报,会上不再作口头汇报。
各位常委、同志们,2004年市政协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协职能,为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来讲,过去的一年,是学习研究呈现新气象的一年,是履行政协职能开创新局面的一年,是团结联谊办实事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是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的一年,是淇河文化研究取得新成果的一年,是政协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的一年。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2
从今年__月份开始行风建设以来,学院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结合保先教育活动和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了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发动,人人参与,深入查找行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教职员工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改变,有效地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现将行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制。学院确立“标本兼治,评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要求,狠抓排查整改,检查监督。为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行风建设工作列入今年学院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抓好准备阶段的_个关键环节: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总支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科级以上干部以及总支委员为成员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制。明确总支书记、院长为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议工作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工作步骤、具体要求,以及评议重点和标准,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形成了一把手总支书记、院长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使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了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的责任意识。四是深入宣传发动。__月中旬,召开了全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对评议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多次召开总支委员学习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支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使群众充分了解和参与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我院积极进行宣传,及时上报情况,指导全院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把行风评议“回头看”与师德、校风建设、迎评创优及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工作考核相结合,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相结合,努力把行风评议“回头看”落实到教职工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全院领导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意识,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舆论基础。
(二)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教育、学习工作。在我们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行风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学校关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并坚持做到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在学习中,我们力求把行风教育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制知识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教风校风学风建设、深入开展迎评创优活动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宣传发动,让教职工提高认识,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评议活动,为排查不正之风奠定基础。
采取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征求意见,做到边查边改。为切实找准领导班子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学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互相提,自己找”等办法,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设立投诉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__月__日,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到学院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会议,共提出意见和建议__条。__月上旬,由领导带队,各教研室负责人和总支委员分别到学生寝室、基层教研室等进行专题调研,并找个别教师谈话,认真征求他们的意见,共收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__条。此外,学院还向全院教职员工发出调查问卷__份,就学院领导班子在服务质量、廉政建设、工作效率、开拓创新几个方面的情况征求群众意见,收__回份,意见和建议__条。同时通过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学院逐条进行梳理和讨论,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当前能够整改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明确责任人,立即先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使群众感受到民主评议行风带来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与组织部、督导祖联系确保更好的开展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来,学院结合保先教育的开展,加强与组织部的沟通,通过各种形式对学院开展自评。为确保保先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工作开展顺利,使督导组和组织部更深入地了解学院开展工作基本情况,学院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向组织部和督导组成员汇报了我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及保先教育完成进度的情况。进入整改阶段,我院先后召开了整改方案征求意见会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多次邀请组织部和督导组成员对学院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进行指导。为把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我们还通过直接递送方式将工作简报及工作情况汇报等相关资料送到每位组织部和督导组成员手中。
(四)虚心接受群众意见,把行风评议整改列为当前突出重要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自开展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以来,学院党总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分类整理出__条意见和建议,归纳为__个方面。对此,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目的和工作要求,上墙公示,下发到教研室,要求各部门必须把行风评议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突出重要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动真格、见实效、不走过场。为了更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还成立了专责小组,负责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加大对这些重点问题的整改力度,努力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尽管今年我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同志对待工作热情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不注意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工作配合协调不够,导致有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二是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必须尽快综合配套改革加以解决,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要通过教育培训、干部沟通交流等措施强化自身队伍建设。
