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精选8篇)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1
关键词:物业管理 物业档案 规范化管理
一、规范物业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物业档案是物业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业主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物业档案管理是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适时地做好物业文件与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提供利用工作,促进物业服务水平与效率的提高。
物业档案管理是物业企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物业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对物业档案管理有制约性,而规范物业档案管理对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二者相辅相成。
二、物业档案的构成
物业档案的基本构成如下:
1、物业清册:反映所有物业单元、公用区域状况及权属状况。包括房屋数量、户数、面积、结构、完好情况、产权归属、使用性质等;
2、物业租售档案:包括租售合同、物业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材料、同意出(转)租文件、公证书等。
3、业主及住户档案:反映各单元业主及住户的情况。包括户主类型、姓名、年龄、职业、家庭人口数量及结构、联系电话、入住通知。
4、物业保养维修档案:包括保养计划、维修审批表、修缮图纸、验收合格证明、修缮工程许可证、工程预结算表、材料单。
5、物业服务档案:物业部门在开展公共服务和专门服务中形成的档案。包括:绿化、环卫、保安、车辆管理、出租等产生的档案。
6、物业收费台帐(册):是物业中各单元业主及住户缴费情况一览档案。
7、物业经营档案:物业企业在开展经营和物业延伸服务时形成的档案。
在上述档案中,物业专门档案是物业管理行业独有,是物业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主攻方向,可以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保障,必须尤其重视。
三、物业档案规范化管理的
基本要求和实施方法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当前物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
首先,缺少统一管理制度和标准,基础工作不规范(分类不统一,案卷形态不统一,保管期限不明确),操作上随意性较强。即便同一物业集团内部的各下属公司也如是。
其次,多数物业企业的档案没有集中统一管理,而是按内部机构的划分将档案分开存放,使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比如:有的物业公司将售房档案放在上级公司,基建档案和行政档案放在本公司办公室,业主档案和维修档案放在房管部,财务档案则由财务部单独管理。
第三,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缺少档案信息公示,是造成管理者与业主(客户)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四,对兼职档案管理员缺少档案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档案管理基本技能,影响物业档案管理水平。
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依据档案管理理论与操作规范,结合物业管理特点,金隅集团制订了《物业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其主要思路和实施控制要点如下:
1、要规范物业档案管理,首先要建立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明确物业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制定一套规范,明确一个管理责任者”,并且做到制度配套,操作性强,责任者明确,这是物业档案管理规范化的第一要点。
档案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建立物业档案管理制度,首先是为了完善物业管理的监督机制,发挥物业档案对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其次是为了以制度的形式来明确物业档案管理责任,约束和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档案管理水平。
物业档案制度和规范建设包括:物业档案管理的业务范围、物业档案分类标准、物业档案归档制度、物业档案整理方法、物业档案保管制度、物业档案开放利用制度、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规范等。
在金隅集团下属物业企业中,100%都有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并有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同时,通过专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规范档案工作,从而促进物业档案管理工作。
2、做好物业文件的形成和归档,既是物业档案管理的起点,也是重要的物业基础工作。
物业档案的规范化要从基础工作抓起:按规范形成物业文件、物业文件的归档、物业文件的整理与保管、物业档案的开放与提供利用、档案信息分析与研究等。考虑到当前物业档案管理的实际状况,我们特别强调物业文件的形成与归档两个环节。
①让每一个物业管理与服务人员有意识地、按规范形成文件,并注意积累
要提高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就要求每个业务人员在从事各项工作时,必须遵循业务流程,有意识、规范地形成文件,以此作为工作依据和绩效凭证。
对“文件形成”的控制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物业管理制度中,明确每个物业管理环节形成的文件;二是明确每份物业文件的内容和质量(文件上要填写哪些内容,怎样填写)。只有满足这两个要求,才能称之为规范的物业文件。
②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
要将文件归档作为业务流程的重要一环,要求物业管理与服务人员自觉执行,将归档作为每项物业管理与服务业务的收尾。要真正落实这一思路,需要物业制度中有配套的规范,包括每一项服务工作完成后要逐项或定期的验收、检查、绩效评估,同时也检查应该形成的文件质量。
3、突出行业特点,将管理重心放在物业管理专门档案上;完善一户一档的管理形态。
物业企业的档案中往往行政档案、基建档案等管理的比较好,但物业专门档案大多比较松散,随意性强,案卷形态多种多样。
物业专门档案是物业管理行业独有的,实际上,在物业投入使用后,这类档案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其他档案,其数量也会逐年增加,理所当然应该作为管理重点。
“一户一档”的管理形态,主要针对物业专门档案中的以户为对象的部分。虽然90%企业有了一户一档的管理,但不同的企业在一户一档的管理中采用的方式并不一样。有的是把每一户的业主档案作为一卷,有的是把整个一栋楼所有的业主档案作为一卷,再将每一户的业主档案作为子卷。
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不仅便于对“户”的针对性管理,而且还有利于为业主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物业公司的管理质量与服务品位提升,是体现物业行业特色、保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合法权益的好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应尽量丰富一户一档的内容,包括收集业主、住户的爱好、习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资料。
4、以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为契机,打好物业档案基础,将动态管理落到实处。
