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投资市场(精选8篇)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1
[关键词] 市政债券;市政债券保险;债券风险;信用评级
一、债券保险的理论内涵
在外部信用增级手段中,债券保险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方法。现在,几乎一半的市政债券都为其按时还本付息向私人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自1971年美国的ambac保险公司提供第一份债券保险以来,市政债券保险业务开始稳步发展。在1986年美国税收改革法案出台之前,外部增级方法中债券保险大约占20%,而同期采用信用证支持的大约在 10%左右,政府主办的保险项目支持大约占4%左右。债券保险在1998年达到了高峰,占50、7%。债券保险的推出使得市政债券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免费政府担保不同,私人债券保险不会产生负面的效率激励效应。市政当局必须为保险付费,保险公司有专门人才去判断城市财政或收益债券所对应的项目中的风险状况,风险越大,市政当局为获得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越高。保险公司会及时建议市政当局如何进行项目重组以减少风险。
在非完美市场中存在着投资者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及风险管理战略方面的问题,债券保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而解释债券保险的理论主要有信息理论、风险降低理论、信号理论及市场分割理论。
债券保险导致债券风险降低效应的一种解释是信息机制或不确定性降低机制。有相当多的论点转向把债券保险的价值视为金融中介机构对投资者有限理性和市政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反映。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他们无力或缺乏对发行人进行尽职分析的动机,而债券保险则很好地补偿了这一点。对保险人来说,他们则扮演了在选择是否承保时信用评价的角色。由于规模和专业知识的影响,由保险人进行信用分析则会使市场更有效率。
另外一种解释债券保险市场作用的理论是信号理论,认为债券保险带来直接和间接两方面的利益。直接利益是降低了违约和拖欠的风险,而间接的“信号利益”则来源于保险人承保的意愿。如果保险人基于比较完全的信息而报出的保险费率比市场所认为的债券的风险溢价要低,那发行人便可以从债券保险中得到一个净收益。因此,债券保险补偿了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不熟悉以及信用状况不确定的风险,而这种购买保险所传递的信号的价值转化为发行者的净收益,同时这种不确定性的减少提高了总体的市场效率。虽然上述理论模型形式不尽相同,但都涉及信息不对称、获得信息的成本以及个人投资者的有限理性等。
市场分割理论也可以解释债券保险的需求。由于州及地方政府市政债券利息所得税法的限制,很多投资者和债券基金经常被限制只能持有单一地区的债券,这妨碍了通过不同地区债券组合多样化来管理风险的战略需要。而保险商开展债券保险业务则不受地区的限制,因此买卖有保险的债券实质上可以使投资者间接享受到由保险商承保不同地区债券而多样化分散风险的好处。
至少有两个因素是决定债券保险的关键:一个是债券投资者的风险厌恶以及信息不对称和获得信息的成本,影响了债券发行保险的需求水平;另一个是保险的收益。而所有解释债券保险的理论模型也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投资者的风险厌恶导致了对债券保险的需求,因为保险可以替代自己信息获得和分析的成本;另一类是投资者利用由债券保险产生的额外的信息,对自己的风险与收益状况做更加理性的选择。
因此,市政债券保险的一个作用是使得债券市场更加有效率,使发行者、投资者以及保险商多赢。发行者可以节省远超过保险费的债务成本,而保险商获得利润,投资者节省了获得信息及识别信息的成本,并且降低了发行者违约和流动性带来的风险。因此在实践中可以发现,投资对象即使同在aaa(本文的评级标注方法采用穆迪评级公司的标注方法)级债券中,也会选择参加保险的债券,以获得更加安全的收益。
二、美国市政债券保险的实践
一般说来,市政债券存在以下主要风险:违约、拖欠、信用等级改变、流动性风险、资产价值损失、利息损失等。如果债券发行人买了市政债券保险,那么当其出现违约或拖欠等情形时,保险人便要承担发行人的偿付行为,而保险人这种代人偿付的能力也通常由评级机构给予评级。一般来说,信用等级为aaa的保险人提供的债券保险有非常高的保险系数,即使他们无力改变诸如决定资产价值的市场利率等方面的因素,但是他们的加入的确可以降低大部分的债券风险。但是债券保险并不能消除风险,只是用保险人的较强的信用替代了发行人的信用,与发行人相关的偿付能力和意愿的风险从投资者转移到保险人,但是与保险人相关的一些风险则成为投资者的附加风险。但总体来说如果是由aaa级的保险人提供的保险,这种风险则非常有限。
在市政债券发行市场上,债券保险有三种主要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债券发行人首先要求承销商进行竞争性投标,而这种投标价格可以包含或不包括债券保险价格,发行者最后选一个最低的报价,当然这种报价可能不含保险。第二种方式是发行者从保险人的投标价格中选择合适的保险商,买了债券保险后再要求承销商进行竞争性投标。第三种方式是在决定是否买保险之前,发行人要求承销商分别以含保险和不含保险两种形式分别进行承销投标。
实践中,保险商与信用评级机构基本上以同样的方式评价发行者的偿付意愿与能力,一般主要依据发行者的经济状况、税收和收益情况、财务管理实践、历史信用状况以及其他一些标准。这些评价是保险商是否承保以及若承保后保险费率多少的判断依据。保险费的收取一般以整个期间本金和利息之和的多少个基点来表示。从债券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费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从197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早期,费率逐步从50到200个基点,下降到40到60个基点。
与大多数保险相同,债券保险条款是不能撤销的,一直到所有债务完结之后才失去效力。债券保险商通常会利用各种再保险工具来管理自己的风险,并且有很多专门的债券再保险机构接受原保险人的分保。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券保险这个产业已逐渐成熟,发行者、投资者等对此已愈加熟悉。在美国有四家主要的aaa级的债券保险商(ambac,fgic, fsa,mbia)占据了债券保险市场的主要份额,他们在不同类型的发行市场中提供专业化和差别化的服务,形成了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因此使得保险费率不断降低。但标准—普尔公司最近发表报告,称长期以来由于竞争导致的保险费率的下降对保险行业的利润以及偿付能力构成了威胁。
从债券保险运行的时间和参与的发行者来看,债券保险的效果和需求有时会有很大不同。但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对发行者来说可以从债券保险中受益,但是保险的效果往往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不同,有时不同等级债券的到期收益的变化会减少甚至消除保险的净收益。很多学者对债券保险的效果进行了研究,普遍认为债券保险能降低债务成本(也就意味着债券收益的降低),但不同的研究文献表明,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发行者以及对社会整体的收益则有很大不同。
在美国,市政债券保险相对于1998年的高峰而言,1999年和2000年有所下降,但是在2001年又重新增长,而且总体而言,自从这种产品诞生以来一直是稳步增长的,这说明发行者和其他市场主体认识到可以从债券保险的使用中获益。而从目前的收益状况来看,参加债券保险的债券收益持续比未保险的aaa级或经常比aa级的债券收益要高,但是一般比a级以及更低等级的债券收益要低10个基点甚至更多。因此对那些大量的信用等级在a级或更低等级的发行者来说,为了降低借款成本而参加债券保险就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了。
三、美国市政债券保险对我国债券保险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每年市政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达上千亿元,地方政府很难在短时间内将这么庞大的资金筹集到位。例如2003年北京奥运建设项目正式动工,预计总投资将达到3 000亿元,而北京2001年地方财政规模仅为450亿元左右。同样将于2010年举行世博会的上海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根据“十五”规划,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但从目前地方政府的融资方式来看,要完成如此规模的投资可能勉为其难。在此背景下,关于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发行公债以及市政债券的法理性等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而实践中某些地方政府属下一些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其实类似于市政债券,这样使地方市政债券混淆于企业债券之中。但是,从世界各国的债券市场发展经验看,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国外一般为公司债券)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债券,应该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建立不同的市场规则。因此,按照市场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将地方市政债券从企业债券中分离出来是必要的。
国外特别是美国市政债券市场发达的原因有很多,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它有效解决了市政债券发行的最大难题即市政债券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问题。而这正是如果我国法律上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后,地方政府部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而解决信用等级问题的方法是信用增级,信用增级通常有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之分。内部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通过改善或加强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实践等来提高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认知。外部的信用增级手段包括私有公司提供的债券保险;金融中介机构(例如市政债券银行)等的参与;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证担保;州政府主办的保险项目以及第三方担保等。而市政债券保险制度被视为市政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外部信用增级的主要形式,而且这种形式的信用增级方法无论是在降低债券风险方面,还是在提高债券市场效率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市政债券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债券风险,使我国市政债券的发展具备更加现实的条件
在发展中国家,对地方政府部门负债的问题产生了不一致的观点。国际组织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分歧。世界银行、地区发展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银行等,都认为地方政府通过更多的借贷为城市发展带来的投资需求,融资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支出决定自主决策的政策框架下。但与此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却警告公共部门的过度负债问题。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规模已经危害到未来的偿付能力和经济增长的金融基础。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针对中央政府提出上述警告的,但他们也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债的关注程度。目前我国不允许开展市政债券业务的一个原因是《预算法》的限制及担心市政部门的偿付能力。但从市政项目的运作实践来看,偿付能力并不是大问题。而从我国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来看,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市场的萎缩严重影响了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
发展市政债券市场是满足地方政府巨大融资需求的方法之一。而市政债券保险的参与可以解决潜在的市政债券偿付能力问题,而有了债券保险的保障,发行人可以降低成本,投资者可以降低风险,保险人可以获得利润,从而有效提高市场效率。
2、市政债券保险可以扩大保险人(再保险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业务领域,增强其经营稳定性