对此,我们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入落实整改任务。按照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特别要重点研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规范办事程序,促进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三)建立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对今年学院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扬光大,巩固行风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果。努力把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3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省法院今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并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会后,省法院共收到省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12件,分别是:1、温州代表团张福龙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在审理、执行过程中遇行政干预的建议”; 2、温州代表团冯蒋华、章立琼、凌春芳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民间借贷案件中有关利息支付的有关规定的建议”; 3、温州代表团冯蒋华、章立琼、凌春芳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不服判决申请再审的服刑人不得减刑规定的建议”;4、温州代表团黄作兴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法律手段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的建议”;5、温州代表团高立存、雷爱琴、蔡淑芬、雷衍开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建筑业犯罪助推建筑强省建设的建议”;6、温州代表团高立存、雷爱琴、蔡淑芬、雷衍开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司法保障助推建筑强省建设的建议”;7、温州代表团苏庆明、萧云集、朱诗力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设立中心镇法庭的建议” ;8、湖州代表团贾建平、楼黎静、成珊、韩慧莉、张群英、沈法良、杜英、吴红利、冯芳英、雷绍林、王月英等十一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监督、检查、监察、稽查的建议”; 9、绍兴代表团陈显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建议”; 10、绍兴代表团陈显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没收建筑物处置办法的建议”;11、金华代表团蒋锐锋、章树根、章小华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救助制度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建议”;12、台州代表团甘连法、李秋根、牟义军、狄绍增、金全才、周振华、陈才钅奇、袁天喜、王如铎等九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高度重视提高我省律师地位,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建议”。
12件代表建议,由省法院主办的7件,会办的5件,均在规定的3个月的主办期限和2个月的会办期限内及时办结,代表们对省法院的办理工作表示肯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高效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人民法院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必然要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和文明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院长负总责,各分管院长具体抓,每一办理件都有明确而对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配备专职人员,成立督查联络室,牵头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规范代表建议登记立案、审批交办、催办督办、答复报结等工作程序;采取通报制度,对逾期未结或办理不认真的部门,及时作出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由于认识统一,制度健全,机构设置专门化,确保了我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有序和高效。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12件代表建议交付办理后,我院督查联络室在第一时间提出了初步方案,院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一一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责任。承办部门领受任务后,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展开工作。在办理前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办理中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座谈、当面答复、邀请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和互动协商;在办结后做好跟踪回访、“回头看”等,使代表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分管领导和院督查联络室全面了解掌握每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和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督促指导,确保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办结。
二、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共收各类案件73、8万件,审执结6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5、74%和15、94%;上诉率为6、2%,低于全国平均数5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44%,低于全国平均数6、5个百分点,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9、17%,同期收结案数量、增幅和裁判息诉率,均创历史新高,审判、执行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从办理代表建议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挑战,查摆法院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把代表的意见建议吸收转化为具体的决策措施和司法实践,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使代表建议真正成为我们解决问题、创新机制、推动工作的智慧源泉和强大动力。
一是深化能动司法、民本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 “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基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向好发展的大局。温州代表团冯蒋华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民间借贷案件中有关利息支付的有关规定的建议”,黄作兴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法律手段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的建议”,湖州代表团贾建平等十一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监督、检查、 监察、稽查的建议”,以及绍兴代表团陈显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的建议”,都有很强的针对性,我院十分重视,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做了深入调研。
我们从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出发,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提出要重点把握好5类涉案问题的处理:1、把握好涉案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处置问题。“能活的,依法帮扶;当死的,有序退出。”对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力求化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1至9月,全省法院共走访企业2100余家,帮助企业排查经营法律风险950多个。审结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企业投资合同纠纷、企业间借贷纠纷等24603件,企业兼并、改制、股份转让等案件1733件。2、把握好各地重点工程的强制拆迁等涉案问题。依靠当地党政,审慎做好强制拆迁的司法审查工作,兼顾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护与重点工程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推行“裁执分离”强制拆迁模式,严把司法解释规定的7种不准予执行的司法审查标准。1至9月,共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2077件,其中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迁案件245件,裁定不予强制执行25件,准执率为89、8%,未发生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 3、把握好民间借贷的涉案问题。紧密结合我省金融改革实际,紧紧依靠当地党政协调,充分发挥司法合力,依法妥善处置面广量大、民事刑事交叉等涉案问题,稳妥把握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1至9月,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0389件,涉案标的659、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4%和107、7%,达到2007年以来最高点。4、把握好农民工、职工的欠薪等涉案问题。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原则,推动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1至9月,新收因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21782件,同比上升43、7%,收案接近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最高值,案件涉及制衣、卫浴、钢构、光伏、造船等多个行业,审结20735件。依法惩治新入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6件,加大典型案件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良好法治氛围。5、把握好房地产调控之下的涉案问题。密切关注房地产商和购房按揭者由于资金链问题可能引发的纠纷,认真研究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及时统一裁判尺度,并针对购房者直接向开发商施压的“房闹”事件明显增多的情况,在尊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司法原则下,根据个案实际情况,依靠当地党政妥善协调处理。审结房屋买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建设工程纠纷案件15448件。