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正式委托管理之前,物业公司是由发展商临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该物业的管理职责。这种委托通常是在物业正式投入使用前,这就是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它可以更好地把握物业设计和施工环节,加强对物业的全面了解,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在物业前期介入的过程中主要是做好基建审批与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的质量监督和收集。各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协调,提高档案人员的参与度,切实负起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在物业企业接手物业后,档案工作的另一个要点是做好动态管理。因为物业的情况不是一成不变,所以物业档案具有很强的动态性。业主可能因物业的买卖、交换、继承而变更,且物业本身也需要不断进行保养、维修,这都要求相应的物业档案及时随之改变,保持与实际相符。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采取定期检查、日常维护、跟踪项目等方式来保证动态信息填补及时、无遗漏,保持档案的现实有效性。档案人员及时收集变更的物业文件。
此外,物业企业还通过宣传物业档案对业主的开放性,方便业主对档案的利用,主动公示重要的公共性档案信息;充分利用物业档案信息,迎合住户的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开展物业延伸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2
一、物业档案的特点
(一)档案种类多样化。由于物业档案的主体包括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人员、物业的使用者、物业的开发商、设计者、工程设计方、承建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如计委、国土局和房管局、城市规划局等单位。因此,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就形成了各种类型的专门档案,如产权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等专门档案。这也是物业档案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专门档案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载体形式多样化。物业档案形式多样,主要有图、文字、卡、册、表。其中“,图”是指根据实际需要绘制的各类平面图、示意图。“文字”是指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字材料,包括早期介入文件、接管验收文件、房屋及设备的修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装修合同、业主和住户来访记录、代收费用的协议等。这部分材料数量大、种类多,是物业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卡”是指根据需要制作的内容浓缩、检索方便的各类卡片,包括设备保养卡、维修记录卡等。“册”是指为了增加信息容量、提高管理效率而建立的业主缴费手册、绿化管理手册等。“表”是指房屋验收质量登记表、业户情况登记表、房屋装修申请表。
(三)档案的动态性较强。物业可能需要进行维修、养护,业主可能因物业的买卖、交换、继承等权属变更而变更,住户更有可能因租赁关系的改变而频繁变动,因此,相对应的物业及人的文件材料也要不断地添加到档案中去,从而形成物业档案的一个显著特点———动态性较强。
(四)公开性和隐秘性并存。物业档案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因为物业档案记录着有关物业及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这部分档案内容对与本物业有关的所有人员来说都是公开的,如物业的维修档案,有关绿化、环卫、保安的档案等。但物业档案又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因为它也包含着大量的隐私内容,这部分档案内容是不便于公开的,如业主(或住户)的个人资料、物业中的产权资料等。
二、物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方法
(一)集中统一管理,分区保存。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可能管理多个住宅小区,每个小区离物业服务总公司都非常远,有些档案如业主档案、基本建设及维修档案可放在管辖区自行保管,便于利用。
(二)与物业服务项目延伸保持同步。随着物业服务项目的不断拓展,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楼宇维修、养护、清洁、保安外,物业服务的内容已延展到工程咨询和监理、物业功能布局和划分、市场行情调查和预测、目标客户群认定、物业租售推广、通讯及旅行安排、智能系统化服务、专门性社会保障服务等全方位服务。物业档案建设要和物业服务项目的延伸保持同步,以保证物业档案信息的齐全完整。
(三)移交规范。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企业移交下列资料:①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②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③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④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承接物业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将上述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应该将开发建设的物业档案材料在移交物业管理时同时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更换物业管理单位时,原物业管理单位也应该将物业开发建设的档案材料和在物业管理中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物业档案材料向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移交时,双方要查验移交档案的数量及质量,并履行签字盖章等相关移交手续,确保物业档案的来源清楚,去向明确。
(四)建立个性化物业档案资料。个性化物业档案是指业主的个人资料、家庭情况、生活习惯、出行规律、朋友往来等情况的档案资料。其实,对这些档案资料的收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管理,与其他的物业档案比起来显得更重要,它体现物业公司人性化的一面,这样不但有利于对业主实施个性化服务,而且也直接关系到物业公司的管理质量与服务品位。但是进行此项工作必须充分以尊重业主的个人隐私为基础。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3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解决社会矛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可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部份,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成为了居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和谐社会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而物业档案在维护社区安定,便利居民生活,保障群众利益,方便居民再就业,为辖区居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可以说档案管理是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本文笔者通过对物业档案的定义、特点、发展趋势、社会功用的解读,来阐述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中和促进社会和谐上的作用,来说明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物业档案的概念
档案来源于文件,文件是档案的前身。一切档案都是在文件使用完毕或办理完毕后转化而来的。
(一)档案的定义
“档案”一词在我国始见于明代,但最经常被引用的出处是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该年十月,在批阅秋审众犯册时,“上问:‘马哈喇之父与叔皆没于阵,本身亦有功牌,其罪如何?’大学士明珠奏曰:‘马哈喇之父、叔阵没,皆系松山等处事,部中无档案,故控告时部议不准。
