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合理化建议(精选8篇)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1
一、落实《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决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政府换届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后,市委也及时成立了**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市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市委也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学习制度的通知》,将法律、法规、《纲要》及省委决定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列入“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学习宣传。20**年5月,市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专题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浙江,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对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一是完善经济调节机制。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围绕统筹协调发展,制定出台了《**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控。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大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落实市场产品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领域的监管,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强化社会管理。认真履行政府管理的各项职责,加大土地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损害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切实抓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建立完善了各类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四是优化公共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障制度、失海失地渔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三)努力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通过对行政执法单位(主体)执法资格调查,于20**年初,确认、公布了70个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二是组织开展梳理行政执法项目、依据,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及时公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经检查验收,市本级39个行政执法部门都按要求完成了上述工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9个部门被评为我市第二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三是签订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书,在2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中,市政府与39个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市第三轮行政执法责任书。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我市撤地建市以来制定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市、县(区)政府、市属各部门和全市各乡、镇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2142件,对主要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内容相抵触或适用期限已到期、调整对象已消失的13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废止、失效,对仍有必要但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1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修改,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68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保留。其中清理市政府令22件,废止、失效8件,修改3件,保留11件;清理市政府其它行政规范性文件243件,废止、失效154件,修改35件,保留54件;清理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废止、失效58件,修改3件,保留10件;清理县(区)政府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924件,废止、失效515件,修改93件,保留316件;清理市政府所属部门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424件,废止、失效247件,修改9件,保留168件;清理全市各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458件,废止、失效328件,修改4件,保留126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年12月26日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在《**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下发了《**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市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于20**年1月,先后对全市4个县(区)政府和38个市政府直属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将考核情况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进一步调整、充实考核内容,改进、完善考核方式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我市全面展开。同时,认真贯彻浙委办〔2004〕53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履行政府法制监督职责,较好地落实了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
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方面
(一)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和吕祖善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海岛和谐社会建设,我市于20**年9月3日召开了全市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周伟江副市长组织学习传达了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法制办主任分别通报了我市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委钟达副书记专门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加快建设海岛和谐社会作了全面部署。为切实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还及时制定出台了《**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制度的若干规定》,印发了《行政审判参考案例》,并与市司法局建立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对接机制,为构建海岛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二)畅通渠道,规范程序,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依法受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年共审查行政复议申请23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并先后2次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确立的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法定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为有效化解因行政争议引起的社会矛盾提供了良好的机制保障。二是加强行政与司法的协调配合。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高度重视并及时反馈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改进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年共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6件。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出台了《**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20**年11月30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沪生出庭应诉“**金纬螺杆制造有限公司上诉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成为我市首起由市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依法及时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市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办法》,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广播电视总合开设了“行风热线”和“行风热线”网站,制定了《**市“行风热线”工作暂行办法》,市投诉中心开设了《阳光投诉》节目,并聘请了10位专家学者为《阳光投诉》节目特约点评员。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也相继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了举报途径和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依法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或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引起的情况。
三、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
(一)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依法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及时修订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科学合理地界定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限,建立了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完善了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制定了《**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成立了**市海洋经济院士(专家)顾问团并聘请梁应辰等七位院士、专家为首批顾问,组建了**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聘请了40位老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为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市规划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价格、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为切实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还制定出台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成立了市政府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及时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活动,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与反馈,先后对衢山引水工程、浙江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深水网箱设备制造和高效生态示范工程、**剧院改造工程、定海污水处理工程等进行了稽察,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二)着眼统筹兼顾,注重提高质量,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加快制定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促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应对突发事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20**年共制定和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各类文件57件。在制订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的程度和范围。积极配合执行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认真承办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配合做好立法调研,20**年共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26件,配合做好立法调研4次。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20**年共受理所属县(区)、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7件,按规定向省政府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10件。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共受理各类法律咨询30余件(次)。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
(一)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浙江省县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对档案、统计、招投标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统计分析制度,重点突出对重大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审查报备重大具体行政处罚184件。经审查,未发现有不符合执法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及不落实监督决定、通知书和复议建议书等监督事项的现象,无违法乱收费行为。