市政债券发行数量将十分可观,因此市政债券保险的容量也将非常庞大,而且保险的容量也从保险业内部扩大到了外部的资本市场,从而间接地扩大了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而城市化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成果的必然体现。从国外经验看,市政债券市场发展与城市化同步,市政债券市场大发展时期也是城市化加速时期。在美国城市发展最快的时期,城市建设的大部分资金需要地方自筹。地方债券发行这种分散化的融资工具很好地满足了公共投资的分散化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建设资金需求。而从我国目前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来看,地方自筹资金也是资金来源的主要形式,因此市政债券一旦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参与市政债券保险可以享受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好处,另外积累了足够的市政债券保险的经验后,规模更大的企业债券保险的推出也将是一件非常现实的事情。
3、市政债券保险体现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动效应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2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在市场经济下,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加强烈,不仅是国内企业竞争,同时也存在着国际竞争,从而提高了房地产企业的运营风险,如果投资决策出现失误,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由于房地产企业前期投资量非常大,一次错误决策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由此可见,加强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投资管理中,我们必须要能够结合企业内外部环境制定更加合理的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笔者认为,加强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1、强化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意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的运营风险逐渐提高。虽然很多房地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了主导地位,甚至部分企业都已经破产,但事在人为,很多投资失误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决策者的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中,决策者需要清楚的认识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全力打造企业企业形象,从而推动房地产企业快速发展。
2、构动态的投资管理制度,构建风险模型
我国经济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市场环境也是变化莫测,为了能够全面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投资管理质量,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支持,这样才能够降低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由于很多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缺乏制度支持,导致项目决策存在很大随机性,再加上市场经济愈加复杂,最终导致决策失败。在信息时代下,企业发展必须要追寻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全面性管理。因此,制定投资管理制度,必须要包含信息管理制度,也就是将传统的单一制度转变为双向制度(线上制度和线下制度),这样才能够为企业投资决策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信息管理模式作为当代企业内部管理的主流形式,通过信息技术能够全面风险房地产市场环境与相关政策,这样才能够实现内外部风险控制,加强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的安全性,降低企业风险。
3、构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组织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当今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已经上市,股东在企业中有很大的权利,房地产企业长期投资权利绝对不是企业高层这么简单,同时也包括股东大会。因此,为了能够全面提高房地产企业风险控制质量,打破传统的组织机构,我们必须要实施组织结构再设计,根据上期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将现有的职能部门整合成几大系统,并灵活调用。如将企业计划部分和决策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决策系统;将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整合成股权投资核算监督系统。这样才能够保障在投资前和决策阶段都能够有风险系统的参与,并通过加强规范管理,从而保障项目投资的合理性。由于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一旦实施,企业将面临整个消费市场,通过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根据社会需求从而选择更适合企业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商要认真签订合同,明确相关价款指标和工期指标,尽量减少合同变更次数,并聘请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开展全面的质量监管,从而降低房地产项目活动风险。
4、投资分散策略和投资组合决策
面对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我们必须要开展投资分散策略,并制定投资组合决策形式。其中,房地产企业投资分散主要是通过开发结构分散形式,从而达到减低运营风险的目的,通常包含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共同投资等形式。房地产投资区域分散主要是将房地产投资分散到不同区域,这样能够避免某一个区域房地产经济不景气而带来的风险,从而实现降低风险的目的。时间分散主要是指选择合理的投资时间,避免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损失。共同投资也是风险分散的一种方式,也就是通过合作方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合作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不同合作企业的优势,从而起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此外,通过投资组合的策略同样能够降低运营风险,投资者根据房地产投资风险等级和工程获利能力,根据组合原则进行经济项目组合与搭配,“不能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就是组合投资的理念,从而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即使某个投资项目出现了决策失误,也能够通过其他项目的利润将空缺抹平,最终获得一个平均收益。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3
一、创业板市场风险的定性分析
创业板市场是有上市企业、投资者和风险三个层面的风险,而且与其他部门相比风险较高。上市企业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投资理念不成熟引致的风险、投资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社会层面的风险有市场运作失败的风险、影响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风险和社会震荡的风险。这些风险的来源和性质是完全不相同的,有市场自生性的,有成长性的,有人为的,也有因创业板市场可能带给社会的冲击。我们应进行定性分析和区别对待。
首先,上市企业所面临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是市场经济特征的表现,是任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都不可回避的。可以说,这是市场自生的风险,只要市场经济存在,这些风险也将长期存在。市场之所以有效率,其动力来源是竞争。在竞争中,有追求到经济利益的可能,也有丧失其利益的风险。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人才和技术的竞争空前剧烈,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也就更加突出。企业不上市,同样也存在这些风险,上市并未使它增大,只不过使它更公开、更透明,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这些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永远客观存在的,只能降低或减轻,却永远无法消灭。降低这类风险,要靠自身从工作的完善入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越高,工作越努力,这类风险就越低。所以又可把这类风险视作工作性风险,它来源于工作的不完善。只要充分挖掘工作潜力,其降低的空间是很大的。
其次,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熟及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属于成长性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投资理念日臻成熟,风险意识加强,判断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风险强度是可相对减轻的,但这种风险就整体而言是不能完全消除的。目前我国投资市场上投资理念不成熟是不争的事实,投机性强,风险意识淡薄。笔者认为应对此进行认真反思。长期以来,国家一直在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隐性担保改变了投资者对风险的看法,扭曲了投资者的行为,投资者只关心是否能从股票投机中获得高额利润,不愿成为企业的长期投资者,监督企业经营。既然这样,企业也就不懈于改善经营管理,只关心怎样从股市上圈到钱。国家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的做法,表面上减小了股市的波动,稳定了市场,但并没有减少股市的风险,只是将市场参与者的风险转移到政府身上,由此导致了资产质量下降和不良资产大量积累,这才是威胁经济体系安全的重大风险。其实,几乎每项金融活动都蕴含着个别风险,这种风险与营利动机相伴而行,往往成正相关关系,它不可避免也无必要去回避和消除。既然投资者选择了这样的活动,在期待收益的同时,就要做好承受损失的准备。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可能成熟起来,投资者才能成长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真正市场主体。由此可见,国家取消各种隐性担保,促进广大投资者投资理念成熟起来,已是当务之急。而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此提供了一个契机,它可以通过更为市场化的运作让投资者深刻体会到“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纠正错位的投资理念。从这一点来说,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至于由于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在任何市场中都是难以避免的,即使付一点“学费”,也是成长的需要。随着投资者的日渐成熟,判断力提高,这类风险自然会降低。
第三,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就其来源而言,既有制度性因素,又有人为因素。价格上下波动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创业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如其入市门槛低于主板市场入市门槛、上市企业股权可全额流通(主板市场上为部分流通)以及不设涨跌停板制度(或涨跌停限制放宽)等等,这些制度安排给那些价格操纵者和浑水摸鱼者提供了较主板市场更为宽松的环境,从而决定了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必然比主板市场的风险高。但这是由创业板市场的特定功能及定位所决定的,是适应高科技企业和良好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体现了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和意义。因此为了防范其风险而去改变某些制度安排,是不合适的。从人为制造的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来说,对市场的伤害力是最大、最致命的。人为抬压价格、披露虚假信息、暗箱操作等不道德行为妨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破坏了市场的透明度,进而会摧毁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信心。一旦投资者对市场丧失了信心,证券市场也就丧失了其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要降低这样的风险,就要尽力完善某些制度安排。
