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高中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写作范文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8-10 手机浏览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1

关键词: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2010年我参加了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并参与了一系列的施工招标文件(小型储罐及管道无损检测工程、库区建筑物工程、消防工程、电气仪表及通信工程、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总图及构筑物工程、储罐保温工程、秦川镇商贸街道路工程等招标文件)的编写,针对在施工招标文件编写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一些个人的体会进行了总结。

一、施工招标文件编写步骤

1、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根据图纸工作量及工期情况初步确定每个部分划分为几个标段,这一步是施工招标文件的基础,也是最为繁琐的过程,需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此部分的工作。

2、根据步骤一的情况,对照对应的图纸,如有不能确定部分需向设计人员提出,由设计人员给予解释答复,详细了解施工内容并根据图纸情况划分确定每个施工部分标段负责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施工界面。

3、对照招标通用模板,从头到尾仔细通读,根据不同部分的特点,参照模板初步编写施工招标文件,并提交专业人员审核修改,形成终版招标文件。

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施工分包商建议短名单,并报有上级单位审批,通过后下发招标文件。

二、施工招标文件编写注意问题

编写施工招标文件是一件细致谨慎的工作,由于与分包商存在利益分配、后期施工等问题,在编写施工招标文件过程中语言措词要准确、明晰,不可使用有歧义的词句;招标范围要清晰、明了,不可使用模糊词语概念;招标内容要全面、具体,不可缺项漏项;界面划分要简单、详尽,不可使界面过多混乱、职责划分不清。

1、语言措词准确、明晰

施工招标文件是分包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报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因为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此外,招标文件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这就要求施工招标文件编写过程中不能随意使用一些容易产生歧义或者在本语境中可以理解多种意思的词句,尽量避免出现一些模糊语句,要用最明确的语句表达最明确的意思。

用词的模糊会使投标单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歧义,不能明确的体会招标人要表达的意思,从而对投标文件的编写产生误导作用。施工招标文件下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若各投标单位因施工招标文件表达不明确而理解不同,在投标文件编写中技术方面或报价方面有偏差,就会造成招标过程的不公平。这样就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施工招标文件是投标人投标的依据,其中不可能全面的完整的把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全部表达出来,这就需要我们在编写的时,留有一定的余地,该明确的地方要明确但同时要提醒投标人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

2、招标范围要清晰、明了

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是明确表达出本次招标标段施工的范围,一般由坐标和一些标识性建构筑物或道路等作为分界线。同时招标范围也需要说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和不包含的内容。

招标范围是投标单位明确自己施工作业面的主要依据,投标单位根据划分的工作范围,合理规划布置现场施工工作范围(设备材料的摆放、机具的存放,机具作业面的范围,施工的先后顺序,电缆的铺设走向,用水管线的铺设等)。

一般施工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里强调:在本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期间,在EPC总承包商看来施工分包商不能达到招标人和本招标文件在进度、质量、安全、服务与配合等方面的要求,或其他原因(如设计文件的变更)不能满足本工程总体目标或计划要求,则招标人将对工程量及相应的合同价进行调整,届时,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工程量的调整,并依据工程量变化调整合同总价。

3、招标内容要全面、具体

施工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是全面总体说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细项以及属于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招标内容是投标单位明确施工作业包含那些细项,投标人根据投标内容以及提供的图纸计算工作量及所需采购的材料设备,做出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书。

一般招标内容分为以下部分

3、1从施工前的前期准备(包括生产、生活临设准备、施工机具、队伍的动迁、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线路和设备、施工临时道路等)。

3、2按照设计文件、设计文件规定遵循的施工规范,以及法律法规和业主、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在进度、质量、HSE方面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3、3详细说明本次招标工程中包含的招标内容(一般在其中说明包含从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开工到本项目工程中交,配合EPC总承包商进行工程报验和提交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交工技术文件资料等)。

3、4属投标人采购范围的材料设备采购、催交催运、运输、保管、发放、使用、余料回收和处理;招标人和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现场装卸和倒运;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含甲供材)进场报验资料的组卷和报审工作(招标人负责提供和完善甲供材料设备报验所需资料)。

3、5从本工程开工到工程中交,配合第三方对所有到货材料设备及本工程的现场质量检验和试验,负责工程报验和提交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交工技术文件资料。

3、6“三查四定”确定需进行完善和处理的问题;工程中交后的质量保修期内保修工作等。

4、界面划分要简单、详尽

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界面划分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各方的一个交接面,一般以地域或系统分界,是实际存在的工程界面,也是影响投标报价的一个重要因素。

4、1界面划分要简单。施工界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越少越好,界面的减少可以使交接的不同施工单位减少交叉、协助作业。若施工单位交叉施工过多,对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存在很大问题,容易产生扯皮,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各施工单位施工顺序进度不同可能会给对方的施工产成影响,使工期不能按时完成,各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规则条例有差异,交叉作业面的施工人员可能因为规则条例的不同而产生安全事故。

4、2界面划分要详尽。在必须要出现的界面划分时要做详尽的说明。首先投标人要以界面划分的区域来做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书,界面的不清晰容易对投保人报价产生误导作用;其次施工单位要以施工界面划分的情况来安排协调施工,在交接面上施工单位产生纠纷时,要以施工界面做为依据协调。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2

根据县领导批示,此次清理工作由发改委牵头,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按照通知要求,7月11日上午,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了清理工作布置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胡兰芳、发改委副主任、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周遇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乐德、发改委曾靖伟。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明确具体经办人员,保持和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分工安排,明确程序,强化责任,会议明确了工程领域、产权出让方面由陈乐德负责清查,政府采购方面由陈君负责清查,财政、交通、建设、水利等部门清查工作由曾靖伟负责联系,最后由发改委汇总形成初步清理意见;三是县发改委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汇总后,对照《条例》进行初审,并形成总体清理意见,7月18号报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并审阅完善;四是计划7月下旬组织召开了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部门联系会议,经联席会通过后正式上报县政府审查核定报市发改委,切实做好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把中央政策和精神落到实处;五是县发改委将会同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8月30日前组织开展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检查。

