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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指导意见(精选8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10 手机浏览

实施指导意见篇1

一、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

党建指导员:受党组织委派在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党的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党建联络员:受党组织委派与建立了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联系,并协助、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好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选派范围、方法和基本条件

(一)选派范围。在我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凡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生产经营稳定,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列为选派党建指导员的范围;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重点;对于从业人员不足50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经营管理和员工队伍比较稳定,业主有选派愿望的,也可以选派。建立了党组织的企业原则上均要确定一名党建联络员。

(二)选派方法。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由非公经济组织所在地的街道(乡)党(工)委从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离退休党员干部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党员中选派。根据非公经济组织规模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一名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可分别指导和联系一家至若干家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实行聘任制,由各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推荐、审核和选派,区委组织部统一发给聘书,聘请时间为1年,可连聘连任。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廉洁奉公、乐于奉献、联系群众、工作务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在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评为合格党员。

三、工作职责

(一)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

2、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引导先进分子靠拢党组织,把企业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和生产一线的员工作为重点对象,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培养党务工作者;

3、组织党员员工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协助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一时无法把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来的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组织他们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激励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帮助企业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并指导其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党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5、积极维护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员工与企业主、企业等各方面的关系;

6、主动为企业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7、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联络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指导非公党组织在规范提高的基础上创特色、出经验;

2、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协调解决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场地、经费等问题;

3、帮助、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与非公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党组织活动的各项制度,灵活、务实地开展“亮身份、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掌握一门过硬技术、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创造一项有影响的工作业绩、帮助一名困难或后进职工、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六个一”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

4、认真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企业党员、员工特别是企业青年员工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状况;

5、抓好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养,通过现场示范指导、以会代训、专题学习班、座谈讨论等形式,帮助他们掌握党建工作要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协助企业党组织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6、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协助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帮助企业员工树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7、帮助企业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方法

(一)坚持宣传引导的工作方法。要善于与业主和员工交朋友,交流思想,宣传政策,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大家明白开展党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从而为开展党建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坚持灵活务实的工作方法。在活动方式上坚持集中、统一、规范与“小型、分散、业余”相结合,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努力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积极服务的工作方法。党建工作要以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核心来开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这个中心,要注意把党建工作与培育企业精神、建设企业文化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根据实际可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困难。

(四)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要制定工作计划,一步步抓好工作目标落实,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掌握情况,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它工作的关系,打牢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逐步提高工作成效。党建指导员要以力争达到辖区内从业人员5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织有党员,从业人员10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织有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建立党组织为目标开展工作;党建联络员要首先让非公党支部达到“五个一”要求,即一室(党员活动室)、一栏(党员公示栏)、一牌(党组织标识牌)、一旗(党旗)、一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双强”(经济强、党建强)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打造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

(五)坚持把发展党员作为重要任务的工作方法。积极引导优秀员工靠拢党组织,经常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力争每年发展1名新党员,培养5名入党积极分子。

五、管理办法

1、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由派出党(工)委具体负责,各党(工)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2、加强培训。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在被派驻到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前,派出单位要进行党建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领导科学等知识的培训。在被选派期间可视具体情况组织一定的专题培训,以不断提高“两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给合我区非公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组例会制度,每半年集中组织“两员”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4、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一次阶段总结,一年进行工作总结;每周固定半天到企业开展工作,每月到企业的时间不少于二天,并如实、负责地记载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由企业主或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派出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到企业了解“两员”的到岗情况和工作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5、派出单位要积极为“两员”创造开展工作的条件。“两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在原单位,不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增加企业负担,派出单位每年给予“两员”适当的办公经费补贴。

6、企业要为“两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积极支持“两员”开展党的工作。

7、“两员”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以加快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党建工作为己任。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增加企业负担,更不能,要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六、考核办法

1、对“两员”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由派出单位根据本人所派驻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2、年终由派出单位对“两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到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开展效果等,实行量化计分,分等次评定。

