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核心论文(精选8篇)
哲学核心论文篇1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皇权、仕、宗族为主体结构的社会,宗族是国家的基础。宗族又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土地依附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生产共同体、社会生活共同体,具有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管理、司法等功能,它的存在和发展对封建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够保持亨廷顿所说的两千年来的超稳定结构,密码就在于两千年来中国基层宗族的稳定。中国封建社会在唐达到鼎盛后,十世纪宋朝以降,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一直走下坡路,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政权与基层宗族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联系被弱化,国家对宗族的控制能力不断下降。但儒家思想却日益强化、细化,转化为具体的道德准则,广泛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社会的裂变进程。可以说,儒家思想正是基于维护宗族的稳定,进而维护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及地主阶级的经济统治地位,提出了父子、夫妇、兄弟之间关系的伦理准则,并由父子关系衍生出君臣关系,由兄弟关系衍生出朋友关系。这五伦成为儒家伦理思想调整的重要社会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新兴资产阶级为了把人们从神学的思想统治中解放出来,把农民从土地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用竞争的方式把手工业者从手工作坊中解脱出来,获取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需的劳动力,开始了文艺复兴,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这些思想是为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服务的。随着市场的发展,自由资本主义、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想也相继发展。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又有了发展的神器,那就是在新自由主义旗帜下的全球化,把资本主义推向全世界,把国内剥夺变成国家之间的剥夺。应该说,资产阶级思想的发展,是在不断探索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合法性,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解释和说明。因此,哲学社会科学是有阶级性的,有意识形态属性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它的阶级性与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是一致的。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核心是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现象,在社会现象中所包含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是人自身的规律,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参加的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所有社会活动的规律。人是有需要的,有需要就有价值。哲学社会科学不仅研究规律,而且研究价值。关键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主体是谁,是少数人的还是多数人的。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价值观就成为主流价值观;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就成为主流价值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大众的价值观就成为主流价值观。哲学社会科学提供的社会规范选择,是为少数人服务的还是为多数人服务的,主要决定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有人说,哲学社会科学不是科学,原因是它除了逻辑学和经济学中的一部分外,没有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严谨的逻辑和严密的计算得出结论。实际上,自然科学研究的是自然现象,研究的是关于真的知识和自然规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现象,研究的是真的知识和社会规律。由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是以人为中心的,既研究形而上的道,又研究形而下的器,所以它的研究涵概了真善美,比自然科学的研究要更为复杂,也更具有科学价值。
一、全面重新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是人,既研究规律,又研究价值。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就要按照这样一种要求来规划、部署、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与其说是一种管理,不如说是一种服务。如果说管理,只能是对研究项目、资金、成果等的管理。而服务,对象则是人,是服务主体与服务客体的一种互动过程。因此,以人为本是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是一种导向,是一个指挥棒。当然,这种导向和指向作用要在服务中实现,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以科研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来实现引导,一种是科研评价体系的引导。这种引导的对象,包括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中存在的几种倾向。脱离实际的倾向。这种倾向的主要表现是脱离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脱离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一主要矛盾,脱离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一现实。要么是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没有人深入研究,拿不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对策。要么是一些理论研究从概念到概念,导致抽象的理论于实际无益,于学理发展无益。更有甚者,一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有的学者不屑于研究,认为那不是学问。西方化倾向。用西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理论来衡量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用西方的政治学理论来衡量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用西方的文化发展理论来衡量中国的文化发展。理论是西方的,标准也是西方的。这种以西方为标准来剪切中国、复制中国的研究方法,于实际无益,反而有害。因为这种倾向有理有据,夸夸其谈,很有底气,很唬人,很容易误导人,搞乱人们的思想。但它的病根儿,就是严重脱离中国实际。功利化倾向。职称评定标准、工作量考核标准、高校排名指标等,都助长了这种倾向。这种功利化的倾向像速成鸡、速成猪一样,害处多多。一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在意文章的质量,只在意在什么刊物,发多少文章。不能坚持在一个方向深入挖井,而是不断地换地方挖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深入研究的愿望和兴趣,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搞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更有甚者,一些学者热衷于找路子,拉关系,跑项目,发文章,心浮气躁,污染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空气。个人主义倾向。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重大研究方向,需要组织力量,集体攻关。但长期以来,有的学者习惯于自己搞研究,或者带领学生、年轻老师研究,而不愿意、不善于开展横向合作、跨校合作、跨区域合作、跨学科合作。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融合日益成为大趋势的情况下,这种倾向不利于研究资源的整合运用,也不利于学科梯队建设,影响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人文学科弱化的倾向。近些年来,由于对经济发展的重视,一些经济类学科成为所谓的“显学”,一些长线学科,如哲学、中文等学科,项目少、投入少,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地位下降,成为弱势学科。这是一种极其不利于学科均衡发展的倾向。如果这种倾向长期持续下去,会导致一些人文学科优秀人才流失,学科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减弱,最终损害的是这些学科的长远发展,损害的是青年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
二、统筹兼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
做好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各种因素,把项目、资金、成果等管理好,同时还要发挥其引导作用,逐步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引入健康发展轨道。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这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坚持在管理中服务,用严格的管理体现管理方向、管理原则、管理导向,在管理中倡导严谨的治学态度、治学理念和治学精神,这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最好服务。同时,要坚持在主动服务中强化管理,主动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交朋友,关心他们的科研情况,主动为他们解决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他们做好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密切交流、良性互动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健康稳定发展。坚持数量评价与质量评价并重。应该说,各种各类科研成果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在推动科研工作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现实中确实存在量化考核导致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倾向、脱离实际倾向的问题。因此,要在原有量化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改进存在问题的环节,建立科研考核质量评价体系,不仅要看科研成果的数量,还要看科研成果的质量,不仅要看科研成果在哪儿发表的,还要看科研成果的原创性、创新性,让考核在数量与质量、各学科平衡上达到平衡。要坚持学术民主,广泛征求科研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他们的呼声,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坚持个人研究与团队研究并重。学术研究需要思考和对话,思考可以由个人完成,而围绕一些重大的研究主题,开展对话,集思广益,整合力量集体攻关,是提高科研工作整体实力的有效办法。因此,要制定优惠科研政策,引导科研工作者树立合作意识,走出个人独自研究的模式,开展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的合作,在一些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上,分工合作,集体攻关,在团队研究中提升研究质量,完善学科梯队建设,实现科研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双赢。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基础理论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应用对策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民生改善的重要途径。二者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不可偏废。在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中,要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引导形成基础理论研究创新提升应用对策研究质量,应用对策研究反哺基础理论研究的共赢局面。要高度重视一些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的弱化倾向,从资金、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有效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大基础理论研究力度。坚持吸收有益成果与坚持原始创新并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经济、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我国总共进行了二十几年。在这个过程中,积极吸收国外特别是西方的有益研究成果,推动一些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的经济总量已位列世界第二,但还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的主要矛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借鉴甚至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社科成果,难免会“水土不服”,也难以从根本上指导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我国来说,最管用、最有战略意义的研究,是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创新理论研究。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要积极引导科研工作者走出书本、走向实践,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朋友,在吸收有益成果基础上,推动理论创新。
三、用科研管理工作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哲学核心论文篇2