(二)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纲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于每年初分别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并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建立完善了**市政府建议提案系统,20**年共办理、答复各类人大代表建议262件,政协委员提案363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下发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及时调整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时调整并公告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明确并公告本单位负责承办的行政许可类工作事项,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审核报备制度。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及时督促各部门依法调整、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并下发了《关于公示**市本级需要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依法对市本级4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416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公示。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了《**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基本标准(试行)》和《**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基本标准(试行)》,结合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于20**年初将评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年,先后组织了72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核、2381名已取得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及220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了521名行政执法人员《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审核、申领和全市3979名行政执法人员《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创新事项
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制度,并列入市政府对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相继建立了相关制度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2
(一)率先探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电子管理系统。继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以后,市法制局着手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化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工作,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编码标准化、网上实施流程标准化管理的设计模式,以期实现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目的。
(二)率先成立法制事务议决委员会。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制事务议决委员会,制定《____市法制局法制事务议决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集体议决集思广益科学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议决事项,进一步提高法制部门的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动政府法制建设。
(三)率先推行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后的法律问题研讨制度。为及时解决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后遇到的新问题,市法制局牵头建立了简政强镇事权调整后镇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协调处理长效指导机制,制定《____市简政强镇事权调整后镇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工作制度》,明确镇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的范围、协调处理机构、处理程序和方式、行政执法业务专用章使用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的司法衔接等问题。该研讨机制的有效运作推进了事权下放改革的深入开展。
(四)率先推进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工作。为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市法制局根据____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工作,在全市城区以外的20个镇区设立了案件受理点,力图把基层受理点打造成化解基层矛盾的先锋队。
(一)围绕中心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市政府扶持产业发展策略、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审核了一批涉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户籍登记、积分制管理、保障房准入等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配合部门审查涉及公租房、建设工程诚信管理、司法鉴定援助等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部门和镇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组织各部门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并拟定《____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规划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开展涉企、招投标、民营企业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及一批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圆满完成全省试点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评估《____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后评估工作为修改完善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措施提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将对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和评估制度的修改提供经验,开辟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效渠道。
(一)加强依法行政规制建设。制定《____市____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各镇区____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修改完善《____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应诉的规范化和民主决策科学化;拟定《____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推进重大行政举措科学化民主化;总结____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撰写公布《____市____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____市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管理范围;制定《____市____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方案》,协助圆满举办两期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
(二)配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心工作。指导各部门、各镇区开展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委托执法协议的签订工作,审查备案各部门事权下放协议和具体操作方案;为适应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需要,连续举办3期镇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培训班,共1200多名执法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协调解决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火炬开发区、区办事处管理权限问题和镇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办理问题;围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对镇区法制干部实行业务培训;开通镇区
党政办(法制办)办理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强化事权改革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指导和协调,理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的工作衔接问题;全面梳理全市各部门行政强制措施210项,制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实施调整下放事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镇区实施调整下放事权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开展镇区实施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调研指导工作。市法制局会同市编委办、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于11月19日至23日对24个镇区就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本次调研活动有效全面掌握镇区实施市属部门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情况,及时指导镇区解决实施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在强化政府规章建设中担当法律顾问。一是为全市重大决策提供全面参考。就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____建设、加强计生工作、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格局等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建议,有力增强社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二是为政府内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意见。就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工作责任考核等提出可行性和合法性建议;三是为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及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市属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产权交易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和适用性建议。
(二)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为公共利益、社会民生、公共政策调整等领域提供法律意见达99件;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三)增聘法律顾问提升法律服务水平。____年增聘6位资深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至此,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增至13人。这是我市首次聘请省外专家参加政府法律工作,有效提高我市法制工作影响力,提升我市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法律顾问积极为我市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切实履行了职责。
(一)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机制。着手修改《____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查会议议事规则》等5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以适应我市行政复议的形势发展需要;针对现有行政复议委员会中非常任委员总数少、部分委员因故经常无法参与案件审查的现象,提请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架构;完善案件审理的相关操作程序,采用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形式反馈相关执法问题,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积极采取调解和解、听证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复议案件镇区受理点的管理。拟定《____市镇区行政复议受理点管理办法》,细化镇区受理点设置、人员招聘、档案管理等规定;强化镇区受理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镇区受理点工作人员协助调查案件机制;创建镇区行政复议与案件衔接工作机制。
(三)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通过电视台、电台、公共汽车公司等媒体加强复议工作宣传,引导群众首选复议解决“官民”矛盾,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提高,初步形成“大复议、中诉讼、小”的行政争议处理格局。
(一)着力建设提升效率的制度体系。逐步确立以制度求规范、以规范求效率的总体工作思路,建立业务工作月报制、业务工作档案制及重点事件一事一报制等,使各项法制业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日益增多的法制业务循着规范、协调、高效的路径运转。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3
大家好!为加快县域的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顺应时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区级公务外网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和全市公务外网建设调度会议精神,我县政府办公室积极筹划、认真落实,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快了硬件建设,健全了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服务,实现了公务外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现就目前我县公务外网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完成了接入公务外网单位统计