实施指导意见篇2

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加快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的核心理念和精神实质,也是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着力推动的重要问题。国办5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重点扶持10家左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积极促进200家左右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努力形成大型、中型、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接续发展的良好格局。随着国办56号文件的贯彻实施和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类企业从提高本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角度出发,迫切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不同规模事务所的服务对象和客户群体,以指导本单位选择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指导意见适应企业的积极诉求,针对当前会计审计服务市场存在的无序竞争、恶意压价、“小马拉大车”等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行为,以《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依据,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事务所角度出发,对大中小事务所与客户群体的协调对接提出了原则性、导向性意见。WWW、133229、COM指导意见的实施,有助于各类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科学选择相应规模和资格的事务所提供优质服务,有助于各类事务所根据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合理选择相应的客户群体,大型事务所服务大型、高端客户;中型事务所服务中型、一般客户;小型事务所服务小型、基层客户的局面将日趋明朗化,有助于促进行业规模布局更加合理,保持行业发展良性态势。

二、指导意见的出台过程。

作为全国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高度重视事务所合理布局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指导意见各项规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充分调研论证。财政部会计司成立专门的调研组,赴部分地区、企业和事务所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座谈研讨,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起草制定指导意见。

(二)内部征求意见。指导意见草拟完成后,财政部会计司书面征求了部内条法司、教科文司、社保司、企业司、金融司、监督检查局、中注协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会计司对指导意见的施行范围和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公开征求意见。在前期内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扬科学民主决策精神,财政部就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共收到来自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级财政部门,以及若干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回复意见百余条。我们根据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座谈研讨,对指导意见作了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部领导签发。

三、指导意见对企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原则要求?

指导意见的核心是要求大中型企业选择大中型事务所提供服务,小型企业原则上选择小型事务所提供服务。具体而言,指导意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企业选择事务所提出原则要求:

第一,大中型企业应当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相适应的大中型事务所提供服务。对于具备h股审计业务资格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中型事务所,由于这类事务所在执业质量、人才团队、业务规模、国际化水平等居于同行领先地位,大中型企业在选择事务所时可以优先考虑此类事务所。此外,对于采用合伙制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大中型事务所,由于其内部治理水平、一体化管理水平以及承担的执业责任较之有限责任制事务所往往更高,企业也可以优先选择该类事务所提供服务。

第二,境外上市企业,金融、能源、通信、军工企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骨干国有企业应当优先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这是我国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国际资本市场认可度的必然选择,也是国办56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所谓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标准、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能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综合服务,由财政部、证监会推荐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小型企业原则上选择小型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对于小型企业出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形象或满足业务需求等原因,有意愿或能力选择大型或中型事务所提供服务的,指导意见予以肯定。指导意见所称中型事务所,是指行业排名前2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虽未进入行业排名前200位,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进入前10名以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比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四、指导意见对企业采取招标形式选择事务所有何要求?

招标是企业选择事务所的一种方式。财政部高度重视事务所招标制度建设,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对企业招标选择事务所行为进行规范。指导意见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强调,企业采用招标方式委托事务所提供服务的,必须严格遵照《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号)执行;金融企业应当同时遵照《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0]169号)的规定。事务所在依据上述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活动时,还必须满足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有关事务所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概言之,事务所招标制度的核心是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质量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招标单位将服务收费报价作为确定事务所中标的关键因素甚至唯一依据。

实施指导意见篇3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和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群众拥护。

二、健全组织,为全处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为强力推进我处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处村互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办事处党委调整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要求各村要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本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并组成由村干部、理事会代表、村土地协管员组成的村庄规划和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年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

1、各行政村必须完成一个中心村庄的规划和建设任务,新村居住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

2、各行政村必须完成土地置换(含复垦)面积50亩,争取更多的以奖代补资金,完善新村配套设施建设。

四、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各行政村(社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立足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尊重民意、量力而行、认真试点、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按照改建为主、新建为辅、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整体要求,严格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和尊重民意的原则。

广大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增加农民对村庄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意愿,反映农民的要求,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争取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共建美好新家园。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

新农村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以农村“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五改”(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五治”(治理柴草乱堆、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大力普及使用沼气、太阳能、秸秆气化、风能等清洁型、再生型能源,大力推广科学养殖模式,建立生态养殖小区,实行人居与畜舍相分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脏、乱、差、空、散”的局面,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