英文名称:Studies in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主管单位: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山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山西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4-7062
国内刊号:14-1354/G3
邮发代号:22-25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84
期刊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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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核心论文篇3
【关键词】价值领导力 形成 建构 学校教育哲学
人们常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好校长”的意义不只是“人好”“学问好”,也不只是对这所学校的“管理好”,最为重要的是校长应成为这所学校的“道德领导”“精神领袖”,能够成为这所学校的价值领导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好校长”必须要具有价值领导力:“有意识地运用人类的基本价值、社会主流价值和组织特殊价值,去规范、引导和整合组织成员的个体价值观念,以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组织目标和愿景的能力。”校长的价值领导力不是在校长个体内部生成的,而是在引导师生建构学校教育哲学这一价值追求过程中形成的;师生在建构学校教育哲学过程中也获得了成长。
一、让师生在明晰学校教育哲学的教育意义中成长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学校教育活动是一项以信仰为基础的公共活动,其重要意义便是价值传承、价值引领和价值教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必须建构自己的“共同信仰”——教育哲学,通过建构自己的教育哲学来促进办学目标的实现。
1、学校教育哲学是引领师生成长的价值信仰
什么是“教育哲学”?一种意义是:教育哲学是一门学科,是用哲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教育基本问题的一门学科;另一种意义是:教育哲学是一种价值追求,即师生所信奉的教育思想和信念。学校教育哲学不是一种学科意义上的教育哲学,而是属于一种观念层次上的价值信仰。学校教育哲学亦指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是学校根据师生特点、教育资源、学校传统以及教育者的办学旨趣确立学校独特的发展方向。从本质上说,就是把师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正因为如此,金生鈜教授认为:“教育哲学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一种探询教育的价值应然学说,它通过思想而为追求美好生活的应然的教育理想进行辩护,即为精神的教化辩护。”基于这些认识,可以说,校长的价值领导力就是学校教育哲学的影响力——学校教育哲学中的核心价值与师生成长之间的张力。这个“价值”不仅是引领师生自主成长的目标,也是促进他们自主成长的动力;不仅是师生价值追求,也是对他们教和学的行为“实际起作用”的要素;不仅是师生个体思维方式,也是形成学校文化的根。
2、学校教育哲学是促进学校发展的理念文化
学校教育哲学的三大命题是学校的使命、核心价值观及愿景。从“三大命题”可以看出,学校教育哲学既是引领学校发展的目标,又是规范学校发展的准则。从本质上说,这一核心理念是学校发展过程中提炼的学校发展观和方法论,是学校文化最本质的概括,也是生活在这里的人的做事方式。学校教育哲学不仅仅是记录下来的语言文字,还流动在每学年所安排的各种体现教育哲学的仪式、传统活动和典礼之中。它来源于办学实践,又作用于办学实践,是一种建立在把握学校历史和现实基础上的理性认识和价值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教育哲学是学校办学特色的“核心价值”,是促进学校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区别于行政领导力(运用政治手段)和经济领导力(运用经济手段)的一种‘文化领导力’”。学校在这种特色引领下的实践中自然会得到发展,师生在这种理念引领下的活动中自然会获得成长,校长在这种价值引领下的管理中自然会形成魅力。
二、让师生在探究学校教育哲学的建构路径中成长
学校教育哲学是全体师生的“共同信仰”,它的建构不是校长一人所为,而是全体师生共同耕耘所得,凝聚着大家的智慧。学校教育哲学的建构过程,既是实施学校管理的过程,也是引领师生成长的过程,更是校长价值领导力的形成过程。
1、组织师生学习“教育哲学”,进一步探究“教育是什么”“教育为什么”“教育怎么样”。从“教育观”看,“教育哲学”是“关于教育价值观”的学说;从“学科观”看,“教育哲学”是“关于教育世界观”的学说。建构学校教育哲学必须弄清楚“教育价值观”和“教育世界观”,这是因为“教育哲学”是产生学校教育精神信仰和诉求的起点,是提炼和建构学校教育哲学的基本前提。对于教师的成长而言,既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也要有解决教育问题的方法论,还要有自己的价值追求;对于学生的成长而言,既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也要有探究教育问题的方法论,还要有自己的发展目标。这就需要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教育哲学”,尽可能系统、全面、深刻地认识和思考“教育是什么”“教育为什么”“教育怎么样”,促进每个人汲取现代教育思想、观点和思维方式,对教育的本质进行重新认识,将传统的关注文化传承的教育观上升到关注生命发展的价值观,将现有的“常识性”认识上升到哲学高度去把握,从而引导他们规划学校的教育目标,锤炼学校的教育哲学。可以说,学习教育哲学的过程既是加深师生对教育本质认识的过程,是促进他们自我成长的过程,也是引导他们认识校长价值领导力的过程。
2、组织师生反思“教育经历”,了解教育自身的发展过程、社会对教育的需要、学校自身的教育追求、自己学习和接受教育的过程。学校教育哲学是学校内生的,源于全体师生的教育生命。用认识论的观点看,它是一种个体建构,是由社会文化、教育发展、学校历史和师生的生活经验、生命体验和文化习俗构成的;是师生根据社会对教育的需要、个体对教育本质的理解和自己对教育价值的追求“融合”形成的。对于每所学校而言,有的可能有自己的教育哲学,有的可能还没有自己的教育哲学;有的教育哲学可能是清晰的,有的教育哲学可能是模糊的;有的教育哲学可能符合教育的发展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有的教育哲学可能与这些规律相违背。学校无论是否形成教育哲学,这些教育哲学无论是否科学,都需要进行系统“反思”:根据自己的教育经历和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检视”学校倡导的教育理念是否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师生的教育行为是否符合教育理念……通过“反思”可以更好地认识教育,并初步对自己的教育思想进行“建构”或“重构”。可以这样说,反思是教师产生教育精神信仰和诉求的关键,是提炼和建构学校教育哲学的核心环节,是促进个体成长的重要过程,也是理解校长价值领导力的前提。
3、组织师生提炼“教育思想”,根据个体对教育的“认识”,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自己的教育价值观,凝练成自己的句子。“哲学”的表达方式要求语言凝练、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师生对自己教育哲学的提炼需要找到适合的词句进行准确表达,从“教育生活的词典”中找到认为比较合适的词句反复揣摩、不断推敲,力求语言能够“准确”“精炼”“生动”、富有“灵性”,达到“所有的思都是诗”(海德格尔)的境界。从内容需要看,个体提出的学校教育哲学不一定是科学的,需要自己对教育本质认识和教育实践行为不断改善,使其得到完善;个体提出的学校教育哲学不一定是全面的,需要全体师生对教育的认识在校本实践中不断丰富,使其得到发展。从内容本身看,“内心的丰富会表现为语言的丰富,我们词汇的丰富和新颖,也就在一定的意义上意味着我们思想的丰富和新锐。我们可以通过对语言的锤炼来提升我们思想的品质。因为,锤炼语言其实就是锤炼思想。”(肖川《在语言的背后》)让教师表达自己教育哲学的过程,是引导他们提炼教育思想的过程,是尊重他们教育主张的过程,也是接纳校长价值领导力的过程。
4、组织师生共构“教育哲学”,根据每个人提出的“教育思想”,讨论、遴选、共同形成“群体教育价值追求”,形成群体“学校信仰”。学校教育哲学是全体师生的共同信仰,应该得到大家的理解和认同。教师写出自己的“教育思想”后,学校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各人的“思想”组织讨论,从中选出能够体现学校全体教师共同价值的“句子”;然后再将其放至更大范围内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选出一两句大家都比较满意的“句子”再进行讨论和修改。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选出大家基本认同的“表达”,将此作为“学校教育哲学”。遴选、讨论、共构的过程是学校教育哲学建构的过程,是所有成员价值认同形成的过程,也是校长价值领导力生成的过程。
三、让师生在实践学校教育哲学的价值意义中成长
学校教育哲学的建构不只是探究“教育是什么”“教育做什么”“教育怎么做”,最为重要的是让师生在教育活动中实践其价值,变革自己教和学的行为,实现共同的教育理想,促进自我更好地成长。
1、按照学校教育哲学的意蕴组织教育活动
学校教育活动应有其宗旨,这个活动追求便是学校教育哲学。学校开展教育活动不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也不只是为了完成学校的工作计划,而是主要应为了实践自己的教育哲学。无论是课堂教学活动还是课外兴趣活动都要按照学校教育哲学倡导的理念开展活动。从课堂教学来看,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程序的设计、教学方法的确定都要按照教育哲学的价值追求实施。课堂上无论是教师教的行为,还是学生学的行为,都要遵循教育哲学的核心价值观,用师生的行为诠释教育哲学的本质意蕴,让教育哲学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得到演绎,通过课堂教学实践促进教育理想的形成。从课外活动来看,活动项目的选择、活动程序的设计、活动方法的确定都要按照教育哲学的价值追求实施。活动时一定要围绕学校教育哲学的核心价值“目标”进行训练,让教育哲学在课外活动中得到演绎,并通过课外活动实践促进教育信仰的达成。从某种意义上说,实践学校教育哲学的过程就是促进学校价值目标实现的过程,是促进师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也是促进校长价值领导力生长的过程。
2、联系学校教育实践的意义反思教育哲学
教育实践是检验和发展教育理念的重要方式。在组织师生参与教育活动时,应引导他们一边享受自己教和学的收获,一边反思自己的行为和学校教育哲学之间的“偏差”。师生此时的反思是发展性反思,不仅要反思教育哲学的科学性和全面性,而且要反思这一教育哲学的可操作性;不仅进行一种理论性的反思,而且也要基于教育实践层面反思已构教育哲学的“完美性”。也就是说,既要用学校教育哲学观照自己的教育实践,也要用自己的教育实践观照学校教育哲学。这种“观照”是对“实践行为”的“检验”,是对“理论思想”和“教育实践”的“互补”。因此可以说,教育哲学引领教育实践,为教育明确了价值和目标;教育实践完善教育哲学,给教育哲学提供了佐证和经验。联系教育实践反思教育哲学的过程是检验和丰富学校教育哲学内涵的过程,是促进师生更好成长的过程,也是校长价值领导力得以全面实现的过程。
哲学核心论文篇4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规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形态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7)05-0003-05
近几年来,国内马哲界热烈地展开了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讨论。在这场讨论中,许多学者坚持一个前提,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具有唯一性。正因为如此理解,当发生不同意见的时候,就出现对于“我见”之外的“他见”加以排斥的现象。对此,我认为:由马克思创立的、记载在他的著作以及他同恩格斯合写的著作中的明确地称为“新唯物主义”的哲学,其本质规定具有一元性。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态在历时的意义上是演变的,在共时的意义上也是多样的。至少,我们在讨论中必须分清:什么是在全球范围和时代背景上的一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什么是基于中国国情和当代实践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下面,就来讨论这些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元性本质规定
由于我国马哲界对于由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解和阐释存在着分歧,要弄清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必先澄明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的本质规定。否则,仍然会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一)“形态”和“哲学形态”
既然要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问题,那就必先正名,对“形态”和“哲学形态”两概念给以明晰的界定。
“形态”(Form,Formation)一词,在中文中古已有之,是指谓事物的形状、神态的,有“外形”,有“内神”,是外与内的统一。在英文中,“形态”为Form或formation,有着“形状”、“形式”、“结构”、“类型”等含义,同具内外统一之意。按此词意,“形态”就不是现象性范畴,也不是本质性范畴,而是现实性范畴。
按照对“形态”一词的理解,“哲学形态”就应该是一种哲学现实地存在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总体。“哲学形态”不是个别哲学原理的表述,而是某种哲学学理总体的论列,是它的完整结构,它的统一体系;不是外在语言形式的特征,而是哲学语言和哲学思想的统一,是含着哲学思想的哲学话语,是以特征性哲学话语表达的哲学思想;不是单纯的知识体系,而是渗透时代精神和价值理想的哲理庙堂,是真理论和价值论的一定形式的结合。这样,一个“哲学形态”,必定具有如下的四个要素:第一,它是对于一定时代的问题在世界观层次上的思考和解答。问题随时代的变迁而变迁,随地域的更异而更异,因此,某一哲学的形态总是演变的、分化的,需要重新整合的。第二,它是一定哲学理论硬核(Hard core)(在这一哲学应时代的呼声而产生时形成的哲学中心思想)在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环境中既坚持又发展的动态结构。第三,它是一定哲学体系中学说重点的变化和发展。“哲学形态”和学理重点是密切联系着的。列宁的判断是对的:在一个时期,“因为具体的社会政治形势改变了,迫切的直接行动的任务,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因此,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被分别提到首要地位”。[1]首要的东西是甲,那是一种哲学形态;首要的东西是乙,那是又一种哲学形态。第四,它是一种文化,而文化就既具有世界性又具有民族性,既具有传统性又具有变革性。一定的哲学形态总是以一定的民族文化来表现自己的。这是哲学形态问题中一个值得特别加以注意的规定。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生形态”
实存的哲学,一经产生,就有其形态。某种哲学在时间顺序上的第一形态,也就是它的“原生形态”。“原生形态”的本质也就是这一哲学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生形态”就是马克思在恩格斯的合作之下所创造的哲学形态。这就是从标志其诞生的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经《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到《资本论》和《经济学笔记》中所陈述的哲学。马恩在不同的视角下给自己的哲学下了定义:就它是对于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都不了解实践论的局限性的超越而言,它是“新唯物主义”哲学;就这种超越的核心在于创立了感性实践论而言,它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就它的创新之集中点和最高层而言,它是“历史的唯物主义”;就它所使用的方法而言,它是“唯物主义辩证法”。