我国对档案学的研究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至今,全国档案界对档案一词的定义多有论及,提法各异。何鲁成在《档案管理与整理》中写道:“档案者乃已办理完毕归档后汇集编制留待参考之文书。”1960年第一期《档案工作》杂志社论中写道:“档案是本机关在工作和生产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并且经过立卷归档,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各种文书材料(包括技术、影片、照片、录音带等等)。”1985年国家标准局的《情报与文献工作词汇基本术语》和《档案著录规则》中档案定义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1996年7月5日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从法的角度规定了档案的范围: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二)物业文件与物业档案
物业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主要有两大部分,即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管理文件和物业管理实际操作接收和形成的多种专业性文件。这些文件完成了现行功能之后,就过渡为物业档案。
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管理文件包括行政管理文件、人事管理文件、财务管理文件等。物业管理处接收的专业性文件包括接管验收时接收房屋的建筑工程资料、设备和产权资料;形成的专业性文件包括住户入住后不断形成并补充的业主(住用人)资料;常规物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物业维修文件、物业租赁文件和管理服务文件;物业管理公司开办多种经营活动形成的经营管理文件等。
(三)物业档案的分类
物业档案是物业管理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随着物业管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物业档案的种类也不断增加,但总的来看,物业档案基本上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物业公司日常运作形成的普通档案,包括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会计档案、人员档案、科研档案、声像档案、荣誉档案等;另一部分是基层物业管理处日常运作形成的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包括物业清册、物业维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业主及住户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档案等。
二、物业档案管理现代化
(一)物业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含义和内容
管理现代化就是把管理工作信息化和最优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无论是物业管理还是档案管理,都在向着现代化的管理目标迈进,物业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也成为必然趋势。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内涵包括两方面:一是指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的应用;二是要达到优化、取得最佳效益。对物业档案管理来说也是如此。
(二)物业档案管理标准化
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业务技术标准和相关标准,国家档案局编制的《档案工作标准体系表》大致涵盖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域内所有的标准。由于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仅有十几年历史,物业档案管理更是档案行业和物业管理行业中双重的新课题,所以国内尚未制订出关于物业档案管理的标准。在具体工作中,应尽量参照各相关标准,如《档案著录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档案号编制规则》、《档案工作基本术语》等作为工作指导。对一些较为成熟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讲,如果条件具备,完全可以自行制订本公司的物业档案管理标准。
(三)现代化对物业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不断完善深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也要求档案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包括思想意识、知识结构和操作技能等。
树立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的观念是提高人员现代化意识的基础。既然现代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进程,人员也就必须习惯于不断反省、不断思变,在总结经验、着手当前的同时放眼未来。既然物业档案管理是一个新课题,就必然存在许多有待完善之处,在巨大的潜力可挖掘。物业档案管理这一领域是大有可为的,要想永立这一行业潮头,必须有要有前瞻性,首先就是要打好思想意识这个基础。
三、物业档案的特点
(一)档案种类多样化
由于物业档案的主体包括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人员、物业的使用者、物业的开发商、设计者、工程设计方、承建商,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如计委、国土局和房管局、城市规划局等单位。因此,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就形成了各种类型的专门档案,如产权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等专门档案。这也是物业档案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专门档案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载体形式多样化
物业档案种类的多样化决定了物业档案形式多样,主要有图、文字、卡、册、表。其中“,图”是指根据实际需要绘制的各类平面图、示意图。 “文字”是指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字材料,包括早期介入文件、接管验收文件、房屋及设备的修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装修合同、业主和住户来访记录、代收费用的协议等。这部分材料数量大、种类多,是物业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卡”是指根据需要制作的内容浓缩、检索方便的各类卡片,包括设备保养卡、维修记录卡等。“册”是指为了增加信息容量、提高管理效率而建立的业主缴费手册、绿化管理手册等。“表”是指房屋验收质量登记表、业户情况登记表、房屋装修申请表。
(三)档案的动态性较强
物业可能需要进行维修、养护,业主可能因物业的买卖、交换、继承等权属变更而变更,住户更有可能因租赁关系的改变而频繁变动,因此,相对应的物业及人的文件材料也要不断地添加到档案中去,从而形成物业档案的一个显著特点――动态性较强。
(四)公开性和隐秘性并存
物业档案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因为物业档案记录着有关物业及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这部分档案内容对与本物业有关的所有人员来说都是公开的,如物业的维修档案,有关绿化、环卫、保安的档案等。但物业档案又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因为它也包含着大量的隐私内容,这部分档案内容是不便于公开的,如业主(或住户)的个人资料、物业中的产权资料等。
(五)档案的完整性