(三)协调发展的原则。

建设中要整合农村各方现有资源,坚持方便就近和尊重风俗沿袭,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兼顾处、村、田、林、路、水、企、文、医、管“十位一体”综合治理,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实现水、电、路、通讯、沼气、有线电视、广播、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优势配置,统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我处村庄过多、过散的现状,立足实际,因村定策,坚持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宜建则建,宜治则治,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建设整治措施,结合处情村情,主要可采取三种建设整治类型:

1、农村社区型。对现状特别差,无法整治的村庄实行重新规划,组建中心庄,逐步搬迁。中心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的要求,建设现代社区新村庄。

2、扩建治理型。对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按照部分保留、部分新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在其周围扩建新区,吸引周围村庄向新区集中。采取“规划新村庄、改造变新村”的办法,对村容村貌进行专项整治,使之成为生态优美、宜于居住的自然村庄。

3、保留整治型。对原规划建设较好的村庄,按照“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照明亮化、整体美化”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治理,使之旧貌换新颜,旧村换新村。同时要发动各家各户投资投劳,搞好村内道路硬化、绿化、净化及卫生、文体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对于居住点分散、占地多、浪费大、交通不便的村庄,要积极引导群众向交通便捷的中心庄集中,逐步形成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对于居住低洼易涝的村庄实行整体搬迁,引导群众到适宜居住的规划区内建房落户。要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的配套,注意重点保护基本农田,适度预留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用地、畜禽养殖小区用地和柴草堆放用地。

(六)量力而行的原则。

建设中要按照适度推进、量力而行、不增加农民负担的要求进行,严禁盲目攀比、强加任务、借机敛财、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的发生。为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问题,可分别采取多种办法:

1、加大土地整理和置换工作的力度,争取政策性补助资金;每超额任务数1亩,处财政另补200元,同时对于完成土地整理置换任务超百亩的,处财政嘉奖2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新村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

2、对于迁出的村庄进行土地复垦治理,恢复耕地,作为村级集体预留地,可用于短期发包,也可用于新村占用土地的调补土地;

3、新村建设中,对于交通便捷、环境优越、地理位置较好的宅基可以采取鼓励群众捐资择位的办法筹措资金,全部用于改善新村庄配套设施建设。

(七)依法实施的原则。

新村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张榜公示,报办事处审批,县人民政府备案。新村规划要以行政村常住人口为依据,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一宅一证”制度,严禁乱搭乱建。进入年后,我处已经全面冻结了新建用房的审批,凡是没有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一律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凡是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一律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地建房,发现一起,坚决予以拆除。

五、时间、方法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宣传工作要始终贯穿于全处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各村(社区)也要召开专题中心村庄规划和实施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全方位发动,全方面部署。要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利用标语、广播、横幅、公开栏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形式多样化地把新农村规划和实施基本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宣传到每个农户家庭,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让群众理解、支持并热情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在全处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规划编制阶段

在各村(社区)上报中心村庄建设计划任务的基础上,办事处将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人员王怀礼、陈浩分片包干,全力投入到中心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总平面图、村庄基础设施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要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借鉴全县其他兄弟乡镇和办事处太山村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到“三图一书”编制工作质量高、实效强、简单易行。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县新农村建设村庄建设规划设计工作指导室进行修订,再赴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主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张榜公示,以利于形成切合本地实际的新村规划建设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规划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主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要全面转入组织实施阶段。本阶段分三个步骤进行:

1、签订协议。新村庄选址确定以后,新村址和原旧庄址上建筑物及其一切地面附属物要立即进行核查清理、登记造册,数字要翔实,具体到户到人。村委会分别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书,涉及到的农户须缴纳拆迁责任押金。凡是在规定时限内自行主动拆迁清理的,押金原封不动地如数退回;凡是在规定时限内不听从统一指挥调度、拒不拆迁清理的,押金一律没收,并强制予以清理拆除。

