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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8-19 手机浏览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1

关键词:企业 组织形式 税务筹划

本文结合我国大多数企业税务筹划水平低的特点,系统的论述了企业在组织形式选择中的税务筹划问题。文章分析了企业新设时组织形式选择的税务筹划问题和企业扩张时的税务筹划以及调整组织结构的税务筹划。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会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一、 企业设立时组织形式的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设立选择组织形式时,理论上讲应考虑以下几点:(1)总体税负的高低。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合伙制企业因不存在重复课税,税收负担一般要低于公司制企业。(2)税务管理的难易。从税务管理角度考虑,公司制企业设立比较麻烦,但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进行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设立相对简单,但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只能取得普通发票,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3)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及筹资金额等各方面的因素。

1、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要资金多,筹资难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如采用合伙制形式运转比较困难。

2、内、外资企业的选择

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存在很大区别:内资企业优惠税率幅度小,为18%和27%两个档次;而外资企业的优惠幅度较大,分别为15%和24%两档。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主要有第三产业,利用“三废”企业、劳服企业、校办工厂、福利企业等;外资企业的适用范围较宽,主要有:生产性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从事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等企业等。内资企业减免优惠政策时间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减免优惠时间较长,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另外,内、外资企业适用税种的科目数量也不同,内资企业适用10个以上,外资企业适用6个税种。可见,外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较多,税收差别也较大,因而如果条件具备,那么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尽量寻求与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进行合作,以充分享受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组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只能计入成本,因此,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率法、抵扣率法或成本利润法等方法,事先从不同角度计算两类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进行税务筹划。当纳税人增值率小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抵扣率大于税负平衡点的抵扣率、成本利润率小于税负平衡点的成本利润率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

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企业扩张时组织形式的筹划

企业要发展业务、扩大规模,进行国外或外地投资时将面临着在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待遇一般都是有差别的,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往往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从税收的角度看,子公司可以享受所在国家或地区给予其居民公司的同等税收优惠待遇,当其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母公司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的好处,同时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和其他间接费用也比较容易达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从而能够减轻所得税负担。

作者单位:东营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陶长高、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管理[J]、财务与会计,2003,(1):48-49、

[2] 王革非、企业财务管理咨询与诊断[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56-58、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2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信用水平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富活力的经济群体。在繁荣经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推动创新、催生产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所受到的税收管理关注程度不够,加之中小企业人员素质、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差,会计核算不规范,使得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管理出现力度轻、难度大等问题。研究如何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管理,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纳税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税务部门、银行、工商部门,其中税务部门的税收管理需求成为小企业会计信息最主要的外部需求。

三是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进一步解决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贷款难一直是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当前中小企业资金主要来源是民间融资和自有资金,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大部分中小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因资金不足而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技术改造。银行“惜贷”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水平较低,银行信贷风险大。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信用水平提高则融资难问题就会相应缓解。

二、中小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翘

(一)中小企业税收管理难度大

表现为纳税申报率低与低申报。中小企业人员素质、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差,对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不重视正常纳税申报、造成纳税申报率偏低,并且一些中小企业长期隐匿销售收入、加大成本费用。偷逃税现象严重,低申报、零申报,甚至负申报现象时有发生。

(二)税务稽查检查处罚力度小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加上会计核算不健全,税务稽查检查难度较大。各地税务机关稽查检查的关注点是重点税源大中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检查则以抽查为主、抽查户少、检查质量低,发现问题大多不够处罚数量标准,实际处罚力度较小。处罚警示作用不明显。

(三)网上办税普及度不高

由于网上办税对所需硬件和软件设备的要求较高,对会计人员素质与会计核算水平也有一定的要求,中小企业网上办税普及度并不高,这也使中小企业尤其使私营企业无法享受到与大企业一样的实行电子化办税的好处和便利。

(四)查账征收范围较小

我国现行的税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其中查账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能够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等纳税资料的企业,后三者则适用于那些纳税人不设账薄或账目混乱或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企业。但从各地实践看,查账征收的企业数不足三分之一。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与税务机关管理简单化所致。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无法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易造成应纳税款与实纳税款严重脱节。

(五)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征税标准随意性较大

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法原则下可以根据地方发展的特点较为灵活地调整征收细则规定,如根据企业营业额的一定百分比征收营业税等。但这种调整的度很难把握,运用不当或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或加重企业的负担。地方税务局在实际执行中征税的标准随意性较大,易导致不合理的征税,加重中小企业负担。

(六)个性化纳税服务方式较缺乏。很难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

税务机关宣传的纳税服务存在一定的表面化,没有意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未能根据地方发展的特点为当地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些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

三、中小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内外原因分析

(一)内部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企业管理中可能会出现家族式的管理。这不仅容易导致内部管理混乱,内部制度不规范,而且很难吸收家族以外优秀人员的加入、使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缺乏长远技术管理和扩张能力,更缺乏科学性和计划性。

2、会计核算不健全,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大多数中小企业或者不建账。或者根据需要建多套账、建假账,财务会计报告严重失真,收入、费用凭证不全与失真、记账不规范。税款难以查实。中小企业在购买或销售商品时,要不要发票存在着不同的价格、若要发票价格较高。不要发票价格较低,两者的差价是税款。商品交易中常采用现金方式交易,交易中存在回扣、截留、不开票、多开票等问题。因此会计核算中最重要的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问题严重,这也给税务稽查检查带来难题。

(二)外部原因分析

1、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大多以暂行条例、通知、补充规定等形式,随意性大、人为干扰因素多,不同地区税收政策差异较大。

2、征收管理模式不能及时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而变化,有些基层税务机关为图简便,往往选择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简单方式、而不管企业是否设置账簿,这种做法造成应纳税款与实纳税款严重脱节,也影响了中小企业建账建制的积极性。

3、纳税服务体系存在很大的缺位。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服务意识不强。表现在税务机关在处理企业税收方面存在着“重大轻小”、“重惩罚轻服务”等观念。

四、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中小企业方面

1、树立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的思想是提高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保证。

2、应自觉提高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中小企业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做好发票、账簿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建账建制、查账征收、纳税评估、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做好准备。

(二)税务机关方面

1、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定期公示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增强中小企业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的意识。

2、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加快税收征管的信息化进程。应优化征收方式,推进查账征收,简化纳税环节;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

3、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纳税评估。评定与公布纳税人信誉等级。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财务管理等依法纳税情况的评估,对纳税人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全面对纳税人实行A、B、C、D四等级管理。应定期公布A类、D类纳税人名单,对A、B两级企业具备准确核算能力的依法诚信纳税的企业加以宣传与政策上支持,对一些不具备正确核算能力、有意偷逃税款、不具备诚信纳税意识的C、D级纳税人则加大税收检查力度,促进C、D级纳税人提高核算能力向A、B级纳税人靠近。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3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