物业管理专门档案是以一个物业单位为对象组织案卷的,该物业不管发生何种变化,所产生的文件材料都须添加进去,因此,每一份档案案卷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全面反映了一个物业单位的变迁过程,体现出一种完整性。
(六)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物业管理活动是围绕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开展的,没有哪一种档案会像物业档案这样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许多档案如机关文书档案、审计档案、诉讼档案等在归档以后通常就较少被利用,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少会涉及到这些档案,而物业档案则会随着物业的装修、租赁、再装修、再租赁等活动的需要而不断地被调阅。
四、物业档案的作用
物业档案最重要的内容是物业管理专门档案,它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物业本身的档案,包括开发建设成果的记录和物业公司接管后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情况记录;另一部分是物业业主和住用人的档案,包括业主、住户的姓名、家庭成员情况、工作单位、联络电话或地址、租金、管理费缴交情况等。物业档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两部分档案上。
五、当前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规模总体偏小。由于房地产开发规模普遍较小,开发方大多自行组建物管公司或成立物业管理处等,造成了一般物业企业难以快速实现高规格、大规模发展,企业规模总体偏小的现状。
2、物管投诉多,社会认可程度低。物业投诉产生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物管企业提供的服务和住户期望与理解产生了一定差距。另一方面是开发方没有足够重视所建物业后期管理须要的客观条件与运作成本。还有政府未下力气引导群众对物业管理消费形成正确认识,造成其社会认可度偏低
六、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观念落后,认识错误
1、关于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针对物业产权多元化发展状态而产生的,业主自管则不在《物业管理条例》调整范畴,不属于条例规定和承认的物业管理。
2、关于物业收费标准:由于各类物业的类型不同,其管理服务的项目有所差异,需要管理服务的内容和管理服务的难度、深度及细度也不尽相同。不同物业的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物业,不同管理服务项目,不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等有关规定,分别测定出不同物业项目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施行,这才是最科学的收费标准。
(二)配套法规政策规定实施细则严重滞后
由于配套政策规定实施细则严重滞后,使现实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没法快速裁判。物业管理涉及方方面面,一些纠纷问题的解决上,主管部门因缺少可依据的配套法规与细节难以出据权威意见,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七、恰当用物业档案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和谐社会的建立
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应转变观念,多方下手,观念的转变不仅在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的转变也是不可或缺的,观念可以用合同、协议等方式来体现,双方互相认可,彼此遵守执行,自然矛盾就减少了,即使有不愉快发生,也便于划分责任,快速解决问题,这也就要求订立合同时要严谨、细致、科学、合理,合同定立后要正确妥善保存,具体在合同中需要体现哪些理念,怎么体现?这都对我们物业档案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
1、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平等关系。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受托对物业实施管理,给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签订,双方就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没有主仆这种带有奴性的错误区分。
2、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目的相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目的应是一致的,即共同管好小区。
3、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什么都管。物业管理公司终归是企业,职责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很多社会问题不在物业企业职责范围之内。
4、物业管理服务不是“免费的午餐”。不少人习惯于过去住房的福利型政策,对物业管理“谁受益,谁付费”原则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费。其实,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提供服务的同时,就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维护物业完好的义务。事实上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物业专业化管理,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是需要投入成本的,物有所值是最简单的道理。
5、物业管理治安防范不是看家护院。物业管理公司给住户、使用人提供的是安全防范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主要是按照服务承诺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住户、使用人不能认为交了物业管理费用,就可以放松警惕性,应以积极的态度做好个人和家庭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6、物业管理企业不是水电供应商。由于历史的原因,物业管理企业普遍一直为水、电等公用事业部门无偿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电费用,甚至承担因业主、使用人拖欠、拒交水电费而垫付,物业管理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7、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维权。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业主、业委不一定就是弱势群体,实践中住户往往可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欠、少交、拒交管理服务费,而物业企业却没有很好的办法应对解决。另外,一些部门、机构人为导致增加物业管理企业负担。因此,物业企业也有依法维权的权利。
8、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光是物业管理公司说了算。个别物业管理企业因缺乏有效学习而沉醉在理所当然的“管理者”角色里,没有依照相关规定,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成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害群之马,这些则应由主管部门查处纠正。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物业档案管理在推动和谐社会的建立上的重要作用,物业档案管理对构建和谐社会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社会功能:
(一)它具有教化和益智的社会功能
现代物业管理追求的是一种小区的情调、小区的感觉、小区的文化与品味,使住户有一种情感的归属。这样的物业管理,能增长住户的见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居民的素养。应尽可能多地提供特色服务,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比如在小区内可建立局域网,物业公司通过网络向业主和使用人及时各种服务通知和信息,同时也利用网络来加强物业公司和业主,以及业主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只有通过这些普通小区没有的特色服务,才可以提升小区的管理品位。