2、选择位置。新村庄开工建设前,要召开迁入农户户主会议,广泛征求他们对新村庄规划、建设的意见和要求,经大多数群众认可后,正式定位施工。同时,要注意做好群众对新家居位置的选择工作,对于出行方便、位置优越的新宅居可动员群众踊跃捐资择位,以弥补新村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3、建新拆旧。新中心村庄定位择位工作结束后,要迅速启动新村庄施工工作。办事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按照《村处规划标准》和《安徽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的要求,按照各自承包网络,全程跟踪指导,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建设意见。建设中发现不按规划设计规定标准施工的,立即予以制止、纠正。对于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的,取消其施工资质,另行组织施工。新村居一旦落成竣工后,组织迁入农户整体搬迁入住,原旧村址立即进行地面建筑物和附属物的拆除清理工作,腾出的旧宅基地、分散地、空闲地,由村集体组织自行复垦为耕地资源。建设中,新村居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进行,特别是水、电、通讯设施建设要先行一步,提前设计,预留管道线路,精心组织安装,确保入住农户基本生活条件得以保障。

六、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处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好我处新农村建设工作: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把全处上下思想和认识高度统一到办事处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度高度凝聚到新农村建设上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办事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要通力协作、密切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促使全处人民共同关心和热情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掌握“三农”工作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努力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切实符合实际、符合农民意愿。

3、因地制宜,搞好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近景远景规划和实施步骤,指导全处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实施指导意见篇4

曹淑敏

专家简介

曹淑敏,女,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ITU-R WP8F副主席兼技术工作组主席、中国无线通

信标准研究组(CWTS)主席、信息产业部3G技术试验专家组组长。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和跨界融合,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内容。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互联网基础日趋坚实,创新力、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快互联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融合创新,打造新动能、壮大新经济、引领新常态,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所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立足国情、统筹全局、高屋建瓴,对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顺势而为,适应中国国情的行动纲领

21世纪以来,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互联网是提高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核心支撑,事关国家当前和长远发展。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基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全面部署与加速应用,极有可能重塑全球经济结构、重构国际竞争规则、转换产业角逐主赛场。

我国互联网处于大发展、大融合、大变革的历史阶段,不仅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领域,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网络基础和支撑,还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动社会发展、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

(一)顺应互联网演进规律的客观要求

《指导意见》立足发展实践,突出时代特征。作为通用目的技术(GPT),互联网技术创新活跃,学科交叉密集,跨界渗透广泛,融合变革深刻。新一代深度感知、高速传输、海量存储和智能处理等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快速发展,万物互联蓄势兴起,网络数据爆炸性增长,涵盖人民生活、企业生产、公共服务和政府管理等方方面面。互联网由浅层次的工具产品转向连接一切的国家关键基础设施,融合创新的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放大效应迸发释放,异彩纷呈。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如同百年前的电力革命,互联网正深刻改变着传统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基于互联网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长尾经济蓬勃兴起,气势宏伟。《指导意见》体现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二)抢占全球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指导意见》紧随变革大势,着眼世界大局。当前,围绕数字竞争力的全球战略布局全面升级,塑造国家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综合新优势,掌握全球经济竞争主导权的国际竞争加剧,这一轮产业革命的实质是抢占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产业新生态。美国《先进制造战略》,在交通、能源、航空、铁路、医疗、安全等领域强化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继工业4、0战略后,德国推出《2014~2017年数字议程》,意在打造具有持久竞争力的数字强国。国务院5月初颁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指出互联网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关键要素。《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协同制造”,彰显工业乃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的重要地位。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高效物流等行动,促进现代生产性服务健康发展,为工业转型提供保障。

(三)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需要

《指导意见》着力创新驱动,适合中国国情。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平稳度过新旧产业和动能转换期,需要强劲有力和恒久持续的支撑力量。抢占经济制高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必须走互联网融合创新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运用,近几年相继出台了宽带中国、信息消费、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等战略指导性文件,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以互联网为主导的信息经济市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发展质量好、就业渠道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理论测算结果表明,2014年我国信息经济总量达16、2万亿元,同比增长21%,占GDP比重超过26%,已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力量。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经济占GDP比重依然较低,未来增长的空间大,后劲足。《指导意见》将进一步激发市场蕴藏的巨大活力,大幅提升我国信息经济发展水平。