第四,创业板市场的社会风险是创业板市场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冲击,是较难把握的风险,也是创业板市场迟迟未能推出的原因之一。确实,在一个体制刚刚转轨、市场化程度不高、初步参与世界经济大流的发展中国家,一旦因为股市原因发生社会风险,后果是很严重的。但是,既已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为了提高竞争力,就要求产业结构提升并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要求具备相应的金融支持系统。世界上有些国家的二板市场在这方面已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如果我国再按兵不动,不通过尝试在实践中学习,岂不更加落后了?况且社会风险的爆发不是突然间发生的,有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是前述各种风险的总汇集。如果在前述各方面做好了工作,把技术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项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无法形成社会震荡的大气候。所以,不能再顾虑重重,应尽快把这种“可上市”或“退出”机制建立起来。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运作方面则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在探索中前进。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中小型企业正蓬勃发展,民间投资资金丰富,二板市场建立起来后,只要引导有方,运作方面应不会出现交投清淡问题。至于影响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风险,加入wto后因要执行国民待遇条款,即使不推出二板市场也同样存在。国家必须根据新情况做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资的冲击。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内,加强对二板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二板市场对系统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风险是完全可以防范的。不能因为加入wto后风险度增大了,而妨碍二板市场的推出。
二、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的措施
1、要培育市场主体成熟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市场组织者和监管者应大力宣传“买者自负”的理念,使投资者懂得参与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通过各种宣传媒介使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定位及特点有较充分的认识,在入市投资之前就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谨慎行事。政府应从隐性担保的立场后退,让市场决定投资者的命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进行风险提示。香港创业板市场的做法,可以提供借鉴。
2、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以“诚信为本”加强创业板市场的道德环境建设。由于上市企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对其规模及盈利能力没有太高的要求,因此市场监管不可能以其营运及盈利情况为核心。为了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道德风险和由于信息不充分导致的投资失误的风险,市场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信息披露上,并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道德环境的建设,二是制度的规范。减信是实施市场规则的必要条件,是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础。要以“诚信为本”加强创业板市场的道德环境建设,提高各市场主体的思想素质,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当然,道德是种软约束,关键还要靠制度的硬约束。创业板市场要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企业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报告;对于涉及技术的重大事件如技术出售或转让、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等应及时通报。直到其披露为止。对于披露虚假信息,以不实陈述误导投资者的行为,要对行为人追究责任,严厉惩罚,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
3、建立严格的保荐人制度,让中介机构确实承担起责任。保荐人制度应是建立创业板市场的一顶重要制度安排。保荐人由中介机构担任。由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并全面承担推荐责任。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要担任上市企业的顾问,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有关义务。这样,一方面可以从国家直接组织市场的政府行为改变为市场自组织行为,政府从组织市场转变为只对市场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又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信息广、熟悉市场运作等优势。由于企业申请上市经过一定程序的专业手法处理,有人担负保荐责任并督促企业披露相关信息,所以还能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企业的风险程度,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可见保荐人制度在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道防范风险的“防火墙”。因此创业板市场的组织监管部门对保荐人的资格认定必须严格把关,要选择那些有一定专业水平、人员素质高、有清白良好的业绩记录的中介机构担任保荐人,并制定保荐人职责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者应给于严厉处罚,以保障创业板市场的良好秩序。
4、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使监管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还必须形成多层而多方位的监管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企业要建立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管。上市公司必须设有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确保公司遵守财务及监管规定;必须设立独立董事,成立由独立董事为主席的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应具备适当的权利及清晰的职权范围,等等。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才能提高上市公司恪守本身上市责任的能力,减少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确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企业外部监管体系设置方面,应形成证监会、证交所、保荐人、社会公众等四层次的监管。证监会是制定规则、监控市场的最高层,其专门面向创业板市场的企业发展审核委员会将代表证监会把好市场第一关;证交所将履行主要的监管职责,根据监管制度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荐人在推荐企业上市后的一定时期要担任顾问角色,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监督其按规运行,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也具有监督职能,这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提供信息及媒体曝光来实现。
5、形成创业板市场主体的合理结构,防范潜在风险和防止因创业板市场导致对社会的冲击。创业板市场主体结构合理不合理,是关系到风险造成的后果能不能消化、会不会对社会产生冲击的大问题,不可等闲视之。投资者方面,创业板市场应以那些在投资于上市企业之前就有能力对企业的业务情况及所涉及的风险做出客观透彻评价的投资者(即专业投资者和充分了解市场的散户投资者)为对象,不鼓励对于高风险公司缺乏适当认识或主要受传言牵引的散户投资者参与市场。因此,应大力培养创业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使机构投资者成为创业板市场的中坚力量。当创业板市场主要由熟悉投资技巧的机构投资者来运作时,市场投机性将会大为降低,风险也将大为降低。上市企业方面,应更多地让属于实体类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上市,这些企业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产品制造出来并有市场。这样做可以防止股市产生大量泡沫,从而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开国。建设我国二板市场的战略构想[j]、投资与证券,2001,(3)。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4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风险防范
1 目前我国基金存在的风险
1、1 基金风险主体
基金当事人是由:基金投资人(持有人)、托管人(一般为银行)、管理人(基金公司)三方共同组成。三者关系如图1:
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完全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经营状况,根据风险——报酬同一性,基金所面临的风险最终全部转嫁给了基金持有人。所以,基金风险的主要风险承担主体是投资人(基金持有人)。
1、2 目前存在的基金风险
基金的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募集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导致的收益损失。首先是来自市场的风险,然后是来自于管理的风险,还有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他风险。
1、2、1 市场风险
(1)系统风险(systematic risk)。
系统风险是指对市场内所有投资项目均产生影响,投资者无法控制的风险。包括通货膨胀风险,市场供求风险,周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及汇率风险,政策风险,政治风险等。
①通货膨胀风险。所谓通货膨胀风险又叫购买力风险或物价风险,是指物价变动影响证券价格变动的一种风险。
②市场供求风险。它是指一段时间内市场上可供投资者持有的证券量和入市资金量之间的比例失衡所带来的风险。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并长期处于成长阶段,市场容量和入市资金呈现出双向快速增加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市场扩容速度同入市资金的增加速度不匹配,供求结构风险就会凸显。
③周期性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到个股乃至整个行业板块二级市场走势。它表现为经济的繁荣,衰退,调整,停滞等不同阶段。证券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充分反映了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证券市场整体发展水平,市场收益水平将受到国民宏观经济形式的影响而相应呈现周期性变化。
④利率及汇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既而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一般来讲,利率变动与股价变动呈反向变化关系。相比而言,债券的利率风险较大,优先股次之,普通股较小。汇率风险主要是指我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之间市场汇率的变动而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动。当投资者投资于外国证券时,就要承受外汇风险。
⑤政策风险。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所产生的风险。
⑥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由于意外政治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动。这种政治风险影响了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收益预期,导致了证券市场价格的急剧波动以致影响基金的收益。
(2)非系统风险(nonsystematic risk)。
非系统风险是指最终可被消除的风险。一般只与个别企业和个别投资项目相联系,由企业投资项目本身的种种不确定性引起,不对所有企业或所有投资项目产生普遍影响。非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经营风险、系统运作风险、财务风险。由于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减小甚至消除,在这里不作深入研究。