(二)具有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的功能
在衣食无忧的现代都市人群中,追求舒适、个性的生活小区正成为人们更高层次需求的集中表现。生活在高档小区,享受着高档物业管理,能产生“物我两忘”的身心体验。这样人就会心情舒畅,心胸开阔,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就要求物业公司首先在人员的选择上,应根据岗位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录用标准,把好进人关。比如对管理人员,应尽可能地选用那些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利用他们良好的服务意识,增加物业服务的内在品质。在安全护卫队员的选择上,除了外形的要求,还要在其综合素质,思想品质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察和筛选,并辅以不断的培训,提高其工作责任心,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小区的安全。
其次,在服务标准上,不能局限于普通住宅小区的服务要求,可参照商务写字楼和酒店服务的标准,制定专门的保洁、绿化、维修和安全防范服务标准。如对小区内的单元楼道,至少每天进行一次拖、扫、抹,同时加大保洁巡视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楼道地面、扶手的整洁。大力提倡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物业公司应努力在小区内营造以美化、亮化、香化为主题的良好的居住、生活、休闲环境,让住户真切的感受到居住在这儿就是一份品位和一种尊荣。
(三)具有社交和繁荣文化的功能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4
虚拟化:成本摆动带来的挑战
虚拟化已经从开发和测试环境走出来,逐渐被应用到生产环境和主流应用环境中。企业已经无法忽略它可能带来的益处,纵使他们实施虚拟化的具体目的多种多样,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成本优化和IT业务效率提升。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虚拟化所带来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大多数企业最初都是先实施一个简单的服务器虚拟化项目,随着优势的显现,如它降低应用和管理成本,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等, 一个接一个的虚拟化项目就会相继上马。 最终,数目庞大的虚拟服务器会使系统管理员不堪重荷,IT治理和服务管理也会压垮,而且很多使用人员在部署时期争抢迁移虚拟资源而失败,那么之前所获得的好处将会消失殆尽。难怪有人把虚拟化比喻成一个来回摆动的秋千――在很多情况下,一方面,硬件成本逐渐降低;而另一方面,管理成本不断攀升。例如,EMA调查公司今年3月的一项研究报告就指出,一个典型的虚拟化应用可能包括大约11个不同的平台、技术和提供商。因此,操作者和协作软件必须了解虚拟和物理机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惠普软件:IT投资回报极大化
惠普软件解决方案从业务的角度重新思考虚拟化,通过提供业内领先的软件解决方案,与其他领先虚拟化厂商的合作以及运用全球领先的服务经验帮助企业像运营业务一样运营IT,将虚拟化融入企业的业务科技(Business Technology)战略,使企业能够在不增加基础设施管理成本和复杂性的条件下,将虚拟化技术的优势极大化,做到鱼与熊掌可兼得。
人工操作流程自动化虚拟化为现有的流程增加了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提高了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因此,自动化成为虚拟化服务管理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惠普业务服务自动化(HP BSA)解决方案使物理和虚拟化环境下的配置和合规任务自动化,消灭了冗余任务并降低IT管理负担。
全方位监测虚拟和物理环境企业级的服务管理是虚拟化服务管理的第二个关键要素。惠普业务服务管理(HP BSM)解决方案可以自动监测IT服务和基础设施。它通过端到端的基础架构,从最终用户的角度监测服务可用性和响应速度,因此使监测和问题解决都变得更加迅速,使在最终用户前发现并解决问题变成可能。
保证软件许可证合规拟化的另一挑战就是管理虚拟机和相对应的软件许可证。理想的软件解决方案应该可以在IT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实现自动发现、认证和报告。惠普IT服务管理(HP IT Service Managment)解决方案为在物理和虚拟化环境中的许可证合规管理和实施持续提供流程监测,保证合规的可视性和实施。
保护用户的虚拟化应用当一个全新的虚拟机在主机服务器上投入运营时,它会运行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防止数据丢失的情况发生。在一般情况下,备份由脚本运行在虚拟机环境中实现,因此迅速消耗了共享资源并影响了系统性能。而惠普软件虚拟化解决方案可以通过在某个指定主机服务器上增加虚拟机的数量,对性能不构成影响。同时通过惠普信息管理(HP Informaiton Management)解决方案将所有虚拟化应用数据备份,需要时在几秒或者几分钟内实现数据恢复。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5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民事责任是按照法律规定,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物管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物管责任,对于物管合同关系的进一步规范与成熟,具有积极的意义。
下面笔者将从物管合同的性质、主体、民事责任几方面,分别对物管合同责任做出阐述,以期有益于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管案件的正确认识。
一、物业管理合同性质
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中尚未有规定,目前只能将其称为无名合同。实践中有很多人认为物业管理合同是委托合同,[2]我们在物管案件的审理中,对物管合同关系也习惯于将合同双方关系表述为“物管公司受业主委员会委托”。
但就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的内容来看,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大部分物管义务不需要对业主言听计从,他们只需要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提供卫生、环境、保安等物管义务,达到一个大致的标准即可,而这个目标的实现则是由物管公司自行独立地完成的。如果认定将物管合同的性质认定为委托合同,按照委托合同的性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委托合同范围内所获得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委托人,因此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责任。这样的结果就导致业主可能要为物管公司的物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显然是违背物管服务的目的的。从合同目的进行解释,就可以确定物管合同的性质并不是委托合同,至少不是单纯的委托合同。
笔者认为,在物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中,不仅有对全体业主的公共物业的管理,还涉及到对业主个体相关财产的保管,以及对共有物业设施的购买、更换,对物管用房的妥善利用等等。因而物管义务中所涉及的性质比较复杂,混同了保管、租赁、承揽、委托等法律关系。
在物管活动中涉及的物管义务的种类多、范围广,使得对各种责任一一明确变得较为困难,这样合同双方在产生纠纷后并不能在合同中直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因而在对物管案件的审理中,认识到物管合同性质的复杂性非常有必要。只有明确认识物管合同的特殊性,并有针对性地对所涉及的部分合同性质做出认定,才能够正确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做出判断与度量。