二、紧扣主题,推动战略协同的关键举措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三大战略。《指导意见》是从互联网视角对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融合发展进行的战略部署,是推动三大战略协同发展的关联纽带,更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关键驱动力量,利在当前、功在长远。

(一)《指导意见》与网络强国战略相辅相成

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网络强国战略,这是新时期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网络强国战略包括核心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高端人才队伍、拓展全球治理合作等重大任务。《指导意见》提出巩固网络基础、做实产业基础、保障安全基础、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等保障支撑措施,是网络强国战略的具体落实。《指导意见》对网络提出更高要求,如工业互联网要具备高可靠、低时延、大容量、广覆盖等新性能;自主技术设备要支撑“互联网+”各项应用;安全保障手段要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嵌入生产全流程等。《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全方位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业基础设施、技术产业和应用水平,必将加快网络强国建设进程。

(二)《指导意见》与制造强国战略交织并进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目标是推动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中国制造2025》的核心内容是五大工程和十大重点突破领域,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和《指导意见》的战略制高点,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构建信息数据链,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基础和支撑。《指导意见》提出的“互联网+协同制造”,与《中国制造2025》紧密呼应,突出强调并细化了互联网在制造业的融合和变革作用,提出发展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提升网络化制造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等四大方向,加强工业互联网建设布局。

(三)《指导意见》与创新驱动战略同源共长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互联网不仅是创新驱动的典范,还是带动其他领域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和突破口。《指导意见》提出了“创业创新”专项行动。其他10个行动都明确提出融合型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发展方向,鼓励支持创新驱动,促进互联网平台新经济成长壮大。《指导意见》着力突破融合发展面临的法律、监管、体制机制约束,将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提纲挈领,牵引融合变革的发展指南

“互联网+”强力支撑经济转型,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促进创业创新。《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或贴近人民群众,或创新变革潜力巨大,同时也是互联网能够发挥关键作用、融合大方向清晰、指导性非常明确的领域。《指导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构建包容环境、开拓国际市场等多方面突出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需求拉动、创新驱动、产业带动、政企互动的“互联网+”发展新格局。《指导意见》体现了全局统筹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线下发展与线上融合相统一。

(一)布局经济重要领域,促进提质增效升级

互联网与经济领域融合,可显著提高生产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流通成本,破解资源要素制约。《指导意见》覆盖面广,“互联网+”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电子商务、高效物流六大专项行动,涉及国民经济三大生产领域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每个行动充分考虑了行业属性、所处阶段和融合水平的差异性。针对传统产业,重在转型升级,如制造业、农业、物流等;针对成熟度高的新兴业态,重在深度拓展,如电子商务向农村电商、跨境电商、产品溯源延伸;针对尚处起步期的新领域,重在鼓励扶持,破除进入壁垒,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增强市场动力,如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等。

(二)着力改进民生服务,增进人民生活福祉

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是复兴之本、梦想之基。互联网与公共事业、生活服务融合创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互联网+益民服务”全面覆盖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发展电子政务、便民服务、在线医疗、健康养老、网络教育,既是发挥互联网优势改进民生服务的新途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互联网+便捷交通”将促进公共交通服务效率、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互联网+绿色生态”将构建面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新模式。此外,降低行业进入壁垒、加强融合监管等保障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与民生领域的深度融合。

(三)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总书记指出,“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互联网推动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的聚集、开放和共享,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和促进大众创业的新平台。《指导意见》提出11个专项行动,均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作为关键要素,既是提升实力引领未来的要求,也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互联网+创业创新”列为各项行动之首,对于强化创业创新支撑,积极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开放式创新,打造活跃宽松、充满生机的创业创新环境,意义重大。智能化是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主要特点,也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互联网+人工智能”重点推进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和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提出的行动方向重在近期,面向2018年,通过创新引领,推进协同共享的新经济体系建设,以重点带动全局。同时,《指导意见》也提出了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在“互联网+”创新发展的驱动下,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生态体系将基本完善,新经济形态将初步形成,这恰好体现了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统一。

四、包容并进,加快贯彻落实的根本要求

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政策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热潮涌起,“互联网+”全面提速。《指导意见》的实施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形成统筹协调、包容创新、活泼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深化改革,营造包容有序的发展环境