二、我县出台使用的相关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根据文件要求,我县涉及到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已出台的和正在使用的都纳入清理范围。经自查,目前仍生效和正在使用的文件有九个,主要是涉及到工程招投标、产权出让和政府采购三个方面,并有详细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现将以上规范性文件按成文时间排列如下:

1、县政府2004年5月21日制定的《关于印发县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竞价销粮实施办法的通知》

2、县政府2004年5月21日制定的《关于印发县政府采购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3、县政府2005年8月4日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和粮食竞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4、县政府2007年3月13日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县招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

5、县政府2007年3月14日制定的《关于印发县招标投标监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县政府2007年9月12日制定的《关于转换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法的批复》

7、县政府办公室2009年2月19日制定的《关于印发县2009-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8、县政府2011年4月22日制定的《关于印发县30-5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9、县政府2011年10月10日制定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招投标管理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严格对照《条例》,全面仔细清理

在此项清理工作中,我们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内容,对我县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一一进行了审查清理,对建设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等单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对照,未发现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干预当事人自、增加企业负担等违反《条例》的内容,不同规定之间不存在相互冲突矛盾的内容。在清理过程中,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特别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等市场主体以及有关专家学者、行业组织、行政监管部门的意见,根据实施条例并当场反馈了意见采纳情况。

同时,对我县政府采购工作也进行了对照自查,我县现行的政府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内容,符合法规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四、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现有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践实践情况,还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的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1、《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仍存在有些招标人为了使意中人中标,通常采用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保证金或者设置工程业绩等手段达到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现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加以制止。

2、邀请招标应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规定实施。《招标投标法》和《条例》对邀请招标的项目有严格的规定,凡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应实行邀请招标。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3

关键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改进整合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也越来越趋于规范,尤其在招标投标方面。过去招标投标是按国家计划指令直接将工程进行发包,没有竞争,没有风险,缺乏市场意识,缺乏优价意识,建筑市场的发展几乎就没有按招标投标的程序进行,整个建筑市场缺乏生机,缺乏动力。可是现在的建筑市场在质量监督体制不断完善、计价规范不断改进,尤其招标投标工作的全面推行下,建筑市场竞争有序,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更加公平、公正。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不同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及权限,在招标投标领域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办法及条例,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投标领域文件、法规、条例太多,缺乏通用性。

国家、各省及地区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使招标投标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客观实际,从不同的角度颁布了许多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办法及条例,如国家颁布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台的若干意见》等。同时每一个省根据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招标投标市场的需要也颁布了相应的招标投标法规及条例,如甘肃省颁布了《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等。这些法规条例的颁布为招标投标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招标投标工作起了指导性工作,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管理更加有形、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这些法规文件的颁布是随着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从不同的管理角度逐步颁布的,所以内容比较多,也比较全,同时也比较杂,相互之间局部也有相似、相交之处,在应用过程中感觉比较繁乱,缺乏通用性,一个问题有时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

这些文件法规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管理、招标投标监督处罚管理、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几个主要部分,如果将这些法规文件分成这几部分进行整合,形成综合性强、通用性高、应用比较方便的招标投标法规更有利于文件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在全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整合一部全面综合的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如将我省的《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纪分》进行整合,形成一部全而广的《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办法》。根据条例及办法组成特点我们认为可以将条例分成几个章节(设想)进行整合:第一章 总说明;第二章 招投标规模范围的确定;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专家管理,第一节 评标委员会,第二节 评标专家;第四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第五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第一节房屋建筑工程,第二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六章 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管理;第七章设计、勘察及规划和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第一节 设计、勘察及规划,第二节 监理招标投标 ;第八章 招标投标备案管理;第九章 附则。

(二)整合一部涉及面广的招标投标监督处罚条例。现在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国家颁布了《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我省颁布了《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这么多的处罚办法执行起来也是千头万绪,寻找处罚依据也很麻烦,应该根据具体违规情况整合一部涉及各方面违规的监督处罚条例及办法。我们认为整合一部名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处罚管理办法》,根据违规及处罚情况分这样几章(设想):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行政监督;第三章 围标、串标的处罚;第四章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第五章 中介机构的违规处罚;第六章 安全生产处罚;第七章 诚信制度;第八章 附则。经过整合形成一部综合性极强的处罚办法,不管对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以及中介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规处罚都可以通过一部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纠的效果。

(三)整合一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除考虑施工单位的综合施工力量及施工管理水平外,最主要的还要考虑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考虑依据报价结果进行发承包及后期的结算工作,不难看出工程造价的管理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工程造价管理根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需要国家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结算办法》,我省颁布了《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我们认为也很有必要通过整合形成一部从招标投标、发承包到各种结算整个全过程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其内容(设想):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计价信息的管理;第三章 投标报价计价管理;第四章 发包承包计价管理;第五章 结算决算计价管理;第六章 计价违规处罚;第七章 附则。

以上暂定章节的划分只是一种设想,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的需要重新进行整合。

根据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通过整合,形成三部与招投标有关的文件法规,不但简单明了,而且操作方便、实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规定显得集中,查阅便捷,给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极大方便。

