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自查报告(精选8篇)
收费自查报告篇1
根据同发改发[2011]92号文件通知我校迅速组织人力对2005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x价发[2005]30号文件精神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未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无设立或支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频次、超前收费、搭车收费行为
二、证、卡工本费一律从一费制;中支付未单行收费教辅资料、作业本按文件规定标准采取自愿购买形式
三、学生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四、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
五、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印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六、每学期初对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或标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
七、无私处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八、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管理特别对缴费者提供了相应服务杜绝了只收费不兑现或者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现象
九、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专户储存
收费自查报告篇2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教育违规收费自检自查有关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努力树立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主任包学年教师、包学科教师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了《严格治理“三乱”
现象责任状》,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警示教育。学校公布受理违规补课、授课行为的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专人受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区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出现问题,严查严办,绝不姑息。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家长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家长多次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教师以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线下教学违规收费等行为。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鍵身等各类消费活动问題。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落实禁止乱收费工作要求,居安思危不松懈
我校未发现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上,校长居安思危,遵照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四项要求”,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做到居安思危,绝不松懈。
1、坚决执行、贯彻市教委、呼兰区教育局文件精神,严禁教育“三乱”现象。
2、做好自查自纠排查工作,每位教师撰写并上交自查自纠个人材料。
3、立即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收费自查报告篇3
省环保局:
根据云环发566号“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市环保局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十一县区环保部门,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排污费在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按照云环发第566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全市环保工作的实际,及时转发了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并有针对性地对全市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分阶段性地进行了全面布置。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昭环发118号通知要求,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政策,按照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认真抓好各县区排污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截止xx年年9月25日,全市十一县区近三年共缴排污费入国库548、7万元(其中:
xx年xx缴入排污费116万元;xx年xx缴入排污费308万元;xx年年9月25日止,各县区汇总上报征收排污费12
4、7万元)。二是严格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按照征收标准,加大征收执法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三是落实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在银行开设“排污费专户”进行管理,各xx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县财政,全市十一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没有出现坐支、截留和挪用现象。
二、具体做法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制度措施,确保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xx年年7月1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以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省政府云政发100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收费自查报告篇4
根据xx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津港党组〈2007〉44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全局今年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组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我局党总支书记负全责,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监察科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充分遵守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局党组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局的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各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今年全市公务员工资调整后,我们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基数按比例重新计算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额,并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我们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区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今年前三个季度,我局共收缴党费10298元,全部足额上缴区委组织部。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监察科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各支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党费上缴监察科,工作人员必须当天将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中的不足。
收费自查报告篇5
厦门市竹坝学校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同安区教育局:
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根据局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收费情况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1、严格依据《收费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收费,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2、不搞各种摊派,集资或“搭车”收费。
3、不强行推销、代办学生保险,不统一着装。
4、严格按省定用书目录,并统一由新华书店采购。
5、学校未招收“择校生”,不受取“借读费”。
6、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
7、认真管理代办费,每学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收费自查报告篇6
撰文/ 沈阳市沈北新区实验学校 陈鑫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收费自查报告篇7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教体局、**教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我校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有计划、分步骤,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x教字(20**)32号文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教体局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学校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
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
收费自查报告篇8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xx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收费工作的认识
我校历来非常重视教育收费工作,从领导到教职工,已经形成共识,把它当作依法办学的一个极为重要方面。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法规,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各项收费政策,以此来提高全体教师对收费工作的认识。
二、设立机构、制订措施,积极做好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作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担负着学校收费管理的主要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并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措施,要求教师不得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准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收费工作透明度。学校利用橱窗将每学期对上级教育部门下发收费标准及时的进行了公示,使广大师生和家长清清楚楚缴费,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现象。
三、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1、按规定规范收费
我校按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标准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没有违反规定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或变相收费等情况。未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
2、自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后,对所有学生一律取消学杂费及借读费。学校第二课堂兴趣班也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每逢星期六,学校的图书馆、体育场地也向学生及家长开放,学校以上举措也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3、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能按照有关规定标准预收,期未以多退少补的原则清欠预收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
①对在校参加午餐的学生按有关文件照实收取。
②对参加午休住宿的学生每月收取40元。
③向自愿参加托管的学生每次收取1元服务费。
④课辅及作业本原由家长自行购买,为使学生的作业本统一款式及方便家长,家长可自愿委托学校代订。开学初学校发给每个学生家长一份通知,标明是否自行购买或委托学校购买,对委托学校购买的学生,学校通知厂家到校向学生收取有关款项。此举方便了广大家长,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四、财政拨给的生均公用经费能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我校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开支。
五、继续加强收费宣传,提高学校信誉
规范教育收费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我校仍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