1相关理论分析

1、1国内大企业概念和特征

通常来说,大企业指的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自身的注册资本和雇佣员工人数达到一定的标准,或者具有较为复杂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较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大中型企业。从特点上进行分析,大企业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大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内部结构。大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人员规模普遍较大,且具有较广的市场覆盖范围,经常有跨地区、跨省份经营的情况,一些大企业集团在各省会城市或者国内主要城市都会设有分支机构,因此企业的经营管理手段较复杂多样。第二,大企业具有跨地域性和复杂性。为了更方便拓展业务,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大企业除了在注册地设有企业总部外,在国内其他大中城市也会设有分支机构,因此一般来说大企业的涉税事项较复杂繁琐,税务管理难度和风险都相对较大。第三,大企业内部具有严格的控制管理制度。由于大企业的规模和体量都较大,因此为了更好的进行企业控制管理,其内部都会有一套较为成熟、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例如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和税务申报管理制度等。另外,相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大企业更重视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绝大多数大企业都会聘请专业的法律、税收方面人才作为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它们税收遵从度意识普遍较高。

1、2国内大企业税收风险内涵及特点

我国国内大企业税收风险内涵之一就是税务人员的主观性,不同的税务工作人员和企业对税务政策和涉税业务的理解方式有所不同,另外不同的税务征收机关对税务制度等文件规定的也不尽相同,导致纳税人与税务征收机关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定的理念偏差,双方很难在观念上和管理方式上完全达到一致,这种主观性因素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其次,大企业税收风险还存在着一定的必然性,所有企业都是以增加自身的经济价值,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这一目标与税收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必然会难以规避所有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形成一定的隐患。第三,大企业税收风险还具备一定的前置性,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进行日常经营时,企业的税收风险已经与企业前期的实际纳税行为融为一体,因此企业的税收风险通常都先与履行税收责任行为,税收风险具有一定的前置性。根据现有的税收理论分析,税收风险是一种财政风险,一旦税收风险事件发生就会导致国家税收款项发生流失,从税收风险类型上分析,税收风险可以分为税收收入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依法纳税风险。从税收征收机关来说,税收风险主要指因为税务制度,政策文件和一些其他不可预知情况导致的纳税源情况劣化,降低国家税收效率,导致国家政府需要税收款项时,纳税金额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而从纳锐人角度分析,税收风险则主要指的是由于税务缴纳情况不符合标准导致的补缴税款或者补缴滞纳金,甚至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1、3国内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仍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分配不均匀等情况,且根据国内资源状况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大企业存在着不同的经营特点,例如在经济欠发达但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大企业多为资源密集型企业,而在人口密集区,大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税务征收机关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征管模式,从而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企业不断壮大,税收风险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因此如何加强企业涉税问题管理,使税收款项流失达到最小化程度是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众所周知,大企业的日常业务量较大,涉税事务繁杂,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无法对每一涉税事项进行核查,因此,税务机关应该对税收风险进行等级判断,对风险形成原因进行区分,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预估,进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事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2)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进行管理一方面能够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使企业能够更好的在税收制度下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还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务征管成本,进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3)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进行管理能够促进大企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的不断爆发,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良好的风险管控能力是保证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换句话说,政府职能部门在企业发生风险事件时提供正确的指导是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大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环境中处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与国家税务机关的合作,这样一方面能够保证税收收入不会大量流失,又能保证企业在遇到经济风险时其财务状况和声誉不会受到过大的影响。

2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2、1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更好的保证国家税收,一些国际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各自的大企业税务管理机构,对大企业进行有计划的分类管理。我国税务管理机关为了更好的与大企业进行沟通,在各省市分别建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专门负责管理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经过多年来不懈的努力,我国税收管理司已经基本实现了对国内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的整体走势把握。另外,国家税务局也对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税务工作的各种流程进行了整理和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国内大企业提升了税务风险防控能力,将控制大企业税收风险的中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了事前预防,增强了风险防控的主动化程度,从源头上降低了大企业发生税务风险事件的概率。

2、2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大企业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当前我国大企业尚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2009年我国首次对大企业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选出了国内45家大型企业归类为大企业,2013年,国家税务局对定点联系企业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截止至2016年纳税额在3亿以上的一千余家企业集团归为大企业范围,即千户集团。成为“千户集团”的大企业客户能够享受我国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制定的个性化税务服务,直接得到国家税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从而更好的实现双赢。但需要认清的是,纳税额达到三亿并不是认定大企业的唯一标准,这无疑阻碍了更多企业被归为大企业的范畴,阻碍了“千户集团”的发展和扩大,这种大企业界定标准的缺失阻碍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政策的实行,一方面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我国税收征收的规范性具有较大程度的影响。(2)国内税收管理机制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国内税收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我国虽然设置有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但是各个省市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由于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总部控制力,而实际上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都有归属地进行控制管理,这就导致了实际上的管理分散性与统一控制性存在矛盾,使基层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困难重重。进而使大企业的涉税信息不能准确、全面的反映给当地税务机构,导致一些具有针对性、具有特色的税收措施在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当前大企业管理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当前很多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都采用事前补救控制方法,一切企业为了降低税收金额,在纳税申报前通常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而导致纳税额发生大量变化。再比如一些大企业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关联并不完整,导致企业反映出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不够准确真实,导致最终纳税信息有所偏差,因此为了有效避免这类问题,必须对税收管理机制进行更新和完善。(3)信息化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不高。上文已经分析过,国内大企业具有生产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的特点,企业整体真实的经营情况和税务风险情况都难以被准确掌控,因此在获取税务信息时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方面企业内部的税务会计在对纳税信息进行收集时存在难度,另一方面税务征管部门在审核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使企业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控制效果被严重的影响。另外,从税收机关上分析,当前我国不同层面的税务机关之间系统兼容性较差,如果企业存在跨地区经营,一旦出现税务登记变更、征收管理或者纳税评估方面的变更时,信息无法快速的进行共享和更新,这也无形的增加了企业的税收管理难度。(4)缺少专业人才。我国税务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处于严重匮乏状态,企业内部缺少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随着经济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大企业内部都有先进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其生产领域的信息化程度也普遍较高,近年来,国内大企业发生企业重组、并购等设计税务事项的业务越来越频繁,因此为了高效快速的处理此类事项,很多大企业都成立了专门的税务处理团队,重点防控经营中的各类税务风险。但相对于国家税务机关来说,企业内部想培养一个高素质的税务复合型人才难度较大,当前我国大企业税务系统中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其业务处理和管理水平,距离大企业的发展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大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人才建设培养仍显得任重而道远。