二、有些文件法规局部内容存在相互冲突。

在招标投标这一领域不同的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从不同的角度颁布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部队上有自己的招标投标法,财政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颁布了《政府采购法》,各省参照执行。我省根据《政府采购法》制定了《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弥补和完善了招标投标领域的空白之处。虽然《政府采购法》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货物的品种及限额规定比较明确,可是《政府采购法》中某些货物的采购和建设领域中《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有冲突,比如在《甘肃省政府采购法》中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其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第一款第一条通用类采购项目货物类中的电梯、锅炉,第二条专用采购项目中的工程类(30万元以上的公用房建设和宿舍建设、10万元以上装饰、维修工程),这些采购项目都属于建设工程类的,同时也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的工作,这样政府采购办和建设主管部门就有冲突。这些由财政投资的工程类的项目不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招标投标管理,而让政府采购办组建工程类招标委员会管理招标投标是没有必要的。一方面给政府增加了负担,使政府采购办另外专门组建建筑方面的专家去管理工程类招标投标工作而影响了其它方面的工作,同时建设主管部门设有专门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招标投标管理人员及庞大的建设工程方面的专家库,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其次也和国家颁布的建设方面的招标投标的相关法规相一致,不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将政府采购办所采购的工程类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归口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与国家的相关招标投标规定相互协调一致,而且在管理上也比较方便,避免一个工程支解成几部分进行招标投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建设主管部门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和权威性,也符合国家各部门专业管理职责的划分。如果按《政府采购法》执行,在表面看根据不同主部门的职责而各负其责,其实政出多门,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带来很多工作上的麻烦,甚至产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错误。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4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中的风险分担,建设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漏项归根结底也是量的风险,所以漏项问题看似建设方的责任。但由于与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结合使用,清单的量的风险实际也是由承包商承担,这里漏项问题的责任归属似乎就不那么明显了。所以本文一方面要弄清什么情况下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同时又要考虑如何避免问题发生以及问题发生之后各个阶段的应对措施。

1、 漏项问题产生的原因

1、1漏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类型分类中,常用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八条对固定总价适用范围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实践中承发包双方选择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更多时候由于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结算简便且节省了计量核价工作; 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如果此类问题未在招投标阶段得到解决,并被招投标双方忽略,或者是投标方有意隐瞒,施工过程无可避免要牵涉到项目费用增加,还可能由于二次订货耽误工程工期。

1、2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1、图纸不熟悉

编写清单的人员毕竟精力和经验有限,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造成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在清单中遗漏。例如对某整个装饰物品的漏项或者数间教室的石膏板吊顶的数量只算了其中一间。

2、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招标文件并不是一张纸,包括招标图纸、清单、补遗等各种材料。许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费或独立费就隐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桩基的监测费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完成消防验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担当地政府加收税收费用等等。这些不小的费用往往不显示于图纸,也容易被清单遗漏。

3、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在一项清单组项中,要完成多个定额内容或一个施工流程包括多个施工步骤。编制清单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内容,而遗漏了数量相对小的工作内容。例如打预制工程桩遗漏引桩,而地质条件又很不好;例如设计图纸规范用PE给水管,按规范PE给水管不能暴晒,但并未说明屋面部分要采用的保护措施。另外定额和规范不符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验收时以规范为准。

4、图纸模糊或不完善造成报价偏差

招标的施工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内容未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往往直接遗漏了该项工作内容。例如在平面示意图上有一个化粪池,而并无具体做法和大样图;例如在厕所隔断上画有扶手的示意图,却无文字说明,亦无材质尺寸等介绍等等。

从以上这些原因分析来看,投标方所处的位置相对比招标方有利,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施工企业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经验的承包商理所应当发现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问题和漏洞。

2、 漏项问题在招标阶段的初步预防

2、1 招投标过程中预防

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

(2)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①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②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两点好处: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争的原因不会高;二是总价包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2、2 招标文件中预防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纠纷。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3、 施工过程中漏项问题解决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这里牵涉到一个承包商内部部门协调的问题。因为作为投标单位的时候由投标人员和预算人员与招标单位接洽,而进入施工阶段时则由承包项目组接手。人员换了,资料交接是不是完整,造价人员如果也更换的话那么对工程的了解也要重新开始,招标阶段发现的问题可能被施工人员忽略。因此承包商不应该有中标就万事大吉的观念,因为承接工程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只有施工阶段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才能保证企业的持续成长。

具体讲就是,承包商在按照图纸施工时应不时查阅当时的报价表,当发现清单的漏项及时向建设方及设计方确认。若确属于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应尽快明确详细的做法、材质等等。除了及早安排此项目施工的同时,保留建设方的确认依据,为申报款项做准备。

清单计价规范中说明: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 竣工结算中对漏项问题导致的造价问题进行复核

这里应该明确几点内容。首先,总价合同的情况下,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按清单所报的综合单价仅仅是为了发生变更时计算变更造价,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按照招标时的图纸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图纸上有的都应当完成,而不是只看清单。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严格的解释顺序,其中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以图纸为准。图纸有图例,也有相应的画图规则和规范,应当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图纸。对读图导致的失误不是变更合同价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应该提出疑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第三,设计变更和设计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设计变更是把已经有的变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设计深化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而不是引起新的变化。

4、1 对清单漏项项目的造价结算处理

通过上面讨论的清单漏项原因,其中前三项原因造成的漏项,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模式下,按照上述的合同条件,很清楚承包商是不能以清单漏项向业主索赔的。而针对第四种情况,由于图纸模糊或不完善引起的清单漏项,这在一定范围内属于设计变更,承包商是有权利进行相应的提出费用要求或索赔的。对于图纸模糊或不完善的情况,建设方通常采取原图纸完善、变更或干脆取消这几种处理方法,于是对于价款结算也产生了不同的结果。

4、1、1 漏项项目原图纸完善的结算

对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招标图纸的完善内容,原则上采用补差价的方式,即在此单项工程实际价格基础上扣除理应含在原投标价中的价格。一般在图纸不完善的时候,采用扣除整个工程同档次品牌的价格。