1、2、2 流动性风险
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在某些情况下某些股票品种的流动性不是很好,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品种的日常交易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由于流动性在大盘整体下跌时,所有证券公司都面临着赎回的风险,而某支基金管理者运作不当时也有可能出现该风险,在此单独加以分析。2003年7月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暂行办法》中规定,开放式基金投资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其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国债的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因此开放式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关键就在于其所持股票的流动性高低。
1、2、3 其他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市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人可能因为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对基金管理的风险。例如雪灾,导致部分地区公司停产等损失。股市轻微震荡。
2 我国基金风险防范研究
2、1 系统性风险防范
(1)采取措施降低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水平。
针对中国证券市场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一是设法降低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二是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避险工具。目前情况应从如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教育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改变跟庄追涨杀跌的投资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实质分析。第二,加强政府部门证券监管力度。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真实性)披露,规范关联交易等暗箱操作。第三,进一步发展机构投资者,扩大基金规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总体上稳定证券市场。
(2)建立风险对冲机制,推出风险对冲工具。
根据证券风险投资组合理论,选择16-20个左右的个股即可把大部分非系统风险分散掉。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由于系统风险较大就有必要在使用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的同时推出风险对冲机制,降低投资者的证券投资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投资者规避证券投资系统性风险主要有两种策略:一是随着股市波动,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二是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陈君清,赵锡军,2002)风险对冲也叫风险转移,是将现货市场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
2、2 非系统性风险防范
基金管理人控制非系统风险的主要手段就是组合投资。其基本原理来源于马可维兹的现资组合理论。马可维兹认为,可以通过组合投资把投资分散到几种证券上。其中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证券投资的分散化,即组合投资来降低。组合投资是将各类证券按一定条件组成一个投资组合,即为“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2、3 流动性风险防范
(1)强化基金内部流动性管理。
①资产流动性管理。按风险、收益率和流动性大小进行配置。首先拿出一部分作为准备金,应付赎回要求。其次,投资于国债,作为二级准备金;再次,投资于流动性较强的蓝筹股,以保证某些极端情况下可以降低变现成本;最后,投资于现有流行的创投板块,题材股等。虽然风险高,流动性差,但收益也很高,可提高整支基金的盈利性,吸引投资者投资,产生良性循环。
②资金来源流动性管理。资金来源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新融资工具,广泛组织资金来源,以应付赎回流动性需求。首先加大宣传,激发投资者(尤其机构)申请基金热情;其次,运用国债回购和拟回购等工具保证基金流动性;再者,虽然《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禁止基金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但却未明文禁止基金动用信贷资金用于赎回。按“未禁止,即可行”原则,在面临巨额赎回时,抵押贷款,即可解决燃眉之急。当然,这种做法需要政策创新。
(2)完善交易机制,创新金融工具有效化解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首先,在我国证券市场现行交易机制下,由于缺乏大宗交易和程序化交易机制,因而从基金管理人下达投资组合指令到最终成交的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时滞。其次,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做空机制,即使基金管理人事先预见到市场的下跌,也无法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而只能通过减少股票持有量来减少损失。但由于基金资金量大,在大势下挫时难以或不便退出,在这方面甚不如散户有优势。一旦股市出现下跌,即使基金管理人的资产运作能力很强,能够保持基金的跌幅小于市场水平,也同样会面临赎回压力。
3 结论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产品,能够提供专家理财等服务。从理论上讲,基金的多元化投资可以有效降低个别企业或者券种风险。但是,如果整个市场处于下跌状态,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的基金投资组合自然也难免遇难。成熟证券市场上的基金管理经验证明,面对市场风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风险防范放在投资管理的首位。虽然目前我国每家证券投资基金都将风险防范放在投资管理的首位,并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及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但是,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却呈现出十足的“风险”性,基金自身的组织结构,运作手段及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上的局限,导致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风险管理上的缺陷,阻碍了我国证券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对投资风险规避的手段上,运用衍生证券是一个新的,很有发展的领域。除了早期出来的远期、期货、期权、交换等手段外,现在金融工程上也应不断的设计新的工具,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规避风险的工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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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旺祥、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险的评价和规避[D]、硕士论文,2003,(1)、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5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居民家庭;金融投资;风险
一、现阶段我国家庭金融投资的问题
家庭金融投资活动是家庭成员在满足自己日常生活开销后,把多余的资金投入到以赢利和保值为目的的投资活动中,继而能够增加家庭财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经济也逐渐市场化,更多地融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金融产业中去,家庭投资理财活动,由原来单一的银行存款,逐渐发展到更高层次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家庭金融投资行为也逐渐复杂和多样,比如有储蓄投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保险投资,外汇投资,甚至QQ,支付宝,微信理财等。我国家庭金融投资水平虽然在不断地提高,不断地复杂和多样化,可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却也层出不穷。(一)家庭投资意识还不强烈国人受“知足常乐”意识的影响,对金融投资,大都不感兴趣,认为金融投资风险太大,虽然能够得到超额回报,但是是高收入家庭玩的一种游戏,一般家庭玩不起,也伤不起。所以,大多数普通家庭都会选择银行储蓄,国债等低风险产品,而保险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具有社会优越性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却被世人退避三舍。(二)家庭金融投资整体水平低下,高低收入家庭投资悬殊家庭金融投资受到教育程度的限制,和家庭成员投资意识的影响。我国许多家庭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受教育程度也不高,大都根据个人经验去投资,或者听别人投资赚钱了,便去跟风,所以,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家庭金融投资质量低下,整体素质不高,赚钱效益不明显。此外,高收入家庭金融投资广泛,因为家庭投资资产丰厚,所以,既有享有稳定收益的银行利息收入,又有股票,有价证券和入股实体等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收入,而低收入家庭,因为可用的资金十分少,所以,大都是选择银行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收入几乎为零。(三)居民金融投资渠道十分匮乏,金融资产管理能力十分低下我国家庭金融投资渠道十分匮乏,金融市场提供的金融工具和投资种类也不多,而且,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管理能力常常受制于户主的教育程度,年龄,性别,职业状况和收入的影响,一般来说,我国大多数家庭并没有理财意识,就算有,也是倾向于保守理财,大家更多倾向于赚钱,而不是学会金融投资,学会理财。我国大多数家庭对于股票等金融投资产品,都是“谈股色变”,认为是不务正业。我国虽然也有专业的理财机构,但是,因为投资门槛高,所以,许多中低收入家庭就被拒之门外。(四)偏向于投机而不是投资在2006年,我国股市赚钱效应明显,我国居民的储蓄资金又一涌而入,大量投入股市,不过,2008年因为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股市一泻千里,大量股票又“鲜血淋淋”地转化为储蓄资金。2015年,我国三次股灾,多少股民朋友一夜回到解放前,所以,大多数家庭都认为中国的证券市场只存在投机,而没有投资,只是统治者为企业圈钱的工具,所以,许多家庭投资者也大胆而果断地选择了投机而不是投资,尽管割肉割得鲜血淋淋,还要忍受着上层建筑,高层管理者的指责,说中国家庭不懂金融投资,只懂得投机。可事实是,中国的证券市场真的适合投资吗?因为中国证券市场本身的缺陷和漏洞,让许多投机分子有机可趁,恶意操纵股票,而国家面对证券市场上的金融风暴,也常常束手无策,朝令夕改时有发生,使中国家庭投资在金融市场上常常血本无归,只能被迫选择短暂性的投机,而不是投资。
二、家庭金融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风险常常划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所谓的系统风险,是因为政治,经济的大变动,比如国家政策的大调整,经济周期的大变化等;所谓的非系统风险主要是因为企业等自身因素造成的。家庭金融投资风险表现形式,包括资本风险投资,价格风险,市场风险,利率和汇率风险等。(一)违约的风险是指债务人到时无法归还本金和利息。比如,在证券市场上,一个发行股票的上市企业倒闭了,这就会发生违约的风险。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一些进出口企业受出口订单下降的影响,也可能发生无法偿还欠债,而加剧家庭企业债投资的违约风险。(二)利率的风险如果利率发生变动,与之相关联的金融投资也会存在大的投资风险。而实际上,许多的金融商品价格变动都与利率有关,金融投资活动收益也常受到利率的影响。(三)汇率的风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与世界接轨,不同币种汇率的变动,也会发生跨国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而引发投资风险。(四)市场的风险金融市场常常是变幻莫测的,市场受买卖双方的制约,受供求关系和市场周期的诸多影响,使投资者的期望常常落空于实际需要,从而产生市场风险。(五)投资者本身的风险因为许多家庭金融投资者,本身并不熟悉证券市场的运行规律,却又常常跟风买入股票,甚至,许多小散买入的股票成了股市风向标——一买就跌,一卖就涨。象这种盲目和非理性投资,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更何况,我国证券市场本身就黑幕重重,并不适合单纯而没有任何内幕消息的小股民进行投资或投机。我国大多数股票都是“昙花一现”的美好,那就是“打新”,如果成功,是一定可以赚钱的。可是,事实是,我国居民家庭资本并不雄厚,大都是小散,并没有那么多的资本去打新,中新的几率也几乎为零。所以,盲目买股票,是没有任何实际赚钱效应的。(六)专业理财机构的运作风险专业理财机构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就有许多,如比较有名的华夏基金。不过,基金理财也受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所制约,而且,有不少基金管理人还有“老鼠仓”,这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三、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成因