3完善国内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3、1明确大企业界定标准

要想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要对大企业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从企业方面而言,一旦企业被定义为大企业,其自身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会明显增强,企业内部也会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政策执行实施,在事前好源头上对自身进行了自我保护。从国家税务机关而言,必须对服务对象进行严格控制筛选,只有符合大企业的标准才能享受特定的政策,基于此,企业和管理机关的合作和沟通会更加顺利通畅,减少了大量不必要的麻烦。在具体操作上,政府应该召集调研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对大中型企业进行调研,对企业内各项指标和数值进行收集和计算,并综合我国国情制定大企业的各项综合指标。同时应该明确的是,大企业的界定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企业的发展情况也必然出现变化,因此大企业管理机构应该随时根据社会产业结构的需求情况对大企业界定标准做出相应的调整,并尽可能保证国内大企业的数量稳步平缓的增加。

3、2加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1)改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在企业内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对于企业税务风险防控有着积极的作用,首先企业内部可以建立税收风险识别系统,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企业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在日常经营中收集提取关键涉税信息,找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企业内部涉税风险库。第二,对企业管理模式进行整体分析,及时对企业的库存和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并结合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各项其他管理体系,综合实际情况分析税务风险来源和风险等级。(2)改善企业税收风险应对措施: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加以识别后,应该根据风险发生可能性进行等级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例如,如果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等级为低级风险,则可在实际经营中进行适当的指导和监督,提升企业的自我遵从度即可。如果企业的税收风险为中级风险,企业的税务部门应该及时进行企业自查,每年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监督。如果企业的税收风险等级为较高风险,企业则应该配合税务机关随时进行风险测评和监督,税收机关对这类大企业应该定期实施大范围税收审计。最后如果企业的税收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则国家税收机关应该进行实施监控,同时还应该委派税务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内部实施实地监管。

3、3完善大企业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

现阶段,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应用早已深入到了企业税务工作中,因此企业如何对大量信息进行整合和利用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例如创建大企业税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的不对称行为,另外可以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公开课等形式对企业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和普及,进而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性。

3、4加快税收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最后应该加快企业税收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比例,同时还应该定期对涉税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企业涉税人员的专业能力,在大企业内部建立出一只优秀的收税管理团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完善国内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4

广丰县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有10户,,2004年,10户外资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0549万元,占全县gdp总值的5、6%,共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地方税收83、85万元,其中代扣代缴雇员个人所得税56、2万元,企业自身负担地方税收27、65万元。近期,我局对这10户外企进行了税务审计,审计结果发现:10户外资企业少申报交纳地方税收9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万元,分别占企业应申报和应代扣代缴税收的24、8%和12、6%。由此可见,外资企业存在着较大的税收征管漏洞,亟待税务部门认真关注。一、外资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过松、税负太轻。目前外资企业税收政策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水平,并在税收上给予了很多优惠,如外企不需要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设在县城以下区域的,不必负担城市房地产税等。上述10户外资企业2004年地方税收负担率仅为0、12%,而同类型的内资企业地方税收负担率一般不低于1、8%,两者相差达15倍,明显有违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原则。因政策偏松因素,外资企业税收贡献明显偏低,10户外资企业总的地方税收贡献额为101、08万元,占我县2004年度地方税收入的0、65%。内资企业地方税收是全县gdp的2、82%,而外资企业地方税收为0、33%,两者地方税收贡献率相差8、5倍。(二)纳税意识淡漠。外商投资企业目前大都选择以制造业等工业性企业为主,在我国以流转税税种为主的政策引导下,工业性外资企业大部份都以交纳增值税为主,需负担的地方税种较少,因此对国税部门管理的税种认识较深,而对地税部门管理的认识淡漠,少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甚至对地税部门根本不了解。通过审计发现,10户外资企业2004年度共向地税部门按时办理纳税申报54户次,按时申报率不足45%,其中2户外资企业全年未向地税部门办理纳税申报一次,有1户外资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达2年的时间里,一直未申请办理地税登记,地方税务管理人员也因其生产场地偏僻,又无须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一直不知有该企业存在。(三)税收管理难以依法进行。在目前我国税收管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的前提下,对主体税种不属于地税部门管理的外资企业,如果其不建帐或帐务核算不健全,地税部门则无法对其实行核定征收,无法核定企业应扣缴多少雇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又如企业发生签订购销合同,如外资企业不健全帐务,地税部门则无法采取合理方式核定。在被审计的10户外资企业中,其中2户企业帐务核算混乱,地税部门难以查实地方税收。(四)地方政府干预现象严重。由于对不发达地区来说,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是地方政府部门的头等大事,对一些好不容易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地方政府经常会给予一些特殊照顾,从而也助长了一些外资企业依赖地方保护主义的不良风气,给正常的税收执法造成一定困难。如我县所有外资企业由县政府授牌给予重点保护,因此一些外企人员对地税部门正常的税收管理采取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拒绝税务人员到企业开展正常税收工作,而地税部门依法处理时,政府部门又以各种理由进行干预。

二、加强外资企业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税法宣传。当前造成偷税、漏税等管理漏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首要的是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漠、法律观念差、纳税诚信观念不强。只有经常性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才能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和自觉性。要加强纳税义务的宣传,提高义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开展诚信纳税的宣传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及时公布违法企业信息,让全社会共同监督纳税人自觉纳税;定期组织外资企业财务、办税人员地方税收业务培训,增强其实际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二)尽快取消不公平的税收政策。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未合并以前,可先行取消一些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如同样要负担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取消房地产税,改为交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5

关键词:建安企业营业税征管措施

一、建安企业税收管理的难点

(一)建筑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难点

首先,由于建筑材料中的砖、瓦、沙、石采购对象大多是个体私营性质,财务核算混乱,发票提供极不完善。同时,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收入与实际工程进度往往不符,很难确认其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其次,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不多,大部分企业带项目挂靠,接受挂靠的大中企业只是名义上的工程承包人,只想收取管理费,而忽略其应履行的代扣代缴义务,造成所得税计税依据失真。此外,建筑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或转包人之间计税收入、费用混淆。实际上,总承包人将一个工程分包给多个分包人以及层层转包的现象极为普遍,再加上某些工程的特殊要求,总承包人要对分包人或转包人进行人工技术指导或提供特种设备材料等相关费用,一些承包人就利用这条政策任意扣减分包或转包营业额,同时还将这些费用在自已的账内列支,这样不仅少计了营业收入,而且还多列支了成本费用,造成了所得税税款流失。