针对发展“互联网+”所面临的问题,政府需积极听取民意,在博弈中加强协调,权衡各方求同求进,改革创新去除沉疴积弊,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政府除推动融合标准制定、社会征信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产业能力提升、财税金融等支撑环境建设外,落实重点在三方面:一是营造包容有序的监管环境。“互联网+”矛盾性普遍存在,但不同领域又有其特殊性。政府应抓住主要矛盾,逐步破除行业壁垒,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推广负面清单,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工商注册服务效率。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融合业务协同监管,提升依法依规管理水平,以开放包容态度鼓励创新发展。二是开放公共数据。丰富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是“双引擎”的组成。政府应推动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市场主体优势,促进互联网与公共服务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使公众享受到更公平高效和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加强重要领域的引导扶持。事关产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变革,若依靠市场力量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新生态,政府要大力引导和支持,避免碎片化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实施重大工程包、建设“互联网+”特色发展示范区等,地方政府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支持地方企业重大工程建设,争取进入国家示范区,积累先进经验,加快全国推广普及。

(二)市场导向,务实推进互联网融合进程

企业是实施“互联网+”的主要载体和践行者。产业变革大潮中,具备线上线下生态整合能力的数据驱动型、平台经营型企业将快速崛起并跃升为产业领导者。传统企业面临的挑战更为艰巨,融合发展的意愿和诉求尤为迫切。企业应结合自身基础和优势,准确把握融合创新态势和重点方向,加快创新变革和转型发展。

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应致力于打造“互联网+”产业生态圈。一是夯实网络基础。加快新一代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提高泛在海量接入能力、弹性资源服务能力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相关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开拓转型发展新空间,助力制造强国建设。二是发展平台经济。提升面向各行业的业务平台服务水平,开放平台能力,培育壮大细分领域生态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网络环境。三是拓展业务范围。发挥网络技术和用户集聚优势,把握时机,向公共服务和相关领域、行业切入,丰富网络应用解决方案,优化赢利模式,加快融合创新业务推广普及。

实施指导意见篇5

对于医药流通行业来说,大型的医药物流配送公司在未来将随着这种医疗机构的改革推进,利好优势将渐渐显示出来。“新医改”方案在流通领域的核心表述,就是通过以省为单位的“挂网”招标,压缩配送商数量,引导配送商由原来的“贸易加价型”转向通过赚取配送费用来实现盈利,看似利润减少,但由于配送商的数量也通过招标而减少,而医院客户的绝对稳定,所以,在试点之后向全国性推广中,大型医药物流配送商业,无疑将赚取长期而稳定的收入。

但对于中小型医药商业来说,首先要争取的就是做上述中标的一级商的二级配送伙伴,只有这样才可能保有医药商业的性质,否则绝大多数的“医药有限公司”都将转型为全国总代、区域、或开发一些民营医疗机构,或拓展“新农合”、OTC和其他小终端,或加盟地区性“医药商业联盟”以股份制的形式成立实体,进入与一级商竞争配送权的资格的境界,县级商业公司必须以争取“新农合”配送资格为生存、“保名”,否则就得向“业务”转型,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商业公司了。

对于医药生产企业来说,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的首批城市数量毕竟很少,对各家企业的整体销售影响很小,这种大格局在未来的2到3年都将保持现状。试点医院只是对这些医院的销售相关人员的上量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这次医改试点,地方政府一定会出台细则来抑制药品在医院里的消费,而且对医院来说,取消15%的加成,“卖药”已经没有了吸引力,也给医药企业的营销上量带来挑战,企业可以在这些市场中作出微调,比如任务和促销手段等。

由于这次试点影响的是医疗机构与政府的资金和权利的博弈,对医药企业来说,在本区域的中标价格还与其他医院一样,该有的空间都是一样的,那么在试点医院的微观促销上,就要看你能不能从竞争产品或替代产品的市场份额里抢出自己的市场了。