例如某工程厕所隔断应附加安装残疾人扶手,可是图纸未明确此为扶手及扶手的材质尺寸等等。只是在施工平面图上有一个扶手标志,同时清单没有此扶手内容。业主工程师指定了品牌及样式,指定由承包商完成。那么在结算时,业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表明图纸上有,隔断上有扶手的平面图,应该按图纸验收,属于清单漏项,不增加费用;承包商认为这图纸不明确,属于设计变更,应该费用增加。建设单位在给承包商扶手的实际价格的同时,应怎么扣除清单组价的价格呢。因为清单上没有明确,那么是按照普通扶手价格扣,还是按照整个工程同档次的品牌价格扣,或是按照我业主指定的品牌价格扣?按照工程量变更的调整规则,清单上有类似的扶手的相应报价,所以扣除时参照了此单价。

4、1、2 对漏项项目变更的结算

原图纸的施工做法很清楚,但清单该项中遗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又对此项内容进行变更。

例如某装修工程,图纸标有6扇木门,清单未提供此项目,招投标时承包商也未提出疑问。在实际施工中,结合以后消防验收考虑,更改为防火门。那么类似此类的变更结算应在实际发生的费用中扣除原招标图纸的工程量费用。

4、1、3 漏项项目取消时的追减

原图纸做法可能模糊也可能清晰,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表示,此项工程内容不必做了或另请施工单位完成。那么在结算时,就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追减相关部分费用。

4、2关于清单计价风险责任承担的讨论

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像风险都在施工单位。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规范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遂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

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规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成本,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

5、结论

工程量清单模式的实行已经被大家渐渐认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遇到漏项问题造成的矛盾时,只有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固定总价合同的这些意义和原理,才能比较清楚地划分责任,避免纠纷。任何一种制度和模式都不可避免存在瑕疵,正如清单漏项问题,也由于我国建筑行业企业水平参差不齐,普遍不重视风险防范,抗风险能力差,同时建设方没有足够的经验,不规范操作等国情,不可能把这一风险简单地归于承包商,而应该分析其中原因,分别地加以处理。

无论是编制清单人员还是承包商应该在这过程中吸取教训,提高自身水平走上专业化、精细化的道路。建设单位则应该往长远着眼,重在提高建设效率,这样才能够将清单计价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

[2]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5

【关键词】《条例》;招投标;监督

目前,我国实施《招标投标法》已走过了第十三个年头。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招标投标法》已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这就对招投标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国家于2011年10月20日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招投标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为更好地解读《条例》,笔者将从如下四部分展开论述:

一、《条例》细化和解释了《招标投标法》原则性条款和概念,清晰界定了法定条件。

1、解释“工程”含义,划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

不仅仅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也都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之列,扩大了我们以往理解的“工程”范围,今后采购技改、大修以及装修、拆除等项目,达到规模标准的,也需要通过招标方式采购。至于具体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确定。

2、补充完善资格预审规则。

《招标投标法》并未区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合格投标人的,须按照前述规则操作,否则有限制、排斥竞争嫌疑。

3、列举说明招投标违规行为界定原则和标准。

一是细化对招标人限制、排斥投标行为的认定。二是补充列举串通投标行为。尤其规定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被界定为串通投标,这条规定对于防止设计、施工专业集团内企业协同一致串通投标有着现实意义。三是列举了虚假投标的具体情形。

4、归纳解释禁止关联关系企业投标条款。

与招标人具有利害关系,存在控制或管理关系的企业投标,容易私下串通,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破坏市场竞争。一是禁止与招标人具有利害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包括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招标人与潜在投标人之间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潜在的施工投标人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等情形。二是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或项目的投标。除单位负责人相同、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控股公司外,还有一些集团公司或专门从事管理的公司受托管理其他企业,相互之间形成管理关系,也容易发生协同一致投标行为,故也禁止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二、改进和优化了招投标制度和程序规则。

1、完善招标文件澄清发售规则。

一是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二是明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期限,三是《条例》第二十五条强调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四是严格招标文件发售费用。今后招标人必须要考虑招标文件定价的合理性,不得再以提高招标文件售价方式增加潜在投标人负担或者以此作为营利手段。

2、补充了工程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两种招标形式。

一是允许总承包招标。总承包招标中不应包括监理,监理单位应独立于施工单位等。对总承包招标的组织方式和具体程序,有待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出台相关规定来规范。二是允许两阶段招标。对于招标人创新招标形式,就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者就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暂时无法准确提出技术规格的项目尝试采用两阶段招标,提供了法律依据。

3、完善招投标活动新程序。

一是终止招标程序。终止招标是招标人的权利,但同时招标人还须承担及时通知、退还有关费用和投标保证金等义务。二是开标异议制度。开标过程中总会出现形形的意外问题,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允许投标人当场提出异议,且招标人应当场答复,对于实体问题的处理,仍应交评标委员会认定处理。三是评标结果公示制度。该规定为投标人监督招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公正以及中标候选人是否符合招标采购要求提供了渠道和机会。四是履约能力审查程序。实践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在投标后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造成履行能力变化的情形,因没有相应制度设计,招标人难以操作,拒绝签订合同又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条例》的规定弥补了漏洞,解决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4、确立投标保证金制度。

《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投标保证金,《条例》借鉴联合国、世行、亚行等国际组织的采购指南,吸收部委规章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全面确立了投标保证金制度,解决实践中投标保证金经常被滥用和误用的弊端。一是统一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二是限定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提交、管理要求。三是规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四是归纳了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5、规范完善评标规则。

一是强调评标专家的抽取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二是规定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三是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规则。四是规范评标专家的执业行为。五是对评标报告的制作提出要求。