按照我在上面对“哲学形态”的四要素界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生形态”,具有如下的特质:第一,它是在历史成为“世界历史”,资本主义新生产方式业已形成,它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造成对无产阶级的残酷剥削,无产阶级奋起斗争、寻找自身解放道路的时代,回答无产阶级命运和时代使命问题的哲学。从哲学学理上说,这一哲学的“原生形态”所要回答的问题是:现存感性世界是否可以改造?如何加以改造才能实现无产阶级解放和全人类解放?第二,它的理论硬核不是一般唯物主义,也不是一般辩证法,而是唯物主义新形态――唯物的又是辩证的实践论。因为只有实践论才能回答现实世界是否可以改造以及怎样加以改造的问题;也只有实践论才能正确说明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作为主体、现实世界作为客体的关系问题,其结论是:无产阶级作为历史创造者通过尊重既有客观条件,又发挥能动作用的实践活动,认识并改造客体,同时,认识和改造自身,最终达到“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2]第三,它的哲学重点在于对现存世界的批判。这种批判是理论的批判,更是“武器的批判”,即实践的批判。第四,它在文化上是继承和发扬欧洲的优良传统,扬弃西方的纯逻辑主义和纯人本主义,而达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规定
“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学理上的本真规定,其要点是:第一,以唯物主义基本立场为前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立场表现为:A、尊重自然界对于人类社会、人的意识、人的活动的先在性;B、运用唯物主义的客观性原则,尊重并揭示人类社会以人的实践为其基础的“本来面目”;C、论证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和它对于意识真理性的判决权。第二,以实践论为理论硬核。实践论的理论硬核地位的确立,改变了全部的哲学。本体论改变了,不再把“本体”了解为人未曾产生前的自然界,而是了解为人在其中生活的、历史和自然界统一的实体;认识论改变了,不再把反映论神圣化,引入了评价论和规范论;辩证法改变了,不再只是对基本规律的体认,而是把实践中的主体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了解为辩证法的主线;历史观改变了,“神创说”和“绝对客观规律说”都被批判,指明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规律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规律。第三,以人论和实践论的统一为理论构架。在这种统一中,人因为其实践本质而成为现实的人;实践因为以人为主体而成为生动的实践。第四,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最具体形态。唯物主义前提、实践论核心、人论与实践论统一构架,一起具体化为揭示人类社会规律、指明人创造历史的路径的新历史观。需要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规定是在其“原生形态”中确立的,它具有一元性或唯一性。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后继形态、分支形态中保持着同时也丰富和发展着。丢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规定的哲学,或者割断了这一本真规定的各个基本方面,它就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至少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历史演变及其在当代的多样性积淀
由马克思在恩格斯的合作之下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生形态”,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发生演变。130多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新的形态。
(一)恩格斯后期所阐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生形态”
恩格斯从1873年研究“自然辩证法”起,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了新的阐释,构筑了后来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新形态。还是按照我对“哲学形态四要素”的理解来看恩格斯哲学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作出的改变。第一,哲学问题的改变。1845-1871年,欧洲处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成、成型和阶级矛盾特别尖锐的时期。当时马恩的指导思想是批判这个“现存世界”,揭示这个“现存世界”在实践中走向扬弃的命运,指明无产阶级作为新时代主人的历史使命。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之后,欧洲进入了和平发展的新时期。原来的问题似乎淡化了,新的革命形势还看不到它到来的迹象。这时,恩格斯对自然科学辩证法发生兴趣,他提出另外一个哲学问题,就是物质世界的运动、运动形式及其规律的问题。这样,在恩格斯的新哲学中,“物质”和“运动”成为基本范畴,而“实践”则退入认识论领域。第二,理论核心的改变。“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论为核心,这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鲜明地作了表述,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则详细地作了论释。恩格斯在问题转向以后,无意之中把“实践论”变成了哲学的“局部问题”。在恩格斯所论的“后继形态”中,“实践论”失去了理论核心的地位,让位给与运动论相结合的“物质论”了。第三,哲学重点的转移。马克思的“原生形态”是以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和实践改造为重点的,而恩格斯的“继生形态”则转到反对一般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形态中,也讲批判、否定,然而,脱离实践的批判,就变成了思维的批判,这同现存世界的革命改造就不再相关了。第四,历史唯物主义是被肯定的,但是在有了“辩证唯物主义”之后,前者被看作是后者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运用,合乎逻辑的推演,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论基础、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形态的地位被损害了。
(二)列宁和卢卡奇等人开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归形态”
列宁的哲学活动的前期,特别是1908年写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是以恩格斯后期的哲学著作为蓝本的,又是以普列汉诺夫哲学为中介的。该书的如下观点,进一步申述甚至强化了后期的恩格斯。A、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辩证唯物主义”;B、通篇突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哲学路线,未谈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共有局限――不懂得实践论的超越;C、在认识论上反复强调唯物主义反映论,即物质是客观存在的,人的意识是对于物质的反映,缺乏人的实践能动性的思想;D、在世界观上强调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没有论及现实感性世界以人的实践为基础而呈现其统一性;E、在历史观上,强调历史唯物主义是“把唯物主义贯彻和推广运用于社会现象领域”,以一般唯物主义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来推论社会历史中的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中,则以唯物主义作为方法来发现人的实践本质,再从这种本质的阐释中得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学说。F、在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重申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观点,没有指出自由不仅是对世界必然性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在对世界的改造;更没有阐释马克思的超越生产劳动的“必然王国”,达到人自由地活动的“自由王国”的伟大思想。(关于这一思想,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6-927页)
列宁后来直接领导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从实践中领会哲学,并在进一步读书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地向以实践论为理论硬核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复归。在1914年以后的著作中,列宁在世界观上超越“物质世界”而达到以实践为基础的现实世界;在认识论上,超越一般反映论,认为认识本质“不仅反映世界,而且创造世界”;在历史观上,总结十月革命的经验,超越单纯客观性的历史观,强调人和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并且认为,通过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社会历史在其不同时空域和若干阶段上必定形成特殊的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复归形态”的建立,还必须提到卢卡奇、葛兰西等被称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这些学者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持批判态度的。卢卡奇认为:“马克思主义只是作为关于社会的理论,关于社会的哲学”,“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辩证法的核心是“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他批评恩格斯“错误地追随黑格尔,把这种方法扩大到自然界”,在自然界中,“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是不存在的。[3]卢卡奇和葛兰西都强调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这对于纠正“辩证唯物主义”的偏差,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是有贡献的。
(三)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在中国革命、革命战争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复归形态”并丰富发展了它的内涵
哲学,字面上是强调“辩证唯物主义”的,但实质上是进一步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的复归。他的世界观是实践论的。他也讲“物质”、“宇宙”,但中心是讲对现实世界的改造。他的认识论是实践论的。他写了《实践论》,把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和认识实践过程的展开,说得系统深刻;他创造性地提出实践总原则和实践总规律,把实践论的认识论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他的历史观是实践论的,他不但指明历史是人自己创造的,而且具体地展示了人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的机理。在历史实践的客观条件方面,他提出了“客观可能性空间”的思想;在历史实践主体性方面,他解开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机制之“谜”;在社会历史规律方面,他强调历史规律是人的实践的规律,他提出了“实践指导规律”的新概念,阐明了由“实践指导规律”到“实践活动规律”,再到“历史运动客观规律”的完整规律观。恢复和发展了实践论和辩证法的一体性思想。他不把“矛盾同一性”与“矛盾对立性”之关系认定为矛盾辩证法的精髓,而把“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之关系认定为矛盾辩证法的精髓,实质上认定实践中主体客体从对立到统一是辩证法的主线。的哲学工作不是独自进行的。不但党内一些领导同志介入其中,而且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如李达、艾思奇等人都参与了这项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哲学智慧。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众说纷纭
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经历如上的历史演变,积至当代,就有多种哲学形态的共存。一部分学者至今仍主张“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态,认为它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导形态。另一部分学者则鉴于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严重曲折,主张回归“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它是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名之为“实践唯物主义”。又一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应当按照当代特点,解释为“实践人本主义”。再一部分学者认为:需要回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对曾经出现的各种形态进行整合,于是提出:“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为人的唯物主义”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还有一部分学者在当代哲学形态问题上另辟蹊径,认为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放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潮流和整体中来界定,发掘其作为现代哲学的共性,界定其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个性。于是他们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应是“实践生存论”形态。按照本文作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一元性理解,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的四个特点,按照当代哲学问题仍是如何改造现实世界使之走向人类自由和解放的未来的认识,我认为:在上面的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种种理解中,坚持“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这个基点的主张是应当得到肯定的;同时,必须对各种理解的合理成分进行整合;因此,“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为人的唯物主义”的整合形态,可以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学理框架。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空间分化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当代哲学形态的建构