(二)分包工程中营业税适用税率的难点

在工程分包的结算过程中,工程分包、转包现象普遍。由于发包单位长期拖欠工程款,许多工程项目完工后,数年不予兑现工程款或不进行工程决算;还有以工程完工后的房屋或其他一些财产进行抵顶工程款,使税务人员无法准确核算应税所得额,直接影响税款的正确计算。因此怎样处理分包业务,提取缴纳分包业务过程中的流转税是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之一。

(三)建筑工程业务量大,分布广,工程施工周期长

建安企业工程一般在几个月至几年,而且工期综合交错,掌握其信息的难度大。建筑工程在立项时,虽然在建委、计委、税务等部门均有登记,但是承建单位并未登记,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建安企业漏报、不报工程项目,从而直接影响建筑业的税收收入。

(四)施工企业涉及增值税的管理难点

税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在建筑行业的经营范围中,大部分应税项目都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很少与国税机关发生征纳关系,因此个别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意识比较淡薄,不能准确了解税务机关有关增值税的纳税管理要求。建筑安装业中国下一步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重点领域

(五)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的涉及营业税的管理难点

首先,虽然我国税法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应该是承建方,承建方作为取得建筑收入的一方,纳税也无可厚非,但是按照常理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乙方纳税也最终是由甲方承担,无非是体现在建筑成本上与否,如果纳税则体现在建筑成本上,如果不纳税则不体现在建筑成本上。由于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以全部的工程营业额为依据,一般地说较别的经济行为大,所以税款也显得很重要,巨大的利益驱使使得双方不惜铤而走险来逃避纳税义务,最终体现在不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上。

其次,我国原来的政策规定,对建筑方可以收取一定的纳税保证金,但现在税收政策有了新的变化,规定建筑业的纳税时间为甲方给乙方付款的环节。也就是甲方若从帐务处理上不给乙方付款就用不着交纳建筑业营业税收,而对于农村的建筑队来说,双方没有账务核算,只是一手交房一手缴钱,就更无法掌握拨款的具体数额与具体时间,即便是付了款说没有付税务机关也没有办法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往往是税务机关问建筑的双方,没有一方愿意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税务机关征收的手段只剩下了向双方讲道理,这就造成建筑业营业税及无法按时足额入库。

最后,营业税的执法非常难以进行。在平常的执法过程中,用得最多地是扣押物品的方式。但这也出现不少问题:一是到了执行现场,没有值钱的东西需要执行;二是老板伙同工人集体抗拒执法,税务机关的人员又不向公检法那样能拿着手拷子拷人,对纳税人又不能打不能骂,有身体接触也许被赖上,弄不好上访闹气地把税务机关说得一无是处,因此,营业税的执法过程也是非常难以进行的。

二、建安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解决措施

必须制定企业所得税税收会计核算制度,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和企业财务制度的差别用税收会计的形式进行核算,便于企业申报;加强核定应税所得率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并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辅导培训,不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尽快达到按帐核实征收的水平;必须改革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以征、管、查专业化分工体制为保障,集中征收、专业管理、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管理体制;要达到通过宣传培训,让企业财务人员了解税收政策、会正确计算各项税款和填报新纳税申报表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水平。

(二)分包工程征税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企业应建立专项工程内部监控制度,在工程在建期间,要规范合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禁将工程层层转包。自营工程应编制工程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出包工程应当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有条件的,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所选定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符合该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工程出包时,企业必需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前,应当由企业技术、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工程的主管职能部门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拨款全面负责,技术、计划、质量、财务、审计等部门实施监督;质量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财务部门应按主管职能部门提供的工程进度情况或合同等有关规定拨款,禁止超过合同规定给承包单位拨款。

(三)加强外来施工企业报验登记,规范

外出经营管理外来企业管理不规范,经营情况较难掌握。部分外来企业在施工地很少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和人员,对涉税事项的联系相对不便,各种账目不健全,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其经营情况。因此,对施工单位持外经证报验的,应对提供的外经证和施工合同认真比对审核,以防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期间应将工程款支付情况逐笔登记。对超期、超额未回原地缴销的外经证,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到其注册地税务部门,防止企业所得税流失。

(四)建安企业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从现行营业税规定来看,建安业的征收范围为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建安业改征增值税后,除在营业税服务业税目注释中“其他服务业”中增加建筑物清洗、养护列举项目,再将修缮作业中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作业单独划出继续征收营业税外,其余基本适用增值税征收范围。针对个别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意识淡薄的特点,对内部机制不健全,时常出现"零负申报"现象,纳税意识淡漠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抵扣进项税额。

(五)工程结算涉及营业税的难点解决措施

工程结算涉及营业税的难点主要在工程让利及提取的税金金额与甲方代扣代缴数的时间性差异,为解决这一难题建筑施工企业在按《建造合同》确认工程结算收入时应尽量与建设方审批的工程结算保持一致,尽可能的按甲方审批的工程结算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计算提取营业税。我国税法规定从纳税义务时间起点算起(即与甲方办理完结算,包括甲方确认的划线)凡时间超过6个月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有权缴收该部分税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尽可能的自己去工程所地税务机关缴税而不要让甲方代扣代缴,若甲方强制代扣,则回款时必须让其提供代扣代缴税款证明。

三、总结

本文针对建安企业的税收特点,分析了建安企业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难点,提出了建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相关问题的一些解决措施,对加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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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文辉,王玉梅、浅谈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9)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6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现状,总结了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特征,分析影响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质量的因素,提出了提升茂名市重点企业地方税收征管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 :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质量;研究

茂名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是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基地,也是中国南方重要的石化生产出口基地和广东省的能源基地。全市“三高农业”蓬勃发展,荔枝、香蕉、龙眼等“岭南佳果”驰名中外,是“中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水产养殖享誉盛名,是“中国罗非鱼之都”。茂名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最为突出的“中国第一滩”旅游度假区,有“东方夏威夷”的美誉。

茂名地方税收最大的税源是石化加工,其支柱地位越来越明显,地方特色的“三高农业”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小,旅游服务业税收收入偏低。因此,培养和发展一批重点地方税收企业,对茂名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有重要的意义。

一、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现状

地方税收重点企业,是指投资规模大,营业收入高、实现和缴纳税额占税收收入比重大,能够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比较大影响的企业。茂名市茂南区对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是地方税务局石化征税科和重点企业税收股两个部门共同管理,他们在征税中为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征收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由于地理位置独特,经济发展不平衡,税源状况差异明显,重点企业判定模糊等等诸多原因,使茂名市茂南区重点企业及地方税收征管具有以下特点。