为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电子政务县区级公务外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县区级公务外网第一批接入单位》等文件要求和公务外网建设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我县公务外网建设工作的进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我县本级横纵向网络的接入单位名单,初步确定了接入单位,并对接入点数和传输信道租金做了预算。并设立了相关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保证了我县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需要。
二、加快硬件建设,协议整合并强化了网络建设与管理
为了快速推进我县的信息化建设,我县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建设,以确保公务外网建设顺利开展。2010年5月27日至6月5日间,按照《××市电子政务县区级公务外网传输通道及运行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基本原则,我县政府办公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了《××县公务外网传输通道及运行服务协议书》,同时还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制度,制定了对于网站建设的相关协议。协议书中整合了我县政府办公室以前与联通公司签署的三个协议,分别是:《光纤接入、IP地址租用合同》、《××县政府主机托管合同》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议》,其中废止了《光纤接入、IP地址租用合同》。由于我县核心机房尚未建设完毕,因此主机托管合同继续生效,待核心机房建设达标,联通公司将所有软硬件交付给我们,并进行安装、调试后,只要双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发生的费用等具体事宜后,该合同也将被废止。由于有联通公司负责建设的××县政府门户网站尚未通过验收,并且验收后还需联通公司提供一年的修改和维护服务,因此该协议继续生效,希望各位领导理解并继续支持。只要公务内网线路铺设完成后,待市信息办统一安排后即可开通。
三、细心研究,认真讨论,确定了协议的签署
2010年6日至9日间,我县政府办公室连续召开三次内部小型讨论会,就协议书的具体事项进行商榷,经过逐条审查,仔细推敲,最终敲定了初稿。10日上午9点,在政府一楼会议室,我办会同我县联通公司就协议的具体事项进行了第一轮的磋商,联通公司对核心机房建设地点、县政府至院内北山行政中心单位采用局域网方式接入、运行服务及主机托管合同整合事项提出了异议,经过双方激烈的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10月15日上午,应我办邀请,双方进行了第二轮的磋商,双方就上次会议争论问题做了进一步协商,最终协议按照原有方案执行,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目前,协议已完善成熟,随时可签署。
四、接下来的工作打算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4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层级监督的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在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与全国一样,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政府的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违法或不当。解决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需要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监督方面的作用。因此,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年月初至年月底,利用一年多时间,在全市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市政府各部门要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中所存在的机构不够稳定、人员编制不足、工作条件差、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等突出问题,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或撤销违法、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为基础,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为重点,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为手段,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
三、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工作规范,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行政复议业务工作规范化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关键。要切实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事后”四个环节的工作,实现行政复议业务工作的规范化。
1、以畅通为目标,规范案件受理
(1)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行政执法文书中公开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同时也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的有效途径。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制发的所有行政执法文书中必须载明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内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在今年10月底前对现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没有载明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内容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并于10月底前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
(2)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实行重心下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能充分实现"复议为民"的宗旨。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托乡(镇、办)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代为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行政复议申请,并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和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可试行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还可以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网上受理平台和设立行政复议电子信箱,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3)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程序。行政复议申请人通过当面递交或通过信函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行政复议机关要向申请人出具已收到申请书的回执;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申请人提出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要做好记录,完备申请人签字手续。
(4)加强与工作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行政复议与工作机构的联系机制,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事项,工作机构应依法正确引导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接待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2、以合法为目标,规范案件审查
(1)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程序。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由办案人交叉阅卷,制作阅卷记录,制定调查方案。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需要,进行实地调查,对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开行政复议听证会,增强办案透明度,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案件审查完毕,行政复议机构集体讨论形成结案意见报复议机关批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对重大、复杂、疑难以及群体性案件,要采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理;也可实行案件会审、会商方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研究论证,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3)全面细致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要准确把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要坚持“分析案情严而细,审查证据真而专,情况调查实而全”的原则,在主体适格、客观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运用、行为适当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3、以公正为目标,规范案件裁决
(1)严格依法裁决。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重现场调查,不搞闭门办案,确保事实清楚;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征求立法机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涉案实体利益的处分,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寻求化解争议的最佳方式,确保裁决效果。特别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该责令赔偿的坚决责令赔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2)提高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质量。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严格遵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做到程序完整、阶段明确、责任明晰、措施到位。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要求,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的理由和证据,充分借鉴司法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详尽地阐述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要加强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严格办案期限,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切实降低延期审理案件的比例。
(3)要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对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及流转、林木林地权属、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社会难点问题的案件,特别是大规模群体性复议案件,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年调解和解率达50%以上。同时也要防止过分夸大和解、调解作用的倾向,避免违法甚至强迫和解、调解。
4、以和谐为目标,加强案件事后监管
(1)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裁决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监督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的,要下达责令履行通知书,督促其限期落实。
(2)督促行政复议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对行政机关违法问题或需要做好事后妥善处理工作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原实施具体行政的行为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做好事后妥善处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复议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行政复议工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要逐步建立与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确保行政复议每个环节有章可依。
1、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度,无论本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还是作为被申请人,行政首长都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争议案件,要亲自督办和处理。
2、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要加大对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备案制度。下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定期将行政复议相关情况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上报备案。应当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包括: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责令限期履行的;行政复议事项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事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本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对本部门工作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申请人为10人以上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报送备案的。自年12月1日起,作出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应当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备案报告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报送备案。备案报告应当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案件焦点或难点问题的认定和分析、对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向市人民政府备案;实行垂直管理或双重管理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同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备案。市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