在讨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历时演变问题以后,我想涉及另一个方面的形态多样化现象,这就是:当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到世界各地,同各地域民族的实践和文化相融合,于是就出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空间分化。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空间分化的必然性
我在前面说过:凡一哲学成为“形态”,是因为它要回答特定的时代性哲学问题,它有着足以解答面临问题的理论核心,在它的理论体系中突出重点,借以解决一定阶段的主要问题,它还必定在一定文化环境中形成,带着一定的文化特点和文化气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于历史已经成为“世界历史”的新时代,各民族的界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散和冲击之下纷纷撤去,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存的格局,出现资本主义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有着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落后国家的反对封建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的解放运动的联合战线。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仅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思想武器,而且传入落后国家,作了领导民族解放运动的先进阶级和先进政党的革命大旗。在这样的大局下,因为各国革命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问题有所不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的视角有所不同,需要突出的哲学重点有所不同,各民族的文化气质又有所不同,这样,就出现了具有地域特点和民族特点的本土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
(二)“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态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巨大的变化。19世纪末、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在欧美出现,派生和激化了资本主义宗主国和民族殖民地的矛盾,各资本主义国家争夺殖民地、附属国的矛盾,资本主义各国内部的阶级矛盾。结果,发生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发生了各国内部的革命斗争,发生了风起云涌的民族解放运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出现缓和,资本主义各国内部以资本社会化、管理自觉化、分配公平化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调整取得了成效。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被称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思潮。对于这种思潮,我们要注意它的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经历过变迁。卢卡奇在1919-1921年写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强调的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主体地位,哲学主题是无产阶级作为主体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作为客体的关系。柯尔施在1923年写的《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以总结当时无产阶级革命经验为内容,思考的是“社会革命对国家的态度”。演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学生运动过去以后,“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色彩已经淡薄,其理论努力集中指向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第二个特点是多种学术主张并存。大而别之,有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化和马克思主义科学主义化这两种倾向。前者除卢卡奇等早期代表人物之外,还有后来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后者主要有“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化和科学主义化两种倾向中,占优势的还是前者。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有多种学派,然而仍有基本的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包括:A、面对共同的哲学问题。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物化或异化问题”。“西方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各学派从不同视角批判“物化”、“异化”。B、把握大体相同的哲学核心。“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不同意恩格斯后期所着重阐释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认为它削弱了甚至放弃了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论核心地位。他们赖以批判“异化”和“物化”的思想武器,正是马克思主义人论和实践论。他们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体论扬弃旧的物质本体论,这是具有哲学合理性的。C、突出大体相同的学理重点。这就是对“历史辩证法”的强调。“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批判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认为辩证法的中心是主体客体关系,自在的自然界无此种关系,因而也就无所谓辩证法。D、具有欧洲共同的文化特质。“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欧洲的马克思主义,带着强烈的欧洲文化的特质。既然有了这样一些特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它的人本主义哲学应该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西方国家的主流形态。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态
中国的国情社情,与欧美大为不同。以1949年为界,在此之前,中国人民的实践任务是要根本改变国家地位以实现独立、根本改变社会制度以开辟社会现代化广阔道路。这时的哲学问题是回答如何通过实践以改造中国的旧世界,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们曾经从西方寻找到进化论、超人论、实验主义等等哲学武器,却无法完成改造中国的历史任务,最后找到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并且使之同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的文化气质相结合。于是,当时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只能是以革命的思想路线为主题,以实践论为核心,结合着革命的批判的辩证方法论的哲学形态,只能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化,使之成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哲学形态。如前所述,作为主要代表,中国共产党人建立了这样一个哲学形态,终于实现根本改变国家地位和社会制度的历史任务。
1949年以后,中国的实践主题发生了根本变化。这就是要在已经建立的新中国的经济政治制度之下,集中力量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农业的近代化。二十年探索,几经曲折,到了1978年,实践主题有了新的内涵:这就是要在一个和平与发展时代,一个开放的世界,扬弃旧社会主义观念和模式,经过改革开放,开辟中国社会主义的新思路,建构中国社会主义新制度、新体制,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社会。为了回答这个新的实践主题,中国共产党人以邓小平为代表同党内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共同努力,创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还是按照我对“哲学形态”的“四要素”理解,这一新形态的特点是:第一,紧紧把握在和平发展为主题的时代之中实现中华民族和平建设、全面发展的历史主题。在这样的实践中,作为主体的中国人民和作为客体的经济文化仍然落后、社会结构仍然二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问题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基本问题。第二,紧紧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核心。以的“实践具体性”思想、邓小平的“实践效用性”思想、的“实践创新性”思想为序,构成既坚持又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论的哲学思想。第三,紧紧把握住当代中国哲学的突出问题。这就是人的问题,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的问题。第四,紧紧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文化结合,从而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这个基点。重视以当代视野去考察中国文化优良传统的现实价值。古代哲学中的“人”的思想、“和”的思想、“德”的思想、“中”的思想,都因为仍然适合中国实践的要求而在复活。但是,21世纪的今天,不可能以儒治国,而只能以吸收了中国文化包括儒学文化之精粹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来治国。
四、“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形态创新方面的走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本身是历史的、变动的,是在建构、创造和发展中的。今天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问题,不是单纯地反映既成的形态,而是要在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中,进一步完善以至创新它的当代形态。
(一)“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对形态建构的走向
前已指出:由马克思创立的“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一元性规定。这一哲学不专属于某一个国家和民族,它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在这个意义上,地球上只有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没有第二个。近来,有两位我所尊敬的先生谈到哲学一元性问题。前有俞吾金先生。他说:哲学就是哲学,无地域之分,也无学派之分。“‘中国哲学’这样的提法不过是一种习惯性的表述方法。如果我们换一个提法,能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法国数学’、‘比利时数学’和‘索马里数学’呢?或‘美国物理学’、‘英国物理学’和‘泰国物理学’呢?无论是数学还是物理学,作为学科,它们都是唯一的。”[4]俞氏此说,如果就“哲学”的定性而言,哲学就是哲学,而不是非哲学,这是对的;但如果用数学、物理学的唯一性来论证,却又有不妥之处。人文学科作为文化,是必具民族内容和形式的。因而,“中国哲学”是能够成立的。何兆武先生说:“学”无中西之分。他仍以物理学为例,讲“物理学在英国的历史”可以,讲“英国物理学”则不通。(参看2005年4月4日《北京日报》)问题仍是如此。自然科学之“学”无中西之分;人文科学之“学”则有中西之分。但何先生所引金岳霖老人的意见却有益。“在英国的物理学”的提法对;中国人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未必一定具有民族内容和民族文化形式。这样地被研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Maxist Philosophy in China)。如果结合中国的特殊实践课题,具有民族智慧内涵和民族文化形式,则应当称之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Chinese Maxist Philosophy)(参看拙作《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几个问题》,2005年第1期《哲学研究》)
在“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上,许多中国学者都在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我想,用各种新名词来说事是不够的。有称之为“实践生存论”的,有称之为“实践人本学”的,有称之为“实践生活哲学”的。这无可无不可。但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其一,以人类面对的全球性问题为切入点。当代人类的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中是否有所包容?就问题及其解答而言,已经有许多新见解。问题之一: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如何建立?针对这个问题,有人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问题之二:人类怎样处置“发展”这一历史任务?针对这个问题,有人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哲学”;问题之三:人类如何在制度多元化、一“超”独大、多“强”并列、发展中国家贫弱这样的现实面前实现世界的长期和平?针对这一问题,有人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的哲学。其二,坚持和发展“原生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核心。马克思主义“原生形态”的理论核心“实践论”是否足以解答当代的全球问题?对此作肯定回答的学者是大多数。但大家都认为,这一“实践论”必须加以发展。发展的新生长点是:凸现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原有的人学内涵,把“人”的问题放在实践论的中心位置,强调人与人关系的正确认识和处理。有学者提出,“交往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新形态,就是从这个角度提出的。其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含的各项哲学学说是否应加以发展?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对辩证法学说,人们更多地从主客体关系、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创造与建构的角度加以发展;对历史观,人们更多地重视人的创造活动的自觉性和自律性问题的研究,这些,都顺应了新的全球化时代的要求。