二是深化和谐司法、协同司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金华代表团蒋锐锋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救助制度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建议”,绍兴代表团陈显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没收建筑物处置办法的建议”,温州代表团高立存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建筑业犯罪助推建筑强省建设的建议”,以及台州代表团甘连法等九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高度重视提高我省律师地位,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建议”,都是在普通审判工作的基础之上,对法院的和谐司法、协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化和谐司法、协同司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63860件,审结61053件,同比分别上升34、04%和33、83%,判处罪犯76188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161件,同比上升20、15%,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受理涉及“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64件,审结141件,判处罪犯174人,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69件,判处罪犯706人,其中处级37人,厅级2人。巩固深化扩大刑案指定辩护工作,共为9236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指定辩护数同比上升101、31%,进一步彰显法治浙江良好形象。2、加大综合治理执行难力度。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1、3万件,同比上升13、84%,案件数居全国法院首位。执行标的额608、16亿元,执结19、7万件,执行结案率为85、14%,实际执行率为66、54%,同比分别上升1、69和0、04个百分点。深化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被执行人及财产的网上“点对点”协助查控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与各大商业银行建立网上“点对点”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协作机制。已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44万件次,反馈信息300万余条,使得4、7万余件案件得以执结。与机场建立联动机制,统一限制在省内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乘坐飞机。3、切实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结合案件审理,从中发现涉及当地发展、稳定、改革等方面的隐患与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司法建议,共发出司法建议373份,得到及时反馈的有187份。如针对法院院领导被列为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损司法公信的问题,省高院及时向省委政法委建议,引起李强副书记的重视,省委政法委专门组织调研,起草意见,以协调各地对涉及各类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领导小组的成员进行清理调整。在今年5月最高法院公布的首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暨“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评选结果中,我省法院入选数量居全国法院前列。
三是深化阳光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温州代表团冯蒋华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不服判决申请再审的服刑人不得减刑规定的建议”,从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出发,对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的程序规范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使我们很受启发。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1、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和规范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工作,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9万余篇。完善新闻常态化机制,注重对敏感、热点案件的正面舆论引导,共举行新闻会63次,公众开放日活动522次,接待人民群众1、5万余人次。省高院还将“阳光司法指数”作为一项重点调研课题,会同浙大法学院共同研究切实可行的司法公开量化评估体系。针对群众反映的司法拍卖佣金过高的问题,在去年大幅下调拍卖行收取佣金标准,为当事人减轻佣金负担5541万元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探索运用淘宝网交易平台,开展互联网竞价拍卖的试点工作,引起社会热议和赞同。2、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统筹推进司法规范化工作,努力构建、完善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机制。深化审判质量效率的信息化评估系统应用,强化均衡结案,注重加快涉案审计、鉴定、评估的流程,严格时限和督办管理,健全防控、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长效机制,以管理监督促公信。3、着力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浙江法官“职业四要”,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依托全省1572个数字法庭系统,对全省法院及人民法庭951场庭审进行了视频抽检督察和问题反馈。4、切实抓好廉洁司法。按照“教育、机制、查处”三管齐下的反腐基本思路,深化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周),全省法院统一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并作为规定动作形成制度。省高院组织编写《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模拟了法官在办案中可能遇到的送礼请托的24种场景的应对方法,帮助广大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拒礼拒贿、拒请拒托,筑牢廉政防线,省委书记赵洪祝批示予以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刊文认为,此举为“防腐疫苗”提供了研发思路。坚持从严治院不动摇,全省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1件13人。
四是深化基层司法,提升整体司法水平。
基层是我党执政的基石,也是社会管理的关键。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都十分关心基层司法工作。温州代表团苏庆明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设立中心镇法庭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基层司法工作的要求和关心。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化基层司法工作,努力提升整体司法水平。1、加强基层司法保障。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努力把有经验、有水平的法官稳定在基层一线。省高院将去年增编的735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77%分配给基层法院。坚持“服务审判管理与服务法官办案并重”,为全省法官配备“办案助手”、裁判文书纠错等系统软件,进一步改善了基层司法的科技条件。加快推进“两庭”建设和改扩建工作,近年来共有59个人民法庭完成了新建,新增建筑面积142064平方米,目前进入新一轮立项或在建人民法庭的有78个。5月,省高院召开了我省法院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第五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专门对扎根人民法庭20年以上的53名老法官进行隆重表彰。2、提升基层司法能力。省高院会同各中院举办培训班72期,培训基层干警6300余人次。根据基层处理大量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房屋租赁、相邻关系、民间借贷、土地山林承包等纠纷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培训,提高基层法官业务能力。3、凝聚基层司法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222个人民法庭全部成立了党支部或党小组。积极组建各类文体活动小组,既丰富法官精神文化生活,又注重关心解决干警个人、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构建“领导爱法官、法官爱法院”的法院人文环境。大力培育、弘扬陈辽敏、朱学军、周峥俜等先进典型,陈辽敏还光荣当选我省政法系统唯一的十代表。
三、完善机制,拓宽渠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联络
一是加强分级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坚持并不断完善全省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工作制度:省高院班子成员和各级法院院长,对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进行“包干联络”,登门走访,面对面沟通,介绍法院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接受代表监督。每年2次由省高院班子成员带队赴全省各地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今年年中,齐奇院长带队走访省人大、省政协、以及各派人士。通过面对面的沟通,进一步拉近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心理距离,使代表更加了解、理解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实现“零距离”监督。
二是邀请视察和旁听庭审。我们把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作为一项制度常抓不懈。今年以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接待1436人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走进法庭,听取法院工作通报,感受法院工作特色,全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流程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4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企业挖掘职工智力潜能,发展经济的有效途径,是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营造和谐氛围、做好新形势下“四群”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结合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综合二工会的实践,对职工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和处理反馈作探索,旨在通过交流提升我们的管理水平和营造和谐的氛围,更好地为促进集团转型发展,加快实现5211品牌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职工建言 民主管理