(一)居民家庭收入水平不高,收入结构单一我国许多家庭在满足家庭日常开销后,常常选择一些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方案。而众多家庭如果都选择这样的投资理财方案,就会使我国金融资产结构布局不合理。(二)政府大包大揽,没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各类投资,如果要得到回报,都必须让产品在市场上卖出,而我国政府还大肆干涉市场,不能尊循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周期变化,市场内外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这直接导致我国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不能形成明显的预警系统,管理体制,技术体制等,也就加大了投资的风险。(三)投资主体信用度不高利率,汇率的风险虽然难以把控,但是,作为投资主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程度,却直接影响着居民家庭金融投资的收益。政府监管不力,或者企业管理者故意坑投资者现象,时有发生。(四)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家庭金融投资者信息来源滞后,交易成本昂贵,金融投资理财知识匮乏,所以,常常找一些金融投资机构来投资理财。从理论上讲,这种选择是比较明智的,也应该能够收到好的投资回报,可是事实是,金融中介常常是考虑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注意委托人财富的风险,也不看重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常常是亦步亦趋地学样,在投资组合上常常比较一致,这无疑给家庭金融投资者带来了风险,导致投资收益低下,而且本金都很有可能不保。(五)个人投资动机不够理性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还不成熟,市场机制的配置还不合理,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和机遇。而许多家庭投资者因为自身能力的限制,常常频繁地非理性投资,在证券交易市场,常常是道听途说,并没有自己的理性分析,和主观判断能力,所以,一买入股票就大跌,常常是鲜血淋淋地割肉。
四、防范家庭金融投资风险的有效措施
控制金融投资风险,是家庭进行金融投资必须要注意的问题,也有助于国家推动金融市场有序前进。控制家庭投资风险的有效措施主要有下面几点:(一)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居民收入的提高,这就为居民参与金融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大居民的收入,完善分配制度,减少收入差距,促进消费,积极引导居民投资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二)加大宣传,提高居民投资意识加大对投资股票,基金,黄金,保险,期货,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宣传,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加强居民投资知识,投资素质,投资风险的能力。(三)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投资渠道自从美国华尔街引爆了全球金融危机,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受到了十分明显的制约。我国在注重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改革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市场和居民家庭金融投资者的需要。(四)由单一的储蓄投资向复杂的投资组合迈进加大家庭的投资优化组合,提高家庭金融资产管理能力,就可以把投资风险降到最低。(五)对上市企业实行有效的监管我国监督机制比较落后,有许多业绩低下,不符合上市资格的企业,也因为各种客观或主观的原因莫名其妙就上市了,这无疑会加大金融市场的交易风险,给居民家庭金融投资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国家不能纵容和姑息,一定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企业行为,给投资者提供有力的保障。(六)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加强投资宣传,使投资者走上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道路,而不是短期投机,非理性投资。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后危机时代,居民要提高自己金融投资水平,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意识;上市企业和金融机构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社会责任感,增加自己的信用度;国家要为市场保驾护航,而不是束缚金融市场发展的手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家庭金融投资的风险,促进我国金融事业的健康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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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投资市场篇6
随着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国际化的不断深入,跨境风险投资的目标从培养市场回到成功退出实现回报的根本。作为一种以高回报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关系到跨境风险投资的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各个环节,只有足够的回报才能保证这种投资模式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找出对绩效有影响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作用路径,就是找出风险投资国际化的可行路径。
Sahlman[1]认为风险投资行业建立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跨境风险投资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由于投资国与被投资国之间的距离而放大,当跨境风险投资进入东道国时必然受到外来者劣势的影响,包括对当地制度环境、商业准则的不熟悉和网络的匮乏等。本文从制度距离视角出发,根据Lerner和Tag[2]将制度距离分为法律质量、金融市场和科技发展三个子维度,来考量制度距离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影响。
从法律质量维度来看,Armour和Cumming[3]研究发现,法律环境对风险投资的发展非常重要。因为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出发,发达经济市场中的风险投资是建立在一系列强假设上的,这些假设与制度环境和经济参与者的行为有关。包括:一是投融资双方相信法律体系是理性、透明和公平的,这让经济参与者之间的合同能够以一个合理的成本来执行。二是经济存在充分的竞争,这让经济参与者有动力去追求边际效用的最大化。Jensen 和Meckling[4]提出的在投资者(主体)和企业家(人)之间存在冲突时可以通过风险投资合同中的激励结构设计来解决。对投资人的保护主要来自充分的竞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而这又取决于法律制度。因此,以上的強假设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有可能不成立。所以法律制度本身会成为风险投资家判断投资的基础,Shen[5]认为法律制度(即公司治理、投资者权利保护、执法和司法)较弱时,风险投资就不能持续活跃,即如果法律制度对投资人保护得更加完善,法律的执行效力越高,那么其投资的可能性应该也就越大。
从金融市场维度来看,
Li和Zahra[6]证明经济增长与风险投资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经济发展越好,行业发展越活跃,就会创造越多的投资标的。同时,在快速增长的经济体中,被投资企业也会加速增长,这会提高风险投资的回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而经济体的金融市场发展与风险投资的活跃程度更是密切相关。股票市场缺乏深度和流动性,那么风险投资就不能持续活跃。如Shen[5]提出美国是以股票市场为中心的资本市场体系,其风险投资市场非常活跃;相对来说,德国和日本都是以银行为中心的资本市场体系,其风险投资市场都不活跃。Schertler和Tykvov[7]证明资本市场的繁荣有利于基金融资和寻找投资机会。
从科技发展维度来看,
科技水平是一个国家创新系统的体现,其创新水平会影响到创业活动,而创业企业是风险投资的标的。Aizenman和Kendall[8]提出美国几乎所有高科技行业都获得过风险投资,Guler和Guilln[9]也证明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与外资风险投资正相关。风险投资家进行跨界投资的动因主要是寻求更多的机会和目标,来获得更高的回报。全球创业观察(GEM)的全创业活动(TEA)数据显示,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创业指数最高,为外资风险投资提供了充足的投资机会,并更为重视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企业。
进一步查看制度距离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影响。Li等[10]认为制度距离会造成跨境风险投资退出困难,降低退出成功率,影响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详细来看,对于法律质量因素,Nahata等[11]认为可以通过改善法律权利(和执法)来减弱制度差异造成的负面影响,来提高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对于金融市场因素,Wang等[12]认为自由市场为早期未盈利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并且自由市场的政府往往起到帮助而不是掠夺的作用,这对风险投资的生存和成功至关重要,即经济自由度(IEF)越高,拥有外资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通过IPO或MA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并且投资持续时间越短。另外,市场回报率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正比,东道国风险投资的总融资量与信息披露质量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成正比,东道国人均GDP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反比。对于科技发展因素,创业活动本身是科技活跃的表现,Wang等[12]认为东道国的创业活动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正比。
以上的文献分析均基于全球数据,制度距离会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有直接的负面影响,但通过改善和发展被投资国的投资环境、退出环境和科技环境可以缓解这种负面影响。本文采用中国作为实证研究的对象,来查看作为发展中国家代表的中国,在制度距离影响方面的特异性。这有利于观察风险投资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的过程、可能的发展路径、遇到的障碍和解决的方法,对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尤其是中国的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向东欧、拉丁美洲和非洲的投资发展有指导性意义。
二、研究假设
(一)法律质量
法律质量主要体现在腐败、政府效率、政治稳定性和是否存在暴力/恐怖主义、立法质量、民众的发言权和问责权以及法治能力(包括合同执行力、产权保护力和执法能力等)六个方面。当一个地区的腐败度很低、政府效率很高、政治稳定、没有暴力/恐怖主义、有很好的立法质量、对于政府的行政和执法民众有较高的监督权、商业的合同可以得到良好的执行、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时,这个地区的企业会更有效地通过政府的审批,减少时间和人力成本,违约等问题造成的成本会降低,因暴力等造成的黑天鹅事件成本降低,并更愿意将资金投资于创新,也就是说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会提高。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1:东道国法律质量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绩效越高。