3、坚持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坚持实行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年度评查制度。市政府法制机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调阅行政复议案卷。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报备机关的办案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各办案部门要定期对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自查,市政府法制机构要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办案部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之中。
4、完善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促进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行政复议案卷档案实行专人专管,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后,应即时将案件材料立卷订装成册,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
5、探索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考核评议,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年终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工作,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要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6、做好案件统计和分析工作,切实掌握行政复议动态。各报送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统计数据上报时限,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工作,运用好“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软件,及时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进行登记,为统计数据汇总做好前期准备,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应当分别于当年7月10日和翌年1月10以前,将本年度上半年和全年的统计报表报市政府法制办。统计数据要做到准确完整,严禁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三)加强队伍机构建设,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加强行政复议配套设施建设,保证行政复议工作平稳高效开展。
1、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至少有3人承办。市、县(区)法制机构和市政府有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要有专门的科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备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行政复议机关应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体系,使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考核评议等管理制度。
3、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县(区)政府要大力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在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每年要适当增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市政府有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各行政复议机关要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办案条件,为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5
今年是南京民进成立60周年。60年的风雨历程,60年的同心聚力,民进南京市委会不辱使命,与中国共产党同行共进,在服务科学发展的征程中,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近10年来,南京民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建言国是、关切民生、体察民情,用智慧和汗水谱写出一曲团结和民主的华彩乐章。
一、紧扣中心,围绕热点,认真进行提案选题
提案工作是派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参政议政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建言献策的一个有效载体。在长期的提案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提案工作,有助于发挥党派向党和政府传递社情民意的作用、发挥党派为政府参政议政的作用、发挥党派参与政协组织协商民主的作用。
一份提案要想产生好的社会效果,首先就要有好的选题。而好的选题,则要建立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察分析,对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的深刻认知之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提出了“两个率先”、“富民强市”、“建成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等奋斗目标,南京民进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会内成员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广泛调研。这些年,南京民进向市政协提交了内容涉及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提案,就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希望解决的问题进行呼吁。
1、 发挥界别优势,开拓提案新领域
在教育、文化方面,南京民进先后就“南京市小区改造中的教育、文化设施配套”、“南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从立法的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和“繁荣文艺剧目的创作”,“重视县郊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大保护开发六朝文化力度”、“整合清凉山周边历史人文资源”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还积极拓展参政议政的新领域,组织成员与有关方面共同对旅游、房改、人口、三农、行业协会、城市建筑规划、秦淮河水系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若干社会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了提案。
2004年春,民进南京市委会主委朱晓进在中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南京的发展提出“要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南京建设成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之后,提出了“‘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确立阶段目标分步推进”的观点,得到了中共市委领导同志的首肯,并希望南京民进就此作先期调研。在市委统战部的支持下,南京民进与市各派以实施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战略为题,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长篇调研报告,次年春提交市政协大会。该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高度评价,中共市委领导同志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2011年,民进南京市委会在《建设以文化为魂的“智慧南京”》调研报告和《全面理解文化GDP的内涵,用历史人文精神提升南京文化软实力》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不仅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还被部分吸纳到《南京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中。
2、 以信息工作为抓手,扩开提案选题视野
派的信息工作不仅能够帮助党和政府多方面掌握情况,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还可以为调研选题拓展思路。南京民进把信息工作和提案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建立信息网络、完善信息征集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员会议,两会召开前开展信息征集活动等,发动广大成员,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这些活动,征集到涉及南京市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再经筛选,形成内容广泛的提案选题。
3、 开展多层面论证,提高提案选题准确性
南京民进每年确定调研选题后,有一个论证选题的过程。上一年的提案工作一结束,立即着手酝酿下一年的选题。每年3月间,都要召开一个专题会议,对来自基层组织、专委会和市委会机关提供的选题进行遴选论证。在此基础上,再提交给主委会议、常委会议讨论确定。这个过程保证了调研选题的严肃性,提高了提案选题的准确性。
二、多方联合,精心组织,深入组织提案调研
调查研究是派履行参政党职能十分重要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也是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派提出的提案要有份量,有参考价值,就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南京民进通过实地考察、专家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并把深入调研的过程看成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
1、 建立机制,分层开展调研
南京民进现已形成了由市委会、6个专委会和广大基层组织构成的多层次调研格局。市委会还聘请了一批专家、学者作为南京民进参政议政顾问,借智借脑。顾问专家在确定调研选题,论证调研方案和开展调研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调研工作的水平。在市委会重点调研课题确定后,组织专门的调研小组,制订调研计划,开展调研活动;专委会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优势,开展以调研为重点的系列工作;有条件的总支和支部,也组织骨干成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
2、 多方合作,联合开展调研
通过多年的调研实践,南京民进与政府对口部门等各方面的合作不断加强。南京民进有与市政协专委会联合开展的调研,也有与市委统战部、市各派联合进行的调研,更有与政府对口部门的联合调研。如:近年来,南京民进参加由市政协文史委牵头的关于易地扩建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的调研;与市政协教卫文体委联合组织关于扩建市博物馆的调研;2007年与民盟市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学教师待遇”和“积极推进教育跨江发展、努力实现两岸教育均衡”的调研;与市文化局联合开展“繁荣演艺市场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加强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调研。以上调研及其形成的集体提案,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 深入调研,提高提案质量
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设想和方案,我们将这些成果转化为提案,提供党政部门作决策参考。
近年来,南京民进先后提出了《关于深化南京市中小学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建议》、《关于进一步发挥我市名、特、优教师作用的建议》、《发挥文博资源优势、凸现历史文化特色——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建议》。针对南京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择校风严重的现实,连续两年做深入调研,在市政协大会上呼吁探索整合教育人才资源思路,促进南京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04年继续提出《关于改善我市义务教育生源不均衡、择校矛盾突出问题的建议》。2009年,南京民进在市政协大会上作了题为《全面理解文化GDP内涵,用历史人文精神为提升南京文化软实力强精固本》的大会发言,从而加快发展南京市文化产业,进一步保护发掘和合理利用。
三、协助办理,促进转化,充分体现提案价值
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孕育了一个好的提案,但这只是成功的一半,还必须经政府部门的认真办理,才能显现提案的价值和作用。
这些年来,南京民进的集体提案受到市政协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大多数提案得到认真办理和答复。在南京民进提交的集体提案中,有的作为重点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与领办,有的被选为主席督办提案,得到承办部门的重视,还有的由承办部门列为重点办理的提案,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办理,使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在了实处。良好的提案办理工作使南京民进近年来所提交的提案大部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对未来参政议政工作的思考
要进一步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就要继续以调研为基础,提案转化为抓手,在落实成效上下功夫。努力建立以下各项保证:一是观念保证。在市委会全委层面以上人员中,提升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务必使之认识到,提案是党派参政议政的必要手段,提案工作是最大化地显现派功能价值的重要途径。二是队伍保证。既要建立党派内相对稳定的基本骨干队伍,依靠这支队伍开展调研提案的常规工作,不断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也要有广泛的社会支持力量——提案工作专家咨询平台。三是机制保证。要建立健全调研提案工作制度,健全激励机制,使提案工作得以持续健康的向前推进。
回顾南京民进近10年来参政议政工作实践,我们还深刻体会到: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出力是开展参政议政工作的努力方向;重视会的整体作用,凝聚会员的集体智慧是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民进的特点和优势是推进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基础和前提。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6