(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进一步建构
前已指出:以中国社会现代化和中国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为切入点,以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为核心,以“人”的问题的凸现为哲学重点,并具有中国文化气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已经初步形成。我认为,邓小平、、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在改革、开放、发展实践中形成的哲学思想,打下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基础,但需要我国马哲界对这一当代形态的进一步建构作出不懈的努力。这个哲学形态的进一步建构所要解决的学术课题包括:第一,在关注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基础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的问题,达到“天人合一”的新境界。第二,在肯定历史发展普遍规律的基础上,突出对人的历史创造者地位的研究,指明历史普遍规律与各民族历史特殊规律的关系。第三,在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规律性与进一步建构的基础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精神,站在人类未来的高度,批判市场经济中的“物化”、“异化”现象。第四,在肯定唯物辩证法总体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对于交往、自由、和谐、矛盾建构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建立“和谐”哲学。第五,在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范导维度的基础上,凸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文关怀维度,把尊重客观实际的科学态度和为人的自由和解放而奋斗的人文精神统一起来。第六,在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整个国家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更多关注日常生活哲学问题的研究。解决好这六个哲学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当代形态就会比较完整地建立起来并更具现代性、全面性和普适性。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建构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是在历时的意义上讨论“哲学形态”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的哲学,从其“原生形态”经过“继生形态”到“复归形态”再到“当代形态”,构成它的形态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是在空间的意义上讨论“哲学形态问题”。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具体化和特殊化。当然,这个空间分布问题与历时发展问题是联系着的。因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时空四维架构上定位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毫无疑问:“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同一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是联结着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实践是世界实践的一部分,并且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但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又有其特殊性。因为中国试图建构社会主义形态;在这一点上,它走在人类的前面。中国的特殊性反映到哲学上就突现出了一些发达国家难以遇到的问题。例如,中国社会是一个中介过渡性社会,中介辩证法和过渡辩证法的发展,是发达国家哲学家难以体会到的。中国是一个正在创建新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实践的创新性是国外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不可能成为关注焦点的。生活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宁可注意批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却不能只做批判家,他们同时还应该是一个创新者和建设者。中国在这些哲学问题上作出贡献,对于全球范围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以至整个哲学的发展都具有领头雁、探索者、创新者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哲学核心论文篇5
Abstract:French philosophy core category is refers to the law philosophy category system and the system info construction has the foundational function, has universal contacting with the law philosophy basic category and has logic to control the function, can the overall reflection or the revelation law phenomenon universal essence and the general rule legal science category、 The legal relationship must bee the law philosophy core category, this is not only the result which reconsiders unceasingly to each kind of law philosophy theory, is also to the human law experience's rational summary、 Therefore, carries on the resonsideration and restructuring to the law philosophy core category is not only the legal science theory innovation must, is also necessity of the legal practice unceasingly deepening、
关键词:法哲学 权利义务 法律关系
Key words:French philosophy rights and obligations legal relationship
作者简介:陈会会,女,山西大学法学院2006级法学理论专业全日制硕士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6-0129-02
一、法哲学核心范畴在法哲学范畴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哲学核心范畴是指对法哲学范畴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建构具有基础性作用的,与法哲学基本范畴具有普遍联系并对其具有逻辑统摄功能的,能总体抽象反映或揭示法律现象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法学范畴。
法哲学核心范畴这一基础性论题的研究及其深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其一,有助于法哲学范畴体系的建构,也有利于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深入。其二,法哲学核心范畴的厘定与清晰可以加强学科间的交融与系统化。其三,可以使法学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二、法哲学核心范畴的理论争议及反思
关于什么是法哲学或法学的核心范畴,国内外学术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国外主要以 “法的历史类型说”、“法律关系说”和“法律规则说”为代表;国内主要以“权利和义务说”、“法权说”、“法律规则”说为代表。下面就上述观点进行简要评析。
(一)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的历史类型说”。这一观点主要是以前苏联维辛斯基等人为代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学者深受其影响,直至上世纪80年代的法学基础理论教材体系仍以“法的历史类型”为核心构建法学体系。这一观点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它既否定了法律现象的社会性、共同性和法学的相对独立性。随着阶级斗争为纲观念被彻底摒弃,法的历史类型作为法学或法哲学核心范畴的观点已退出历史舞台。
(二)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权利和义务说”。这一观点主要以张文显教授等人为代表,也是我国现阶段法学界主流的观点。主要依据是:权利和义务及其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区别法与规律、习惯、宗教、道德等其它社会调控机制的决定性因素;权利和义务是其它法哲学范畴的指称概念。这一观点抓住了法律现象的核心内容。但它仍不能成为法哲学的核心范畴。理由是:(1)权利和义务及其关系并非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法的主体与法的客体及其关系问题,即人的理性与法的规律性及其关系问题。(2)权利和义务是法律体系的核心概念,但不是法学体系的核心概念。(3)权利和义务对法哲学基本范畴不具有逻辑统摄力和抽象概括功能,是法律规范、法律行为等法哲学基本范畴的下位阶范畴。
(三)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权说”。这一观点以童之伟教授为代表。具体理由有四:一是法权概念所包含的利益内容和财产内容是社会全部法律生活的现实基础;二是法权概念所包含的利益是社会全部利益中最重要的部分;三是法权概念所内含的财产内容是社会全部财产中最重要的部分;四是法权概念标志的法律现实高于其他一切法律现实。“法权说”在法学界遭遇的批评是最多的,它也确实存在像陈金钊先生等学者批评的那样问题,但法权说是目前国内外关于法学核心范畴体系理论中论证最系统的观点。
(四)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律规则说”。这一观点是陈金钊教授提出来的。他认为权利和义务和法权均不能成为法学的核心范畴,因为法律规则是极为重要的法律现象,几乎所有的法学家都对其进行分析、解释,西方法学的三大流派基本上都是在不同角度为要规则展开论述的。法律规则能统领大多数的法律概念和法学概念。这一观点论证较有说服力,从本体论和方法论角度论证法律规则是法学的核心范畴。“法律规则说”的缺陷有:一是法律规则只是法律的核心概念,不是法哲学的核心范畴;二是对部门法学的核心范畴不具有解构功能。
(五)法哲学核心范畴的“法律关系说”。这一观点是受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揭示的法的精神主要是法与其它现象的关系的启发,由民法学上民事法律关系不断升华发展成法理学意义上的法律关系的一般概念。民法上的这一概念首先是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他认为法律关系就是由法律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包括事实和形式两个要素。之后一批著名的分析法学家把法律关系引入了法理学领域。笔者以为“法律关系说”在逻辑上基本是可行的,但需要对法律关系进行全新的阐释。
三、以法律关系为法哲学核心范畴的重构
(一)赋予法律关系新的内涵
从法哲学角度审视,法律关系应当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含义。广义法律关系是指由人的本质和终极意义所决定的,反映法律存在和运行的社会关系,存在关系指法律与其产生条件关系、法律主体与法律客体、法律的本质与法律现象关系、法律继承与法律发展的关系,法律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关系;运行关系是指法律宏观运行关系和微观运行关系。狭义的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广义法律关系包括法的存在关系和运行关系两方面,狭义法律关系主要是指法的运行的关系;广义法律关系包括抽象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法律关系两方面,狭义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具体的法律关系;广义法律关系包括应然的法律关系和实然的法律关系,狭义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实然的法律关系;广义法律关系包括体现主观意志的法律关系和不体现主观意志的法律关系两方面,狭义法律关系主要是指体现主观意志的法律关系。
广义法律关系概念就是要揭示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即人与法的关系问题。
(二)法律关系范畴及其本质是法哲学的根本问题。
法律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现象?这是法哲学本体论和价值论必须回答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从三个层面分析法的本体论。其一,把法律现象放置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揭示了法律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其二,对法律现象的本体进行逻辑的“思辨”,指出法是人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权利要求,强调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性。其三,把法律现象的本体属性推向历史与现实的法律世界,探讨法律现象成长的基本准则,使法律现象的本体内涵更丰富、更深刻。由此,法律现象本质和本源问题都属于关系的范畴,无论从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还是法律现象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人与法的关系问题构成了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因此,以法律关系作为核心范畴解构法哲学理论体系是把握法哲学根本问题的关键。
法哲学的价值论是人对法现象的评价及其价值选择,反映了主体的价值判断,因此,法哲学的价值问题也属于关系范畴,它是法的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人与法互动的过程与结果。
(三)法律关系可以统帅法哲学其他基本范畴。