二、物管合同的责任主体
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有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等民事主体。在房屋出售前,物业建设单位依法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而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机构。业主大会在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召集。
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业管理合同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然而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性在于签约双方并不是合同当事人,物管合同的双方是作为委托方的业主和受托方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与物管公司签订物管合同的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笔者认为其法律地位比较类同于代表人,他们签约的后果最终归结为全体业主,与签约方并无关系。对于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人为业主本人,而非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
明确了物管合同的当事人,就可以对于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有了正确的认识。司法实践中出现过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对物管公司提起诉讼的案例,说明我们目前对于物管合同主体的认识尚不明确。2003年杭州市中山花园业主委员会认为所委托的物管公司未如约履行物管义务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因业主委员会不是独立的自然人或法人,本身并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或财产,不具备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而不属于民诉法所规定的“其他组织”,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该业主委员会的起诉因而被裁定驳回。由该案例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不仅不是物管合同的当事人,从其性质上分析,它也不符合诉讼主体的要求。
那么要追究物管公司的责任,应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呢?笔者认为应以公共利益还是业主个体利益为区分标准。如果是出于公共物管事由而提起诉讼的,其诉讼主体资格就应为“某小区全体业主”,因为该诉讼是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而提出的。此外我们还应当认识到,物管服务的性质特殊,由于每个业主对于公共物管服务标准的期待值不尽一致,将对公共物管事务的诉权归于全体业主,也可以尽量使物管服务标准符合公众标准,而避免公众服务的个人意志化,使得物管公司在公共物管服务上的无可是从。这样对于促进与保护物管行业的正常发展是必要与有益的。
鉴于全体业主人数众多,在由小区全体业主所提起的诉讼中,可以选派诉讼代表。业主委员会在全体业主书面授权或经业主大会的决议确定后,也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但如该业主委员会必须提交相关的文件证明其资格,否则其起诉就会被驳回。[3]
当然,如果物管公司在物管服务过程中,违背了对业主个人的义务,侵害了业主个人的利益,如车辆保管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等,那么诉讼主体就应为业主个人。这里区别的标准就在于物管公司所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还是可划分为个体的服务,被侵害的利益是全体业主的还是个体业主的。
此外,笔者认为目前在业主对于公共物管服务的维权渠道上尚存在困惑:业主需要怎样的途径才能够赢得业主大会的召开,使“下情上达”,需要怎样的方式才能够启动维权程序,对于业主来说都是一件既陌生又烦琐的工作。着手畅通该程序并使之具有实效,对于保障业主权利、监督物管活动非常重要。
三、物管责任的确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同样可以在违约与侵权中自行选择责任的追究。[4]
1、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中的违约责任,可以来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应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违约责任。物管合同主要是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物管费用的合同,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业主一方未按约缴纳物管费用的违约责任约定比较明确,而对于物管公司未全面、妥善提供物管服务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则较不明确。以杭州为例,虽然目前并未象商品房预售合同一样要求对物管制定统一的格式合同,但实际中当事人双方对于的物管合同内容的约定几乎都取材于《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管公司的违约责任,很多合同照搬了《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对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予以制止并督促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情节严重的,物业管理部门可以降低其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这样的约定,使一些物管公司据此认为合同双方对于违约责任已做出选择,即使物管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其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仅限于限期整改、终止合同和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而毋需承担其他责任。
笔者认为,上述关于限期整改、终止合同的约定并不能涵盖物管公司全部的违约责任,在这里对不解除物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是未做出约定的。对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仍应按照双方当事人无约定的来处理,而不能以此排斥业主对于物管公司其他违约责任的追究。至于上述关于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约定更属于行政责任的范畴,与违约责任无关,更不能以此免除违约责任。
若物管公司虽然服务欠当,但业主认为尚不必解除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后业主仍存在其他损失的,应明确业主仍有权追究物管公司的其他违约责任。若物管公司不履行物管服务或履行合同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应认定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按质定价,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物管费用,以体现对物管公司违约责任的追究。对于物管公司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则不应支持。
2、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责任则大部分为过错责任。在物管案件中,并不是业主所有的损失,物管公司都需要无条件承担责任的。在物管活动而引起的纠纷中,不分清责任类型,势必将无谓地加重物管公司的责任,从而遏制物管工作的生存空间,造成不良后果。