Wang等[12]指出东道国与投资国的法律质量呈互补关系。当投资国的法律质量高于东道国时,在条件相同时,风险投资家更愿意投资法律质量好的本国企业,那么跨境风险投资机构选择去法律质量相对差的东道国投资必然需要相对的补偿。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2:投资国与东道国的法律质量水平差异越大,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Porta等[13]指出不同的法律渊源会有不同的法律质量,即普通法国家向投资人提供最好的法律保护;德国和斯堪德纳维亚法系国家居中;而法国法系国家向投资人提供最差的保护。在法律实施质量方面从高到低的排序则为斯堪德纳维亚、德国、普通法和法国法系。既然不同的法律渊源代表着不同的法律质量,而东道国和投资国之间法律呈互补关系,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3:投资国与东道国的法律渊源越不同,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二)金融市场
东道国经济规模越大,其金融市场越发达,创业者越容易获得资金,其体量也就越大,为风险投资提供优质项目的可能性越大。Black和Gilson[14]提出美国风险投资行业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拥有繁荣的资本市场。Wang等[12]提出通过东道国的市场自由度、资本市场回报率、风险投资融资总量和人均GDP几个指标来衡量金融市场的发展。
Kanovsky[15]認为欧洲市场一体化和美洲共同市场的成功是源于创业者和外来资金的自由性,这扩大了投资和生产的市场范围,而苏联经济一体化和东欧经济发展失败的原因可部分归咎于政府的控制和对外资风险投资的排斥。自由市场为早期未能够获得盈利的大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并且拥有自由市场的政府对于企业来说往往起到帮助而不是掠夺的作用,这对风险投资的生存和成功至关重要。由此可见,经济自由度(IEF)越大,拥有跨境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通过IPO或MA退出的可能性越大,并且从投资到退出所需时间越短。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4:东道国的经济自由度(IEF)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东道国资本市场回报率越高,说明通过IPO退出的收益越高,风险投资进行再投资的资金就越充裕,可以形成良好的投资循环。另外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转而用于并购的资金越多,并购也就越活跃,退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5:东道国的资本市场回报率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东道国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说明风险投资在该国越活跃,在经济活动中起到的作用越大。Schertler和Tykvov[7]认为繁荣的风险投资市场,会拥有更为有效的信息和竞争环境,有利于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寻找优质项目和降低投资及监督成本,进而提升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6:东道国的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根据Solow[16]、Koopmans[17]与Cass[18]提出的新古典主义增长理论,一个国家的人均增长率与人均收入水平成反比。简单地说,在一定条件下,如相似的科技或偏好,较穷国家的增长速度要比富裕国家更快,即Barro[19]所说对于穷国来说,人工成本较低,所以产品的边际收益就会更高。那么对于跨境风险投资来说,东道国人均GDP越低,其可能产生的边际收益就应该越高,即与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可能成反比。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7:东道国的人均GDP越低,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三)科技发展
风险投资的本质是对高额资本回报的诉求,使其更青睐于风险较高的创业早期和高科技企业,这样的企业更具有高成长的潜力。Black和Gilson[14]证明东道国的创业水平与风险投资活力息息相关。虽然很多创业与科技本身无关,但新的科技成果往往都是通过创业来实现产业化,所以可以用创业水平来衡量科技发展水平。因此,东道国科技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跨境风险投资潜在标的的数量与质量。也就是说,东道国科技发展水平越高,优质项目的数量越多,跨境风险投资可成功退出的项目也就越多,其绩效也就越高。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8:东道国的创业水平越高,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
三、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本文数据来源于19852015年投中CVsource数据库、清科数据库、中国风险投资研究员(CVCRI)数据库和公开数据,为避免联合投资行为对结果的影响,本文只选择了跨境风险投资单独投资于中国企业的项目,共获得跨境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3 985个,以此为样本展开实证研究。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因变量Ysuccess(i)是虚拟变量,是对在第t年投资的项目i是否在第T年成功退出的衡量,用Y1表示。Yduration(i)是成功退出所用的时间,按照投资年份与成功退出年份之间的差值来计算,用Y2表示。当被投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IPO或者MA方式退出,则认为此项目成功退出。当一个企业接受同一个基金的多轮投资并成功退出时,几个轮次将分别计算成功次数。理想的状态下,可以通过计算跨境风险投资基金的直接回报率来衡量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但是,由于风险投资属于私人投资,不需要向公众公布其具体收益,所以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采用成功退出(包括IPO和MA)的可能性来间接地计算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这种方法被Hochberg等[20]、Sorensen[21]、Zarutskie[22]与Nahata[23]等应用。
自变量共8个,由于不同变量对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影响可能是在投资前、投资中或退出时,所以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时间的数据。
Xlegal(T)是对中国法律质量的衡量,用X1表示,数据来源于最新版本的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tors(WGI),如Li和Zahra[6]用六个维度的平均数来衡量法律质量。选择退出年份是因为本文查看的是法律质量对退出的影响。由于WGI数据是从1996年开始计算,所以1996年前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项目数据缺失。同时1997年、1999年和2001年没有数据,本文分别采用1996年、1998年和2000年的数据来补充这三年的数据。这三年选择前一年的数据是因为退出时间分布在第T年全年,而第T-1年的状况与退出时的状况最为相近。
Xdlegal(f,T)是跨境风险投资机构所属国f的法律质量与中国法律质量的差值,用X2表示。数据同样来源于WGI。
Xlorigin(f)是衡量投资国f与中国法律渊源差异的虚拟变量,用X3表示,如法律渊源一致,那么取值为0,不一致则取值为1。本文采用Porta等 [13]的分类方式将中国内地的法律体系归属于大陆法系,非大陆法系的投资国均取值为1。
XIEF(t-1)是中国的经济自由度指数(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简写为IEF),用X4表示,由Wang等[12]采用,这一指数是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和华尔街日报在1995年创建的,用来衡量世界各国的经济自由程度。1996年前投资的项目,此项数据缺失。Xrstock(T-1)是退出年第T-1年在中国上海交易所股票市场的回报率,用X5表示。Xrstock(T-1)=(最后交易日收盘指数-上一年最后交易日收盘指数)/上一年最后交易日收盘指数。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由于中国股票市场于1990年12月9日正式开始,所以1990年按照12月9日的开盘指数与1990年12月31日的收盘指数来计算市场回报率。XVCinvest(t)是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在投资年份第t年的投资总额,用X6表示,这一数据衡量的是风险投资行业的整体活跃程度,对投资的成本产生影响,所以选用投资年份的数据。数据来源于整理后的数据库。XGDPc(T-1)是退出年第T-1年中国人均GDP,退出前的经济状况影响退出的可能,用X7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
XGEM(t)是对投资年份第t年中国创业水平的衡量,使用全球创业观察(GEM)的数据,用X8表示。2002年和2008年数据缺失。
(二)模型构建
本文模型(1)模型(6)采用Probit模型,以及替代的多元回归模型。之后采用相同对应变量进行Cox Hazard检验。为了避免自变量间的内生性问题,选择不相关的自变量建立检验模型来验证假设。具体如下:
Prob(Y1=1)=0+nXn+(1)
h(Y2)=h0(t)exp(nXn)+(2)
Y1=0+nXn+(3)
其中,Prob(Y1=1)是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的可能概率,0是常数项,n是自变量的系数;h(Y2)是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所需时间的生存函数,h0(t)是常数项,n是自变量的系数;Y1是成功退出因变量,0是常数项,n是自变量的系数。Xn是相对应的自变量,是残差。
四、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19882015年,有外资参与的风险投资共有3 985起,涉及金额达到635、71亿美元,共涉及26个外资来源国/地区。成功退出数量最多的是美国,达到346起,包括202起IPO和144起MA。所有机构的平均投资退出比为17、79%,即将近18%的项目投资后可以成功通过IPO或MA完成退出。其中,俄罗斯的投资退出比最高达到50%,其次是加拿大达到46、67%。投资退出比最低的是南非,仅有3、28%。而美国作为成功退出项目最多的国家,其投资退出比仅有16、00%,低于平均值。
如果风险投资投资的年份和退出年份相同,那么其退出时间按照0年計算。根据统计,所有机构的平均成功退出时间为2、8500年。平均退出时间最高为丹麦的12年,最低为澳大利亚的0年,即在投资当年实现成功退出。一般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为35年,退出时间也一般保持在存续期内,如基金到期还无法实现退出,那么基金就需要考虑延期,或者以其他方式退出,包括清算等亏损方式。实现退出的时间太长则会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加机会成本;实现退出的时间过短,则很可能是IPO或MA前的突击入股,帮助企业实现上市或并购,但其为企业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相对较少,对企业实际增长的作用不大。
本文涉及的上市企业分别在17个不同的交易所上市,分布在9个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香港、美国、中国、新加坡、英国、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德国和日本。外资机构占IPO总数的55、15%,比中资机构占比更多。同时,外资机构更青睐于中国境外市场,在境外市场上市占比达到79、56%。相对来说,中外合资机构也以境外上市为主,但在选择在中国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数量占比要比外资机构高13个百分点。这可能是因为中外合资机构对中国法律和文化更为了解,相对来说拥有更好的境内网络资源,所以更愿意在中国境内上市。但总体上,境外上市是IPO的主流,这也证明了有外资参与的机构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扩展境外市场。
本文共涉及因变量2个,自变量8个。对这10个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如表1所示。共有3 985个观测值,其中709个成功退出。
从表1可以看出,X1所代表的中国法律质量均为负值,最高为-0、4213,最低为-0、5972。相对来说,投资国或地区的法律质量与中国相差(X2)较大,好的比中国高2、3900,差的比中国低0、3026,均值为1、7688,说明绝大多数的投资国或地区的法律质量远好于中国。在法律起源方面,X3的均值为0、8891,说明绝大多数的投资国或地区的法律起源与中国不同。X5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回报率,最高为130、43%,最低为-65、39%,平均回报率为47、56%,回报率的波动幅度较大,这说明中国证券市场并不稳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可能受到境内外经济与政治的多种因素影响。中国的人均GDP(X7)变化较大,从1 663元增加到47 203元,这代表着中国从19882015年经济的迅猛增长。风险投资的总金额(X6)变化巨大,从1个项目没有投资额记录,增长到年投资5 715个项目,金额达到990、7312亿美元。