法律规则是法律关系的立法预构、应然的法律关系。生成法律规则的结果是形成应然状态下新的行为准则,使人们能够依据法律规则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使社会处于合理的法律关系之中。权利、义务和权力是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的下位概念。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为目的。作为和不作为都是为了引起法律关系的运行,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权利义务分配模式。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内容的实现方式之一,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实质不在于法律制裁,而在于通过对违反第一性法律关系行为的制裁形成第二性法律关系。
(四)可以以法律关系为核心解构部门法体系
哲学核心论文篇6
一、“接着讲”的含义
“接着讲”是冯友兰在1939年出版的《新理学》一书中提出的。在《新理学》的《绪论》中,冯友兰指出:“我们现在所讲之系统,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我们说‘大体上’,因为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我们说‘承接’,因为我们是‘接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1]到了晚年,冯友兰对“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作了重申,他说:“中国需要近代化,哲学也需要近代化。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这就是‘接着讲’和‘照着讲’的分别。”[2]我们可以综合这两段话,分析“接着讲”的具体含义。对此,蒙培元的解读是值得参考的。蒙培元认为,“照着讲”是哲学史的方法,即“忠实于传统哲学的‘本来意义,并用现代语言将其写出来”;而“接着讲”是哲学的方法,“着眼于哲学的发展和新的创造,是有明显的时代性的,而时代性就意味着新东西的产生”。此外,他还具体分析了“接着讲”的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是,赋予中国哲学以全新的现性精神,实现中国哲学的现代化”;“第二层涵义是,在中国哲学形式化、理性化的同时,要保留、继承其最核心实质内容,特别是终极性的价值内容”。[3]蒙培元的理解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接着讲”是哲学创造,不是哲学史研究;第二、“接着讲”有新内容产生;第三,“接着讲”是实现中国哲学的理性化;第四、“接着讲”应继承中国哲学最核心实质的内容。这四点与冯友兰的上述论述具有对应性:第一点对应“新理学”体系的创建;第二点对应冯友兰所说的“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第三点对应“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第四点对应“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从以上的对应可以看出,蒙培元对“接着讲”的解读是相当准确、全面的。然而,第四点值得进一步思考。“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当然意味着对原有的中国哲学有所继承,并且要使中国哲学仍然称得上是中国哲学,必须继承原有中国哲学最核心实质的内容。可是,如果只是“保留、继承其最核心实质内容,特别是终极性的价值内容”,并不能充分体现“接着”的含义。“接着”的确蕴含着保留和继承,但确切的讲,它意味着从某个地方“继续”,特别是从一个曾经发展较好的地方。就中国哲学而言,“接着”应该指接续中国哲学发展最后、最好的高峰。具体到儒学,“接着讲”也就意味着接续宋明理学讲,因为宋明理学是传统儒家哲学发展的巅峰。所以“接着讲”并不仅仅是保留、继承中国哲学中最核心实质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特别是终极价值内容,是中国哲学的任何一种形态都具有的,“接着讲”实际上一定是接着中国哲学的某种形态讲。比如,冯友兰的“新理学”“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综上,所谓“接着讲”是指接续中国哲学某种具体形态的哲学建构,根据时代需求,这种哲学建构应采用新的表达方式并开展出新的内容。在现代社会中,所谓“新的表达方式”,也就是理性化的形式;“新的内容”,简言之,主要是能够融摄现代科学和民主政治。现代新儒家的新儒学建构,基本遵循的是“接着讲”的开展方式。除了冯友兰大体接续宋明道学中的理学一派外,梁漱溟、熊十力、贺麟、牟宗三、唐君毅等大体接续的是宋明道学中的心学一派。但无论他们接续的是那种儒学形态,他们大都以理性化的方式建构了较为精致的哲学体系(如果说梁、熊哲学的理性化不太明显的话,冯、贺、牟、唐哲学的理性化则十分明显),并在哲学体系的建构中竭力为现代科学和民主政治保留地位。不过,今天看来,现代新儒家虽然在哲学建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并没有完成儒学现代转型的任务,所以当代儒家学者们依然在为儒学的现代转化而努力着。需要反思的是,现代新儒家在儒学现代转化上的不成功,是其“接着讲”的不完善?还是“接着讲”的儒学开展方式本身存在问题?事实上,现代新儒家已经把“接着讲”发挥到了极致,即便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也不过需要小修小补,在这条道路上超越现代新儒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因此,现代新儒家没有完成儒学现代转化的根本原因是“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存在问题。
二、“接着讲”的局限
“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欲回答此问题,首先应该反思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是什么,因为“接着讲”正是为实现这个目标而提出的。其实,中国哲学应该朝什么目标发展,根本上要看中国文化的发展目标。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目标,梁漱溟指出了一个大体的方向:“第一,要排斥印度的态度,丝毫不能容留。第二,对于西方文化要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第三,批评的把中国原来态度重新拿出来。”[4]梁漱溟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批判的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剔除印度态度的传统文化),并以此为本批判的接纳西方近现代文化。尽管梁漱溟对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应发扬什么和批判什么皆有所列举,但他只是指出一笼统的方向,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目标。相对而言,牟宗三、唐君毅、徐复观、张君劢的论述是具体的,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他们明确指出:“中国需要真正的民主建国,亦需要科学与实用技术,中国文化中须接受西方或世界之文化。但是其所以需要接受西方或世界之文化,乃所以使中国人在自觉成为一道德的主体之外,兼自觉为一政治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及实用技术活动的主体。”此外,他们还指出,西方文化也需要接受中国文化当下即是的精神、圆而神的智慧、温润而恻怛之情感、使历史悠久的智慧以及天下一家的情怀。他们认为,世界文化只有综合中西文化之长,然后才能使世界各民族“共同担负人类的艰难、苦病、缺点、过失,然后才能开出人类的新路。”[5]475-525由此可以看出,牟、唐等人认为,中国文化未来的发展,应以塑造兼具道德主体、政治主体、认识主体的个体,科技发达、政治民主的国家,民族平等、和谐互助的世界为目标。他们的认识是十分正确的,中国文化的现代化的确应该朝着这一目标发展。哲学作为对世界、人生的根本思考应该为其所在文化中的基本观念奠基,因此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应该是为现代化的中国文化之基本观念奠基。即应该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技术、民主政治、国家、世界等观念奠基。此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中国哲学:第一、对现代化的中国文化之基本观念做清晰的界定,这要求中国哲学采用理性化的表达方式;第二、围绕这些基本观念展开哲学的思考,这要求中国哲学将这些基本观念作为核心话语,并将与这些基本观念相关的问题作为核心问题;第三、对这些基本观念得以可能的根据及其结构作出说明,这要求中国哲学体系的架构与此一致。现在的问题是:“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吗?上文讲到,“接着讲”要求中国哲学根据时代需求采用新的表达方式(理性化的形式)并开展出新的内容(融摄科学和民主)。但有一个前提,即接续某种传统的中国哲学形态。这样一来,新的哲学体系虽可以实现理性化的表达,但它所使用的话语、探讨的基本问题、哲学体系的大体架构不可能发生根本的转换。因为这些方面若发生根本的转换,新的哲学体系所接续的传统哲学形态也就不存在了。以冯友兰的“新理学”为例,“新理学”在表达方式上虽然是“逻辑化”的,但整个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依然是道、太极、理、气、性、心、欲、势等,讨论的基本问题也不外理气关系、心性关系、理欲关系、成圣之道等,哲学体系的基本架构与宋明道学中的理学派也大体一致。而这样的话语体系、基本问题及理论架构必然是“新理学”的核心内容,即便“新理学”可以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民主观念留有余地,但很难将这些观念及其相关问题作为理论建构的核心内容。这样一来,“新理学”所探讨的核心观念、基本问题甚至理论架构就与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不相应了。从总体上看,现代新儒家的主要贡献在于实现了中国哲学的理性化,并在现代新儒学的理论体系中为民主、科学的发展留下了余地。但“留有余地”并不意味着成功的为这些观念做了奠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民主等观念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观念,不为这些观念奠基,依旧将心性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中国哲学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只能越来越边缘化。在现代新儒家中,牟宗三对儒学融摄科学和民主的贡献最大,提出了“良知坎陷”说并撰写了“新外王三书”。但牟宗三思想的主体依然是心性问题,所以他的整体思想才被称为“道德的形而上学”。更为关键的是,即便牟宗三有上述努力,可是他并没有细致的探讨作为科学之基础的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也没有细致的探讨作为民主政治之基础的自由、平等的个体何以可能的问题。如果牟宗三在讨论心性问题之外,也能向康德一样细致的展开这些问题,那么,他的思想将不再是“道德的形而上学”,而是融摄“认识的形而上学”、“自由的形而上学”的新形而上学。这样一来,心性观念及其问题将不再是儒学的核心话语和核心问题,儒学的理论架构一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样的新形而上学也就不能被称为“新理学”或“新心学”了。可见,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要求打破中国哲学固有的形态(打破固有的话语体系、核心问题和理论架构),而“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恰恰是要接续某种传统的中国哲学形态,这势必会给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化造成困境。其实,“接着讲”的根本问题在于,执着于某一历史时期的中国哲学形态,并将其作为中国哲学的根本。以儒学为例,现代新儒家始终认为,宋明时期的心性儒学是儒家的根本。如,牟宗三、唐君毅等人所说:“实则此心性之学,正为中国学术思想之核心,亦是中国思想中之所以有天人合德之说之真正理由所在”;“中国心性之学,乃至宋明而后大盛”;“不了解中国心性之学,即不了解中国之文化也”[5]490。这其实是对儒家的误解,即将儒学的某种形态等同于儒家的根本。事实上,任何一种儒学形态,都是儒家根本观念的某种体现,将观念的某种体现作为儒家根本观念本身,也就没有真正发掘到儒家最本源性的观念。大凡某种儒学形态总有它的局限,一旦时代的发展要求打破这种局限,就应该舍弃这种儒学形态,以儒家最本源性的观念为基础建构新的儒学形态。执着于以往的某种儒学形态,注定不会成功。这就是“接着讲”的根本困局所在。
三、从“接着讲”到“重建”
新世纪以来,“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逐渐受到冷落,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重建中国哲学”。[6]但他们所倡导的“中国哲学的重建”大多是追求一种新的中国哲学形态的建构,这与“接着讲”有着根本的不同。如上文所述,“接着讲”要求接续某种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而一旦以某种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为本,新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话语、探讨的基本问题、哲学体系的大体架构就不可能发生根本的转换。因此,只有“重建中国哲学”,建构一种新的中国哲学形态,才能实现哲学话语、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架构的根本转换,才能适应现代化之中国文化的发展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哲学的重建虽然要求打破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不以传统的任何一种中国哲学形态为本,但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的重建不需要以任何传统资源为本。如果是“打破一切”、“白手起家”、对传统毫无借鉴的重建,这样建构起来的中国哲学也就失去了“民族性”、“中国性”,只是“在中国的哲学”了。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应该进行这样“彻底的重建”。如甘阳认为,传统并不是凝结于过去的一种确定的“实体”,而是“尚未被规定的东西”,它永远在创造之中,向未来敞开无穷的可能性。“从我们今日来说,就是要创造出过去的中国人不曾有过的新的现代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而所谓‘批判的继承’,也就并不只是在‘过去已经存在’的东西中挑挑拣拣,而是要对它们的整体进行根本改造,彻底的重建。”他还说,重塑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必须把传统的儒、道文化带入一个更大的文化系统中,在这个新的文化系统中,儒家文化只是一个次要的、从属的成分。[7]甘阳这里谈的虽然是“中国文化”,但已经包含了对“中国哲学”的态度,根据他的观点,中国哲学当然也要进行彻底的重建,在新的“中国哲学”中,儒家哲学、道家哲学必然也是一个次要、从属的成分。郭齐勇曾对甘阳的观点提出批评,他说甘阳的“彻底重建”论,把传统文化等同于封建文化,事实上二者并不能画等号;将传统与现代截然对立起来,但传统并非没有合理的层面;忽视了传统文化中可供挖掘的潜在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维水平的提高,人们可以不断的发现和挖掘传统文化的价值。[8]郭齐勇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无论如何,中国哲学的重建不是要凭空创造一个中国哲学,而是要建构中国哲学的新形态,如同宋明道学家们建构了区别于汉唐经学的儒学新形态一样,中国哲学在今天的使命,应该是建构不同于传统中国哲学形态的现代性中国哲学。可是,如果不凭空创造,中国哲学的重建应该从传统中继承什么、怎样继承、又如何重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四、如何“重建”?