目前在人民法院所审理的业主对物管公司所提出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业主认为物管公司提供的物业安全服务有瑕疵,导致其人身、财产受损而提出的。物业安全服务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业主住宅被盗、被抢;二存放在停车场的车辆被盗、被损。因为侵权人无从查找,业主则依据物管合同的约定转而认为物管公司存在物管安全方面的服务瑕疵,故而要求物管公司承担责任。笔者认为,对该类责任的性质应确定为过错责任,而不能认定为无过错责任。业主只有证明物管公司物管安全方面的服务存在瑕疵,而该瑕疵对于业主人身、财产的损失具有直接关系的,责任的构成要件才得以成立,其请求才能够被支持。
在笔者的司法实践中,近年来接触到两个案件较有代表性。
案例一、某小区业主在写字楼内遭遇持刀歹徒抢劫,经该业主防卫,歹徒反被刺死,但该业主也身受重伤。该业主对该写字楼的物管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其对该事件中该业主所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但在案件的审理中,物管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对该物业有完备的人员出入登记审查制度,所实施的安全服务并无瑕疵。
案例二、某小区业主在家中发生窃案后,认为物管公司在接受委托管理后,未妥善承担安全防范的职责,对该小区存在缺陷的监控系统不进行维修,导致窃案结果的发生,诉请判令物管公司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对于上述两个案例,因为案件一的业主不能证明物管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瑕疵,其诉请被判令驳回;案例二中的物管公司则被证明该小区监控系统破损,安全管理上存在瑕疵而被判令赔偿业主损失1000元。上述两个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诉,未再提起上诉。
3、物管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对于物管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法律并无专门做出规定,一般是依据民诉法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但物管合同相对其他案件具有其特殊性。对于物管公司所履行的物管义务有无承担或义务履行有否到位,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够反映出来,对于业主来说,要证明物管公司有无全面、妥善地履行物管服务,对于业主而言在举证上存在困难。此外因为相关的物管资料通常是由物管公司进行保管的,业主要证明物管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也的确存在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业主权益无法得以有效保障。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6
一、课程建设任务和目标
本课程从物流金融特点及需解决的核心问题入手,引入物联网及智能技术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介绍,同时详细介绍不同物流金融模式下各方参与者、业务流程,物流金融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物流金融风险控制以及基于物联网的解决方案,最后针对典型的物流金融案例,让学生探讨在该业务中引入物流金融对案例的流程及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培养学生初步的业务管理能力。本课程目标: 2、能力培养目标:(1)掌握智慧物流下的作业流程,具备融资对象评价、监管合同和仓单质押监管服务制订的能力。(2)能制订并组织实施物流金融作业任务。(3)掌握利用智慧物流技术,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综合管理创新。
二、基于智慧物流的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物流金融课程内容
基于工作过程的物流管理专业学习物流金融课程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流金融业务分析与需求分析,质押与监管方案设计,监管项目合同签订,仓单质押监管服务与组织,动产质押监管服务与组织,抵押监管服务与组织,贸易监管服务与组织,物流金融业务综合实训,供应链一体化物流服务运作,物流金融风险控制,物流成本控制与绩效考核。基于智慧物流的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物流金融课程,在教学内容的组织方面包括以下方面:
1、现代物流与金融服务概述。包括物流概念,物流金融的概念与产生过程、地位与作用,智慧物流在物流金融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智慧化趋向几个部分。教学要求:深刻理解物流金融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掌握物流金融的基本概念、流程及各环节的重点工作,了解智慧物流及其发展对物流金融的促进和提高的重要作用,了解物流金融智慧化的新趋向。
2、基于智慧物流的物流金融业务架构。包括:RFID与物联网简介、了解物流信息技术发展背景、基于智慧物流的物流金融业务流程架构、基于智慧物流的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系统架构。
3、智慧物流下物流金融业务风险降低的技术措施。了解如何利用智慧物流,降低不同环节的风险。掌握通过构建智慧仓储、智慧安全监督、智慧物流,实现“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运输流”为一体的“物流金融”业务与服务,降低物流金融风险。
4、智慧物流下物流金融业务的增值模式。了解如何依托智慧物流,构建智慧仓,掌握通过提供仓储、物流、金融、商贸创新服务,增强与供应链上合作伙伴的联系,提供更多可行的增值服务。
5、智慧物流在物流金融业务的应用案例。教学要求:熟悉中储物流、柏亚仓等物流金融方案及智慧物流金融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7
一、组织宣传方面
1、5月31日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好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2、6月15日前与横水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3、6月20日前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其物业管理项目内设置主题活动宣传栏、宣传标语或横幅。
4、力争每月把主题活动的情况在当地电视或网络或报刊报道一次。
5、每月把主题活动开展的情况上报市局物业科。
二、制度建设方面
6月底前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
三、日常管理方面
1、每季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5月底之前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清查统计。
3、5月底之前对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类型、数量、面积等进行一次统计。
4、6月底前整理完善好所有物业管理项目的信息和管理状况档案。
四、具体开展活动方面
1、6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学习《省物业管理条例》,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所管理的项目内对《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始进行宣传,设置宣传标语,开辟学习专栏。
2、6月、12月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各进行一次业主满意率调查。
3、7月、11月份在鸿福苑住宅小区、盛世广场各举办一次物业管理政策现场咨询活动。
4、7月份对物业管理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一次清理。
5、7月底前对物业管理项目上年度收支情况公示进行一次督查。
6、8月份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物业共同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公示等情况进一次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理。