一、前段效能建设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构建了抓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网络。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了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机构,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机关的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了保证动员大会的质量,市农办等单位的一把手”亲自动手撰写动员报告,使报告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水利局等单位还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逐一签定了机关效能建设责任书,将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单位和个人。
形成了抓机关效能建设的声势和氛围。机关效能建设中,二是强化了学习宣传。各地各单位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的提高。据了解,绝大部分单位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后,都建立了机关学习例会制度,不少单位已经组织了至少5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市审计局、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建委等单位将学习计划安排到天,并对学习科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将行政许可法、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别必雄同志的动员报告作为必学篇目编印成册,发给每个干部职工学习。不少单位还自办了机关效能建设简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还在各自的网站上开办了效能建设网页。与此同时,市各新闻媒体也加大宣传力度,据初步统计,截至10月15日止,市“两台一报”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新闻和消息共计182篇,其中日报59篇,电视台38篇,电台85篇。通过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学习,全市已形成了抓机关效能建设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坚持边查边改,三是深入开展查找问题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了使机关效能建设收到实效,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边学边改,边学边整。市卫生局、市计生委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的绩效考评办法,对机关干部实行百分制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奖挂钩,增强了机关干部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市国土局、市工商局还专门购置摄像机对机关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摄像。市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等条件较好的单位还在办公场所安装了摄像头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市地税局进一步完善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一名干部休息时间上街购物与商家发生争执,影响了地税干部形象的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市质监局注重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执法和检测工作程序的四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了行政处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强化管理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还注重通过抓效能建设促进工作的开展。佛子山镇、市农业局等单位通过效能建设专班督导干部驻村防治病虫害,效果很好。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供电公司还结合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他机关效能建设存在意见和建议。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着问题到企业,服务对象走访座谈,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
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对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通过近段时间的效能建设。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特别是上下班纪律和会纪会风上有了明显转变,效能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效能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效能建设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此同时。抓效能建设的力度不大,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少数单位在抓效能建设时,不善于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照搬照抄市效能办的实施方案,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三是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效能建设中不重视宣传发动工作,没有应有的声势和形式,对干部的触动作用不大,影响了效能建设的成效。四是查找问题不深刻,征求意见不广泛,整改问题不及时,致使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依然不少,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纪律松懈、作风散漫、工作漂浮的现象,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虽然存在于极少数单位,上述这些问题。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极坏。希望各单位认真对照前段工作,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后段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下一阶段机关效能建设和“千人评议机关”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今年我市的机关效能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按照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安排。目前,宣传发动阶段和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下一阶段是整改建制阶段,也是关系到机关效能建设如何建立起长效机制,所查找的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为此,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着力抓整改。针对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1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从领导到每个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对照国家、地方和部门有关法规和纪律,对照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边整边改。重点检查本部门机关工作秩序是否规范有序,否存在内部管理松散、作风纪律散漫、相互推诿扯皮、作风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否存在脱岗、虚岗、串岗现象;否依法依规、廉洁高效行政,否公平公正执法,否存在四乱”四难”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否存在中梗阻”和“吃拿卡要”现象。对那些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对问题严重的要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对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要提出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集中力量进行整改,确保抓一项成一项,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市效能办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对好坏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曝光。
建立长效机制。2加强制度建设。
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单位、各部门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又要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围绕提高机关效能,建立、完善、实施以下四个方面的制度:
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上,一是政务公开类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上。放在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上。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部门和单位的基本情况,重要工作情况,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的设立、调整及保留项目的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情况都必须公开。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这里需要强调两点:第一,二是规范行政类制度。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要求建立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预警执法制度、处罚集中备案制度、安静日生产制度、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制度、效能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进驻率和授权率要进一步提高,对应进中心而未进中心或虽进中心但仍在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的市效能办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二,行政检查和收费行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对行政检查要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属49家重点管理企业,要免予日常检查。对其他企业,也要严格控制各类行政检查和各类达标活动,对一定要去企业进行检查的出台的规定也明确了要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意,而且在检查前要书面通知企业,涉及面大的要进行公告;对经过同意的行政检查,也有一个要求,就是要规范,不能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在确实还有个别部门到企业抽检随意性大,有时甚至不出示相关证件,检查程序本身就不够规范,难以服人。另外,部门之间也要加强沟通联系,现在有的企业反映,有些部门今天你来查,明天他来查,一个走了又来一个,企业忙于应付,以后对有的行政检查要采取联合检查的形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让企业一心一意搞发展。行政收费上也要严控,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任何单位都不得收取费用;凡有收费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费。依法新开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必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要坚决杜绝各种变相收费:如培训、协会、学会、考察学习,等等。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收费的专项检查,对各部门现行的审批和收费项目要逐项重新清理、界定,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建立健全包括考勤管理制度、挂牌上岗制度、财经制度、学习制度、劳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流轮岗制度、竞争上岗制度、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制度在内的机关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压缩会议,三是机关管理类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市委办公楼、市政府办公楼内的机关要带头创建示范型机关,倡导文明服务,解决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问题,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评估的办法,四是效能考评类制度。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努力做到考核指标科学量化、评议内容合乎实际、工作目标合理明确、绩效责任落实到位,通过量化指标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业绩情况,并与年度绩效奖励、干部调整、评先表模相挂钩。要建立重要工作台账制度,对各地各单位确定的重要工作,要安排专人记录,定期检查,定期督办,定期通报。目前,市委市政府已经建立和完善了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办公会议、重大事项的定期通报和汇报的制度,各地各单位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督办、有落实。