哲学核心论文篇7
【关键词】广谱哲学 研究对象 建构思想 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B014 【文献标识码】A【摘要】广谱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以辩证结构主义为建构思想,运用现代结构型数学方法,对传统哲学概念和命题进行了规范化处理,是使传统哲学获得现代科学形态的一种新尝试。广谱哲学的研究方法是结构分析法和结构数学法,它是把哲学概念、命题抽象为满足一定公理的形式结构,然后用相应的数学结构来刻划的新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广谱哲学 研究对象 建构思想 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B014 【文献标识码】A
广谱哲学是1996年由我国学者张玉祥教授提出的一门新型交叉学科,它融哲学、数学、系统科学为一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辩证结构主义为建构思想,运用现代结构型数学方法,对传统哲学概念和命题进行了规范化处理(即所谓的广义公理化、模型化、数学化和程序化的处理),是对传统哲学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的继承和创新。
广谱哲学的“广谱”二字的直接含义是“广泛的知识系列”,目的是突出哲学应有的普适性。其本意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哲学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一般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的观点,即“普遍规律说”,它也是对多年流行的关于哲学的“意识形态说”、“社会科学说”、“人学说”等的一种匡正。当然,广谱哲学不仅在名称上坚持了哲学的普适性,而且在研究对象、建构思想和研究方法上均贯彻了“广谱性”。
广谱哲学的研究对象
广谱哲学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两对基本矛盾,即哲学命题的普遍性与精确性的矛盾、哲学方法的非程序化与程序化的矛盾。①第一对矛盾是说,哲学命题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即具有世界观或宇宙观的性质,但难以精确地表达,例如难以用数学语言来刻划。从逻辑上说,这是因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反变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反映的事物的属性越少),则它的外延就越宽(反映的事物的个数就越多),反之亦然。以“医科大学”和“大学”两个概念为例,“医科大学”的内涵比“大学”的内涵多,因而,“医科大学”的外延比“大学”的外延窄。哲学概念是内涵最少的概念,因此它的外延也就最宽,由哲学概念组成的命题的外延也就最宽,它们横跨自然、社会乃至思维诸领域。哲学概念和命题内涵最少,即舍弃了具体事物的具体特征,只保留了事物的最一般的性质,因此难以确切化、精确化。可见,所谓哲学命题的普遍性与精确性的矛盾,实质上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这对矛盾在哲学上的反映。
为了解决哲学命题的普遍性与精确性的矛盾,历史上曾有一些杰出的哲学家和数学家做过认真尝试。例如法国哲学家、数学家笛卡尔曾希望用几何学的公理方法、代数学的模型化方法描述哲学问题、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在哲学数学化问题上与笛卡尔有着惊人一致的观点、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莱布尼茨曾构想一种“普遍的代数”刻划哲学问题②、英国数学家、哲学家罗素则用数理逻辑方法把哲学问题划归为逻辑问题③,等等。他们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想的成功,有哲学和数学两方面的原因。
在哲学上,笛卡尔摇摆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这本身就是矛盾的),不可能抽象出几条协调一致、没有矛盾的公理(一组数学化的前提)。
在数学上,笛卡尔时代数学的最高成就是他创立的解析几何。但哲学问题既没有几何形状,也没有数量关系,因此,哲学问题数学化是不可能的。莱布尼茨为“普遍的代数”(实为数理逻辑)奠定了基础,但最终没有建成。
罗素把哲学的本质看成是逻辑,这本身就是非常偏颇的,何况数理逻辑直到今天本质上仍是形式逻辑,无法刻划辩证法问题。罗素及其后继者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还把逻辑局限于经验的、实证的范围内,否定“形而上学”(即超出经验、实证范围之外的学问),更是不可取的。因为在一定的意义上,没有“形而上学”(超出经验、现象、实证之外的学问)就没有哲学。
广谱哲学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各种哲学中相对成熟、正确的哲学,从而把它作为自己研究的背景参照系。广谱哲学运用结构分析的方法,找出哲学概念、命题的稳定的结构内核,确定这些结构内核的前提条件,形成公理(系统),然后用结构型数学(非数量型的数学)予以刻划。例如客观存在(辩证唯物主义称为物质)的概念,要满足“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又“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两个条件。通过结构分析,第一个条件“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被抽象为“可映像公理”,可用数学上的“映射”概念来刻划。第二个条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通过结构分析被抽象为“等价性公理”,可用数学上的“等价类”刻划。通过这两个公理,可以推出“单叶客观性定理”、“多叶客观性定理”等重要结论,它们对坚持和发展唯物主义的本体论、认识论、真理观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④。
广谱哲学要解决的第二对矛盾是哲学方法的非程序化与程序化的矛盾。这对矛盾是说,通常的所谓哲学方法是没有程序的,即没有先干什么、后干什么的先后顺序和步骤。这就是哲学上常讲的“世界观也就是方法论”。例如说:任何客观事物都有现象和本质两个方面,且本质决定现象,现象反映本质。这是世界观,然后用这个观点看世界,就要求“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就叫世界观转化成了方法论。这其实是视角的转换,即从本体论的视角转向了认识论的视角,但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并没有可操作的程序。由于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洞察”事物本质的能力的,因此,在不丧失哲学原理的最高普遍性的前提下,为哲学原理建立可操作的程序就是很有必要的。
广谱哲学解决哲学方法程序化的基础是前述第一对矛盾的解决,即在对哲学概念、命题“结构分析+结构数学化”的基础上,对获得的哲学概念、命题的形式结构(数学化的结构内核)按顺序展开。例如要建立上述的“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程序,先要通过结构分析和结构数学刻划,确定所谓事物的本质是同类事物的共有性质(这需要较复杂的论证),因此从现象到本质是从某个事物的等价类(现象集合)到该等价类某个公共性质(本质)的同态映射,即我们有某个广义投影,使得该投影是个常映射(常映射是个数学概念,它是一种特殊的二元关系)。把这个过程按步骤写下来,就成为一个不失一般性的“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程序。
按照上述解决两对基本矛盾的思想和方法,广谱哲学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大部分概念、命题或原理建立了数学模型和程序,并逐渐形成了广谱本体论(相当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存在论)、广谱联络论(相当于普遍联系观)、广谱阴阳论(相当于辩证矛盾观)、广谱类变论(相当于运动观、发展观和质量互变观)、广谱映像论(相当于认识论、真理观)、广谱价值论(相当于哲学价值观)等六个基本板块,初步实现了哲学问题的广义公理化、广义模型化、广义数学化和广义程序化的“四化”形式。同时,广谱哲学的理论和方法也在中国古典哲学、现代西方哲学、科技哲学、数学、系统科学、管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人才学、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10余个领域的若干专题上获得了初步的应用,对于推动这些学科向着规范化(即上述的广义“四化”)方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广谱哲学的建构思想
为了解决上述两对基本矛盾,经过多年的探索,广谱哲学确立了自己的建构思想,称为辩证结构主义。
结构主义是现代西方哲学中一个影响巨大的学派,它认为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稳定结构,正是这个结构使自己成为自己。所谓结构就是“要素集+关系”,它不限于有形结构,因而是广义的。例如,要素集是一堆沙子,它们的关系是重力关系,这就是沙堆的结构。又如要素集是天上星星的集合,它们的关系是万有引力,这就是天体结构(天体系统)。再如要素集是生物的集合,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食物链关系,这就是生态结构(生态系统)。此外,像人际关系结构、社会结构、概念结构、理论结构、乃至于事件、过程等等,都可以表现为“要素集+关系”的形式。
结构主义的合理内核是,第一,用结构概念的普适性统一地刻划各类事物。如上所述,结构概念对各类事物具有充分的普适性,而哲学命题都是具有最高普适性的问题,因此,哲学问题可以用结构的语言表达,这使哲学问题的研究建立在了一个新的基础上。
第二,用结构的可组合性描述各类事物系统性状的改变。一方面,可以用简单的结构组合生成复杂结构,也可以把复杂结构约化为简单结构。哲学命题也一样,可以把复杂命题分解为若干简单命题,也可以由简单命题的组合生成复杂命题,它们均可以用结构的组合变换来刻划。
第三,用结构的比较方法研究结构之间的关系。当把不同的事物或系统抽象成一定的结构后,常常涉及到结构的比较问题,以确定两个结构的异与同、相似与不相似、简单与复杂等。哲学命题有类似的问题。例如量变质变规律涉及到熵集内等价类的比较问题,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涉及到同态映射(这里是投影)问题等。
结构主义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其一,唯心主义倾向。许多结构主义流派不承认结构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而是“心智的产物”。其二,孤立地看待结构,即把结构看成是自满自足的封闭的系统,不考虑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其三,忽视结构的运动、变化。许多结构主义只强调结构的共时性、稳定性,忽略了结构的历时性、流变性。其四,不考虑对结构的控制和改造。既然许多结构主义流派不认为结构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而只是人的“心智的构造”,当然谈不上对结构进行控制和改造了。
结构主义的上述缺陷正好是缺乏唯物辩证法精神的结果。因此,广谱哲学把唯物辩证法和结构主义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建构思想,即辩证结构主义,它可以看成是对传统结构主义的一种改造,也可以看成是唯物辩证法的一种新形态。