(一)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规模不断增大,地方税收收入增长快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税收重点企业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企业本身的注册资金、资产、职工人数等各项指标和中小企业差距越来越大,企业实现的收入、利润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重点企业税收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也有加大的趋势。

(二)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类型较多,税源分布面广

茂名市茂南区重点企业不仅是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几乎涵盖建筑安装、房地产类、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烟草批发零售、移动电信服务等各个行业。从下表1 可以看出,2009-2011年按注册类型统计,石油及制品制造类、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类税收收入占在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65%、12、86%、9、62%,居前三位。其他类型的重点企业比较分散,税源分布面较广。

注:滨海新区包含茂南区,滨海新区的地方税收来源主要是茂南区。

(三)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规模较大,内部结构复杂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规模较大,有的跨地区、跨行业,以多种所有制度形式并存。企业内部生产、供应、销售机构庞大,组织、经营、管理复杂,并且融资与投资多,资金流动频繁,现金流复杂,尤其是跨国公司和公司集团,内部资金投向境内外,融资也从境内外机构筹资,有的重点企业还包括母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形式控股公司等,管理控制关系非常复杂。

(四)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关联交易多,税源监控的难度大

重点税收企业关联单位众多,关联交易频繁。从关联企业的类型看,一般情况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与子公司关联交易;特殊情况下也有公司与材料供应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其产品销售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从关联交易的商品来看,既有房屋、设备等大型商品的关联交易,也有一般产品或劳务的关联交易;既有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又有资金的相互拆借和担保、有价证券的买卖等等,税源认定非常复杂。

(五)地方税收重点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财务人员整体素质较高

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高,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会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大多使用统一、规范的财务核算软件,集中核算程度较高。其中大型集团型企业,因内部机制复杂、相关信息量大、企业经营情况变动较大,又出现涉税环节多样、核算层次多、会计核算、纳税调整更加复杂的特征。财务管理人员一般学历较高,工作经验丰富,有的企业还针对税收工作专设办税机构,配备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硕士等人员,有的聘请税务专业人士,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较高。

(六)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主要税源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三税”总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得出的,是税上税。从下表2 可以看出,①2009-2011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53、74%,比例超过50%。说明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依赖于城市维护建设税。②2009-2011年营业税税收收入远远小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说明大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缴纳的税上税,也就表明茂南区增值税与消费税纳税金额很大,主要原因是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总量较多。

总之,重点企业在新时期所呈现出来涉税新特征,这必然给税务征管带来新要求。第一,由于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给传统的税源管理理念以强烈的冲击;第二,企业户数的大量增加,分布的领域分散、规模的急剧膨胀和财务力量的不断增强,对税务基层组织建设和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提出严峻的考验;第三,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经济成分的重大变化、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使税收成为各种利益和矛盾的焦点,征纳之间的税收博弈将在更广泛领域和更深层面进一步展开,税收管理的制度设计和策略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第四,企业组织体系的集团化趋势、关联交易的频繁出现,使税源的流动性、可变性和隐蔽性更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强化重点企业税源管理已成为目前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二、影响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质量的因素分析

目前,影响税收重点企业发展和税收征管质量的因素很多,从征管机关和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管单位对征收管理的理念存误区

在重点企业地方税收征收过程中,征管单位主观上主要存在有以下几方面思想误区或者偏差:

1、在主观上认识不够,没有高度重视,对“应收必收”的基本原则没有深入的理解,致使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落实不力;

2、在思想上对加强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征收监督管理工作不细致,致使工作出现漏洞;

3、片面的认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申报纳税规范、全面,一般不会少缴税,以先入为主的思想,导致税收征管工作随意,管理弱化给少数纳税人以可乘之机;

4、对重点企业税源管理观念相对落后,对税源的内涵以及如何监管重点税源理解不深、研究不透。入库税收收入作为评判重点税收企业管理质量好坏唯一标准,这种传统的税收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经不再适用,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有待实现实质性的提升;

5、对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安于现状,满足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工作停滞不前、难有起色。

(二)征管单位管理人员缺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重点企业税收管理人员不足的现象依然存在,人才的匮乏和素质能力的欠缺严重制约了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深化。

1、从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人员比例仍然偏低。相对较少的征收管理人员相承担了份额较大的税收管理工作,人少和事多矛盾较突出,制约了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2、从事重点税源企业征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既懂法律、财务管理和会计知识,又熟悉税收业务和计算机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相对较少;有的税收管理员缺乏必要的税务和财会专业知识,缺乏基本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技巧;税收征管人员年龄结构、工作经历、知识结构互补性不强,与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机制的缺位

重点企业税收管理尚未建立起常态化的有效管理机制,而机制方面的缺陷正是导致管理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建立起重点企业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就没有从源头上防范税源流失和征税过程中预警税源流失问题;如果对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进行检查落实情况一系列的机制尚未建立,税源流失问题就没有从更本上得到抑制。

从税款的征收到入库过程中,企业纳税评估分析、税收征管经济性分析、税源监控管理和税务稽查和处罚等,一系列互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务征管系统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激励、问责机制存在不足。导致某些征管责任难以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自我约束,未能有效激发税收征管人员内部潜能,不利于税收征管目标的实现。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机制的缺位,也成为制约税收重点企业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外的环境,对于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也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1、有的重点企业属于招商引资时引进的集团型企业,引进之初,相关机构承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使税务机关征税时处于两难的境地,同时也增加了重点税收征管的难度。

2、国税与地税两个税务系统相互独立,各自按照自己的征管权限、征管税种和征管方式进行征税。对同一重点企业税源的相同涉税信息要分别采集信息,纳税情况进行各自评判,有时候出现的结果相差较大。这样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3、公共信息共享方面还不够完善。在《税收征管法》中有规定,工商、金融等部门在税收征管方面有责任和义务,相互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运行还不够理想,信息共享程度低,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在社会方面,良好的协税护税配套机制的建立尚需要时日,公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够强,偷逃税会受到大众鄙视和社会舆论谴责的社会氛围还未全面形成。

三、提升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质量的对策

(一)提高征管人员素质,重视税务征管人才建设人才是决定税收征收的基础动力,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具有税源规模大,税源分布领域广,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关联交易多等特殊性,征管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对征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做好税务征管工作,征管单位要重视税务征管的人才建设,可以利用本单位内部培养和从外部引进方法提高队伍专业水平。目前,针对征管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充分发挥现有征管人员的作用。可将重点企业分成不同类型,依照依法、求实、高效、规范的原则对税源管理机构也做些适当调整,属于同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及其主要关联企业尽可能集中管理,节省人力。