就企业而言,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决不是别人强加给它的,而是有其内在的必要性和本质的必然性。那么什么才是合理化建议呢?凡是职工提出的对本企业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工程设计、工程质量、产品质量、信息、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工作环境、节能降耗、经营绩效、教育培训、企业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有改进、有创新的办法和措施,都认为是合理化建议。
企业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性:
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根本特征,广大职工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技术、管理、福利、教育培训、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工作献计献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就是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可以说,企业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过程,就是企业发扬民主管理的过程;合理化建议活动愈深入,企业的民主愈广泛。
推进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现有装备的改造,再先进的技术引进也离不开职工群众的消化和吸收。因此广泛深入地开展职工群众合理化建议活动,是实现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手段。
参与劳动竞赛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企业、班组组织的技术练兵劳动竞赛,还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劳动竞赛活动,无不把合理化建议作为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凡是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得好的企业,其劳动竞赛也会搞得有声有色,取得显著成绩。
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企业不仅仅是物质文明的创造者,而且也是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弘扬者。广大职工群众通过参加合理化建议活动,也必将不断增强其关心企业的责任感和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意识,使职工群众政治思想素质得到提高,从而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增强管理 合理建言
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是一项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不是一项只与少数人有关的工作,而是一项涉及到企业所有人的全员性工作;不是一项局部性的工作,而是一项关联到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因此,要开展好合理化建议活动,必须加强对它的组织和管理。
多年来,红塔集团工会各级组织高度重视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以提高合理化建议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合理化建议办理实效为中心,不断探索增强职工民主意识和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的实现途径,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红塔集团工会先后出台了《红塔集团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红塔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红塔集团职工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等制度,将合理化建议办理作为内部管理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合理化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效规范了合理化建议办理程序。集团工会坚持每年组织1-2次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集团下属各厂也采取不同形式组织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打造广纳良言平台,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主动“参政力”。玉溪卷烟厂根据集团工会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玉溪卷烟厂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玉溪卷烟厂2012年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卷烟厂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信息联络员名单》《玉溪卷烟厂办事公开记录表》《玉溪卷烟厂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应公开事项目录》《玉溪卷烟厂党委关于成立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基层工会将办理合理化建议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职工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实施,积极配合、按时按质办理好职工合理化建议。玉溪卷烟厂将收集整理的职工合理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安全维稳分析会上进行通报,让广大职工知悉合理化建议办理的工作情况,从而进一步提高职工利用合理化建议的参政力,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关注企业科学发展的热情。
广纳良言 共谋发展
职工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形式多种多样,本文结合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综合二工会的做法予以阐述。
玉溪卷烟厂综合二工会组成会员具有专业性强、学历高、职称高、风险大、人员相对分散等特点。为便于活动的开展综合二工会现设工会主席1人,兼职文体委员1人,兼职宣传委员1人,兼职女工委员1人,下设8个工会小组。为更好地实施民主管理,畅通渠道,有效配合行政搞好各项管理工作,工会结合实际,从抓职工合理化建议入手,设计了《玉溪卷烟厂综合二工会职工建议、意见、要求征集表》并通过协调办公系统资料流转下发至综合二工会每一位员工,要求每位员工结合综合二工会和本人情况,将本月对支部、工会和行政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及本人工作、生活中如需支部、工会帮助解决的情况,填于建议或意见征集表中,并于每月25日前发至工会指定的收集人处以便汇总,协调解决。
运行四个月来,工会共收到职工建议、意见及要求25条,涉及解决职工工休时间、设备技术科内管理完善职责及业务流程、解决钱瓜山停车、节能降耗、爱心扶贫、在厂区食堂设IC卡圈存机、业余活动、部分办公室夏天温度高、劳保用品发放、内外交流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工会经整理和多方协调,客观、实际地作了解释和回复,并自收到职工建议、意见和要求征集表十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回复通过协调办公系统资料流转下发至综合二工会每一位员工,充分打造广纳良言平台,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业精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得到了全体职工的高度认可,为企业实现科学发展注入了活力。
以人为本 有效反馈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于是在处理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三个不能”。应该看到,职工提出的每一条建议、意见和要求,有的可能仅仅代表个人观点,有的可能代表一群职工的观点,但无论是仅代表个人的观点,还是代表一群职工的观点,站在职工的角度来看,都是有一定道理的,只在于是否符合政策和企业现状而已。比如说,有的职工在建议、意见和要求征集表中提出的“建议劳保用品增加品种、数量”,它是建议吗?不像。它是的对吗?不是。那它是错的吗?也不是。对此,我们不能草率处理,不能求全责备,不能轻易否定。以下是我们的回复:“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一直以来集团和玉溪卷烟厂都十分注重,你能关注职工劳动保护问题,很好!就企业目前的现状而言,我们的劳保用品除工作服外主要是指耳塞、防尘防毒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防砸鞋、防滑鞋、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等,是必须用品,是有保障、有配备标准的。不知道你所说的劳保用品具体是指哪一类?是否属于上述之列”。职工看后很容易自己作出判断。由此,我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对职工提出的每一条建议、意见和要求都要热心对待,认真处理。对不完善的建议、意见,哪怕只有极少数可以采纳的合理部分,也不要轻易否定,而应该通过各种办法加以补充完善。对小的建议、意见也不要不屑一顾,而要郑重采纳。小建议、小意见终归是大量的,忽视小建议、小意见就会造成否定整个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后果。正如有的职工所说,小建议、小意见可以反映全厂各个角落的问题,可以集腋成裘,可以从平凡人的身上挖掘不平凡的才智,可以广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工会要热情地鼓励小建议、小意见,使广大职工感到自己是对企业有贡献的人,感到企业重视他们,这样,他们会更加热爱本职工作。