(二)相关性分析
表2是各变量间的相关性和显著性统计,因为变量较多,可能出现多重比较谬误(Multiple Comparison Fallacy),所以使用Sidak方法进行相关显著性调整。
从表2可以看出,很多自变量之间显著相关,不能在同一模型中测试这些自变量,会造成多重共线性影响。所以本文对每个检验的变量进行筛选,在测试不同假设时选取不显著相关的变量。
五、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
(一)Probit模型实证结果
表3是利用Probit模型得出的各因素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影响。
从表3可以看出,模型(1)中,中国法律质量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与Nahata等[11]的结论相反,也与假设1相反。可能是因为所采用的数据对中国的法制评分皆为负数,虽然可能存在衡量偏差,比如国际上对中国的制度和法律存在误解或误判,但这可以说明中国的法律质量在国际世界的眼中较差,所以中国的法律质量成为了逆向指标。当中国的法律质量越差时,通过其他方式,如关系等越容易帮助跨境风险投资机构退出。相对来说,当中国的法律质量越好时,其他方式难以施展,而走正规途径又面对法律效率低下、门槛和审批过多等问题,造成退出困难。所以在中国东道国的法律质量越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越高。模型(2)中,法律质量差异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支持了假设2的推断。当跨境风险投资放弃本国的投资机会,选择在中国投资时,跨境风险投资所在国的法律质量越好,那么他们在中国会寻求更高的绩效,来弥补其放弃本国项目的机会成本。这一变量可以作为制度距离的变量,因其最能反映投资国或地区与中国的制度差异。
模型(3)中,法律渊源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即投资国或地区与东道国的法律渊源不同时,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高。这与法律质量差异的影响一致,当法律渊源不同时,跨境风险投资就需要更高的回报来弥补其放弃在法律渊源相同国家投资的机会成本。同时中国经济自由度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Wang等[12]结论一致。中国经济自由度越高,那么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好。可以看出,对产权的保护、对商业和财政等约束的放宽有利于跨境风险投资在中国的投资运作,对成功退出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另外,中国市场回报率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与Wang等[12]结论相反。因查看的是退出前一年的投资回报率,所以看做投资回报率越高,在退出当年通过IPO市场退出的需求越高,这增强了IPO市场的竞争强度,而有外资背景的企业与中资企业在中国面临的行政审批力度不同,外资在中国IPO市场上处于劣势,所以资本市场的回报率高对并购产生的影响不足以抵消IPO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造成结果的不同。
模型(4)中,中国风险投资总额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与假设6的推论相反,即当中国的投资总量越大时,中国风险投资市场越繁荣,但跨境风险投资的退出可能越低。这可能是因为,当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繁荣时,可投资的资金增加,中国也会出现钱多项目少的现象,造成投资的成本上升,竞争加剧。同时,可投资项目数量一定时,投资机构数量的上升会导致项目筛选门槛降低,项目质量下降,从而降低了成功退出可能。
模型(5)中,中国人均GDP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即中国人均GDP越低,边际收益越高,跨境风险投资越容易实现成功退出。或者说,在中国人均GDP较低时,跨境风险投资机构所带来的资金对中国更为重要。因为中国本土缺少资金来支持项目,所以跨境风险投資机构的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用也就越高。同时来自本土的竞争也较低,项目资源充足,可以让跨境风险投资机构以更低价钱,选择更为优质的项目,这些都会提高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同时,中国创业水平与跨境风险投资绩效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符合Wang等[12]的结论,即中国创业水平越高,可投资项目的数量越多,跨境风险投资可筛选的范围越广,投资项目的质量越高,其绩效也就越好。这说明中国推动大众创业有利于跨境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
模型(6)中,中国的法律质量、股票市场回报率和人均GDP都在1%水平上保持负相关,创业水平在1%水平上保持正相关,与前面的分项证明结果相同,说明这些结果非常稳健。但法律质量差异不再显著可能是与法律渊源显著相关造成的。但本文通过vif检验(最高值3、5500,平均值1、7500)证明模型(6)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二)Cox Hazard模型实证结果
利用Cox Hazard模型对退出所需时间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在用Cox Hazard模型处理数据时发现,当退出年份为0年,即当年退出时,模型会按照截尾数据去除掉,所以为了扩展可用数据,将所有的退出年份增加1年,这样可用观测数据达到709项。Cox Hazard模型的实证结果显示,模型(2)的主变量均不显著,即法律质量差异、法律起源均无法影响机构成功退出所需的时间,对退出的效率不产生影响,说明法律质量差异对成功退出的可能产生影响,但并不影响退出所需的时间,也就是说退出的时间长短更多地取决于东道国本身的变量。其他变量的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模型(1)中,中国法律质量越高,越会降低近期成功的可能,并且降低的概率达到约95%。这进一步证明了,在法律质量较差的国家,法律质量的提升会严重影响跨境风险投资机构利用其它非正规渠道退出的可能,也就是说随着东道国法律质量的改善,跨境风险投资在旧有退出方式受到冲击时,还无法在新的法律制度框架下找到符合法制改革的退出方式。模型(3)中,中国的经济自由度越高,跨境风险投资近期退出的可能越低,降低约10%。这可能是因为自由度提高后在给跨境风险投资提供更为可靠的投资和退出环境的同时,也增加了退出市场的竞争程度,所以减缓了退出的速度,但在整体上仍然促进成功退出的实现。同时,中国的资本市场回报率越高,跨境风险投资在近期退出的可能越高,约提高17%。也就是说,在资本市场回报率较高时,跨境风险投资机构会尽可能在回报率高时退出,这符合资本市场的基本诉求。相对来说,当资本市场回报率低时,机构会延迟退出,等待更好的退出时机,以提高实际投资回报率。
模型(4)中,中国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跨境风险投资在近期退出的可能越高,符合假设6。笔者认为风险投资总额越高说明在项目投资时市场上的资金足够充足,投资市场的繁荣促进信息的透明和交流,这有利于加快项目的退出速度。
模型(5)中,在东道国人均GDP较低时投资,不但退出的可能增加,退出的时间也会缩短。这既因为投资时竞争较低,可以选取优质项目,还因为退出时的竞争也较低,有利于加快项目的退出。但这一系数为0、9999,所以人均GDP提高对降低近期退出的概率仅为0、01%。所以虽然人均GDP的影响很显著,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同时,中国创业水平的提高不仅可以提高退出可能,还可以加速退出可能,提升的概率达到了9、94%。进一步证明了大众创业政策对跨境风险投资绩效的重要性。
模型(6)中创业的影响与模型(5)的结果相反,其原因是纳入的经济自由度指标与创业指标显著负相关,在纳入统一模型后加强了经济自由度的影响程度,对退出速度降低约60%,同时改变了创业指标的影响方向。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消除由项目选择带来的偏差,和同一基金多轮投资重复计算带来的偏差,本小节仅选用第一轮投资项目(包括天使投资和A轮投资)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多包括观测项目2 344项。在对筛选过的数据重新进行检验后发现,对于Probit模型来说,除法律渊源不再显著,即不支持原假设外,其他变量结果均一致,并且显著性均达到1%的水平,所有模型的R2也均有所增大。对于第一轮投资的项目来说,法律渊源并不能影响跨境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对于Cox Hazard模型,中国的法律质量不再显著,即法律质量的改善不会降低第一轮投资项目的近期退出可能。这可能是因为第一轮项目的投资时间较长,其平均退出年限为3、6880年,而所有项目的平均退出年限为2、8520年,中国法律质量改善对长期项目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更长的时间来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找到合规的方式来实现退出,所以中国法律质量对近期退出可能的作用不再显著。同时,中国的经济自由度和市场回报率也不会影响第一轮投资的项目在近期退出。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对影响跨境风险投资的制度距离进行多维度分析,得到以下结论:法律质量距离越大,跨境风险投资成功退出的可能也就越大,绩效越高,但并不影响退出所需的时间,退出的时间长短更多地取决于东道国本身的金融市场和科技发展水平。本文关于法律质量方面的结论与前人根据全球数据得出的结果相反,这证明中國作为发展中国家与以发达国家为主的跨境风险投资输出国在法律质量方面的影响有显著的差异。特别是中国的法律质量越好,跨境风险投资的绩效越差,与Nahata等[11]利用全球数据得到的结论相反,这可能是因为中国在国际上的法律质量评分长期处于负值状态,所以通过关系等非正规途径退出在中国比较流行,但随着中国法律质量逐步改善,非正规途径不再适用,而正规途径又存在审批环节繁杂和门槛过多等问题,使得退出更为困难,降低了跨境风险投资绩效。但笔者认为这种影响在短期内更为明显,随着中国法律质量的不断完善,法律执行效率的不断提高,跨境风险投资通过对正规途径的不断学习和深入了解,可以更好更快地通过正规途径实现退出。
本文两个模型(Probit模型和Cox Hazard模型)得出的结论很多都是相反的。经济自由度可以提高退出的可能,但会降低近期退出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因素对退出的影响是长期的,而并非短期的。反之,市场回报率和风险投资总额会降低退出的可能,但会提升近期退出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些因素对退出的影响是短期的。从上述变量可以看出,经济自由度代表的需要长期积累、政策变化才能实现的长期变量在短期内影响有限;相对来说,市场回报率的短期经济表现只在短期可以对绩效产生影响,在长期来看,短期的刺激往往可能产生相反效果,即在长期降低绩效。特别是人均GDP在两项检验中得到一致的结果,即人均GDP越高,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可能性越小,近期退出的可能也越低。这就说明,人均GDP较低的国家在短期和长期均可获得更好的回报。其次,创业指标也表现了对绩效促进的一致性,即创业水平越高,跨境风险投资退出的可能越大,近期退出的可能也越大。这说明投资创业活跃的国家,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7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房地产是个热门和利润丰厚的行业,近三、四年来,住宅价格每平方米提高了1500元左右,这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该行业投资就成了投资者的首选。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使其存在多种风险。房地产投资是指国家、集体、个人等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地把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房产、地产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过程和行为。
一、房地产投资常见风险
房地产投资风险就是指由于投资房地产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这种损失包括投入资本的损失和预期的收益未达到的损失。房地产投资风险分为以下几种。
1、投资支出风险
房地产投资支出是指投资者取得、开发土地并进行房产建设所花费的各种成本费用支出。由于房地产具有)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动性,而且受规划限制及本身结构、装修设计的影响,常具有专用性,一旦完工,变很难更改,如进行改建,投资将很大。因此如果投资者判断失误,便会蒙受损失。另外,房地产投资周期长,一个新建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过程中也会遇到投资支出增加问题,这可能导致房地产投资者不堪重负并蒙受损失。
2、金融风险
主要指利率风险。房地产市场的利率变化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当利率上升时,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者的资金成本会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随之降低。因此,整个房地产市场将形成一方面生产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市场需求降低。