6、完善了投标无效的规定。

一是投标人发生变化导致投标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二是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将原来高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约定废标条件变为了法定废标条件。制定最高限价,可以防止在投标竞争不充分时投标人的报价过分高于市场价或者在投标人协同一致提高报价串通投标时保护招标人自身权益,这种做法《招标投标法》虽然没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已广泛应用。三是联合体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其成员变更的,投标无效。

7、进一步规范合同的签署与履行要求。

一是禁止在招标结束后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订立合同,防止招标人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二是限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三是强调严格依法履约。

三、《条例》创新设计了招投标新制度,拓展了招标采购市场空间。

1、建立电子招投标制度。

电子招标是绿色采购方式,不仅能节约招标人和投标人大量的成本,同时也是最透明的采购,是改变传统招标投标的随意、隐蔽、低效、耗能等弊病,促进招标投标实现规范、透明、高效、低碳的有效途径。《条例》第一次在招投标法律上明确了电子招投标制度,为推进电子招投标奠定了法律基础。电子招投标最大的优势就是由于数据电文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等固有特性,使得招投标活动赖以健康发展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得到最大程度的技术保证,为有关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有效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平台,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的公开透明、招投标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建立招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严格招投标从业人员市场准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整体素质,统一执业标准行为规范,加强招投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基础。对招标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提出明确要求,从法规层面确立了招标职业资格制度。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对于规范招投标程序,遏制和缓解招投标市场存在的各种违规现象有重要作用。

3、建立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招标文件制度。

制定推广招标文件范本是规范招标程序、加强行政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委已经组织编制了一些标准文本推行使用,如2007 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范本等。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优先采用已颁布的标准文本。

4、建立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制度。

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是确保招投标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作为向社会提供专家资源服务的平台,为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招标活动提供专家资源服务,为抽取评标专家提供保障和支撑,有助于解决评标专家类别和数量有限,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充分保障重大和技术复杂项目评标工作评标专家缺乏的实际问题,满足招标人对评标专家的多元需求。另外,组建开放共享、跨部门、跨地区的统一专家库,也有利于评标专家互相交流提供,也有利于提高评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减少不当干扰和违规违纪评标行为。

四、《条例》重点强化了政府监督检查职责和法律责任条款,加强和改进了招投标行政监督。

1、明确规定了投标人的投诉与行政处理程序。

《条例》赋予了投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权利,同时也对投诉的时间和形式提出了要求,并禁止恶意投诉行为,强调了行政监督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2、对招投标法律责任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条例》注重从招标人与投标人法律地位公平的法律原则出发,对于招标人、投标人的违法行为规定的非常具体细微,对招标实践存在的常见问题逐一设定法律制裁措施,为招投标活动设置更多雷区,旨在限制权利,平衡招投标双方的权益,推动招投标活动规范开展。

3、规范和约束招投标行政监督行为。

《条例》在明确各行政部门执法权力的同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从而有效防止了在监督执法中和不作为的行为,促进监督部门有法可依、公正执法。

结束语:

《条例》于2011 年10月20日颁布,并自2012 年2 月1 日起施行。我国制定出台《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伟大战略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招投标法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行政监督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招投标争议,提高行政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积极引导体制机制创新,破解制约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难题。要进一步加快招标法制建设的步伐,以推动招投标活动在健康有序中进行。

参考文献: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6

【论文摘要】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文章通过案例论述了如何从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编写、合同的签订三方面来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复杂可变。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工程造价的控制,相应形成了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承包合同价及竣工决算,这些造价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相互作用关系。笔者长期在工程造价部门工作,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以深圳市东部电厂全厂土石方挖填及场地平整工程为例,按工程建设的招标阶段管理、施工阶段管理进行简单论述。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东部电厂厂址位于深圳市东部龙岗区大鹏镇,与LNG接受站毗邻。要取得本工程所需厂区用地面积为16、774KM2的场地条件,需要对厂区场地进行整平:场地整平的设计标高确定为6、50M,高于此标高的应予以开挖,低于此标高的应予以回填,回填材料宜选择开山岩石粉碎后的混合均匀的石屑土,回填石屑粒径不宜大于100MM。工程规模:土石方总量为219、89万方,土石方回填57、92万方。工程招标范围:(1)电厂厂平土石方;(2)燃机区爆破爆破工程、厂区循环水供排水管道爆破开挖工程;(3)厂平附属工程:铁丝网隔离栅、挡土墙、护坡、排水沟。

二、招标阶段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高效手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后,招投标活动在实际操作中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竞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严谨就显得尤其重要。作为笔者所在公司工程计划部门,主管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造价的成本控制、核算等。下面,笔者就简述一下该工程中工程计划部门如何从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编写、合同的签订三方面来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

(一)工程招标评标方法

本工程由于不涉及太多的技术、质量问题,从节约造价方面、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条例方面考虑,该工程我们计划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A(不限定幅度)。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为企业节约资金,同时也最大可能的挖掘了投标方的潜能,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编写