7、8月底前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和重大投诉案科预警机制;设立物业管理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处理台账
8、9月份对2个服务项目组织进行一次质量评估。
9、9月份对物业管理项目组织一次明察暗访,同时组织一次征求业主及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活动
10、10月份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优秀企业、项目经理和从业人员评选活动。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篇8
论文关键词:物业企业,应急管理,现状与问题,体系构建
1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1、1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意识薄弱
安全工作无小事历来被人们看作是真理,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特殊的企业,在城市小区居民生活中扮演着护卫者的角色,对于小区居民提供生命安全保障以及提供生活便捷服务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实际情况是,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管理方面应急管理意识薄弱,尤其是一些企业领导,无法真正深刻地认识到应急管理在城市居民小区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使得他们在思想意识上对应急管理不重视,如果真的发生应急事件,物业管理企业则会出现手忙脚乱,无法急速地处理这些应急事件。
1、2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及设备配备不足
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企业也是以盈利作为目的的,为了赢得更多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会在各个方面对资金进行合理掌控。例如,物业管理企业在人员招聘上往往招聘那些低素质、低能力、低学历的社会人员,他们没有最基本的应急事件管理基础知识,对于应急事件处理上缺乏科学的指导,一旦出现应急事件,他们往往无法正确处理。加上物业管理企业对于人员应急管理培训方面缺乏有效管理,更加使得他们在应急事件管理上出现问题。另外,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事件管理设备配备上存在问题,设备配置较低,设备数量无法满足需求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物业管理企业应急事件管理的困难度。
1、3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
任何企业都必须在一定的规章制度体系下进行,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在城市小区居民安全生活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然而,有些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对于应急管理缺乏深刻的认知,加上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最终导致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不健全。总体来讲,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应急运行体系这三大部分。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仅仅在其中之一或之二体系建设上有所进步,但是很少能够建立健全这三大应急体系,即使三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施与执行力方面也存在着重大问题。
2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策略探析
2、1 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应急预案体系指的是根据有可能发生的或者发生过的突发事件进行相应的预测,并针对突发事件发生特点与原因制订相应的计划与方案,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物业管理企业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应急预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物业管理企业总体预案、针对某项应急事件的专项预案,各部门预案以及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在制订应急预案体系时应注意,职业规划论文应急事件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同时增强物业管理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2 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应急预案类别,增强针对性防范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之后,物业管理企业要做的就是做好对于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集中所有力量进行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还要实施领导责任制,强化物业管理企业领导对于应急事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加强对于应急事件处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应急事件处理意识与责任。另外,针对消防应急预案、电梯故障应急预案、暴风雨天气应急预案等不同的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类别,增强针对性防范。
2、3 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采取具体技术措施,化解风险于无形
物业管理企业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等等。通过建立健全这一系列的应急运行机制,从每一个细节做好物业管理企业应急事件的处理与管理。同时,加强对应急事件处理技术的研究,采取具体技术措施,做到化解风险于无形,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保护工作。
3 总 结
对于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服务和管理是并重的;对于一个物业小区而言,安居乐业是最为重要的。全方位的安全是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所有工作的前提,也是住户安居乐业的首要保障。让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的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认真做到居安思危,让每一位住户都更加信任物业服务公司,让物业真正成为城市居民安全生活的保卫者。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其为居民提供生命安全保障以及生活便捷服务的功能,努力塑造物业管理企业在居民中的良好形象,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的本职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深入研究其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创新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策略,为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1]马聪、 论物业管理企业应急机制的建立与完善[J]、 城市开发,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