这次试点成功后必将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对于医药企业管理者来说,政务攻关是重中之重,政策把握、招标工作、各类目录的增容调整问题、价格掌控、独特权利的市场保护(如中药企业的独家品种、西药首仿专利问题)、促销费用帐目处理等,要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甚至老总要亲自挂帅,发动全部资源作好政务攻关工作。对于销售工作,要从战略上作出新的适应布局,比如,细化销售团队的分工,增加新的协销部门(产品经理、商务专员、市场督导等),或作出销售模式的重新调整(如招商模式过度到“佣金制”,请参阅笔者的《“挂网”招标形势下药企对商实行“佣金制”已成必然》一文),新市场的尽快拓展和规划实施(如企业的空白市场:新农合、OTC、民营医院等小终端)、商业合作伙伴的调整(是否有真实的终端?是否可能成为某级配送商?)。

实施指导意见篇6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实施指导意见篇7

一、总体目标

2009年,我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将按照省、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上半年确保试运行、年底前达标排放”的总体目标,重点做好6个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管理、54、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包括*中心城区污水截流工程15公里和练市城区污水截流工程5公里)和3个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一级B升一级A)等三项主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具体要求

(一)厂区建设

做好厂区场地平整、围墙、道路、照明、绿化等建设和工程竣工验收等扫尾工作,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尽早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厂区土地证由各镇会同区国土主管部门抓紧办理。

(二)管网建设

完成54、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纳污量确保达到设计容量的60%。污水管网主要由各镇负责建设完成,支管延建到企业门口,厂区内部分由企业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符合污水纳管的企业(包括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在内),由区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排污企业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前,企业须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并达到有关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与纳污企业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并报区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三)运行管理

1、尽快完成企业人事安排,加快技术骨干业务培训,落实人员到岗到位,实现带证上岗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编制各类化验和运转的原始记录报表,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较规范的组织和管理模式,确保启动与正式运行的有序进行。

3、根据日后运行管理需要,备足必需的营养物(碳源、氮源、磷源)等工作材料,以备不时之需。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需进行最基本的常规化验测试,用以指导活性污泥的培养过程和日常运行。

4、做好基础数据的调查摸底、化验、统计等相关工作,包括污水流量昼夜变化情况,水质及其变化情况,各种设施和设备的技术参数。

5、做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设备调试及企业接管、细菌培养、工艺程序等各项调试准备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试运行,12月底前实现达标排放。

(四)费用征收

1、收取范围和对象:区域内的所有排污单位;镇规划区范围内和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个人。

2、收取标准:各镇会同区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运行成本核定后确定征收标准,予以收取。

3、收取方式:城镇公共供水的单位或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区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属于自备取水的单位,其污水处理费由区水利主管部门代为征收(由污水厂负责统一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装置,污水处理费按污水排放量计收)。

4、财务管理:污水处理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5、开征时间: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征收。

未尽事宜,请参照《*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推进

继续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做到班子不撤、人员不减、精力不散,切实加强对污水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分管领导联系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衔接和协调,形成“压力层层传递、工作环环相扣、责任人人落实”的良好格局,确保工作任务保质按时完成。

(二)细化目标抓推进

根据“上半年确保试运行、年底前达标排放”的总体目标,精心制定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施工环节、注重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厂区工程扫尾、调试运行、升级改造工程等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倒排工作时间,制定工作进度表,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项目、到责任人,将工作进度分解到季度、到月、到周,加快工作进度。

(三)突出重点抓推进

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环节,想方设法筹集建设资金,强势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努力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增加纳污数量和能力;切实做好人事安排、人员培训、规章制度、企业纳管等试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如期顺利运行;加快升级改造工程的环评、可研、初步设计、召投标前期及土建工作,全力以赴抓开工,保障工程顺利运行。

(四)形成合力抓推进

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主动对接,通力合作,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技术上的指导,以有效缓解资金、政策、技术方面的压力。同时,加强协作和沟通,优化服务和督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实施指导意见篇8

【关键词】公立医院 医院财务 预算管理

一、引言

2015年1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1](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一开始就提到“财务和预算管理是公立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然后提到了加强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原则,接着详细列出加强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最后要求各省市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比较多,侧面反应了国家政府对于全国大部分的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现状并不满意。而《指导意见》中明确列出的任务和措施的具体程度,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改革的重大决心。