目前深圳市按照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要求公开招标工程要参照深圳市招投标示范文本条款编制招标文件,其中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文件要明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还要明确投标人统一计价口径、统一计量依据,以标价合理等综合条件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签定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从而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考虑到该工程的特点,除了参照深圳市招投标示范文本条款编制招标文件外,我们还特地为该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写的补充计算规则。例如:清单子目挖一般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为:石方不再区分岩石类别、开挖深度。单价工作内容包括:(1)石方爆破开挖、解小、装车、卸车;(2)岩石开凿、底面平整、边坡修整;(3)维护、支撑;(4)石方场内运输(含多次倒运);(5)不分填海石方的推平、码砌、碾压;(6)堆存石方堆放、码砌平整及防护加固;(7)多余弃方或不良材料的处理及其防护加固;(8)排除地表水,处理渗水、积水;(9)安全防护、警示;(10)办理爆破的手续费用等政府有关收费。上述计算规则把挖一般石方所包括的工作内容详细的描述出来,一方面方便建设单位对分部分项单价的管理,另一方面也提醒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日后承包方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签证,从而增加工程造价;同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设单位的风险,增加了承包方的风险责任,从而使实现工程的风险共担,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良性发展。又如:清单子目土方场外运输,每运1KM,单价中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包括腐植土)的场外运输及相关作业。该条规则就为以后土方场外运输地点的选择留有足够的空间,在情况不是很明朗的情况下,利用增运1KM的清单子目,以后实际施工中运输距离以签证为准,1KM的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这样同时降低了建设单位和承包方的风险,对已明确的东西予以确定,对于未明确的东西待实际施工中确定,使工程造价控制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再如:计算规则中“开挖线的原地面标高按实际测量的标高,开挖断面的放坡破度按设计坡度,任何超出设计坡度、超出设计开挖深度的超挖工作量,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费用。”,计算规则中也多次提到“单价中工程作内容包括场内运输(含场内多次倒运)”。这些计算规则的制定很好的督促了承包方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场内倒运次数,争取自己利润的最大化,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成本;“任何超出设计坡度、超出设计开挖深度的超挖工作量,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费用”,这条规则制定避免日后因承包方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损失转嫁给建设单位,促使承包方增强自己的责任性,杜绝建设工程中不必要的浪费,最大可能的调动承包方的积极性和潜能。

(三)合同的签订

施工招标完成后,作为招标阶段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都是作为以后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作为施工合同主要以招标文件为基础,不能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但是需要对招标文件中某些部分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特别是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方面的条款一定要明确和详尽。

实践表明,一份严密、准确的招标文件能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三、施工阶段管理

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来自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做设计变更。如确有必要,要先做预算,后花钱,对必要的工程变更,由专业预算人员与施工方当时算清应增减的款项,随时掌握工程造价的增减额度。避免积压成堆,心中无数。相关人员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市场经济为建筑材料的供应提供多渠道,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掌握材料信息价格及采购“物美价廉”建材的渠道与施工企业共同管理,使工程投资得到合理的控制。作为土石方场平工程,材料用量最多的就是机械和人工,其中最有可能变化的就是机械中的柴油价格,巧合的是今年刚好柴油价格变化较大,为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作为公司工程计划部对材料的价格变化影响工程造价进行了仔细的预算,也专门就柴油的价格变化书面咨询的中国石化总公司,对于价格调整工程计划部去函征求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计价标准科的意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计价标准科同意调整造价,秉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具体办法双方协商。因柴油上涨而增加的费用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计科审核后,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了各自应该承担上涨的造价。

总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一定要按相关程序办事,尊重科学,克服盲目调整工程造价造成的浪费,特别是不能随意调整材料单价、增加设计内容,以免带来工程造价的增加,力争将工程预算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得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化,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既全面又有侧重点。在工程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7

关键词:国际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理论;报价技巧;工程量清单计价

1、概述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的承发包方式,这种方式有效地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市场引导企业改善管理水平,提高综合实力。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相关招投标的范围、方式方法及具体要求,并且在2003年7月,我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式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允许工程承包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工程价格的计价模式,同时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强手如林、竞争激烈,每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着公平竞争的挑战与机遇。为了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占领建设市场,每个施工企业都要通过各种渠道,捕捉信息、筛选信息,认真编写投标文件,以合理标价、先进施工方法、优质高效措施及企业信誉,赢得中标机会。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国际工程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标形式,本文主要就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投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采取相应投标策略,以达到出奇制胜中标的效果。

2、投标前准备工作

2、1投标信息收集与分析

??? 2、1、1信息收集

企业参与投标,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招标信息的收集,没有了招标信息也就无标可投,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信息,如果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一般会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体招标公告,这是企业获得招标信息的重要渠道,施工企业要时时关注所在国的主流媒体中的招投标信息版面。以及所在国的招投标网站,和一些专业媒体也会相关招标信息。如果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由招标人确定,不公开招讯。因此,对企业来说要想全面掌握招标信息,除关注上面提到的相关媒体之外,还应设法与招标机构建立密切的关系,以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另外,从项目源头掌握招标信息也是一个应给予充分重视的途径。

2、1、2 信息分析

与招标信息收集比较起来,对招标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过滤和筛选更为重要。这种筛选应以规范性、适用性、及时性为准则。由于没有统一的公告媒体,容易导致信息的混乱。一些公告只在专业或地方性的报纸上,有可能出现表面上的招标,实际上带有较强倾向性的现象。不够规范,缺乏信用的招标机构,也会使公开招标不够公平、公正。因此,选择规范的招标项目进行响应是投标的首要原则。其次是适应性。在大量的招标信息中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以提高中标率,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准备投标文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如果获得信息的时间距离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较近,也就是说,所获取的招标信息缺乏及时性,即使较适合的项目也应该果断放弃,否则,仓促上阵,只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2 标书研读

??? 2、2、1标书研读

标书,也就是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招标方对招标工程信息和投标方资质的要求完全体现在招标文件当中,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因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反复研读招标文件,仔细分析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一字不漏地看标书,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内容,摸清招标人的要求及意图,吃透标书的全部内容,切忌出现理解上的错误。

2、2、2 标书内容

国际招标文件一般包含以下10项内容:a、招标邀请函;b、投标人须知;c、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d、投标书格式;e、投标保证文件;f、合同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g、技术标准、规范;h、 投标企业资格文件;i、合同格式;j、工程量清单

2、2、3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招标人的特别要求要注意,再决定是否投标,如招标人在业绩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几个业绩或者过高的资质,再如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多少金额以上,如此等等都必须加以特别注意。另外如投标保函应注意开立银行级别(或者是否可由保险公司开立)等,金额够不够,币种,以及有效时间。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密封签字要求。要特别注意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按照FIDIC条款规定,如果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某一条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如果把握不准实质与非实质的界限,可以向投标人询问,且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