效率第一。职工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后,总是希望得到组织迅速、及时的回复,这是可以理解,也是非常正常的。比如说,我们有的职工在4月份建议、意见和要求征集表中提出的:去年设备技术科的工休假10年以下工龄的是休2天,10年以上工龄的是休4天,20年以上工龄的是休6天,希望今年我们的公休假能够按照集团规定的实际天数来休。这涉及到设备技术科所有职工的权益问题,以下是我们的回复:“针对上述建议,经过工会与设备技术科内部沟通和与相关领导交流,处理意见如下:1、设备技术科职工工休按集团规定的实际天数来休;2、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超过10天的工休原则上分段(分几次)休,特殊情况(如生病住院)例外,各小组长要注意协调好本小组人员的工休时间安排,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防因工休导致工作拖延或纠纷发生;3、职工工休一律提前申请,协调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经所在小组组长签字确认,报专业主任审核,由设备技术科科长审批后上报厂人事劳资科;4、职工工休期间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应急联系,工休期间若遇紧急情况,组长、专业主任、科长、书记均有权将职工召回处理紧急情况,职工因此耽误的工休时间予以顺延或弥补”。职工对此非常满意。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5
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790 件,其中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的724件,占总数的92%。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的支持、配合和监督下,经过省政府直属单位和各市政府的共同努力,全部建议已按规定办理完毕。据统计,在今年省政府系统所办的724件建议中,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354件,占49%;问题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解决计划的304件,占42%;问题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66件,占9%。从今年办理工作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省政府领导一直十分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办理过程中也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夏宝龙代省长8月底到省政府主持工作以来,多次强调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1月3日,夏宝龙代省长亲自主持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进一步健全领导领办、目标考核、“回头看”等制度,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质量考评制度,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和办理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布置,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抓答复,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各承办单位都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抓,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都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有的还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各主会办单位组织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支持,办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重点突出,以点带面
省政府领导及各承办单位充分发挥重点建议办理的作用,点面结合,推动面上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从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3件重点建议看,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发展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监管、“用工荒”、整治污染、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统筹建设文化事业、发展大产业大项目、加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改善交通状况和道路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对13件重点建议一一作了批示,其中对朱钟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引领加快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议》(杭30号)、俞雷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盘活闲置和低效土地资源的建议》(宁40号)、葛素梅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浙江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宁55号)、钟晓晓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议》(杭55号)、金艳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问题的建议》(宁56号)、王淑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温85号)等6件重点建议实行了领办。省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研究思路举措,协调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都能按照重点建议办理规则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同时,各承办单位都实行了单位领导领办本单位的重要建议,有力地推动面上办理工作。
三、注重质量,务求实效
省政府领导一直反复强调办理工作要高质高效,把问题解决率作为衡量建议办理好坏的重要标准。为此,我们着力在提高质量和讲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采用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客观情况和问题的实质及关键环节,研究有效的举措、办法,还组织了对重要复杂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如省交通运输厅在承办过程中,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仔细梳理,分类开展高速公路建设、收费公路管理、完善公共交通出行等专题调研。省海洋与渔业局针对《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管理》(舟14号)建议,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由局领导分头带队赴沿海省份和省内沿海市以集中座谈、实地考察、对流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结合我省现状,提出了有效的措施和方案。省金融办在办理建议过程中,针对引导民间资本服务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打击非法集资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多次到温州、台州等地和银行、企业实地调研,了解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都能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座谈、电话、邮件等形式与代表加强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形成良性互动。如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收到建议后主动向代表去信介绍情况,在办理过程中厅领导注重结合每年工作思路调研,分头拜访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融入到部门工作中去。省司法厅专门邀请提出《关于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丽39号)建议的代表参加浙江省医疗损害鉴定业务研讨会,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领导、全省有关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一起对进一步做好医疗损害鉴定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该做法得到代表的好评。省旅游局联合有关部门专程上门与提出《关于接轨长三角促进台州旅游快速协调发展》(台79号)建议的代表沟通,同时根据代表的建议多次与台州市沟通协调,加大支持力度。今年反馈不满意件1 件,经承办单位再次办理和沟通,向代表介绍政策,反复耐心解释,最终取得代表理解。
三是进一步推动办理和部门工作的结合。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更加注重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落实本单位的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和改进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如省政府办公厅积极采纳《关于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人向同级人大代表公开联系方式》(温15号)建议的意见,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要求并督促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在网上实行了公开。省人力社保厅在充分吸纳宁37号、温70号、温139号等建议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就业和企业“招工难”问题,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缓解就业结构性短缺问题的若干意见》,推进就业工作开展。省科技厅在主办多件关于青山湖科技城建设的建议过程中,将青山湖科技城建设作为今年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省市每年分别出资1个亿支持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省环保厅以办理建议为契机,明确污染整治任务及完成期限,并会同省级多个部门赴有关市县反复检查、督促,切实按计划推进污染整治工作。此外,今年以来,通过建议办理,将代表提出的不少意见,采纳到《关于进一步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强浙台农业交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中去。
四、抓“回头看”,注重落实