严格奖惩结账。3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督查力度,监督检查是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要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要强化监督抓督查。机关效能建设要与“千人评议机关”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要重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二要拓宽渠道抓督查。充分发挥效能监督队伍的作用,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活动。两办”督查室和市效能办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效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加强工作交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民主评议、社会考评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效能建设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特别是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方位的综合监督。三要敢于动真抓督查。对投诉件的处理,要继续本着“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原则,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效果,凡是群众有投诉或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追究责任;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与此同时,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在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树立正面典型,表彰效能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运用正面的典型来引导和带动效能建设的开展。四要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市委市政府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了党政干部实绩考核和市政府经济责任状,市效能办也制定了比较具体的百分制考评细则,各部门和单位也要加快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效能考核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行职责和服务质量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其业绩的重要依据,与任用、培训、晋级增资、奖惩等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关于“千人评议机关”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千人评议机关工作。市委、市政府在认真总结去年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年的评议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评议单位由去年的33个增加到36个,评议方式上也作了新的改进。
年初,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项活动进行了专门动员,并以天办发[2011]19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2011年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活动的意见》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指导思想,把促进发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为了把今年的评议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深入开展开门整风。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一广泛征求意见。根本目的于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优化发展环境,造福人民群众。各参评单位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开门整风活动,认真全面的查找自身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机关作风的新变化。一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可采取一定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让群众满意。二要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实际,按照天办发[2011]19号文件〈关于2011年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活动的意见〉中“五评五看”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严格法定程序、严格执法,与开展优质服务、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搞好服务中加强管理,严肃查处阻碍经济发展,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
各单位在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去年。结合《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普遍建立和完善了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今年在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要继续把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作为重要评议内容来抓,深化政务公开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上狠下功夫。工作重点上,进一步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的作用,真正做到所有行政审批、收费事项都必须全部进入中心管理;进一步加大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工作力度,对所有涉及到收费和罚款的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标准的要切实降低;进一步加强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开的形式上,凡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各单位都要通过公开栏、导示图、电子触摸屏、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群众知晓,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公开内容上,不仅要做好决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而且要逐步做到办事决策过程也要向群众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放心,做到真公开、常公开。
各单位改进机关作风,三继续深入开展为企业、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活动。积极开展为企业、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活动。服务企业和社会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为强化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取信于企业,今年的千人评议机关”活动,要继续开展“为企业、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活动。各单位要根据评议办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好今年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计划,尽心竭力地为企业、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真正把执政为民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并将为企业做实事、做好事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去。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的集中评议初步定于12月份展开,四认真搞好集中评议活动。年底前,汇总统计结果。为了提高参评率,今年,市的千人评议机关工作除了继续采用以往挂号邮寄的方式寄送、回收评议表外,还将采取通过有关会议发送评议表现场评议的方式进行,对回收的评议表我将集中封存,统一汇总。评议代表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不了解”6个档次进行评议,收回评议表后,市评议办将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随机抽取的被评单位代表的监督下对各被评单位的评议得分进行计算汇总,并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排在前5名的单位,授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称号;排在倒数第一、第二名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领导班子成员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向市委写出专题检查,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评议结果在2012年的全市三级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奖惩,评议得分排名倒数第一且“较差”和“差”得票率超过40%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自动辞职;被评议单位属于垂直管理的其排序情况及评议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把机关效能建设和千人评议机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市效能办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纠促建。要落实责任制,各主管单位要对下级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和评议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做到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纠风办、评议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效能建设和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切忌搞形式主义。机关效能建设和“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二注重实效。各单位一定要把“务求实效”作为工作重点,要讲求科学性和实效性,避免因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而失信于民。要把机关效能建设和千人评议工作与推进工作相结合,通过活动推动工作,促进工作。
严肃纪律。市效能办要认真总结去年开展“千人评议机关”活动的经验、教训,三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议方法上做好文章,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公正、合理的评议办法,尽量使各单位的评议结果与工作实绩相吻合,真正反映工作成效。千人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修改评议资料,改变评议结果,不得组织群众进行虚假评议,不得接受参评单位的宴请、馈赠等。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评单位不得采取拉票、虚报成绩,搞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对违反者,视情节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7
(一)动员部署到位。我市政府对“行政程序年”活动高度重视,5月18日省政府召开“行政程序年”活动动员大会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省行政程序规定》,并就我市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活动内容,确定了责任分工,落实了活动经费24万元。7月6日召开的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会议主题,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专家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各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法制培训。新当选的市政府市长同志对我市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活动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区、各部门随即分别召开会议对“行政程序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做到了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行动迅速、落实到位,有力推动了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到位。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统筹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威政法办〔2012〕24号),对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做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考核标准。各市区、各部门也普遍制定了“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程序年”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协调。健全的组织机构网络,为“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方案落实到位。认真抓好活动的全程跟踪调度,在对活动实施不间断调度的基础上,市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8月6日组织对“行政程序年”活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集中调度,对各市区、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以此宣传先进,督促落后,整体推进,确保活动措施的全面落实、不走过场。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我们注意总结推荐了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等6个单位为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检查全市开展活动情况,11月9日我市专门召开了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检查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东升同志亲自到会作动员,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充分认识“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开展“行政程序年”检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会后,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市区、各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案卷等形式,对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行政程序年”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将有关检查结果记入年度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当中。
二、以学习宣传培训为抓手,切实提高各级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认识水平