3、标书的编制

投标文件是描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状况、投标报价竞争力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重要文件,也是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评价投标人的主要依据。施工企业资质和实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高水平的投标文件,是在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为招标文件中任何含糊不清或未予明确的细节都有可能导致执行合同意见不一致。所以,投标人除了要在了解潜在竞争对手情况,从技术、商务等各方面确定投标策略外,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更应该多下工夫。

3、1 技术标的编制

按照FIDIC条款规定,国际承包工程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部署;b、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c、施工方案;d、施工技术措施;e、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f、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g、质量保证措施;h、工期保证措施;i、安全施工措施;j、文明施工措施。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以及格式均有详细的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2 商务标的编制

按照FIDIC条款规定,国际承包工程商务标的主要内容包括: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c、投标函;d、投标函附录;e、投标保函(正本为原件);f、附件即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g、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h、企业无法律纠纷律师函;i、工程量清单报价表;j、投标报价说明;k、报价表。商务标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以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文件。如果是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如有分包商,还应出具资信文件供招标人审查。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投标人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内。

4、报价技巧

招标人通常会从技术、价格、实力三方面来综合考虑,依据标书的要求对投标人分别进行考核打分。企业一旦投递标书,通过评标能否获胜,一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就是投标报价。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报价在评标因素中所占的比重一般为50% 以上,所以,一定要根据所做工程预算认真分析、反复比较,以使所确定的最终报价具有竞争力,提高中标率。尽管公司资质、业绩等均符合要求,但是如果价格偏高也难以中标。在报价方面,应该拟订合理的投标价格,确定投标价格要根据国内、国际市场行情、材料价格、设备租赁价格、金融风险等因素综合分析来做决策。投标实际上就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按期提出自己最具竞争力的报价。其中,各项费用一定要精确计算。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不一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就是中标者。下面介绍几种投标方法。

4、1 报价定位应考虑的几个因素

4、1、1 价格定位因素

投标报价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价格的定位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尽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2)、正确估计自己方的优势和劣势。

(3)、确定此次投标的目的和策略,是以赚钱为主还是以占领市场为主。

(4)、若是汇率变化比较大的货币,还应考滤汇率风险的问题。

4、1、2 以赞比亚房建市场为例

赞比亚是非洲内陆国家,比较落后,工程承包业务有着广阔的市场,尤其是中国公司凭借良好的履约能力、国内发运建筑材料成本较低、当地廉价的劳动力、赞比亚当地落后的施工技术等,目前已经基本占领了赞比亚工程承包市场。目前赞比亚在投标市场上基本已经变成中国公司相互压价竞争的工程承包市场。以赞比亚学校项目建设招投标为例,分析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投标公司的对比:中国公司的数量逐年增加,2008年刚到赞比亚的时候,中国公司只有10家左右,而且绝大部分是国企,而如今初步统计大大小小的中国建筑公司多达40家。

(2)、投标公司参与率增加:08年的时候投中学标每个标一般投标公司在10家以内,很少有超过十家公司的,而现在每个学校标的参司基本在20家以上。

(3)、投标价格的对比:5年过去了,国内和当地材料价格上涨严重,而且人民币外升内贬,造成如今建设成本上升严重。但是由于竞争激烈了,如今的报价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

(4)、新公司和小公司竞争力强:赞比亚政府为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扶植当地企业,放宽了公司成立条件,所以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而新公司大部分是私人公司,为了立足这里,他们就不得不低价拿标,但是低价未必意味着就没有利润,这样的学校工程工期一般在2年左右,一旦中标,他们其他时间可以不投标,而专心管理这个工程,管理上去了,利润自然也就出来了。 ?

总之,价格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的方面非常多,要仔细考虑报价的合理性,一定要慎之又慎。

4、2 报价方法

国际上惯用的投标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不同条件报价法:施工条件差的特殊工程,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好,工作简单工程量大的报价可低一些。

(2)不平衡报价法:项目总报价确定后,能够早日计量、早日收到账款的项目报价可适当提高;设计图纸不明确、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则可适当降低单价,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价。

(3)区别报价法:计日工单价要区别对待,如果不计入总价,可以报高些,如果计入总价,则要分析后合理报价。

(4)多方案报价法: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高价,然后再提出,某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造价,吸引业主,规避风险。

(5)增加建议方案报价法: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投标者应抓住机会,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新方案可以降低造价或缩短工期,但新方案不要太具体,保留关键技术,防止招标人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投标人,另外,切记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个价。

4、3 常用投标报价技巧?

(1)突然降价法。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了解对手情况,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低。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确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前,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最后一刻决策,出奇制胜。

(2)不平衡报价法。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对施工方案实施可能性大的报高价,对实施可能性小的报低价。能够早日计量、早日收到账款的项目报价可适当提高。

(3)先亏后盈法。承包商为了打进某一地区,依靠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投标方案,应用这种手法的承包商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

(4)优惠取胜法。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等,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争取中标。

(5) 以人为本法。注重与业主、设计院以及地政府搞好关系,邀请他们到本企业办事处进行实地考察,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求得理解与支持,争取中标。

(6)联合保标法。在批量发出多个类似工程时,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可以采联合几家中国公司分别确定好高、中、低价针对不同的项目,投出不同的价格,确保每个公司均能中一个标,或轮流相互保标。?