辩证结构主义吸取了上述结构主义的合理内核,同时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即把观念上的各种结构看成是客观事物的结构在人脑中的能动反映;他坚持用辩证法的观点观察分析各种结构问题,把结构看成是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可流变、可转化、可生灭、可调控的,从而可用结构方法描述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与演变。
广谱哲学的研究方法
前面说过,广谱哲学的研究方法是结构分析方法和结构数学方法,其中结构分析法的核心是找出支撑某个概念或命题的稳定的结构,而所谓稳定的结构,是指该结构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变性。例如文化的概念,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已给出上百个定义,但文化概念有无一个稳定的结构内核。广谱哲学经过系统的分析、比较和抽象、概括,提出文化概念的稳定的结构是“一定价值取向的对象化”。例如,一块石头不是文化,但把这块石头雕刻成一定形状的物品,或刻上一定的文字等,它就成了文化产品。这里“一定形状的物品”、“一定的文字”反映了作者的价值取向,而通过石头这个载体,把作者的价值取向对象化(可观可控化)了。又如人们制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也是人们按照一定的价值取向(如对哪些人有利或有害、政策导向等),以文字、纸张或电子影像系统等载体,把人们的价值取向对象化(可观可控化)了。文学艺术作品也一样。不难知道,流行的关于文化概念的上百个定义,均是上述“稳定的结构内核”的特殊表现形式⑤。
同样地,广谱哲学还用结构分析方法揭示了一大批流行的似是而非的概念(如素质、思想、内化、强化、协调、平等、异化等等)的“稳定的结构内核”,澄清了许多模糊和混乱问题。更一般地,广谱哲学运用结构分析方法,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西方哲学、中国古典哲学的上百个基本概念、命题和原理的“稳定的结构内核”,为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建立模型奠定了基础。
所谓结构数学方法是在上述结构分析基础上,运用“结构型数学”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这里结构分析和结构型数学是对应的,即通过结构分析找到了某个概念、命题的“稳定的结构内核”,再用一定的数学结构把它表达出来。所谓结构型数学就是研究抽象的数学结构的数学,而抽象的数学结构不限于数量关系的结构,它可以是任意事物之间的关系结构。在数学上,抽象的关系结构是建立在任意事物的集合上的。这里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当我们说“武则天是女皇”时,是说武则天既是女人(中的一员)又是皇帝(中的一员)。因此,设A是女人的集合,B是皇帝的集合,则“武则天(记为w)是女皇”就成为w∈A∩B。这里没有数量或变量,只有关系结构。其中A∩B是两个集合的“交”运算,符号∈表示武则天是A∩B的一个元素,这是一个隶属关系。又如当我们说“张三和李四是夫妻”时,可以认为是男女各种可能关系(配对、组合)中的一种关系。设A是中国男人的集合,B是中国女人的集合,则A×B就是所有中国男人和所有中国女人可能组合、配对的集合。其中符号“×”叫作笛卡尔直积,A×B的意思是,每次从A中取出一个男人,每次从B中取出一个女人,配成一对,所有可能配对的集合就是A×B。例如A×B中的元素可以是父女关系,可以是叔侄女关系,可以是舅外甥女关系等,而夫妻关系(记为R)只是A×B的一个子集合,即RA×B,其中符号“”表示包含在…里头,这时“张三(记为z),李四(记为l)是夫妻关系”就成为(z,l)∈RA×B,即张三和李四的夫妻关系只是夫妻关系(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在这个例子中,也没有涉及到数量关系,只是给出了两种抽象的结构:夫妻关系RA×B和隶属关系(z,l)∈R。
通过运用上述的结构数学方法,广谱哲学不仅为大量的日常语言概念、人文社会科学概念建立了结构数学模型(也称广义量化模型,以区别于狭义量化模型即数量型模型),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西方哲学、中国古典哲学的上百个概念、命题和原理建立了相应的模型,为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数学推演奠定了基础。
结语
总的来说,广谱哲学在三十余年的探索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研究对象(两对基本矛盾)、适合哲学问题的建构思想(辩证结构主义)和独特的研究方法(结构分析和结构数学方法),开创了哲学研究的一个新方向,打开了哲学研究的一个新视野,取得了一批可供检验的新成果。这对于传统哲学的研究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值得哲学界、理论界的关注和重视。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注释】
①张玉祥:“广谱哲学的基本概念、框架与应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6年第7期。
②[美]M・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第4册),上海科技出版社,1980年,第86页。
③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4页。
④张玉祥:《广谱哲学浅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245~257页。
哲学核心论文篇8
音乐教育哲学理论发展悠久,国内外均有不同成熟的哲学观念,如我国的“审美核心哲学、宗教美育哲学、多元化音乐哲学”,如国外的“实践音乐哲学、智能音乐哲学、功能音乐哲学”等等,这些哲学观念从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方式,提升音乐教学的质量,如今取得了显著的成功,但社会的发展以及时代环境的变迁不断促进着教育理论的改观,任何理论学问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当代,音乐教育者们提出了“创造为核心的哲学理论”,以此来推动音乐的继续发展,本文就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阐述这一理论是如何应用在时间课程当中。
一、创造音乐教育哲学观的含义与时代背景
音乐在教学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是单一的“教——学”导向,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与学生共同学习,教师与学生都属于创造的主体,也就是音乐哲学史上提出的“双主体”理论。音乐教学分为两个主要板块,第一是技巧第二是天赋,不可否认在音乐学习中没有“后天努力”这一种学习方式,教学者和学习者都能够通过技巧改变音乐的形式,但技巧却无法持续促进没有天分的音乐人继续创造,因此创造音乐又成为“天分音乐的表现”,在“双主体”和“天分音乐的表现”两重作用力的推动下,创造音乐哲学理念初步诞生,其理论价值观在于:“提倡学习者不断的提升自身对周围知识环境的价值与意义的理解,融入到自身擅长的音乐天赋领域中,挖掘教学者对学习者的引导能力,提升学习者对正确音乐价值和意义的理解,从擅长领域出发,不断的将新的知识融入到对音乐的理解中,最终实现创造”。这一价值标准贯穿整个音乐创作当中,包括:编曲、作词、表演、舞台,以核心创造音乐能力促进这些领域的持续发展。因此综合来看创造音乐哲学观的含义在于提升主体对音乐的认知与拓展能力,激发创造性。
二、“如何创造音乐”
音乐创造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创造音乐”。也就是使学生关注自己如何创造音乐,提高创造音乐的兴趣、欲望、能力和水平。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应当了解和熟悉历史上的古人、现当代的今人是如何创造音乐的。要学习历史传统、熟悉历史传统、理解历史传统,不仅学习、熟悉、弘扬母民族的音乐历史文化传统,而且要学习、熟悉其他各民族的音乐历史文化传统,还应当理解现当代的今人是如何创造音乐的,关心现实,熟悉现实,了解现实。不仅熟悉、理解母民族现实音乐生活中的音乐创造的状况、动向和新发展,而且了解、熟悉当今世界上各民族音乐生活中的音乐创造的状况、动向和发展趋势。然而,这些又必须最终归结到培养学生“如何创造音乐”的一立足点,有利于促进学生音乐创造观念、行为、能力、水平的提高。
三、音乐创造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课程
“如何创造音乐”是这一哲学观念的核心,但理论与实践结合是检查“创造”能力的具体方式,我们如何将“创造核心”的哲学理念应用在在教学当中,才是具体的实践能力表现,作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分析这一问题,第一改变课程设置,我国音乐教学的课程设置普遍还停留在“以教学大纲”为纵深的教学方式上,而教学大纲的编制也仅采取了“灌输式”教学理念,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即无法实现理论意义的改革,也无法实现实践的拓展。为此打破这一传统方式改变课程设置安排至关重要,加设“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历史、音乐环境”这些课程,让学生对所处的音乐环境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同时增设体验与创造、感知与表现、评价与反思的理论指导空间,让学生对音乐的价值与意义进行理解,并充分引导学生向自身喜好方向过度。第二改变课程实施,“灌输式”教学时抹杀学生创造能力的关键,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将“灌输”模式改为“引导模式”,教师应当从音乐教育者的身份转变成启迪者,这意味着教师要进一步增加音乐专业及与音乐专业相关的理念,以确保能够对学生的思考及提出的问题作出有效的解答和判断,给与学生明确的目标指向,促进学生进一步的挖掘自身潜力,在音乐创作、鉴赏、表现等课堂活动中,帮助学生开打音乐思路,当然创作音乐哲学是“双主体”教学理论,一方面是教师对学生的积极引导,同时离不开学生对教学的认知,因此作为学生要积极的参与与实践,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有限度的将自身认为正确的音乐理念引入到学习过程当中,充分的与教师分享自身的所见所得,不拘泥于现有的教学思路,也不拘泥于对陌生理论探讨的避让,切实从自身想法出发,对学习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第三改变课程的评价方式,教师良好的评价方式能够最大程度的激发学生的潜能,在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要认真做到两点,时候先是认真听取,学生在创造的过程中并没有具体的理论指导思想,因此往往是“念头”,不能涵盖所有的只是理论,因此出现“天马行空”的构思,这是教师应当与学生细谈,将学生的“念头”用理论包装起来,反馈给学生正确的发展方向。其次“过犹不及”,评价最注重的就是适度评价,无论好坏教师都应当在尊重学生原有学习基础上以及个人素质表现上对学生的新创造进行评价,站在学生的角度看自身的评价是否合理,给与一定褒奖和中肯的评价,刺激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又要防止评价过度现象,因人、因时、因事而定,提升学生的学习欲望。
结语
“创造”为核心的音乐哲学理论的关键要素在于对理论的拓展、对价值意义的思考、对教学方式的改变,三者缺一不可,而教师与学生作为这以理论当中的双主体,一方面要积极拓展自身四轮,一方面也要注重理论实践的双结合,只有切实的从教育、思想、理论等方面出发,才能完善这一理论价值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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