(一)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在市政府领导带头抓学法、做表率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部门将《省行政程序规定》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局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党校培训等形式学习《省行政程序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领导学法讲座、会议或者研讨班30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各级领导干部达5000多人次。多层次、多形式的领导学法活动的开展,促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打造立体宣传体系,努力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悬挂宣传横幅600多幅,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举办《省行政程序规定》专题电视讲座2期,在主要报刊上刊发宣传文章25篇,在300多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网站及其政务公开栏刊登“行政程序年”活动信息1500多条,有2条活动信息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刊登,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着力做好法律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应用能力。市县两级政府共举办47期专题培训班,对全市6000多名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省行政程序规定》法律知识轮训。在此基础上,采取纳入部门法律培训内容、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突出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实施问题的专题培训。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编印各类培训材料30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0多场次。
三、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一)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工作需要,出台了《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科学安排了全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市政府制定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对部门出台的69件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予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平台。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注明有效期。各市区也都确定了全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围绕防范政府民事行为的法律风险,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的制度。针对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署,历时一年多,在进行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该文件的实施将有效防范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各市区也都加强了合同风险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全年已审查各类合同300多份。
(三)围绕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清理规范。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最新文件精神,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对1987年建市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坚持做到逐一对照,逐一审核,逐一征询,逐一提醒,废止了85件不符合现行经济社会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对保留的317件进行了集中汇编,形成了最具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市人民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1987-2011)》,下发到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明确的办事指南。
(四)围绕促进法制统一,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对各市区报送备案的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和登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检查督促,将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区按照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各市区也都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下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6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五)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切实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自2007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以来,我市对所有实施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实施情况评估。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先后对去年43件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有效促进了制度建设质量的提高。
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环境
(一)围绕提速增效,全面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对照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组织对全市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最大规模的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发文公布(威政发〔2012〕38号)。此次清理,将市直部门原有的460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283项,占总数的61、5%;市直部门现有的1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至73项,减少87项,占总数的54、4%。各市区认真落实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全部开展了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总数减少一半以上。在全面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市加大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力度,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政府为公众办事的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及时把握上级决策动向,有效实施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加强对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向的跟踪,根据国务院最新的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新增从上级下放市级事项14项,取消9项,下放县级2项,总计25项,有关清理结果正在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主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
(一)围绕增强行政复议的矛盾化解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组织制定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筹建了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采取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相结合的方式,出台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0多项保障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有关材料已经按程序向省政府报批。
(二)围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质量。注重将行政调解和解手段引入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将调解引入行政复议工作,协调争议各方妥善解决纠纷,解决了10余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围绕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荣成市和文登市申报了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均按照要求配备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借助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六、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为方向,切实强化监督协调工作
(一)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市级城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有关业务部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城市管理上档升级。全面开展了县级文化市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材料已经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待批,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规范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公布了52个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各市区都以本级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指导行政执法工作100余次,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发生的争议。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办证条件,依法办证500余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每年联合档案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尽快整改,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经启动,在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突出检点,对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将于12月底结束,将为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围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创新。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创新,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管理,行政执法办案回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等20多项制度。通过规范行政程序,细化职能事项等措施,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条件、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等内容,促进了行政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七、以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为纽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围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的制度保障。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各市区、各部门也都出台了各自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相关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当中,督促各市区、各部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决策。全市各级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均做到按制度办事,依法进行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5个程序进行,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市政合理化建议篇8
2011年12月19日文化部出台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专门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首次确认了综合执法机构的委托执法模式,解决了执法合规性问题。同时各地也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执法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但在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如何完善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如何发挥和延伸检察职能,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和谐发展还值得深入研究。
一、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涉及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工商、公安等诸多部门,当违法行为比较严重构成犯罪时又会进入刑事司法领域,因此,在文化市场领域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解决文化市场领域的各种问题,在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统一综合执法,创新监管体制,整合执法资源,势在必行。虽然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毕竟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重审批、轻监管现象还很多见,监管执法工作还缺乏系统性,仍未摆脱文化市场推着监管执法走的状况,文化市场监管乱象丛生表现如下。
1、以罚代管、交叉执法,将罚款作为创收的手段