其次,优化现有人才资源配置。将现有人员,组成若干个由几人组成的专项税务研究团队,各团队从重点税源企业特点或者从税种中,选择本队研究的项目。再将这些研究团队人员,根据重点税源企业大小,充实到基础税源管理中去,其人员的配置以能够适应管理户数和管理岗位的需要和发挥人才优势为原则。在配备税收征管人员时,需要考虑年龄大小、工作经历、业务操作、专业水平、计算机知识等客观条件,形成一个高水平、高效率的管理能力,为重点税源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最后,提高重点税源管理队伍素质。直接从外部引进懂税务、精通会计、熟悉计算机和外语的人才,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但最根本的方式还是内部培养,内部培养的主要方式是大力开展税源管理应用技术培训,采取案例式、教学式、竞赛式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税务管理人员的数据分析处理、纳税评估、计算机应用、税务系统操作和重点税源管理的方法、技巧,及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并注意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提高税收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明确划分标准,科学界定重点税收企业管理对象

为了解决重点税收企业范围模糊问题,就必须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界定辖区内重点税收企业管理范围。一是数量标准,也就是当企业的经营规模、纳税总额、营业收入、职工人数达到某一数量、金额后,就必须纳入重点税收企业的管理范围;二是对于某些企业虽然没有达到相关的数量标准,但是对未来地方税收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也可以纳入重点税收企业进行管理,同样享受到诸多优质的税收服务。

(三)设置专门的专业化重点税源管理机构

随着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核算的集约化、复杂化,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涉税需求已成为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大、监管难等情况,税务部门应科学设置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机构,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把具有综合素质高、掌握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专业税收政策和信息化管理技能的复合型年轻税务干部配置到重点税源管理部门,组成重点税源企业专业管理团队,专门探索和研究重点税源专业管理和服务方式、方法,负责实施重点税源的风险内控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专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加大专业化和集约化的管理和服务的力度,提高征管质效,有效促进重点税源的纳税遵从,减少税收流失。

(四)创新征管手段,提升对重点企业税源管理水平

积极推行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一是结合本区域特色,对各类重点税源实行“专业、专类、专人”管理,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二是构建“塔式”重点税源管理模式。如:对茂南区的重点税源企业实行阶梯式监控,形成区局、分局、税收管理员和前台征管人员四级“塔式”管理,将重点税源层层管好,做到应收尽收,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

(五)建立信息一体化系统,促进信息的多方共享

1、建立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信息一体化系统。目前,我国设有多级税收管理部门,每一级管理机构都有管理、立法、财政空间,财税部门的设置也比较灵活,每级政府的税务部门又分成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由此税务信息的管理就会有一定的障碍。为了使税务信息能共享,应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务系统中设立一个信息处理中心,各个地方的国家税局和地方税务局设服务信息站,各个信息站将每天接收的数据都要统一传输到信息处理中心,集中统一使用所有的信息。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软件不兼容、数据不统一、不共享等问题。

2、明确重点企业信息的获取范围。建立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信息一体化系统后,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信息项目进行信息录入。在重点企业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既要全面采集相关信息,又要确定采集重点;②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先以静态信息为基础,注重收集能全面反映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生产流程、财务核算等历史数据信息。在基本的信息收集之后,再以采集动态信息为主,及时采集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信息,产品及原材料库存信息、关联交易信息,上下游企业间的产业链信息,最新的财务会计信息等;③基本和辅助相结合,基本的信息采集后,还需要关注其他辅助信息,如:有关行业指标,有关媒体上公布的与重点企业有关的信息等;④税务与其他相关结合,税源信息既包括重点税源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涉税事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信息,税务机关对企业稽查信息,也包含来自于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税源信息电子档案,对同一纳税人税源信息实施集中存储、集约化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灵活、制度化的重点税源企业分户式税源管理档案,实现税源管理信息资料的高度共享。

3、重点企业税收信息一体化系统与企业信用度相结合,提高重点企业纳税人社会信用。当然,信息化只是提高重点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管理好坏,最根本、最基础的还是重点企业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程度。通过税收信息一体化,可促使重点税源企业自觉的提高企业信用。

(六)建立监控指标预警机制,强化数据信息分析应用

在建立和完善信息一体化系统,促进信息的多方共享的基础上,需要对于重点税源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运用分析结果来指导和提升税务征管工作水平。

首先,建立一套重点税源税收分析制度。在宏观分析和基础性分析的基础上,从纵向发展趋势分析,如出现突然的税收减少或者增加,应及时查找分析出现异常原因;从横向比较分析,与同行业平均税收缴纳水平或者与纳税情况较好的企业进行比较,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发现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其次,建立税源监控指标预警机制。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重点税源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税源分析内容和标准,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指标预警值,定期与同行业、同区域相应的指标比较,如相关指标出现比较大的波动,系统会出现“红字”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分析调查异常发生的原因,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再次,利用税收信息一体化系统,进行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依托相关的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税收信息和非税收信息,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以大量重点税源企业历史资料的分析研究为基础,科学预测重点企业未来某个时期内税收实现及缴纳情况,并动态预测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变动轨迹和税收发展趋势。

最后,完善数据信息分析方法。借助于信息一体化系统,综合运用因素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揭示税源管理发展规律,评判检验税收征管水平,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持续改善。

(七)倡导优质高效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遵从意识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倡导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充分考虑重点企业纳税需要,可以提高纳税人遵从意识,有效提升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质量。

1、通过纳税服务增加纳税人的公平感,可以提高税收遵从程度。有效的纳税服务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是毋庸置疑的。公平感由三个维度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它不是绝对的公平。从税收征管角度,纳税人认为他们能控制决策的过程(如可以提出自己的证据,有机会表述自己的意见),他们的公平感就会增加;若纳税人能参与税法的制定,能充分表述自己的意见,或者税法制定的过程透明、公平,纳税人会觉得程序公平,从而表现出更多的纳税遵从行为。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人员礼貌执法,及时并以恰当的方式把税收信息传递给纳税人,会增加纳税人的互动公平感,从而正向引导其税收遵从行为。若纳税人对政府税收使用情况拥有知情权、监督权等,不仅会增加纳税人的信息公平感,还会增加其程序公平感。在征纳关系中,公平感越强,遵从度越高。从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的角度,纳税服务的目标是通过最短的时间、最简便的方式、最有效的途径,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便利的条件,使纳税人透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提高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从而自愿遵从税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促进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