3、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主要是指市场中因消费者购买能力变化而导致房地产商品不能按市场消化,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购买力风险是一种需求风险,在市场经济体制中,需求是一个非常不定的因素。由于消费者的购买力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受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消费结构等影响,如果整体市场上需求下降,将会给房地产投资商经营者带来损失。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投资损失。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房地产时常一般只受区域性因素的影响。土地市场一般可分为一级出让市场和二级转让市场,垄断性较强。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牵制着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实现及其大小。例如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局限等等都是引起市场风险的原因。房地产价格不断下跌以及房地产交易量骤降是中国去年经济增长放缓的一个主要原因。
5、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房地产投资的各种政策发生变化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例如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投资限制等。我国现正处于市场经济改革、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各种有关政策的调整比较频繁,而房地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房地产特别是土地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故房地产投资受政策风险的影响比较大,城市规划的变化不但影响投资房地产的用途,对其利用强度也形成限制,不去理解城市规划的变化方向而盲目投资,对投资者的打击将是巨大的。
6、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投资者投资行为违法或未能有效利用法律工具而带来的损失。房地产投资涉及面广,极易引起各种纠纷,如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房地产租赁中等,各种纠纷的发生一方面影响投资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影响投资收益的顺利实现,都会造成投资损失。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实际上是对建筑工程实施的风险管理,开发商应通过仔细考虑工程承包的合同条款,尽量把风险分散给承包商。二、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预防策略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不同规模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避免房地产投资风险或使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减到最低程度。
策略一:关注政策变动,认准投资方向
任何国家的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政策的变化无论对一国的经济发展,还是对投资者的预期收益都将产生一定影响。我国房地产起步较晚,市场不规范,与发达国家相比,房地产业受政府政策影响更大。所以时刻关注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变化,特别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态度,政策动态,如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税收政策、财政、货币、产业、住宅政策制度的改革等就显得十分重要。对各项政策的研究,既有助于房地产投资确定正确的投资开发方向,正确预测未来,又有利于其根据政策变动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控制政策风险。
策略二:掌握信息,去伪存真,优化分析
随着投资者获得的信息量的增加,投资者面对的不确定性因素逐渐减少,这样就可以提高投资者决策行为的正确度,降低决策风险。相反,如果投资者掌握的相关信息不充分或者不准确,那么,就有可能对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判断失误,从而增加了决策风险。虽然获取信息要付出成本,但与投资决策风险的成本相比,却是值得投入的。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房地产投资决策前应尽可能地调查市场,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要学会优化分析。优化分析是在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投资者应依靠经验或技术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优化投资策略,最后确定适合投资者的最佳方案。该项措施能为投资者采取房地产投资的行动提供决策依据。
策略三:采用投资分散组合策略
低风险投资市场篇8
关键词:养老金;养老金入市;风险
一、养老金入市的必要性
近日,国务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养老金投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养老金只限境内投资,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中国股市尚不成熟,内幕交易、违规操作时有发生,为什么要养老金投资入市?原因在于:我国自1997年才开始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养老金积累时间短存在的巨大缺口。而“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金的支付又给养老金增添了巨大的压力。使得我国在面对未来的养老金收支平衡目标时,个人账户的支付危机将随时爆发。在不增加投保人负担的前提下,弥补养老金的巨额缺口,首选方案就是依靠自身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因此养老金入市势在必行。
二、养老金入市面临的风险
养老金入市面临着很多的风险,“免费午餐”在资本市场不存在,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较高的风险一般对应着较高的收益,稍有不慎,收益就会演变成为百分之百的风险。养老金入市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宏观经济风险。养老金入市主要是指投入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一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与该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着投资对象和整个的证券行业。股票的价格受到国家的财政状况、经济环境以及汇率调整的影响。股票市场的行情随经济衰退而下跌;随着经济好转股票价格会呈现上升的走势。另外,股票市场通常称为经济状况的“晴雨表”。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利率下降,市场资金充足,金融环境放松,股票价格通常会上涨;如果紧缩银根,则市场资金短缺,利率就会上调,股票价格通常会下跌。
2、监管水平低导致的风险。低价的资本供应使行政权力会参与这一稀缺资源的配置,从而大量的腐败和寻租会衍生出来。低的养老金类资产投资的回报率,使民众被迫增加供款,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导致民众消费水平的降低,进一步使经济增长受到的影响。另外,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资产类别和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成为养老金的投资机构的选择。投资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透明度低,这会增加长期投资的市场风险。资本投资的黑市会长期存在,由于低的资本市场系统性回报,非正常渠道成为投资者去追求更高的回报的途径,催生了大量的监管之外的各类私募产品。与国外的混业功能性监管模式不同的是,我国的金融监管还属于分业监管,监管模式相对落后。同时,监管协调水平较低,容易产生盲目监管或过度监管。
3、非市场化利率带来的风险。基础性的存款利率定价由于利率的非市场化而过低,导致国债收益率低,无风险回报率一般是国债收益率从而二级资本市场整体的回报被拉低。这一系统性风险的最大受害者是养老金类资产。如不加以解决,将来民众退休后就会无法维持已有的生活水平,寿险类资产远期负债也很难得到正常支付。
4、结构性风险。结构性风险是证券市场风险的一种,它往往与其他风险共同作用,有时候甚至会引发其他的风险。养老金入市首先面对的将是股票市场无处不在的投资风险。股票市场是一种虚拟经济与一般的商品市场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股票市场上买卖的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预期可以获得收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股票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买卖双方力量对比、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都会影响股票价格。股票市场的这种波动与实体经济的波动相比,往往更为剧烈和频繁。而我国的证券市场由于尚未成熟,因此在市场结构方面仍然存在缺陷。由于市场结构会导致市场运行不畅,从而产生风险,风险的产生对于养老金的投资目的的实现产生影响,甚至导致养老金的损失。当股价上升的时候,资金越来越多的被吸引进来,股价随之水涨船高,更多的资金被吸引入市。乐观气氛在牛市中不断蔓延,利好消息被放大,直到某一天泡沫破裂,股价暴跌,资金流出,悲观失望情绪蔓延。
5、道德风险。一直以来,养老金入市都面临着极大的道德风险。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经常出现基金黑幕和利益输送的丑闻,掌握着养老金投资的大权基金公司,通常会因为追求较高的投资业绩或者是为了牟取私利而采取冒险投资行为,都会使养老金遭受巨大的损失。
三、风险防范措施
养老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养老金保值增值事关我国养老体系甚至整个社会的稳定。 国外有许多的先进投资经验可供学习,审慎对待,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以推动养老金和资本市场实现良性互动。
1、实行多元化投资。分散投资风险的一个最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为实现风险的对冲,应当把养老金分配到资本市场上那些不相关或者是负相关的证券上来。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养老金的分配结构大大降低。
2、加强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因为资本市场发展时间短而较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仅依靠市场机制是不可能的,市场风险的降低还需要政府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尤其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的资格审查。要为养老金的入市提供有利的市场环境,需要引导证券市场的理性发展,在审批环节要严格把关,以维持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
3、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并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的关键之处是及时发现养老金的风险。养老金投资对本金的安全要求甚高,要求的投资品种收益相对稳健,投资风险要比较低。所以,要设立非常苛刻的投资条件,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的限制。随着我国养老金的入市的尘埃落定,然而相关的法律却并不完善,这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金管理的基金公司的审查,基金公司要承担一部分收益风险以防基金公司钻法律的漏洞而进行内幕交易。同时,要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立法的进程,对于基金公司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和打击。
4、使养老金的运作透明化,强化信息披露。“基金黑幕”可以因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而减少,信息披露还可以起到稳定民心的作用。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可以加强社会监督,养老金的托管人、管理人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准确地披露养老金的运作情况。(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郭福生、对我国养老金入市问题的思考[J]、企业导报、2012(14)
[2]刘植荣、养老金入市需算“风险账”[J]、人力资源、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