省政府领导对建议办理的落实非常重视,每次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都反复强调办好建议,不光是要答复好,关键在于把具体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好。今年省政府办公厅重点抓去年已办建议的落实,对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每年年终结合办理工作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调整为与当年建议办理同步进行。各承办单位在认真做好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已办建议认真进行了“回头看”,重点对去年办理答复意见中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和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深化办理,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如省水利厅根据《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力度》(2010年湖1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将平湖塘延伸拓浚、太嘉河等五项工程作为前期工作重点积极推动,现已完成可研阶段所有工作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省公安厅积极落实《关于加大酒后驾车处罚力度》(2010年杭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制定和实施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关于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形成常态严管机制,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预防重特大事故的能力。此外,省政府办公厅还加强了办理进度的督促落实,将办结率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即办理量少的单位要求在3个月内按时办结,办理量比较多的单位要求3个月办结率不能低于85%,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专门召开承办单位座谈会,督促推动办理,同时结合培训,对办理工作业务进行辅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的办理水平。
今年以来,省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各承办单位和广大代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给予了大力的指导和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6
“常规武器”的力量
在人大历史上,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一直是监督的“常规模式”。
说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常规武器”,是因为使用频率高,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使用,并且还是监督法中四种经常性手段之中的“经常”。资料显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中共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1个专项工作报告,15个决算、审计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而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达到130项。
当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步入常态时,人们更关注其实效,即如何走出“蜻蜓点水”的仓促和“说了白说,一审了之”的窘境。
可喜的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审议渐渐成了一种实质性讨论,对报告内容的具体审查也更加广泛而深刻,通过交办和督办审议意见等形式,努力提高监督实效。比如说,从2003年10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开始整理、交办《审议意见》,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后,积极向国务院提出建议,促进了出口退税拖欠问题的解决。根据常委会的建议,国务院连续四年从超收收入中共拿出2422亿元用于解决出口退税历史欠账,及时作出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有力地推动了拖欠出口退税问题的解决。
建立通畅的监督系统
用好人大监督的“常规武器”,关键是监督“入口”和“出口”能够通畅。“入口”不通,议题不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缺乏针对性,缺乏民意基础;出口不通,审议意见落地无声,监督缺乏实效。
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七种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包括常委会执法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及“一府两院”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在监督议题来源的路径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的问题和“一府两院”要求报告专项工作往往受青睐。而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没有与监督议题对接到位。这就造成代表建议年年提、群众重复比较集中的倾向性问题无法有效解决。资料显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7万多件次,接待来访21万批次。在省级人大,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有上千件,群众每年的达上万件次。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事实上成了人大监督的信息资源库,这里面包含监督法所提“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利用好这些信息资源,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更有现实针对性,可以促进社会关注问题的解决。因此,应充分发挥专委会、办事机构归集信息的作用,注意分析、综合代表建议、、舆论反映比较集中的信息,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人大监督的议题,以便从制度上、源头上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有的地方流行通过媒体在短期内向社会征集建议议题,这种做法引起了公众关注,也起到了收集一些社情民意的效果。但是,匆匆征集民意也有量少、面窄、质量不高的问题。笔者认为,人大监督应着重用好制度内的信息渠道,重视民意舆情的日常归集和分析,而不是另辟蹊径,大路不走抄“小路”收集监督议题。
按照监督法规定,处理审议意见是人大常规监督的一着重棋。审议意见是联结监督程序与监督结果的纽带。处理审议意见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出口”,直接关系到监督实效。监督“出口”若遭遇“瓶颈”,监督效能就很难释放。因此,交办审议意见、处理审议意见、督办审议意见、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这些环节应当见诸实效。
对于特别重要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可以直接作出决议,要求政府、“两院”执行,解决问题的力度和成效更大。比如说,200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决议,要求“举全国之力,扎扎实实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实践中,人大常委会就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的次数极少,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另外,监督法设定了监督公开原则,要求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应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证公众对人大监督的知情权,促进人大监督不断增强实效。监督公开原则,尤其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公开在很多地方还没有启动,这是执行监督法、保障监督系统通畅的应当填补的空间。
表决报告及问责之争论
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在一些地方渐渐推开。一项调查表明,湖北省17个市、州、林区、直管市中,有9个城市实施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并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作了相应的规定。
因为表决不“过关”,常委会否决工作报告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说,在2006年,有甘肃省金昌市、夏河县,湖北省荆州市,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否决了交警、检察院、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看病难代表议案办理等报告。当年2月,因政府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海南省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了政府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而更由于一些单位和部门敷衍了事,不做实质性整改,该县人大常委会于一个月后又否决了县政府的整改工作报告。郑州市政府办理看病难议案的专项工作报告未被通过事件更是位列“2006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之中。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还规定,对被否决工作报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启动质询、辞职、撤职等问责程序。
这些表决和否决专项工作报告的案例,为媒体和民众所称赞。但随之而来的是关于表决专项工作报告是否合乎法理之争。
有人认为,常委会对报告进行表决,是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程序的制度创新,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监督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表决工作报告与监督法并不相悖。
有人则持不同意见,认为表决专项工作报告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慎重行事。
应该说,地方人大常委会这种提高监督效能的探索精神值得肯定。监督法在规范人大监督的同时,也为人大监督工作创新预留了空间。如果把表决专项工作报告简单定性为“违背监督法”恐怕不够审慎。但是,表决单项工作报告确实面临着“妥当”、“科学”与否的问题。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如果对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启用质询等监督手段,表决专项工作报告应慎用;对于事关大局、需要大力整改或推动的专项工作,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有关机关必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这样一来,既没有法律障碍,又可以解决审议疲软的问题。