二、文件解读

(一)该指导意见的对象是公立医院,而非全部医院

我们都知道的事实是我国的医疗机构,是分成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的。这次《指导意见》的对象是公立医院,而非全部医院,是有以下几个原因的。

1、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体部分,它承担着我国大部分的医疗任务,同时也享受着国家大部分的医疗补助。因此公立医院的财务和预算管理是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管控的。而非公立医院,大部分都是基于市场经济,自负盈亏,因此它们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并没有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过多法规上的管控。

2、公立医院,作为一个非营利性部门,它所面对的是我国绝大部分的病人和患者,而公立医院的一举一动,实际上就是国家政府部门运作的缩影。它所代表的,不是一个医生,也不是一座普通的医疗机构,而是代表着国家行政部门。这意味着,哪怕是医院稍有不当的操作,最终受影响的是国家政府!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公立医院的财政和预算管理进行深化改革和严格管控。

3、这次《指导意见》的,不是第一次,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国家政府部门的目标必然不会仅仅满足于公立医院,而是将目标定为所有的医疗机构。这次的《指导意见》,起到的最大作用是杀鸡儆猴。国家既然要求公立医院进行改革,那么其他非公立医院的改革还会远吗?它最大的意义是通过借助这次关于公立医院的加强管理,继续推行医疗体制的改革,将改革的要求从大方向的指导转移到详细要求和任务,解决部分制度上或者操作上的问题,为以后继续推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意见》明确多项总体要求,而非单一要求

《指导意见》中提及“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强化绩效考核,合理控制医院运行成本。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医院财务运行透明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财务管理责任,规范医院经济活动。”总体要求之多,在过往所的文件中,实属罕见。要求之多,也间接表明了国家相关的部门对于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现状很不满意。政府也意识到,如果任由这种情况自由发展,那将是对国家政府执政的一场毁灭性灾害。因此要求多,也是相关部门的挽救自身形象的对策。

总体要求看上去很多,但实际上也就解决三大方面的问题。第一,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比较松散。“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表明了之前公立医院并没有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约束的作用性不太奏效;第二,公立医院的财务运行有较大问题。“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强化绩效考核,合理控制医院运行成本”,表明了公立医院在成本问题上,在收支问题上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第三,公立医院的财务的监管问题。“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医院财务运行透明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财务管理责任,规范医院经济活动。”这部分提到了公立医院财务不够透明,同时内部监督体系不完善,外部监督没有落实到位。以上种种问题,也促使国家向公立医院提出如此多的“要求”。

(三)《指б饧》列出多项主要任务和措施,而非改革大方向

由于我国国情复杂,各地医疗状况存在差异,因此过往多次的指导意见也是给予相关的改革大方向或者是比较简单的任务。而这次《指导意见》详细列出五项主要任务,并明确多项改革措施,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改革指明了具体的改革方向,提供了足够多的改革意见,甚至还制定了相当高的改革标准。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相关部门如此详细的条文呢?

1、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难度大。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医疗状况更是千差万别。每个地方的医疗改革必然存在不一样的问题。而这次《指导意见》详细列出主要任务,必然是进行了多方面和长时间的考察调研,得出的务必首要完成的任务。只要解决了这些主要任务,找到了问题的突破口,那就会为以后的改革扫清了障碍。而列出多项的措施,是为了地方政府和公立医院进行改革时碰到难题时给予的具体的帮助。如果让地方政府或者公立医院自己构思执行,可能还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查,浪费时间和资源。因此列出多项主要任务和措施,意义深远。

2、杜绝了推迟改革的借口。列出多项的主要任务,那就是必须要认真解决问题,不能马虎对待或者以其他的借口推迟改革时间。列出多项的措施,实际上是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问题的改革制定了标准,必须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达到标准。于此同时,多项的措施,也杜绝了地方政府部门和公立医院的由于改革难度大而推迟执行的借口,减少源于乱改革和不改革而出现的问题。

三、结论

本文通过以上三大问题的分析,可以从这份《指导意见》中看出,国家政府对医疗改革问题的重视,也表明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