5、标书装订

??? 标书的装订与制作也是企业形象的一种展示。 标书装订首先要使公司的LOGO显眼,其次要用明显的标志,区分投标文件的每个部分。招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外观上尽管做得精致些,标书的编排、分类上应更有利于评委阅读。一般情况下,评标时间都很紧张,如果投标文件排列有序,查阅便利,这样就有利于评标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投标文件的内容;另外,投标文件要避免差错,装订的要精致,这样会给评委一个非常认真严肃的印象,增加他们的信任感。有的企业就是因为制作的标书是没有装订的散页,影响了本企业给评委的印象,结果早早被淘汰。可以说,标书的装订、排版水平是评标的印象分,不可忽视。

6、结尾

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成为一种趋势,尤其在国际工程招投标应用更是广泛,“走出去”企业如果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进行分析和研究,企业除了靠提高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外,对各种科学合理、可行的投标策略与报价技巧的研究和掌握更显重要。在实施投标操作时可以采用一些不违反法律原则的特殊政策和与众不同的谋略,提高中标率,在施工中盈利。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投标实施条例细则篇8

关键词:招标阶段;工作质量

一、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大体由五项内容组成,即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那么对于咨询人员而言,应当按照相应的文件规定,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因此在清单编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在对于清单的各个类目的列项过程中,要严格谨慎,避免遗漏、重复、错误等问题发生。(二)对于清单的五个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把关,5要素必须力求准备,编码、名称、计量单位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规范,以确定特征的完整描述,使得最终能够得到科学准确的工程量计算结果。(三)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来编制项目清单,施工组织的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制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切实可行。措施项目清单应当科学合理,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应达到先进水平。(四)对于其他项目清单,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暂列金额:应当依据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等一些具体情况,分部、分项的设计费用比例。在编制暂列金额时,要充分考虑到项目业主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暂估材料单价:对于遇到某些供材的价格很难确定时,必须对其进行列取。对于造价的金额应当符合管理机构的造价信息,同时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工程专业的不同,估价应当以有关计价规定为准。记日工:由于工程的不同,有些项目会列出计日工及有关计价项目,因此记日工清单应当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单价,同时也要计算出计日工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项目的不同实际情况,如果有专业分包工程,必须要列出总承包服务的费用,如果没有专业分包工程,则不必列出。(五)在编制规费项目清单以及税金项目清单时,应当结合当地政府的具体行业实施细则,并根据新《单计价规》的规定加以罗列。

二、编制高质量的招标控制价

从新《清单计价规》实施以来,招标的控制价变得越发敏感。新《清单计价规》中明确指出,在招标时必须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还应当在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如若招标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招标计价,投标人有权对其提讼。所以,在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中,各种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而敏感,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机构及参与人员,都将对整个过程负有法律责。

在对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时,应当从以下几点加以考虑。第一,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的工程量清单仔细编制。第二,对于计价定额及信息价格的确定,要全面、准确的依照行业以及地方的计价标准,对于在文件中使用的市场价格,必须要有准确的依据以及科学的论证。第三,不可竞争的费用、规费以及税金,一律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计算。第四,对于有一定竞争性的措施方案,要通过行业专家的合理论证后,方可对其进行确定,从而将其费用科学合理的计算出来。第五,在对招标控价进行编制时,还应考虑到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问题,要以经济实用为准则,选用先进高效的机械设备来进行施工。

三、协助业主编制高质量的招标文件,拟定科学的评标细则

(一)编制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新《清单计价规》实施以来,对于拟定招标文件的关系内容更显得十分重要。要想保证招标文件高质量输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首先,应当将分包范围以及分包界面做出清晰的划分,同时,对于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也应纳入招标文件当中,做到权责明确。对于在清单中没有指明的问题,或者在清单中存在的疏忽错误等,必须在答疑会上给予解释说明,要限制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对于相应的索赔、变更、签证、价款调整等程序,务必做出相应的详细规定,同时对于由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例如人工、材料、机械涨价等问题,应当做出合理明确的说明,同时明确暂估单价的材料的采购程序以及单价的确定方法。(二)根据新的《清单计价规》的相关内容,在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当把措施项目费用作为评定项目时的评标重点,重点关注报标人所报的措施项目费用是否符合技术标中的措施方案,一旦有不一致现象发生,标书视为无效。第二,对投标人必须严格审查,对于不平衡报价一定要严格限制。第三,如果有竞争的非竞争性费用,可将标书视为作废处理,废标条件也应当纳入评标办法中。例如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量等。第四,对于恶意竞标,例如有些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必须要对其进行必要的条件设定,排除恶意竞标。

四、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查

(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由造价咨询人员应进行仔细分析,同时也要掌握招标文件对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要检查投标人的工程量是否与前期提供的工程清单报价相符,要计算出相应的报价的偏差程度以及商务报价的误差。最后,还要认真计算总价与单价是否有偏差存在,同时认真核查报价中指定单价或限定单价是否相符。(二)对于投标分析的报价,应当依照单位工程、专业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等逐级逐步展开。(三)合理评审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等,对于以上费用都应当综合评审。(四)造价咨询员负责鉴别投标人措施项目投标报价,主要看投标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与措施项目的内容、价格、施工方案、工艺技术等方面是否相符。(五)投标人的所有项目清单必须经由咨询项目组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包括投标报价中的暂定金额与限定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是否被列入总价。各种相关的服务费用与招标文件是否相符,收费是否合理,对其应承担的责任投标人是否予以承诺。(六)分析投标报价后,咨询项目组应当对投标过程中的所有问题逐一列出,记录在分析报告当中。(七)对项目分析的所有内容,在项目组完成投标分析后,都应当列入分析报告。主要包括投标报价排序及比较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综合单价比较表、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排序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比较表、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比较表同时还应纳入投标人需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最后得出结论与建议。

五、结束语

对于近几年的招标机构的快速发展趋势,提高招标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的重要性愈发突显,所以就要求造价技术人员提高自身内功,与时俱进,将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将造价咨询的工作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