2002年8月底,首次提交审议的《监督法》草案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未批准工作报告的,可以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大会决定。”草案中还规定“工作报告未被批准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于两个月内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提出报告的机关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再作的报告”。
但是,2006年8月通过的监督法却没有工作报告“未通过”的规定。对于工作报告未获通过是不是启动问责程序这一问题,200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某省人大拟在《议事规则》中作出“工作报告在省人大或者常委会会议上两次未获批准,报告机关负责人应当提出辞职请求的规定”作出的答复是:“法律没有规定,需要进一步研究,以暂不做规定为宜。”工作报告未被通过,说明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某一方面的工作不满意,而不是说报告的形式要件、文字表达有问题。有专家认为,若工作报告两次仍不被通过,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应立即提出辞职,“这是一个责任制政府和一个负责任的官员应当做的。”
笔者认为,工作报告未被通过,有很多情形,比如说工作条件、法制环境等等,有的并不完全是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工作原因。人大应区别对待,不宜断然启动问责程序。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的“真空”导致“未通过”案处理棘手的同时,也为地方人大的进一步探索提供了空间。可以预见,在监督实践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对“一府两院”报告“未通过”及处理程序,相关法律会作出更加规范而成熟的回应。
审议意见的效力和形成
关于审议意见的效力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其主编的监督法学习问答(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第1版)一书中有明确的界定:“审议意见从性质上说,不是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6年9月,《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将审议意见界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建议”,“《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不同意见要如实反映,供‘一府两院’研究整改时参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关于该意见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审议意见》是出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同志发言的综合,是对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总体评价和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的建议、批评与意见。盛华仁将审议意见的功能定位为“参考”,即被监督单位改进工作的参考,提供给干部管理部门作为考核了解干部的参考,报请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参考。
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而不是执行。可见,审议意见并不具有实体性的约束力,只有程序性的约束力,即“一府两院”必须研究处理,并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在明确审议意见的效力问题之后,需要把握审议意见的内容和制发程序。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做法。
在审议意见内容方面,一种是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一种只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笔者认为,既然审议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意见列入其中“参考”也并无不妥之处。
审议意见的形成和交办大体上有三种途径:一种是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归纳整理后送请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核阅后,报秘书长签发,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这种形式。另一种是由有关专委会或者其他工作机构整理后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交办。如2007年11月,北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规定,“由有关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审议意见书。”第三种是审议意见经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后交办。
笔者认为,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的综合表达,审议意见无法也无须上升为常委会的统一意志,常委会表决审议意见明显不妥。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由主任会议通过并交办审议意见程序得当。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7
此次议题征集活动,旨在通过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金山区各级人大机构、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可填写《金山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重点监督议题征集建议表》,参考表中列出的四个方面21个参考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议题形式涵盖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和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等。选题要准、求精,具有针对性,可以从区政府年度推进的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情况,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和重点课题调研后仍需继续推进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中选择产生。
金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重点监督议题的征集工作,早在2012年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的贯彻四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讨论会上,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杜治中就明确提出征集重点监督议题的要求,指出要精心策划,尽快启动2013年议题征集工作,通过网上及媒体公开征集,深入人大代表听取意见,议题不要多,在于精。同时明确征集工作以研究室为主,办公室配合,早做方案。据此,有关委室拟定了议题征集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议题征集的原则、范围、时间、步骤安排。同时,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出2013年重点工作的参考议题。10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内印发《关于征集2013年重点监督议题的通知》,分别在区电视台、金山报、区政府信息网站和金山人大网站作了刊登和信息报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区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专题会议对征集议题工作进行布置动员,分三个层面提出工作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层面要紧密联系各自的本职工作,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听取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的意见,思考谋划并提出常委会2013年议题的建议;区人大各代表组(包括镇人大、人大代表联络室)层面,要组织好本代表组开展征集议题活动,收集汇总反馈好本代表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层面,通过召开各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走访联系“一府两院”对口联系部门听取意见,经分析梳理后提出重点议题形式的初步意向,从而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在征集工作中,主任会议三次听取征集工作汇报,做出研究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保证了征集工作的有效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21个参考议题共收到6个代表组集体赞成意见116条,6个代表组人大代表个人赞成意见1401条,其他方面赞成意见89条;新提出59条议题意见,涉及财政经济、城建环保、“三农”工作、教科文卫、内务司法等方面。下一步将进一步征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徐汇:人大代表“火炬接力”传民意。交通站点设置不合理、老人乘车不方便,市交通港口局才有权限处理;红绿灯设置有问题、影响行人安全,市公安局才有权限处理……很多重要民生问题的管理权限都属市级单位,但社区居民往往向由他们直接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反映。这些民生问题的“火炬”,传到区人大及区人大代表的手中之后,是等着火炬熄灭,还是另觅途径?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徐汇区代表团55名市人大代表提出2件议案、58件书面意见。其中有20件书面意见内容涉及民生政策、交通设施、公交路线等市级单位权限范围,但联系人除提出的市人大代表外,往往还包括一名区人大代表。这20件书面意见,原是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由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区人大代表在联系社区过程中收集到了这些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予以重视、研处的社情民意,但因不属本区职能范围、区里无法解决。大会期间,区人大主动服务,通过市、区代表联动机制,协调列席区人代会的市人大代表与提出书面意见的区人大代表共同研究,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由市人大代表接过“火炬”,向市人大提出。目前,20件书面意见都已被市人代会接收、分办。(毕信仁)
奉贤人大重视人代会期间旁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奉贤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天龙主持召开了大会旁听市民座谈会。座谈会上,旁听市民提出了6方面17条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将在会后送区政府,按照代表书面意见的方式进行办理,办理结果将告知每位旁听市民。(范海红)