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一些行政管理部门,为了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也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发放适当的办案津贴、奖金之类,通常给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下达一定“创收”指标。这种错误的执法理念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监管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净化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行为。但是,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行政执法权成为了部门创收的手段。通过执法来增加单位和个人收入,其本质是将公权沦为为部门和个人谋利益的工具。
2、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突出
对于目前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化、工商、公安部门都可以根据不同内容罚款,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各部门的执法人员频频出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往往造成市场还未繁荣,经营者的积极性已经丧失的局面。而且,监管执法一旦与经济利益挂钩,有了一定的创收指标,就会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以罚代管,只要收了罚款就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纵容了违法行为,更易导致公共执法权力的异化,影响文化市场正常的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影响了投资者对文化市场的信心,更不利于文化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3、行业自律机制不规范
目前文化市场毕竟处于体制转型时期,一些行业协会成立时间较短,组织机构尚未完善,其在业内自律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较为有限,当经济秩序混乱、存在恶性竞争时还必须通过政府的制约措施来规范。而文化市场千变万化,行政机关也不可能完全了解文化市场的运作情况,这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脱节,给文化市场带来风险和隐患。行业协会的成员均是独立的个体经营者,各自以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而行业协会只能以行规、舆论、仲裁等作为调节手段,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
二、文化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1、树立文化市场监管服务理念
监管执法从本质上讲属于服务性质,即监管执法不是阻碍发展,而是为市场更快地发展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对于尚处于摸索阶段的文化市场来说,监管的方式主要应以正向激励为主,应以“辅导和理顺”为主,而非单纯的“罚款、停业整顿与吊销证照”。树立执法服务理念,注重执法实效,除直接惩戒相关责任者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找出问题原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与规范。彻底摒弃“先发展,后规范”的错误理念,彻底破除文化市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
2、构建文化市场准入过滤网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文化市场领域的各项审批工作,从源头入手,从经营者的素质、经营的内容和场所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做好文化市场准入前期指导,把好入门关。将审批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两者不偏不废,确保不具有准入资格的主体不能进入文化市场;对已经进入文化市场的主体定期进行审查,发现进行非法经营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剥夺其市场主体资格。
3、合理设置监管执法机构
将执法重点下移,赋予乡镇对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一定的权限,做到上下联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坚持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小组,并明确具体负责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专兼职文化市场协管员队伍。明确界定文化市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权限,做到部门互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进一步明确文化市场管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职权范围,避免执法中的职责重叠,杜绝“有好处都管,无好处都不管”现象。
4、督促行业诚信自律
监管执法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接受文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在实际经营中把依法经营与有德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规范经营,自律经营。文化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行业协会,并加强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制订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并且要不断加强文化执法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联动工作。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到行业协会中去,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做协会的有力后盾,克服协会固有的局限性,把协会引导到一种既规范又活跃的道路上来。要对行业协会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协会运行的正常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和谐发展。
三、检察机关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完善文化市场出路还需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完善检察监督权。检察机关是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机关,无论是在法律地位,还是在人员配置上都具有对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绝对的优势,赋予检察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的主体地位,既可以制衡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又可以理顺文化市场的规制体系。因此,只有进一步延伸检察监督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对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监督权,将检察机关列入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的主体之一,才能破解文化市场治理的种种难题。
1、走访调研掌握文化执法一线信息
当前,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信息沟通不畅,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为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职责作用,检察机关应当定期走访群众、开展调研,搜集信息,及时掌握文化市场的执法动态。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检察人员要做到深入、全面了解受访者的真实情况,尊重受访者,同时对受访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在开展调研时,检察机关应当注重调研方法:内部与外部调研并举,综合处理信息与筛选调研课题相结合,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并重。在调研完成之后,检察机关应及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为制订政策制度和领导决策服务,同时对发现的执法机关及其他人员的不法行为进行预警、监督或者处置,从而有效其在文化市场领域内的法律监督作用。
2、参加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
检察机关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主动对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有利于确保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参加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进行执法监督。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主体往往牵涉文化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多个行政主体,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办案,有利于全面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参加行政部门召开的联合执法协调会议,及时告知各个相关职能部门何种行为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所要求达到的事实标准和法律标准,以及违法犯罪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移送案件和相关证据的程序等事项,并就相关疑难争议案件展开讨论,以期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
3、介入行政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在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中,检察机关还可以介入行政部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检察机关派员参与一些疑难案件执法方案的讨论,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有利于把握案件的总体方向。必要时,检察机关还可以派员参加相关行政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执法活动,掌握行政执法现场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对行政执法现状进行现场监督,一旦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依法移送相应的司法机关。当然,检察机关的介入权有限度要求,行政执法权与检察监督权之间毕竟有着一定的界限,检察机关介入行政执法活动,更多的是对行政执法的环节和程序进行监督,尤其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点,因此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干涉行政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以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4、制发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
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两种重要非诉讼法律文书。合理有效地发挥这两种文书的作用,不仅能够保证文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而且能够体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书的作用,建议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被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检察建议书是针对社会治安和综合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工作文书。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检察建议。在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时,必须结合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职能部门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使管理人员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另外,还必须做好检察建议书落实跟踪回访工作。
二是制发建议追究责任的检察意见书。检察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认为应对不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所制作和使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它是检察机关使被不人受到行政制裁,吸取教训的重要方式。检察意见书必须先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格式要求和内容要素规范制作,由部门负责人或主诉、主办检察官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审批签发。检察意见书除送达接受意见的有关单位外,应同时将副本抄送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抄送接受意见相关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以便上级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建立和执行登记制度,以保证检察意见书的质量及严肃性。
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发出后,承办人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置之不理且超过一定时间不落实或拒不接受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机关反映。如果接受单位对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中的事实、建议、意见提出异议时,发出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如果检察长发现本院或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意见不当时,应责令撤销,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赋予检察机关建议处分权
目前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的效果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权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也同样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只有建议权没有处罚权,并且缺乏对行政执法机关必要的调查取证权。监督的实质是权力制约权力,如果监督对象拥有的权力大于或者等于监督主体的权力,必然导致监督不力的结果。我们认为为强化监督效果,应赋予检察机关建议处分权,对文化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接受监督或者怠于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限期履行或者作出合理解释,若其在限期内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给予解释的,检察机关有权要求其主管领导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