2、降低重点企业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提高重点企业税收遵从度。税务行政过程既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纳税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奉行纳税费用的高低以及奉行纳税费用分配的公平程度,进而影响征税效率。优质的税收信息咨询服务可以帮助重点企业纳税人节省搜集必要的涉税信息的时间成本和非劳务成本;纳税技能服务和纳税环境服务则可以降低重点企业纳税人的心理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优质的社会中介服务则可以直接降低重点企业纳税人的货币成本,以及如果他自己办税所可能产生的机会成本。纳税服务虽然增加了征税的成本,但却是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有效途径。为促进重点企业税收遵从,使税收遵从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不能仅强调对大型企业进行个性化服务,而应充分认识到重点企业纳税人十分需要税务部门提供综合的、全面的纳税服务,这也是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征管中特别重视纳税服务的原因。

(八)部门协调配合,创建社会各界共同协税、护税的良好环境

重点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做好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必须依靠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协助,形成以税务部门专业管理为主导,社会各界协税护税为重要补充的模式,创建税收征管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要求加强银行、工商管理、海关、公安、检察院、法院、质量监督、房产等各有关部门对征管机关的协调配合。

第二,规范税务制度,制定《税务法》,对税务人员的资格认定、职责、权利与义务、业务范围及规程、报酬的收取和标准、惩处办法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开展规范的税务,通过对重点企业纳建帐健制、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等工作,掌握了重点企业纳税人有关信息的,强化了对其监督和制约,营造一个较完善的税收环境。与财务人员相比,税务人员对税收专业知识了解的更全面、更透彻,无形中也对税务机关起到了监督制约作用,维护了重点企业纳税人权益,有利于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完善。

第三,大力开展纳税评估。首先,将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税源情况;其次,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最后,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检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有利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的良性循环。

基金项目:

本文系茂名市地方税收研究会项目“提升地方税收重点企业征管质量问题研究--以茂名市茂南区地方税收重点企业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SYJ201309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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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7

关键词:建安企业 税务风险 防范与管控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面对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建安大型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就成为摆在企业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建安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大型建安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目前许多大型建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的内容比较缺乏或单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而建安大型企业点多面广,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的任务异常复杂而艰巨。

一、当前大型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1、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给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面广,在其提供劳务和建造产品上具有跨区域、工程项目周期长和成本核算程序复杂,各施工地纳税环境差异大,税务风险管理难度高。多数大型建安企业跨省、跨国经营,企业需要面对世界各地层级不同的税务机关及国外税制的管束。而不同管辖区域的税务机关对税法关于建安企业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就额外增加了建安企业担负税务风险的系数,给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2、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企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可避免地增加建安企业的涉税风险

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在我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国家对建安企业外地施工实行施工地和注册地税务机关双重管理的税收政策,各地方税务局都采取“以票管税”、强化税源管理等征管措施,导致企业执行难度大,税企争端多。南京、广州等地方税务局按建安企业营业收入的1%加征个人所得税;四川等地方税务局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以解决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建筑企业争抢所得税或都不管所得税的问题。这就要求建安企业每到一地施工都应事前到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管理政策,以减少税务风险。

3、大型建安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关系不大,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风险防范制度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从投标决策开始到竣工结算很容易忽视税务因素,加上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对项目管理的税务风险意识又比较淡薄,这样就可能增加涉税风险。建安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我公司一年完成了近30亿的施工产值,完成的营业利润也只有近2500万元, 仅占施工产值的8、3%。如果因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导致税务稽查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会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4、建安企业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型建安企业点多面广,有的只是在总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连总部都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税务管理岗位。各个施工地点更谈不上配置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都由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他们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缺少涉税辅导及税法后续教育,对税法的理解、认同和把握有一定的偏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大型建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管控应对措施

1、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把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过程中,以形成既拥有风险管理防御能力,又有战略管理规划,使税务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有效地融合。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2、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做好日常风险处置预案

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和首要任务。加强对建安企业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税务风险因素的识别和应对,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曲突徙薪”式的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控制风险,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通过税务筹划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建安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以及各施工地点的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对于监控和分析到的风险,应仔细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这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在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设立税务管理岗位。

3、强化企业信息管理建设,制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流程,明确风险控制点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的信息系统能确保企业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信息通畅,能确保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税务风险先兆和实际问题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企业内部完整的制度体系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与科学,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果企业缺乏完整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就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防范税务风险,也就无法有效地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效益。大型建安企业应结合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三是制度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建安公司业务和税收规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制度流程也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配备专业的税务人员

由于税务管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复杂性,税务管理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配备合理的岗位和人员,是公司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企业应定期对负责涉税业务的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一般来说,税务管理人员首先需要深刻理解税收法规,这是最基本的专业能力;其次要熟悉建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因为纳税处理基本以会计处理为基础;最后,还要熟悉建安企业业务以及整体经营战略,不熟悉业务就无法深刻理解某些相关的税收规定, 不把握经营战略则难以发挥税务的事前筹划、规划作用。另外,这些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税收政策不断变动,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学习、思考和研究的能力,确切说税务管理部门要成为“学习型部门”。

5、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税务风险

纳税评估是由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及提供的相关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评定、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进一步对纳税人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行为。目前很多企业及其财务人员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不熟悉税法规定或无意之失而造成的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企业被税务违法处罚风险增大。因此企业应借鉴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方法,通过分析财务部门各月、季、年申报和上缴的税款情况,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内部自检。从故意税务违法风险、非故意行为导致结果违法的税务风险、税收政策调整或主管税务机关责任带来的税务风险、客观上少缴税款的无责任税务风险等方面,采取手工和计算机软件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活动。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活动,详细剖析容易形成税务违法风险的不同风险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6、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税收具有财

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 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 扩大就业机会, 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人多面广,国家的宏观税收政策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对政策法规的不同理解及地域差异造成了各地的税收征管模式各不相同,各地税务执法机关也就拥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 企业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 加强联系和沟通, 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 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减少涉税风险。

7、加强税收法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这就要求企业在准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精神的同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的情况,审时度势,用足用准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和其他成本。综上所述,大型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决定了税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对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使企业随着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整体风险,从根本上解决税务风险问题,从而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

参考文献:

[1]刘芳,高雅杰,新形势下建安施工企业税务风险,价值工程,2010,(1)

[2]梁露松,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企业税务,2010,(6)

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点篇8

【关键词】大企业 管理 实践

一、问题和困境:谁来管理大企业?