崇明县向化镇人大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视察镇“万人、千百人就业项目”整合管理工作。代表们先后察看了各村2、5米以下道路、河道、泯沟、垃圾收集、村容村貌等情况,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村及时联系沟通,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和队伍常态化管理等意见建议。(王绪晖)
松江人大财经工委召开公交专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专家评审会。会议听取了松江区公交专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整体开展情况的汇报、第三方评价中介机构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介绍及区公交公司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补充说明。在此基础上,评审专家对评价方案所涉及的评价范围、绩效指标、实施方法等提出修改建议并出具书面专家评审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向阳对项目组和绩效评价机构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他指出要借鉴和吸收专家的评审建议,完善评价报告,使报告更具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刘国庆)
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8
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33件,数量略高于去年的817件,本届以来呈逐年上升态势。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更加“接地气”,针对性、可操作性都较强。今年代表们通过进社区联系人民群众、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的代表建议共有3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5、3%;通过专题调研形成的代表建议共有29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7、5%。这些代表建议既源于现实生活,又凝聚着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
从具体内容看,代表们牢牢把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提出的建议较多,比如有59件代表建议涉及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针对性很强。代表们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围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工作提出了76件建议。代表建议还集中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停车管理、医养结合、物业管理、收入分配等问题都是代表建议的关注重点。
屠光绍指出,要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注重沟通协商,注重问题导向,提高答复质量,注重有效跟踪落实,相关信息要逐步公开透明。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敢于担当,限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钟燕群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办法两规定”,以尊重代表、重视民意的工作态度,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做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要“规范办件”,又要“尽力办事”,让代表作用发挥到实处,让人民群众从心底满意。
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法定要求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由全体市人大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一办法两规定”。其中《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代表建议处理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关于代表建议的规定》对代表建议处理工作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一系列法定规范和程序。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关于代表建议的规定》的14条新增条款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些新增条款的生命力在于各单位的执行情况。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好法规,掌握好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法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新的要求予以重视,完善相关工作流程,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跟踪办理――书面报告。答复承诺代表在相应期限内解决的,应当在解决问题后书面告知代表;年内尚未解决的,转下年度跟踪办理;到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仍未解决的,应当向代表书面说明情况。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未能落实答复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代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体现对代表建议答复结果落实的重视和跟进,切实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
督办工作――分层覆盖。法规对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工作机构督办等都作了规定,特别增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应当督促有关机关、组织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办理情况进行自查、开展评估考核”的规定,并规定:“对于拖延、贻误办理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市人大常委会应当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组织依法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钟燕群副主任在会上还指出,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代表建议的督办,既促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对人大工作本身也是种检查,可以对相关地方性法规作出评估,提高人大的立法、监督工作水平。
单位自查――明确重点。承办单位应当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组织自查。自查工作应当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组织实施。自查的关键点要放在办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答复代表拟开展的工作是否落地或有所推进。法规还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在每年年中和年末,书面报告本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
办理公开――阳光透明。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按照这一原则,法规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和社会公开作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专门作了研究,决定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公开的原则,分步骤推进公开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的公开,不仅指公开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对于办理过程,能公开的也要公开。
常委会重点开展督办促办理
代表们在审议“一办法两规定”过程中,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寄予厚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贯彻实施“一办法两规定”,通过有效的督办工作,进一步推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保护和提升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与成就感。
重点推进分层次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完善多层次督办机制,常委会主任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常委会立法、监督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关注度高的内容选择督办主题,并重视兼顾代表多年提出的老问题开展重点督办,增强推进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专门委员会对相关工作领域特别是承办量较大的单位开展面上督办,并结合重点立法、监督项目开展督办,扩大督办工作的覆盖面;代表工作部门主要是针对多家承办单位办理意见不一,以及代表反馈不满意件开展协调督办;“一府两院”归口负责机关根据法规规定,抓紧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好本系统内部的督办工作。
开展“回头看”跟踪督办。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本届前两年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是对前两年答复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单位加强跟踪办理,检查办理答复的落实情况。
加强意见处理和政情提供工作
《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于有关机关、组织做好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工作,以及根据代表的履职需要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等作了明确规定。从工作实践来看,意见处理和政情提供工作与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有联系,钟燕群副主任就做好这两项工作通报了情况、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