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增设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标志着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正式起步。根据省级国家税务局要求, 2014年,某市国税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负责全市98户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和个性化服务。虽然总局、省局、市局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已经建立,但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基本相当于“大脑”,主要职责是谋划、部署和指挥。基础管理和风险应对等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人员来完成,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税务人员基本相当于“四肢”。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既需要聪明的“大脑”,也需要健壮的“四肢”。但全市国税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大脑”发达,“四肢”羸弱,“谁来管理大企业”成为困扰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的难题。具体来说,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力资源主要面临“老”、“少”、“弱”三大困境。

(一)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某市国税局共有税务干部1400人,平均年龄46岁,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全系统税务分局中,平均年龄超过50岁的有15个,占30%。从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与税务分局情况看,机关人员平均年龄44岁,分局人员平均年龄48岁,相差4岁。造成分局比机关人员年龄老化更为严重的原因是:由于分局职数限制,年纪轻、素质高的干部纷纷流向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最终形成目前的局面:相对年轻、充满活力的“大脑”指挥年龄老化、羸弱不堪的“四肢”进行税收管理,这就是大企业管理的基本现状。

(二)管理资源严重不足。从2012年到2014年,某市国税系统在人员总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管辖纳税人户数由45600户增长到61331户,增长34%,人均管户由79户增长为106户,管理资源紧张问题日趋严重。从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与税务分局情况看,机关人员426人,占总人数的35%;税务分局574人,占总人数的45%。这意味着全系统有35%的人员是管理层,他们不直接创造税收收入效益和税收管理效益,只负责“发号施令”。“动口”的太多,“动手”的太少,机关与分局人员配置不科学、不合理加剧了一线管理资源不足的困境。在管理资源整体紧张的情况下,大企业税收管理资源难以保证。

(三)专业人才极为匮乏。与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收遵从差异、行业税源差异和税收风险差异决定了对大企业必须由专门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但税务分局管理人才极为匮乏,大部分税务人员只具备基础、基本管理技能,素质和能力难以承担大企业税收管理职责。从学历结构看,某市国税系统初始学历大专以上人员,分局只占总人数的4%;机关略高,占总人数的7%。从“三师”人员看,某市国税系统具有“三师”资格的21人,只占总人数的1、5%。在管理人才匮乏的情况下,基层一般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实行无差异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基本“淹没”在税收管理员的繁杂事务当中。

冲出人力资源“老”、“少”、“弱”的困境,最直接的途径是大量增加新进人员、加快队伍新陈代谢,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但也是到目前为止最不现实、最不可能的“美好愿望”。在短期内管理资源现状不可能得到有效改变的情况下,唯一的出路就是整合资源、内部挖潜,靠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力争实现“无中生有”、“有中生新”。

二、探索和实践:以机关“实体化”破解人力资源难题

(一)什么是机关“实体化”

机关“实体化”,是在机构设置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转变机关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把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由行政管理主体转变为税收征管实体。一般情况下,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行政管理和政策指导。通俗来讲,只管人、管事,但不直接管户、管税。通过转变机关职能,让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像税务分局一样承担管户、管税职能,机关人员以税收管理员的身份履行管理职责,从而把机关行政管理资源整合为税收征收管理资源。机关“实体化”是对机关职能的再定位、人力资源的再优化,是当前加快征管模式探索、破解人力资源难题、挖掘干部队伍潜力的初步探索和工作实践。

(二)机关“实体化”的探索和实践

第一步,集中优势兵力,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第二步,组建专业团队,解决“怎么管”的问题。第三步,明确岗位定责,解决“管什么”的问题。着这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四个层级。

一是完善核心层。大企业管理局是管理的核心层。要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或人才库成员等充实到这些岗位,而且要具有较长的基层工作经历,基本素质、专业特长和实践能力比较突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实行“双岗双责”:“双岗”,指按业务事项和行业设置双重岗位;“双责”,指所有成员既有分事项岗位分工,又有行业分工。大企业管理局设置四个分事项岗位:综合管理岗、个性化服务岗、数据监控岗、风险应对岗,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同时将总局、省局、市局重点联系的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划分为不同的行业,每个行业确定1名“联络员”。分事项岗位和各行业联络员均实行A、B岗制度,以避免“单人执法”和“空岗”现象的发生。

二是巩固紧密层。第一,组建管理团队。在市局机关组建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监督考核三个紧密型管理团队,作为大企业管理的紧密型组织。数据分析团队以征管部门人员为主,并集中市局机关懂技术、会分析的专业人才组成,主要负责大企业的数据监控分析,定期向各县(市、区)国税局及市局机关相关部门推送风险任务并对应对质量进行评价。纳税评估团队由市局纳税评估人才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大企业直评。监督考核团队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数据分析团队和纳税评估团队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第二,组建专业团队。在巩固以上三个管理团队的同时,着手组建全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分成十个专业化管理团队,主要在市局大企业局的统筹协调下,对全市十大重点行业开展阶段性、重要性、分事项的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应对工作。第三,组建项目团队。在一些重要的专项检查中,尝试打破科室界限,组建专业团队。进行检查。比如在银行业的检查中,就可以把稽查、大企业、所得税、纳服四个部门的精干力量组织起来,组建项目团队。其中,稽查部门主要负责检查企业纳税遵从问题,所得税部门主要负责指导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大企业部门主要负责协助企业建立内控机制、防范纳税风险,纳税部门和大企业部门共同为企业搞好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个性化服务。各个部门打破职责界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组建检查、管理、服务“一体化”团队,实现了对大企业的项目化、综合性管理。

三是规范基础层。基础层指各县(市、区)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在机关实体化探索前期,就将全市国税系统下辖县、市、区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集中到一个税务分局或者机关重点税源管理组,实现重点税源由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各县、市、区局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规模和税收完成设立相应的大企业管理标准。市局大企业管理局必须要求每个单位都根据行业特点对基础管理事项进行分类规范,并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把大企业登记核定事项、申报征收事项、发票管理事项、日常纳税服务等基础管理工作夯实砸牢。

四是借力辅助层。根据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需要,邀约或外聘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行业专家,组成“松散型”顾问团队,作为“辅助层”。主要是通过合作、外包等方式,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技术手段研发和相关项目研究;协同开展税收风险防控;合作开展大企业税收业务培训等。2014年,在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中,某市国税局就试行引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作为辅助手段,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快完成购买中介服务项目招标,以“政府掏钱、税务使用”的方式进行规范化运作,使“外脑”助税制度化、常态化。

三、建议和设想:建立分层级、专业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体系

一是层次不对等。目前,大企业税收基础管理工作主要由基层征收单位负责。由于征纳双方机构层次不对等,导致管理工作存在诸多困难,“管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信息不对称。大企业税收管理成效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因不具备大企业财务软件专业知识,大企业信息基本来源于相对封闭的内部系统,对大企业第三方信息掌握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